关于正元地理信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科创板上市申请文件
的审核问询函中有关财务事项的说明
天健函〔2021〕1-45号
上海证券交易所:
我们已对《关于正元地理信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科创板上市申请文件的审核问询函》(上证科审(审核)〔2020〕529号,以下简称审核问询函)所提及的正元地理信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正元地信公司或公司)财务事项进行了审慎核查,并出具了《关于正元地理信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科创板上市申请文件的审核问询函中有关财务事项的说明》(天健函〔2020〕1-54号)。因正元地信公司补充了最近一期财务数据,我们为此作了追加核查,现汇报如下。
一、招股说明书披露,发行人共有15家子公司,包括8家全资子公司、5家控股子公司、2家控股孙公司、1家参股公司;发行人及其全资、控股子公司共拥有53家分公司。请发行人简要披露发行人及其全资、控股子公司拥有的分公司的情况。请发行人说明:(1)设立较多子公司、分公司,且业务类型各异、注册地址位于各地的原因及合理性;(2)控股子公司的少数股东入股的原因及合理性,是否与发行人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董监高及其亲属存在关联关系,是否存在潜在利益安排。请发行人律师和申报会计师对上述事项进行核查并发表明确意见。(审核问询函第2.1条)
(一) 公司及其全资、控股子公司拥有的分公司的情况
公司及其全资、控股子公司共拥有50家分公司,具体情况如下:
8-2-1-1序号
序号 | 名称 | 统一社会 信用代码 | 成立日期 | 负责人 | 经营范围 | 营业场所 |
8-2-1-2序号
序号 | 名称 | 统一社会 信用代码 | 成立日期 | 负责人 | 经营范围 | 营业场所 |
1 | 正元地信山东分公司 | 91370100076174891W | 2013.09.23 | 李苏东 | 为隶属企业开展业务提供服务 | 济南市高新区颖秀路3366号六、七层 |
2 | 正元地信浙江分公司 | 9133052159721190X3 | 2012.05.21 | 张宏波 | 在总公司经营范围内承接业务 | 浙江省湖州市德清县舞阳街道科源路10号3幢1203室 |
3 | 正元地信广州分公司 | 91440116751951843A | 2003.07.04 | 王庆祝 | 信息技术咨询服务;数据处理和存储服务;地理信息加工处理 | 广州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科学城科丰路31号华南新材料创新园G1栋201 |
4 | 正元地信潍坊分公司 | 913707007232602529 | 1999.06.17 | 丁肇军 | 为公司业务提供咨询服务 | 潍坊高新区健康东街以北潍县中路以东软件园置城世贸中心B座12层 |
5 | 正元地信云南分公司 | 91530100325287302Q | 2014.12.18 | 黄兆录 | 资质许可范围内的工程测量,地籍测绘,地理信息系统工程,航空摄影测量与遥感,房产测绘,地图编制,土地开发整治;地下管线探测、测漏、防腐施工;资源、环境与工程地质调查中的地球物理勘查与测量、地质灾害评估;计算机信息系统集成、公共设施智能控制工程技术开发与设计施工、技术咨询、技术服务、产品销售、软件开发、软硬件产品销售;对外承包工程 | 云南省昆明经济技术开发区信息产业基地春漫大道80号云南海归创业园1幢902-920号 |
6 | 正元地信红河分公司 | 91532522MA6L3PN40A | 2017.10.19 | 黄兆录 | 资质许可范围内的工程测量、地籍测绘;地理信息系统工程、航空摄影测量与遥感、房产测绘、地图编制、土地开发整治;地下管线探测、侧漏;防腐施工;资源、环境与工程地质调查中的地球物理勘查与测试、地质灾害评估;计算机信息系统集成、公共设施智能控制工程技术开发与设计施工、技术咨询、技术服务、产品销售、软件开发、软硬件产品销售;对外承包工程 | 云南省红河州蒙自市北京路风尚国际3期2幢一单元402号 |
7 | 正元地信青岛分公司 | 913702113978001282 | 2014.06.12 | 刘波 |
山东省青岛市黄岛区峨眉山路396号38号楼410室 | ||||||
8 | 正元地信新疆分公司 | 91650102328854835J | 2015.09.02 | 李勤 | 资质许可范围内的工程测量,地籍测绘,地理信息系统工程,航空摄影测量与遥感,房产测绘,地图编制,土地开发整治;地下管线探测、测漏、防腐施工;资源、环境与工程地质调查中的地球物理勘查与测试,地质灾害评估;计算机信息系 | 新疆乌鲁木齐市新市区鲤鱼山北路199号集电港A座1910 |
9 | 正元地信 | 91220182 | 2016.06.27 | 丁肇军 | 吉林省长春市 |
8-2-1-3序号
序号 | 名称 | 统一社会 信用代码 | 成立日期 | 负责人 | 经营范围 | 营业场所 |
榆树分公司 | MA0Y5E9P5X | 统集成、公共设施智能控制工程技术开发与设计施工、技术咨询、技术服务、产品销售;软件开发;软硬件产品销售;对外承包工程;设备租赁 | 榆树市华昌街道穗苑华城3栋19-20号房一楼 | |||
10 | 正元地信江西分公司 | 91360125MA35JKU30G | 2016.07.07 | 任维成 | 江西省南昌市南昌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紫阳大道3088号[泰豪科技广场]-A栋1706室 | |
11 | 正元地信都昌分公司 | 91360428MA386J7L0Y | 2018.10.18 | 王雷 | 江西省九江市都昌县惠民路惠民小区13#203室 | |
12 | 正元地信广西分公司 | 91450103MA5KCG3296 | 2016.05.26 | 黄火生 | 凭总公司资质联系业务 | 南宁市青秀区金湖路59号地王国际商会中心3016号 |
13 | 正元地信安徽分公司 | 91340103MA2NP6T419 | 2017.06.12 | 陈建 | 在总公司经营范围授权内经营 | 安徽省合肥市经济技术开发区金寨南路2715号车友俱乐部416室 |
14 | 正元地信衢州分公司 | 91330800MA2DGRAFX1 | 2019.04.29 | 郑丰收 | 在总公司的授权范围内从事经营活动 | 浙江省衢州市五环路25-1幢甲543室 |
15 | 正元地信湖北分公司 | 91420111MA4KNH709F | 2016.09.13 | 杨谈政 | 凭公司许可证在授权范围内经营 | 武汉市青山区建设一路31号武汉宝业中心1栋A楼单元15层2号 |
16 | 正元地信哈尔滨分公司 | 91230110MA18W9KQ5X | 2015.11.11 | 王守东 | 为总公司承揽业务 | 哈尔滨市道里区爱建路66号中兴家园物业21号楼3楼-16 |
17 | 正元地信阜阳分公司 | 91341200MA2R9DQY33 | 2017.11.17 | 郑丰收 | 安徽省阜阳市颍州区文峰办事处颍淮大道588号金悦·金融大厦A座商办楼A1505室 | |
18 | 正元地信于都分公司 | 91360731MA360D791Q | 2017.05.25 | 王雷 | 为隶属企业联系业务 | 江西省赣州市于都县西北大道88-3号 |
19 | 正元地信荣成分公司 | 91371082MA3MAQH304 | 2018.08.16 | 郑丰收 | 计算机信息系统集成,公共设施智能控制工程技术开发与设计施工、技术咨询、技术服务、产品销售,软件开发,软硬件产品销售 | 荣成市青山南区19幢103室 |
20 | 正元地信靖西分公司 | 91451025MA5NQM21X9 | 2019.04.24 | 倪雄单 | 接受公司委托,以公司的名义开展以下业务:资质许可范围内的工程测量,地籍测绘,地理信息系统工程,航空摄影测量与遥感,房产测绘,地图编制,土地开发整治;地下管线探测、测漏、防腐施工;资 | 靖西市新靖镇城东路28号 |
8-2-1-4序号
序号 | 名称 | 统一社会 信用代码 | 成立日期 | 负责人 | 经营范围 | 营业场所 |
源、环境与工程地质调查中的地球物理勘查与测试,地质灾害评估;计算机信息系统集成、公共设施智能控制工程技术开发与设计施工、技术咨询、技术服务、产品销售;软件开发;软硬件产品销售;对外承包工程;设备租赁 | ||||||
21 | 正元地信福建石狮分公司 | 91350581MA32YHLW10 | 2019.06.21 | 王振 | 承接隶属公司委托的以下业务:资质许可范围内的工程测量、地籍测绘、地理信息系统工程;航空摄影测量与遥感;房产测绘;地图编制;土地开发整治;地下管线探测、测漏、防腐施工;资源、环境与工程地质调查中的地球物理勘查与测试;地质灾害评估;计算机信息系统集成、公共设备智能控制工程技术开发与设计施工、技术咨询、技术服务、产品销售;软件开发;软硬件产品销售;对外承包工程;设备租赁 | 福建省泉州市石狮市湖滨街道长福社区长林中路105巷30号 |
22 | 正元地信济南分公司 | 91370100MA3Q99PP3P | 2019.07.25 | 任维成 | 为隶属企业开展业务提供服务 | 山东省济南市高新区颖秀路3366号6楼621室 |
23 | 正元地信济南高新分公司 | 91370100MA3QP6762Y | 2019.10.09 | 李德明 | 为隶属企业开展业务提供服务 | 中国(山东)自由贸易试验区济南片区颖秀路3366号703室 |
24 | 正元数字鲁南分公司 | 913704003284281663 | 2015.01.26 | 赵文更 | 甲级摄影测量与遥感;甲级地理信息系统工程;甲级工程测量;甲级海洋测绘;甲级互联网地图服务;甲级不动产测绘:地籍测绘、房产测绘、不动产测绘监理;乙级测绘航空摄影:无人飞行器航摄;乙级地图编制:地形图、电子地图、真三维地图、其他专用地图;乙级不动产测绘:行政区域界线测绘;工程检测;工程水文勘察;工程地球物理勘探;工程地质勘察;计算机信息系统集成;计算机硬件技术开发及产品销售;计算机软件开发与销售;档案数字化加工;地下管线测漏、防腐工程施工;建筑模型制作;三维数字城市建设;地理信息系统软件开发应用;数字地图制作;土地规划设计;土地整理咨询服务;土地平整 | 山东省枣庄市高新区光明西路浙商总部大厦A座十四层1410室 |
25 | 正元数字威海分公司 | 91371081MA3CJR9X8R | 2016.10.18 | 王萌 | 在隶属企业经营范围内为隶属企业联系业务 | 山东省威海市文登区天福办天福路172-3号 |
26 | 正元数字黑龙江分公司 | 9123019930099369XR | 2015.05.28 | 林海 | 计算机信息系统集成;计算机硬件技术开发及产品销售;计算机软件开发与销售;地下管线测漏、防腐工程施工;建筑模型制作;地理信 | 哈尔滨经开区南岗集中区长江路209号中浩华尔街A栋 |
8-2-1-5序号
序号 | 名称 | 统一社会 信用代码 | 成立日期 | 负责人 | 经营范围 | 营业场所 |
息系统软件开发应用;土地规划设计;土地整理咨询服务;土地平整 | 22层4号 | |||||
27 | 正元数字荣成分公司 | 91371082MA3FA4H18T | 2017.07.26 | 王萌 | 甲级摄影测量与遥感;甲级地理信息系统工程;甲级工程测量;甲级海洋测绘;甲级互联网地图服务;甲级不动产测绘:地籍测绘、房产测绘、不动产测绘监理;乙级测绘航空摄影:无人飞行器航摄;乙级地图编制:地形图、电子地图、真三维地图、其他专用地图;乙级不动产测绘:行政区域界线测绘;工程检测;工程水文勘察;工程地球物理勘探;工程地质勘察;计算机信息系统集成;计算机硬件技术开发及产品销售;计算机软件开发与销售;档案数字化加工;地下管线测漏、防腐工程施工;建筑模型制作;三维数字城市建设;地理信息系统软件开发应用;数字地图制作;土地规划设计;土地整理咨询服务,土地平整 | 荣成市沿河南街300号门市1号 |
28 | 正元数字青岛分公司 | 91370214MA3MQ98A1R | 2018.03.02 | 安丰亮 | 山东省青岛市城阳区春阳路88号30号楼1-4层 | |
29 | 正元数字新疆分公司 | 91650100MA7884CD4H | 2019.01.22 | 王志 | 甲级摄影测量与遥感;甲级地理信息系统工程;甲级工程测量;甲级海洋测绘;甲级互联网地图服务;甲级不动产测绘;地籍测绘、房产测绘、不动产测绘监理;乙级测绘航空摄影;无人飞行器航摄;乙级地图编制;地形图、电子地图、真三维地图、其他专用地图;乙级不动产测绘;行政区域界线测绘;工程检测;工程水文勘察;工程地球物理勘察;工程地质勘察;计算机信息系统集成;计算机硬件技术开发及产品销售;计算机软件开发及销售;档案数字化加工;地下管线测漏、防腐工程施工;建筑模型制作;三维数字城市建设;地理信息系统软件开发应用;数字地图制作;土地规划设计;土地整理咨询服务,土地平整 | 新疆乌鲁木齐经济技术开发区(头屯河区)银河街181号头屯河工业园1栋办公室1层110室 |
30 | 正元数字天津分公司 | 91120102MA06KFPH0T | 2019.03.22 | 宋大鹏 | 甲级摄影测量与遥感;甲级地理信息系统工程;甲级工程测量;甲级海洋测绘;甲级互联网地图服务;甲级不动产测绘:地籍测绘、房产测绘、不动产测绘监理;乙级测绘航空摄影:无人飞行器航摄;乙级地图编制:地形图、电子地图、真三维地图、其他专用地图;乙级不动产测绘:行政区域界线测绘;工程检测;工程水文勘察;工程地球物理勘探;工程地质勘察;计算机信息系统集成;计算机硬件技术开发及产品销售;计算机软件开发与销售;档案数字化加工;地下管线测漏、防腐工程施工;建筑模型制作;三维数字城市建设;地理信息 | 天津自贸试验区(空港经济区)中心大道与东五道交口东北侧颐景公寓10-1-801 |
8-2-1-6序号
序号 | 名称 | 统一社会 信用代码 | 成立日期 | 负责人 | 经营范围 | 营业场所 |
系统软件开发应用;数字地图制作;土地规划设计;土地整理咨询服务,土地平整 | ||||||
31 | 正元数字南方分公司 | 91440101MA5CPRKK8J | 2019.04.24 | 王洪龙 | 联系总公司业务;测绘服务;工程地球物理勘探服务;工程勘察设计;工程地质勘察服务;工程水文勘察服务;土地整理、复垦 | 广州市番禺区东环街番禺大道北555号番禺节能科技园内天安科技产业大厦2座302室 |
32 | 正元数字莱西分公司 | 91370285MA3WDM5L61 | 2021.03.17 | 张智敏 | 一般项目:地理遥感信息服务;智能无人飞行器制造;信息系统集成服务;计算机软硬件及外围设备制造;人工智能硬件销售;软件开发;软件销售;档案整理服务;土地整治服务;园林绿化工程施工;环境应急治理服务;市政设施管理;数字内容制作服务(不含出版发行);计算机及通讯设备租赁;计算机软硬件及辅助设备零售;环保咨询服务;林业专业及辅助性活动。(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许可项目:测绘服务;建设工程质量检测;各类工程建设活动。(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具体经营项目以相关部门批准文件或许可证件为准)(在总公司经营范围内从事经营活动) | 山东省青岛市莱西市经济开发区烟台南路87号 |
33 | 武汉科岛重庆分公司 | 9150010579803417X1 | 2007.01.31 | 胡海峰 | 在所属公司授权的资质范围内以公司名义从事测绘活动 | 重庆市江北区建北八支路30号楼3幢25-2 |
34 | 武汉科岛江苏分公司 | 91320105302658019Q | 2015.03.02 | 杨谈政 | 承接公司业务 | 南京市建邺区江东中路186-1号1211室 |
35 | 武汉科岛南宁分公司 | 91450103753734260P | 2003.10.13 | 苗书锋 | 凭公司资质联系业务 | 南宁市青秀区金湖路59号地王国际商会中心3015号 |
36 | 武汉科岛长春分公司 | 91220102050510236B | 2012.08.15 | 胡军虎 | 在总公司授权的范围内从事经营活动,其民事责任由总公司承担 | 吉林省长春市南关区南湖中街以东、南环路以南、幸福街以西新里中央公馆B区二期、三期B10A幢1564号房 |
37 | 武汉科岛武汉分公司 | 91420107796319198G | 2006.12.27 | 彭贵洲 | 地下管线探测,地下管道检测;资源、水文、环境、灾害地质、工程地球物理探测;物探仪器研制;计算机科学技术研究服务;工程测量:控制、地形、线路管道、矿山、变形观测与形变、水利工程、精密工程、建筑工程、隧道测量;地籍测 | 武汉市青山区建设一路31号宝业中心A座11层1108室 |
8-2-1-7序号
序号 | 名称 | 统一社会 信用代码 | 成立日期 | 负责人 | 经营范围 | 营业场所 |
绘;房产测绘;物探仪器设备销售与维修;技术服务;档案咨询、评估、整理、寄存和数字化;技术检测(涉及许可项目应取得相关部门许可后经营);摄影测量与遥感、测绘航空摄影;不动产测绘、地理信息系统工程、大地测量、地图编制;承包境外地质工程的勘测、咨询、设计和监理项目;上述境外工程所需的设备、材料出口(上述项目凭公司资质证在授权范围内经营)(上述项目的经营期限与许可证核定的期限一致);市政工程、地基工程、管道工程(上述项目凭公司资质证在授权范围内经营);土地规划乙级(该项目凭许可证在规定范围内经营) | ||||||
38 | 武汉科岛襄阳分公司 | 91420607770766969R | 2005.02.04 | 杨学力 | 受公司委托从事地下管线探测、自来水管、煤气管、输油管检漏、管线腐蚀探测、资源、水文、环境、灾害地质、工程地球物理探测、桩基检测、物探仪器研制、计算机技术开发与应用;工程测量、控制、地形、线路管道、矿山、变形观测与形变、水利工程、精密工程、建筑工程、隧道测量;地籍测绘、房产测绘、物探仪器设备销售与维修,管道维护与施工;技术服务;承包境外地质工程的勘测、咨询、设计和监理项目;上述境外工程所需的设备、材料出口 | 襄阳市襄洲区汉江一路民发世界城三期都会山A座28幢16楼16-23室 |
39 | 武汉科岛航测遥感分公司 | 91420111MA4KM0HK4R | 2016.02.26 | 唐勇 | 地下管线探测;自来水、煤气检漏、输油管检漏、资源、水文、环境、灾害地质、工程地球物理探测;桩基检测;物探仪器研制;计算机技术开发与应用;工程测量:控制、地形、线路管道、矿山、变形观测与形变、水利工程、精密工程、建筑工程、隧道测量;地籍测绘;房产测绘;物探仪器设备销售与维修;管道维护与施工;技术服务;档案咨询、评估、整理、寄存和数字化;承包境外地质工程的勘测、咨询、设计和监理项目;上述境外工程所需的设备、材料出口 | 武汉市青山区建设一路31号宝业中心A座12层1212室 |
40 | 武汉科岛长沙分公司 | 91430111675554749P | 2005.04.11 | 王洪伟 | 在总公司经营范围内联系业务 | 长沙市雨花区万家丽中路三段36号喜盈门商业广场4、5、7栋2934房 |
41 | 武汉科岛深圳分公司 | 91440300777168347D | 2005.06.30 | 刘才平 | 一般经营项目是:地下管线探测、自来水管、煤气管、输油管检漏,管线腐蚀探测、工程地球物理探测(上述经营范围中涉及法律、法规、国务院决定中规定需审批的,须取得相应审批方可经营);桩基检测; | 深圳市光明区光明街道东周社区高新路研祥科技工业园二栋研发大楼2516 |
8-2-1-8序号
序号 | 名称 | 统一社会 信用代码 | 成立日期 | 负责人 | 经营范围 | 营业场所 |
工程测量;控制、地形、线路管道、矿山、变形观测与形变、水利工程、精密工程、建筑工程、隧道测量;地籍测绘;房产测绘(以上须取得资质证书后方可经营);物探仪器设备销售;经营档案咨询、整理、寄存和数字化业务;劳务派遣;计算机技术开发与应用 | ||||||
42 | 武汉科岛管线分公司 | 91420111MA4KLX7B19 | 2016.02.01 | 高玉雄 | 地下管线探测;自来水、煤气检漏、输油管检漏、资源、水文、环境、灾害地质、工程地球物理探测;物探仪器研制;计算机科学技术研究服务;工程测量:控制、地形、线路管道、矿山、变形观测与形变、水利工程、精密工程、建筑工程、隧道测量;地籍测绘;房产测绘;物探仪器设备销售与维修;管道维护与施工;技术服务;档案咨询、评估、整理、寄存和数字化;技术检测(涉及许可项目应取得相关部门许可后经营);摄影测量与遥感、测绘航空摄影;承包境外地质工程的勘测、咨询、设计和监理项目;上述境外工程所需的设备、材料出口(上述项目凭公司资质证在授权范围内经营)(上述项目的经营期限与许可证核定的期限一致) | 武汉市青山区建设一路31号宝业中心A座12层7室 |
43 | 武汉科岛佛山分公司 | 91440606MA54XAHEXJ | 2020.06.30 | 徐州 | 地下管线探测;地下管道健康检测与评估;资源、水文、环境、灾害地质、工程地球物理探测;物探仪器研制;计算机科学技术研究服务;工程测量:控制、地形、线路管道、矿山、变形观测与形变、水利工程、精密工程、建筑工程、隧道测量;地籍测绘;房产测绘;物探仪器设备销售与维修;技术服务;档案咨询、评估、整理、寄存和数字化;技术检测(涉及许可项目应取得相关部门许可后经营);摄影测量与遥感、测绘航空摄影;不动产测绘、地理信息系统工程、大地测量、地图编制;承包境外地质工程的勘测、咨询、设计和监理项目;上述境外工程所需的设备、材料出口 (上述项目凭公司资质证在授权范围内经营)(上述项目的经营期限与许可证核定的期限一致);市政工程、地基工程、地下管道工程清淤、修复(涉及许可项目应取得相关部门许可后经营);土地规划乙级(该项目凭许可证在规定范围内经营);建筑劳务服务 | 广东省佛山市顺德区北滘镇君兰社区怡福路1号北滘国际财富中心(万联中心)五层505单元 |
44 | 中基地理榆树分公司 | 91220182MA0Y4LHC3D | 2016.04.18 | 李想 | 工程测量、摄影测量、地籍测量、房产测绘;地理信息系统工程、管线探测的监理;地图编制、档案数字化;测绘工程、管线探测工程; | 吉林省长春市榆树市华昌街道穗苑华城3栋19-20号房 |
8-2-1-9序号
序号 | 名称 | 统一社会 信用代码 | 成立日期 | 负责人 | 经营范围 | 营业场所 |
信息系统集成、软件开发、智慧城市建设及其技术咨询、技术服务;软硬件产品销售;地球物理地质勘查服务;土地规划;土地整理;土地评估;管道检测技术服务、管理修复、防腐工程 | 二楼 | |||||
45 | 中基地理青岛分公司 | 91370211MA3N5GX98C | 2018.05.21 | 李茂阁 | 山东省青岛市黄岛区井冈山路658号2201室 | |
46 | 地球物理台州分公司 | 91331004MA2DUTDU37 | 2019.05.23 | 张俊锋 | 市政公用工程施工;计算机软硬件技术开发、技术咨询、技术服务、产品销售;地下管线探测;地下管线腐蚀检测与评估;地下管线修复与防护;管道施工;工程测量;地理信息系统工程;矿产资源、工程与环境、水文地球物理勘查;遥感地质调查;灾害地质调查与评估;环境影响评价;不动产测绘;特种工程施工 | 浙江省台州市路桥区路北街道新安西街885号 |
47 | 地球物理四川分公司 | 91510108MA6D0HWC8T | 2019.10.14 | 史美纯 | 受总公司委托从事:市政公用工程施工;计算机软硬件技术开发、技术咨询、技术服务、产品销售;地下管线修复与防护,管道施工,工程测量,地理信息系统工程,矿产资源、工程与环境、水文地球物理勘查,遥感地质调查,特种工程施工,隐患排查,地下管线阴极保护设计与施工,杂散电流排流,地下管线防腐破损点修复,(以下经营范围须取得相关行政许可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地下管线探测、测漏与信息化,地下管线腐蚀检测与评估,灾害地质调查与评估,安全评价,地震安全性评价,环境影响评价,工程检测,不动产测绘,管道检测、道路病害检测 | 成都市猛追湾横街188号2栋23楼2303号 |
48 | 河北天元北京分公司 | 91110112782547448E | 2005.11.02 | 王勇 | 在隶属企业授权范围内从事建筑活动;工程技术咨询(不含中介服务);测绘、工程勘查及物探、地下管网探测;租赁建筑工程机械设备;普通货物道路货物运输(仅限使用清洁能源、新能源车辆) | 北京市通州区新华西街58号院2号楼28层2807 |
49 | 正元航遥郯城分公司 | 91371322MA3M86AY4M | 2018.08.01 | 冯幼贵 | 受公司委托承接本公司经营范围内业务 | 山东省临沂市郯城县城区师郯路6号18幢1层2号 |
50 | 工大正元讷河分公司 | 91230281MA1CF8NG0M | 2021.02.26 | 陆伟石 | 为隶属企业开展业务提供服务 | 黑龙江省齐齐哈尔市讷河市拉哈镇红光社区小广场南侧院内二楼 |
(二) 设立较多子公司、分公司的原因及合理性
公司设立较多子公司、分公司,且业务类型各异、注册地址位于各地的原因为中国冶金地质总局(以下简称地质总局)为做大做强地理信息产业,实现资源整
合。根据地质总局一届四次职工代表大会审议通过的《中国冶金地质总局地理信息产业重组改制方案》,地质总局决定以正元地信公司为载体,整合旗下测绘地理信息为主营业务的公司。2013-2014年,地质总局将原隶属于地质总局山东局的山东中基地理信息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基地理)、原隶属于地质总局中南局的武汉科岛地理信息工程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武汉科岛)、原隶属于地质总局一局的河北天元地理信息科技工程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河北天元)划入正元地信公司。公司为实施“业务专业化”战略,打造以地下管网为主业的专业化子公司,更好地拓展城市地下空间业务,于2013年成立山东正元地球物理信息技术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地球物理);为做强做优航测遥感业务,补强和完善公司测绘地理信息产业链条,于2014年受让了其与北京天下图数据技术有限公司合资设立的山东正元航空遥感技术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正元航遥)51%股权,全资控股了正元航遥;为充分发挥央企、地方及高校合作的科技与人力资源优势,于2017年与哈尔滨创新金融产业园管理有限公司及哈尔滨工业大学国家大学科技园发展有限公司共同出资设立哈尔滨工大正元信息技术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工大正元)。公司为项目建设运营,按政策法规的要求设立子公司。公司从事智慧城市建设运营业务,为积极推进政府与社会资本合作,根据当地政府及受其委托的项目实施机构的要求,需在当地与政府方出资代表及其它社会资本方(如有)共同出资设立PPP项目公司,负责设计、建设、运营通过公开竞争方式取得的PPP项目,宿州正元智慧城市建设运营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宿州正元)、鱼台正元智慧城市信息技术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鱼台正元)、长汀正元智慧城市建设运营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长汀正元)即为PPP项目而设立的子公司。
公司为实施“市场区域化”战略,有效承揽和拓展业务,优化业务布局,深耕区域市场,且公司的客户主要为各地方政府的组成部门及所属事业单位,分布在全国各地,范围较广,为更好地为客户提供服务,应部分项目所在地政府要求,设立了山东分公司、浙江分公司、广州分公司、云南分公司、江西分公司等分公司。
综上,公司设立较多子公司、分公司,且业务类型各异、注册地址位于各地,符合公司历史情况、业务实际情况。
(三) 控股子公司的少数股东入股的原因及合理性,是否与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董监高及其亲属存在关联关系,是否存在潜在利益安排公司控制子公司少数股东及入股的原因如下:
8-2-1-11序号
序号 | 关联方名称 | 关联关系 | 入股原因及合理性 |
1 | 鱼台县鑫兴城市建设开发有限公司 | 持有鱼台正元5%股权 | 作为山东省鱼台县人民政府的出资方,具有合理性 |
2 | 长汀县国有投资集团有限公司(原名长汀县国有资产投资经营有限公司) | 持有长汀正元36%股权 | 作为长汀县人民政府的出资方在长汀正元设立时首次入股20%;为更好推进长汀县智慧城市建设和运营管理,受让福建省长汀县第一建筑工程有限公司持有长汀正元16%的股权 |
4 | 上海邦贤建设发展有限公司 | 持有正元数字25%股权 | 基于技术管理及市场资源优势入股正元数字 |
5 | 烟台建联发展有限公司 | 持有正元数字14%股权 | |
6 | 烟台吉奥投资有限公司 | 持有正元数字10%股权 | 正元数字的员工持股平台,具有合理性 |
7 | 哈尔滨工业大学国家大学科技园发展有限公司 | 持有工大正元39%股权 | 本着政府引导、高校参与、企业运作、互利互惠、共同发展的原则,作为高校、政府出资方入股工大正元,具有合理性 |
8 | 哈尔滨创新金融产业园管理有限公司 | 持有工大正元20%股权 | |
9 | 续宝资本控股有限公司 | 持有宿州正元40%股权 | 同为地质总局控股的下属公司,发挥相互之间的战略协同作用,并获取宿州PPP项目的稳定投资回报,具有合理性 |
10 | 宿州市城市建设投资集团(控股)有限公司 | 持有宿州正元20%股权 | 作为宿州市人民政府的出资方,具有合理性 |
续宝资本控股有限公司为公司控股东地质总局的全资子公司,且正元地信公司董事林立笠、监事王彦卿同时为该企业董事,其余的公司少数股东与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董监高及其亲属不存在关联关系,不存在潜在利益安排。
(四) 核查程序及核查意见
1. 核查程序
我们执行了如下主要核查程序:
(1) 检查分子公司工商档案和公司章程,访谈相关人员、检查相关文件了解分子公司设立背景;
(2) 通过企查查等工商信息查询工具,查询少数股东的股东和实际控制人,
以了解少数股东是否与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董监高及其亲属存在关联关系;
(3) 访谈公司战略投资部门、经营管理部门负责人;
(4) 获取公司股东、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少数股东出具的确认函,股东地质总局为续宝资本控股有限公司的母公司,正元地信公司董事林立笠、监事王彦卿同时为该企业董事,除此之外公司股东、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均确认与少数股东不存在关联关系,与公司不存在潜在利益安排;
(5) 核查了报告期内公司与少数股东的交易情况,获取相关交易合同,了解关联交易背景,并参照公司同类销售或采购制度以及合同资料,核实双方定价原则、信用政策、收付款政策等条款是否一致。
2. 核查意见
经核查,我们认为:
(1) 公司设立较多分、子公司且业务类型各异、注册地址位于各地具有合理性;
(2) 少数股东入股原因具有合理性,续宝资本控股有限公司为公司控股东地质总局的全资子公司,且正元地信公司董事林立笠、监事王彦卿同时为该企业董事,除此之外,其余少数股东与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董监高及其亲属不存在关联关系;
(3) 少数股东与公司之间不存在潜在的利益安排。
二、招股说明书披露,(1)报告期内发行人财务报表范围内增加的子公司包括宿州正元智慧城市建设运营有限公司、鱼台正元智慧城市信息技术有限公司、长汀正元智慧城市建设运营有限公司和哈尔滨工大正元信息技术有限公司。宿州正元系发行人就宿州市智能管网PPP项目于业主方宿州市城市管理局合资成立的项目公司,2018年12月28日发行人与续宝资本控股有限公司签订一致行动协议,拥有宿州正元80%表决权并纳入合并范围;(2)发行人控股子公司工大正元的股权结构为发行人持有其41%股份,哈尔滨工业大学国家大学科技园发展有限公司持有其39%股份。请发行人说明:(1)报告期内新增控股子公司的原因,是否均为执行项目所设立,设立公司执行项目是否符合行业惯例,与各业主方
的协议安排及相关权利、义务划分情况;(2)是否存在其他为执行项目所设立而未纳入合并范围的公司及原因,引进业主方外投资方的原因及相关权利、义务划分情况;(3)2018年与续宝资本控股有限公司签订一致行动协议的原因,协议签订前发行人是否实际控制宿州正元,签订协议前后的权利、义务划分情况的变化及相应的会计处理;(4)结合发行人对工大正元的持股情况,说明将其列为控股子公司的依据是否充分。
(一) 报告期内新增控股子公司的原因,是否均为执行项目所设立,设立公司执行项目是否符合行业惯例,与各业主方的协议安排及相关权利、义务划分情况
1. 报告期内新增控股子公司的原因,是否均为执行项目所设立
报告期内,正元地信公司新增4个控股子公司,其中工大正元是公司为实施“业务专业化”战略需要设立的子公司;宿州正元、长汀正元、鱼台正元是公司为PPP项目建设运营,按照政策法规的要求设立的子公司,具体情况如下表所示:
8-2-1-13序号
序号 | 名称 | 新增控股子公司原因 | 是否为执行项目所设立 |
1 | 工大正元 | 将其作为公司布局东北市场的根据地,业务聚焦于智慧城市建设中的公共安全领域(如智慧电梯、智慧水务及智慧水务延伸的方向) | 否 |
2 | 宿州正元 | 公司中标宿州市智能管网PPP项目,项目实施要求公司与市政府授权主体签订《合资协议》,在《PPP项目合同》生效后30个工作日内,共同出资在宿州市成立项目公司,负责建设运营宿州市智能管网PPP项目。 | 是 |
3 | 长汀正元 | 公司中标长汀(原中央苏区)智能运营中心PPP项目,要求签订《PPP项目投资合作协议》,在《PPP 项目投资合作协议》签署后的30个工作日内与政府出资人代表在福建省龙岩市长汀县合资成立项目公司,负责建设运营长汀(原中央苏区)智能运营中心PPP项目。 | 是 |
4 | 鱼台正元 | 公司中标鱼台县智慧城市PPP项目,本项目采用投融资、建设、运营一体化方式运作,合同要求社会资本方在合同生效后30个工作日内成立项目公司,负责建设运营鱼台县智慧城市建设PPP项目。 | 是 |
2. 设立公司执行项目是否符合行业惯例
依据财政部印发的《PPP项目合同指南(试行)》(财金〔2014〕156号),在PPP实践中,社会资本通常不会直接作为PPP项目的实施主体,而会专门针对该项目成立项目公司,作为PPP项目合同及项目其他相关合同的签约主体,负责项目具体实施。
报告期内,正元地信公司根据PPP项目需求设立了3个项目公司。同行业实
施PPP项目的公司亦存在类似情形,具体如下:
8-2-1-14公司名称
公司名称 | 项目名称 | 是否设立项目公司 |
南威软件股份公司 | 智慧丰泽(一期)PPP项目 | 智慧城市(泉州丰泽)运营管理有限公司 |
鞍山森远路桥股份有限公司 | 吉林市九江大路、经开大街地下综合管廊建设项目 | 吉林经济技术开发区城发管廊投资运营有限公司 |
北京易华录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 山西省吕梁市离石区智慧城市建设项目政府与社会资本合作项目(PPP)项目 | 吕梁市离石区智慧城市建设运营有限公司 |
山东易华录信息技术有限公司 | “智慧阳信”政府与社会资本合作(PPP)项目 | 阳信易华录智慧城市建设运营有限公司 |
注:信息来源于上市公司招股说明书或公司年报、招标网综上,正元地信公司为PPP项目建设运营设立公司,符合行业惯例,与同行业公司不存在重大差异。
3. 与各业主方的协议安排及相关权利、义务划分情况;
(1) 宿州正元
合作项目 | 合作期限 | 协议主要内容 | 合作单位 | 主要权利、义务划分 | |
权利 | 义务 | ||||
宿州市智能管网政府和社会资本合作PPP项目 | 10年 | 宿州城区红线范围内110平方公里城市空间进行智能管网建设。具体包括智慧管网云基础设施建设、地下管线综合管理机制、管理标准及规则制度建设、管网智能化建设、智慧管网运维监管建设、智慧管网管控流程优化与再造建设等。 | 正元地信公司 | 对项目资产享有管理权、控制权和运营权;对项目提出施工工艺优化等权利。 | 负责项目的设计、施工,并接受甲方监督;保证运营期满后,将项目资产移交回甲方。 |
宿州市城市管理局 | 对项目投资、建设、运营进行监管;获取项目计划和进度报告、运营情况报告及其他相关资料的权利;对项目资产拥有产权;有权审查项目公司任何设计文件。 | 配合项目公司和乙方为项目融资和再融资;为项目提供土地、周边土地的地役权及配套设施;参与竣工验收工作。 |
(2) 长汀正元
合作项目 | 合作期限 | 协议主要内容 | 合作单位 | 主要权利、义务划分 | |
权利 | 义务 | ||||
长汀(原中央苏区)智能运营中 | 15年 | 在新型智慧城市建设理念指导下,通过绘制一张图、建设一张网、推 | 正元地信公司 | 对项目资产依法享有使用权;为项目融资目的对收益权进行质押;项目投资或运营成本增加时,增加政府付费或获得补偿的 | 负责项目的投融资、设计、建设、运营维护及移交以及承担此过程中的责任、风险和费用;负责筹措合同约定的投融资款,确保投资资金满足本 |
8-2-1-15
心PPP项目
心 PPP 项目 | 行一治理、搭建一平台、建立两个保障体系、打造三中心、推进N方面典型应用,形成长汀县智能运营中心PPP项目的顶层设计。 | 权利。 | 项目实施需要;接受甲方监督,及时向甲方提供有关工作的资料文件;保证为本项目签订的各类文件都符合合同规定;协助甲方编制项目文件,并按要求移交项目文件资料。 | ||
福建省长汀县发展和改革局 | 对项目投资建设运营移交全过程进行监管;对项目公司选择各种合作方进行审查;委托第三方对项目的投资、建设运营管理等全程进行监管和评估;对乙方的财务状况、运营成果进行监督检查;合作期满后无偿取得项目资产。 | 协助乙方办理项目审批手续,提供项目建设及运营的配套资料,按照预期足额向乙方政府付费,协调下属机关等政府用户,配合项目需求进行对接融合,保证项目正常运营;协助乙方取得政府有关部门承诺的与履行本合同相关的其他优惠。 |
(3) 鱼台正元
合作项目 | 合作期限 | 协议主要内容 | 合作单位 | 主要权利、义务划分 | |
权利 | 义务 | ||||
鱼台县智慧城市建设PPP项目 | 10年 | 鱼台县主城区20平方公里区域及张黄工业园15.56平方公里区域建设标准体系、基础网络、云服务、调度指挥中心、政务办公、城市管理、市政基础设施等15个专项。 | 正元地信公司 | 对项目的设计、建设、运营、维护及移交;要求甲方按照约定支付政府付费;项目投资或运营成本增加时,增加政府付费或获得补偿; | 按照行业标准和有关规定组织施工;承担建设运营及维护的费用和风险;保证项目投资建设按期完成并达到验收标准。 |
鱼台县住房和城乡规划建设局 | 参与项目的识别、准备、采购执行和移交各个阶段的工作;根据合同约定对工程进度、范围和标准进行变更;项目公司融资、资金流向、审计、运营维护的监管和评估工作;拥有面向政府用户运营数据信息的所有权;拥有出于公益需要,对本项目的征收征用权; | 负责项目总体规划、土地预审等手续办理、项目的建设及运营监督竣工验收等,组织确定项目监理单位等和第三方机构相关的事项;协调县下属机关、事业单位等政府用户的配合性工作;向项目公司的付费、配套及运营过程中的协调工作等相关事项安排。 |
(二) 是否存在其他为执行项目所设立而未纳入合并范围的公司及原因,引进业主方外投资方的原因及相关权利、义务划分情况
1. 是否存在其他为执行项目所设立而未纳入合并范围的公司及原因
报告期内,公司为执行PPP项目设立3个项目公司,分别为宿州正元、长汀
正元和鱼台正元。正元地信公司不存在其他为执行项目所设立的公司,因此也不存在其他为执行项目所设立的公司而未纳入合并范围的公司。
2. 引进业主方外投资方的原因及相关权利、义务划分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为执行项目设立3个公司,分别为宿州正元、长汀正元和鱼台正元。除正元地信公司与业主方外,宿州正元和长汀正元引进了其他投资者,具体情况如下:
8-2-1-16项目公司名称
项目公司名称 | 投资方名称 | 引进原因 | 主要权利、义务划分 |
宿州正元智慧城市建设运营有限公司 | 续宝资本控股有限公司 | 该公司和正元地信公司同为中国冶金地质总局控股的下属公司,发挥相互之间的战略协同作用,并获取宿州智能管网PPP项目的稳定投资回报。 | 相关合同和协议中未对权利、义务有明确划分,双方主要基于股东地位,享有对应的股东权利和义务。同时,双方根据自愿原则经协商一致,签署《一致行动协议》,约定续宝资本在行使股东权利时,及在公司股东会、董事会提案及表决时,与正元地信公司保持意思一致。除此之外,双方对权利、义务关系未做其他特殊安排。 |
长汀正元智慧城市建设运营有限公司 | 长汀一建 | 根据该项目资格预审文件要求,项目允许联合体投标,投标申请人需具备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二级及以上资质和《施工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甲级测绘资质(含地理信息系统工程甲级);计算机信息系统集成二级及以上资质或信息系统集成及服务二级及以上资质。公司当时拥有甲级测绘资质(含地理信息系统工程甲级)和信息系统集成及服务二级资质。长汀一建具有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一级资质和《施工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同时看好长汀正元的发展前景,因此与正元地信公司组成联合体投标体,共同参与长汀正元项目的建设。 | 正元地信公司和长汀一建均属于社会资本方,具有相同的权利和义务。 权利:与政府资本方共同组建项目公司,开展项目建设和运营获取相关收益; 义务:与政府社会资本方成立项目公司,负责协议约定的承担的社会资本金;按照要求保证融资资金足额按时到位;配合项目公司做好项目建设后运营管理工作;及时向甲方和有关部门汇报项目实施过程的重大问题。 |
(三) 2018年与续宝资本控股有限公司签订一致行动协议的原因,协议签订前发行人是否实际控制宿州正元,签订协议前后的权利、义务划分情况的变化及相应的会计处理
1. 2018年与续宝资本控股有限公司签订一致行动协议的原因
宿州正元是为开展宿州市智能管网政府和社会资本合作项目而设立的项目公司。截至本反馈意见回复出具日,宿州市城市建设投资集团(控股)有限公司持有宿州正元20%股权。正元地信公司与续宝资本各持有宿州正元40%股权。
正元地信公司系宿州市智能管网政府和社会资本合作项目中标社会资本,整体负责宿州正元(项目公司)的生产经营管理决策。
续宝资本主要从事产业基金、股权投资、融资租赁、PPP项目融资等,据续宝资本出具的确认函,续宝资本签订一致行动协议主要是因同为中国冶金地质总局控股的下属公司,发挥相互之间的战略协同作用,并获取宿州智能管网PPP项目的稳定投资回报,其并未实际参与宿州正元的后续经营管理。
为明确项目公司的控制权,提高决策效率,保证宿州正元高效及持续稳定发展,双方基于共同发展理念,经友好协商签署了一致行动协议。协议签订后,续宝资本决定在宿州正元股东会、董事会提案及表决时,与正元地信公司保持意思表示一致。
2. 协议签订前发行人是否实际控制宿州正元
(1) 股东会层面
宿州正元成立于2017年12月12日,设立时公司股权结构如下:
8-2-1-17股东名称
股东名称 | 出资额(万元) | 持股比例(%) |
宿州市城市建设投资集团(控股)有限公司 | 1,573.39 | 20.00 |
正元地信公司 | 1,573.39 | 20.00 |
安徽徽银基础设施发展基金(有限合伙) | 4,720.17 | 60.00 |
根据2018年3月28日《财政部关于规范金融企业对地方政府和国有企业投融资行为有关问题的通知》的规定,“国有金融企业与地方政府及其部门合作设立各类投资基金,应严格遵守有关监管规定,不得要求或接受地方政府及其部门作出承诺回购投资本金、保本保收益等兜底安排,不得通过结构化融资安排或采
取多层嵌套等方式将投资基金异化为债务融资平台。”按照该通知要求,安徽徽银基础设施发展基金(有限合伙)无法继续投资宿州正元。因此,2018年10月18
日,安徽徽银基础设施发展基金(有限合伙)与正元地信公司、续宝资本签订了股权转让协议,将其持有的宿州正元40%股权转让给续宝资本,另20.00%转让给正元地信公司,鉴于该部分出资未实缴到位,因此转让价格为零。本次股权转让完成后,宿州正元股权结构如下:
8-2-1-18股东名称
股东名称 | 出资额(万元) | 持股比例(%) |
宿州市城市建设投资集团(控股)有限公司 | 1,573.39 | 20.00 |
正元地信公司 | 3,146.78 | 40.00 |
续宝资本 | 3,146.78 | 40.00 |
2017年12月12日至2018年11月28日,宿州正元《公司章程》规定,股东会会议由股东按认缴出资比例行使表决权,并须经全体股东一致同意,并报登记机关核准、备案登记。2018年11月28日签订的宿州正元《公司章程修正案》,规定股东会会议由股东按认缴出资比例行使表决权,特别决议事项需由全体股东一致表决通过。
因此,在一致行动协议签订前,正元地信公司无法单独控制宿州正元股东会。
(2) 董事会层面
宿州正元《公司章程》规定,董事会由三名董事组成,其中:甲方委派一人、乙方委派一人、丙方委派一人。董事会会议实行一人一票的表决制度。董事会行使职权时需要董事会表决的,须经过全体董事同意通过即生效。
2018年11月28日签订的宿州正元《公司章程修正案》,规定董事会会议实行一人一票的表决制度。董事会行使职权时需要董事会表决的,须经过全体董事过半同意即生效。
因此,在一致行动协议签订前,正元地信公司无法单独控制宿州正元董事会。
(3) 经营管理层面
公司设立之日至本反馈意见回复出具日,由公司智慧城市事业部副总经理郭磊担任宿州正元总经理,其主要职责为主持宿州正元的生产经营管理工作等。虽然其可以使用职权,对宿州正元生产经营施加一定影响,但其职权来自董事会的授权,因此其只能在董事会的授权范围内行使职权。
综上,在一致行动协议签订前,正元地信公司依其持有的表决权无法单独促成股东会或董事会决议事项,其无法单独控制宿州正元。
3. 签订协议前后的权利、义务划分情况的变化
一致行动协议签订前后,双方权利、义务划分情况的变化主要体现在以下几个方面:
决议事项 | 签订前 | 签订后 |
8-2-1-19决议事项
决议事项 | 签订前 | 签订后 |
提案及会议召集权 | 乙方有权以自己的名义独立召集董事会、股东会并提出议案 | 如任何一方拟向宿州正元股东会提出议案或召集股东会,该方需事先与另外一方充分进行沟通,在达成一致意见后,以甲方的名义向股东会提出议案或召集股东会。 |
如任何一方提名/委派的公司董事拟向董事会提出议案或召集董事会会议,该方应保证其提名并当选的董事需事先与其他方充分进行沟通,在达成一致意见后,以甲方提名/委派的公司董事名义向董事会提出议案或召集董事会会议。 | ||
股权转让 | 乙方可以向除甲方以外的第三方转让其持有宿州正元的股权 | 协议有效期内,非经甲方事先书面同意,乙方不得向除甲方以外的第三方转让其持有宿州正元的股权,不得为除甲方以外的第三方行使其所持宿州正元的出资对应的表决权。 |
表决权 | 乙方有权以自己所持意见行使表决权 | 若甲乙双方无法就提案达成一致意见,则应以甲方所持意见作为共同意见。 |
若各方无法就提案达成一致意见,则应以甲方所提名/委派的公司董事所持意见作为共同意见。 |
注:甲方指正元地信公司,乙方指续宝资本除上述内容外,一致行动协议签订前后,双方其他权利、义务的划分情况没有实质变化。
4. 签订协议前后的会计处理
签订一致行动协议前,正元地信公司持有宿州正元40.00%的股权,且对宿州正元实施重大影响。根据企业会计准则规定,按长期股权投资权益法进行核算,并确认投资收益。本公司在编制合并财务报表时,不将宿州正元纳入合并报表的范围。2017至2018年度,宿州市智能管网PPP项目处于建设期,所有支出均是投建项目的支出,净利润为0,对损益的影响为0。
签订一致行动协议后,正元地信公司拥有宿州正元80.00%表决权,可以控制其财务和经营政策。根据企业会计准则规定,按成本法进行核算并确认投资收益。正元地信公司的单体财务报表无需对长期股权投资金额进行调整,在编制合并财务报表时,将宿州正元列为纳入合并报表的范围。
(四) 结合发行人对工大正元的持股情况,说明将其列为控股子公司的依据是否充分
1. 股东会层面
截至本反馈意见回复出具日,工大正元的股权结构如下:
序号 | 股东名称 | 出资金额(万元) | 持股比例(%) |
8-2-1-20
1 | 正元地信公司 | 4,100 | 41.00 |
2 | 哈尔滨工业大学国家大学科技园发展有限公司 | 3,900 | 39.00 |
3 | 哈尔滨创新金融产业园管理有限公司 | 2,000 | 20.00 |
合 计 | 10,000 | 100.00 |
工大正元目前有三名股东,其中公司持股41%,为第一大股东;哈尔滨工业大学国家大学科技园发展有限公司持股39%,哈尔滨创新金融产业园管理有限公司持股20%,三名股东之间无关联关系、不存在一致行动情形。
2. 董事会层面
根据工大正元的《公司章程》,董事会由7名董事组成,其中正元地信公司委派4名董事,分别为杨占东、宋彦策、白莹和聂荣建,并且杨占东担任董事长。董事会会议的表决实行一人一票,一般事项经公司全体董事过半数同意。正元地信公司拥有半数以上的表决权,实质上控制工大正元的财务和经营政策,并享有相应的利益,承担相应的风险。
3. 经营管理层面
根据工大正元的《公司章程》,工大正元设总经理1名,由董事会聘任,负责日常经营和管理工作。
综上,公司为工大正元第一大股东,向工大正元委派的董事占其董事会人数半数以上,公司能从董事会、经营管理上对工大正元实施控制。因此,工大正元作为正元地信公司的控股子公司依据充分。
(五) 核查程序及核查意见
1. 核查程序
我们执行了如下主要核查程序:
(1) 检查子公司工商档案、设立文件、公司章程等,访谈相关人员、检查相关文件了解控股子公司设立原因以及治理层、管理层相关安排;
(2) 获取公司的产权结构图,通过企查查、启信宝等查询工具核查公司的股权关系,核实是否存在未纳入合并范围的子公司;
(3) 获取公司与续宝资本控股有限公司一致行动协议,查阅签订一致行动协议前后的权利、义务的划分情况以及相应的会计处理;
(4) 对合并范围、相关会计处理进行复核,确定是否符合企业会计准则的要
求。
2. 核查意见
经核查,我们认为:
(1) 公司设立控股子公司,除工大正元外,另外三个控股子公司均为执行项目所设立,设立公司执行项目符合行业惯例;
(2) 不存在其他为执行项目所设立而未纳入合并范围的公司;
(3) 2018年与续宝资本控股有限公司签订一致行动协议前公司不实际控制宿州正元;
(4) 根据公司对工大正元的持股情况,公司将工大正元列为控股子公司的依据充分。
三、招股说明书披露,2019 年第五大客户中冶华亚建设集团有限公司为发行人关联方,销售金额为4,169.76万元。请发行人说明:(1)区分测绘地理信息技术服务、地下管网安全运维保障技术服务、智慧城市建设运营服务的前五大客户,客户性质,合作历史,订单取得方式,报告期内前五大客户变化的原因、合作的稳定性;(2)中冶华亚对应项目“双鸭山安邦河流域水环境综合整治工程”的具体情况,交易价格的公允性,截至目前项目的完成进度。请申报会计师对上述事项进行核查,并发表明确意见,说明对中冶华亚项目的核查方法、核查证据和核查结论。(审核问询函第6.1条)
(一) 区分测绘地理信息技术服务、地下管网安全运维保障技术服务、智慧城市建设运营服务的前五大客户,客户性质,合作历史,订单取得方式,报告期内前五大客户变化的原因、合作的稳定性
1. 报告期内测绘地理信息技术服务、地下管网安全运维保障技术服务、智慧城市建设运营服务的前五大客户,客户性质,合作历史,订单取得方式
(1) 2020年度各类业务前五大客户具体情况
单位:万元
8-2-1-21收入类型
收入类型 | 客户名称 | 客户性质 | 合作开始时间 | 订单取得方式 | 收入金额 | 同类收入占比(%) |
测绘地理信 | 国家基础地理信 | 政府及下属 | 2013年5月 | 公开招投标 | 3,518.49 | 4.36 |
8-2-1-22
息技术服务
息技术服务 | 息中心 | 部门 | ||||
莱西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 政府及下属部门 | 2012年1月 | 公开招投标 | 2,748.66 | 3.41 | |
青岛市城阳区自然资源局 | 政府及下属部门 | 2011年9月 | 公开招投标 | 1,652.35 | 2.05 | |
广州市增城区城乡规划和测绘地理信息研究院 | 国有企业及事业单位 | 2018年5月 | 竞争性谈判及磋商 | 1,415.47 | 1.75 | |
聊城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 政府及下属部门 | 2015年2月 | 公开招投标 | 1,236.52 | 1.53 | |
合计 | 10,571.49 | 13.10 |
地下管网安全运维保障技术服务 | 宿州市城市管理局 | 政府及下属部门 | 2015年6月 | 公开招投标 | 4,133.02 | 8.75 |
河北肃安实业集团有限公司 | 民营企业 | 2020年9月 | 商务谈判 | 2,698.91 | 5.72 | |
滁州市市政设施管理中心 | 政府及下属部门 | 2019年6月 | 公开招投标 | 2,088.59 | 4.42 | |
上海勘测设计研究院有限公司 | 国有企业及事业单位 | 2019年4月 | 邀请招标/商务谈判 | 1,853.65 | 3.93 | |
包头市市政工程管理局 | 政府及下属部门 | 2013年4月 | 公开招投标 | 1,276.12 | 2.70 | |
合 计 | 12,050.30 | 25.52 |
智慧城市建设运营服务 | 长汀县发展和改革局 | 政府及下属部门 | 2018年9月 | 公开招投标 | 3,705.22 | 9.75 |
铁岭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 政府及下属部门 | 2019年2月 | 公开招投标 | 3,314.26 | 8.73 | |
哈尔滨中央大街建设发展有限公司 | 国有企业及事业单位 | 2020年8月 | 公开招投标 | 3,256.83 | 8.57 | |
浙江汇盛投资集团有限公司 | 国有企业及事业单位 | 2018年12月 | 公开招投标 | 3,226.52 | 8.49 | |
宣城市城市管理综合执法局 | 政府及下属部门 | 2019年10月 | 公开招投标 | 2,918.46 | 7.68 |
8-2-1-23合 计
合 计 | 16,421.29 | 43.22 |
(2) 2019年度各类业务前五大客户具体情况
单位:万元
收入类型 | 客户名称 | 客户性质 | 合作开始时间 | 订单取得方式 | 收入金额 | 同类收入占比(%) |
测绘地理信息技术服务 | 石狮市自然资源局 | 政府及下属部门 | 2017年6月 | 公开招投标 | 1,318.32 | 1.59 |
温岭市国土资源局 | 政府及下属部门 | 2018年4月 | 公开招投标 | 1,150.98 | 1.39 | |
新疆和若铁路有限责任公司 | 国有企业及事业单位 | 2019年12月 | 公开招投标 | 895.43 | 1.08 | |
莱西市自然资源局 | 政府及下属部门 | 2008年5月 | 公开招投标/单一来源采购 | 876.23 | 1.06 | |
广州市增城区城乡规划和测绘地理信息研究院 | 事业单位 | 2018年5月 | 竞争性谈判及磋商 | 864.24 | 1.04 | |
合 计 | 5,105.19 | 6.17 |
地下管网安全运维保障技术服务 | 宿州市城市管理局 | 政府及下属部门 | 2015年6月 | 公开招投标 | 13,925.51 | 23.70 |
上海勘测设计研究院有限公司 | 国有企业及事业单位 | 2019年4月 | 邀请招标/商务谈判 | 2,435.93 | 4.15 | |
潍坊市市政公用事业管理处 | 政府及下属部门 | 2019年5月 | 公开招投标 | 2,254.12 | 3.84 | |
荆州市政府投资工程建设管理中心 | 政府及下属部门 | 2019年1月 | 公开招投标 | 1,683.58 | 2.86 | |
武汉市勘察设计有限公司 | 国有企业及事业单位 | 2015年6月 | 公开招投标/商务谈判 | 1,563.15 | 2.66 | |
合 计 | 21,862.29 | 37.20 |
智慧城市建设运营服务 | 福建省长汀县发展和改革局 | 国有企业及事业单位 | 2018年9月 | 商务谈判 | 10,091.28 | 19.53 |
北京市顺义区信息中心 | 政府及下属部门 | 2019年4月 | 公开招投标 | 9,984.02 | 19.32 |
8-2-1-24收入类型
收入类型 | 客户名称 | 客户性质 | 合作开始时间 | 订单取得方式 | 收入金额 | 同类收入占比(%) |
宿州市城市管理局 | 国有企业及事业单位 | 2017年10月 | 竞争性谈判及磋商 | 5,371.56 | 10.40 |
中冶华亚建设集团有限公司 | 国有企业及事业单位 | 2019年9月 | 商务谈判 | 4,169.76 | 8.07 |
滁州市市政设施管理中心 | 政府及下属部门 | 2019年7月 | 公开招投标 | 4,023.07 | 7.79 |
合 计 | 33,639.69 | 65.11 |
(3) 2018年度各类业务前五大客户情况
单位:万元
收入类型 | 客户名称 | 客户性质 | 合作开始时间 | 订单取得方式 | 收入金额 | 同类收入占比(%) |
测绘地理信息技术服务 | 仙居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 政府及下属部门 | 2012年9月 | 公开招投标 | 1,210.05 | 1.46 |
天台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 政府及下属部门 | 2018年5月 | 公开招投标 | 1,146.82 | 1.39 | |
五大连池市农业农村局 | 政府及下属部门 | 2015年6月 | 公开招投标 | 1,116.12 | 1.35 | |
广宁县自然资源局 | 政府及下属部门 | 2017年8月 | 公开招投标 | 1,000.73 | 1.21 | |
潍坊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 政府及下属部门 | 2013年8月 | 公开招投标/竞争性谈判 | 966.88 | 1.17 | |
合 计 | 5,440.61 | 6.58 |
地下管网安全运维保障技术服务 | 武汉市测绘研究院 | 国有企业及事业单位 | 2013年1月 | 公开招投标/商务谈判/单一来源采购 | 2,014.31 | 4.64 |
宿州市城市管理局 | 政府及下属部门 | 2015年6月 | 公开招投标 | 1,922.61 | 4.43 | |
上海勘察设计研究院(集团)有限公司 | 国有企业及事业单位 | 2015年7月 | 商务谈判 | 1,614.59 | 3.72 | |
杭州市市政工程集团有限公司 | 国有企业及事业单 | 2018年9月 | 公开招投标 | 1,380.78 | 3.18 |
8-2-1-25收入类型
收入类型 | 客户名称 | 客户性质 | 合作开始时间 | 订单取得方式 | 收入金额 | 同类收入占比(%) |
位四川青石建设有限公司合肥分公
司
四川青石建设有限公司合肥分公司 | 国有企业及事业单位 | 2018年6月 | 邀请招标 | 779.28 | 1.79 |
合 计 | 7,711.56 | 17.76 |
智慧城市建设运营服务 | 宿州正元智慧城市建设运营有限公司 | 国有企业及事业单位 | 2017年10月 | 竞争性谈判及磋商 | 10,648.22 | 36.87 |
哈尔滨市道里区市场监督管理局 | 政府及下属部门 | 2018年2月 | 公开招投标 | 2,905.62 | 10.06 | |
福建省长汀县发展和改革局 | 国有企业及事业单位 | 2018年9月 | 商务谈判 | 2,768.01 | 9.59 | |
鱼台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 国有企业及事业单位 | 2018年12月 | 商务谈判 | 1,809.27 | 6.27 | |
东营市住房和城乡建设管理局 | 政府及下属部门 | 2015年7月 | 公开招投标 | 1,400.51 | 4.85 | |
合 计 | 19,531.62 | 67.64 |
2018年度、2019年度和2020年度,测绘地理信息技术服务前五大客户收入占该类业务收入的比例分别为6.58%、6.17%和13.10%。
2018年度、2019年度和2020年度,地下管网安全运维保障技术服务前五大客户收入占该类业务收入的比例分别为17.76%、37.20%和25.52%。
2018年度、2019年度和2020年度,智慧城市建设运营服务前五大客户收入占该类业务收入的比例分别为67.64%、65.11%和43.22%。
除智慧城市建设运营服务前五大收入合计占该类业务收入的比例较高外,测绘地理信息技术服务、地下管网安全运维保障技术服务的前五大客户收入合计占该类业务收入的比例较低,客户较为分散。
2. 报告期内前五大客户变化的原因、合作的稳定性
公司报告期内各类业务前五大客户变动较大,主要原因如下:
(1) 公司客户覆盖区域广泛,数量众多。
(2) 与公司提供的产品或服务的属性相关,公司为同一客户连续提供服务的时间间隔较长。如第二次全国土地调查于2007年7月1日全面启动,第三次全国土地调查自2017年开展,期间间隔十年,受该政策影响的客户采购需求间隔也较长;又如各省市的客户也会根据国家发布的五年发展规划,制定当地的五年测绘发展规划,客户会根据发展规划陆续采购公司服务;特别是地下管网安全运维保障技术服务与智慧城市建设运营服务这两类服务的业务特点更是项目完成后,客户在较长时期内不会有重复的采购需求。
(二) 中冶华亚对应项目“双鸭山安邦河流域水环境综合整治工程”的具体情况,交易价格的公允性,截至目前项目的完成进度
1. “双鸭山安邦河流域水环境综合整治工程”的具体情况
“双鸭山安邦河流域水环境综合整治工程”(以下简称双鸭山工程)项目于2019年8月30日在黑龙江公共资源交易网上公开招投标,招标人为双鸭山安邦河流域水环境综合整治工程建设管理处。工大正元作为联合体牵头人,与哈尔滨工业大学建筑设计研究院及地质总局下属的中冶华亚建设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冶华亚)组建联合体对该项目进行了投标。
中标后,工大正元、哈尔滨工业大学建筑设计研究院及中冶华亚与双鸭山安邦河流域水环境综合整治工程建设管理处签订了《建设工程总承包合同》及《建设工程总承包合同补充协议》,合同总金额15,072.36万元(含税)。其中:根据《合同价格清单分项表》,工大正元作为联合体牵头人负责项目运维部分,金额
350.55万元(含税);哈尔滨工业大学建筑设计研究院作为联合体成员负责项目设计部分,金额183.99万元(含税);中冶华亚作为联合体成员负责项目的工程施工部分(包括建安、环境保护工程及水土保持工程),金额14,537.82万元(含税)。《建设工程总承包合同》约定的设计开工日期为2019年9月29日,施工开工日期为2019年10月26日,工程竣工日期为2021年6月30日。为保证合同按照工期顺利推行,保障水体功能单元满足技术工艺要求,中冶华亚与工大正元签订了项目管理及技术服务合同、部分土方工程施工合同及石料填料工程施工合同;其中项目管理及技术服务定价按照双鸭山项目工程施工部分(包括建安、环境保护工程及水土保持工程)金额的6%确定,土方工程部分按照投标文件单项
金额分包,沸石、石灰石填料价格按照材料实际采购价格及采购数量、相关人员费用、运输费及合理的利润确定。
中冶华亚与工大正元所签订的项目内容包括土方工程施工、填料施工及项目管理及技术服务等。工大正元具有环保工程专业承包叁级、水利水电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及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资质,其承接的上述相关建安施工项目内容均在其资质许可范围内,以上合同预算总金额为5,540.31万元(含税)。工大正元承做的项目合同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8-2-1-27序号
序号 | 项目名称 | 合同/结算金额 |
1 | 双鸭山安邦河流域水环境综合整治工程EPCO项目——工程建设项目管理及技术服务项目 | 872.27 |
2 | 双鸭山安邦河流域水环境综合整治工程EPCO项目——末端强化处理(人工湿地)——沸石填料施工分包项目 | 1,870.59 |
3 | 双鸭山安邦河流域水环境综合整治工程EPCO项目——知春湖旁侧循环——石灰石填料工程施工项目 | 1,401.75 |
4 | 双鸭山安邦河流域水环境综合整治工程EPCO项目——末端强化处理(人工湿地)——(一标段)土方工程施工项目 | 652.93 |
5 | 双鸭山安邦河流域水环境综合整治工程EPCO项目——末端强化处理(人工湿地)——(二标段)土方工程施工项目 | 435.29 |
6 |
307.48 | |
合 计 | 5,540.31 |
根据《双鸭山安邦河流域水环境综合整治工程发包人变更协议书》,“依据双鸭山市机构编制委员会双编〔2019〕38号文件,双鸭山市水务局设立双鸭山市水利工程建设事业中心。原双鸭山安邦河流域水环境综合整治工程建设管理处撤销,双鸭山安邦河流域水环境综合整治工程项目发包人权利和义务由双鸭山市水利工程建设事业中心承接。”
通过对双鸭山市水务局下属的双鸭山市水利工程建设事业中心进行访谈,获得其确认如下:
“双鸭山安邦河流域水环境综合整治工程EPCO项目”发包人为双鸭山安邦河流域水环境综合整治工程建设管理处,承包人为工大正元(联合体牵头人)、中冶华亚(联合体成员)、哈尔滨工业大学建筑设计研究院(联合体成员),??其中哈尔滨工业大学建筑设计研究院负责设计,中冶华亚负责施工,工大正元负责运
维,施工工程中有部分内容由中冶华亚分包给工大正元施工。
2. 交易价格公允性的分析
(1) 中冶华亚承做部分的毛利率情况
中冶华亚与项目业主签订的工程施工部分合同总收入13,337.45万元(不含税)。中冶华亚执行该整体项目预计总成本为11,689.39万元(不含税);预计毛利为1,648.06万元,预计毛利率为12.36%。中冶华亚在双鸭山工程项目中主要承做的为工程建筑类工作,包括沟渠疏浚、管道铺设等主体工程施工项目,该项目中冶华亚预计毛利率为12.36%,与其承接的其他项目毛利相当。
通过向中冶华亚访谈,获得中冶华亚其他工程建筑项目的毛利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8-2-1-28合同名称
合同名称 | 潜江市民之家建设工程施工基桩与基坑支护专业分包 | 武汉恒大翡翠华庭商业、办公楼及周边地下室灌注桩工程 |
合同总收入 | 2,064.93 | 960.45 |
合同成本预算 | 1,792.29 | 834.39 |
合同毛利 | 272.64 | 126.06 |
毛利率(%) | 13.20 | 13.12 |
合同签署日期 | 2019年8月8日 | 2019年6月20日 |
(2) 工大正元承接项目价格公允性分析
各项目的合同总价确认原则如下:
序号 | 项目名称 | 合同总价确认原则 |
1 | 双鸭山安邦河流域水环境综合整治工程EPCO项目——工程建设项目管理及技术服务项目 | 按照工程施工部分合同金额*6% |
2 | 双鸭山安邦河流域水环境综合整治工程EPCO项目——末端强化处理(人工湿地)——沸石填料施工分包项目 | 单价*预计工作量 |
3 | 双鸭山安邦河流域水环境综合整治工程EPCO项目——知春湖旁侧循环——石灰石填料工程施工项目 | 单价*预计工作量 |
4 | 双鸭山安邦河流域水环境综合整治工程EPCO项目——末端强化处理(人工湿地)——(一标段)土方工程施工项目 | 固定总价合同 |
5 | 双鸭山安邦河流域水环境综合整治工程EPCO项目——末端强化处理(人工湿地)——(二标段)土方工程施工项目 | 固定总价合同 |
6 |
对以上合同金额分析如下:
1)《双鸭山安邦河流域水环境综合整治工程EPCO项目——工程建设项目管理及技术服务项目》该合同总额按照双鸭山项目工程施工部分合同金额的6%计算确定。该定价参照黑龙江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文件《建设工程费用定额》(黑建造价〔2010〕5号)之“四、费用标准”之“(四)暂列金额、总承包服务费”中总承包服务费的确定标准进行计算。《建设工程费用定额》对于总承包服务费的计算标准为“对专业工程进行管理和协调并提供配合服务的,按照各类工程费+措施费+企业管理费+利润的3%~5%进行计算”。
由于工大正元在本项目中除项目管理外,还提供了试用的试剂及配件等材料,故公司与中冶华亚按照工程施工部分合同的6%进行协商确定。
2) 《双鸭山安邦河流域水环境综合整治工程EPCO项目——末端强化处理(人工湿地)——沸石填料施工分包项目》《双鸭山安邦河流域水环境综合整治工程EPCO项目——知春湖旁侧循环——石灰石填料工程施工项目》《双鸭山安邦河流域水环境综合整治工程EPCO项目——末端强化处理(人工湿地)——(一标段)土方工程施工项目》《双鸭山安邦河流域水环境综合整治工程EPCO项目——末端强化处理(人工湿地)——(二标段)土方工程施工项目》及《双鸭山安邦河流域水环境综合整治工程EPCO项目——知春湖旁侧循环及末端强化(人工湿地)格宾石笼及生物菌》
通过将以上合同金额与投标文件进行对比,土方工程施工项目及知春湖旁侧循环及末端强化(人工湿地)格宾石笼及生物菌项目的金额与投标文件合同金额一致。
沸石填料施工分包项目及石灰石填料工程施工项目合同单价较投标金额不一致。根据中冶华亚提供的资料,中冶华亚通过向项目所在地的3家公司(包括工大正元等)进行询价,最终确定报价最低的工大正元作为项目供应商。其中,对于沸石填料及石灰石填料项目,工大正元所报的单价较其他两家公司低,具体如下:
8-2-1-29项目名称
项目名称 | 项目特征 | 单位 | 报价(元) | ||
工大正元 | 中冶华亚询价公司公司一 | 中冶华亚询价公司公司二 |
8-2-1-30沸石填料
沸石填料 | 石料规格:16-32mm沸石 | m? | 1,144.09 | 1,158.31 | 1,164.11 |
石灰石填料 | 1、石料规格:50-80mm 2、厚度2.7米厚石灰石 | m? | 362.26 | 381.51 | 393.09 |
通过向当地建筑公司电话询价的方式进行核查,了解到以上填料项目的报价与目前当地的市场价格接近。
工大正元具有水环境治理的相关技术,熟悉当地市场情况,能在较短的时间内整合相应资源以在合同约定时间内完成项目。工大正元为双鸭山安邦河流域水环境综合整治工程项目的联合体牵头方人,在本项目中实际承担的任务包括项目建设管理、整体技术服务及部分工程服务等。
3.合同的完工进度
双鸭山工程工大正元承做部分预计成本为2,390.60万元,截至2020年12月31日,工大正元实际发生成本为2,268.88万元,该项目的综合完工进度为
94.91%(综合完工进度=分包合同实际发生总成本/分包合同预计总成本)。分项合同进度情况如下:
序号 | 项目名称 | 预计成本金额 | 截至2020.12.31累计成本 | 截至2020.12.31完工进度(%) |
1 | 双鸭山安邦河流域水环境综合整治工程EPCO项目——工程建设项目管理及技术服务项目 | 44.07 | 14.55 | 33.02 |
2 | 双鸭山安邦河流域水环境综合整治工程EPCO项目——末端强化处理(人工湿地)——沸石填料施工分包项目 | 945.41 | 932.90 | 98.68 |
3 | 双鸭山安邦河流域水环境综合整治工程EPCO项目——知春湖旁侧循环——石灰石填料工程施工项目 | 687.73 | 687.73 | 100.00 |
4 | 双鸭山安邦河流域水环境综合整治工程EPCO项目——末端强化处理(人工湿地)——(一标段)土方工程施工项目 | 312.23 | 312.23 | 100.00 |
5 | 双鸭山安邦河流域水环境综合整治工程EPCO项目——末端强化处理(人工湿地)——(二标段)土方工程施工项目 | 210.20 | 210.20 | 100.00 |
6 |
190.96 | 111.27 | 58.27 | |
合 计 | 2,390.60 | 2,268.88 | 94.91 |
双鸭山市水利工程建设事业中心为工大正元在双鸭山工程负责施工部分的
项目进度情况进行了确认,具体如下:
8-2-1-31序号
序号 | 项目名称 | 截至2020年12月31日项目进度 |
1 | 双鸭山安邦河流域水环境综合整治工程EPCO项目——工程建设项目管理及技术服务项目 | 按合同约定6%计取服务费:2,880,135.12元(含税),工程进度33.02% |
2 | 双鸭山安邦河流域水环境综合整治工程EPCO项目——末端强化处理(人工湿地)——沸石填料施工分包项目 | 实际工程量为15,000立方米,现已完成14,802立方米,工程进度98.68% |
3 | 双鸭山安邦河流域水环境综合整治工程EPCO项目——知春湖旁侧循环——石灰石填料工程施工项目 | 完成 |
4 | 双鸭山安邦河流域水环境综合整治工程EPCO项目——末端强化处理(人工湿地)——(一标段)土方工程施工项目 | 完成 |
5 | 双鸭山安邦河流域水环境综合整治工程EPCO项目——末端强化处理(人工湿地)——(二标段)土方工程施工项目 | 完成 |
6 |
双鸭山市水利工程建设事业中心确认的完工进度与工大正元核算一致。
(三) 核查程序及核查意见
1. 我们执行了如下主要核查程序:
(1) 获取收入明细账,对报告期各期收入的变动情况实施分析程序;
(2) 了解报告期各期前五大客户的合作背景,检查招投标文件、业务合同及合同执行过程资料等;
(3) 检查报告期各期前五大客户对应主要项目的预算总成本、实际成本明细、工时表等;
(4) 函证、走访报告期各期销售收入金额较大客户;
(5) 中冶华亚项目的核查程序如下:
1) 查看双鸭山工程相关的招投标文件、项目合同;检查双鸭山工程工大正元承做部分的预算总成本、实际成本明细、工时表等,复核该项目的毛利率和完工进度;
2) 对双鸭山市水利工程建设事业中心进行访谈,获取其对工大正元在双鸭山工程负责施工部分的项目进度情况的确认;
3)对中冶华亚进行访谈,获得其对工大正元在双鸭山工程负责施工部分的项目进度、项目结算情况的确认;了解中冶华亚对外承接类似业务的合同及成本预算等资料;
4) 查看中冶华亚分包项目的询价文件,并通过向黑龙江省内的工程建筑类公司就沸石填料及石灰石填料的市场价格进行询价,判断分包价格是否公允。
(6) 中冶华亚项目核查形成的证据如下:
1) 双鸭山工程相关的招投标文件、项目合同,工大正元承做部分的预算总成本、实际成本明细、工时表;
2) 对双鸭山市水利工程建设事业中心的访谈记录;
3) 对中冶华亚的访谈记录;
4) 中冶华亚分包项目的询价文件,询价记录。
2. 核查意见
经核查,我们认为:
(1) 报告期内客户关系变动较大,变动的主要原因为公司客户比较分散,客户受政策及自身规划的影响,重复采购的可能性较小,时间间隔较长。
(2) 双鸭山工程的交易价格合理公允,截至2020年12月31日,项目的完成进度为94.91%。
四、招股说明书披露,报告期各期发行人采购的外协服务费分别为 46,812.11万元、52,659.00万元和 59,969.05万元。发行人在2017年存在使用临时用工的情形。请发行人在“生产及服务模式”中补充披露生产及服务过程中的核心环节,并标注外协供应商负责的具体环节。请发行人说明:(1)报告期各期前五大外协服务供应商、合作历史及合作稳定性,是否与发行人及其关联方存在关联关系,是否主要为发行人提供服务,交易价格的定价依据及公允性,发行人是否对外协服务供应商存在重大依赖;(2)外协服务费的构成情况,报告期各期软件委托开发的具体内容、金额、成果,与受托方权利、义务的划分情况;(3)2017年临时用工的人员规模、金额,临时用工参与的具体生产环节,相关费用的归集情况。请保荐机构、申报会计师对上述事项进行核查,并发表明确意见,说明对发行人外协服务供应商的核查方法、核查比例、核查证据和核
查结论。(审核问询函第7.1条)
(一) 公司生产及服务过程中的核心环节及外协供应商负责的具体环节公司主要采取订单式生产和服务模式,即通过投标、商业洽谈方式取得业务项目订单合同后,按照合同约定任务进行立项、组织生产和提供服务。
1. 测绘地理信息技术服务
公司有关单位根据合同立项后,对于地面测绘、航测遥感、海洋测绘、地下测绘与地球物理探测类业务,按照收集资料、现场踏勘、仪器检校、方法试验、技术设计或施工方案编制进行技术准备后,组织施工作业、编制成果资料和成果验收。施工作业过程中的部分数据采集(如多源航空影像(数据)获取、不动产测绘内外业一体化等)、数据处理、数据建库和成果编制属于核心环节。数据采集环节的部分工作所需劳动力较多,公司在负责整体质量控制的基础上,将该部分工作委托合格的外协供应商完成。
2. 地下管网安全运维保障技术服务
公司有关单位根据合同任务立项后,按照收集资料、现场踏勘、仪器检校、方法试验、技术设计或施工方案编制进行技术准备后,组织施工作业、编制成果资料和成果验收。项目施工作业过程中,管网探测的部分数据采集(如复杂条件下的地下管线探测,井下非接触量测)、管网数据融合处理、管网数据编辑建库和成果编制输出属于核心环节。管网数据获取及外业作业环节的部分工作(包括管线淤泥清理、部分管线探测、管线检测和管线修复施工)所需劳动力较多,公司在负责整体质量控制的基础上,将该部分工作委托合格的外协供应商完成。对于细分业务,根据服务内容不同,组织各业务单位相互协作、共同承担。根据客户需求和公司业务技术优势,通过本地化服务协助开展地理时空数据、管线基础信息数据的动态更新。
3. 智慧城市建设运营服务
公司有关单位根据合同任务立项后,组织开展资料收集、需求调研和技术方案与施工方案编制等技术准备工作后,涉及测绘地理信息、地下管线业务内容,按照上述组织施工作业,在进行物联传感设备安装与集成调试、系统试运行后,经过验收合格转入运营维护保障服务工作。项目实施过程中的项目整体管理、时空数据库建设、软件平台开发、应用软件系统开发、物联网等软硬件系统开发与
联调属于核心环节。对于项目实施过程中涉及的工程施工环节、物联网设备安装环节等,在确保整体质量控制的基础上,公司将该部分工作委托合格的外协供应商完成。
(二) 报告期各期前五大外协服务供应商、合作历史及合作稳定性,是否与公司及其关联方存在关联关系,是否主要为公司提供服务,交易价格的定价依据及公允性,公司是否对外协服务供应商存在重大依赖
1. 报告期各期前五大外协服务供应商、合作历史及合作稳定性,是否与公司及其关联方存在关联关系
报告期各期前五大外协服务供应商情况如下:
(1) 2020年度
8-2-1-34序号
序号 | 供应商名称 | 交易金额(万元) | 占当期外协费总金额的比例(%) | 初次合作年份 | 截至报告期末合作年限 | 是否为关联方 |
1 | 青岛通运人力资源开发有限公司济南分公司 | 3,133.96 | 5.44 | 2017年 | 4年 | 否 |
青岛世纪通运服务外包有限公司 | 1,031.57 | 1.79 | 2020年 | 1年 | 否 | |
小 计 | 4,165.53 | 7.23 | ||||
2 | 青岛招联企业管理有限公司 | 1,119.98 | 1.94 | 2019年 | 2年 | 否 |
3 | 铁岭筑成建筑劳务有限公司 | 1,050.00 | 1.82 | 2020年 | 1年 | 否 |
4 | 厦门天海图汇信息科技有限公司 | 1,000.94 | 1.74 | 2017年 | 4年 | 否 |
5 | 山东恒晟源人力资源管理有限公司青岛分公司 | 876.52 | 1.52 | 2020年 | 1年 | 否 |
合 计 | 8,212.97 | 14.26 |
注:青岛通运人力资源开发有限公司济南分公司和青岛世纪通运服务外包有限公司为同一实际控制人控制的企业,故相关数据合并统计
(2) 2019年度
序号 | 供应商名称 | 交易金额(万元) | 占当期外协费总金额的比例(%) | 初次合作年份 | 截至报告期末合作年限 | 是否为关联方 |
1 | 青岛通运人力资源开发有限公司济南分公司 | 3,434.37 | 5.73 | 2017年 | 4年 | 否 |
2 | 浙江绘天科技有限公司 | 1,303.48 | 2.17 | 2018年 | 2年 | 否 |
8-2-1-35序号
序号 | 供应商名称 | 交易金额(万元) | 占当期外协费总金额的比例(%) | 初次合作年份 | 截至报告期末合作年限 | 是否为关联方 |
浙江鼎测地理信息技术有限公司 | 810.19 | 1.35 | 2016年 | 4年 | 否 | |
小 计 | 2,113.66 | 3.52 | ||||
3 | 河北三砫建筑劳务分包有限公司 | 1,804.89 | 3.01 | 2018年 | 2年 | 否 |
4 | 厦门天海图汇信息科技有限公司 | 1,760.98 | 2.94 | 2017年 | 4年 | 否 |
5 | 青岛招联企业管理有限公司 | 1,178.80 | 1.97 | 2019年 | 2年 | 否 |
合 计 | 10,292.71 | 17.17 |
注:浙江绘天科技有限公司和浙江鼎测地理信息技术有限公司为同一实际控制人控制的企业,故相关数据合并统计
(3) 2018年度
序号 | 供应商名称 | 交易金额(万元) | 占当期外协费总金额的比例(%) | 初次合作年份 | 截至报告期末合作年限 | 是否为关联方 |
1 | 青岛通运人力资源开发有限公司济南分公司 | 3,315.88 | 6.30 | 2017年 | 4年 | 否 |
2 | 浙江鼎测地理信息技术有限公司 | 2,136.38 | 4.06 | 2016年 | 4年 | 否 |
浙江绘天科技有限公司 | 567.55 | 1.08 | 2018年 | 2年 | 否 | |
小 计 | 2,703.93 | 5.14 | ||||
3 | 南宁林叶劳务有限公司 | 733.31 | 1.39 | 2016年 | 3年 | 否 |
广西泽如劳务有限公司 | 466.16 | 0.89 | 2016年 | 3年 | 否 | |
合计 | 1,199.47 | 2.28 | ||||
4 | 厦门天海图汇信息科技有限公司 | 1,176.50 | 2.24 | 2017年 | 4年 | 否 |
5 | 山东劳联和业人力资源管理有限公司 | 1,112.54 | 2.11 | 2017年 | 4年 | 否 |
合 计 | 9,508.32 | 18.07 |
注:南宁林叶劳务有限公司和广西泽如劳务有限公司为同一实际控制人控制的企业,故相关数据合并统计
根据上表,公司报告期内前五大外协服务商中,山东恒晟源人力资源管理有限公司青岛分公司为公司提供劳务服务,作为公司该类业务的替代供应商,于2020年初次合作;铁岭筑成建筑劳务有限公司为公司在辽宁地区首个市政工程
项目的外协服务商,故于2020年初次合作;广西泽如劳务有限公司和南宁林叶劳务有限公司为同一实际控制人控制的企业,并于2018年终止合作。除此之外,其他外协服务商均与公司合作时间较久,建立了稳定的合作关系。上述主要供应商与公司均不存在关联关系。
2. 是否主要为公司提供服务
报告期内,公司各期前5名外协服务商收入规模、与公司交易规模占其当期营业收入比例等情况如下:
(1) 2020年度
8-2-1-36序号
序号 | 供应商名称 | 当期营业收入(万元) | 公司采购额占其收入比例(%) | 是否主要为公司提供服务 |
1 | 青岛通运人力资源开发有限公司济南分公司 | 16,485.48 | 19.01 | 否 |
青岛世纪通运服务外包有限公司 | 无法取得 | — | — | |
小 计 | ||||
2 | 青岛招联企业管理有限公司 | 14,802.96 | 7.57 | 否 |
3 | 铁岭筑成建筑劳务有限公司 | 无法取得 | — | — |
4 | 厦门天海图汇信息科技有限公司 | 2,150.74 | 46.54 | 否 |
5 | 山东恒晟源人力资源管理有限公司青岛分公司 | 5,049.20 | 17.36 | 否 |
(2) 2019年度
序号 | 供应商名称 | 当期营业收入(万元) | 公司采购额占其收入比例(%) | 是否主要为公司提供服务 |
1 | 青岛通运人力资源开发有限公司济南分公司 | 13,405.22 | 25.62 | 否 |
2 | 浙江绘天科技有限公司 | 2,245.70 | 58.04 | --- |
浙江鼎测地理信息技术有限公司 | 4,407.41 | 18.38 | --- | |
小 计 | 6,653.11 | 31.77 | 否 | |
3 | 河北三砫建筑劳务分包有限公司 | 49,992.03 | 3.61 | 否 |
4 | 厦门天海图汇信息科技有限公司 | 2,732.18 | 64.45 | 是 |
5 | 青岛招联企业管理有限公司 | 11,353.95 | 10.38 | 否 |
注:浙江绘天科技有限公司和浙江鼎测地理信息技术有限公司为同一实际控制人控制的企业,故相关数据合并统计
(3) 2018年度
序号 | 供应商名称 | 当期营业收入(万元) | 公司采购额占其收入比例(%) | 是否主要为公司提供服务 |
1 | 青岛通运人力资源开发有限公司 | 13,246.63 | 25.03 | 否 |
8-2-1-37序号
序号 | 供应商名称 | 当期营业收入(万元) | 公司采购额占其收入比例(%) | 是否主要为公司提供服务 |
济南分公司 | ||||
2 | 浙江鼎测地理信息技术有限公司 | 4,397.10 | 48.59 | 否 |
浙江绘天科技有限公司 | 1,131.91 | 50.14 | 否 | |
小 计 | 5,529.01 | 48.90 | 否 | |
3 | 南宁林叶劳务有限公司 | 无法取得 | —— | —— |
广西泽如劳务有限公司 | 无法取得 | —— | —— | |
4 | 厦门天海图汇信息科技有限公司 | 1,553.44 | 75.74 | 是 |
5 | 山东劳联和业人力资源管理有限公司 | 585.34 | 1.20 | 否 |
注:浙江绘天科技有限公司和浙江鼎测地理信息技术有限公司为同一实际控制人控制的企业,故相关数据合并统计报告期期内,部分供应商对公司销售金额占比较高,主要原因如下:
厦门天海图汇信息科技有限公司成立于2014年12月12日,为公司石狮市宅基地、建设用地、农村房屋调查、数据建库项目(以下简称石狮项目)外协服务商。该项目所在地为福建省石狮市,地形条件复杂且语言不通,同时宅基地、建设用地、农房等各类确权工作量较大。公司经过对方比较后,选择福建当地的厦门天海图汇信息科技有限公司作为外协服务商,该公司对石狮项目极其重视,希望通过该项目与公司建立长期合作关系,因此将绝大部分人员均投入到石狮项目的外协服务中,导致项目实施期间对公司收入占比较大。
3. 交易价格的定价依据及公允性
报告期内,因公司各子公司在业务类型、项目地域分布等多方面存在差异,集团总部通过《项目外协管理办法》、《采购管理办法》制定总体采购原则,具体实施细则由各分子公司根据业务实际情况确定。公司通过招投标选择供应商的过程中,相关实施主体的经营管理部将向不少于三家供应商发出询价函,参评的各供应商分别提供报价,由生产管理部门汇总分析,选出满足要求的备选供应商。生产管理部门会同相关需求部门共同参与备选供应商的洽谈,综合考虑技术方案、质量保障、价格和风险等因素,根据评定结果择优确定供应商。
(1) 报告内各期,公司对前五大外协服务商的采购定价
公司对前五大外协服务商采购定价情况如下:
1) 2020年度
8-2-1-38供应商名称
供应商名称 | 采购内容 | 采购合同总价(万元)/单价 | 其他供应商报价均价 | 定价依据 |
青岛通运人力资源开发有限公司济南分公司 | 外协劳务 | 3,133.96 | —— | 参照劳务工作当时市场价格 |
青岛招联企业管理有限公司 | 外业数据采集辅助工作 | 5元/平方米 | 6.20元/平方米 | 询比价 |
公示辅助工作 | 1.5元/宗 | 2.40元/宗 | 询比价 | |
调查辅助工作 | 25元/宗 | 27.25元/宗 | 询比价 | |
铁岭筑成建筑劳务有限公司 | 劳务服务 | 1,600.00 | 1,646.50 | 询比价 |
厦门天海图汇信息科技有限公司 | 农村地籍和房屋调查登记软件;对晋江市金井镇、永和镇11.05平方公里村庄范围内:(1)地籍和房产调查资料收集及扫描工作;(2)调查资料打印及装订工作;(3)其他调查及测量相关辅助工作 | 286.25 | 299.27 | 询比价 |
青岛世纪通运服务外包有限公司 | 管线探测辅助劳务 | (400-600)元/km | (450-700)元/km | 询比价 |
管线测量辅助劳务 | (300-400)元/km | (290-450)元/km | 询比价 | |
地形测量辅助劳务 | (25000 -35000)元/km2 | (29000-40000)元/km2 | 询比价 | |
QV检测辅助劳务 | (3000 -4000)元/km | (3500-5000)元/km | 询比价 | |
劳务 | (150-300)元/人天 | (190-400)元/人天 | 询比价 | |
山东恒晟源人力资源管理有限公司青岛分公司 | 地形图采集辅助工作 | 3.15万元/平方千米 | 3.65万元/平方千米 | 询比价 |
辅助地理图调查工作 | 0.45万元/平方千米 | 0.5万元/平方千米 | 询比价 | |
房屋权属调查辅助工作 | 2.10万元/平方千米 | 2.4万元/平方千米 | 询比价 |
2) 2019年度
供应商名称 | 采购内容 | 采购合同总价(万元)/单价 | 其他供应商报价均价 | 定价依据 |
青岛通运人力资源开发有限公司济南分公司 | 外协劳务 | 3,434.37 | —— | 参照劳务工作当时市场价格 |
浙江绘天科技有限公司 | 东阳市农村宅基地及住房权籍调查项目(标项五):基础性辅助类工作 | 148元/宗 | 156元/宗 | 询比价 |
浙江鼎测地理信息技术有限公司 | 金东区黄土丘陵开发暨标准农田建设指挥部农村宅基地房地测绘项目:基础数据采集,外业协助 | 52元/宗 | 60元/宗 | 询比价 |
河北三砫建筑劳 | 以中标通知书上载明的金额和规定 | 300.00 | 335.00 | 询比价 |
8-2-1-39供应商名称
供应商名称 | 采购内容 | 采购合同总价(万元)/单价 | 其他供应商报价均价 | 定价依据 |
务分包有限公司 | 的期限内,按竞选文件方式缴纳履约保证金,签订施工合同,按时完成合同所载内容的建设和移交,工程质量达到复核国家现行施工验收规范合格标准及以上 | |||
厦门天海图汇信息科技有限公司 | 农村地籍和房屋调查登记软件;对晋江市金井镇、永和镇11.05平方公里村庄范围内:(1)地籍和房产调查资料收集及扫描工作;(2)调查资料打印及装订工作;(3)其他调查及测量相关辅助工作 | 286.25 | 299.27 | 询比价 |
青岛招联企业管理有限公司 | 外业数据采集辅助工作 | 5元/平方米 | 6.20元/平方米 | 询比价 |
公示辅助工作 | 1.5元/宗 | 2.40元/宗 | 询比价 | |
调查辅助工作 | 25元/宗 | 27.25元/宗 | 询比价 |
3) 2018年度
供应商名称 | 采购内容 | 采购合同总价(万元)/单价 | 其他供应商报价均价 | 定价依据 |
青岛通运人力资源开发有限公司济南分公司 | 外协劳务 | 3,315.88 | —— | 参照劳务工作当时市场价格 |
浙江鼎测地理信息技术有限公司 | 仙居县农村住房权籍调查及登记代理项目:内外业基础性辅助工作 | 110元/宗 | 113.33元/宗 | 询比价 |
宁海县农村宅基地及房屋权籍调查登记发证服务采购项目:房产外业基础数据采集,外业核实拍照等协助完成外业基础部分工作 | 55元/宗 | 60元/宗 | 询比价 | |
浙江绘天科技有限公司 | 永康市国土资源局农村宅基地及住房确权登记(舟山镇)权籍调查采购:基础数据采集,外业协助 | 60元/宗 | 64.33元/宗 | 询比价 |
南宁林叶劳务有限公司 | 2016-2019年度来宾兴宾区“双高”糖料蔗基地土地整治规划设计测量服务定点供应商采购项目;根据甲方的工作需要,甲方需要乙方派遣劳务人员 | 102.97 | 103.60 | 询比价 |
2016-2019年度来宾兴宾区“双高”糖料蔗基地土地整治规划设计测量服务定点供应商采购项目;根据甲方的工作需要,甲方需要乙方派遣劳务人 | 25.01 | 26.59 | 询比价 |
8-2-1-40供应商名称
供应商名称 | 采购内容 | 采购合同总价(万元)/单价 | 其他供应商报价均价 | 定价依据 |
员 | ||||
2016江州区濑湍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确权登记颁证服务项目;根据甲方的工作需要,甲方需要乙方派遣劳务人员 | 47.76 | 49.60 | 询比价 | |
东兰县不动产统一登记第一阶段历史数据建库;根据甲方的工作需要,甲方需要乙方派遣劳务人员 | 18.12 | 18.93 | 询比价 | |
来宾市本级不动产登记数据库建设项目(第一期);根据甲方的工作需要,甲方需要乙方派遣劳务人员 | 59.56 | 61.33 | 询比价 | |
来宾市本级不动产登记数据库建设项目(第一期);根据甲方的工作需要,甲方需要乙方派遣劳务人员 | 148.92 | 153.50 | 询比价 | |
宁明县边防巡逻道路及阻拦报警设施铁栅栏用地测量;根据甲方的工作需要,甲方需要乙方派遣劳务人员 | 9.57 | 9.93 | 询比价 | |
城市排水管线排查;根据甲方的工作需要,甲方需要乙方派遣劳务人员 | 56.73 | 58.33 | 询比价 | |
武宣县地下管线普查及综合信息管理系统建设采购;根据甲方的工作需要,甲方需要乙方派遣劳务人员 | 79.27 | 80.93 | 询比价 | |
兴业县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确权登记颁证测绘成果(县、镇级)专项验收和数据拼接汇交项目;根据甲方的工作需要,甲方需要乙方派遣劳务人员 | 44.00 | 45.47 | 询比价 | |
兴业县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确权登记颁证测绘成果(县、镇级)专项验收和数据拼接汇交项目;根据甲方的工作需要,甲方需要乙方派遣劳务人员 | 28.80 | 29.90 | 询比价 | |
柳城市公共交通配套工程项目地下管线探测工程;管线探测点测量 | 60.28 | 61.73 | 询比价 | |
柳城市公共交通配套工程项目地下管线探测工程;管线探测点测量 | 33.15 | 30.69 | 询比价 | |
钟山县土地整治规划设计及预算编制(规划设计及预算编制);资料收集、测量 | 13.05 | 14.66 | 询比价 | |
港南区粮食生产功能区划定工作项目;区域范围测量、点测量 | 13.50 | 14.68 | 询比价 |
8-2-1-41供应商名称
供应商名称 | 采购内容 | 采购合同总价(万元)/单价 | 其他供应商报价均价 | 定价依据 |
广西泽如劳务有限公司 | 第三期整县推进高标准基本农田土地整治重大工程项目测量和规划设计定点服务:测量、规划设计 | 26.52 | 26.5 | 询比价 |
第三期整县推进高标准基本农田土地整治重大工程项目测量和规划设计定点服务:基本农田的测量 | 32.99 | 34.48 | 询比价 | |
建筑垃圾消纳场监测项目(2018-2019):测量、评估 | 146.78 | 147.00 | 询比价 | |
江州区(濑湍镇)2017年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确权登记颁证服务项目 | 43.24 | 43.33 | 询比价 | |
来宾市本级不动产登记数据库建设项目(第一期):收集整理资料、数据整合 | 212.51 | 213.55 | 询比价 | |
来宾市兴宾区富尧水库地形图测量项目:对水库地形测量 | 19.17 | 19.98 | 询比价 | |
厦门天海图汇信息科技有限公司 | 对长汀县1:2000DEM,面积约2000平方公里进行采购 | 100.00 | 117.00 | 询比价 |
对长汀县地下管线进行探测作业,预计工作量500公里,进行发包 | 140.00 | 156.50 | 询比价 | |
对长汀县电子政务数据进行收集、抓取、分析、辨别、确认和整理,标准化处理非保密政务数据资源 | 170.00 | 183.00 | 询比价 | |
山东劳联和业人力资源管理有限公司 | 外业数据采集辅助工作 | 5元/平方米 | 6.15元/平方米 | 询比价 |
公示辅助工作 | 1.5元/宗 | 2.35元/宗 | 询比价 | |
调查辅助工作 | 25元/宗 | 27元/宗 | 询比价 |
报告期内,公司向外协服务商采购的价格大多略低于向其他外协商询价的价格,是因为价格是公司选择外协服务商的重要考量因素,在相同条件下,公司一般会选择报价较低外协商的提供服务。
除了以询价方式选取外协供应商外,青岛通运人力资源开发有限公司济南分公司按照劳务工作当时市场价格等进行定价,对于青岛通运人力资源开发有限公司济南分公司,由于该供应商主要提供辅助性劳务工作,选取同地区项目的外协供应商,将其提供的外协服务进行工序分解,在分解后的工序中选取与通运人力资源开发有限公司济南分公司提供的辅助性劳务类似工序的定价进行对比,对比情况如下表:
8-2-1-42项目
项目 | 外协合同定价 | 合作主要内容 | 可比供应商情况 | |||
其他外协供应商名称(同类工作内容) | 其他外协供应商合作项目名称 | 其他外协供应商合作主要内容 | 其他外协供应商合同定价 | |||
于都县农村房地一体确权登记测量调查项目 | 3.5元/宗 | 辅助权属调查 | 江西梓君数据技术有限公司 | 江西分公司项目_都昌县国土资源局农村房地一体确权登记发证项目(1包)合同 | 调查房屋建筑物、构筑物的现状情况、并画出草图预计8770宗 | 13元/宗(包括权属调查3.5元/宗、房屋丈量5元/宗、内业编制4.5元/宗) |
习水县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确权登记项目 | 2元/亩 | 辅助地块矢量化 | 福建省莆田天测绘服务有限公司 | 习水县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确权登记颁证项目 | 外业调绘95200亩 | 2.5元/亩 |
内业矢量化95200亩 | 1元/亩 | |||||
一榜公示修改95200亩 | 1.5元/亩 | |||||
二榜公示签字95200亩 | 2元/亩 | |||||
遥感测绘公司项目_合川区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确权登记颁证项目 | 2.5元/亩 | 辅助地块矢量化 | 致一科技有限公司 | 合川区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确权登记颁证项目 | 外业测量调查、矢量化54510亩 | 3元/宗 |
一榜公示54510亩 | 1.5元/亩 | |||||
二榜公示及修改确认54510亩 | 1元/亩 | |||||
合同等资料签订54510亩 | 2元/亩 |
经对比,公司与外协供应商青岛通运人力资源开发有限公司济南分公司参照劳务工作当时市场价格等进行定价,定价较公允。
(2) 关于青岛通运人力资源开发有限公司济南分公司未通过询价方式作为定价依据的情况说明
公司自2017年起向青岛通运采购外协劳务,确立合作关系前,公司通过实地考察、同业对比等方式对包括青岛通运在内的多家劳务服务商进行调研,最终青岛通运在整体实力、服务质量及价格等方面均较为优秀,通过了公司的合格供方评价。确立合作关系后,公司与青岛通运每年签署劳务合作框架协议,每月根据实际完成的合格工作量进行结算,单价参考项目所在地劳务服务价格制定。通过多年的稳定合作,青岛通运已培养了一批技术熟练、合作默契的外协人员,较好的满足了公司覆盖全国的项目外协用工需求。
4. 公司是否对外协服务供应商存在重大依赖
报告期内,公司前五大外协服务商采购金额合计占比分别为18.07%、17.17%
和14.26%,公司对单一外协服务商的采购占比较低,不存在对单一外协服务商的重大依赖;
同时,公司采购的外协服务主要为基础性和部分技术含量较低的辅助性工作。此类工作可替代性较高,公司对外协服务供应商选择方面具有较大空间,对外协服务供应商不存在重大依赖。
(三) 外协服务费的构成情况,报告期各期软件委托开发的具体内容、金额、成果,与受托方权利、义务的划分情况
1. 报告期内,公司外协服务采购内容主要包括劳务和技术服务、工程及软件委托开发,具体构成情况如下
(1) 2020年度
8-2-1-43项目名称
项目名称 | 采购金额(万元) | 占比(%) |
劳务和技术服务 | 49,180.92 | 85.38 |
软件委托开发 | 888.30 | 1.54 |
工程采购 | 7,530.38 | 13.07 |
合 计 | 57,599.59 | 100.00 |
(2) 2019年度
项目名称 | 采购金额(万元) | 占比(%) |
劳务和技术服务 | 51,339.87 | 85.61 |
软件委托开发 | 1,983.93 | 3.31 |
工程采购 | 6,645.25 | 11.08 |
合 计 | 59,969.05 | 100.00 |
(3) 2018年度
项目名称 | 采购金额(万元) | 占比(%) |
劳务和技术服务 | 45,733.59 | 86.85 |
软件委托开发 | 416.20 | 0.79 |
工程采购 | 6,509.21 | 12.36 |
合 计 | 52,659.00 | 100.00 |
2. 报告期各期,公司前五大软件委托开发项目的具体内容、金额、成果,与受托方权利、义务的划分情况如下
(1) 2020年度
序号 | 供应商名称 | 合同内容 | 合同金额(万元) | 业主方合同 金额(万元) | 合同成果 | 权利义务的划分 |
1 | 浙江航天长 | 园区安全日常监 | 245.00 | 7,870.89 | 园区安全日常监督管理 | 合同成果和该合同有关的资料的所 |
8-2-1-44序号
序号 | 供应商名称 | 合同内容 | 合同金额(万元) | 业主方合同 金额(万元) | 合同成果 | 权利义务的划分 |
峰科技发展有限公司 | 管与应急资源管理系统建设项目 | 系统;园区安全日常巡检移动APP;园区安全应急资源管理系统; | 有权与知识产权归甲方所有;乙方提供软件产品仅限于甲方使用,未经乙方书面许可不能对外转让。 | |||
2 | 盛云科技有限公司 | 园区综合指挥平台及园区招商管理服务系统建设 | 230.00 | 7,870.89 | 1、园区综合指挥平台;2、园区招商管理服务系统 | 1.本合同正常完成后,乙方为执行该合同而实际制作的软件、源程序、数据文件、文档、记录、工作日志、或其它和该合同有关的资料的所有权与知识产权归甲方所有;2.支撑该系统开发和运行的第三方编制的软件的知识产权仍属于第三方;3.乙方提供软件产品(包括软件载体和文档)和相关系统接口,仅限于甲方使用,未经乙方书面许可不能对外转让;软件不加密,不限制安装次数和安装的终端数量。 |
3 | 北京清控人居环境研究有限公司 | 滁州市排水模型精细化分析系统建设 | 93.00 | 5,402.68 | 精细模型构建与分析系统功能设计 | 合同成果和该合同有关的资料的所有权与知识产权归甲方所有;乙方提供软件产品仅限于甲方使用,未经乙方书面许可不能对外转让。 |
4 | 湖南优图信息技术有限公司 | 桥梁在线运行监管系统开发 | 93.00 | 5,402.68 | 桥梁在线运行监管系统软件接口开发文档及相关部署文档和用户使用文档 | 合同成果和该合同有关的资料的所有权与知识产权归甲方所有;乙方提供软件产品仅限于甲方使用,未经乙方书面许可不能对外转让。 |
5 | 南京安元科技有限公司 | 综合指挥系统事故风险评估模型软件采购 | 80.00 | 7,870.89 | 综合指挥系统事故风险评估模型软件 | 本合同正常完成后,该软件的版权归乙方所有,甲方享有使用权;未经乙方许可,甲方不得向任何第三方扩散、转让该成果,或用于本合同以外的任何项目乙方提供软件产品仅限于甲方使用,未经乙方书面许可不能对外转让; |
(2) 2019年度
序号 | 供应商名称 | 合同内容 | 合同金额(万元) | 业主方合同金额(万元) | 合同成果 | 权利义务的划分 |
1 | 安徽皖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 城市管理应用系统和统一门户平台的开发以及相对应的集成服务 | 415.00 | 11,233.95 | 城市管理应用系统 | 合同成果和该合同有关的资料的所有权与知识产权归甲方所有;乙方提供软件产品仅限于甲方使用,未经乙方书面许可不能对外转让 |
2 | 厦门市百安康科技有限公司 | 长汀(原中央苏区)智能运营中心PPP项目医院平台建设 | 174.40 | 17,107.94 | 医院管理后台;支付平台;建设远程医疗系统;统一接 | 乙方在施工中的发明创造,申请专利的权利归甲方;本项目的数据资料、图件成果等项目成果归甲方所有,未 |
8-2-1-45序号
序号 | 供应商名称 | 合同内容 | 合同金额(万元) | 业主方合同金额(万元) | 合同成果 | 权利义务的划分 |
口 | 经甲方同意不得向第三方扩散、转让甲方提交的成果资料,或用于本合同以外的任何项目 | |||||
3 | 苏州市伏泰信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 长汀(原中央苏区)智能运营中心PPP项目环卫应用软件开发技术服务 | 74.00 | 17,107.94 | 智慧环卫可视化平台1项;环卫基础设施管理系统1项;环卫机械化作业车辆监督考核系统1项;生活垃圾处置终端立体化监管系统1项 | 乙方在施工中的发明创造,申请专利的权利归甲方;本项目的数据资料、图件成果等项目成果归甲方所有,未经甲方同意不得向第三方扩散、转让甲方提交的成果资料,或用于本合同以外的任何项目 |
4 | 北京清控人居环境研究院有限公司 | 负责长汀(原中央苏区)运营中心PPP项目供水专项供水管网系统软件开发 | 40.00 | 17,107.94 | 基础数据库建设1项;系统平台1项;管网建模1项 | 乙方在施工中的发明创造,申请专利的权利归甲方;本项目的数据资料、图件成果等项目成果归甲方所有,未经甲方同意不得向第三方扩散、转让甲方提交的成果资料,或用于本合同以外的任何项目 |
负责长汀(原中央苏区)智能运营中心PPP项目中的排水应用系统软件开发 | 97.80 | 17,107.94 | 专题数据库建设1项;监测系统1项;远程监控系统1项;应急调度系统1项;模型系统1项;移动端1项 | 乙方在施工中的发明创造,申请专利的权利归甲方;本项目的数据资料、图件成果等项目成果归甲方所有,未经甲方同意不得向第三方扩散、转让甲方提交的成果资料,或用于本合同以外的任何项目 | ||
5 | 北京北科博研科技有限公司 | 负责长汀(原中央苏区)智能运营中心PPP项目水土保持应用软件开发 | 65.00 | 17,107.94 | 数据库建设1项;预防监督系统1项;水土保持监测应用系统:其中水土保持定点监测子系统1项;水土保持区域监测子系统1项;水土保持综合治理系统1项;水土保持“一张图”子系统1项;移动监管APP1项 | 乙方在施工中的发明创造,申请专利的权利归甲方;本项目的数据资料、图件成果等项目成果归甲方所有,未经甲方同意不得向第三方扩散、转让甲方提交的成果资料,或用于本合同以外的任何项目 |
(3) 2018年度
序号 | 供应商名称 | 合同内容 | 合同金额(万元) | 业主方合同金额(万元) | 合同成果 | 权利义务的划分 |
1 | 上海三高计算机中心股 | 水务管理平台的总体设计、软件开发、 | 300.00 | 23,365.21 | 管理信息系统、管理系统、模型 | 1. 专利申请权由甲乙双方共享;2. 技术秘密的使用权、转让权由 |
8-2-1-46序号
序号 | 供应商名称 | 合同内容 | 合同金额(万元) | 业主方合同金额(万元) | 合同成果 | 权利义务的划分 |
份有限公司 | 系统集成等 | 系统模型建设 | 甲方双方共享 | |||
2 | 资阳市城乡规划设计研究院 | 1、正射影像建库:1:2000分幅拼接、影像建库;2、城镇地籍数据库的转换入库;3、地籍区、地籍子区划定和宗地统一编码的建库入库;4、土地权利等信息清理整合;5、土地权利、权籍信息与登记档案关联 | 75.44 | 338.00 | 正射影像数据库;转换后的城镇地籍数据库;地籍区、地籍子区划定和宗地统一编码的数据库;条例超图标准的土地权利mdb数据库 | 乙方在施工中的发明创造,申请专利的权利归甲方;乙方在本工程施工中所知悉甲方的技术秘密或商业秘密,未经甲方许可,不得向他人泄露 |
3 | 山东方亚信息技术有限公司 | 株洲市石峰区轨道交通科技城规划三维建模 | 46.00 | 758.16 | 针对株洲市石峰区轨道交通科技城规划成果的三维可视内容模型组合体 |
4 | 济南地平线信息科技有限公司 | 顺义新城综合管网数据应用系统(移动端)系统开发 | 40.50 | 645.00 | 数据应用系统(移动端)系统 | 合同成果和该合同有关的资料的所有权与知识产权归甲方所有;乙方提供软件产品仅限于甲方使用,未经乙方书面许可不能对外转让 |
5 | 北京苍图信息技术有限公司 | 鱼台县智慧城管基础空间数据管理系统软件开发 | 40.00 | 11,650.96 | 智慧城管基础空间数据管理系统 | 本系统软件定制开发部分的知识产权归甲方所有;在合同履行过程中由甲方提供的任何资料以及乙方完成的该项目的所有文档的所有权归甲方所有。未经甲方书面同意,乙方不得进行除本合同目的以外的任何形式的使用 |
报告期内,为降低成本投入、提高项目实施效率,对于不涉及公司核心技术的部分软件开发工作,公司委托外协方开发完成。
(四) 2017年临时用工的人员规模、金额,临时用工参与的具体生产环节,相关费用的归集情况
1. 公司2017年临时工的人员规模及金额情况如下
月份 | 临时工人数(人) | 临时工费用金额(万元) |
2017年1月 | 1,750 | 634.42 |
2017年2月 | 1,539 | 417.35 |
8-2-1-47月份
月份 | 临时工人数(人) | 临时工费用金额(万元) |
2017年3月 | 1,374 | 322.46 |
2017年4月 | 1,723 | 540.80 |
2017年5月 | 1,361 | 416.42 |
2017年6月 | 1,328 | 399.15 |
2017年7月 | 1,679 | 498.59 |
2017年8月 | 1,695 | 562.35 |
2017年9月 | 1,134 | 377.96 |
2017年10月 | 58 | 16.87 |
2017年11月 | —— | —— |
2017年12月 | —— | —— |
合 计 | 4,186.37 |
2. 2017年度,公司临时用工在各类业务中参与的具体生产环节如下
业务板块 | 参与的具体生产环节 |
测绘地理信息技术服务 | 资料收集,测量施工作业过程中搬运仪器、看护仪器、扶尺、扶棱镜等 |
地下管网安全运维保障技术服务 | 资料收集,探测施工作业过程中搬运仪器、看护仪器等 |
智慧城市建设运营 | 无 |
2017年1-10月,为保证项目进度,提高生产施工效率,公司及下属公司存在将一些技术含量低、耗时、耗人的非核心、非关键性工序交由临时用工完成的情形。公司及下属公司临时用工使用周期视项目施工时间决定,通常为3至6个月。临时用工的工作内容主要为一线确权调查辅助、一线作业、项目后勤等,前述工作对生产经验、生产技能以及学历要求较低,可替代性高。报告期内,公司临时用工采用工作量计价形式,根据每人、每月完成的合格工作量计算月度工资,并经过项目经理、生产单位经理审核;人力资源部根据经审核的工作量统计表汇总制作工资明细表、工资分配表。财务部根据工资分配表将工资分别记入劳务成本和应付职工薪酬,另外根据审批后的工资明细表发放工资并进行相应的账务处理。
(五) 核查程序及核查意见
1. 核查程序
我们执行了如下主要核查程序:
(1) 获取报告期各期外协供应商的项目辅助明细表,汇总各期前五大外协服务供应商;
(2) 访谈经营管理部负责人,了解公司与报告各期前五大外协服务商的开始合作时间,报告期内是否有连续合作等信息;了解是否将主要或核心环节委托外协服务商完成,公司与外协服务商的合作方式是否符合行业惯例;
(3) 获取外协服务商的年度报告,对比公司各期采购金额占外协服务商当期营业收入的比例,以判断公司是否对外协服务供应商存在重大依赖;
(4) 访谈经营管理部负责人、财务总监,获取主要供应商询价单等资料,核查前五大外协服务商的定价依据及公允性。
(5) 通过全国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及其他公开信息查询了主要外协服务商基本信息及股东、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信息,确认是否与公司及其关联方存在关联关系;
(6) 获取外协服务费用明细表,核查外协服务费的构成情况;获取报告期各期合同金额在50万以上的软件委托开发合同,核查软件委托开发具体内容、金额、成果,与受托方权利、义务的划分情况;
(7) 对报告期内的大额外协服务商进行走访并函证,针对未回函的部分进行替代程序:检查外协服务商的采购合同;检查外协服务的结算单、发票等;检查外协服务的付款情况及期后付款情况;
(8) 访谈人力资源部负责人及财务总监,获取2017年度临时用工人员情况明细表,核查公司2017年临时用工的人员规模、金额,临时用工参与的具体生产环节,相关费用的归集情况。
2. 核查比例、核查证据:
(1) 对报告期各期的外协服务商进行函证;
单位:万元
8-2-1-48核查证据
核查证据 | 项目 | 2020年度 | 2019年度 | 2018年度 |
外协供应商函证 | 外协采购金额(A) | 57,599.59 | 59,969.05 | 52,627.97 |
函证金额(B) | 39,306.40 | 34,871.27 | 32,996.77 | |
函证比例(B/A)(%) | 68.24 | 58.15 | 62.70 | |
回函金额(C) | 34,652.58 | 29,439.55 | 26,356.86 | |
回函比例(C/B) (%) | 88.16 | 84.42 | 79.88 |
针对未回函的外协服务商实施以下替代程序:
1) 查验外协服务商的采购合同、采购审批单等;
2) 查验相应外协服务的结算单、发票等;
3) 查验相应外协服务的付款情况及期后付款情况。
(2) 对报告期内外协服务商进行访谈,取得访谈记录和询证函
单位:万元
8-2-1-49核查证据
核查证据 | 2020年度 | 2019年 | 2018年 |
外协采购金额 | 57,599.59 | 59,969.05 | 52,627.97 |
现场走访 | 27,206.11 | 25,125.02 | 21,929.08 |
现场走访比例(%) | 47.23 | 41.90 | 41.67 |
注:回函包括邮寄回函和走访回函,现场走访均同时取得访谈记录和走访回函,因此现场走访核查金额已包含在前述回函金额中,单独列示现场走访金额仅为说明此部分外协供应商进行了走访并取得回函和访谈记录
3. 核查意见
经核查,我们认为:
(1) 公司采购的外协服务不涉及关键工序或技术,与主要外协服务供应商合作稳定,不存在对外协服务商的重大依赖;
(2) 公司对主要外协服务商的采购定价依据充分且公允,符合行业惯例;
(3) 公司及其关联方与主要外协服务商不存在关联关系;
(4) 与委托开发外协服务商的权利义务划分清晰,成果归属明确;
(5) 公司临时用工参与的具体生产环节与业务实际情况相符,相关费用归集准确。
五、招股说明书披露,报告期各期直接材料采购金额分别为5,244.39万元、9,866.33万元和26,761.59万元。报告期各期机械使用费金额分别为3,136.78万元、2,751.55万元和2,466.52万元。请发行人根据《招股说明书准则》第52 条的规定披露报告期内采购直接材料、租赁服务的情况,相关价格变动趋势。请发行人说明:(1)报告期各期前五大直接材料供应商、提供机械租赁的前五大供应商情况及具体采购内容,合作历史及采购的稳定性,是否存在单一直接材料租赁服务向少数供应商采购的情况,如主要直接材料 租赁服务对单个或少数供应商存在依赖,请提示相关风险;(2)主要直接材料采购价格、租赁服务提供
价格与市场价格变动趋势是否一致;(3) 2019 年直接材料采购金额大幅上升的原因;(4)机械使用费的定价依据及公允性。请申报会计师对上述事项进行核查,并发表明确意见。(审核问询函第7.2条)
(一) 报告期内采购直接材料、租赁服务的情况,相关价格变动趋势公司主营业务分为测绘地理信息技术服务、地下管网安全运维保障技术服务和智慧城市建设运营服务。
公司报告期内采购的材料主要用于智慧城市建设运营服务,该类服务多为非标准化产品,采购工作依据不同项目的定制化需求进行。受项目规模、复杂程度、技术难度等因素影响,各个项目所采购材料种类繁多,标准化程度较低,材料的种类和单价具有较大的差异性。公司不同厂家和不同型号材料价格的差异性举例如下:(1)光纤交换机,采购单价从2万至60万元以上不等;(2)电子屏,采购单价从 0.1万元至200万元以上不等。
报告期内智慧城市类业务中常用原材料电子屏的采购情况如下:
8-2-1-50年 度
年 度 | 采购数量(个) | 采购额(万元) | 型号(种) |
2020年度 | 87 | 175.82 | 7 |
2019年度 | 249 | 1,032.36 | 26 |
2018年度 | 60 | 139.83 | 10 |
报告期内,公司采购电子屏的数量和金额波动较大,主要原因是智慧城市类业务各个项目要求不一样,每年采购的电子屏的数量和型号差异较大和不同型号的产品价格差别较大所致。2019年度采购金额较大,主要是雪亮工程、衢州等项目采购的海康DS-D4015FI-GW、洲明UHW1.56等产品屏幕尺寸较大,单个产品价值100万元以上使得采购总额大幅提高;2020年度屏幕采购需求较少,采购的产品型号尺寸较小,采购金额相对较低。
综上所述,公司由于业务特点,各个项目所采购材料种类繁多,标准化程度较低,材料的种类和单价具有较大的差异性。因此,各个项目所采购材料的价格变化情况不具有可比性。
公司提供的多为非标准化产品或服务,采购工作依据不同项目的定制化需求
进行。受项目规模、复杂程度、技术难度等因素影响,各个项目所采购材料种类繁多,标准化程度较低,材料的种类和单价具有较大的差异性。因此,各个项目所采购材料的价格变化情况不具有可比性。报告期内,公司主要采购的租赁服务是租赁航空摄影飞机,具体租赁情况如下:
8-2-1-51期间
期间 | 计价方式 | 数量(小时、天) | 单价(万元) | 总价(万元) |
2020年度 | 飞行小时 | 141.88 | 2.00 | 283.76 |
占机天数 | 106.00 | 0.70 | 74.20 | |
约定总额[注] | 1,919.65 | |||
合计 | 2,277.61 | |||
2019年度 | 飞行小时 | 405.74 | 1.23 | 501.00 |
占机天数 | 346.45 | 0.55 | 191.33 | |
约定总额 | 699.97 | |||
合计 | 1,392.30 | |||
2018年度 | 飞行小时 | 384.55 | 1.50 | 577.64 |
占机天数 | 145.64 | 0.53 | 77.33 | |
约定总额 | 1,269.94 | |||
合计 | 1,924.90 |
注:约定总额指采用全年包机价格或合同面积总包价格的计价方式2019年飞行小时费用平均单价降低,主要因为2019年项目使用了较多的低空低速飞机,型号老,价格相对较低。2020年度飞行小时单价和占机费用单价较高的原因主要为公司当年执行了较多的高空航摄业务,选用飞机为高空飞机,此类飞机飞行小时单价和占机费用单价较高。。
(二) 报告期各期前五大直接材料供应商、提供机械租赁的前五大供应商情况及具体采购内容 ,合作历史及采购的稳定性,是否存在单一直接材料租赁服务向少数供应商采购的情况;
1. 报告期各期前五大直接材料供应商情况及具体采购内容,合作历史及采购的稳定性情况如下
(1) 2020年度
单位:万元、年
8-2-1-52序号
序号 | 供应商名称 | 采购金额 | 占材料采购合计比例 | 采购内容 | 初次合作年份 | 截至报告期末合作年限 |
1 | 北京普洛兰管道科技有限公司 | 903.00 | 6.18% | 软管及配件 | 2018 | 3年 |
2 | 温州建慧科技有限公司 | 527.13 | 3.61% | 视频监控设备及软件平台 | 2020 | 1年 |
3 | 福州福光水务科技有限公司 | 389.28 | 2.66% | 水质监测设备 | 2020 | 1年 |
4 | 中光道和(北京)技术发展有限公司 | 350.53 | 2.40% | 交通诱导屏、监控设备、显示器等 | 2018 | 3年 |
5 | 山东昊润自动化技术有限公司 | 276.68 | 1.89% | 泵站自动化改造、监控 | 2018 | 3年 |
合计 | 2,446.62 | 16.74% |
(2) 2019年度
单位:万元;年
序号 | 供应商名称 | 采购金额 | 占材料采购比例(%) | 采购内容 | 初次合作年份 | 截至报告期末合作年限 |
1 | 同方股份有限公司 | 5,922.93 | 22.13 | 机房、网络设备采购及建设 | 2019 | 1年 |
2 | 中移全通系统集成有限公司 | 1,465.24 | 5.48 | 大数据软件平台及网络设备、公安视频监控设备及图侦分析平台等 | 2019 | 1年 |
3 | 山东新捷迈信息科技有限公司 | 1,067.16 | 3.99 | 服务器、平台管理软件等 | 2019 | 1年 |
4 | 聚光科技(杭州)股份有限公司 | 922.09 | 3.45 | 环境监测设备及监测站建设 | 2019 | 1年 |
5 | 北京晟弘达科技有限公司 | 663.72 | 2.48 | 旷视视频解析软硬件平台 | 2019 | 1年 |
合 计 | 10,041.14 | 37.52 |
(3) 2018年度
单位:万元;年
序号 | 供应商名称 | 采购金额 | 占材料采购比例(%) | 采购内容 | 初次合作年份 | 截至报告期末合作年限 |
1 | 杭州思创汇联科技有限公司 | 291.44 | 2.95 | 智慧井盖监测设备 | 2018 | 2年 |
2 | 中光道和(北京)技术发展有限公司 | 219.86 | 2.23 | 供水检测太阳能供电设备、屏幕系统、监控设备等 | 2018 | 3年 |
3 | 东营市乾诚伟业智能工程有限公司 | 194.59 | 1.97 | 水质检测设备 | 2018 | 2年 |
8-2-1-53序号
序号 | 供应商名称 | 采购金额 | 占材料采购比例(%) | 采购内容 | 初次合作年份 | 截至报告期末合作年限 |
4 | 苏州市伏泰信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 184.90 | 1.87 | 环境检测设备及软件平台 | 2017 | 1年 |
5 | 山东履泰建筑工程有限公司 | 178.18 | 1.81 | 清淤、隐患排查及修复及新建检查井 | 2018 | 1年 |
合 计 | 1,068.97 | 10.83 |
2018年度、2020年度,公司前五大材料供应商合计采购占比分别为10.83%和16.74%,公司直接材料供应商较为分散,主要原因为公司根据不同项目具体实施要求(如甲方指定材料品牌、项目实施地等),由各实施主体自主进行材料采购招标,导致公司材料供应商采购金额较为分散。
2019年度,公司除向供应商同方股份有限公司采购材料占比较大之外,其他材料供应商采购占比较为分散,与各期材料采购情况一致。公司向同方股份有限公司、中移全通系统集成有限公司采购的材料用于北京市顺义区信息中心“雪亮工程”项目,该项目为北京市顺义区扩点整合全区监控资源,为顺义区政府及相关部门提供视频图像信息共享及公共视频智能应用,同时为综治办、公安分局建设视频综合应用平台的系统工程。为按期完成项目实施和便于项目管理,经公司采购程序选定注册地同为北京市的同方股份有限公司作为主要材料供应商,同方股份有限公司为“雪亮工程”项目的综治中心基础网络建设、设备购置和相关应用系统等工程提供设备及安装服务。“雪亮工程”为公司首个“智慧安防”类项目,采购的直接材料为该项目中核心的安防设备和软件平台,单价均较高,因此采购金额较大。公司向山东新捷迈信息科技有限公司采购的材料主要用于长汀(原中央苏区)智能运营中心项目,该项目涉及基础设施智能化、智能运营调度指挥中心、云计算中心等建设,材料采购占项目总采购比例较高,采购金额较大。
报告期内,公司未与部分供应商持续合作,主要原因为相关采购系用于特定的定制化项目,报告期内其他项目与其在项目类型、地域等多方面存在差异。如同方股份有限公司、中移全通系统集成有限公司和北京晟弘达科技有限公司均为公司“雪亮工程”项目的材料供应商;聚光科技(杭州)股份有限公司为公司首个环保类项目供应商,公司以产定购,一个项目结束后一般无后续需求,或由于各年项目的不同而需进行不同型号、种类的产品采购。
2. 报告期各期提供机械租赁的前五大供应商情况及具体采购内容,合作历史及采购的稳定性情况如下
(1) 2020年度
单位:万元;年
8-2-1-54序号
序号 | 供应商名称 | 采购金额 | 占提供机械租赁合计比例 | 租赁内容 | 初次合作年份 | 截至报告期末合作年限 |
1 | 陕西精功通用航空有限公司 | 885.65 | 17.65% | 航空摄影飞机 | 2015 | 6年 |
2 | 牡丹江东安区普雷环境科技工作室 | 781.55 | 15.58% | DTRO垃圾渗滤液处理设备 | 2020 | 1年 |
3 | 北京九顺工程技术有限公司 | 546.18 | 10.89% | 吸污车、清洗车、发电机等 | 2019 | 2年 |
4 | 鄂尔多斯市通用航空有限责任公司 | 331.11 | 6.60% | 航空摄影飞机 | 2015 | 6年 |
5 | 海燕通用航空有限公司 | 328.54 | 6.55% | 航空摄影飞机 | 2020 | 1年 |
合计 | 2,873.03 | 57.26% |
(2) 2019年度
单位:万元;年
(3) 2018年度
单位:万元;年
序号 | 供应商名称 | 采购金额 | 占提供机械租赁合计比例(%) | 租赁内容 | 初次合作年份 | 截至报告期末合作年限 |
1 | 亚捷通用航空无锡有限公司 | 407.10 | 16.51 | 航空摄影飞机 | 2017 | 4年 |
2 | 鄂尔多斯市通用航空有限责任公司 | 394.19 | 15.98 | 航空摄影飞机 | 2015 | 6年 |
3 | 陕西精功通用航空有限公司 | 224.19 | 9.09 | 航空摄影飞机 | 2015 | 6年 |
4 | 广东知行通用航空有限公司 | 216.98 | 8.80 | 航空摄影飞机 | 2018 | 3年 |
5 | 东方通用航空摄影有限公司 | 77.62 | 3.15 | 航空摄影飞机 | 2019 | 1年 |
合 计 | 1,320.08 | 53.53 |
序号 | 供应商名称 | 采购金额 | 占提供机械租赁合计比例(%) | 租赁内容 | 初次合作年份 | 截至报告期末合作年限 |
1 | 亚捷通用航空无锡 | 511.25 | 18.58 | 航空摄影飞机 | 2017 | 4年 |
报告期内,公司机械租赁主要为子公司正元航遥航测项目的飞机租赁费用。航测项目的飞机租赁供应商因异地调机成本较高,从成本控制角度,一般会优先选择当地的供应商。公司是否与飞机租赁供应商持续合作主要取决于当地航测项目的持续性及该供应商是否持续具备合作优势。
3. 是否存在单一直接材料租赁服务向少数供应商采购的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对前五大直接材料供应商采购占比较低,且根据项目实施情况采购的材料种类较分散,相关材料多为标准化通用产品,市场供应充足,不存在单一直接材料向少数供应商采购的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对前五大租赁服务商采购占比相对较高,主要原因其中大部分租赁服务供应商均与公司合作时间较久,双方业务对接较为顺畅。在公司的航空遥感测绘业务中,航测仪的精密度和测量人员的业务熟练程度决定了测绘成果的质量,飞机仅为“工具载体”,不会对公司相关业务开展形成制约。
(三) 主要直接材料采购价格、租赁服务提供价格与市场价格变动趋势是否一致
1.直接材料采购价格与市场价格变动趋势分析
公司报告期内采购的材料主要用于智慧城市建设运营服务,该类服务多为非标准化产品,采购工作依据不同项目的定制化需求进行。受项目规模、复杂程度、技术难度、业主方需求不同等因素影响,各个项目所采购的材料种类繁多,标准化程度较低,同类材料不同型号的单价具有较大的差异性且不存在公开市场报价。
公司智慧城市类项目根据公司相关采购制度,经营管理部结合项目采购需求向多家供应商发出报价要约,在符合项目质量标准的前提下,公司一般选取最优报价的供应商。智慧城市类项目采购的材料多为电子化产品,供应商市场竞争比
8-2-1-55有限公司
有限公司 | ||||||
2 | 陕西精功通用航空有限公司 | 497.25 | 18.07 | 航空摄影飞机 | 2015 | 6年 |
3 | 榆林波罗通航有限公司 | 371.51 | 13.50 | 航空摄影飞机 | 2015 | 4年 |
4 | 鄂尔多斯市通用航空有限责任公司 | 340.67 | 12.38 | 航空摄影飞机 | 2015 | 6年 |
5 | 吉林省通用航空有限公司 | 127.36 | 4.63 | 航空摄影飞机 | 2015 | 4年 |
合 计 | 1,848.04 | 67.16 |
较充分,各家供应商的报价基本均处于同等价格区间,因此,各家供应商报价均价基本可反映该型号产品的市场价格。
以智慧城市类业务中常用的原材料电子屏采购情况为例,报告期内每年采购型号均有差异,不同型号单价差异较大,各期具体抽样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8-2-1-56材料类别
材料类别 | 期间 | 型号 | 采购单价 | 市价 |
电子显示屏 | 2020年 | 晶元P10双色 | 3.95 | 4.31 |
2019年 | 洲明UHW1.56 | 107.41 | 110.22 | |
2018年 | 利亚德TWS012 | 186.00 | 189.25 | |
2017年 | P16-2R1G双色显示屏 | 2.49 | 2.70 |
注:市价为该型号材料采购招标时参与投标的供应商报价均价由上表可见,电子显示屏采购单价与市场价格基本一致。
2. 租赁服务提供价格与市场价格变动趋势分析
公司采购的飞机租赁服务价格取决于飞行时长(测量面积)及飞机型号等多个因素,报告期内,公司飞机租赁服务单位时长平均价格与市场价格变动趋势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小时
计价方式 | 价格主体 | 2020年度 | 2019年度 | 2018年度 |
飞行小时 | 公司 | 2.00 | 1.23 | 1.50 |
市场价格 | 2.87 | 1.47 | 1.60 |
注:市场价格选取公司同类项目其他供应商报价均价
由上表可见,报告期内,公司飞机租赁服务平均价格与市场价格变动趋势基本一致。
(四) 2019 年直接材料采购金额大幅上升的原因
2019年直接材料采购金额大幅上升的主要原因为智慧城市类业务增长较快,公司2019年承接的大型智慧城市类项目主要包括“雪亮工程”项目、智慧城市—长汀智能运营中心项目、智慧城市—衢州绿色产业集聚区高新园区数字化改造提升项目、宿州市主城区污水管网病害修复工程项目等。上述项目成本结构中材料占比较高,导致当期直接材料大幅上升。
2020年度,公司直接材料采购金额为14,619.27万元,采购金额低于2019
年度,主要原因为材料成本占比较高的“雪亮工程”项目于2019年完工。2020年直接材料采购金额高于2018年,主要原因为当期智慧城市类项目如亳州市地下管网安全运行监测平台采购项目、长汀(原中央苏区)智能运营中心PPP项目及六安市智慧城管系统地下管网综合安全监测平台采购项目等项目成本中材料占比较高。
(五) 机械使用费的定价依据及公允性
报告期内,公司机械使用费主要为租赁航测飞机,定价主要根据租赁飞机型号、租赁方式、单位计量不同、航测范围等因素确定,主要影响因素如下:
8-2-1-57影响因素
影响因素 | 具体内容 |
计价方式 | 按天、按小时、约定总额 |
飞机型号 | 国王350、运5、PC12、运12、C208等 |
飞行时长 | 超过时长后另行定价 |
搭载摄像仪分辨率 | 根据项目需求具体约定 |
报告期内,公司向前五大机械使用费服务商采购价格情况如下:
1. 2020年度
供应商名称 | 项目名称 | 采购内容 | 采购均价(含税) | 其他供应商报价均价(含税) | 定价依据 |
陕西精功通用航空有限公司 | 国家航空遥感影像获取合同胶东半岛航空摄影项目 | 航空摄影飞机服务(包干价) | 103.00万元 | 109.44万元 | 询比价 |
2020年上半年省级基础测绘项目 | 航空摄影飞机服务(包干价) | 100.92万元 | 108.79万元 | 询比价 | |
牡丹江东安区普雷环境科技工作室 | 呼兰区大王岗存量垃圾填埋场治理项目 | 垃圾渗漏液处理设备 | 805.00万元 | 883.33万元 | 询比价 |
北京九顺工程技术有限公司 | 宿州市主城区污水管网病害修复工程 | 吸污车、清洗车、发电机等 | 联合吸污车0.14万元/天,高压清洗车0.13万元/天,厢式货车0.08万元/天,发电机0.08万元/天 | 无其他供应商可比价格 | 协商定价 |
8-2-1-58
鄂尔多斯市通用航空有限责任公司
鄂尔多斯市通用航空有限责任公司 | 国家航空遥感影像获取合同济南市摄区 | 航空摄影飞机服务 | 飞行费:1.6万元/时;占机费:0.6万元/天 | 飞行费:1.68万元/时;占机费:0.63万元/天 | 询比价 |
国家航空遥感影像获取合同吉林西部摄区 | 航空摄影飞机服务 | 飞行费:2.6万元/时;占机费:0.9万元/天 | 飞行费:3.0万/时;占机费:1.0万元/天 | 询比价 | |
国家航空遥感影像获取合同五龙沟(一)摄区 | 航空摄影飞机服务(包干价) | 167.00万元 | 210.30万元 | 询比价 | |
海燕通用航空有限公司 | 怀远县辖1:1000比例尺地形测绘项目 | 航空摄影飞机(包干价) | 45.00万元 | 46.03万元 | 询比价 |
2. 2019年度
供应商名称 | 项目名称 | 采购内容 | 采购均价(含税) | 其他供应商报价均价(含税) | 定价依据 |
亚捷通用航空无锡有限公司 | 柳州市航空遥感影像图数据采集服务采购项目航空摄影项目、航空遥感影像图数据采集服务采购-2019柳州 | 航空摄影飞机服务 | 飞行费:1.30万元/时;占机费0.55万元/天 | 飞行费:1.55万元/时;占机费0.58万元/天 | 询比价 |
烟台开发区航摄正射影像及地形图修补测项目 | 航空摄影飞机服务 | 飞行费:1.30万元/时;占机费0.55万元/天 | 飞行费:1.55万元/时;占机费0.55万元/天 | 询比价 | |
国家航空遥感影像获取合同烟台市福山开发区摄区、国家航空遥感影像获取合同烟台市牟平区摄区 | 航空摄影飞机服务(包干价) | 98.00万元 | 111.00万元 | 询比价 | |
国家航空遥感影像获取合同东营市摄区 | 航空摄影飞机服务 | 飞行费:1.30万元/时;占机费0.55万元/天 | 飞行费:1.30万元/时;占机费0.55万元/天 | 询比价 | |
鄂尔多斯市通用航空有限责任公司 | 国家航空遥感影像获取合同且未-若羌-尉犁摄区 | 航空摄影飞机服务 | 飞行费:2.6万元/小时;占机费:0.9万元/天 | 飞行费:3.25万元/小时;占机费1.00万元/天 | 询比价 |
长春市测绘院2019年倾斜摄影航飞及数据处理与应用服务采购项目 | 航空摄影飞机服务 | 飞行费:0.9万元/小时;调机费:0.55万元/小时;占机费:0.4万元/天 | 飞行费:0.95万元/小时;调机费:0.55万元/小时;占机费:0.50万元/天 | 询比价 |
8-2-1-59供应商名
称
供应商名称 | 项目名称 | 采购内容 | 采购均价(含税) | 其他供应商报价均价(含税) | 定价依据 |
陕西精功通用航空有限公司 | 山东省国土测绘院2019年上半年基础测绘项目 | 航空摄影飞机服务(包干价) | 119.28万元 | 129.72万元 | 询比价 |
国家航空遥感影像获取合同鲁中地区摄区 | 航空摄影飞机服务(包干价) | 118.36万元 | 128.72万元 | 询比价 | |
广东知行通用航空有限公司 | 国家航空遥感影像获取合同广东海岸线+广东广州南沙新区摄区 | 航空摄影飞机服务(包干价) | 230.00万元 | 254.00万元 | 询比价 |
东方通用航空摄影有限公司 | 国家航空遥感影像获取合同太原摄区 | 航空摄影飞机服务(包干价) | 82.00万元 | 101.50万元 | 询比价 |
3.2018年度
供应商名称 | 项目名称 | 采购内容 | 采购均价(含税) | 其他供应商报价均价(含税) | 定价依据 |
亚捷通用航空无锡有限公司 | 航空摄影飞机服务合同广东省机载LiDAR点云数据获取(一期)第二分区 | 航空摄影飞机服务(包干价) | 330.00万元 | 375.00万元 | 询比价 |
济宁市大比例尺基础数据库建设与更新项目 | 航空摄影飞机服务 | 飞行费:1.50万元/时 | 飞行费:1.55万元/时;占机费:0.58万元/天 | 询比价 | |
泰安地区航空摄影项目 | 航空摄影飞机服务 | 飞行费:1.50万元/时 | 飞行费:1.55万元/时;占机费:0.58万元/天 | 询比价 | |
东营市规划技术服务中心中心城区地形图航测项目 | 航空摄影飞机服务 | 飞行费:1.30万元/时;占机费:0.55万元/天 | 飞行费:1.55万元/时;占机费:0.58万元/天 | 询比价 | |
枣庄市三调及以上城市区域优于0.2米航空摄影项目、青岛市三调及以上城市区域优于0.2米航空摄影项目、日照市三调及以上城市优于0.2米航空摄影项目、2018 | 航空摄影飞机服务 | 飞行费:1.30万元/时;占机费:0.55万元/天 | 飞行费:1.55万元/时;占机费:0.58万元/天 | 询比价 |
8-2-1-60供应商名称
供应商名称 | 项目名称 | 采购内容 | 采购均价(含税) | 其他供应商报价均价(含税) | 定价依据 |
年度国家航空摄影山东青岛西海岸新区项目 | |||||
安徽省2018年度基础测绘扶贫生产(临泉县、阜南县) | 航空摄影飞机服务(包干价) | 48.00万元 | 52.50万元 | 询比价 | |
安徽省2018年度基础测绘扶贫生产(颍东区、颍上县) | 航空摄影飞机服务(包干价) | 42.00万元 | 45.00万元 | 询比价 | |
陕西精功通用航空有限公司 | 潍坊市国土资源局2017基础测绘项目标段二潍坊市影像数据获取及购买项目 | 航空摄影飞机服务(包干价) | 170.00万元 | 190.00万元 | 询比价 |
潍坊市影像数据获取及购买项目 | 航空摄影飞机服务(包干价) | 170.00万元 | 190.00万元 | 询比价 | |
2017年国家基础航空航天遥感影像获取项目(四期)-(济宁-菏泽、德州-聊城摄区) | 航空摄影飞机服务(包干价) | 175.00万元 | 187.50万元 | 询比价 | |
梁山县大比例尺数据更新项目 | 航空摄影飞机服务(包干价) | 10.00万元 | 13.50万元 | 询比价 | |
寿光城区0.05米航飞项目 | 航空摄影飞机服务(包干价) | 15.00万元 | 17.75万元 | 询比价 | |
2018年度国家航空摄影一期根河项目、2018年度国家航空摄影一期鄂温克项目 | 航空摄影飞机服务 | 98.50万元 | 105.00万元 | 询比价 | |
长汀县数字航空摄影项目 | 航空摄影飞机服务 | 飞行费:1.6万元/小时;占机费:0.6万元/天 | 飞行费:1.6万元/小时;占机费:0.65万元/天 | 询比价 | |
榆林波罗通航有限公司 | 会昌县1:1000地形图测绘项目、云南省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确权登记颁证工作底图制作一期项目入围(三标段) | 航空摄影飞机服务(包干价) | 450.00万元 | 465.00万元 | 询比价 |
鄂尔多斯市通用航空有限责任公司 | 宁夏1:2000基础地理信息数据库及“多库合一”项目(宁夏中北部)航空摄影采购第四标段(银川四区) | 航空摄影飞机服务 | 飞行费:1.6万元/小时;占机费:0.6万元/天 | 飞行费:1.8万元/小时;占机费0.73万元/天 | 询比价 |
2018年度国家航空摄影 | 航空摄影飞机服 | 飞行费:2.60 | 飞行费:3.25万 | 询比价 |
8-2-1-61供应商名称
供应商名称 | 项目名称 | 采购内容 | 采购均价(含税) | 其他供应商报价均价(含税) | 定价依据 |
德令哈-祁连(一)、(二)项目 | 务 | 万元/小时;占机费0.90万元/天 | 元/小时;占机费1.00万元/天 | ||
吉林省通用航空有限公司 | 长春市测绘院航空摄影数据采集采购项目 | 航空摄影飞机服务(包干价) | 135.00万元 | 141.00万元 | 询比价 |
(六) 核查程序及核查意见
1. 核查程序
我们执行了以下核查程序:
(1) 对公司的采购负责人、财务负责人进行访谈,了解公司报告期前五大直接材料供应商及机械租赁供应商合作历史、采购内容等情况;
(2) 取得了公司采购明细表,核查公司报告期各期向前五大供应商的采购情况及占比,检查是否对少数或单个供应商存在依赖;
(3) 对公司采购进行细节测试,核查相关采购合同、采购付款凭证等;
(4) 分析采购价格是否公允,评价采购价格变动趋势与市场变动是否一致;
(5) 对主要供应商进行函证及走访,了解其财务经营状况并核查公司与其交易背景、交易内容、交易金额、交易定价原则、合作历史等。
2. 核查意见
经核查,我们认为:
(1) 公司直接材料采购基本不存在向少数供应商采购的情况,机械租赁由于业务合作关系,存在向前五大采购占比较高的情况,不会对公司相关业务开展形成制约;
(2) 主要直接材料采购价格、租赁服务提供价格与市场价格变动趋势基本一致;
(3) 2019 年直接材料采购金额大幅上升的原因主要为部分新增项目材料成本占比较高导致;
(4) 机械使用费定价受多方面影响,均按照项目需求向各供应商询比价采购,价格公允。
六、关于同行业可比公司招股说明书披露,发行人选择测绘股份、数字政通、辰安科技、超图软件和航天宏图。请公司说明:(1)发行人规模显著大于测绘股份、航天宏图,财务数据是否具有可比性,作为可比公司是否合理;(2)发行人净利润与规模较小的测绘股份、航天宏图相近,远低于规模略小于自身的数字政通、辰安科技、超图软件的原因及合理性;(3)披露与可比公司在经营情况、市场地位、技术实力、关键技术指标等方面的比较情况,针对性地披露公司在行业中的竞争优势和劣势。请申报会计师对上述事项进行核查,并发表明确意见。(审核问询函第8条)
(一) 公司财务数据与测绘股份、航天宏图的可比性,测绘股份、航天宏图作为可比公司的合理性
1.公司选择同行业可比上市公司的合理性
公司对2019中国地理信息产业百强企业名单前30名进行了逐一分析,根据相关公司是否为上市公司、具体客户类别、产品类别、是否和公司存在直接竞争等因素选取可比公司,具体分析情况如下表所示:
8-2-1-62序号
序号 | 公司名称 | 主营业务 | 是否作为可比公司 | 原因 |
1 | 北京北斗星通导航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 公司重点在卫星导航定位,5G通信和汽车智能网联三个行业领域 | 否 | 该公司服务于个人消费领域,与公司业务存在较大差异 |
2 | 中煤航测遥感集团有限公司 | 从事测绘地理信息技术研究、开发与应用 | 否 | 非上市公司,无法获得公开数据 |
3 | 北京高德云图科技有限公司 | 无公开资料 | 否 | 非上市公司,无法获得公开数据 |
4 | 北京四维图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 导航业务、高级辅助驾驶及自动驾驶业务、芯片业务、位置大数据服务业务、车联网业务 | 否 | 该公司服务于个人消费领域,与公司业务存在较大差异 |
5 | 广州南方测绘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 涵盖测绘装备、卫星导航定位、无人机航测、激光雷达测量系统、精密测量系统、海洋测量系统、精密监测及精准位置服务、数据工程、地理信息软件系统及智慧城市应用等 | 否 | 非上市公司,无法获得公开数据。并且该公司侧重于仪器产品,与公司业务存在较大差异 |
8-2-1-63序号
序号 | 公司名称 | 主营业务 | 是否作为可比公司 | 原因 |
6 | 北京超图软件股份有限公司(300036.SZ) | 地理信息系统相关软件技术研发与应用服务,服务于国土、规划、林业、海洋等GIS应用软件 | 是 | 与公司业务具有相似性,在部分业务领域存在重叠 |
7 | 广州中海达卫星导航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 专注于高精度定位技术产业链相关软硬件产品和服务的研发、制造和销售 | 否 | 该公司侧重于硬件研发与制造,与公司业务存在较大差异 |
8 | 北京数字政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 专业智慧城市应用软件的开发和销售,并提供技术支持和后续服务 | 是 | 在地下管网、智慧城市两个领域与公司存在竞争 |
9 | 北京城建勘测设计研究院有限责任公司 | 承接轨道交通、市政、房建项目的勘察、测绘、监测、检测、监理、咨询、岩土工程设计与施工、地质灾害危险性评估治理、地质调查、智慧城市等多领域工程任务 | 否 | 非上市公司,无法获得公开数据 |
10 | 上海华测导航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 致力于提供高精度数据的采集和应用解决方案,专业从事高精度卫星导航定位相关软硬件技术产品的研发、生产和销售 | 否 | 该公司与公司细分业务领域不同 |
11 | 黄河勘测规划设计有限公司 | 集流域和区域规划、工程勘察、设计、科研、咨询、监理、项目管理、工程总承包及投资运营业务于一体的综合性勘察设计企业 | 否 | 非上市公司,无法获得公开数据 |
12 | 厦门亿力吉奥信息科技有限公司 | 电力行业信息化建设提供基于GIS的行业整体解决方案的软件和服务提供商 | 否 | 非上市公司,无法获得公开数据 |
13 | 北京恒华伟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 智能电网的信息化服务供应商 | 否 | 该公司专注于电力领域的信息化服务,与公司业务存在较大差异 |
14 | 苍穹数码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 专注于国产自主可控地理信息平台的研制与应用开发,提供全面的信息化解决方案 | 否 | 非上市公司,无法获得公开数据 |
8-2-1-64序号
序号 | 公司名称 | 主营业务 | 是否作为可比公司 | 原因 |
15 | 北京合众思壮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 以北斗高精度应用为主营业务方向,面向行业市场提供北斗高精度产品服务和时空信息“云+端”全方位行业解决方案 | 否 | 业务聚焦于北斗导航领域,与公司业务差异较大 |
16 | 大连九成测绘信息有限公司 | 工程测量:控制测量、地形测量、城镇规划定线与拨地测量等 | 否 | 非上市公司,无法获得公开数据 |
17 | 天津市普迅电力信息技术有限公司 | 电子信息、软件、卫星定位导航、新能源技术等 | 否 | 非上市公司,无法获得公开数据 |
18 | 珠海欧比特宇航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 宇航电子、卫星大数据、人工智能、地理信息与智能测绘、智能安防与交通五大业务板 | 否 | 细分业务领域与公司存在一定差异 |
19 | 二十一世纪空间技术应用股份有限公司 | 遥感卫星运控及地球空间信息大数据服务商 | 否 | 非上市公司,无法获得公开数据 |
20 | 中国地图出版集团 | 从事地图、地图文化、旅游类图书出版,地理、历史相关学科教材教辅出版,以及地理信息应用、互联网新媒体产品研发 | 否 | 非上市公司,无法获得公开数据 |
21 | 北京中色测绘院有限公司 | 测绘地理信息技术服务,集生产、技术研究、测绘工程实施 | 否 | 非上市公司,无法获得公开数据 |
22 | 深圳市勘察研究院有限公司 | 岩土工程勘察、工程监测检测、岩土工程设计、岩土工程审图、测绘地理信息、地质灾害防治等 | 否 | 非上市公司,无法获得公开数据 |
23 | 南京市测绘勘察研究院股份有限公司 | 测绘服务、工程测勘技术服务、地理信息系统集成与服务 | 是 | 与公司业务具有相似性,在测绘地理信息服务等领域具有重叠 |
24 | 辽宁宏图创展测绘勘察有限公司 | 航空摄影、摄影测量与遥感、工程测量、不动产测绘、地理信息系统研发 | 否 | 非上市公司,无法获得公开数据 |
25 | 福州市勘测院 | 城市岩土工程勘察、设计(基坑、边坡等)、监测、测绘、空间数据加工、地理信息系统开发等 | 否 | 非上市公司,无法获得公开数据 |
26 | 北京辰安科技股 | 应急平台软件及配套产 | 是 | 与公司业务具有相似 |
8-2-1-65序号
序号 | 公司名称 | 主营业务 | 是否作为可比公司 | 原因 |
份有限公司 | 品、应急平台装备产品、消防安全平台及其配套产品、技术服务收入、建筑工程收入 | 性,在智慧城市建设运营服务领域具有重叠 | ||
27 | 北京航天宏图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 系统设计开发、数据分析应用服务、自有软件销售 | 是 | 在航测遥感业务领域具有相似性,航天宏图侧重于高空遥感,公司侧重于中低空遥感 |
28 | 中科星图股份有限公司 | 面向政府、企业及特种领域用户提供以GEOVIS数字地球产品为核心的软件销售和数据服务、技术开发服务、数字地球一体机和系统集成。 | 否 | 业务聚焦于GEOVIS数字地球相关产品,与公司细分业务差异较大 |
29 | 北京中农信达信息技术有限公司 | 在农村电子政务、电子农务、电子商务三大领域迅速崛起,涵盖农村政务管理服务、农地综合信息服务以及地理信息服务等业务体系 | 否 | 业务聚焦于农经信息化领域,与公司细分业务差异较大 |
注:数据来源于公司公告、官网通过上述分析,公司选取5家同行业可比上市公司,具体情况如下:
序号 | 公司名称 | 主要竞争业务或领域 |
1 | 测绘股份(300826.SZ) | 业务方向包括测绘地理信息、勘察与岩土设计、三维城市规划与设计、智慧城市系统集成,具体业务包括地形测量、管线勘测、地质勘探设计、城建设施普查等,可广泛服务于城乡规划、市政建设、环境保护、城市管理等领域。 |
2 | 数字政通(300075.SZ) | 专业智慧城市应用软件的开发和销售,并提供技术支持和后续服务,包括:围绕智慧城市及细分领域开发的一系列平台和服务,围绕地下管线展开的数据采集、可视化、信息化管理的一系列服务。 |
3 | 辰安科技 (300523.SZ) | 应急指挥综合业务系统、应急管理一张图、应急指挥辅助决策系统、数据交换与共享系统、应急态势标绘系统、应急二三维地理信息系统、水环境污染预警溯源系统、气象预警发布系统等,城市生命线工程监测与人防工程监管业务中的综合监测预警软件与部分自主研发的物联网监测产品。 |
4 | 超图软件(300036.SZ) | 聚焦地理信息系统相关软件技术研发与应用服务,聚焦 SuperMap GIS 基础软件开发及在大数据、人工智能、新一代三维、云原生、跨平台等地理信息核心技术,打造国土、规划、林业、海洋等大智慧、大环境、大国防GIS应用软件,开发为行 |
8-2-1-66业用户提供在线 GIS 应用服务的数据智能业务,为企业客户及合作伙伴提供在线地图数据与 API 服务,以及大众化的在线地图绘制和地理分析服务。
业用户提供在线 GIS 应用服务的数据智能业务,为企业客户及合作伙伴提供在线地图数据与 API 服务,以及大众化的在线地图绘制和地理分析服务。 | ||
5 | 航天宏图(688066.SH) | 是国内领先的遥感和北斗导航卫星应用服务商,致力于卫星应用软件国产化、行业应用产业化、应用服务商业化,研发并掌握了具有完全自主知识产权的PIE系列产品和核心技术,为政府、企业、高校以及其他有关部门提供基础软件产品、系统设计开发和数据分析应用服务等空间信息应用整体解决方案。 |
公司系测绘地理信息技术服务、地下管网安全运维保障技术服务和智慧城市建设运营服务提供商。按照《上市公司行业分类指引》(2012年修订),公司所属行业为“科学研究和技术服务业(M)”下的“专业技术服务业(M74)”;按照《国民经济行业分类与代码》(GB/T 4754-2017)分类,公司所属行业为“科学研究和技术服务业(M)”之“专业技术服务业(M74)”,所处细分行业为“M744测绘地理信息服务”。公司所处行业属于《国家产业结构调整指导目录(2019年本)》“鼓励类”行业中的“三十一、科技服务业”。
测绘股份(300826.SZ),其主营业务包括工程测勘技术服务、测绘服务、地理信息系统集成与服务三类,与公司业务类似。
航天宏图(688066.SH)是国内领先的遥感和北斗导航卫星应用服务商,致力于卫星应用软件国产化、行业应用产业化、应用服务商业化。公司的测绘地理信息技术服务细分业务包括地面测绘、航测遥感、海洋测绘、地下测绘和地球物理探测,航天宏图主营业务与公司具有一定可比性,但航天宏图专注于遥感和北斗导航卫星应用领域。
数字政通(300075.SZ)主要从事专业智慧城市应用软件的开发和销售,并提供技术支持和后续服务。数字政通子公司保定金迪地下管线探测工程有限公司主营业务从事地下管线检测检测。
辰安科技(300523.SZ)立足于公共安全产业,主要从事公共安全软件、公共安全装备的研发、设计、制造、销售及相关产品服务。
超图软件(300036.SZ)的主营业务为GIS基础平台软件、应用平台软件的研发和销售,同时基于上述平台软件为客户提供各类定制软件增值服务,包括提供方案咨询、技术支持与技术开发服务及与 GIS应用工程相关配套产品的销售服务。
数字政通、辰安科技、超图软件主营业务包含GIS相关平台产品或智慧城市专业应用软件的开发和销售,服务于新型智慧城市建设,帮助政府部门实现从基础管理职能到完善城市运营服务的转型,与公司大力拓展的智慧城市建设运营服务具有一定可比性。综上,公司位列2019年中国地理信息产业百强企业榜单第五位,公司选择的五家可比公司均属于2019年中国地理信息百强企业范围。这5家可比公司的主营业务包括测绘服务、地理信息集成与技术服务、智慧城市管理平台与专业软件的开发和销售,和公司的业务存在相似性,部分可比公司和公司在相关子业务领域存在直接的竞争,故选择以上公司作为可比公司,公司选择的可比公司合理。
2.公司和同行业可比上市公司财务数据可比性分析
(1) 公司和同行业可比上市公司2020年度主要财务数据对比如下:
单位:万元
8-2-1-67经营情况
经营情况 | 公司 | 测绘股份 | 航天宏图 | 数字政通 | 超图软件 | 辰安科技 |
营业收入 | 167,603.30 | 未披露 | 未披露 | 未披露 | 161,004.74 | 164,998.04 |
净利润 | 7,499.06 | 未披露 | 未披露 | 未披露 | 23,421.33 | 12,051.18 |
归属于母公司股东的净利润 | 6,420.42 | 未披露 | 未披露 | 未披露 | 23,467.11 | 9,193.96 |
(2) 公司和同行业可比上市公司2019年度主要财务数据对比如下:
单位:万元
经营情况 | 公司 | 测绘股份 | 航天宏图 | 数字政通 | 超图软件 | 辰安科技 |
营业收入 | 193,571.15 | 51,264.51 | 60,117.15 | 125,753.89 | 173,502.20 | 156,494.17 |
净利润 | 8,849.66 | 8,793.33 | 8,339.87 | 12,986.79 | 21,402.70 | 16,697.69 |
归属于母公司股东的净利润 | 8,249.79 | 8,636.25 | 8,351.92 | 13,070.23 | 21,907.92 | 12,353.10 |
注:资料来源于上述公司年度报告、招股说明书尽管公司和可比公司均属于地理信息行业内的公司,但是由于在业务模式、细分业务领域和客户群体等方面存在差异,使得这些公司在业务规模和盈利能力情况方面存在差异。因此,公司和可比公司的业务规模和盈利能力并不完全可比。
(二) 公司净利润与规模较小的测绘股份、航天宏图相近,远低于规模略小
于自身的数字政通、辰安科技、超图软件的原因及合理性公司和同行业可比上市公司2020年度、2019年度主要财务数据对比详见六、
(一)2,由于同行业公司在业务模式、细分业务领域、客户群体、市场占有率、财务和运营管理能力等方面存在差异,使得这些公司在业务规模和盈利能力存在差异。1.公司净利润与规模较小的测绘股份、航天宏图相近的原因公司和测绘股份、航天宏图2019年主要财务数据对比如下:
单位:万元
8-2-1-68经营情况
经营情况 | 公司 | 测绘股份 | 航天宏图 |
营业收入 | 193,571.15 | 51,264.51 | 60,117.15 |
毛利率(%) | 31.38 | 41.16 | 55.82 |
销售费用 | 7,262.83 | 2,097.29 | 5,865.55 |
管理费用 | 22,102.72 | 4,052.72 | 8,105.29 |
研发费用 | 7,552.94 | 3,074.67 | 8,874.37 |
三项费用占收入比例(%) | 19.07 | 17.99 | 38.00 |
信用减值损失 | 11,807.62 | 1,126.54 | 2,382.93 |
信用减值损失占收入比例(%) | 6.10 | 2.20 | 3.96 |
净利润 | 8,849.66 | 8,793.33 | 8,339.87 |
归属于母公司股东的净利润 | 8,249.79 | 8,636.25 | 8,351.92 |
资料来源:上述公司年度报告、招股说明书注:上表中公司的信用减值损失金额包括了信用减值损失+合同资产减值损失
注:测绘股份、航天宏图未披露2020年财务数据,故未对比2020年主要财务数据
公司的营业收入远超测绘股份、航天宏图,净利润水平和这两家可比公司相当。主要原因:(1) 这两家可比公司的毛利率高于公司,毛利率存在差异的原因主要是业务构成及占比存在差异;(2) 这两家可比公司应收账款回款较快,应收款项的信用减值损失占营业收入比例低于公司。
2.公司净利润远低于规模略小于自身的数字政通、辰安科技、超图软件的原因
(1) 公司和数字政通、超图软件、辰安科技2020年主要财务数据对比如下:
单位:万元
8-2-1-69经营情况
经营情况 | 公司 | 数字政通 | 超图软件 | 辰安科技 |
营业收入 | 167,603.30 | 未披露 | 161,004.74 | 164,998.04 |
毛利率(%) | 31.93 | 未披露 | 57.82 | 39.17 |
销售费用 | 6,235.33 | 未披露 | 24,286.21 | 17,368.69 |
管理费用 | 18,729.08 | 未披露 | 20,214.08 | 17,002.30 |
研发费用 | 7,961.37 | 未披露 | 22,422.54 | 10,408.52 |
三项费用占收入比例(%) | 19.65 | 未披露 | 41.57 | 27.14 |
信用减值损失 | 12,915.61 | 未披露 | 2,907.15 | 5,080.78 |
信用减值损失占收入比例(%) | 7.71 | 未披露 | 1.81 | 3.08 |
净利润 | 7,499.06 | 未披露 | 23,421.33 | 12,051.18 |
归属于母公司股东的净利润 | 6,420.42 | 未披露 | 23,467.11 | 9,193.96 |
注:上表中公司的信用减值损失金额包括了信用减值损失+合同资产减值损失
(2) 公司和数字政通、超图软件、辰安科技2019年主要财务数据对比如下:
单位:万元
经营情况 | 公司 | 数字政通 | 超图软件 | 辰安科技 |
营业收入 | 193,571.15 | 125,753.89 | 173,502.20 | 156,494.17 |
毛利率(%) | 31.38 | 32.91 | 54.79 | 46.00 |
销售费用 | 7,262.83 | 9,258.73 | 24,591.63 | 16,872.50 |
管理费用 | 22,102.72 | 10,414.60 | 24,381.33 | 17,869.11 |
研发费用 | 7,552.94 | 8,806.82 | 22,929.04 | 12,641.65 |
三项费用占收入比例(%) | 19.07 | 22.65 | 41.44 | 30.28 |
信用减值损失 | 11,807.62 | 2,582.80 | 3,483.76 | 5,154.90 |
信用减值损失占收入比例(%) | 6.10 | 2.05 | 2.01 | 3.29 |
8-2-1-70
经营情况
经营情况 | 公司 | 数字政通 | 超图软件 | 辰安科技 |
净利润 | 8,849.66 | 12,986.79 | 21,402.70 | 16,697.69 |
归属于母公司股东的净利润 | 8,249.79 | 13,070.23 | 21,907.92 | 12,353.10 |
资料来源:上述公司年度报告、招股说明书注:上表中公司的信用减值损失金额包括了信用减值损失+合同资产减值损失
公司净利润低于数字政通,主要原因是公司应收账款和合同资产回款速度较慢,计提的信用减值损失占收入比例高于数字政通。
公司净利润低于超图软件和辰安科技,主要原因:(1) 这两家可比公司主营业务以软件销售和系统集成为主,毛利率远高于公司,对应的研发费用占收入比例也高于公司;(2) 这两家可比公司应收账款和合同资产回款较快,应收账款和合同资产的信用减值损失和资产减值损失占营业收入比例低于公司。
(三) 公司与可比公司在经营情况、市场地位、技术实力、关键技术指标等方面的比较情况,以及公司在行业中的竞争优势和劣势
公司与可比公司在经营情况、市场地位、技术实力、关键技术指标等方面的比较情况
1. 2019、2020年度经营情况
单位:万元
经营情况 | 正元地信 | 测绘股份 | 航天宏图 | 数字政通 | 超图软件 | 辰安科技 |
2019年度 | ||||||
营业收入(万元) | 193,571.15 | 51,264.51 | 60,117.15 | 125,753.89 | 173,502.20 | 156,494.17 |
净利润(万元) | 8,849.66 | 8,793.33 | 8,339.87 | 12,986.79 | 21,402.70 | 16,697.69 |
归属于母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万元) | 8,249.79 | 8,636.25 | 8,351.92 | 13,070.23 | 21,907.92 | 12,353.10 |
2020年度 | ||||||
营业收入(万元) | 167,603.30 | 未披露 | 未披露 | 未披露 | 161,004.74 | 164,998.04 |
净利润(万元) | 7,499.06 | 未披露 | 未披露 | 未披露 | 23,421.33 | 12,051.18 |
归属于母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万元) | 6,420.42 | 未披露 | 未披露 | 未披露 | 23,467.11 | 9,193.96 |
注:资料来源于上述公司年度报告、招股说明书
2. 市场地位
(1) 测绘股份
经过多年经营,测绘股份业务规模及范围不断扩大,已在行业内形成一定的影响力。2018年度位列中国地理信息产业百强企业第22名,位列其中测绘地理信息服务细分行业第7名,2018年度位列江苏省测绘地理信息局统计的全省测绘资质单位完成测绘服务总值单位的首位。
(2) 航天宏图
航天宏图作为国内较早从事遥感及北斗导航卫星应用技术开发及服务的企业之一,已形成“核心软件平台+行业应用+数据服务”稳定的商业模式,在基础软件平台、遥感行业应用与服务、导航非民用领域具有很强的市场竞争能力。
(3) 数字政通
数字政通专注于智慧城市应用与服务领域,目标用户是各个地市、区县的政府相关部门,包括城管、住建、市政、政法、公安、环保、自然资源等领域。迄今为止公司已经为包括北京、上海、天津、重庆、广州在内的数百个国内城市客户提供并实施了2,000多个智慧城市相关建设项目。
(4) 超图软件
超图软件是国内 GIS基础平台软件领域实力最强的本土供应商之一;是亚洲地区最重要的 GIS 基础平台软件供应商之一;是国内 GIS 应用工程技术开发服务领域的推动者。
(5) 辰安科技
辰安科技面向公共安全产业的四大主营业务板块,在国内外市场均具备先发优势。
公共安全与应急平台方面,辰安科技支撑了国家应急平台体系的建设和推广,目前已占据了大部分省级应急平台软件的市场份额,在地市区县级市场也持续保持领先。
3. 技术实力
技术研发投入以及取得的软件著作权和发明专利可以一定程度上反映出公司的技术实力。
公司2019年、2020年技术研发投入以及取得的软件著作权和发明专利与同行业公司对比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8-2-1-72项目
项目 | 正元地信 | 测绘股份 | 航天宏图 | 数字政通 | 超图软件 | 辰安科技 |
2019年度 | ||||||
研发费用 (万元) | 7,552.94 | 3,074.67 | 8,874.37 | 8,806.82 | 22,929.04 | 12,641.65 |
研发费用及占营业收入的比例 | 3.90% | 6.00% | 14.76% | 7.00% | 13.22% | 8.08% |
2020年度 | ||||||
研发费用 (万元) | 7,961.37 | 未披露 | 未披露 | 未披露 | 22,422.54 | 10,408.52 |
研发费用占营业收入的比例 | 4.75% | 未披露 | 未披露 | 未披露 | 13.93% | 6.31% |
发明专利和软件著作权 | 截至本报告报出日,正元地信及其下属子公司共获得发明专利23项、计算机软件著作权648项 | 截至2020年3月23日,测绘股份获得发明专利8项、计算机软件著作权共 92项 | 截至2019年7月18日,航天宏图获得发明专利8 项,计算机软件著作权147项 | -- | -- | 截止2020年12月31日,公司及下属子公司共拥有授权专利250余项(其中发明专利超过50项),软 件著作权超过600项 |
注:资料来源于上述公司年度报告、招股说明书从上表可以看出,公司研发费用占营业收入比例低于可比公司,但研发费用总额高于测绘股份,且与航天宏图、数字政通较为接近。相比于2019年,2020年公司的研发费用规模及研发费用占营业收入的比例均提升。从已经取得的软件著作权及发明专利来看,公司研发成果数量可观。
4. 关键技术指标
(1) 测绘地理信息技术服务
公司的测绘地理信息技术服务遍布全国,已累计服务237个地级及以上城市,服务领域覆盖城建、规划、国土、铁路、交通、水利、环保、农林、海洋等各行业。公司在实施众多测绘地理信息项目的过程中,积累了大量的项目控制、管理、质量控制的经验, 也储备了众多跨学科(测绘、卫星定位、遥感、地理信息、计算机等)的复合型测绘人才, 在航空摄影、摄影测量与遥感、不动产测绘等技术领域具有明显比较优势。
公司与测绘地理信息行业可比公司测绘股份的比较情况如下:
8-2-1-73公司名称
公司名称 | 正元地信公司 | 测绘股份 |
业务规模 | 2019年正元地信营业收入为19.37亿元,其中测绘地理信息技术服务收入为8.27亿元;2020年正元地信营业收入为16.76亿元,其中测绘地理信息技术服务收入为8.07亿元 | 2019年测绘股份营业收入为5.13亿元,其中测绘服务收入为0.51亿元、工程测勘技术服务收入为2.94亿元;未披露2020年财务数据 |
产品结构 | 包括地面测绘、航测遥感、海洋测绘、地下测绘和地球物理探测。最终产品主要为成果数据,包括各类图件、报告和数据库等。图件包括工程测量成果图、DLG、DEM、DOM、DSM数字地图等。报告包括地球物理勘察报告、雷达探测报告等。数据库包括工程测量数据库、地下空间设施数据库等 | 测绘监理、不动产测绘(房产测量)、第三方检测项目、地形测绘、GIS数据加工、地图编制、控制测量、航空摄影测量、遥感影像处理、地籍测量、地理国情普查及监测 |
市场地位 | 1. 业务遍布全国,已累计服务237个地级市,服务领域覆盖城建、规划、国土、铁路、交通、水利、环保、农林、海洋等各行业; 2. 2017~2020年度被评为全国地理信息百强企业,排名第3、4、5、4名 | 1. 公司作为江苏区域内行业龙头企业,目前在本区域内已形成较为稳固的市场地位。随着行业市场化程度的提高,公司逐步拓展区域外市场; 2.2017~2020年度被评为全国地理信息百强企业,排名第17、22、24、21名 |
技术水平 | 1.在技术覆盖层面,公司拥有完整的“陆海空地”(包括地面测绘、航测遥感、海洋测绘、地下测绘)四位一体地理空间数据获取与数据处理技术,行业内多数企业未能拥有完整的测绘地理信息技术覆盖体系(如海洋测绘);2.在多源航空影像(数据)获取技术层面,公司具备单架次多源数据获取技术,可通过一次航飞,制作多种地理信息数字化产品(DLG、DEM、DOM、DSM等),公司在多源航空影像(数据)具有技术优势地位;3.截至2020年12月31日,公司测绘地理信息技术服务领域取得13项专利;4.公司积累了大量项目控制、管理、质量控制的经验, 也储备了众多跨学科(测绘、卫星定位、遥感、地理信息、计算机等)的复合型测绘人才, 在航空摄影、摄影测量与遥感、不动产测绘等技术领域具有明显比较优势 | 1. 公司核心技术主要体现在两方面:一是时空信息的现代专业测勘方法、先进的数据处理技术;二是基于建设工程、城市精细化及智能化管理、空间位置信息的行业应用产品技术,此类技术通常为现代测勘测绘技术与ICT技术、智能化技术的融合技术; 2. 核心技术包括数字地图编制技术、基于移动测量和模式识别技术的城市部件的高效率识别和提取方法研究、高分遥感影像和识别技术应用于城市经济作物估产、基于 InSAR 技术的城市地表沉降监测技术等 |
注:数据来源于测绘股份招股说明书、2020年半年度报告注:测绘股份从事地理信息产业中的测绘地理信息服务业务,与公司的测绘地理信息技术服务业务类似
(2) 地下管网安全运维保障技术服务
公司进入管网安全运维保障行业较早,已累计服务188个地级市,参与了2,000多个地下管线探测项目。在技术层面,公司具备外业数据采集技术,内业
数据判读、整理技术,在内外业一体化探测技术层面处于优势地位。在人才方面,公司拥有管线修复、物探、测绘、计算机、软件开发等人才。政府客户在招标过程中较为谨慎,对相关技术和专业水准要求较高,公司凭借技术和人才优势、项目实施经验,已成功完成众多管网项目,技术水平及服务质量已被众多客户认可。公司与地下管网安全运维保障行业可比公司数字政通的比较情况如下:
8-2-1-74公司名称
公司名称 | 正元地信公司 | 数字政通 |
业务规模 | 2019年地下管网安全运维保障技术服务的销售收入为5.88亿元;2020年地下管网安全运维保障技术服务的销售收入为4.72亿元 | 2019年数字政通专门从事地下管线探测检测的子公司保定金迪的销售收入为2.97亿元;未披露2020年财务数据 |
产品结构 | 地下管线探测、检测、修复、数据库建设及信息系统开发等服务 | 管线数据普查、管线检测、修复及运营、管线信息管理系统开发建设 |
市场地位 | 公司累计参与了2,000多个地下管线探测项目,累计服务188个地级市,成功参与北京、上海、天津、南京、武汉等城市管线安全隐患排查和治理项目 | 完成了管线探测项目1,000多个,完成武汉、成都、宁波、苏州、厦门、福州、杭州、克拉玛依、绍兴、台州、沧州等多个城市管线探测项目 |
技术水平 | 1.在地下管线数据获取关键技术层面,公司自主研发的井下量测仪,解决了地下管线数据采集流程中最困难环节-窨井内部信息的采集问题,实现了从地面即可采集井室尺寸、井室形状等管线信息,降低了人工下井工作的安全隐患,同时,正元地信自主研发的井下量测仪量测精度达到了毫米级,优于行业厘米级数据标准精度;2.在内外业一体化探测技术层面,公司率先开发应用以“地下管线数据处理与智能成图系统”为核心的地下管线内外业一体化探测技术,该技术可实现管线量测记录内外业一体化作业模式,提高地下管线数据获取工作效率、降低劳动成本,该技术成果已获得山东省科学技术奖三等奖和中国地理信息科技进步奖三等奖,基于该技术研发的“地下管线数据处理与智能成图系统”已成为国内管线数据动态更新的主要工具之一,公司在内外业一体化探测技术层面处于优势地位;3.截至2020年12月31日,公司取得地下管网安全运维保障领域相关专利16项 | 1. 保定金迪已积累了丰富的地下管线探测工作经验,形成了一套先进务实的工艺流程; 2. 根据2016年数字政通《关于收购保定金迪地下管线探测工程有限公司、保定市金迪科技开发有限公司及保定金迪科学仪器有限公司部分股权的公告》,保定金迪拥有行业内最完整的工程资质及数十项专利和知识产权,技术创新能力、工程实施能力和市场占有率均明显领先于行业竞争对手 |
注:数据来源于数字政通公告注:数字政通的子公司保定金迪专门从事地下管线探测和管线信息管理系统开发、建设服务,与公司地下管网安全运维保障技术服务业务类似
(3) 智慧城市建设运营服务
在智慧城市建设运营服务领域,公司已累计服务北京、宿州、杭州、湖州、济南等城市。在业务推广层面,公司于2019年验收了围绕市政基础设施智慧化管理的宿州智能管网PPP项目,该项目采用“普查”“会诊”“治理”“智能监管”四措并举的方法实现了对宿州管网运行的智能监管,具有良好的示范及复制推广意义。目前公司智能管网产品和服务已经推广至安徽全省地级市9个,正在全省进行推广。在全国范围内,目前在跟踪拓展的智慧城市重点项目29个,涉及北京、山东、浙江、辽宁、湖南等7个省。通常政府客户对供应商的选择要求较高,一旦购买某个品牌的产品和服务,一般会对该产品及后续技术升级维护服务形成较高的依赖,进而形成较高的品牌认同感。公司凭借专业的技术团队和项目积累,成功解决了相关城市的实际问题,已形成一定的品牌积累,预计未来智慧城市相关产品将在更广范围内得到推广。
公司与智慧城市建设运营行业可比公司数字政通的比较情况如下:
8-2-1-75公司名称
公司名称 | 正元地信 | 数字政通 |
业务规模 | 2019年正元地信营业收入为19.36亿元,智慧城市建设运营服务的营业收入为5.17亿元;2020年正元地信营业收入为16.76亿元,智慧城市建设运营服务的营业收入为3.80亿元 | 2019年数字政通营业收入为12.58亿元,智慧城市管理领域营业收入为12.52亿元;未披露2020年财务数据 |
产品结构 | 以GIS为基础的管网及市政设施智能化管理信息系统相关产品和服务,包括智慧管廊、智慧市政设施、智慧城管等 | 主营业务是专业智慧城市应用软件的开发和销售,并提供技术支持和后续服务,包括数字城管、智慧社区、智能交通、智慧安防等 |
市场地位 | 公司已经为北京、宿州、杭州、湖州、济南等城市提供并实施了智慧城市相关建设项目 | 公司已经为北京、上海、天津、重庆、广州等城市客户提供并实施了智慧城市相关建设项目 |
技术水平 | 1.正元地信拥有自主研发的三维GIS平台Genius World,该平台已成功应用于公司40个智慧城市项目,并为上述项目提供了良好基础支撑。据公开可查资料,行业内国内公司较少拥有自主研发的GIS基础平台,主要借助国外的Skyline、ArcGIS等GIS软件;2.公司自主创新研发的基于物联网的“四措并举”智慧管网关键技术,利用物联传感设备实现城市地下管网运行状态的实时监控,形成地下管网从“普查、会诊、治病养护”到“动态监管”等四位一体的新型智慧管网管理模式;3.公司自主创 | 采用统一的时空信息管理技术,将二维地图、三维模型、三维实景、视频等各类基础信息与城市部件、实有人口、法人、房屋等行业管理信息整合到一个时空体系中 |
8-2-1-76公司名称
公司名称 | 正元地信 | 数字政通 |
新研发的智慧地下空间信息平台关键技术,将地理信息数据、城市地质数据和地下空间设施数据作为统一整体进行信息管理,实现了地上地下全空间数据的一体化管理和综合应用;4.截至2020年12月31日,公司在智慧城市建设运营领域取得50项专利 |
注:数据来源于数字政通公告注:数字政通开发和销售专业智慧城市应用软件并提供技术支持和后续服务,与公司智慧城市建设运营服务业务类似
5. 衡量核心竞争力的关键业务数据、指标等方面的比较情况
(1) 主要竞争优势
1) 市场地位领先优势
公司是第一届联合国世界地理信息大会首批战略合作伙伴和“十二五”中国智慧管网领军企业。2016年至2020年,连续五年位列全国地理信息百强企业前十名。
根据国家基础地理信息中心网站公示(截至2020年6月12日),正元航遥在“国家业绩”、“诚信得分”保持第一,“市场业绩”排名第二。
公司曾先后主编参编国家标准4部,行业标准12部,地方标准9部,导则3部,团体标准7部,目前正在编制的国家标准3部,其他标准1部。这些标准的制定和施行,提升了公司知名度和品牌形象,为推进行业发展和技术进步作出重要贡献。
公司在智慧管网、智慧地下空间等智慧城市建设运营等方面具有突出优势。
2) 全空间时空数据生产应用产业链业务优势
公司拥有工程测量、不动产测绘、测绘航空摄影、海洋测绘、摄影测量与遥感、地理信息工程、互联网地图服务地质灾害防治、土地规划整理等多项高等级资质,通过了信息技术服务运维标准二级认证、CMMI五级认证。
公司具有地下管线探测、地球物理探测的长期技术经验积累,已经构建起强大的“陆海空地”四位一体全空间地理时空数据采集、加工生产及应用全链条服务技术体系和业务能力。
依托上述优势,公司拓展了基于地理信息时空数据的智慧城市建设运营服务业务。公司具有独特的全产业链业务优势。
3) 自主创新研发能力优势
公司具有强大的科技研发与自主创新能力,建立了总部研发中心、各分子公司研发机构协同互助的研发体系。公司设有五个院士工作站、三个省级工程技术中心和三个省级企业技术中心,与数十所高校、研究机构联合建立了产学研基地。公司自成立以来先后承担了数千个项目,业务范围涵盖数字测绘、航测遥感、土地规划、不动产测绘、基础地理框架建设、地理国情监测、地下管网信息化、地下管网健康评估、防灾减灾、地理信息系统建设、数字城市、智慧城市、软件研发等领域,先后多次获得科技进步奖,优秀成果奖、优秀工程奖等奖项。
4) 人才优势
公司总工程师李学军先生享受国务院政府特殊津贴,工学博士,是三级正高级工程师,国家注册测绘师,国家注册地球物理师,国家注册安全工程师,曾主编行业标准4部,参编国家标准、行业标准8部,发表论文60余篇,主编著作2部、参编著作4部。
截至2020年12月31日,公司共有研发人员427人,主要从事智慧城市建设运营、管线运维服务以及航空遥感等领域研发工作。
(2) 主要竞争劣势
1) 客户以政府部门为主,应收账款金额较大
公司目前主要客户为地方政府及其组成部门,如自然资源与规划部门、住房和城乡建设部门、城市管理部门、农业部门等。这类客户资信状况良好,但是付款审批流程较长,回款速度较慢,导致公司应收账款规模较大。
2) 融资渠道有待拓宽
公司部分竞争对手为上市公司,具有较丰富的融资渠道,能通过发行股票、债券等多种融资手段获取发展所需长期资金。而公司目前获取资金的渠道主要为自身历史的经营业务利润积累和银行借款,公司业务延伸发展及扩展时获取长期资金的能力有限,融资渠道单一,在一定程度上限制了公司的快速发展。
公司迫切需要拓宽融资渠道、加大资金投入、增强资本实力,从而抓住空间信息服务行业和智慧城市建设运营业务快速增长的战略机遇期,促进公司业务规模不断扩大,实现良好的可持续性发展。
3) 测绘地理信息技术服务在部分区域市场处于竞争劣势
测绘地理信息行业具有区域和行业分割的特点。在特定的区域和行业范围内,各级事业单位以及改制的测绘地理信息服务提供企业,由于历史业务合作、熟悉当地地理特点等原因,具有较强的优势。公司测绘地理信息技术服务业务遍布全国,但在部分区域市场,具有一定劣势,例如,测绘股份位于江苏省,在当地测绘地理信息服务市场占据较高市场份额,和测绘股份相比,公司在江苏市场具有竞争劣势。
4) 智慧城市业务规模劣势
公司智慧城市营业收入规模相比于行业内智慧城市综合方案提供商如数字政通有一定差距。公司基于基础地理空间数据的采集、分析与挖掘,以智慧管网业务为核心,自主研发并提供智慧管廊、智慧市政设施、智慧城管等产品。行业内智慧城市综合方案提供商提供的智慧城市产品类型更为广泛,包括智慧社区、智慧安防、智慧交通等。相比于行业内智慧城市综合方案提供商,公司存在一定的规模劣势。
5) 企业级应用客户积累劣势
地理空间分布信息已渗透到日常生活中的各个方面,而随着测绘地理信息技术与与物联网、移动互联、云计算、大数据和人工智能等技术的融合发展,不断催生出在交通、房产、养老、旅游、零售等领域基于测绘地理信息的新应用,企业级应用客户的需求也在不断增加。而目前公司客户主要以政府、事业单位为主,企业级客户占比较少。公司企业级应用客户拓展能力需要提升,针对企业客户的产品范围也需拓展。
(四) 核查程序及核查意见
1. 核查程序
我们执行了如下主要核查程序:
(1) 查阅公司招股说明书、同行业上市公司招股说明书和年度报告;
(2) 查询中国地理信息产业审核评定的2020中国地理信息产业百强企业、2020中国地理信息产业最具活力中小企业、2020中国地理信息产业高成长企业TOP50榜单,分析同行业上市公司业务和公司业务的相关性;
(3) 查阅同行业可比上市公司近三年的财务数据,分析公司和同行业可比上市公司营业收入、净利润、毛利率、费用率等财务指标的比较情况。
2. 核查意见
经核查,我们认为:
(1) 同行业可比上市公司选择合理,由于公司和可比公司在业务模式、细分业务领域和客户群体等方面存在差异,使得这些公司在业务规模和盈利能力存在差异;
(2) 报告期内可比公司净利润与规模较小的测绘股份、航天宏图相近,远低于规模略小于自身的数字政通、辰安科技、超图软件具有合理性。
(3) 公司披露的公司与可比公司在经营情况、市场地位、技术实力、关键技术指标等方面的比较情况和公司在行业中的竞争优势和劣势符合实际情况。
七、招股说明书披露,公司业务开展过程中的污染物主要是办公生活垃圾和生活废水等。请发行人说明:报告期内是否存在环保方面的违法违规情形;发行人环保投资和相关费用成本支出情况,环保设施实际运行情况及污染物的处理情况,是否存在与其他方共用环保设施的情形,报告期内环保投入、环保相关成本费用是否与处理公司生产经营所产生的污染相匹配。请发行人律师和申报会计师对上述事项进行核查并发表明确意见(审核问询函第12条)
(一) 报告期内是否存在环保方面的违法违规情形
报告期内公司严格遵守环保相关的法律法规,不存在因环保事宜导致诉讼、仲裁、行政处罚,公司报告期内不存在环保方面的违法违规情形。
(二) 公司环保投资和相关费用成本支出情况,环保设施实际运行情况及污染物的处理情况,是否存在与其他方共用环保设施的情形,报告期内环保投入、环保相关成本费用是否与处理公司生产经营所产生的污染相匹配
公司报告期内主要从事测绘地理信息技术服务、地下管网安全运维保障技术服务和智慧城市建设运营服务。主要的生产经营活动为地理信息数据采集获取、加工处理及应用。根据国民经济行业分类(GB/T4754-2017) 公司所属行业为“科学研究和技术服务业(M)”之“专业技术服务业(M74)”,所处细分行业为“M744测绘地理信息服务”。
公司业务开展过程中的污染物主要是办公生活垃圾和污水、部分配套工程施工垃圾和扬尘、工程车辆尾气等污染物排放,不涉及工业废水、废气、废渣、危
险废弃物排放。生活垃圾和污水主要系办公场产生,其中生活垃圾由物业公司运至市政环卫部门处置,污水则统一排入市政管网回收处置,公司定期缴纳物业费(含垃圾清运费)和水费(含排污费),因公司处置办公生活垃圾、生活废水等污染物的费用在物业合同中未单独约定且支出金额较小,该类支出均与物业费、水费合并核算。另外,部分配套工程施工项目产生的垃圾通过清运至属地政府指定填埋场处置;少量扬尘通过封闭施工区域、喷水湿化等方法予以控制,裸露地面松土主要采取密目网予以固定防护;工程车辆尾气主要通过使用符合国家排放标准的车辆予以控制。对于项目实施过程中相关的垃圾、扬尘的处置计入项目成本。综上所述,报告期内,公司不存在自行购置环保设施或与他方共用环保设施的情形,且公司环保相关成本费用与处理公司生产经营所产生的污染相匹配。
(三) 核查程序及核查意见
1. 核查程序
我们执行了如下主要核查程序:
(1) 登录中华人民共和国生态环境部、环保部门的网站、中国裁判文网、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等公开网站查询,未见公司在环保方面的违法违规情形;
(2) 对公司安全生产部人员访谈,了解其报告期内环保投资情况,主要环境污染物排放及处理情况,以及是否存在与其他方公用环保设施的情形;
(3) 对公司财务人员访谈,了解相关费用成本支出的归集入账情况;
(4) 获取公司与物业公司签订的物业合同,检查合同条款中关于生活垃圾处置的相关约定,及处置费用的收取方式;
(5) 检查了生活废水及生活垃圾处置缴费相关的发票、银行流水、费用明细账,将原始单据与账面记录情况进行双向核对,核查相关成本费用支出的真实性和完整性;
(6) 获取公司报告期内固定资产台账,核查是否有与环保投资相关的固定资产购置情况。
2. 核查意见
经核查,我们认为:
(1) 报告期内公司不存在环保方面的违法违规情形;
(2) 报告期内公司不存在与其他方共用环保设施的情形,报告期内环保投入、环保相关成本费用与处理公司生产经营所产生的污染相匹配。
八、招股说明书披露,报告期内关联方较多,且存在较多注销转让关联方的情形。请发行人说明:(1)是否严格按照《公司法》《企业会计准则》及中国证监会的有关规定完整披露关联方和关联交易;(2)注销或转让关联方的原因,前述关联方的基本情况及报告期内的经营业绩,是否存在替发行人代垫成本或费用的情形;转让或注销的合法合规性及资产处置情况,是否存在争议或潜在纠纷,报告期内是否存在重大违法行为。请发行人律师和申报会计师对上述事项进行核查并发表明确意见。(审核问询函第16.1条)
(一) 是否严格按照《公司法》《企业会计准则》及中国证监会的有关规定完整披露关联方和关联交易
1. 报告期内公司全部关联方情况如下
(1) 直接、间接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实际控制人为公司的关联方
直接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为地质总局、宁波中地信、珠海凌沣投资、烟建集团,烟建华泰控股有限公司通过烟建集团间接持有公司5%以上股权,前述股东为公司的关联方。地质总局系直属于国务院国资委的事业单位,国务院国资委为公司的实际控制人。
(2) 公司的全资、控股子公司、参股公司为公司的关联方
8-2-1-81序号
序号 | 关联方名称 | 关联关系 |
1 | 工程检测 | 公司持股100%的企业 |
2 | 中基地理 | 公司持股100%的企业 |
3 | 正元航遥 | 公司持股100%的企业 |
4 | 地球物理 | 公司持股100%的企业 |
5 | 武汉科岛 | 公司持股100%的企业 |
6 | 河北天元 | 公司持股100%的企业 |
7 | 浙江正元 | 公司持股100%的企业 |
8 | 文山正元 | 公司持股100%的企业 |
9 | 工大正元 | 公司持股41%的企业 |
10 | 正元数字 | 公司持股51%的企业 |
8-2-1-82序号
序号 | 关联方名称 | 关联关系 |
11 | 烟台正元慧图 | 公司子公司正元数字持股100%的企业 |
12 | 正元数字物业 | 公司子公司正元数字持股100%的企业 |
13 | 鱼台正元 | 公司持股95%的企业 |
14 | 宿州正元 | 公司持股40%的企业 |
15 | 长汀正元 | 公司持股64%的企业 |
(3) 公司目前的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其关系密切的家庭成员为公司的关联方,关系密切的家庭成员包括:配偶、年满18周岁的子女及其配偶、父母及配偶的父母、兄弟姐妹及其配偶、配偶的兄弟姐妹、子女配偶的父母。
董事9名,分别为杨玉坤、杨占东、侯凤辰、林立笠、陈玮、马武申、解小雨、马飞、席月民;监事3名,分别为王彦卿、李洁、安竞;高级管理人员5名,分别为总经理杨占东、总工程师李学军、副总经理、董事会秘书宋彦策、副总经理侯凤辰、财务总监白莹。前述人员及其关系密切的家庭成员为公司的关联方。
(4) 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其关系密切的家庭成员在报告期直接或间接控制的,或担任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法人或其他组织(股份公司及其控股子公司除外)为公司的关联方。该等关联企业如下:
序号 | 关联方名称 | 关联关系 |
1 | 博尔塔拉蒙古自治州博金石业有限公司 | 股份公司董事林立笠在2019年11月之前担任该企业董事 |
2 | 续宝资本控股有限公司 | 股份公司董事林立笠、监事王彦卿担任该企业董事 |
3 | 广西续宝矿业投资有限公司 | 股份公司监事王彦卿于2020年9月30日前担任该企业董事 |
4 | 上海环波资源环境工程技术有限公司 | 股份公司董事、总经理杨占东曾担任该企业董事长,该企业于2020年2月注销。 |
5 | 中盈汇(三明)基金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 股份公司董事陈玮持有该企业99%的出资,并担任普通合伙人、执行事务合伙人;陈玮之女孙思文持有该企业1%的出资。 |
6 | 常州中地信创科创业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 股份公司董事陈玮担任该企业执行事务合伙人的委派代表 |
7 | 常州中地信慧科创业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 股份公司董事陈玮担任该企业执行事务合伙人的委派代表 |
8 | 常州中地信融科创业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 股份公司董事陈玮担任该企业执行事务合伙人的委派代表 |
9 | 常州中地信金科创业投资合伙企 | 股份公司董事陈玮担任该企业执行事务合伙 |
8-2-1-83业(有限合伙)
业(有限合伙) | 人的委派代表 | |
10 | 常州中地信智科创业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 股份公司董事陈玮担任该企业执行事务合伙人的委派代表 |
11 | 常州中地信瑞科创业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 股份公司董事陈玮担任该企业执行事务合伙人的委派代表 |
12 | 常州中地信信科创业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 股份公司董事陈玮担任该企业执行事务合伙人的委派代表 |
13 | 中投金控(北京)投资管理有限公司 | 股份公司董事陈玮持有该企业70%的股权、并担任该企业董事长、经理;陈玮之女孙思文担任该企业董事、之姐贾丽萍担任该企业监事。 |
14 | 宁波梅山保税港区凯泓同赢投资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 股份公司董事陈玮持有该企业67%的出资,并担任该企业普通合伙人、执行事务合伙人。 |
15 | 宁波梅山保税港区道同合赢投资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 股份公司董事陈玮持有该企业67%的出资,并担任普通合伙人、执行事务合伙人。 |
16 | 中地信基金投资(三明)有限公司 | 股份公司董事陈玮担任该企业董事长、总经理;陈玮之女孙思文担任该企业董事。 |
17 | 中投安赢基金投资(西安)有限公司 | 股份公司董事陈玮担任该企业董事、总经理;陈玮之姐贾丽萍担任该企业董事;陈玮之女孙思文担任该企业董事。 |
18 | 海南中海融成投资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 股份公司董事陈玮担任该企业董事长,陈玮之姐贾丽萍持有该企业30.6%的股权,并担任监事。该企业于2019年5月17日注销。 |
19 | 西安洲恒投资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 股份公司董事陈玮持有该企业99%的股权;陈玮之女孙思文持有该企业1%的股权,并担任普通合伙人、执行事务合伙人。 |
20 | 西安优享教育科技有限公司 | 股份公司董事陈玮持有该企业20%的股权,担任监事;陈玮之姐贾丽萍持有该企业20%的股权,并担任执行董事。 |
21 | 西安金牛能源科技有限公司 | 股份公司董事陈玮持有该企业0.67%的股权,并担任该企业董事。该企业于2019年11月15日注销。 |
22 | 北京谛都融成管理咨询服务有限公司 | 股份公司董事陈玮持有该企业99.6%的股权,并担任执行董事、经理;董事陈玮之姐贾丽萍在2020年9月15日前曾持有该企业51%的股权,并担任执行董事。 |
23 | 鸿鑫数据服务股份有限公司 | 股份公司董事陈玮在2019年11月前曾担任该企业董事 |
24 | 陕西诚泰土地开发整理工程有限公司 | 股份公司董事陈玮之姐贾丽萍持有该企业60%的股权,并担任执行董事、经理;陈玮之姐夫赵捷持有该企业30%的股权,担任监事;陈玮之母亲陈秀清持有该企业10%的股权。 |
25 | 陕西杨凌园林绿化工程有限责任公司 | 股份公司董事陈玮之姐贾丽萍持有该企业60%的股权,并担董事长、经理;陈玮之姐夫赵捷 |
8-2-1-84持有该企业30%的股权,并担任董事。
持有该企业30%的股权,并担任董事。 | ||
26 | 西安鹰翔测绘科技有限责任公司 | 股份公司董事陈玮之姐贾丽萍持有该企业30%的股权,并担任监事。 |
27 | 海南中海智通投资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 股份公司董事陈玮之女孙思文担任该企业董事 |
28 | 海纳基金投资(三明)有限公司 | 股份公司董事陈玮之女孙思文在2020年10月前曾担任该企业董事 |
29 | 陕西海纳财务顾问有限公司 | 股份公司董事陈玮于2016年6月之前曾担任该企业董事;陈玮之女孙思文担任该企业董事。 |
30 | 广州南方测绘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 股份公司董事陈玮担任该企业董事 |
31 | 陕西盛源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 | 股份公司董事陈玮之姐贾丽萍持有该企业51%的股权,并担任执行董事;陈玮之姐夫赵捷持有该企业10%的股权,陈玮之母陈秀清持有该企业9.00%的股权。 |
32 | 陕西世房信息科技有限公司 | 股份公司董事陈玮之女孙思文曾担任该企业董事,该企业于2019年9月注销。 |
33 | 陕西巨圣经贸发展有限公司 | 股份公司董事陈玮之姐夫赵捷曾持有该企业15%出资,且担任该企业执行董事,该企业于2019年2月注销。 |
34 | 上海真庆企业管理事务所 | 股份公司董事马武申持有该企业100%的股权,并担任负责人。 |
35 | 西安派瑞功率半导体变流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 股份公司董事马武申担任该企业董事 |
36 | 北京普罗影业传媒有限公司 | 股份公司董事马武申担任该企业执行董事、经理 |
37 | 天津市天友建筑设计股份有限公司 | 股份公司董事马武申担任该企业董事 |
38 | 福建省凯圣生物质发电有限公司 | 股份公司董事马武申担任该企业执行董事 |
39 | 北京普盛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 股份公司董事马武申担任该企业执行董事、经理 |
40 | 烟台华泰融通投资发展中心(有限合伙) | 股份公司监事李洁在2020年4月之前担任该企业执行事务合伙人的委派代表 |
41 | 烟台市莱发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 股份公司监事李洁担任该企业董事长 |
42 | 潍坊峡宇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 股份公司监事李洁担任该企业董事长 |
43 | 临朐华春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 股份公司监事李洁担任董事长 |
44 | 郓城华源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 股份公司监事李洁担任该企业董事长、总经理 |
45 | 临邑康临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 股份公司监事李洁担任该企业董事长、总经理 |
46 | 烟台福山华春建筑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 股份公司监事李洁担任该企业董事长、总经理 |
47 | 甘肃瑞盈热力有限公司 | 股份公司监事李洁在2020年5月之前担任该企业董事长 |
48 | 荣成石岛华源建筑工程有限公司 | 股份公司监事李洁担任该企业执行董事、总经 |
8-2-1-85理
理 | ||
49 | 烟台华泽股权投资管理有限公司 | 股份公司监事李洁担任该企业执行董事、总经理,该企业于2020年7月注销 |
50 | 北京泽扬资本管理有限公司 | 股份公司监事李洁担任该企业经理 |
51 | 烟台华楚投资有限公司 | 股份公司监事李洁在2020年4月之前担任该企业执行董事、总经理 |
52 | 烟台华宋投资有限公司 | 股份公司监事李洁在2020年4月之前担任该企业执行董事、总经理 |
53 | 烟台芝罘区华泰恒源民间资本管理有限公司 | 股份公司监事李洁在2020年4月之前担任该企业董事长、总经理 |
54 | 烟台华泰恒瑞投资有限公司 | 股份公司监事李洁在2020年4月之前担任执行董事、总经理 |
55 | 烟台城市智库控股有限公司 | 股份公司监事李洁在2020年4月之前担任该企业执行董事、总经理 |
56 | 烟台城市智库投资管理有限公司 | 股份公司监事李洁在2020年4月之前担任该企业执行董事、总经理 |
57 | 烟台智库典当有限公司 | 股份公司监事李洁担任该企业董事 |
58 | 山东格瑞特公路工程有限公司 | 股份公司监事李洁担任该企业董事 |
59 | 山东金象泰置业有限公司 | 股份公司监事李洁担任该企业董事 |
60 | 莱州华源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 股份公司监事李洁曾担任该企业董事长,该企业于2019年2月27日注销 |
61 | 北京宏宇科信管线技术咨询服务中心 | 股份公司总工程师李学军目前持有该企业15%的股权,并于2019年11月之前担任该企业经理,该企业于2020年12月注销 |
62 | 北京赛诺派科技咨询中心 | 股份公司总工程师李学军持有该企业20%的股权 |
63 | 北京金沃特水业科技有限公司 | 股份公司监事安竞配偶姜海英持有该企业100%股权,并担任执行董事、总经理。 |
(5) 公司的控股股东地质总局的主要负责人及其关系密切的家庭成员及其直接或间接控制的,或担任董事、高级管理人员除公司及其控股子公司之外的法人或其他组织为公司的关联方。地质总局的主要负责人为副局长牛建华、古越仁、琚宜太、丁传锡、李伟,纪委书记王铁良,总会计师王飞鹃,总法律顾问卢喜珠。
(6) 直接持有公司5%以上股权的股东控制的除公司及其子公司以外的企业、事业单位为公司的关联方
1) 截至2020年12月31日,公司控股股东地质总局除直接、间接控制公司及其子公司外,还控制172家企业、事业单位,该等企业、事业单位为公司的关联方,具体如下:
序号 | 单位名称 | 持股比例 |
8-2-1-86
1 | 中国冶金地质总局一局 | 地质总局为举办单位 |
2 | 中国冶金地质总局二局 | 地质总局为举办单位 |
3 | 中国冶金地质总局第一地质勘查院 | 中国冶金地质总局一局为举办单位 |
4 | 中国冶金地质总局一局五一五队 | 中国冶金地质总局一局为举办单位 |
5 | 中国冶金地质总局浙江地质勘查院 | 中国冶金地质总局一局为举办单位 |
6 | 中国冶金地质总局一局五二〇队 | 中国冶金地质总局一局为举办单位 |
7 | 中国冶金地质总局一局五二二队 | 中国冶金地质总局一局为举办单位 |
8 | 中国冶金地质总局一局一队 | 中国冶金地质总局一局为举办单位 |
9 | 中国冶金地质总局一局五一八队 | 中国冶金地质总局一局为举办单位 |
10 | 中国冶金地质总局一局五一六队 | 中国冶金地质总局一局为举办单位 |
11 | 中国冶金地质总局一局物探队 | 中国冶金地质总局一局为举办单位 |
12 | 中国冶金地质总局一局测绘大队 | 中国冶金地质总局一局为举办单位 |
13 | 中国冶金地质总局一局水文队 | 中国冶金地质总局一局为举办单位 |
14 | 秦皇岛天元五一五钻探工程有限公司 | 中国冶金地质总局一局持股85% |
15 | 中冶一局城市安全与地下空间研究院有限公司 | 中国冶金地质总局一局持股100% |
16 | 秦皇岛中冶地五一五勘测有限公司 | 中冶一局城市安全与地下空间研究院有限公司持股100% |
17 | 中国冶金地质总局第二地质勘查院 | 中国冶金地质总局二局为举办单位 |
18 | 西藏山南恒元地质勘查技术有限公司 | 中国冶金地质总局第二地质勘查院持股100% |
19 | 中国冶金地质总局厦门地质勘查院 | 中国冶金地质总局二局为举办单位 |
20 | 中国冶金地质总局西藏地质勘查院 | 中国冶金地质总局二局为举办单位 |
21 | 中国冶金地质总局二局一队 | 中国冶金地质总局二局为举办单位 |
22 | 中国冶金地质总局二局三队 | 中国冶金地质总局二局为举办单位 |
23 | 福州东鑫矿业技术有限公司 | 中国冶金地质总局二局持股51% |
24 | 中国冶金地质总局三局 | 地质总局为举办单位 |
25 | 中国冶金地质总局第三地质勘查院 | 中国冶金地质总局三局为举办单位 |
26 | 中国冶金地质总局三局物探队 | 中国冶金地质总局三局为举办单位 |
27 | 中国冶金地质总局三局三一二队 | 中国冶金地质总局三局为举办单位 |
28 | 中国冶金地质总局内蒙古地质勘查院 | 中国冶金地质总局三局为举办单位 |
29 | 中国冶金地质总局三局三一四队 | 中国冶金地质总局三局为举办单位 |
30 | 中国冶金地质总局三局三一一队 | 中国冶金地质总局三局为举办单位 |
31 | 中国冶金地质总局第三地质中心实验室 | 中国冶金地质总局三局为举办单位 |
8-2-1-87
32 | 中国冶金地质总局三局三一六队 | 中国冶金地质总局三局为举办单位 |
33 | 中国冶金地质总局山东局 | 地质总局为举办单位 |
34 | 烟台市金光矿山建设开发有限公司 | 山东局持股100% |
35 | 山东正元地质资源勘查有限责任公司 | 山东局持股100% |
36 | 莱州冶勘矿业投资有限公司 | 山东正元地质资源勘查有限责任公司持股100% |
37 | 赞比亚正元矿业有限责任公司 | 山东正元地质资源勘查有限责任公司持股100% |
38 | 蒙古正元有限责任公司 | 山东正元地质资源勘查有限责任公司持股100% |
39 | 中国冶金地质总局山东正元地质勘查院 | 山东局为举办单位 |
40 | 中国冶金地质总局新疆地质勘查院 | 山东局为举办单位 |
41 | 新疆中汇大地矿业有限公司 | 中国冶金地质总局新疆地质勘查院持股100% |
42 | 中国冶金地质总局青岛地质勘查院 | 山东局为举办单位 |
43 | 吉尔吉斯斯坦正元公司 | 山东局持股100% |
44 | 中国冶金地质总局中南局 | 地质总局为举办单位 |
45 | 中国冶金地质总局中南地质勘查院 | 中国冶金地质总局中南局为举办单位 |
46 | 中国冶金地质总局中南局六○一队 | 中国冶金地质总局中南局为举办单位 |
47 | 中国冶金地质总局中南局六○三队 | 中国冶金地质总局中南局为举办单位 |
48 | 中国冶金地质总局广西地质勘查院 | 中国冶金地质总局中南局为举办单位 |
49 | 中国冶金地质总局中南局六○四队 | 中国冶金地质总局中南局为举办单位 |
50 | 中国冶金地质总局湖南地质勘查院 | 中国冶金地质总局中南局为举办单位 |
51 | 中国冶金地质总局中南局六〇五队 | 中国冶金地质总局中南局为举办单位 |
52 | 中国冶金地质总局中南局六○六队 | 中国冶金地质总局中南局为举办单位 |
53 | 中国冶金地质总局中南局六○七队 | 中国冶金地质总局中南局为举办单位 |
54 | 中国冶金地质总局中南局宜昌基地 | 中国冶金地质总局中南局为举办单位 |
55 | 中国冶金地质总局中南地质调查院 | 中国冶金地质总局中南局为举办单位 |
56 | 中国冶金地质总局西北局 | 地质总局为举办单位 |
57 | 中国冶金地质总局西北地质勘查院 | 中国冶金地质总局西北局为举办单位 |
58 | 中国冶金地质总局西北局五队 | 中国冶金地质总局西北局为举办单位 |
59 | 中国冶金地质总局西北局六队 | 中国冶金地质总局西北局为举办单位 |
60 | 中国冶金地质总局青海地质勘查院 | 中国冶金地质总局西北局为举办单位 |
61 | 中国冶金地质总局地球物理勘查院 | 地质总局为举办单位 |
8-2-1-88
62 | 中国冶金地质总局物勘院物探中心 | 中国冶金地质总局地球物理勘查院为举办单位 |
63 | 中国冶金地质总局物勘院研究所 | 中国冶金地质总局地球物理勘查院为举办单位 |
64 | 正元地球物理有限责任公司 | 中国冶金地质总局地球物理勘查院持股98% |
65 | 北方金科能源勘探技术有限公司 | 中国冶金地质总局地球物理勘查院持股43% |
66 | 北方金科香港能源勘探技术有限公司 | 北方金科能源勘探技术有限公司持股100% |
67 | 中国冶金地质总局昆明地质勘查院 | 地质总局为举办单位 |
68 | 会理县瑞坤矿业有限公司 | 中国冶金地质总局昆明地质勘查院持股100% |
69 | 中冶地质勘查股份有限公司 | 正元国际矿业有限公司持股99% |
70 | 中冶地勘岩土工程有限责任公司 | 中国冶金地质总局一局持股100% |
71 | 玉田县中阳市政建设工程有限公司 | 中冶地勘岩土工程有限责任公司持股100% |
72 | 唐山中冶地岩土工程有限公司 | 中国冶金地质总局一局持股100% |
73 | 邢台华鑫勘察基础工程有限公司 | 中国冶金地质总局一局持股100% |
74 | 邯郸市鑫地勘察基础工程有限责任公司 | 中国冶金地质总局一局持股100% |
75 | 福建冶地恒元建设有限公司 | 中国冶金地质总局二局持股100% |
76 | 福建岩土工程勘察研究院有限公司 | 中国冶金地质总局二局持股100% |
77 | 山西冶金岩土工程勘察有限公司 | 中国冶金地质总局三局持股100% |
78 | 山西华冶勘测工程技术有限公司 | 中国冶金地质总局三局持股100% |
79 | 山西晋冶岩土工程测试有限公司 | 中国冶金地质总局三局持股100% |
80 | 山东正元建设工程有限责任公司 | 山东局持股100% |
81 | 中南勘察基础工程有限公司 | 中国冶金地质总局中南局持股100% |
82 | 武汉科岛工程检测技术有限公司 | 中南勘察基础工程有限公司持股100% |
83 | 中冶华亚建设集团有限公司 | 中国冶金地质总局中南局持股100% |
84 | 中南冶勘资源环境工程有限公司 | 中国冶金地质总局中南局持股100% |
85 | 中冶地集团西北岩土工程有限公司 | 中国冶金地质总局西北局持股100% |
86 | 甘肃中冶岩土工程有限公司 | 中国冶金地质总局西北局持股100% |
87 | 陕西中冶力达生态环境工程有限公司 | 中国冶金地质总局西北局持股100% |
88 | 中基发展建设工程有限责任公司 | 地质总局持股100% |
89 | 中冶地建设集团(三河)建筑设计咨询有限公司 | 中基发展建设工程有限责任公司持股80% |
8-2-1-89
90 | 中基发展(哈尔滨)地下空间开发有限责任公司 | 中基发展建设工程有限责任公司持股100% |
91 | 北京发研工程技术有限公司 | 中基发展建设工程有限责任公司持股51% |
92 | 中冶一局建设工程有限公司 | 中国冶金地质总局一局持股100% |
93 | 北京中启安泰矿业技术开发有限公司 | 中国冶金地质总局第一地质勘查院持股51% |
94 | 天元矿业有限责任公司 | 中国冶金地质总局一局持股100% |
95 | 福建恒元矿业有限公司 | 中国冶金地质总局二局持股100% |
96 | 尤溪县恒元矿业有限公司 | 福建恒元矿业有限公司持股43.49% |
97 | 长泰县天目矿业有限公司 | 中国冶金地质总局二局持股100% |
98 | 哈密金聚矿业有限公司 | 山东局持股100% |
99 | 伊犁正元矿业有限责任公司 | 中国冶金地质总局新疆地质勘查院持股51% |
100 | 广西昭平昭金矿业有限公司 | 中国冶金地质总局中南局持股100% |
101 | 新疆润鑫西脉矿业投资股份有限公司 | 中南冶勘资源环境工程有限公司持股51% |
102 | 长沙鑫世矿业有限公司 | 中国冶金地质总局湖南地质勘查院持股51% |
103 | 北京国涛盛矿业投资有限公司 | 中国冶金地质总局湖南地质勘查院持股51% |
104 | 南宁三叠地质资源开发有限责任公司 | 中国冶金地质总局中南局持股100% |
105 | 正元国际矿业有限公司 | 地质总局持股100% |
106 | 哈巴河金坝矿业有限公司 | 正元国际矿业有限公司持股91% |
107 | 沙湾正元国际矿业有限公司 | 正元国际矿业有限公司持股55.98% |
108 | 阿勒泰正元国际矿业有限公司 | 正元国际矿业有限公司持股44.5% |
109 | 广西续宝矿业投资有限公司 | 地质总局持股100% |
110 | 贺州续宝矿业投资有限公司 | 广西续宝矿业投资有限公司持股100% |
111 | 博尔塔拉蒙古自治州博金石业有限公司 | 正元国际矿业有限公司持股69.22% |
112 | 尤溪县古银杏旅游开发有限公司 | 尤溪县恒元矿业有限公司持股71% |
113 | 中冶一局环境科技有限公司 | 中国冶金地质总局一局持股100% |
114 | 山西环新宇益环境科技有限公司 | 中晋环境科技有限公司持股100% |
115 | 中晋(内蒙古)资源环境科技有限公司 | 中国冶金地质总局内蒙古地质勘查院持股100% |
116 | 中晋环境科技有限公司 | 中国冶金地质总局三局持股100% |
117 | 福州高新区冶地生态环境科技有限公司 | 福建恒元矿业有限公司持股100% |
8-2-1-90
118 | 保定市正元天泰环保科技有限公司 | 中国冶金地质总局地球物理勘查院持股100% |
119 | 武汉市汉福专用车有限公司 | 三川德青科技有限公司持股51% |
120 | 云南中冶环境科技有限公司 | 中国冶金地质总局昆明地质勘查院持股100% |
121 | 中南冶勘(湖北)环境科技有限公司 | 中国冶金地质总局中南局持股100% |
122 | 中国冶金地质总局一局超硬材料研究所 | 中国冶金地质总局一局为举办单位 |
123 | 厦门金闽环保工程有限公司 | 中国冶金地质总局二局持股100% |
124 | 山西路易达冶金设备有限公司 | 中国冶金地质总局三局持股100% |
125 | 武汉金地探矿机械有限公司 | 中国冶金地质总局中南局持股100% |
126 | 保定天泰电力科技有限公司 | 中国冶金地质总局地球物理勘查院持股100% |
127 | 黑旋风锯业股份有限公司 | 地质总局持股75.47% |
128 | 黑旋风(泰国)有限责任公司 | 黑旋风锯业股份有限公司持股100% |
129 | 山东黑旋风锯业有限公司 | 黑旋风锯业股份有限公司持股100% |
130 | 三川德青科技有限公司 | 地质总局持股100% |
131 | 三川德青工程机械有限公司 | 三川德青科技有限公司持股100% |
132 | 三川德青新型建材有限公司 | 三川德青科技有限公司持股100% |
133 | 晶日金刚石工业有限公司 | 地质总局持股66.67% |
134 | 韩国晓成金刚石工具有限公司 | 晶日金刚石工业有限公司持股100% |
135 | 青岛晓成金刚石工具有限公司 | 韩国晓成金刚石工具有限公司持股100% |
136 | 中晶钻石有限公司 | 晶日金刚石工业有限公司持股100% |
137 | 三河市晶日金刚石复合材料有限公司 | 晶日金刚石工业有限公司持股51% |
138 | 北京万禧科技发展有限公司 | 中国冶金地质总局第一地质勘查院持股51% |
139 | 北京东方广盛科技发展有限公司 | 中国冶金地质总局第一地质勘查院持股51% |
140 | 中国冶金地质总局一局职工医院 | 中国冶金地质总局一局为举办单位 |
141 | 中冶一局(河北)电力有限责任公司 | 中国冶金地质总局一局持股100% |
142 | 三河市金苑物业服务有限公司 | 中国冶金地质总局一局持股100% |
143 | 烟台金岭汽车集团有限公司 | 山东局持股100% |
144 | 烟台金德汽车销售服务有限公司 | 烟台金岭汽车集团有限公司持股100% |
145 | 烟台金岭汽车销售服务有限公司 | 烟台金岭汽车集团有限公司持股100% |
146 | 烟台金岭龙盛汽车销售服务有限公司 | 烟台金岭汽车集团有限公司持股100% |
147 | 烟台金泰莱汽车销售服务有限公司 | 烟台金岭汽车集团有限公司持股100% |
8-2-1-91
148 | 烟台金岭龙达汽车销售服务有限公司 | 烟台金岭汽车集团有限公司持股100% |
149 | 烟台金岭龙兴汽车销售服务有限公司 | 烟台金岭汽车集团有限公司持股100% |
150 | 烟台博泰汽车销售有限公司 | 烟台金岭汽车集团有限公司持股100% |
151 | 蒙古查干伊赫古尔公司 | 蒙古正元有限责任公司持股100% |
152 | 山东正元冶达科技发展有限公司 | 山东局持股100% |
153 | 中国冶金地质总局山东局一队 | 山东局为举办单位 |
154 | 中国冶金地质总局山东局水文队 | 山东局为举办单位 |
155 | 山东冶金技师学院 | 山东局为举办单位 |
156 | 中国冶金地质总局山东局四队 | 山东局为举办单位 |
157 | 中国冶金地质总局山东局三队 | 山东局为举办单位 |
158 | 中国冶金地质总局山东局二队 | 山东局为举办单位 |
159 | 山东正元物业有限责任公司 | 山东局持股100% |
160 | 淄博正元矿业有限公司 | 山东局持股100% |
161 | 湖北润鑫国贸有限公司 | 中国冶金地质总局中南局持股100% |
162 | 中国冶金地质总局中南局技工学校 | 中国冶金地质总局中南局为举办单位 |
163 | 孝昌县教育城工程建设有限公司 | 中冶华亚建设集团有限公司持股95% |
164 | 云南中冶建设工程有限责任公司 | 中国冶金地质总局昆明地质勘查院持股100% |
165 | 昆明通晟汽车配件有限责任公司 | 中国冶金地质总局昆明地质勘查院持股89.66% |
166 | 中国冶金地质总局矿产资源研究院 | 地质总局为举办单位 |
167 | 中国冶金地质总局干部培训学院 | 地质总局为举办单位 |
168 | 中国冶金地质总局矿产资源信息中心 | 地质总局为举办单位 |
169 | 宜昌黑旋风置业有限公司 | 三川德青科技有限公司持股100% |
170 | 续宝资本控股有限公司 | 地质总局持股100% |
171 | 北京冶地信息咨询有限公司 | 地质总局持股100% |
172 | 山东宇光机械有限责任公司 | 山东局持股100% |
2) 持有公司5%以上股权的股东烟建集团直接、间接控制的企业为公司的关联方,具体如下:
序号 | 关联方名称 | 关联关系 |
1 | 烟台市莱发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 烟建集团持有该企业99%的股权 |
2 | 潍坊峡宇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 烟建集团持有该企业95%的股权 |
3 | 临朐华春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 烟建集团持有该企业90%的股权 |
8-2-1-92
4 | 烟台港滨商贸有限公司 | 烟建集团持有该企业100%的股权 |
5 | 郓城华源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 烟建集团持有该企业58.33%的股权 |
6 | 临邑康临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 烟建集团持有该企业98%的股权 |
7 | 烟台福山华春建筑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 烟建集团持有该企业99.26%的股权 |
8 | 烟台海斐利德实业有限公司 | 烟建集团持有该企业100%的股权 |
9 | 荣成石岛华源建筑工程有限公司 | 烟建集团持有该企业100%的股权 |
10 | 烟建国际发展有限公司 | 烟建集团持有该企业100%的股权 |
11 | 烟建集团第一建筑安装有限公司 | 烟建集团持有该企业100%的股权 |
12 | 烟台聚和建材有限公司 | 烟建集团持有该企业100%的股权 |
13 | 烟建集团园林绿化工程有限公司 | 烟建集团持有该企业100%的股权 |
14 | 烟台金象泰烟建花园置业有限公司 | 烟建集团直接、间接持有该企业100%的股权 |
15 | 烟台城市智库投资管理有限公司 | 烟建集团持有该企业100%的股权 |
16 | 烟台金悦经贸有限公司 | 烟建集团持有该企业100%的股权 |
17 | 烟台智库典当有限公司 | 烟建集团直接、间接持有该企业60%的股权 |
18 | 烟台安泰起重机械施工有限公司 | 烟建集团持有该企业100%的股权 |
19 | 山东京方丹酒业有限公司 | 烟建集团持有该企业100%的股权 |
20 | 烟建集团特种工程有限公司 | 烟建集团持有该企业100%的股权 |
21 | 青岛华运建筑劳务有限公司 | 烟建集团持有该企业100%的股权 |
22 | 烟建集团第七建筑安装有限公司 | 烟建集团持有该企业100%的股权 |
23 | 山东格瑞特公路工程有限公司 | 烟建集团持有该企业100%的股权 |
24 | 烟台市恩特节能材料发展有限公司 | 烟建集团持有该企业100%的股权 |
25 | 山东诺扬建筑科技有限公司 | 烟建集团持有该企业100%的股权 |
26 | 烟建集团第十一建筑安装有限公司 | 烟建集团持有该企业100%的股权 |
27 | 烟建集团第十九建筑安装有限公司 | 烟建集团持有该企业51%的股权 |
28 | 烟建集团第二十建筑安装有限公司 | 烟建集团持有该企业51%的股权 |
29 | 烟建集团第十七建筑安装有限公司 | 烟建集团持有该企业100%的股权 |
30 | 山东金象泰置业有限公司 | 烟建集团持有该企业100%的股权 |
31 | 烟台合力节能环保科技有限公司 | 烟建集团持有该企业100%的股权 |
32 | 山东省烟建土地整理有限公司 | 烟建集团持有该企业100%的股权 |
33 | 石河子市鲁新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 | 烟建集团持有该企业87.50%的股权 |
34 | 伊宁县潘津收费公路管理有限责任公司 | 烟建集团持有该企业75%的股权 |
35 | 烟建集团第五建筑安装有限公司 | 烟建集团持有该企业60%的股权 |
36 | 烟建集团第十八建筑安装有限公司 | 烟建集团持有该企业51%的股权 |
8-2-1-93
37 | 烟建集团第十四建筑安装有限公司 | 烟建集团持有该企业51%的股权 |
38 | 烟台恩特建筑劳务有限公司 | 烟建集团全资子公司烟台市恩特节能材料发展有限公司持有该企业100%的股权 |
39 | 上海京方丹酒业有限公司 | 烟建集团全资子公司山东京方丹酒业有限公司持有该企业100%的股权 |
40 | 烟台东泰物流有限公司 | 烟建集团全资子公司山东格瑞特公路工程有限公司持有该企业100%的股权 |
41 | 烟台芝罘区华泰恒源民间资本管理有限公司 | 烟建集团全资孙子公司山东格瑞特公路工程有限公司持有该企业51%的股权 |
42 | 烟台金象泰紫薇花园置业有限公司 | 烟建集团全资子公司山东金象泰置业有限公司持有该企业100%的股权 |
43 | 烟台正邦建筑材料有限公司 | 烟建集团全资子公司山东金象泰置业有限公司持有该企业100%的股权 |
44 | 蓬莱金象泰阳光海岸置业有限公司 | 烟建集团全资子公司山东金象泰置业有限公司持有该企业100%的股权 |
45 | 烟台金益农业发展有限公司 | 烟建集团全资子公司山东金象泰置业有限公司持有该企业100%的股权 |
46 | 烟台品悦置业有限公司 | 烟建集团全资子公司山东金象泰置业有限公司持有该企业100%的股权 |
47 | 烟台城开置业有限公司 | 烟建集团全资子公司山东金象泰置业有限公司持有该企业100%的股权 |
48 | 德州市房泰置业有限公司 | 烟建集团全资子公司山东金象泰置业有限公司持有该企业51%的股权 |
49 | 烟台金恒置业有限公司 | 烟建集团全资子公司山东金象泰置业有限公司持有该企业51%的股权 |
50 | 山东金象泰物业管理有限公司 | 烟建集团全资子公司山东金象泰置业有限公司持有该企业100%的股权 |
51 | 海阳金象泰置业有限公司 | 烟建集团全资子公司山东金象泰置业有限公司持有该企业100%的股权 |
52 | 烟台学韵雅居置业有限公司 | 烟建集团全资子公司山东金象泰置业有限公司持有该企业100%的股权 |
53 | 烟台华海担保有限公司 | 烟建集团全资子公司山东金象泰置业有限公司持有该企业100%的股权 |
54 | 蓬莱金象泰置业有限公司 | 烟建集团全资子公司山东金象泰置业有限公司持有该企业100%的股权 |
55 | 烟台商会大厦置业有限公司 | 烟建集团全资子公司山东金象泰置业有限公司持有该企业100%的股权 |
56 | 招远鸿源置业有限公司 | 烟建集团全资孙子公司烟台品悦置业有限公司持有该企业70%的股权 |
57 | 山东涧源工贸有限公司 | 烟建集团全资孙子公司烟台欧圣国际贸易有限公司持有该企业70%的股权 |
58 | 蓬莱泰裕置业有限公司 | 烟建集团全资孙子公司蓬莱金象泰置业有限公司持有该企业100%的股权 |
8-2-1-94
59 | 烟台欧圣国际贸易有限公司 | 烟建集团全资子公司烟建集团第七建筑安装有限公司持有该企业100%的股权 |
60 | 烟台富灏国际贸易有限公司 | 烟建集团全资子公司烟建集团第七建筑安装有限公司在2020年1月之前持有该企业60%的股权 |
61 | 德州大壮实业有限公司 | 烟建集团控股孙子公司德州市房泰置业有限公司持有该企业100%的股权 |
62 | 烟建集团工业设备安装工程有限公司 | 烟建集团持有该企业100%的股权 |
63 | 烟台裕昌商业管理有限公司 | 烟建集团持有该企业100%的股权 |
64 | 烟台工程机械有限公司 | 烟建集团全资子公司山东金象泰置业有限公司持有该企业62.5%的股权 |
65 | 济南金伟置业有限公司 | 烟建集团全资子公司山东金象泰置业有限公司持有该企业60%的股权 |
66 | 山东峡宇物业管理有限公司 | 烟建集团全资子公司烟建集团园林绿化工程有限公司持有该企业100%的股权 |
67 | 青岛聚鑫环保资源有限公司 | 烟建集团全资子公司烟建集团园林绿化工程有限公司持有该企业100%的股权 |
68 | 潍坊聚孚资源开发有限公司 | 烟建集团全资子公司烟建集团园林绿化工程有限公司持有该企业100%的股权 |
69 | 烟台东腾供应链管理有限公司 | 烟建集团全资子公司烟建安泰起重机械施工有限公司持有该企业100%的股权 |
70 | 烟台聚和资源开发有限公司 | 烟建集团全资子公司烟台安泰起重机械施工有限公司持有该企业100%的股权 |
71 | 德州聚丰资源开发有限公司 | 烟建集团全资子公司烟台安泰起重机械施工有限公司持有该企业100%的股权 |
72 | 烟台鸿图置业有限公司 | 烟建集团全资子公司烟台城市智库投资管理有限公司持有该企业100%的股权 |
73 | 济南聚泰资源开发有限公司 | 烟建集团全资子公司山东格瑞特公路工程有限公司持有该企业100%的股权 |
74 | 济宁聚祥资源开发有限公司 | 烟建集团全资子公司山东格瑞特公路工程有限公司持有该企业100%的股权 |
75 | 烟台城宏轨道交通装备科技有限公司 | 烟建集团全资子公司山东格瑞特公路工程有限公司持有该企业45%的股权 |
(7) 其他关联方
1) 在报告期内, 宋丽梅、孔令霞、邵先敏、张善法、王博钊曾担任公司的董事,卢宪森、田法奎曾担任公司监事。许智迅曾担任公司控股股东地质总局的副局长。前述人员及其关系密切的家庭成员直接或间接控制的,或担任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除公司以外的法人或其他组织亦为公司的关联方。
2) 公司在报告期内曾经直接、间接控制的企业为公司的关联方,具体如下:
8-2-1-95关联方名称
关联方名称 | 关联关系 |
烟台天地图网络科技有限公司 | 公司子公司正元数字曾持有该企业80%股权,该企业于2017年1月注销。 |
黑龙江工大正元城市智能装备有限公司 | 公司子公司工大正元曾持有该企业55%股权,工大正元于2017年5月转让该企业全部股权。 |
湖北地信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 公司子公司武汉科岛曾持有该企业2.94%股权,武汉科岛于2020年9月转让该企业全部股权 |
3) 直接持有公司5%以上股权的股东在报告期内曾经直接、间接控制的企业为公司的关联方,具体如下:
序号 | 关联方名称 | 关联关系 |
1 | 天津润鑫地质勘查股份有限公司 | 地质总局曾间接持有该企业100%股权,该企业于2017年注销。 |
2 | 西安尖山矿业有限公司 | 地质总局曾间接持有该企业50%出资,于2017年全部对外转让。 |
3 | 正元置业有限公司 | 地质总局曾直接持有该企业100%出资,于2017年全部对外转让。 |
4 | 来宾续宝矿业投资有限公司 | 地质总局曾间接持有该企业100%出资,该企业于2017年注销。 |
5 | 南宁续宝投资有限公司 | 地质总局曾间接持有该企业100%出资,该企业于2017年注销。 |
6 | 天津泰华地质勘查有限责任公司 | 地质总局曾间接持有该企业100%出资,该企业于2017年注销。 |
7 | 鄯善县三晋矿业有限公司 | 地质总局曾间接持有该企业100%出资,该企业于2017年注销。 |
8 | 福州雷力之星探测技术有限公司 | 地质总局曾间接持有该企业86.18%出资,于2018年对外全部转让。 |
9 | 内蒙古嘉坤冶金地质工程有限责任公司 | 地质总局曾间接持有该企业100%出资,该企业于2018年注销。 |
10 | 云南中南勘察基础建设工程有限公司 | 地质总局曾间接持有该企业100%出资,该企业于2018年注销。 |
11 | 纳米比亚正元矿业有限责任公司 | 地质总局曾间接持有该企业100%出资,该企业于2018年注销。 |
12 | 山东正元置业有限责任公司 | 地质总局曾间接持有该企业100%出资,于2018年对外全部转让。 |
13 | 广西平南县新坪矿业有限公司 | 地质总局曾间接持有该企业100%出资,该企业于2019年注销。 |
14 | 福建省政和县金峰矿业开发有限公司 | 地质总局曾间接控制该企业,于2019年不再控制。 |
15 | 中基发展建设工程有限责任公司波兰公司 | 地质总局曾间接持有该企业77%出资,该企业于2019年注销。 |
8-2-1-96
16 | 山东正元矿业有限公司 | 地质总局曾间接持有该企业100%出资,该企业于2019年注销。 |
17 | 新疆东佳大地矿业技术咨询有限公司 | 地质总局曾间接持有该企业100%出资,于2019年对外全部转让。 |
18 | 西安诚新科技实业有限公司 | 地质总局曾间接持有该企业100%出资,于2019年对外全部转让。 |
19 | 山东蓝星清洗防腐有限公司 | 地质总局曾间接持有该企业100%出资,该企业于2019年注销。 |
20 | 内蒙古创新矿业有限责任公司 | 地质总局曾间接持有该企业100%出资,该企业于2019年注销。 |
21 | 威海福鑫汽车贸易有限公司 | 地质总局曾间接持有该企业100%出资,该企业于2019年注销。 |
22 | 烟台金岭龙旺汽车销售服务有限公司 | 地质总局曾间接持有该企业100%出资,该企业于2020年注销 |
23 | 莱州华源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 烟建集团曾持有该企业100%的股权,该企业于2019年2月注销。 |
24 | 济南润泰建筑劳务有限公司 | 烟建集团曾持有该企业100%的股权,该企业于2019年1月注销。 |
25 | 烟台富灏国际贸易有限公司 | 烟建集团曾间接持有该企业60%出租,于2020年对外全部转让 |
26 | 烟建集团上海进出口有限公司 | 烟建集团曾直接持有该企业100%的股权,该企业于2020年注销 |
27 | 烟台城韵鸿程文化发展有限公司 | 烟建集团曾直接控制该企业,于2021年不再控制该企业 |
4) 持有公司控股子公司10%以上股权的股东为公司的关联方,具体如下:
序号 | 关联方名称 | 关联关系 |
1 | 长汀县国有投资集团有限公司 | 该企业现持有股份公司控股子公司长汀正元36%的股权 |
2 | 福建省长汀县第一建筑工程有限公司 | 该企业于2021年1月前持有股份公司控股子公司长汀正元16%股权 |
3 | 上海邦贤建设发展有限公司 | 该企业持有股份公司控股子公司正元数字25%股权 |
4 | 烟台建联发展有限公司 | 该企业持有股份公司控股子公司正元数字14%股权 |
5 | 烟台吉奥投资有限公司 | 该企业持有股份公司控股子公司正元数字10%股权 |
6 | 哈尔滨工业大学国家大学科技园发展有限公司 | 该企业持有股份公司控股子公司工大正元39%股权 |
7 | 哈尔滨创新金融产业园管理有限公司 | 该企业持有股份公司控股子公司工大正元20%股权 |
8 | 续宝资本控股有限公司 | 该企业持有股份公司控股子公司宿州正元40%股权 |
9 | 宿州市城市建设投资集团(控股)有限公司 | 该企业持有股份公司控股子公司宿州正元20%股权 |
2. 公司报告期内的关联方和交易情况如下:
(1) 购销商品、提供和接受劳务的关联交易
1) 明细情况
① 采购商品和接受劳务的关联交易
单位:万元
8-2-1-97关联方
关联方 | 关联交易内容 | 2020年度 | 2019年度 | 2018年度 |
秦皇岛中冶地五一五勘测有限公司 | 接受劳务 | 30.29 | ||
三川德青科技有限公司 | 接受劳务 | 29.39 | 148.71 | 979.29 |
中冶一局(河北)电力有限责任公司 | 水电取暖费 | 5.03 | 6.82 | 6.71 |
三河市金苑物业服务有限公司 | 电话费 | 18.19 | 11.86 | 13.23 |
山东正元建设工程有限责任公司 | 接受劳务 | 3.64 | 12.46 | |
山东正元物业有限责任公司 | 水电物业费 | 148.24 | 104.54 | 77.9 |
山东正元冶达科技发展有限公司 | 接受劳务 | 72.40 | 60.89 | 20 |
中南冶勘资源环境工程有限公司 | 接受劳务 | 23.66 | ||
烟建集团有限公司 | 接受劳务 | 2.17 | 387.83 | |
烟台金岭汽车销售服务有限公司 | 汽车销售 | 17.87 | ||
烟台金德汽车销售服务有限公司 | 汽车销售 | 8.79 | ||
中国冶金地质总局 | 物业服务 | 155.81 | 155.81 | 155.81 |
中国冶金地质总局第一地质勘查院 | 接受劳务 | 94.72 | 56.6 | |
中国冶金地质总局湖南地质勘查院 | 接受劳务 | 1.36 | 77.06 | |
中国冶金地质总局矿产资源信息中心 | 网络维护费 | 7.20 | 13.7 | 23.7 |
中国冶金地质总局青岛地质勘查院 | 接受劳务 | 4.19 | 1.33 | 18.07 |
中国冶金地质总局青海地质勘查院 | 接受劳务 | 8.01 | ||
山东冶金技师学院 | 接受劳务 | 52.17 | 35.76 | |
广州南方测绘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 设备采购、接受劳务 | 34.81 | 69.59 | 30.28 |
烟台建联发展有限公司 | 接受劳务、房租水电物管 | 13.55 | 56.6 | |
北京赛诺派科技咨询中心 | 接受劳务 | 1.60 | 3.2 | 0.8 |
长汀一建 | 接受劳务 | 554.98 | 3,996.04 | |
中南勘察基础工程有限公司 | 接受劳务 | 4.72 | ||
中国冶金地质总局西北局六队 | 接受劳务 | 42.75 | ||
中国冶金地质总局一局五二〇队 | 接受劳务 | 316.21 | 6.13 | |
哈尔滨创新金融产业园管理有限公司 | 房租水电物管 | 0.65 | ||
哈尔滨工业大学国家大学科技园发展有限公司 | 接受劳务 | 14.61 | ||
山西华冶勘测工程技术有限公司 | 接受劳务 | 22.81 | 9.08 | |
武汉科岛工程检测技术有限公司 | 接受劳务 | 2.83 | ||
小计 | 1,473.79 | 4,799.59 | 1,959.09 |
② 出售商品和提供劳务的关联交易
关联方 | 关联交易内容 | 2020年 | 2019年度 | 2018年度 |
8-2-1-98
山东正元地质资源勘查有限责任公司
山东正元地质资源勘查有限责任公司 | 提供劳务 | 1.05 | 44.01 | 8.03 |
山东正元建设工程有限责任公司 | 提供劳务 | 125.36 | 94.05 | 82.04 |
山东正元冶达科技发展有限公司 | 提供劳务 | 140.57 | 61.77 | 103.04 |
烟台金岭汽车集团有限公司 | 提供劳务 | 14.70 | 15.76 | 15.93 |
正元地球物理有限责任公司 | 提供劳务 | 6.54 | 54.72 | |
中国冶金地质总局青岛地质勘查院 | 提供劳务 | 0.94 | 1.89 | |
中国冶金地质总局山东局三队 | 提供劳务 | 13.70 | 13.03 | 12.77 |
中国冶金地质总局山东正元地质勘查院 | 提供劳务 | 28.48 | 22.74 | 33.48 |
中国冶金地质总局一局五二〇队 | 提供劳务 | 23.8 | ||
中冶华亚 | 提供劳务 | 244.13 | 4,169.76 | |
中南勘察基础工程有限公司 | 提供劳务 | 10.63 | 17.08 | 38.44 |
杨洋 | 销售商品 | 5.29 | ||
宿州正元智慧城市建设运营有限公司 | 提供劳务 | 10,648.22 | ||
烟建集团有限公司 | 提供劳务 | 1.95 | 72.42 | 17.22 |
中国冶金地质总局中南局 | 提供劳务 | 2.83 | ||
小计 | 583.40 | 4,518.1 | 11,044.87 |
(2) 关联租赁情况
公司承租情况
单位:万元
出租方名称 | 租赁资产种类 | 2020年度 确认的租赁费 | 2019年度 确认的租赁费 | 2018年度 确认的租赁费 |
中国冶金地质总局 | 房屋建筑物 | 860.49 | 1,102.87 | 1,102.87 |
中国冶金地质总局山东局 | 房屋建筑物 | 150.92 | 212.52 | 218.33 |
山东正元物业有限责任公司 | 房屋建筑物 | 0.14 | 1.84 | 2.32 |
中国冶金地质总局山东局二队 | 房屋建筑物 | 1.48 | 4.39 | |
中国冶金地质总局中南局 | 房屋建筑物 | 5.73 | 41.54 | |
中国冶金地质总局广西地质勘查院 | 房屋建筑物 | 11.76 | 22.61 | |
中国冶金地质总局中南局六〇五队 | 房屋建筑物 | 15.84 | 19.29 | |
烟台建联发展有限公司 | 房屋建筑物 | 14.19 |
(3) 关联担保情况
公司及子公司作为被担保方
单位:万元
担保方 | 担保金额 | 担保 起始日 | 担保 到期日 | 担保是否已经履行完毕 |
长汀县国有投资集团有限公司 | 1,580.00 | 2019/5/15 | 主债权发生期间届满之日起两年 | 否 |
8-2-1-99担保方
担保方 | 担保金额 | 担保 起始日 | 担保 到期日 | 担保是否已经履行完毕 |
长汀一建 | 1,264.00 | 2019/5/15 | 主债权发生期间届满之日起两年 | 否 |
长汀县国有投资集团有限公司 | 699.96 | 2019/8/30 | 主债权发生期间届满之日起两年 | 否 |
长汀一建 | 559.97 | 2019/8/30 | 主债权发生期间届满之日起两年 | 否 |
长汀县国有投资集团有限公司 | 986.00 | 2020/1/3 | 主债权发生期间届满之日起两年 | 否 |
长汀一建 | 788.80 | 2020/1/3 | 主债权发生期间届满之日起两年 | 否 |
(4) 关联方资金拆借
单位:万元
关联方 | 拆借金额 | 起始日 | 到期日 | 说明 |
拆入 | ||||
福建省长汀县第一建筑工程有限公司 | 41.60 | 2020/12/18 | 2021/12/17 | 贷款年利率为6%,用于PPP项目运维费用支出,2020年计提利息970.67元 |
长汀县国有投资集团有限公司 | 52.00 | 2020/12/18 | 2021/12/17 | 贷款年利率为6%,用于PPP项目运维费用支出,2020年计提利息1,213.33元 |
本公司的子公司河北天元地理信息科技工程有限公司2017年以前向中国冶金地质总局一局拆入借款本金13,000,000.00元,于2018年通过债权债务抵销的形式偿还1,648,053.48元,该笔借款未约定还款期及利息。
(5) 关键管理人员报酬
单位:万元
项 目 | 2020年度 | 2019年度 | 2018年度 |
关键管理人员报酬 | 310.75 | 397.34 | 408.71 |
(6) 其他关联方交易
报告期内正元地信公司及其子公司具有事业编制身份员工的社会保险和住房公积金均由正元地信公司或其子公司承担,部分委托中国冶金地质总局或其下属事业单位代为缴纳。
代为缴纳的社会保险费及住房公积金具体情况为: 2018年度1,659.51万元、2019年度1,863.55万元、2020年度 2,212.17万元。报告期内公司及其子公司具有事业编制身份员工的社会保险和住房公积金均由公司或其子公司承担,
部分委托地质总局或其下属事业单位代为缴纳。
(7) 关联方应收应付款项
1) 应收关联方款项
单位:万元
8-2-1-100项目名称
项目名称 | 关联方 | 2020.12.31 | 2019.12.31 | 2018.12.31 | |||
账面余额 | 坏账准备 | 账面余额 | 坏账准备 | 账面余额 | 坏账准备 | ||
应收账款 | |||||||
中南勘察基础工程有限公司 | 3.50 | 0.05 | 4.06 | 0.61 | |||
山东正元冶达科技发展有限公司 | 14.90 | 0.15 | |||||
山东正元建设工程有限责任公司 | 35.17 | 2.24 | 36.80 | 1.66 | 10.27 | 1.08 | |
中基发展建设工程有限责任公司 | 16.17 | 4.85 | 122.80 | 41.74 | 122.80 | 24.37 | |
中冶华亚建设集团有限公司 | 3,482.29 | 505.58 | 4,538.62 | 45.39 | |||
正元地球物理有限责任公司 | 17.46 | 2.62 | 48.87 | 1.43 | |||
烟建集团有限公司 | 66.45 | 3.86 | 9.35 | 0.09 | |||
中南冶勘资源环境工程有限公司 | 6.00 | 6.00 | 6.00 | 6.00 | |||
中国冶金地质总局山东正元地质勘查院 | 12.98 | 0.52 | 4.80 | 0.24 | |||
小计 | 3,548.53 | 512.82 | 4,804.61 | 101.84 | 206.15 | 33.82 | |
其他应收款 | |||||||
秦皇岛中冶地五一五勘测有限公司 | 0.50 | 0.08 | |||||
山东正元建设工程有限责任公司 | 8.09 | 0.28 | 4.22 | 0.32 | |||
中冶地勘岩土工程有限责任公司 | 13.92 | 9.05 | 13.92 | 4.18 | 13.92 | 2.09 | |
中国冶金地质总局山东正元地质勘查院 | 17.00 | 0.17 | |||||
中国冶金地质总局广西地质勘查院 | 5.02 | 1.76 | 5.02 | 0.75 | 5.02 | 0.75 | |
福建恒元矿业有限公司 | 0.81 | 0.24 | 0.81 | 0.12 | 0.81 | 0.01 | |
广州南方测绘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 3.20 | 3.20 | 3.20 | 3.20 | 3.20 | 2.08 | |
中冶华亚建设集团有限公司 | 472.52 | 23.63 | |||||
中国冶金地质总局中南地质勘查院 | 0.70 | 0.01 | |||||
中南勘察基础工程有限公司 | 10.00 | 10.00 | |||||
哈尔滨工业大学国家大学科技园发展有限公司 | 0.86 | 0.04 | |||||
小计 | 495.47 | 37.87 | 31.04 | 8.53 | 56.23 | 15.55 | |
合同资产 | |||||||
山东正元建设工程有限责任公司 | 64.90 | 4.49 |
8-2-1-101
烟建集团有限公司 | 42.71 | 7.53 | |||||
中国冶金地质总局山东正元地质勘查院 | 12.02 | 1.80 | |||||
中基发展建设工程有限责任公司 | 69.04 | 44.88 | |||||
中南冶勘资源环境工程有限公司 | 6.00 | 6.00 | |||||
山东正元地质资源勘查有限责任公司 | 10.37 | 1.56 | |||||
中南勘察基础工程有限公司 | 6.93 | 0.56 | |||||
正元地球物理有限责任公司 | 17.46 | 12.22 | |||||
小计 | 229.43 | 79.04 |
2) 应付关联方款项
单位:万元
项目名称 | 关联方 | 2020.12.31 | 2019.12.31 | 2018.12.31 |
应付账款 | ||||
秦皇岛中冶地五一五勘测有限公司 | 150.18 | 157.44 | 130.34 | |
三川德青科技有限公司 | 153.94 | 107.88 | ||
山东冶金技师学院 | 28.60 | 8.81 | ||
山东正元建设工程有限责任公司 | 0.35 | |||
山东正元物业有限责任公司 | 13.76 | |||
山东正元冶达科技发展有限公司 | 24.92 | 5.53 | ||
山西华冶勘测工程技术有限公司 | 34.00 | 54.00 | 45.00 | |
唐山中冶地岩土工程有限公司 | 7.00 | 7.00 | 9.62 | |
烟建集团有限公司 | 93.00 | 278.75 | 463.51 | |
中国冶金地质总局第一地质勘查院 | 0.60 | 0.60 | 0.60 | |
中国冶金地质总局青海地质勘查院 | 8.49 | 8.49 | 19.00 | |
中国冶金地质总局青岛地质勘查院 | 5.21 | 2.72 | 9.23 | |
中国冶金地质总局西北地质勘查院 | 6.00 | 8.68 | 11.68 | |
中国冶金地质总局西北局六队 | 10.72 | 10.72 | 17.72 | |
中南冶勘资源环境工程有限公司 | 10.00 | 25.08 | ||
中国冶金地质总局山东局 | 18.12 | |||
中国冶金地质总局湖南地质勘查院 | 67.04 | 67.04 | 78.32 | |
广州南方测绘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 33.46 | 11.80 | ||
福建省长汀县第一建筑工程有限公司 | 512.42 | 1,080.00 | ||
烟台建联发展有限公司 | 40.00 | 40.00 | ||
武汉科岛工程检测技术有限公司 | 3.00 |
8-2-1-102
中国冶金地质总局一局五二〇队 | 335.18 | |||
中国冶金地质总局广西地质勘查院 | 1.11 | |||
小计 | 1,339.33 | 1,972.62 | 904.71 | |
预收款项 | ||||
山东正元建设工程有限责任公司 | 2.69 | |||
小 计 | 2.69 | |||
其他应付款 | ||||
中南勘察基础工程有限公司 | 2.00 | 2.00 | 2.00 | |
中冶一局(河北)电力有限责任公司 | 2.00 | 2.00 | 2.00 | |
山东正元地质资源勘查有限责任公司 | 0.04 | 0.04 | 0.04 | |
山东正元建设工程有限责任公司 | 7.00 | 3.00 | ||
武汉科岛工程检测技术有限公司 | 199.38 | 199.38 | 199.38 | |
烟台金岭汽车集团有限公司 | 0.34 | 0.34 | 0.34 | |
中国冶金地质总局 | 6,832.50 | 5,972.01 | 5,024.96 | |
中国冶金地质总局广西地质勘查院 | 58.20 | 58.20 | 68.20 | |
中国冶金地质总局青海地质勘查院 | 13.41 | 18.41 | ||
中国冶金地质总局山东局 | 8.33 | 2.10 | ||
中国冶金地质总局山东局二队 | 2.83 | 46.16 | ||
中国冶金地质总局山东正元地质勘查院 | 57.94 | 33.10 | ||
中国冶金地质总局一局 | 1,135.37 | 1,135.19 | 1,135.19 | |
中国冶金地质总局一局超硬材料研究所 | 117.79 | |||
中国冶金地质总局一局五一五队 | 0.02 | |||
中国冶金地质总局一局物探队 | 36.79 | 36.79 | 47.23 | |
中国冶金地质总局中南局 | 442.03 | 372.64 | 372.64 | |
中国冶金地质总局湖南地质勘查院 | 42.66 | 42.66 | 42.66 | |
中国冶金地质总局中南局六〇五队 | 2.37 | 0.33 | ||
福建省长汀县第一建筑工程有限公司 | 259.93 | 164.23 | ||
中国冶金地质总局矿产资源信息中心 | 0.35 | |||
山东金象泰置业有限公司 | 77.92 | |||
长汀县国有投资集团有限公司 | 52.12 | |||
小计 | 9,129.98 | 8,046.31 | 7,158.25 |
(二) 注销或转让关联方的原因,前述关联方的基本情况及报告期内的经营业绩,是否存在替公司代垫成本或费用的情形;转让或注销的合法合规性及资
产处置情况,是否存在争议或潜在纠纷,报告期内是否存在重大违法行为1.报告期内注销的关联方情况
8-2-1-104序号
序号 | 注销关联方名称 | 关联关系 | 注销前基本情况 | 注销原因 | 报告期内的经营业绩情况(单位:万元) | |||
项目 | 2020.12.31 /2020年度 | 2019.12.31/ 2019年度 | 2018.12.31 /2018年度 | |||||
1 | 烟台天地图网络科技有限公司(2017年1月注销) | 股份公司子公司正元数字曾持有该企业80%股权 | 该企业于2015年3月6日成立,注销前的控股股东为山东正元数字城市建设有限公司,经营范围为测绘与地理信息服务;数据采集与处理;信息产品的开发、销售与服务、技术咨询;信息系统集成与运营服务;电子产品的销售;制作、代理和发布国内各类广告;地理信息系统软件开发及产品销售。 | 商业模式调整 | 资产 | 不适用 | ||
营业收入 | ||||||||
净利润 | ||||||||
2 | 上海环波资源环境工程技术有限公司(2020年2月注销) | 股份公司董事、总经理杨占东曾担任该企业董事长 | 该企业于1996年10月24成立,注销前的控股股东为武汉华亚资源环境工程技术有限公司,经营范围为地球物理环境地质测量,水文,工程地质的四技服务,自行研制产品的生产,销售,服务一体化经营,技术咨询,技术中介与专业相关产品的销售。 | 机构调整需要 | 资产 | 该企业自2018年1月1日至注销日未开展生产经营活动,无相关财务数据。 | ||
营业收入 | ||||||||
净利润 | ||||||||
3 | 海南中海融成投资基金管理有限公司(2019年11月注销) | 股份公司董事陈玮曾担任该企业董事 | 该企业于2013年12月16日成立,注销前的控股股东为北京谛都融成管理咨询服务有限公司,经营范围为资产投资及管理、基金管理(金 | 机构调整需要 | 资产 | 不适用 | 该企业于2016年11月7日注销税务,且2018年1月1日至注销日未开展生产经营活动,无相关财务数据。 | |
营业收入 |
8-2-1-105序号
序号 | 注销关联方名称 | 关联关系 | 注销前基本情况 | 注销原因 | 报告期内的经营业绩情况(单位:万元) | |||
项目 | 2020.12.31 /2020年度 | 2019.12.31/ 2019年度 | 2018.12.31 /2018年度 | |||||
长,陈玮之姐贾丽萍曾持有该企业30.6%的股权,并担任监事 | 融、证券、期货等国家专控业务和需要前置许可证项目除外)。 | 净利润 | ||||||
4 | 西安金牛能源科技有限公司(2019年11月注销) | 股份公司董事陈玮曾持有该企业0.67%的股权,并担任该企业董事 | 该企业于2000年11月16日成立,注销前的控股股东为孙宏亮,经营范围为许可经营项目:一般经营项目:金属材料、建筑材料(不含木材)、锅炉及配件、化工原料(不含监控、易制毒、易燃易爆危险品)的销售;日用百货、办公设备的销售;纺织品、旅游工艺品的零售;橡胶及制品的销售。 | 机构调整需要 | 资产 | 不适用 | 1.03 | 2,573.40 |
营业收入 | 0.00 | 0.00 | ||||||
净利润 | 0.00 | -0.07 | ||||||
5 | 陕西世房信息科技有限公司(2019年9月注销) | 股份公司董事陈玮之女孙思文曾担任该企业董事 | 该企业于2011年7月13日成立,注销前的控股股东为孙洪亮,经营范围为地产投资咨询(仅限以自有资产投资);财务管理顾问、咨询。 | 机构调整需要 | 资产 | 不适用 | 34.63 | 1,069.83 |
营业收入 | 0.00 | 0.00 | ||||||
净利润 | -7.13 | -7.17 |
8-2-1-106序号
序号 | 注销关联方名称 | 关联关系 | 注销前基本情况 | 注销原因 | 报告期内的经营业绩情况(单位:万元) | |||
项目 | 2020.12.31 /2020年度 | 2019.12.31/ 2019年度 | 2018.12.31 /2018年度 | |||||
6 | 陕西巨圣经贸发展有限公司(2019年2月注销) | 股份公司董事陈玮之姐夫赵捷曾持有该企业15%出资,且担任该企业执行董事 | 该企业于2006年11月14日成立,注销前的股东为赵琴、纪强、王伦、赵捷、赵明、赵元哲、强凤云,经营范围为建筑装饰材料、机械、机电产品及配件、电子产品、矿产品、电线电缆、化工原料及产品(危险品除外)、五金交电产品、劳保用品、机电设备、工程物资、文教办公用品、办公设备、仪器仪表、电力设备、工艺礼品、日用百货、服装鞋帽、计算机软硬件、塑料制品、家具的销售;房地产评估咨询;酒店管理;会展的策划及咨询;物流配送(运输除外)。 | 机构调整需要 | 资产 | 不适用 | 该企业在2018年1月1日至注销日未开展生产经营活动,无相关财务数据。 | |
营业收入 | ||||||||
净利润 | ||||||||
7 | 天津润鑫地质勘查股份有限公司(2017年注销) | 地质总局曾间接持有该企业100%股权 | 该企业于2013年10月18日成立,注销前的控股股东为中国冶金地质总局中南地质勘查院,经营范围为地质勘查;矿业技术开发;有色金属、黑色金属矿产品销售(应经审批的除外)。 | 注销前未开展业务 | 资产 | 不适用 | ||
营业收入 | ||||||||
净利润 | ||||||||
8 | 来宾续宝矿业投资有限公司(2017年注销) | 地质总局曾间接持有该企业 | 该企业于2014年1月8日成立,注销前的控股股东为广西续宝矿业投资有限公司,经营范围为对矿业、 | 自成立未开展生产建设和发 | 资产 | 不适用 | ||
营业收入 | ||||||||
净利润 |
8-2-1-107序号
序号 | 注销关联方名称 | 关联关系 | 注销前基本情况 | 注销原因 | 报告期内的经营业绩情况(单位:万元) | |||
项目 | 2020.12.31 /2020年度 | 2019.12.31/ 2019年度 | 2018.12.31 /2018年度 | |||||
100%出资 | 房地产、能源的投资。 | 生实际业务 | ||||||
9 | 南宁续宝投资有限公司(2017年注销) | 地质总局曾间接持有该企业100%出资 | 该企业于2014年1月9日成立,注销前的控股股东为广西续宝矿业投资有限公司,经营范围为对房地产业、能源的投资;销售:珠宝、建筑材料(除危险化学品及木材)、花卉、奇石。 | 自成立未开展生产建设和发生实际业务 | 资产 | 不适用 | ||
营业收入 | ||||||||
净利润 | ||||||||
10 | 天津泰华地质勘查有限责任公司(2017年注销) | 地质总局曾间接持有该企业100%出资 | 该企业于2013年9月26日成立,注销前的控股股东为中国冶金地质总局三局,经营范围为地质勘查服务;矿产技术咨询服务。 | 无实质性业务开展 | 资产 | 不适用 | ||
营业收入 | ||||||||
净利润 | ||||||||
11 | 鄯善县三晋矿业有限公司(2017年注销) | 地质总局曾间接持有该企业100%出资 | 该企业于2013年10月20日成立,注销时的控股股东为中国冶金地质总局第三地质勘查院,经营范围为矿业投资、地质咨询服务。 | 股权融资及矿权营运工作不能顺利进行 | 资产 | 不适用 | ||
营业收入 | ||||||||
净利润 | ||||||||
12 | 内蒙古嘉坤冶金地质工程有限责任公司(2018年1月注 | 地质总局曾间接持有该企业 | 该企业于2014年12月25日成立,注销时的控股股东为中国冶金地质总局三局,经营范围为许可经营项 | 资质未能申办 | 资产 | 不适用 | ||
营业收入 |
8-2-1-108序号
序号 | 注销关联方名称 | 关联关系 | 注销前基本情况 | 注销原因 | 报告期内的经营业绩情况(单位:万元) | |||
项目 | 2020.12.31 /2020年度 | 2019.12.31/ 2019年度 | 2018.12.31 /2018年度 | |||||
销) | 100%出资 | 目:无 一般经营项目:地质勘查、地质灾害危险性评估、地质灾害治理工程勘查和施工(凭资质证经营)。 | 净利润 | |||||
13 | 云南中南勘察基础建设工程有限公司(2018年注销) | 地质总局曾间接持有该企业100%出资 | 该企业于2014年8月14日成立,注销时的控股股东为湖北中南勘察基础工程有限公司,经营范围为承接工程地质、水文地质勘察;矿产地质勘探、水井、地热井钻井、桩基础、坑道、隧道、地下连续墙、地基处理、特种钻凿、验桩及物探工程;二、三、四等三角水准测量、地形、工程及地籍测量;小型冶金建设及中型建设项目技术一般的特种专业工程施工。 | 未开展实际经营 | 资产 | 不适用 | 该企业在2018年1月1日至注销日未开展生产经营活动,无相关财务数据。 | |
营业收入 | ||||||||
净利润 | ||||||||
14 | 纳米比亚正元矿业有限责任公司(2018年注销) | 地质总局曾间接持有该企业100%出资 | 该企业于2015年成立,注销时的控股股东为山东正元地质资源勘查有限责任公司,经营范围为地质勘查。 | 未实质开展业务 | 资产 | 不适用 | 172.99 | |
营业收入 | 0.00 | |||||||
净利润 | 0.00 | |||||||
15 | 广西平南县新坪矿业有限公司(2019 | 地质总局曾间接持 | 该企业于2012年3月14日成立,注销前的控股股东为中国冶金地质 | 鉴于近年矿业行情 | 资产 | 不适用 | 100.00 |
8-2-1-109序号
序号 | 注销关联方名称 | 关联关系 | 注销前基本情况 | 注销原因 | 报告期内的经营业绩情况(单位:万元) | |||
项目 | 2020.12.31 /2020年度 | 2019.12.31/ 2019年度 | 2018.12.31 /2018年度 | |||||
年1月注销) | 有该企业100%出资 | 总局广西地质勘查院,经营范围为矿产品销售。 | 低迷,矿产品价格持续低下,该企业运营实际与最初设想背离,由于国家矿权价款一直未处置,至今该企业未纳入矿权类资产。 | 营业收入 | 0.00 | |||
净利润 | 0.00 | |||||||
16 | 中基发展建设工程有限责任公司波兰公司(2019年注销) | 地质总局曾间接持有该企业77%出资 | 该企业于2009年2月27日成立,注销时的控股股东为中基发展建设工程有限责任公司,经营范围为承揽各类工程项目、进行市场开发、商务管理、项目运作、项目咨询、劳务合作、国际贸易、实业投资、资本管理以及其他所有除需波兰政府特许之外的经济活动等工作。 | 根据该企业业务发展规划,终止国际市场业务发展。 | 资产 | 不适用 | 0.00 | 1.01 |
营业收入 | 0.00 | 0.00 | ||||||
净利润 | 0.00 | 0.00 | ||||||
17 | 山东正元矿业有限 | 地质总局 | 该企业于2015年10月12日成立, | 2017年11 | 资产 | 不适用 | 2,088.55 | 3,736.85 |
8-2-1-110序号
序号 | 注销关联方名称 | 关联关系 | 注销前基本情况 | 注销原因 | 报告期内的经营业绩情况(单位:万元) | |||
项目 | 2020.12.31 /2020年度 | 2019.12.31/ 2019年度 | 2018.12.31 /2018年度 | |||||
公司(2019年注销) | 曾间接持有该企业100%出资 | 注销前的控股股东为山东局,经营范围为矿业开发:以自有资产对外投资;矿产品、铁矿石、铁精粉、铜精粉、钢材、生铁、钢坯、还原铁、建筑材料、矿山机械及配件、焦炭、煤炭、水泥熟料、橡胶制品、桶装润滑油、水产品(不含食品)、金属材料、化工产品、机电设备及零配件、熟料制品、燃料油的销售;矿业技术咨询;固体矿产勘察、地质勘查;选矿;地质灾害评估、勘查、治理的设计、施工;进出口业务。 | 月,地质总局转发国资委通知,要求“履行决策程序,稳中求进地提出2018年压减计划目标”,该企业被纳入压减计划。 | 营业收入 | 0.00 | 640.98 | ||
净利润 | 187.67 | 0.99 | ||||||
18 | 山东蓝星清洗防腐有限公司(2019年注销) | 地质总局曾间接持有该企业100%出资 | 该企业于1992年5月11日成立,注销时的控股股东为山东冶金技师学院,经营范围为承接各类清洗及防腐喷涂;清洗技术咨询;金属表处理工程施工(凭资质证经营);销售:密封垫片。 | 环保措施未达到当地政府要求标准,且该企业规模较小进一步投资成本较高。 | 资产 | 不适用 | 151.18 | 246.07 |
营业收入 | 0.00 | 33.60 | ||||||
净利润 | 0.00 | -94.39 | ||||||
19 | 内蒙古创新矿业有限责任公司(2019 | 地质总局曾间接持 | 该企业于2007年1月16日成立,注销时的控股股东为中国冶金地质 | 矿权已注销 | 资产 | 不适用 | 46.92 | 53.05 |
营业收入 | 0.00 | 0.00 |
8-2-1-111序号
序号 | 注销关联方名称 | 关联关系 | 注销前基本情况 | 注销原因 | 报告期内的经营业绩情况(单位:万元) | |||
项目 | 2020.12.31 /2020年度 | 2019.12.31/ 2019年度 | 2018.12.31 /2018年度 | |||||
年注销) | 有该企业100%出资 | 总局第一地质勘查院,经营范围为许可经营项目:无 一般经营项目:矿山机械销售、内蒙古自治区东乌珠穆沁旗绥和查干铜多金属矿详查。 | 净利润 | 0.00 | 0.00 | |||
20 | 威海福鑫汽车贸易有限公司(2019年注销) | 地质总局曾间接持有该企业100%出资 | 该企业于2006年8月14日成立,注销时的控股股东为烟台金岭汽车集团有限公司,经营范围为长安福特品牌汽车、汽车、汽车配件、润滑油、汽车装饰品的销售;汽车装璜;机动车维修;销售及服务品牌的机动车辆保险兼业代理业务;汽车售后服务;汽车展示;二手车置换;汽车销售咨询服务。 | 亏损 | 资产 | 不适用 | 26.63 | 2,413.78 |
营业收入 | 4,001.16 | 6,954.04 | ||||||
净利润 | -287.92 | -1,126.50 | ||||||
21 | 烟台金岭龙旺汽车销售服务有限公司(2020年注销) | 地质总局曾间接持有该企业100%出资 | 该企业于2011年6月3日成立,注销时的控股股东为烟台金岭汽车集团有限公司,经营范围为SKODA(斯柯达)品牌汽车销售;二类机动车维修(小型车辆维修),汽车展示及新旧车置换;汽车售后服务;汽车配件批发零售;汽车信息咨询服务。 | 亏损 | 资产 | 该企业于2019年12月办理完毕税务注销手续,本年度未开展生产经营活动,无相关财务数据。 | 395.16 | 1,720.89 |
营业收入 | 4,314.45 | 5,388.69 | ||||||
净利润 | -425.50 | -7.63 | ||||||
22 | 莱州华源工程管理有限公司(2019年2 | 烟建集团曾持有 | 该企业于2017年11月20日成立,注销时的控股股东为烟建集团有限 | 机构调整需要 | 资产 | 不适用 | 该企业于2018年11月办理完毕税务注销手 | 1,673.08 |
8-2-1-112序号
序号 | 注销关联方名称 | 关联关系 | 注销前基本情况 | 注销原因 | 报告期内的经营业绩情况(单位:万元) | |||
项目 | 2020.12.31 /2020年度 | 2019.12.31/ 2019年度 | 2018.12.31 /2018年度 | |||||
月注销) | 100%股权,监事李洁曾担任该企业董事长 | 公司,经营范围为建筑工程管理服务;房屋建筑工程设计与施工、维护;物业管理;建筑工程咨询服务。 | 营业收入 | 续,本年度未开展生产经营活动,无相关财务数据。 | 0.00 | |||
净利润 | 1.12 | |||||||
23 | 济南润泰建筑劳务有限公司(2019年1月注销) | 烟建集团曾持有该企业100%的股权 | 该企业于2012年5月30日成立,注销时的控股股东为烟建集团有限公司,经营范围为建筑工程劳务分包、水暖安装工程(以上凭资质证经营)。 | 机构调整需要 | 资产 | 不适用 | 0.00 | |
营业收入 | 0.00 | |||||||
净利润 | 0.00 | |||||||
24 | 烟台华泽股权投资管理有限公司(2020年7月注销) | 股份公司监事李洁曾担任该企业执行董事、总经理 | 该企业于2017年3月6日成立,注销时的控股股东为烟台佳杰投资有限公司,经营范围为受托管理股权投资基金,从事股权投资管理及相关咨询服务。 | 机构调整需要 | 资产 | 该企业在报告期内未开展生产经营活动,无相关财务数据。 | ||
营业收入 | ||||||||
净利润 | ||||||||
25 | 烟建集团上海进出口有限公司(2020年注销) | 烟建集团曾直接持有该企业100%的股权 | 该企业于2014年6月10日成立,注销时的控股股东为烟建集团,经营范围为从事货物及技术的进出口业务,转口贸易,区内企业间的贸易及贸易代理,金属材料、化工产品及原料(除危险化学品、监控化 | 机构调整需要 | 资产 | 该企业在报告期内未开展生产经营活动,无相关财务数据。 | ||
营业收入 |
8-2-1-113序号
序号 | 注销关联方名称 | 关联关系 | 注销前基本情况 | 注销原因 | 报告期内的经营业绩情况(单位:万元) | |||
项目 | 2020.12.31 /2020年度 | 2019.12.31/ 2019年度 | 2018.12.31 /2018年度 | |||||
学品、烟花爆竹、民用爆炸物品、易制毒化学品)、建筑材料、塑料原件、装饰材料、纺织原料、木材及木材制品、燃料油(除危险品)、沥青、煤炭、机械设备、机电设备、橡胶、食用农产品、饲料、环保设备的销售,企业管理咨询、经济贸易咨询,企业营销策划。 | 净利润 | |||||||
26 | 北京宏宇科信管线技术咨询服务中心(2020年12月注销) | 股份公司总工程师李学军曾持有该企业15%的股权,并于2019年11月之前担任该企业经理 | 该企业于2010年3月3日成立,注销时的股东为汪正祥、洪立波、刘会忠、吴绘忠、田学军、李学军,经营范围为技术开发、技术推广、技术转让、技术咨询、技术服务;技术检测;软件咨询;经纪贸易咨询;文化咨询;会议服务;设计、制作、代理、发布广告;企业策划;市场调查;企业管理咨询;承办展览展示活动;销售自行开发后的产品。 | 因法定代表人去世,影响正常运行 | 资产 | 5.44 | 95.15 | 142.23 |
营业收入 | 12.33 | 40.24 | 14.76 | |||||
净利润 | -1.12 | 18.42 | -9.38 |
注:注销年度的资产数据为截至注销时点上月末的金额,注销年度的营业收入及净利润数据为注销当年年初至注销时点上月末的年度累计金额,上表中“不适用”为相关企业在该年度一月或以前年度已经完成工商注销手续,故在相应年度无财务数据上述注销企业的原控股股东出具的确认函中均明确做出如下说明:
“2、本单位注销上述企业真实、合法有效且已经完成,被注销企业的资产在支付员工工资、偿还债务、缴纳税费后,按照持股比例分配给股东,就上述注销事宜不存在争议或潜在纠纷,上述被注销的企业在报告期内不存在重大违法行为,不存在替正元地信代垫成本或费用的情形。
三、本单位及控制单位与正元地信的主要客户、供应商及其主要股东不存在非正常业务或资金往来,不存在为正元地信承担成本费用、利益输送或存在其他利益安排等情形。”
2.报告期内转让的关联方情况
8-2-1-115序号
序号 | 转让关联方名称 | 关联关系 | 目前的基本情况 | 转让原因 | 报告期内的经营业绩情况(单位:万元) | |||
项目 | 2020.12.31 /2020年度 | 2019.12.31/ 2019年度 | 2018.12.31 /2018年度 | |||||
1 | 黑龙江工大正元城市智能装备有限公司(2017年5月转让) | 股份公司子公司工大正元曾持有该企业55%股权 | 该企业成立于2017年3月8日,控股股东为哈尔滨工大技术转移有限公司,经营范围为智能装备设备的研发和生产;公共设施智能控制工程技术开发、技术咨询、技术服务与设计施工;软件开发;销售软硬件产品及耗材;智慧城市建设开发;从事测绘活动的单位资质认定;环境污染治理;土地开发整治;地下管线探测及防腐施工工程;建设工程勘察设计资质;矿产勘察开发;计算机系统集成。 | 后续不在该地区承担重点项目业务 | 资产 | 9,143.67 | 该企业在2018年1月1日至2019年12月31日期间未开展生产经营活动,无相关财务数据。 | |
营业收入 | 0 | |||||||
净利润 | -15.37 | |||||||
2 | 西安尖山矿业有限公司(2017年转让) | 地质总局曾间接持有该企业50%出资 | 该企业成立于2006年11月30日,控股股东为新疆尖山矿业有限公司,经营范围为一般经营项目:地质矿产资源勘查开发的技术服务;矿产品(除专控)销售。 | 战略调整 | 资产 | 该企业于2017年1月6日办理完毕中国冶金地质总局西北地质勘查院(以下简称“西北地质勘查院”)转让股权的工商变更登记手续。自本次工商变更登记手续完成后,该企业不再由西北地质勘查院控制,西北地质勘查院无法获取股权转让后该企业的相关财务数据。 | ||
营业收入 | ||||||||
净利润 | ||||||||
3 | 正元置业有限公司(2017年转让) | 地质总局曾直接持有该企业100%出资 | 该企业成立于2008年4月18日,控股股东为北京亚通房地产开发有限责任公司,经营范围为房地产开发;销售自行开发的商品房;出租办公用房;出租商业用房;物业管理;固体矿产地质勘查;基础地质勘查;技术开发、技术咨询、技术服务;销售矿产品。 | 清理低效无效资产 | 资产 | 该企业于2017年3月28日办理完毕地质总局转让股权的工商变更登记手续。自本次工商变更登记手续完成后,该企业不再由地质总局控制,地质总局无法获取股权转让后该企业的相关财务数据。 | ||
营业收入 | ||||||||
净利润 |
8-2-1-116序号
序号 | 转让关联方名称 | 关联关系 | 目前的基本情况 | 转让原因 | 报告期内的经营业绩情况(单位:万元) | |||
项目 | 2020.12.31 /2020年度 | 2019.12.31/ 2019年度 | 2018.12.31 /2018年度 | |||||
4 | 福州雷力之星探测技术有限公司(2018年转让) | 地质总局曾间接持有该企业86.18%出资 | 该企业成立于1998年4月27日,控股股东为张炳华,经营范围为地下管线探测;泄漏控制;工程物探;测绘地理信息服务;工程检测服务;网络与信息安全软件开发;信息技术咨询服务;工程监理;基础地质勘查;环境保护监测;土木建筑工程研究服务;贸易经纪与代理服务。 | 为支持地质总局地理信息产业改制上市战略,同时为贯彻落实总局“压减”和“瘦身健体,提质增效”工作部署。 | 资产 | 该企业于2018年4月16日办理完毕中国冶金地质总局二局(以下简称“二局”)转让股权的工商变更登记手续。自本次工商变更登记手续完成后,该企业不再由二局控制,二局无法获取股权转让后该企业的相关财务数据。 | 215.27 | |
营业收入 | 128.34 | |||||||
净利润 | 8.78 | |||||||
5 | 山东正元置业有限责任公司(2018年转让) | 地质总局曾间接持有该企业100%出资 | 该企业于2010年5月5日成立,控股股东为临沂领秀城置业有限公司,经营范围为房地产开发、经营;物业管理。 | 该企业长期亏损 | 资产 | 该企业于2018年8月23日办理完毕中国冶金地质总局山东局(以下简称“山东局”)转让股权的工商变更登记手续。自本次工商变更登记手续完成后,该企业不再由山东局控制,山东局无法获取股权转让后该企业的相关财务数据。 | 6,001.59 | |
营业收入 | 0.00 | |||||||
净利润 | 0.00 | |||||||
6 | 新疆东佳大地矿业技术咨询有限公司(2019年转 | 地质总局曾间接持有该企业 | 该企业于2006年10月25日成立,控股股东为马克平、杨委东,经营范围为矿业技术咨询服务,矿业投资。 | 该企业为矿权企业,矿权所处地理条 | 资产 | 该企业于2019年11月15日办理完毕中国冶金地质总 | 231.16 | 202.91 |
8-2-1-117序号
序号 | 转让关联方名称 | 关联关系 | 目前的基本情况 | 转让原因 | 报告期内的经营业绩情况(单位:万元) | |||
项目 | 2020.12.31 /2020年度 | 2019.12.31/ 2019年度 | 2018.12.31 /2018年度 | |||||
让) | 100%出资 | 件恶劣,开发难度大;证书即将到期,延续困难。 | 营业收入 | 局新疆地质勘查院(以下简称“新疆地质勘查院”)转让股权的工商变更登记手续。自本次工商变更登记手续完成后,该企业不再由新疆地质勘查院控制,新疆地质勘查院无法获取股权转让后该企业的相关财务数据。 | 0.00 | 0.00 | ||
净利润 | 0.00 | -19.48 | ||||||
7 | 西安诚新科技实业有限公司(2019年转让) | 地质总局曾间接持有该企业100%出资 | 该企业于2003年8月26日成立,控股股东为陕西朱雀农副产品物流有限公司,经营范围为一般经营项目:科技项目开发、电子产品、建筑装饰材料、金属材料、水暖器材、五金工具、铝塑门窗、中空玻璃加工、销售。 | 战略调整 | 资产 | 该企业于2019年11月18日办理完毕中国冶金地质总局西北局(以下简称“西北局”)转让股权的工商变更登记手续。自本次工商变更登记手续完成后,该企业不再由西北局控制, | 1297.17 | 1,268.13 |
营业收入 | 114.29 | 114.29 | ||||||
净利润 | 25.20 | 43.91 |
8-2-1-118序号
序号 | 转让关联方名称 | 关联关系 | 目前的基本情况 | 转让原因 | 报告期内的经营业绩情况(单位:万元) | |||
项目 | 2020.12.31 /2020年度 | 2019.12.31/ 2019年度 | 2018.12.31 /2018年度 | |||||
西北局无法获取股权转让后该企业的相关财务数据。 | ||||||||
8 | 烟台富灏国际贸易有限公司(2020年转让) | 烟建集团曾间接持有该企业60%出资 | 该企业于2019年2月20日成立,控股股东为刘忠磊,经营范围为一二三类医疗器械、食品、保健食品、农产品、化妆品及卫生用品、纺织品、服装、日用百货、工艺礼品、五金交电、电子产品、通讯设备、文化用品、健身器材、体育用品、服饰鞋帽、厨具、家用电器的销售及网上销售,会议及展览展示服务,商务咨询服务(不含投资咨询),企业营销策划;仓储服务(不含危险化学品),普通货物运输,货物或技术进出口(国家禁止或涉及行政审批的货物和技术进出口除外)。 | 业务调整需要 | 资产 | 86.20 | 39.68 | 不适用 |
营业收入 | 439.89 | 106.45 | ||||||
净利润 | -40.38 | 15.40 | ||||||
9 | 湖北地信(2020年转让) | 股份公司子公司武汉科岛曾持有该企 | 该企业于2013年1月22日成立,控股股东为湖北省测绘工程院,经营范围为数字城市、智慧城市建设的拓展及服务、社会化导航位置服务;测绘地理信息技术服务(凭许可证在核定 | 该企业经营业绩多年没有明显提升,且一直未向 | 资产 | 10,663.44 | 10,085.00 | 7,580.36 |
营业收入 | 5,678.08 | 6,013.76 | 7,087.78 |
8-2-1-119序号
序号 | 转让关联方名称 | 关联关系 | 目前的基本情况 | 转让原因 | 报告期内的经营业绩情况(单位:万元) | |||
项目 | 2020.12.31 /2020年度 | 2019.12.31/ 2019年度 | 2018.12.31 /2018年度 | |||||
业2.94%股权 | 期限内经营);测绘产品及设备的检验检测(凭许可证在核定期限内经营);计算机软件开发、技术服务、系统集成、维护、批发兼零售;档案整理服务;档案数字化扫描加工服务。 | 股东分红,未避免股份公司经济利益遭受损失,武汉科岛转让该企业所有股权 | 净利润 | 20.97 | 78.27 | 250.13 |
注:转让年度的资产数据为截至转让时点上月末的金额,转让年度的营业收入及净利润数据为转让当年年初至转让时点上月末的年度累计金额,上表中“不适用”为相关企业在该年度尚未成立,故在相应年度无财务数据上述转让企业的原控股股东出具的确认函中均明确做出如下说明:
“本单位转让上述企业的股权真实、合法、有效且已经完成,本单位就上述企业的股权转让事宜不存在争议或潜在纠纷,上述被转让的企业在报告期内不存在重大违法行为,不存在替正元地信代垫成本或费用的情形。”
(三) 核查程序及核查意见
1. 核查程序
我们执行了如下主要核查程序:
(1) 获取公司的关联方名单和公司股东、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填写的尽职调查问卷、签署的确认函,通过“启信宝”查询公司关联方信息,访谈公司关联方相关人员,核查公司关联方名单的完整性和真实性;
(2) 获取报告期内公司的合同台账、往来明细账和银行流水,核查公司是否存在与关联方的交易或往来情况;
(3) 登录的工商、税务等主管部门、中国裁判文书网、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启信宝”对注销或转让关联方信息进一步核查其合法合规性,是否存在重大违法行为;
(4) 获取注销或转让关联方报告期内注销或转让以前的财务报表、往来明细账、银行流水明细,检查是否存在替公司代垫成本或费用的情形,检查资产处置情况,有无争议或潜在纠纷;
(5) 复核公司报告期各期的营业成本明细表和期间费用明细表,分析年度间变动原因,与同行业可比公司对比分析各期销售毛利率、期间费用率是否合理;
(6) 获取报告期内注销或转让的关联方股东的确认函,确认其不存在替公司代垫成本或费用。
2. 核查意见
经核查,我们认为:
(1) 公司按照《公司法》《企业会计准则》及中国证监会的有关规定完整披露关联方和关联交易;
(2) 报告期内被转让的关联方不存在替正元地信代垫成本或费用的情形;关
联方转让上述企业的股权真实、合法有效且已经完成;转让方与上述被转让的企业不存在争议或潜在纠纷,上述被转让的企业在报告期内不存在重大违法行为;
(3) 报告期内注销的关联方的注销真实、合法有效且已经完成。关联方与注销企业不存在或未发生过争议或潜在纠纷,上述注销的企业在报告期内不存在重大违法行为,不存在替正元地信代垫成本或费用的情形。
九、招股说明书披露,公司报告期内存在将部分项目由其控股子公司和无关联第三方湖南大麓科技有限公司实施的情形,由湖南大麓实施的项目已全部完成验收,基本得到业主方认可。请公司说明:(1)由控股子公司和湖南大麓实施部分项目的原因,项目的具体情况,对应的客户名称及金额,客户是否已了解相关情况, 是否存在纠纷或潜在纠纷,是否签订转包协议,公司相关收入、费用确认方式及相应会计处理;(2)结合相关法律法规规定,说明上述事项是否合法合规,是否会受到相关行政处罚;结合相关项目的进展情况等说明对公司生产经营的影响,并视情况作相应风险提示;(3)目前公司是否仍存在上述情形,是否已建立完善有效控制制度避免相关事项,相关整改措施是否有效,是否存在其他类似情况。请申报会计师和公司律师对上述事项进行核查,并发表明确意见。(审核问询函第18.1条)
(一) 由控股子公司和湖南大麓实施部分项目的原因,项目的具体情况,对应的客户名称及金额,客户是否已了解相关情况,是否存在纠纷或潜在纠纷,是否签订转包协议,公司相关收入、费用确认方式及相应会计处理
1. 由控股子公司和湖南大麓实施部分项目的原因
公司交由控股子公司实施部分项目的原因为,自公司成立以来,在发展过程中,通过新设子公司,按照专业性、区域性整合相关业务、区域成立专业、区域子公司,逐步形成了一个企业集团的架构,原由分公司实施的项目转为子公司实施。考虑到公司经营活动的延续性,以及发挥子公司业务的专业性、区域化服务优势,公司为给客户提供高质量、高效率的服务,根据项目的技术难度、专业特点、作业范围交由相应的子公司实施。
公司交由湖南大麓实施部分项目的原因为,公司在业务开展过程中关注到湖南大麓具备较为优秀的市场营销和研发团队,为开拓湖南省测绘市场, 2015年
起开始与湖南大麓开展合作,发挥各自优势,共同开拓湖南省区域市场,并联合实施项目。合作之初的设想是项目实施过程中的项目管理、质量控制及核心、关键性工序由公司完成,数据采集、管网检测等部分非核心、非关键性工作由湖南大麓完成。由于公司业务发展处于较快增长阶段,2016年至2017年期间有较多项目同时落地实施,导致在湖南省区域内承揽的部分项目实施人员配备不足,为维护客户利益,保证所承揽的项目能够按照合同约定的工期实施完成,公司存在将在湖南省承揽部分工期较短的地下管线普查及信息化项目交给湖南大麓实施的情况。
2. 由子公司和湖南大麓实施部分项目的具体情况,对应的客户名称及金额,客户是否已了解相关情况,是否存在纠纷或潜在纠纷,是否签订转包协议公司将101个项目交由子公司实施,该等项目主要为测绘地理信息、地下管网普查及信息化项目,客户主要为各省市、县、镇的自然资源部门(原国土资源部门)、农业局、城乡规划部门、测绘院等单位,前述项目目前均已完工,项目金额为18,497.52万元,占公司报告期主营业务收入的3.60%。截至2021年2月28日,前述项目未回款金额共计2,440.43万元,占公司应收账款(截至021年2月28日,未经审计)的0.98%。上述项目均获取业主方确认函,业主方均了解相关的情况,不存在纠纷或潜在纠纷。报告期内公司及子公司不存在因控股子公司实施项目事宜而发生重大诉讼、仲裁的情形;公司及下属具有甲级测绘资质子公司信用类别均为良好信息,报告期内,中国测绘学会未收到他方对公司及子公司的投诉、举报。公司与子公司未签署关于由子公司实施项目的合同。
公司在湖南省内承揽的10个项目交由湖南大麓实施,该10个项目为湖南省内的地下管网普查及信息化项目,客户主要为湖南省、市的住房和城乡建设部门,该10个项目先后于2016年、2017年全部实施完毕,项目金额为2,367.65万元,占公司报告期主营业务收入的0.46%。截至2021年2月28日,前述项目未回款金额共计60.81万元,占公司应收账款(截至2021年2月28日,未经审计)的
0.02%。针对上述项目均获取业主方确认函,客户均了解相关的情况,不存在纠纷或潜在纠纷。公司与湖南大麓就项目实施事宜签署了相关的合同。
3. 由子公司承做的项目相关的会计处理
(1) 子公司的会计处理
1) 归集项目成本支出
借:劳务成本,贷:应付职工薪酬/应付账款/银行存款
2) 结转成本,确认收入
借:主营业务成本,贷:劳务成本借:应收账款-业主方,贷:主营业务收入/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销项税(未开票增值税)
3) 业主方要求开具发票时,由正元地信公司向业主方开具发票,同时子公司向正元地信公司开具等额发票
借: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销项税(未开票增值税),贷: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销项税(已开票增值税)
4) 业主方付款时,将款项支付给正元地信公司,再由正元地信公司将款项支付给控股子公司
借:银行存款,贷:应收账款-业主方
(2) 正元地信公司的会计处理
1) 业主方要求开具发票时,由正元地信公司向业主方开具发票,同时子公司向合同签订方开具等额发票
借:其他应收款-子公司,贷: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销项税(已开票增值税)
借:应交增值税-应交增值税-进项税,贷:其他应收款-子公司
2) 业主方付款时,将款项支付给正元地信公司,再由正元地信公司将款项支付给子公司
借:银行存款,贷:其他应付款-子公司;借:其他应付款-子公司,贷:银行存款
4. 由湖南大麓承做的项目的会计处理
(1) 业主方要求开具发票时,由公司向业主方开具发票,同时湖南大麓科技有限公司向公司开具等额发票
借:其他应收款,贷: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销项税(已开票增值税)
借:应交增值税-应交增值税-进项税,贷:其他应收款
(2) 业主方付款时,将款项支付给公司,再由公司将款项支付给湖南大麓科技有限公司
1) 公司收业主方方款项
借:银行存款,贷:其他应付款
2) 公司向湖南大麓科技有限公司付款
借:其他应付款,贷:银行存款
(3) 公司根据与湖南大麓科技有限公司签订的业务合同,按照净额法确认收入,无其他支出借:其他应付款,贷:主营业务收入/贷:应交税费-增值税(销项税)
(二) 由控股子公司和湖南大麓实施部分项目是否合法合规,是否会受到相关行政处罚;结合相关项目的进展情况等说明对发行人生产经营的影响,并视情况作相应风险提示
1. 结合相关法律法规规定,说明上述事项是否合法合规,是否会受到相关行政处罚
公司交由湖南大麓、子公司实施部分项目的行为不符合《测绘法》、《招投标法》关于转让或转包的规定,存在不合规之处。公司针对前述不合规情形已进行有效整改和规范,公司交由湖南大麓实施的10个项目均先后于2016年、2017年全部实施完毕,自此之后没有出现将项目全部交由湖南大麓或其他无关联第三方实施的情形。自2019年2月起,公司未再出现将新承接的项目全部交由其子公司实施,对于已经交由子公司实施的项目由公司或其分公司实施,公司目前的生产经营活动不存在不符合《测绘法》、《招投标法》等法律法规的规定的情形。
公司未收到他方对公司及子公司的投诉、举报,监管部门主要从质量标准的行为或项目质量是否达到国家有关标准对测绘项目进行监管。经了解,自然资源部、各省自然资源厅最近一年没有对一家企业因转包、违法分包等行为做出处罚。测绘学会的信用信息系统显示,目前有13家测绘企业被列入不良信用企业,其中有1家测绘单位因允许其他单位以本单位名义从事测绘活动,被处以罚款,未作出吊销资质或暂停营业的处罚。
公司交由子公司、湖南大麓实施的项目均获取业主方的确认,其与公司的合同履行正常,不存在纠纷或潜在纠纷。根据对中国测绘学会的访谈结果,公司受行政处罚的风险较小。根据湖南省自然资源厅办公室于2019年11月28日出具《情况说明》,确认对公司交由湖南大麓实施的行为不予处罚。根据自然资源部
国土测绘司于2020年5月出具的《证明》,公司及下属子公司河北天元、地球物理、正元航遥、正元数字、中基地理、武汉科岛、浙江正元自2016年以来,未受到自然资源部国土测绘司的行政处罚。2020年6月,地质总局出具《关于对正元地理信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及其下属子公司经营相关事宜的承诺函》“本次发行完成后,如正元地信及其控股子公司因其在本次发行报告期内将部分项目委托控股子公司实施而遭受客户索赔或监管部门处罚等,给正元地信及其控股子公司造成损失的,由本局承担所产生的费用和开支,确保正元地信及其控股子公司不会因此遭受损失”。综上,公司将部分项目交由控股子公司、湖南大麓实施的行为对生产经营的影响较小。
2. 结合相关项目的进展情况等说明对公司生产经营的影响,并视情况作相应风险提示公司交由控股子公司和湖南大麓实施部分的项目均已完工,项目的客户均出具确认函或签署访谈记录或回复询证函,公司与客户就交由控股子公司和湖南大麓实施部分项目的事宜不存在纠纷或潜在纠纷。截至2021年2月28日,前述项目未回款金额为2,501.24万元,占公司应收账款(未经审计)的1.01%,占比较小。
此外,根据地质总局出具的《关于对正元地理信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及其下属子公司经营相关事宜的承诺函》“本次发行完成后,如正元地信及其控股子公司因其在本次发行报告期内将部分项目委托控股子公司实施而遭受客户索赔或监管部门处罚等,给正元地信及其控股子公司造成损失的,由本局承担所产生的费用和开支,确保正元地信及其控股子公司不会因此遭受损失”。
综上,公司交由控股子公司、湖南大麓实施的项目均已完工,截至2021年2月28日,未回款金额2,501.24万元,占公司应收账款(未经审计)的1.01%,占比较小。公司控股股东地质总局已出具承诺,对公司因此行为造成损失的,由地质总局承担所产生的费用和开支。因此,公司将部分项目交由控股子公司、湖南大麓实施的行为对公司生产经营未造成重大不利影响,不影响公司本次发行上市。
(三) 目前公司是否仍存在上述情形,是否已建立完善有效控制制度避免相
关事项,相关整改措施是否有效,是否存在其他类似情况
公司不再将项目让无关联方第三方实施,自2019年2月起不再将新承接的项目让其子公司实施,对于公司及子公司正在实施的项目逐步由公司或其分公司实施。同时公司制定《市场管理办法》、《项目外协管理办法》杜绝此类行为发生,制定《企业负责人薪酬管理与授权经营业绩考核暂行办法》将此类行为纳入经营业绩考核的范围。前述制度相关的内容如下:
“《市场管理办法》第五十一条 在市场经营过程中,各单位应当在本单位具备的资质及生产能力范围内承揽项目,严禁接受其它单位的挂靠或者挂靠其它单位,严禁出租/租用、出借/借用资质,如有违反,依据集团公司《薪酬管理与授权经营考核暂行办法》以及《违规经营投资责任追究实施办法》的有关规定追究有关责任人的责任。
《项目外协管理办法》第八条 集团公司核心业务、项目关键程序严禁交由外协类供应商承担;第十一条 各单位应按照本单位资质范围和生产能力承接有关项目,严禁在生产过程中转包(含接受转包)、挂靠(含挂靠集团公司及各单位以外的单位)及接受挂靠、超比例及超范围分包、出借及借用资质等违规行为。
《企业负责人授权经营业绩考核实施细则》第五条 授权经营业绩考核指标包括主指标及辅助指标。辅助指标包括 ‘2.存在转包、挂靠、出借/借用资质等违规生产经营行为的,扣减相应得分’;第六条 考核计分说明②存在转包、挂靠、出借/借用资质等违规生产经营行为的,每个项目扣5分;由外部监管机构移交的,每个项目扣10分。”
通过上述整改措施,公司目前不存在其他类似情况。
(四) 核查程序及核查意见
1. 核查程序
我们执行了如下主要核查程序:
(1) 取得公司工商登记资料、访谈公司经营管理部负责人的访谈,了解公司将部分项目交由控股子公司和湖南大麓实施的原因;
(2) 取得并核查公司资金流水、公司交由控股子公司实施项目的相关合同、项目交付、验收、收款、客户出具的确认函等资料,走访、函证相应客户;
(3) 取得公司与湖南大麓签署的关于10个实施项目的合同;
(4) 核查报告期内公司交由控股子公司和湖南大麓实施部分项目相关的毛利计算单、发票、收款回单、记账凭证等资料;
(5) 登入中国裁判文书网、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等公开网站对公司及子公司诉讼、仲裁事项的查询;
(6) 登入自然资源部网上政府服务平台(测绘地理信息)(zwfw.ch.mnr.gov.cn)查询公司及公司的信用类别情况;
(7) 对中国测绘学会进行访谈,了解公司是否受到他方的投诉、举报;
(8) 取得湖南省自然资源厅办公室于2019年11月出具的《情况说明》;自然资源部国土测绘司于2020年5月出具的《证明》;
(9) 取得地质总局出具的《关于对正元地理信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及其下属子公司经营相关事宜的承诺函》;
(10) 取得公司制定的《市场管理办法》《项目外协管理办法》《企业负责人授权经营业绩考核实施细则》。
2. 核查意见
经核查,我们认为:
(1) 由子公司和湖南大麓实施部分项目的原因具有合理性,公司与业主方不存在纠纷或潜在纠纷,公司与控股子公司未签署关于由控股子公司实施项目的合同,公司与湖南大麓就项目实施事宜签署了相关的合同;
(2) 公司相关收入、费用确认方式与业务实际情况相匹配;
(3) 上述转包事项未受到相关行政处罚;
(4) 公司已建立完善有效控制制度避免相关事项,相关整改措施有效,整改后不存在其他类似情况。
十、招股说明书披露,报告期各期按完工百分比法确认的收入金额占各期营业收入的比为 90.45% 、 93.71% 和99.79%,即主营业务的收入确认方法均为完工百分比法。公司执行新收入准则在业务模式、合同条款、收入确认等方面不存对公司在重大影响。根据申报材料,公司提供的服务需经过验收。请发行人请发行人补充披露:BOT 业务模式、区分BOT业务建设期与经营期的收入确认政策及会计处理。请公司说明:(1)各类服务对应的客户验收时点,为阶段
性验收或终验,验收结果对收入确认时点是否存在影响;(2)公司是否满足采用完工百分比法确认收入的条件,是否具备相应的会计基础 ,相关内部控制制度是否健全;(3)完工百分比确认收入是否有客观依据资料,如有请公司提供相关资料包括主要客户的合同、确认单据等;(4)使用完工百分比法确认收入是否与同行业可比公司采用的收入确认政策存在差异及原因;(5)对是否符合新收入准则下收入确认的条件进行逐项分析。请保荐机构、申报会计师对上述事项进行核查,并发表明确意见。(审核问询函第18.2条)
(一) BOT 业务模式、区分BOT业务建设期与经营期的收入确认政策及会计处理
1. 公司BOT 业务模式
(1) PPP模式与BOT模式的情况
根据《国家发展改革委关于开展政府和社会资本合作的指导意见》(发改投资〔2014〕2724号),PPP(Public-Private-Partnership)即政府和社会资本合作,指政府为增强公共产品和服务供给能力、提高供给效率,通过特许经营、购买服务、股权合作等方式,与社会资本建立的利益共享、风险分担及长期合作关系,主要适用于政府负有提供责任又适宜市场化运作的公共服务、基础设施类项目。PPP项目的运作方式众多,包括建设-运营-移交(Build-Operate-Transfer,BOT)、建设-拥有-运营(Build-Own-Operate,BOO)、转让-运营-移交(Transfer-Operate-Transfer, TOT)等方式。
(2) 公司PPP与BOT业务的基本情况
公司目前参与的PPP项目有宿州市智能管网PPP项目、长汀(原中央苏区)智能运营中心项目、鱼台县智慧城市建设项目,均以BOT模式运作,公司与建设方签订合作协议,双方设立项目公司负责项目的投融资、设计、建设、运营,项目公司与正元地信公司再签订总承包合同,由正元地信公司提供项目实际的建设和运营服务。除PPP项目之外的BOT业务,不设立项目公司,建设方与正元地信公司签订项目建设协议,由正元地信负责建设和运营项目。
2. BOT业务建设期与经营期的收入确认政策及会计处理
(1) 企业会计准则及相关文件对BOT业务处理的规定
1) 对BOT业务的相关规定
根据《企业会计准则解释第2号》(财会〔2008〕11号)相关规定:“BOT方式参与公共基础设施建设业务,应当同时满足以下条件:1.合同授予方为政府及其有关部门或政府授权进行招标的企业。2.合同投资方为按照有关程序取得该特许经营权合同的企业(以下简称合同投资方)。合同投资方按照规定设立项目公司(以下简称项目公司)进行项目建设和运营。项目公司除取得建造有关基础设施的权利以外,在基础设施建造完成以后的一定期间内负责提供后续经营服务。3.特许经营权合同中对所建造基础设施的质量标准、工期、开始经营后提供服务的对象、收费标准及后续调整作出约定,同时在合同期满,合同投资方负有将有关基础设施移交给合同授予方的义务,并对基础设施在移交时的性能、状态等作出明确规定。”公司宿州市智能管网PPP项目、长汀(原中央苏区)智能运营中心项目、鱼台县智慧城市建设项目均与政府部门签订合同,合同中明确约定采用BOT模式并设立项目公司等条款,满足《企业会计准则解释第2号》建设经营移交方式参与公共基础设施建设业务相关会计处理的条件。
2) 关于BOT业务收入确认的相关规定
根据《企业会计准则解释第 2 号》第五条规定,项目公司未提供实际建造服务,将基础设施建造发包给其他方的,不应确认建造服务收入,应当按照建造过程中支付的工程价款等考虑合同规定,分别确认为金融资产或无形资产。公司BOT业务模式中,由正元地信公司提供项目实际的建设和运营服务,故正元地信公司单体报表按照完工百分比法确认建造合同成本和收入,项目公司确认负债和在建工程。
合并报表层面抵销正元地信公司与项目公司之间的往来,并将在建工程恢复为应收BOT项目业主方的金融资产(长期应收款)。上述合并抵销原理如下:
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会计部《上市公司执行企业会计准则案例解析(2019)》中BOT 项目会计确认与计量模式导致的合并报表特殊调整事项的相关表述,BOT 项目一般由子公司承揽,但因其无建设资质,建造活动均由上市公司本部承建,项目公司根据支付的进度款确认在建工程,项目完工后在建工程转入金融资产,上市公司本部按照建造合同确认收入和成本,通过常规的抵销分录将使得上市公司集团收入和成本完全抵销,难以真实、全面反映企业集团整体从事 BOT 项目对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的影响,需要从企业集团合并财
务报表的角度对这类交易予以调整。
根据《企业会计准则第 33 号——合并财务报表》(2014 年修订)第四章特殊交易的会计处理、《企业会计准则第 3 号——合并财务报表》应用指南(2014年修订)、《企业会计准则讲解(2010)》第一章第二节“企业基本会计准则”及其相关规定,在合并报表层面,以合并整体作为一个会计主体而言,公司BOT业务交易的实质为公司及项目公司等构成的企业集团与政府签订 BOT合同,集团整体具备建造资质并实际提供了建造服务,并未将基础设施建造发包给集团外的其他方。因此,在集团对外部第三方实际提供了建造服务的情况下,公司合并报表内应当确认对第三方的建造合同的收入、成本和相应的利润。公司合并报表的最终结果应体现为:集团按照 B0T 合同约定以及企业会计准则确认建造合同收入并同时确认金融资产,按公司自身实际发生的建造支出确认合同成本。
3) 关于确认金融资产的相关规定
根据《企业会计准则解释第2号》相关规定:“合同规定基础设施建成后的一定期间内,项目公司可以无条件地自合同授予方收取确定金额的货币资金或其他金融资产的或在项目公司提供经营服务的收费低于某一限定金额的情况下,合同授予方按照合同规定负责将有关差价补偿给项目公司的,应当在确认收入的同时确认金融资产,并按照《企业会计准则第22号——金融工具确认和计量》的规定处理。合同规定项目公司在有关基础设施建成后,从事经营的一定期间内有权利向获取服务的对象收取费用,但收费金额不确定的,该权利不构成一项无条件收取现金的权利,项目公司应当在确认收入的同时确认无形资产。建造过程如果发生借款利息,应当按照《企业会计准则第17号――借款费用》的规定处理。”公司签定的BOT业务合同中均约定了业主方对建设期的建设内容支付固定金额款项,且采用分期付款的方式支付,满足上述“项目公司可以无条件地自合同授予方收取确定金额的货币资金”的条件,故公司在合并层面将BOT项目建设形成的在建工程列报为对业主方的“长期应收款-PPP在建”;进入运营期之后,项目公司根据合同约定按照直线法确认收入,列报为对业主方的“应收账款”。
(2) BOT业务建设期与经营期的会计处理
1) 2020年及以后年度
本公司涉及的BOT业务在建设期和运营期均按照新《企业会计准则第14号-
收入》中规定的时段法确认收入。建设期按照履约进度确认建造收入,运营期在服务期间按直线法确认当期的运营收入,并确认对业主方的金融资产。
2) 2018-2019年度
本公司的BOT业务在建设期属于智慧城市类业务,建设期内的BOT业务,公司对于所提供的建造服务按照《企业会计准则第15号-建造合同》确认相关的收入和费用。待基础设施建成后,公司按照《企业会计准则第14号-收入》确认与后续经营服务相关的收入。建设期间的收入按照收取或应收对价的公允价值计量,并确认为金融资产。建设期按照完工百分比确认建造收入,运营期在服务期间按直线法确认当期的运营收入,并确认对业主方的金融资产。
(二) 各类服务对应的客户验收时点,为阶段性验收或终验,验收结果对收入确认时点是否存在影响
报告期内各类收入前五大合同约定的验收条款、验收方式如下:
1. 测绘地理信息技术服务
单位:万元
8-2-1-131客户名称
客户名称 | 项目名称 | 合同金额/结算金额 | 合同约定验收条款 | 验收方式 |
石狮市国土规划和房产管理局 | 石狮市宅基地、建设用地、农村房屋调查工作服务政府采购项目 | 5,890.00 | 第一阶段对按批次完成的测绘成果及工作进度进行验收,第二阶段对总成果进行验收 | 阶段性验收和终验 |
温岭市国土资源局 | 温岭市农房不动产权籍调查与数据库建设项目(二标段) | 2,284.37 | 分阶段验收,最后总体验收 | 阶段性验收和终验 |
于都县自然资源局 | 于都县农村房地一体确权登记测量调查项目 | 3,066.00 | 项目由上级部门验收合格,并经于都县国土资源局对工作量进行检查确认 | 终验 |
新疆和若铁路有限责任公司 | 新建和田至若羌铁路风沙防护用地勘测定界技术咨询服务项目(KJS2标段) | 1,793.70 | 满足甲方工作要求后验收 | 终验 |
莱西市自然资源局 | 莱西市农村房地一体不动产确权登记项目第1包合同 | 3,465.00 | 完成项目全部工作,组织材料申请项目验收 | 终验 |
2. 地下管网安全运维保障技术服务
单位:万元
8-2-1-132客户名称
客户名称 | 项目名称 | 合同金额/结算金额 | 合同约定验收条款 | 验收方式 |
宿州市城市管理局 | 宿州市主城区污水管网病害修复工程 | 22,001.00 | 分部分项验收 | 阶段性验收 |
荆州市政府投资工程建设管理中心 | 荆州市城区水环境综合整治工程中心城区排水管网探测检测项目 | 2,800.70 | 项目成果达到合格标准后验收 | 终验 |
杭州市市政工程集团有限公司 | 杭州市余杭区“污水零直排区”排水信息调查工程 | 4,400.00 | 按项目进行验收 | 阶段性验收 |
杭州市余杭区人民政府五常街道办事处 | ||||
河北肃安实业集团有限公司 | 成都市两江环抱区域市政排水管网重大病害治理工程项目(八标段) | 2,600.01 | 项目成果达到合格标准后验收 | 终验 |
潍坊市市政工程养护管理处 | 潍坊市中心城区地下管线普查与信息系统建设项目第一标段(地下管线外业普查) | 2,200.00 | 项目成果资料齐全后验收 | 终验 |
3. 智慧城市建设运营服务
单位:万元
客户名称 | 项目名称 | 合同金额/结算金额 | 合同约定验收条款 | 验收方式 |
宿州市城市管理局 | 宿州市智能管网PPP项目 | 26,223.16 | 竣工日进行验收 | 终验 |
福建省长汀县发展和改革局 | 长汀(原中央苏区)智能运营中心PPP项目 | 25,205.52 | 竣工日进行验收 | 终验 |
北京市顺义区信息中心 | “雪亮工程”项目二标段(四包) | 11,233.95 | 项目完工后验收 | 终验 |
浙江汇盛投资集团有限公司 | 衢州绿色产业集聚区高新园区数字化改造提升项目 | 7,381.21 | 项目的第一至第三阶段分阶段验收 | 阶段性验收和终验 |
铁岭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 铁岭铁南开发区污水处理厂及管网工程EPC项目 | 7,590.62 | 竣工日进行验收 | 终验 |
注:上表客户宿州市城市管理局、鱼台县住房和城乡规划建设局、福建省长汀县发展和改革局与公司签订的PPP合同中约定的建设期合同金额。衢州绿色产业集聚区高新园数字化改造提升项目合同总金额11,501.21万元,其中建设期实
际结算的合同金额为7,381.21万元,运维期合同金额4,120.00万元。本题回复中涉及的项目如为完工项目,则合同金额列示实际结算金额,下同公司的测绘地理信息技术服务、地下管网安全运维保障技术服务中采用终验方式的验收流程如下:项目组内部组织质量检查(自检) →生产部门向质量管理部门申请质量检查→公司向业主或监理等第三方检验机构(按合同约定)申请验收→业主根据工作安排组织验收→业主或监理等第三方检验机构出具验收报告→业主依据验收报告进行项目结算→业主付款。
智慧城市建设运营服务采取终验方式的验收流程为:项目组内部组织质量检查(自检) →公司向业主或监理等第三方检验机构(按合同约定)申请验收→业主根据工作安排组织验收→业主或监理等第三方检验机构出具验收报告→业主依据验收报告进行项目结算→业主付款。
有阶段性验收要求的项目,在项目达到合同约定的验收节点时,按照如下流程进行验收:项目组内部组织质量检查(自检) →公司向业主或监理等第三方检验机构(按合同约定)申请阶段性验收→业主或监理等第三方检验机构出具验收报告→业主依据验收报告进行项目结算→业主付款。
报告期内,公司采用完工百分法确认收入,累计完工进度按照累计实际发生的成本占合同预计总成本的比例确定,项目完工进度核算到100%且工作成果已经交付给业主方表示项目已经完工,与业主方的验收时点无直接关系。
公司内部质检依据合同约定标准、行业和国家相关标准执行,与业主方验收执行的标准一致。并且按照公司历史经验,项目100%确认收入后,后续仅有零星支出。因而,这些支出在发生时,直接计入项目成本,不再对项目预算和完工进度进行调整。
公司项目建设期一般为一到两年,建设期末公司按照成本百分比100%确认项目收入。但大部分项目验收周期较长,因而报告期末部分项目会出现收入确认100%之后仍未验收的情况。
综上所述,公司按照累计实际发生的合同成本占合同预计总成本的比例确定完工进度,并在合同执行过程中获取客户对项目完工进度的确认文件、监理报告、客户对完工项目的验收报告等外部证据,这些外部证据作为合同执行所处阶段的佐证,不作为收入确认的直接依据。成本全部发生且完整归集的项目的完工进度
为100%,该类项目的验收资料或交接资料为项目完工的佐证。
(三) 公司是否满足采用完工百分比法确认收入的条件,是否具备相应的会计基础 ,相关内部控制制度是否健全
1. 公司满足采用完工百分比法确认收入的条件
(1) 公司2018-2019年度满足采用完工百分比法确认收入的条件
根据《企业会计准则第14号——收入(2006年)》(财会〔2006〕3号)企业在资产负债表日提供劳务交易的结果能够可靠估计的,应当采用完工百分比法确认提供劳务收入。提供劳务交易的结果能够可靠估计,是指同时满足下列条件:
1) 收入的金额能够可靠地计量;2) 相关的经济利益很可能流入企业;3) 交易的完工进度能够可靠地确定;4) 交易中已发生和将发生的成本能够可靠地计量。公司主要提供测绘地理信息技术服务、地下管网安全运维保障技术服务和智慧城市建设运营服务,完工进度按照已经发生的成本占预计总成本的比例计算。
1) 收入的金额能够可靠地计量
合同总收入一般根据公司与客户签订合同中的合同总金额或者结合合同单价与工作量确定。公司客户主要为政府部门,项目订单主要通过投标活动获取,合同获取和签订均严格执行政府部门相关规定和公司相关内控制度的要求,合同内容、金额履行程序严格、可靠。合同具体金额由客户招标时确认或者双方根据项目的整体规划、材料、人员投入、技术、施工的复杂程度等因素综合确定。因此,公司合同总收入能够可靠地计量。
2) 相关的经济利益很可能流入企业
在整个合同期内,公司定期对项目执行情况向客户进行确认,取得项目进度单,并综合考虑客户信用情况、行业惯例、法律条款等因素,公司有权就累计至今已完成的履约部分收取款项,相关的经济利益很可能流入企业。
公司客户主要政府部门,如自然资源与规划部门、住房和城乡建设部门、城市管理部门、农业部门以及政府下属单位,信用程度较高,履约能力强,且在合同执行的整个过程中客户深度参与、进行技术交流并监控进度,双方对于合同终止时已完成部分进行结算或补偿符合基本商业逻辑,长期以来已形成了行业惯例。
公司合同中一般会约定“合同签订后,乙方已进入项目现场工作,由于甲方项目停止而终止合同的,甲方应按完成的实际工作量和本合同约定的计价方式支
付项目价款,并按预算项目价款总额的 20%向乙方支付违约金”、“甲方如擅自中途停止或解除合同,甲方无权要求乙方返还预付款。已完成的工作如超出预付款范围,甲方应按合同要求支付相应款项”、“合同履行期间,由于工程停建而终止合同或甲方要求解除合同时,甲方按乙方实际完成工程量结算”等相关条款,此部分合同已明确约定公司有权收取的该款项大致相当于累计至今已经转移给客户的商品的售价。从公司业务特点、主要客户情况、实际业务执行、行业惯例以及法律依据等情况分析,公司主要客户为政府单位,信用状况良好,对于客户违约或者发生恶意解除合同的情况,公司可根据合同约定或合同法相关的规定,要求客户补偿其已完成的工作部分应当获得的报酬、所支出的成本及因合同解除而受到的其他损失。综上,结合公司客户信用、合同收款条款、实际业务执行情况、法律依据等因素综合判断,符合准则关于与合同相关的经济利益很可能流入企业的要求。
3) 交易中已发生和将发生的成本能够可靠地计量
公司相关会计基础完善、内部控制制度健全,实际成本确认和计量、预算总成本的估计均能按照相关管理制度有效执行,具备能够可靠计量已发生和将发生的成本的会计基础。公司项目成本主要包含直接人工、直接材料、其他直接费用、机械使用费、协作服务费,各类成本核算均有相关的内控制度并能有效执行。
公司制定了严格的项目成本预算制度,项目预算编制、修订、考核等均能按照制度严格执行。公司预算编制人员经验丰富,在项目签订后由相关负责的项目经理根据合同确认的预计工作量、项目难度、预计人员投入、预计材料设备投入等编制相应的项目预算,并严格按照预算管理制度进行审批,保证公司项目成本预算的准确性。
4) 交易的完工进度能够可靠地确定
公司相关会计基础完善、内部控制制度健全,成本预算和实际成本核算均能按照相关管理制度有效执行,具备能够可靠确认完工进度的会计基础。在已发生和将发生的成本能够可靠地计量的基础上,每月月末财务人员按照项目统计归属于各项目的当期实际发生成本及项目的累计已发生成本,根据累计发生的成本占预计总成本的比例测算出完工进度,即完工进度=已发生的项目实际成本/合同预
计总成本。
2. 公司具备完工百分比法确认收入的会计基础
(1) 公司设立独立的财务核算机构
公司设置独立的财务管理部门,具有规范的财务会计制度和对下属分、子公司的财务管理办法,建立了独立、完整的财务机构体系。公司根据会计业务需要合理设置会计工作岗位,对财务管理部主要负责的财务管理、融资管理、业绩考核、财务预决算与财务报告、资金管理、会计核算、税收筹划、财务信息化等工作进行职责和岗位划分。会计人员能够按照会计法律、法规和国家统一会计制度规定的程序和要求进行会计工作,保证所提供的会计信息合法、真实、准确、及时、完整。
(2) 公司财务人员具备专业能力
公司根据生产经营管理的特点和需要配备相应的会计人员,并制定财务管理制度全面规范公司的各项会计工作,督促会计人员遵守职业道德和国家统一的会计制度,建立健全会计基础。截至 2020年12月31日,公司财务人员92人,所有财务人员均具有财会专业背景。其中财务相关工作经验在3年以上的65人,具有中级以上专业职称17人,具备专业胜任能力。会计机构负责人、会计主管具备会计师以上专业技术职务资格且从事会计工作不少于8年,熟悉国家财经法律、法规、规章和方针、政策,掌握本行业业务管理的有关知识,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财政部令第98号《会计基础工作规范》(2019年修订)相关规定。此外,公司定期组织完工百分比法核算规范等财务专业知识、技能及职业道德等方面培训,持续提升会计人员的专业胜任能力,以满足公司经营业务的拓展和业务升级变化的需要。
(3) 公司使用的财务信息系统满足财务核算的需要
公司财务系统采用国内主流的金蝶、久其软件,金蝶为公司财务核算软件,其项目辅助核算、成本费用归集、收入确认、往来管理、研发项目核算等模块均能满足公司财务核算的需要;久其为公司向母公司和国资委报送财务报表和其他财务信息的报表管理软件,根据国资委关于财务报表报送的要求,公司每月及时、准确报送相关财务信息。公司使用的财务信息系统满足财务核算和经营管理的需要。
综上,公司设立独立核算的财务机构、合理的岗位分工、具备专业能力的财务人员、财务信息系统满足财务核算的需要,公司会计基础工作基本规范,能够确保相关经济业务被真实、完整地记录。
3. 公司具有完善的内部控制制度
公司从项目前期规划、合同签定、成本预算、现场施工、验收、结算等流程均履行了相应审批程序,有合理依据支持,详见本反馈意见回复报告之“十、(三)
4. 公司采用完工百分比法的具体执行情况”的相关回复内容。公司建立了项目管理制度,如项目预算管理办法、收入成本核算办法、内部审计制度、项目考核制度等,从业务层面进行规范,从而为公司采用完工百分比确认收入建立健全了制度保障,使公司能够以单个项目为单位准确地核算收入、归集成本。
4. 公司采用完工百分比法的具体执行情况
8-2-1-137业务环节
业务环节 | 流程及内部控制 | 主要资料 |
(1) 合同总收入的确定环节 | ||
项目承揽活动 | ? 公司承揽项目的方式主要是公开招投标、邀请招标、竞争性谈判及磋商、单一来源采购、协议模式等。 ? 各二级公司根据其市场区域获得相关市场信息,经本单位市场部门负责人审核后,以信息化流程形式向集团公司市场部门申请登记。由归属公司市场信息员形成《市场出差计划表》、《市场开发信息反馈表》等工作记录,定期反馈给相关领导和本单位市场部门。 ? 各二级公司市场部门负责人在确定市场信息归属本公司后,及时安排市场信息员购买招标文件。一般项目招标文件评审由二级公司市场部门负责人执行信息化会签评审,形成会签评审记录。重大项目招标文件(单笔标的额800万元,或者是具有融资性质的项目,各二级公司认为重大的其他项目等)评审由各二级公司市场部们负责人组织本单位招标文件会签评审或会议评审后,将会签评审或会议评审结果和相关资料按集团公司市场部门要求上报,由集团公司市场部门再次组织集团公司会签评审或会议评审,形成评审结果,并报集团公司分管领导审批。 ?各二级公司市场部门负责人组织相关人员编制投标文件,按照招标文件要求编制并审核,尽量安排相关生产部门参与,合理确定投标代理人,投标公司分管领导对投标文件进行审批。投标结束后,投标公司市场部门分管职员应及时收回投标保证金;若中标,投标公司市场部门分管职员应及时按规定缴纳代理服务费,并取得正规报销凭证,投标公司市场部门在招标文件规定时间内与招标公司签订合同,合同订立程序执行项目合同订立工作流程。 ? 对招标公告、中标通知书等文件留存归档。 | 招标文件、中标通知书等 |
合同签订 | 在对外签订任何具有法律效力的合同性质文件均履行经济、技术和 | 销售合同、补 |
8-2-1-138业务环节
业务环节 | 流程及内部控制 | 主要资料 |
法律评审程序,合同评审类型分为信息系统流程会签、书面会签和专题会议评审三种,所有类型评审程序中必须含有法律审核的环节和意见,未履行相应评审程序的合同,不得对外签署。 ? 合同评审 A. 一般合同 合同签订前必须在集团公司及各子、分公司信息系统中完成评审,评审发起时将合同文本上传至信息系统中,并在公司信息系统中完成评审。 评审流程 :合同审批开始→市场内勤→市场部经理→质量部经理→安全部经理→法务部经理→财务部经理→市场分管领导→总经理 B. 重大合同 a. 重大合同在履行完子、分公司的评审程序后,需报集团公司评审。评审采用书面会签或信息系统流程会签形式,由相关评审部门根据职责分工审查合同相关条款,并在会签评审表或会签评审流程中阐述评审意见。 二级公司评审流程 :合同审批开始→市场内勤→市场部经理→质量部经理→安全部经理→法务部经理→财务部经理→市场分管领导→总经理 集团公司评审:集团公司市场部→集团公司法务部→集团公司战略管理部→集团公司财务部领导→集团公司市场分管领导→集团公司总经理 b. 单笔标的额5,000万元以上的合同,采用专题会议的方式进行评审,由合同承办部门负责组织召开,专题会议结束后应形成书面评审记录,反映会议的内容和过程,并经全体参会人员签字确认。 ? 合同签订 公司及各子公司的合同由公司法定代表人签署,或者由公司法定代表人书面授权委托代理人对外签署。 ? 合同管理及考核 A. 合同承办部门对合同进行统一编号,合同承办部门建立合同签订及履行台账,于每月5日前向公司相关职能部门汇总;履行完毕的合同,由履行责任人整理合同资料,制作归档清单,按档案管理规定的要求及时归档和移交。 B. 公司对各子、分公司合同签订、审核、履行和违约情况情况及合同管理规章制度的执行、台帐建立、档案管理、专用印章使用等进行考核。 | 充合同 | |
(2) 项目预计总成本的确定环节 | ||
项目预计总成本确定与调整 | ? 项目实施前的预算制定。公司在项目签订后由相关负责的项目经理根据合同确认的预计工作量、项目难度、预计人员投入、预计材料设备投入等编制相应的项目预算,项目经理编制的项目预算包括设计方案、实施方案、项目周期计划、资金收支预算等情况。项目经理在编制预算表后,交由以下人员进行审核,审核流程为:项目负责人编制预算表→生产管理部部门经理审核→分管领导审批→财 | 项目预算表(含调整后项目预算表) |
8-2-1-139业务环节
业务环节 | 流程及内部控制 | 主要资料 | |
务部复核→总经理批准。 ? 预算的修订。 A.在建项目涉及变更合同金额的,例如甲方要求提交的资料与合同及有关技术标准有较大不符,需额外增加或减少工作内容; 或由于外界条件改变造成实际需完成工作量超出或减少合同规定5%及以上的,需取得变更合同、补充协议、甲方结算确认文件或其他证据,应当经过项目部,公司副经理或经理签署审批意见后,进行预计总成本调整; B. 不涉及变更合同金额,但因需要变更或修改合同其他内容,进而影响工程项目预算总成本的,需提交《工程项目成本预算调整表》,经过公司生产部门,公司副经理或经理签署审批意见,进行预算预计总成本调整; C. 在项目执行过程中,由于材料、外协费用等价格波动、预估工作难度偏差、客户对工作的要求不断修改或完善等情况导致项目实际成本与预算存在偏差,需经项目部,公司副经理或经理签署审批意见,进行预算预计总成本调整;不符合上述条件和程序的,不得调整预算总成本; D. 发现项目实际成本与预算存在偏差的情况时,对预计总成本及时进行调整。另外,每月月底财务人员根据毛利计算单确认收入时复核项目预计总成本,如果发现异常及时提醒项目人员。项目完工进度达到90%时,财务人员提醒项目人员项目是否将要完工,如果根据目前预计总成本计算出来的完工进度与实际进度偏差太大,提醒项目组及时调整项目预计总成本。 ? 公司建立预算执行结果考核制度,项目完工后,由项目具体实施单位对项目预算执行结果进行考核,考核结果与绩效工资挂钩。 ④ 公司内部审计部门按要求对预算组织、程序、手续、依据等合理性、合规性进行审计监督,发现问题责令其限期整改,促进强化内部经营管理,维护预算的严肃性。 | |||
(3) 实际发生合同成本的归集 | |||
项目成本 | 直接人工 | 直接人工主要为每月末归集的直接参与项目的技术实施人员薪酬。各部门根据项目填制《考勤表》、《工作量统计及工资明细表》编制《工资及工资分配和经费计提表》等,提交人力资源部门汇总并编制《员工工资发放表》。 审批流程为:项目部经理→生产部门负责人→事业部副经理→事业部经理→公司分管副总→公司总经理→财务部门进行直接人工费的账务处理。 | 确认劳务成本对应的成本明细表、考勤表、工作量统计及工资明细表、直接材料采购记录、供应商合同、外协服务结算单等 |
直接材料 | 直接材料核算采购工程项目直接消耗的各种项目所需的连接屏、传感器、终端机软件及其他材料,按照服务项目实际耗用的直接材料成本进行归集。 |
8-2-1-140业务环节
业务环节 | 流程及内部控制 | 主要资料 | |
采购审批流程:项目部采购经办人填写《采购/开支申请单》→项目经理审核→公司副经理及经理批准。 报销审批流程:项目组采购经办人填列《费用报销汇总表》并签字→项目经理→项目核算员→副经理及经理批准。 | |||
其他直接费用 | 其他直接费用核算项目现场办公人员的办公费、交通差旅费、材料搬运费及机械设备折旧费用、折旧摊销费、安措费、项目现场实施费等。 报销审批流程:项目组采购经办人填列《费用报销汇总表》并签字→项目经理→项目核算员→副经理及经理批准。 | ||
机械使用费 | 机械使用费主要核算公司飞机、车辆等项目用机械租赁使用费,公司于实际租赁时按照使用项目进行归集。采购流程与直接材料、其他直接费用一致。 | ||
协作服务费 | ? 协作服务费按照项目实际采购的外协服务计入相关项目成本。 ? 合同签订。项目负责人根据工作实际需求,提出采购申请,并编制采购单,经公司分管领导审批后实施采购。采购小组根据采购管理规定确定公开招标或邀请招标、询比价等方式,来确定采购公司。采购经办人在规定时间内与采购中标公司签订采购合同,合同签订前必须经采购部门、法务人员等审核,严格按照合同订立程序进行。 ? 工作量结算。外协公司按照合同约定提出结算申请,由项目经理现场确认、记录外协公司完成工作量,复核外协公司提交的《协作公司工程费用进度结算单》,与外协公司负责人共同签字确认,生产管理部副经理、经理进行审核。外协公司根据进度结算单开具发票。生产管理部提交《工程项目外协结算单》、《项目用款申请单》,由生产管理部副经理、经理,财务部负责人,公司分管副总进行审核审批。 财务部会计根据经审核审批的单据和发票进行挂账或付款处理。 | ||
(4) 项目收入、成本确认环节 | |||
项目收入、成本确认 | ? 财务人员按照项目统计归属于各项目的当期实际发生成本及项目的累计已发生成本,根据累计发生的成本占预计总成本的比例测算出完工进度,即完工进度=已发生的项目实际成本/合同预计总成本。 ? 每月末,财务人员按照合同总收入乘以完工进度扣除以前会计期间累计已确认收入的金额,确认为当期合同收入,即:当期确认的项目收入=合同总收入×完工进度-以前会计期间累计已确认的收入。 ? 每月末,财务人员按照合同预计总成本乘以完工进度扣除以前会计期间累计已确认成本的金额,确认为当期合同成本。即:当期确认的项目成本=合同预计总成本×完工进度-以前会计期间累计已确认的成本。 | 销售合同、项目预算表、项目收入计算表 | |
(5) 项目结算及收款环节 | |||
项目结算及收款 | ?项目结算。项目部上级主管部门应定期进行项目阶段性沟通,掌 | 客户对完工 |
8-2-1-141业务环节
业务环节 | 流程及内部控制 | 主要资料 |
握项目实施情况;项目完工后,项目部负责人应收集整理齐全项目验收资料并提交验收申请,由项目部上级主管部门进行审核,确保项目已具备验收条件。之后项目部负责人向客户提出验收申请,并予以配合客户验收工作,取得验收报告。项目部上级主管部门分管职员对项目验收情况进行备案,项目部分管职员收集整理项目相关资料,按档案管理规定及时归档。 ?项目收款。各公司市场销售部门负责客户资料管理、应收账款台账管理及与客户对账工作,考核和督促市场信息员进行款项催收。贯彻“谁销售、谁收款”的原则,市场人员根据合同履约进展及时跟踪回款,减少新形成应收账款,并同时保存催讨依据(包括客户信息档案、合同履行过程资料、财务对账记录、历次催收书面函证等)。 ?应收账款管理。A.对应收账款进行了分类,强化考核约束。在做好应收账款分类统计的基础上,逐项提出针对性解决措施,制定压降计划表,明确责任人和压降期限。公司将在考核中突出应收账款权重、加大惩罚力度,进一步加强应收账款清理。B.重点解决没有增量业务的、三年以上长账龄的和多年未决算的工程项目应收款。充分利用市场信息管理系统,将应收账款按是否到达回款节点严格分类,对未达到回款节点的项目逐个制定有针对性的方案,对已达到回款节点的项目制定专项方案,明确可以采取的措施和预期目标。C.做好前期信用调查,严格优质客户、优质项目遴选,以获取利润、回款安全为导向承揽项目、订立合同,形成市场、生产相结合的管理控制措施。 | 项目的验收报告、客户对项目完工进度的确认文件、监理报告、销售发票、银行回单等 |
按照收入准则的规定对公司收入确认条件进行逐条分析,公司满足采取完工百分比法确认收入的条件;公司设置独立的财务管理部门,建立了独立完整的财务机构体系,根据会计业务需要合理设置会计工作岗位和职责;公司配备相应的会计人员且具备专业胜任能力,会计机构负责人、会计主管专业技术职务资格和工作年限符合相关规定;公司使用的财务信息系统满足财务核算的需要;公司建立了项目管理制度,从项目前期规划、合同签定、成本预算、现场施工、验收、结算等流程均履行了相应审批程序,有合理依据支持,为公司采用完工百分比确认收入建立健全了制度保障,使公司能够以单个项目为单位准确地核算收入、归集成本。
综上,公司相关会计基础完善,内部控制制度健全,项目管理、财务核算均能按照相关管理制度有效执行,具备完工百分比法确认收入的条件。
(四) 完工百分比确认收入的依据
公司完工百分比法确认收入的客观依据资料包括中标通知书、销售合同、项
目预算表、项目完工进度的确认文件、监理报告、验收报告、实际发生成本相关凭证及项目收款凭证、采购付款凭证等。公司已按要求提供并上传,具体如下:
8-2-1-142序号
序号 | 资料名称 | 备注 |
1 | 中标通知书、销售合同 | 公司预计总收入确认依据 |
2 | 项目预算表(含调整后项目预算表) | 公司完工百分比法确认收入过程中确认项目总成本的依据 |
3.1 | 客户对项目完工进度的确认文件、监理报告等 | 公司完工百分比法确认收入过程中确认完工进度的外部佐证 |
3.2 | 客户对完工项目的验收报告 | 公司完工百分比法确认收入已完工项目的外部佐证 |
4.1 | 确认劳务成本对应的成本明细表、人工工时记录、直接材料采购文件等 | 公司项目完工进度的内部证据 |
4.2 | 与上述确认劳务成本相关的项目采购合同等、外协服务结算单等 | 公司项目完工进度的外部证据相关的文件 |
5 | 销售发票、银行回单等 | 与收款相关的证据 |
6 | 采购发票、银行回单等 | 与付款相关的证据 |
(五) 使用完工百分比法确认收入与同行业可比公司采用的收入确认政策的比较及差异原因
1. 与公司同样采用完工百分比法确认收入的同行业可比公司如下
公司名称 | 业务类型 | 收入确认方法 |
龙软科技 | 定制软件、技术服务 | 完工百分比 |
系统集成业务 | 完工百分比 | |
建造合同 | 完工百分比 | |
提供劳务 | 完工百分比 | |
数字政通(原准则) | 数字城管 | 完工百分比 |
PPP项目 | 完工百分比 | |
辰安科技 | 建造合同 | 完工百分比 |
超图软件(原准则) | GIS定制软件 | 完工百分比 |
超图软件(新准则) | GIS定制软件 | 时点法 |
公司与同行业可比公司大多数细分行业收入确认一致,均采用完工百分比法,与测绘股份和航天宏图收入确认政策存在差异。主要差异原因如下:
(1) 测绘股份大部分技术服务项目具有金额小、周期短等特点,按照不同金额、不同周期项目一贯性原则,统一采取了终验法作为收入的确认方法。
(2) 航天宏图主要收入来源于软件开发、系统设计开发等,其中定制化软件开发按照完工百分比法确认收入;系统设计开发等业务在取得初验报告时按照合同金额的95%对系统开发确认项目收入,取得终验证明时,按合同金额的 5%确认项目收入。
2. 公司采用完工百分比法确认收入的原因
(1) 公司项目主要为政府部门招标项目,一般项目周期1-2年,普遍存在跨年现象,不按照完工百分比核算,可能导致财务报表不能合理反映公司实际经营状况,影响投资者判断;
(2) 公司具有有效的内部控制制度和财务核算制度,能够准确以单项劳务、工程或建造项目为核算单位归集收入、成本,且其中大部分成本为直接归集,而非合理分摊;
(3) 公司项目关键时点或节点能够取得客户、监理等外部单位对工程进度的确认单;
(4) 公司具有丰富的成本预算经验,且历史数据表明,公司的成本预算较为准确,与实际成本偏差不大;
综上各项原因,采用完工百分比法确认收入符合公司业务的实际情况,能够真实反映公司经营状况。
(六) 对是否符合新收入准则下收入确认的条件分析
1. 新收入准则下收入确认的条件
根据《企业会计准则第 14 号——收入》(财会〔2017〕22号,2017年修订)规定,企业与客户之间的合同同时满足下列五项条件的,企业应当在履行了合同中的履约义务,即在客户取得相关商品控制权时确认收入。一是合同各方已批准该合同并承诺将履行各自义务;二是该合同明确了合同各方与所转让商品或提供劳务(以下简称转让商品)相关的权利和义务;三是该合同有明确的与所转让商品相关的支付条款;四是该合同具有商业实质,即履行该合同将改变企业未来现金流量的风险、时间分布或金额;五是企业因向客户转让商品而有权取得的对价很可能收回。
(1) 合同各方已批准该合同并承诺将履行各自义务。公司报告期内在执行合同已签定书面协议并由合同各方公司盖章确认,由此可以判断合同各方已批准该
合同并承诺将履行各自义务;
(2) 合同明确了合同各方与所转让商品相关的权利和义务。公司已签订合同均已明确约定合同各方的相关权利、义务,符合此项条件;
(3) 合同有明确的与所转让商品相关的支付条款。公司已签订合同在合同中明确约定了付款方式、时间、条件等;
(4) 合同具有商业实质。公司与客户之间的所有合同为销售商品或提供劳务,且约定客户以货币资金进行支付,不存在《企业会计准则第7号——非货币性资产交换》规定的不具有商业实质的情况,履行该等合同将改变企业未来现金流量的风险、时间分布或金额;
(5) 企业因向客户转让商品而有权取得的对价很可能收回。公司的客户大多为政府部门,履约能力较强,此部分项目回款有国家和地方财政保障,客户的信用风险较小。此外,由于政府项目均按照相关的规划和预算进行,支付商品对价的意图较强。故判断公司因向客户转让商品而有权取得的对价很可能收回。
2. 公司新收入准则下在履约义务履行期间确认收入的条件
根据《企业会计准则第 14 号——收入》规定,满足下列条件之一的,属于在某一时段内履行履约义务:(1) 客户在企业履约的同时即取得并消耗公司履约所带来的经济利益;(2) 客户能够控制企业履约过程中在建的商品;(3) 企业履约过程中所产出的商品具有不可替代用途,且该企业在整个合同期间有权就累计至今已完成的履约部分收取款项。
公司业务包括三大类,测绘地理信息板块业务、地下管网板块业务、智慧城市板块业务,各业务类型适用新收入准则下在履约义务履行期间确认收入的条件及具体分析如下:
(1) 测绘地理信息业务和地下管网业务(不含清淤)
上述两类业务符合新收入准则关于“属于在某一时段内履行履约义务”第(二)项“客户能够控制公司履约过程中在建的商品”的规定,具体分析如下:
1) 项目交付的成果形成业主方的一项资产
测绘地理信息业务和地下管网业务中的探测、检测业务通过持续的劳务投入,利用专业化的设备、技术采集数据并进行编辑,最终形成定制化的数据库、图件
等工作成果。作业过程中形成的阶段性成果及最终交付成果均形成业主方的一项资产(有形或无形)。地下管网业务中的修复业务为在管网检测的基础上发现管道病害及缺陷,利用光固化、螺旋缠绕内衬工艺,通过非开挖修复的方式处置病害,使用管材、管件、构(配)件及水泥浆等材料修补管道缺陷(如错接、裂缝等),恢复管网的功能。地下管网业务中的修复业务与设备或房屋大修工程实质相近,修复结果形成业主方的一项资产。
2) 业主方可以主导使用项目作业过程中形成的阶段性成果,并获得几乎全部的经济利益业主方可获得经济利益主要体现在其主导在建的商品的使用,并能够减少对项目的现金流出。如项目执行过程中业主方更换实施方,后续实施方可在公司已完成工作基础上继续履行剩余工作内容,无需重复实施。具体分析如下:
①业主方可以从在建商品中直接获益
项目执行过程中,公司基于内外业一体化软件,将外业采集的数据即时存储至软件平台,作业人员通过数字化测图软件随时对外业采集的数据进行编辑,形成数据库、图件等阶段性成果。如客户需要,公司可随时交付阶段性成果供业主方使用并获益。
②项目如在执行过程中更换实施方,后续实施方可以继续执行剩余工作,无需重复执行
公司的测绘地理信息和地下管网业务(不含清淤)在执行过程中均需要参照国家、地方以及行业相关标准,并形成标准化数据格式的阶段性成果。公司需要根据国家、地方及行业规程、规范及标准等细化的业务流程、操作规范等进行作业,确保每个项目的阶段性成果均满足上述规范要求及质量标准,其阶段性成果也均为标准化的数据格式。因此,项目在任意工序执行过程中更换实施方,后续实施方均可在前期已完成的工作基础上继续执行剩余工作,无需重复执行。
(2) 地下管网业务中的“管线清淤”业务和智慧城市业务中的“运维服务”业务
上述两类业务符合新收入准则关于“属于在某一时段内履行履约义务”第(一)项“客户在公司履约的同时即取得并消耗公司履约所带来的经济利益”的规定,
具体分析如下:
公司地下管网业务中的管线清淤业务,主要工作内容为对管线进行疏通,清理管道内的淤泥等废弃物,以保持管线畅通。公司清淤业务的工作成果为达到一定清理标准的通畅管道,与保洁服务实质相近,其业务特点决定了客户在公司履约的同时即取得并消耗公司履约所带来的经济利益。智慧城市业务中“运维服务”通过在当地成立运维机构,建立专业运维技术队伍,按照运维管理制度和标准规范,对项目建设内容中的软件、硬件等相关设备和平台进行日常维护,并记录维护内容和平台运行状态,及时发现和解决出现的各类问题,使项目平台的各个分项实现最优效果,保障智慧城市项目建成后的高效运行。上述业务在提供服务过程中已向客户转移了公司履约所带来的经济利益,如果过程中更换实施方,后续执行方可继续执行剩余工作,无需重复执行。因此,满足时段法条件一“客户在企业履约的同时即取得并消耗公司履约所带来的经济利益”的要求,可以在履约义务履行期间确认收入。
(3) 智慧城市业务中的“城市管理与公共安全整体解决方案项目”和“施工类项目”,符合新收入准则关于“在某一时段内履行履约义务”第(二)项“客户能够控制公司履约过程中在建的商品”的规定
智慧城市业务主要是为各地方政府及下属各委办局提供城市综合管理、市政公用设施智能化、城市公共安全与应急等方面信息化及智能化服务,提高其在综合管理或专题领域的管理水平。绝大部分的智慧城市项目都必须按照客户指定的地点和时间实施和交付。通常实施、交付地点是由客户提供的场所,用于呈现项目成果,使用项目建设的应用系统,发挥项目功能,为客户提升管理效率、预警风险、节约成本等。公司智慧城市业务交付的成果形成业主方的一项资产,且如在执行过程中更换实施方,后续实施方可以继续执行剩余工作,无需重复执行。
1) 项目交付的成果形成业主方的一项资产
智慧城市业务中的“城市管理整体解决方案项目(不含运维)”是将空间地理信息数据与物联网传感器采集的实时信息数据(如压力、浓度等)相融合,将数据通过网络传输至监控平台,实现市政设施、公共安全设施的数字化和智能化,最终交付成果形成业主方的一项资产。以其中的智慧管网业务为例,该类业务的
主要工作内容为前期通过数据采集形成数据库;根据数据库的信息对地下管线的缺陷(如错接、裂缝等)进行修复;后期在管线上加装传感器,通过监控平台实时监控管线运行状态,对管网泄露、积水等险情进行及时预警预报,最终将业主方原有的传统管网设施通过上述施工作业改造为智慧管网。智慧管网业务中的修复作业是对业主方现有资产原有功能的恢复,实施过程中的地下管网数据库、物联网传感器及监控指挥中心等最终均形成业主方的一项资产。
2) 项目如在执行过程中更换实施方,后续实施方可以继续执行剩余工作,无需重复执行智慧城市业务从实施流程来看,包括需求分析、设计、数据采集、硬件安装、数据库建设、软件开发及交付验收等阶段,各个阶段均产生交付成果,如需求规格说明书、设计方案、物联网设备、数据库、图纸、用户手册等。如果项目在执行过程中更换实施方,后续实施方可以继续执行剩余工作,无需重复执行。综上,公司智慧城市项目建设以客户批准、授权为前提,项目建设地点由客户指定和控制,建设的硬件附着于客户控制的设备或建筑物之上,项目交付的成果形成业主方的一项资产,同时如在执行过程中更换实施方,后续实施方可以继续执行剩余工作,无需重复执行。因此,公司智慧城市业务中满足“客户控制在建项目并在企业提供商品的过程中获得其利益”的要求,符合“属于在某一时段内履行的履约义务”的条件。
(4) 智慧城市业务中的“系统集成项目”,公司将合同中约定的硬件、软件交付给客户,商品相应的控制权转移给了客户,按照实际交付时点确认收入,符合新收入准则“在某一时点履行的履约义务”的规定。
(5) 公司的定制软件项目
此类项目如中途更换实施方,后续实施方需要重新执行软件定制工作,所以业主方在公司履约的同时并未取得并消耗公司软件开发过程中所带来的经济利益;另外,在软件开发过程中,业主方并不能够合理利用公司开发过程中形成的程序、文档,并从中获得几乎全部的经济利益,所以业主方不能够控制甲公司履约过程中在建的商品;同时,公司2020年度的定制软件项目合同均未签订可补
偿项目成本及合理利润的违约补偿条款。因此,公司定制软件项目在新收入准则下属于“在某一时点履行的履约义务”。
(七) 核查程序及核查意见
1. 核查程序
我们执行了如下主要核查程序:
(1) 了解与收入确认相关的关键内部控制,评价控制的设计是否合理,确定其是否得到执行,并测试相关内部控制的运行有效性;
(2) 检查主要项目资料,包括项目招标文件、中标文件、公司与项目委托方签订的合同、项目预算资料(包括预算初始资料及后期预算变动资料及预算变动说明、预算审批等);
(3) 对报告期内发生的项目成本进行细节测试,核查项目成本的完整性、准确性;根据各公司薪酬制度检查考勤表、工作量统计表以及工资月报等资料,以核实项目人工成本入账的准确性及完整性;检查外协供应商合同、结算资料、发票以及付款银行回单,以核实项目外协成本入账的准确性及完整性;检查大型设备采购的结算文件,以核实项目直接材料费用入账的准确性及完整性;
(4) 对报告期内的项目收入进行重新测算,累计发生的成本占预算总成本的比例作为项目累计完工进度,复核累计完工进度*预算总收入-以前年度累计确认收入计算的结果是否等于入账的项目收入;
(5) 分析报告期内各期营业收入的变动情况、各项目毛利率变动情况、完工项目实际总成本与初始预算总成本差异情况,并针对差异的合理性和原因进行分析,与同行业上市公司进行对比分析,判断收入增长趋势和毛利率的合理性;
(6) 了解同行业可比公司收入确认政策,与公司进行对比分析;
(7) 向主要客户进行函证,对报告期内重要项目的合同金额、累计完工进度及累计回款金额进行确认;
(8) 实施走访程序,对主要客户进行访谈,了解报告期的合作方式、主要合作项目、结算金额等;
(9) 执行截止测试,自资产负债表日前后确认的收入明细账中选取样本,核对完工进度表、监理报告及其他支持性文件,评价收入确认是否存在跨期;
(10) 对照《企业会计准则第 14 号——收入》(2017年修订)的相关规定,
分析公司确认政策是否符合准则的规定。
2. 核查意见
经核查,我们认为:
(1) 公司采用完工百分法确认收入,完工进度按照累计实际发生的合同成本占合同预计总成本的比例确定,成本全部发生且完整归集的项目为完工进度100%的项目,该类项目的验收资料或交接资料为项目完工的佐证,与收入确认无直接对应关系;
(2) 公司具有有效的内控制度、财务核算制度、预算制度并能够得到执行,满足采用完工百分比法确认收入的条件,具备相应的会计基础,相关内部控制制度健全;
(3) 公司完工百分比确认收入具备客观依据;
(4) 公司与同行业可比公司大多数细分行业收入确认一致,均采用完工百分比法,与个别细分行业存在差异,差异原因合理;
(5) 根据新收入准则的规定,对收入确认条件逐条分析,公司履行了合同中的履约义务,即在客户取得相关商品控制权时确认收入,公司根据转让的商品的特点,按履约进度确认收入符合新收入准则下时段法确认收入的条件。
十一、关于收入结构,招股说明书披露,报告期各期主营业务收入金额分别为145,151.92万元、 155,168.16万元和 193,322.94万元。发行人通过招投标、商业洽谈等形式获取合同。发行人存在“经营业绩季节性波动的风险”。新冠疫情对发行人一季度的生产经营存在影响,预计较去年同期下降 36.40%。发行人对测绘地理信息技术服务、地下管网安全运维保障技术服务提供质保服务,对智慧城市建设运营服务业务提供运维服务。请发行人补充披露新冠疫情对发行人生产经营、财务状况的影响程度,该影响是否为暂时性或阶段性,未来期间是否能恢复正常状态,是否会对全年经营业绩产生重大负面影响,对发行人持续经营能力及发行条件是否有重大不利影响,在重大事项提示中简要披露上述重大信息。请发行人说明:(1)区分项目制与服务类的收入构成情况;(2)发行人各报告期主要项目的基本情况,实施进度及成果验收依据、预计完工时间,相应的成本、收入确认金额及截至各期末的完工百分比,预计总成本的构
成及金额的合理性,报告期内是否存在预计总成本与实际成本差异较大的情况,若有,请说明相关项目情况,是否存在跨期,报告期末收入确认时是否及时对完工百分比进行了调整;主要收入变动是否受个别大额项目收入确认时点的影响,项目的平均执行周期、跨期情况,是否存在年末集中确认成本,调节收入确认时点的情况;(3)发行人对各类服务的定价方式、定价依据;(4)报告期内测绘地理信息技术服务收入占比逐年下降,金额略有下降的原因,是否存在收入持续下降的风险;(5)2019年地下管网安全运输保障技术服务收入大幅上升的原因;(6)智慧城市建设运营收入报告期内大幅上升的原因,收入增长的可持续性;(7)发行人业绩季节性波动情况是否与同行业可比公司一致,差异及原因;
(8)未对提供的质保服务计提质保金的原因,报告期内发生质保服务、运维服务的情况及金额,相关费用的归集。请保荐机构、申报会计师对上述事项进行核查并发表明确意见,说明对各报告期末完工百分比确认的准确性的核查方法、核查比例、核查证据和核查结论。(审核问询函第18.3条)
(一) 公司补充披露新冠疫情对发行人生产经营、财务状况的影响程度,该影响是否为暂时性或阶段性,未来期间是否能恢复正常状态,是否会对全年经营业绩产生重大负面影响,对发行人持续经营能力及发行条件是否有重大不利影响,在重大事项提示中简要披露上述重大信息。进入2020年以来,受国内新冠肺炎疫情和新冠肺炎全球爆发的影响,公司一季度复工延迟,且因隔离措施、交通管制等防疫管控措施,整体项目实施进度及订单获取均受到一定影响。
新冠肺炎对公司经营情况的影响如下:
1. 停工及复工情况
公司于2020年1月开始春节休假,自2020年二季度开始,公司陆续复工。公司生产经营自2020年下半年逐步恢复正常状态。
由于本次新冠疫情国内防控成效显著,道路封闭、地方封闭自2020年2月起逐步放开,各地也根据当地防控成效陆续发布复工政策。公司主营业务涉及测绘地理信息技术服务、地下管网安全运维保障技术服务和智慧城市建设运营服务,公司客户主要是政府部门、国有企业及事业单位,主要位于华东地区,不属于国内疫情主要疫区,基本都在二季度实现复工复产。公司供应商主要位于华东、华
北地区,这些地区不属于国内疫情主要疫区,公司主要供应商基本都在二季度实现复工复产。
2. 日常订单或重大合同的履行
公司客户以政府客户为主,受新冠疫情影响,政府将部分资金和资源投入防疫中,减少了智慧城市业务的发包,因此,2020年公司新增智慧城市业务合同减少。
公司已签订合同的工程均已陆续复工,处于正常推进过程中,不存在有重大障碍或因疫情影响取消而造成不利影响的情况。
3. 新冠疫情对财务状况的影响
2020年度,受新冠疫情影响,公司营业收入为167,603.30 万元,同比下降
13.42%;扣除非经常性后归母净利润为5,446.09万元,同比下降26.31%。
目前公司的主要项目均在有序推进过程中,新冠疫情对公司业绩的影响是暂时性的,如果新冠疫情得到有效控制、经济持续向好,则预计不会对公司经营业绩造成重大不利影响,不会对公司持续经营能力及发行条件造成重大不利影响。
(二) 区分项目制与服务类的收入构成情况
公司对测绘地理信息技术服务、地下管网安全运维保障技术服务提供的质保服务,是根据项目合同要求对已移交的作业成果提供质量保证服务,质保服务是合同必备的一部分,公司未单独向客户收取质保服务费,所以公司报告期内无质保服务收入,服务收入仅来自于智慧城市建设运营服务中的运维服务。
公司主营业务收入中项目收入和运维服务收入明细构成:
单位:万元
8-2-1-151类 型
类 型 | 2020年度 | 2019年度 | 2018年度 |
项目收入 | 164,186.54 | 192,362.27 | 154,288.73 |
运维服务收入 | 1,691.82 | 807.75 | 649.20 |
主营业务收入合计 | 165,878.36 | 193,170.02 | 154,937.93 |
(三) 公司各报告期主要项目的基本情况,实施进度及成果验收依据、预计完工时间,相应的成本、收入确认金额及截至各期末的完工百分比,预计总成本的构成及金额的合理性,报告期内是否存在预计总成本与实际成本差异较大的情况,若有,请说明相关项目情况,是否存在跨期,报告期末收入确认时是
否及时对完工百分比进行了调整;主要收入变动是否受个别大额项目收入确认时点的影响,项目的平均执行周期、跨期情况,是否存在年末集中确认成本,调节收入确认时点的情况
1. 公司各报告期主要项目的基本情况
(1) 2020年度前十大项目构成
单位:万元
8-2-1-152项目名称
项目名称 | 客户名称 | 合同金额 | 预算金额 | 实施进度及成果验收依据 | 预计完工时间 | 当期收入金额 | 当期成本金额 | 期末完工进度(%) |
宿州市主城区污水管网病害修复工程 | 宿州市城市管理局 | 22,001.00 | 11,374.57 | 项目进度结算单 | 2021年6月 | 4,133.02 | 2,395.15 | 98.96 |
长汀(原中央苏区)智能运营中心项目 | 福建省长汀县发展和改革局 | 17,508.58 | 11,456.73 | 验收报告 | 已完工 | 3,658.24 | 2,828.38 | 100.00 |
铁岭铁南开发区污水处理厂及管网工程EPCO项目 | 铁岭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 7,590.62 | 5,000.00 | 项目进度结算单 | 2021年3月 | 3,314.26 | 2,800.84 | 82.69 |
哈尔滨中央大街智慧街区时空大数据平台项目 | 哈尔滨中央大街建设发展有限公司 | 5,050.00 | 1,470.00 | 项目进度结算单 | 2021年12月 | 3,256.83 | 1,004.91 | 68.36 |
衢州绿色产业集聚区高新园区数字化改造提升项目 | 浙江汇盛投资集团有限公司 | 7,381.21 | 5,705.10 | 项目进度结算单 | 已完工 | 3,226.52 | 2,483.21 | 100.00 |
宣城市地下管网信息系统和安全运行监测系统项目 | 宣城市城市管理综合执法局 | 3,926.00 | 2,670.38 | 验收报告 | 已完工 | 2,918.46 | 2,078.83 | 100.00 |
鱼台县智慧城市建设项目 | 鱼台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 8,921.85 | 4,589.32 | 项目进度结算单 | 2021年6月 | 2,763.06 | 1,461.96 | 63.87 |
亳州市地下管网安全运 | 亳州市公用事业管理处 | 3,703.77 | 2,570.65 | 验收报告 | 已完工 | 2,492.72 | 1,880.41 | 100.00 |
8-2-1-153项目名称
项目名称 | 客户名称 | 合同金额 | 预算金额 | 实施进度及成果验收依据 | 预计完工时间 | 当期收入金额 | 当期成本金额 | 期末完工进度(%) |
行监测平台采购项目 | ||||||||
陈巴尔虎旗“智慧牧区”(一期)项目 | 陈巴尔虎旗工业和信息化局 | 6,001.97 | 4,120.09 | 项目进度结算单 | 2021年10月 | 2,445.13 | 1,779.18 | 77.56 |
成都市两江环抱区域市政排水管网重大病害治理工程项目(八标段) | 河北肃安实业集团有限公司 | 2,600.01 | 1,950.00 | 项目进度结算单 | 2021年4月 | 2,298.51 | 1,879.03 | 96.36 |
公司与客户签订的合同金额包括建设期合同金额和运维期合同金额,其中建设期按照完工百分比法确认收入,运维期按照直线法确认收入。2020年度前十大项目中,合同金额包括建设期合同金额和运维期合同金额的情况如下:
1) 亳州市地下管网安全运行监测平台采购项目合同总金额4,608.00万元,其中建设期合同金额3,883.60万元,运维期合同金额724.40万元,2020年12月实际结算工程量减少,调减合同总金额179.83万元,调减后合同总金额4,428.17万元,建设期3,703.77万元。
2) 衢州绿色产业集聚区高新园区数字化改造提升项目合同总金额11,990.89万元,其中建设期合同金额7,870.89万元,运维期合同金额4,120.00万元,2020年9月工程量变更,调减合同总金额489.68万元,调减后合同总金额11,501.21万元,建设期合同金额7,381.21万元。
3) 鱼台县智慧城市建设项目合同总金额13,076.83万元,其中建设费用9,863.06万元,建设期利息1,077.63万元,运维期利息2,136.14万元,2020年4月工程量变更,调减合同总金额941.21,调减后合同总金额12,135.62万元,建设期合同金额8,921.85万元。
4) 宣城市地下管网信息系统和安全运行监测系统项目合同总金额4,666.00万元,其中建设期合同金额4,006.00万元,运维期合同金额660.00万元,2020年12月实际结算工程量减少,调减合同总金额80.00万元,调减后合同总金额4,586.00万元,建设期合同金额3,926.00万元。
5) 哈尔滨中央大街智慧街区时空大数据平台项目合同金额6,550.00万元,
建设期合同金额5,050.00万元。
6) 陈巴尔虎旗“智慧牧区”(一期)项目由公司和内蒙古广播电视网络集团有限公司共同承接,合同总价为 8,790.00 万元,其中公司实施部分的合同价款为 6,001.97 万元。
(2) 2019年度前十大项目构成
单位:万元
8-2-1-154项目名称
项目名称 | 客户名称 | 合同金额 | 预算金额 | 实施进度及成果验收依据 | 预计完工时间 | 当期收入金额 | 当期成本金额 | 期末完工进度(%) |
宿州市主城区污水管网病害修复工程 | 宿州市城市管理局 | 22,001.00 | 11,374.57 | 项目进度结算单 | 2020年12月 | 13,925.51 | 7,939.01 | 77.91 |
长汀(原中央苏区)智能运营中心项目 | 福建省长汀县发展和改革局 | 17,107.94 | 11,021.00 | 项目进度结算单 | 2020年10月 | 10,091.28 | 6,890.48 | 79.68 |
“雪亮工程”项目二标段(四包) | 北京市顺义区信息中心 | 11,233.95 | 9,343.31 | 验收报告 | 已完工 | 9,984.02 | 9,263.33 | 100.00 |
宿州市智能管网PPP项目 | 宿州市城市管理局 | 23,365.21 | 12,547.00 | 验收报告 | 已完工 | 5,156.28 | 2,294.46 | 100.00 |
滁州市城市地下管网地理信息系统及安全运行监测系统项目 | 滁州市市政设施管理中心 | 5,402.68 | 3,282.26 | 项目进度结算单 | 2020年11月 | 4,023.07 | 2,590.76 | 78.93 |
衢州绿色产业集聚区高新园区数字化改造提升项目 | 浙江汇盛投资集团有限公司 | 7,870.89 | 5,705.10 | 项目进度结算单 | 2021年3月 | 3,717.62 | 2,856.34 | 50.33 |
铁岭铁南开发区污水处理厂及管网工程EPCO项目 | 铁岭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 7,590.62 | 3,800.00 | 项目进度结算单 | 2021年3月 | 2,444.50 | 1,333.90 | 35.10 |
陈巴尔虎旗“智慧牧区”(一期)项目 | 陈巴尔虎旗工业和信息化局 | 6,001.97 | 4,120.09 | 项目进度结算单 | 2021年10月 | 1,946.71 | 1,416.51 | 34.38 |
荆州市城区水环境综合整治工程中心城区排水管网探测检测项目 | 荆州市政府投资工程建设管理中心 | 4,629.20 | 3,149.07 | 项目进度结算单 | 2020年12月 | 1,683.58 | 1,213.99 | 38.55 |
双鸭山安邦河流域水环境综合整治工程EPCO项目-末端强化处理(人工湿地)-沸石填料施工 | 中冶华亚 | 1,870.59 | 945.41 | 项目进度结算单 | 2021年6月 | 1,669.12 | 919.51 | 97.26 |
8-2-1-155项目名称
项目名称 | 客户名称 | 合同金额 | 预算金额 | 实施进度及成果验收依据 | 预计完工时间 | 当期收入金额 | 当期成本金额 | 期末完工进度(%) |
分包项目 |
公司与客户签订的合同金额包括建设期合同金额和运维期合同金额,其中建设期按照完工百分比法确认收入,运维期按照直线法确认收入。2019年度前十大项目中,合同金额包括建设期合同金额和运维期合同金额的情况如下:滁州市城市地下管网地理信息系统及安全运行监测系统项目合同总金额7,518.68万元,其中建设期合同金额5,402.68万元,运维期合同金额2,116.00万元。
(3) 2018年度前十大项目构成
单位:万元
项目名称 | 客户名称 | 合同金额 | 预算金额 | 实施进度及成果验收依据 | 预计完工时间 | 当期收入金额 | 当期成本金额 | 期末完工进度(%) |
宿州市智能管网PPP项目 | 宿州正元智慧城市建设运营有限公司 | 20,365.22 | 11,946.30 | 项目进度结算单 | 2019年9月 | 10,648.22 | 6,621.05 | 87.89 |
长汀(原中央苏区)智能运营中心项目 | 福建省长汀县发展和改革局 | 17,107.94 | 11,021.00 | 项目进度结算单 | 2020年10月 | 2,768.01 | 1,890.56 | 17.15 |
道里区智慧电梯项目 | 哈尔滨市道里区市场监督管理局 | 2,900.00 | 2,087.00 | 验收报告 | 已完工 | 2,243.55 | 2,081.60 | 100.00 |
宿州市主城区污水管网病害修复工程 | 宿州市城市管理局 | 4,001.00 | 1,810.84 | 项目进度结算单 | 2020年12月 | 1,922.61 | 922.61 | 50.95 |
鱼台县智慧城市建设项目 | 鱼台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 9,863.06 | 5,286.06 | 项目进度结算单 | 2021年6月 | 1,809.27 | 975.25 | 18.45 |
东营市智慧城管(一期)项目 | 东营市住房和城乡建设管理局 | 1,668.00 | 961.83 | 验收报告 | 已完工 | 1,565.34 | 934.31 | 97.14 |
杭州市余杭区“污水零直排区”排水信息调查工程 | 杭州市市政工程集团有限公司 | 2,000.00 | 805.40 | 项目进度结算单 | 2020年12月 | 1,380.78 | 589.40 | 73.18 |
仙居县农村住房权籍调查及登记代理项目 | 仙居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 1,631.50 | 887.00 | 项目进度结算单 | 2021年6月 | 1,210.05 | 697.34 | 78.62 |
天台县农村宅基地及住房调查确权项目 | 天台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 2,244.37 | 1,458.85 | 项目进度结算单 | 2020年11月 | 1,146.82 | 790.16 | 54.16 |
五大莲池市农 | 五大连池市农业农 | 2,430.00 | 2,011.39 | 验收报告 | 已完工 | 1,116.12 | 976.90 | 91.94 |
8-2-1-156项目名称
项目名称 | 客户名称 | 合同金额 | 预算金额 | 实施进度及成果验收依据 | 预计完工时间 | 当期收入金额 | 当期成本金额 | 期末完工进度(%) |
业局农村集体土地确权项目 | 村局 |
注:截至2020年12月31日,五大莲池市农业局农村集体土地确权项目已完工
报告期内的前十大项目中,部分项目存在在不同年份毛利率水平不同的情况。具体情况如下:
长汀(原中央苏区)智能运营中心项目:2018年11月26日,公司与客户签署《长汀(原中央苏区)智能运营中心PPP项目子项目二智能化长汀工程总承包合同》,合同总金额17,107.94万元。2020年5月,因工程量变更,公司与客户签订《补充协议》,合同金额调整为17,508.58万元,调增400.64万元;2020年5月,因项目合同金额变更,公司履行预算成本变更程序,经项目部和公司经理签署审批意见后,项目预算成本由11,021.00 万元,调整为预算成本11,456.73 万元,调增435.73万元,毛利率由31.70%变动为22.68%。
宿州市主城区污水管网病害修复工程项目:2018年10月20日,公司与客户签订《宿州市主城区污水管网病害修复工程采购项目合同》,合同总金额4,001.00万元。2019年5月,因工作量增加,公司与客户重新签订《宿州市主城区污水管网病害修复工程采购项目合同》合同总金额增加至22,001.00万元。公司内部分两个部门完成该项目,其中分项合同金额4,001.00万元的预算成本为1,804.57万元,分项合同金额18000.00万元的预算成本为9,570.00万元,因项目合并披露,项目毛利率由2018年的52.01%变为2019年的42.99%。2020年4,001.00万元的分项工作完工,实际成本与预计总成本不同,项目毛利率由
42.99%变为42.05%。
宿州市智能管网PPP项目:2016年10月,公司与客户签署《宿州市智慧管网建设项目总承包合同》,合同总金额20,365.22万元。2019年2月,因工作量增加,公司与客户签订《宿州市智慧管网建设项目总承包合同之补充协议》,合同金额调整为22,365.21万元,调增2,000.00万元,项目于2019年9月24日验收,验收后实际结算金额为23,365.21万元。2019年2月,因项目合同金额变更,公司履行预算成本变更程序,经项目部和公司经理签署审批意见后,项
目预算成本由11,946.30万元调整为12,547.00万元,项目毛利率由2018年的
37.82%变为2019年的55.50%。
鱼台县智慧城市建设项目:2018年11月,公司与客户签署《鱼台县智慧城市建设PPP项目总承包合同》,建设合同总金额9,863.06万元。2020年4月,受济宁市政策及科技发展影响,根据县政府安排部署,公司提出工程量变更申请,获客户盖章同意,调减了项目合同金额941.21万元,调整后合同金额8,921.85万元;2020年4月,因项目合同金额变更,公司履行预算成本变更程序,经项目部和公司经理签署审批意见后,项目预算成本由5,286.06万元调整为4,589.32万元,毛利率由2018年的46.10%变为2020年的51.15%。
铁岭铁南开发区污水处理厂及管网工程EPCO项目:2019年12月,公司和哈尔滨工业大学建筑设计研究院与客户签署《铁岭铁南开发区污水处理厂及管网工程EPCO项目合同》,合同总金额7,667.12万元,其中公司实施部分合同金额7,590.62万元。2020年度,因甲方要求变更设计图纸,项目设计标准提高,导致需要更高强度的混凝土、电气节点增加及管道用量增加;同时,受2020年新冠疫情的影响,项目施工进度放缓。受上述因素影响,项目预算成本由3,800.00万元调整为5,000.00万元,毛利率由2019年的45.43%变为2020年的15.49%。
2. 报告期内主要项目的预计总成本的构成及金额的合理性,报告期内是否存在预计总成本与实际成本差异较大的情况
(1) 公司关于预计总成本编制及调整的内控制度
公司在项目签订后由相关负责的项目经理根据合同确认的预计工作量、项目难度、预计人员投入、预计材料设备投入等编制相应的项目预算,项目经理编制的项目预算包括设计方案、实施方案、项目周期计划、资金收支预算等情况。项目经理在编制预算表后,交由以下人员进行审核,审核流程为:项目负责人编制预算表→生产管理部部门经理审核→分管领导审批→财务部复核→总经理批准。
项目预计总成本的编制需遵循真实,合理,客观,完整的原则,一经制定,除以下情况之外,不得随意调整。
1) 在建项目预算,涉及变更合同金额的,例如甲方要求提交的资料与合同及有关技术标准有较大不符,需额外增加或减少工作内容;或由于外界条件改变造成实际需完成工作量超出或减少合同规定5%及以上的,诸如此类情况,应取
得变更合同、补充协议、甲方结算确认文件和其他证据,应当经过项目部、公司副经理、经理签署审批意见后,进行预算总成本调整;
2) 不涉及变更合同金额,但因需要变更或修改合同其他内容,进而影响工程项目预算总成本的,需提交《工程项目成本预算调整表》,经过公司生产部、公司副经理、经理签署审批意见后,可进行预算总成本调整;
3) 在项目执行过程中,由于材料、外协费用等价格波动、预估工作难度存在偏差、客户对工作的要求不断修改或完善等情况导致项目实际成本与预算存在偏差,对预计总成本及时进行调整。另外,每月月底财务人员根据毛利计算单确认收入时复核项目预计总成本,如果发现异常及时提醒项目人员。项目完工进度达到90%时,财务人员提醒项目人员项目是否将要完工,如果根据目前预计总成本计算出来的完工进度与实际进度偏差太大,提醒项目组及时调整项目预计总成本。经项目部、公司副经理、经理签署审批意见后,可进行预算总成本调整;
4) 不符合上述条件和程序的,不得调整预算总成本。
(2) 截至2020年12月31日,报告期各期前十大项目中已完工项目的预计总成本和累计发生成本金额列示如下:
单位:万元
8-2-1-158项目名称
项目名称 | 合同金额/结算金额 | 预计总成本 | 累计发生成本 | 差额 | 差异率(%) | 完工百分比(%) |
长汀(原中央苏区)智能运营中心项目 | 17,508.58 | 11,456.73 | 11,609.42 | -152.69 | -1.33 | 100.00 |
宣城市地下管网信息系统和安全运行监测系统项目 | 3,926.00 | 2,670.38 | 2,633.72 | 36.66 | 1.37 | 100.00 |
亳州市地下管网安全运行监测平台采购项目 | 3,703.77 | 2,570.65 | 2,653.92 | -83.27 | -3.24 | 100.00 |
衢州绿色产业集聚区高新园区数字化改造提升项目 | 7,381.21 | 5,705.10 | 5,354.36 | 350.74 | 6.15 | 100.00 |
滁州市城市地下管网地理信息系统及安全运行监测系统项目 | 5,402.68 | 3,282.26 | 3,273.79 | 8.47 | 0.26 | 100.00 |
宿州市智能管网PPP项目 | 23,365.21 | 12,547.00 | 12,756.38 | -209.38 | -1.67 | 100.00 |
“雪亮工程”项目二标段(四包) | 11,233.95 | 9,343.31 | 9,323.74 | 19.57 | 0.21 | 100.00 |
道里区智慧电梯项目 | 2,900.00 | 2,087.00 | 2,081.60 | 5.40 | 0.26 | 100.00 |
五大莲池市农业局农村集体 | 2,484.00 | 2,011.39 | 1,888.20 | 123.19 | 6.12 | 100.00 |
8-2-1-159项目名称
项目名称 | 合同金额/结算金额 | 预计总成本 | 累计发生成本 | 差额 | 差异率(%) | 完工百分比(%) |
土地确权项目 | ||||||
东营市智慧城管(一期)项目 | 1,668.00 | 961.83 | 937.09 | 24.74 | 2.57 | 100.00 |
注:截至2020年12月31日,五大莲池市农业局农村集体土地确权项目合同金额2,430.00万元,后期工作量增加,最终结算以2,484.00万元为收入确认合同额,该项目已完工
报告期各期前十大项目的成本构成主要包括人工费用、直接材料费用、机械使用费、外协费用等。公司根据项目周期和金额情况,对于完工项目,从历史情况来看,实际成本与预计总成本偏差超过15%的项目极少,所以将预计总成本和实际发生成本差异率在正负15%以上的项目作为预计总成本和实际成本差异较大的情况。
截至2020年12月31日,报告期各期前十大项目中已完工项目预计总成本和实际发生成本差异率均在合理范围以内,不存在预计总成本与实际成本差异较大的情况,项目的预计总成本构成和金额合理。
截至2020年12月31日,报告期各期前十大项目中在执行项目实际发生成本均未超过预计总成本,而且完工百分比和实际工程进度不存在重大偏差,不存在预计总成本与实际成本差异较大的情况,项目的预计总成本构成和金额合理。
3. 主要收入变动是否受到个别大额项目收入确认时点的影响,项目的平均执行周期、跨期情况,是否存在年末集中确认成本,调节收入确认时点的情况
(1) 公司主要收入变动受个别大额项目收入确认时点的影响情况
公司测绘地理信息技术服务和地下管网安全运维保障技术服务对应的客户和项目较为分散,收入变动不受个别大额项目收入确认时点的影响。
2018年度、2019年度和2020年度,公司智慧城市建设运营服务收入分别为28,877.50万元、51,667.17万元和37,983.62万元,该类业务客户和项目较为集中,其中宿州市智能管网PPP项目2018年度、2019年度收入分别为10,648.22万元、5,156.28万元,该项目收入确认的归属期对当年智慧城市建设运营服务收入有所影响。
(2) 报告期内各期前十大项目的执行周期如下:
单位:万元
8-2-1-160项目名称
项目名称 | 合同金额 | 是否完工 | 开工时间 | 完工时间 | 预计完工时间 |
哈尔滨中央大街智慧街区时空大数据平台项目 | 5,050.00 | 未完工 | 2020年8月 | 2021年12月 | |
成都市两江环抱区域市政排水管网重大病害治理工程项目(八标段) | 2,600.01 | 未完工 | 2020年9月 | 2021年4月 | |
宿州市智能管网PPP项目 | 23,365.21 | 已完工 | 2016年12月 | 2019年9月 | |
宿州市主城区污水管网病害修复工程 | 22,001.00 | 未完工 | 2018年5月 | 2021年6月 | |
长汀(原中央苏区)智能运营中心项目 | 17,508.58 | 已完工 | 2018年7月 | 2020年11月 | |
鱼台县智慧城市建设项目 | 8,921.85 | 未完工 | 2018年8月 | 2021年6月 | |
“雪亮工程”项目二标段(四包) | 11,233.95 | 已完工 | 2019年4月 | 2019年12月 | |
衢州绿色产业集聚区高新园区数字化改造提升项目 | 7,381.21 | 已完工 | 2018年12月 | 2020年12月 | |
铁岭铁南开发区污水处理厂及管网工程EPCO项目 | 7,590.62 | 未完工 | 2019年11月 | 2021年3月 | |
滁州市城市地下管网地理信息系统及安全运行监测系统项目 | 7,518.68 | 已完工 | 2019年5月 | 2020年11月 | |
陈巴尔虎旗“智慧牧区”(一期)项目 | 6,001.97 | 未完工 | 2019年8月 | 2021年10月 | |
宣城市地下管网信息系统和安全运行监测系统项目 | 4,586.00 | 已完工 | 2019年11月 | 2020年12月 | |
荆州市城区水环境综合整治工程中心城区排水管网探测检测项目 | 4,629.20 | 未完工 | 2019年1月 | 2021年12月 | |
亳州市地下管网安全运行监测平台采购项目 | 4,428.17 | 已完工 | 2019年10月 | 2020年12月 | |
道里区智慧电梯项目 | 2,900.00 | 已完工 | 2018年2月 | 2018年8月 | |
五大莲池市农业局农村集体土地确权项目 | 2,484.00 | 已完工 | 2015年6月 | 2019年12月 | |
天台县农村宅基地及住房调查确权项目 | 2,244.37 | 未完工 | 2018年7月 | 2021年8月 | |
杭州市余杭区“污水零直排区”排水信息调查工程 | 2,000.00 | 未完工 | 2018年11月 | 2021年12月 | |
双鸭山安邦河流域水环境综合整治工程EPCO项目-末端强化处理(人工湿地)-沸石填料施工分包项目 | 1,870.59 | 未完工 | 2019年10月 | 2021年6月 | |
仙居县农村住房权籍调查及登记代理项目 | 1,631.50 | 未完工 | 2018年6月 | 2021年8月 | |
东营市智慧城管(一期)项目 | 1,668.00 | 已完工 | 2018年4月 | 2019年1月 |
注:上表“预计完工时间”为截至本回复出具日项目预计完工时间;前述“(三)\1、发行人各报告期主要项目的基本情况”中各期前十大项目中“预计完工时间”为截至各报告期末项目预计完工时间。
(3) 公司不存在年末集中确认成本、调节收入确认时点的情况
公司所从事业务按照《企业会计准则第14号—收入》中完工百分比法确认收入,公司根据累计已发生成本占预计总成本的比例确定项目的完工进度,具体方法如下:
1) 预计总成本
预计总成本是指公司为完成某项目预计而发生的相关费用,包括从合同签订开始至合同完成止预计所发生的、与执行项目有关的直接成本和间接成本。
与甲方签订项目合同后,公司根据合同内容及工作量预计项目实施过程中的人工费、材料费、机械使用费、外协费及其他直接成本等来编制预计总成本。
在项目实施过程中,如果发生甲方合同内容变更、工作量变动等情况,公司经复核测算并履行相应批准程序后对预计总成本进行相应调整。
公司项目成本包括材料费、人工费、机械使用费、其他直接费用,公司按照实际发生的成本类别计入合同成本相应的明细科目。
2) 项目完工进度
完工进度=实际发生的项目成本/项目预计总成本
3) 收入的确认方法
当期确认的项目收入=项目预计总收入*完工进度—以前会计期间累计已经确认的收入。
公司业务主要服务于政府机构,该类客户的采购服务通常于各年度上半年履行相关预算、审批、招投标及商务谈判流程,公司承接及执行新项目主要集中在下半年,公司根据项目实施进度归集项目实际发生成本,根据项目完工进度确认相关收入和成本,各年度下半年实现的营业收入普遍高于上半年,第四季度实现收入占比相对较高,符合公司实际经营情况和行业惯例。公司不存在年末集中确认成本、调节收入确认时点的情况,公司营业收入真实。
(四) 公司对各类服务的定价方式、定价依据
测绘地理信息技术服务项目定价主要按《测绘工程产品价格》、《测绘生产
成本费用定额(2009版)》(国测财字〔2002〕3号)、物价局核定的收费标准进行收费。对于大型项目、市场招投标项目,结合招标限价或客户采购预算、行业标准,采用成本加成方式,考虑适当利润、市场行情、项目难度、对区域业务数据的熟悉情况、竞争策略进行定价。地下管网安全运维保障技术服务项目定价主要根据国家发展计划委员会和建设部编制的《工程勘察设计收费标准》(2002年修订版),结合市场项目施工难度、竞争形势,充分考虑公司运营成本的基础上进行收费。
智慧城市建设运营服务项目定价一般结合客户信息化建设水平以及根据客户需求为其编制的定制化服务方案,综合考虑技术难度、服务要求、服务成本等因素进行定价。
智慧城市建设运营服务项目,通常需要经过项目前期与客户沟通、实地调研等,明确客户详细需求,从而设计软件建设规模及业务功能模块。软件开发费用根据《软件工程软件开发成本度量规范》(GB/T36964-2018)规定的测算流程及测算方法确定;系统集成费用按照《信息系统工程造价指导》取软硬件费用的6%-8%;软件运维费用按照《信息化项目软件运维费用测算规范》规定的测算流程及测算方法确定。
(五) 报告期内测绘地理信息技术服务收入占比逐年下降,金额略有下降的原因,是否存在收入持续下降的风险
2018年度、2019年度和2020年度,公司测绘地理信息技术服务收入金额分别为82,625.96万元、82,738.27万元和80,683.02万元,占主营业务收入比例分别为53.33%、42.83%和48.64%。
报告期内,公司测绘地理信息技术服务收入金额稳定,主要原因系公司深耕地理信息服务行业多年,在测绘服务、管线工程、地球物理、航空遥感等业务方面,有着丰富的行业和市场经验,市场份额较高。公司多年来在行业经营积累形成的品牌优势、资质优势、行业经验及科研能力保障了公司的地理信息业务市场的竞争能力,形成了测绘地理信息技术服务持续稳定的收入来源,公司该类收入不存在下降风险。随着“房地一体”等政策类测绘地理信息项目招标的持续发布,城市水环境治理相关工作的开展,公司着力加强市场开拓,梳理有效市场信息的成果逐渐显现。
报告期内,公司测绘地理信息技术服务收入小幅下降,主要受公司业务延伸发展,新兴业务智慧城市建设运营板块快速增长以及2020年新冠疫情影响所致。
(六) 2019年地下管网安全运输保障技术服务收入大幅上升的原因
2018年度、2019年度和2020年度,公司地下管网安全运维保障技术服务收入分别为43,434.46万元、58,764.58万元和47,211.72万元。
2019年随着国务院《水污染防治行动计划》的深入推进,多个地区加快开展水环境治理发展方案,例如安徽宿州开展《宿州市水污染防治百日攻坚行动方案》,公司利用成熟的管线探测、检测评估、工程治理(包括清淤疏通、非开挖修复等)等业务承揽实施多项管网检测、管网病害修复等项目,使得2019年地下管网安全运维保障技术服务业务收入较2018年度大幅增长。
(七) 智慧城市建设运营收入报告期内大幅上升的原因,收入增长的可持续性
1. 智慧城市建设运营服务收入报告期内大幅上升的原因分析
2018年度、2019年度和2020年度,公司智慧城市建设运营服务收入分别为28,877.50万元、51,667.17万元和37,983.62万元。
2018年度和2019年度,智慧城市建设运营服务收入大幅增长的原因主要为:
(1) 2018年度,公司智慧城市建设运营服务业务进一步发展,除继续完成宿州和阜阳项目外,又新开发并实施了山东鱼台、福建长汀等智慧城市建设运营PPP项目,智慧城市建设运营服务板块收入规模增长明显,由2017年度的1.72亿元增长至2018年度的2.91亿元,进而使得2018年度主营业务收入同比增长
6.90%。
(2) 2019年度,在前期执行项目持续建设和陆续完工基础上,公司承接了北京顺义区雪亮工程、衢州绿色产业集聚区高新园数字化改造提升等智慧城市项目,使得2019年度智慧城市建设运营服务业务的收入增加2.27亿元。
2020年度,受疫情影响,公司新增合同金额较大的智慧城市项目较少,智慧城市业务收入同比下降。
2. 智慧城市建设运营服务收入增长的可持续性分析
(1) 宏观环境良好,市场规模持续增长
2018年的中央经济工作会议上,明确了5G、人工智能和工业互联网等新型基础设施建设的定位。2019年的政府工作报告,要求加强新一代信息基础设施建设、促进新兴产业加快发展。2020年3月底,习近平总书记在浙江考察时指出,抓住产业数字化、数字产业化赋予的机遇,加快5G网络、数据中心等新型基础设施建设。新冠肺炎疫情加速了智慧城市基础设施建设的需求,将推动地理时空数据建设应用和智慧城市专项应用的蓬勃发展。行业发展需求的增加为行业提供了持续的发展动力。物联网、云计算等技术性领域的快速发展,为我国智慧城市建设打下了坚实的基础。随着我国技术的不断发展,城镇化水平不断提高,未来我国智慧城市市场规模将进一步扩大。
(2) 公司定位持续拓展智慧城市的发展战略
公司将通过技术研发、市场布局、人才培养等方式不断加强智慧城市建设运营业务的拓展。
技术研发方面,针对公司地上地下全空间智慧城市建设运营服务,发挥公司测绘、遥感、物探技术优势,突出地下时空信息数据建设和地下空间智慧化建设能力,融合大数据、人工智能、物联传感和信息传输技术,加速形成服务城市管理、城市治理、地下管网(廊)、城市公共安全专项应用联合解决方案,以顶层设计能力建设为切入点,以全空间时空数据建设为优势,加快提升公司智慧城市设计、建设、运营、服务能力,锻造智慧城市专项应用产业链,不断提高公司核心技术和品牌含金量。
市场营销方面,加强经济形势、相关政策以及行业发展趋势的研究,按照公司战略和规划,加速构建区域覆盖的营销网络,不断提升以需求为导向、以问题为导向的市场开发战略,加速市场服务能力建设。公司将通过引进、培养相结合方式,进一步完善激励约束机制,不断优化公司人力资源结构,从而适应公司转型发展、高质量发展的需要,加速打造专业配置、年龄结构、专业结构符合公司发展要求的经营人才队伍、高素质专业技术人才队伍和高水平科技创新团队。
人才培养方面,公司将健全完善资源配置政策,科学制定实施人才计划,并深化与高校、科研机构和同行企业的技术合作,不断发挥科技资源差异化的优势互补,促进公司技术水平和科技创新能力的不断提升。
公司定位于以基础地理信息时空数据建设服务商和智慧城市建设运营服务商,主要利用现代测绘服务技术方法,为自然资源管理、国土空间规划、城市建设、城市管理、城市治理、公共安全提供全天候全空间基础地理信息时空数据建设服务,为智慧城市建设时空数据云平台建设提供服务,为新型智慧城市发展提供解决方案,2018年以来,公司成功实施多个智慧城市项目,智慧城市建设运营业务有了较快速的发展,随着市场容量的进一步增大,公司凭借现有的技术优势,在智慧城市建设运营服务领域进一步拓展业务。
(八) 公司业绩季节性波动情况是否与同行业可比公司一致,差异及原因
报告期内,公司主营业务收入按季度分类如下:
单位:万元
8-2-1-165项 目
项 目 | 2020年度 | 2019年度 | 2018年度 | |||
金额 | 比例(%) | 金额 | 比例(%) | 金额 | 比例(%) | |
第一季度 | 17,956.67 | 10.83 | 28,434.51 | 14.72 | 28,047.15 | 18.10 |
第二季度 | 38,541.19 | 23.23 | 45,068.50 | 23.33 | 32,473.89 | 20.96 |
第三季度 | 31,075.50 | 18.73 | 29,941.40 | 15.50 | 29,210.06 | 18.85 |
第四季度 | 78,305.00 | 47.21 | 89,725.61 | 46.45 | 65,206.82 | 42.09 |
合 计 | 165,878.36 | 100.00 | 193,170.02 | 100.00 | 154,937.93 | 100.00 |
公司业务自身无显著的季节性特征,但受客户对象的特征影响,报告期内公司收入存在一定的季节性波动,各年下半年实现的营业收入普遍高于上半年,第四季度实现收入占比相对较高。主要由于公司业务主要服务于政府机构,该类客户的采购服务通常于各年度上半年履行相关预算、审批、招投标及商务谈判流程,公司承接及执行新项目主要集中在下半年,公司据实际执行投入情况确认相应收入。因此,第四季度确认收入金额占全年收入比例相对较高,符合业务的实际情况。
公司主要业务按照完工百分比法确认收入,可比公司中航天宏图、辰安科技、测绘股份主要业务的收入确认原则为终验法或者交付验收确认收入,超图软件的GIS定制软件业务按照完工百分比确认收入,数字政通的数字城管项目和PPP项目按照完工百分比确认收入。
超图软件分季度营业收入明细表如下:
单位:万元
8-2-1-166项目
项目 | 2020年度 | 2019年度 | 2018年度 | |||
金额 | 比例(%) | 金额 | 比例(%) | 金额 | 比例(%) | |
第一季度 | 22,160.04 | 13.76 | 21,640.14 | 12.47 | 23,620.86 | 15.56 |
第二季度 | 30,161.09 | 18.73 | 42,335.19 | 24.40 | 31,708.69 | 20.89 |
第三季度 | 43,450.37 | 26.99 | 41,355.22 | 23.84 | 36,226.66 | 23.87 |
第四季度 | 65,233.25 | 40.52 | 68,171.65 | 39.29 | 60,222.61 | 39.68 |
合计 | 161,004.74 | 100.00 | 173,502.20 | 100.00 | 151,778.82 | 100.00 |
注:资料来源于上述公司年度报告、招股说明书数字政通分季度营业收入明细表如下:
单位:万元
项目 | 2020年度 | 2019年度 | 2018年度 | |||
金额 | 比例(%) | 金额 | 比例(%) | 金额 | 比例(%) | |
第一季度 | 18,308.59 | 24.26 | 20,612.72 | 16.39 | 13,770.51 | 10.68 |
第二季度 | 30,344.61 | 40.21 | 31,540.18 | 25.08 | 25,149.41 | 19.51 |
第三季度 | 26,815.68 | 35.53 | 23,367.71 | 18.58 | 23,197.40 | 18.00 |
第四季度 | 50,233.28 | 39.95 | 66,764.23 | 51.80 | ||
合计 | 75,468.88 | 100.00 | 125,753.89 | 100.00 | 128,881.55 | 100.00 |
注:资料来源于上述公司年度报告、招股说明书;第四季度尚未披露综上,公司报告期内各季度收入占比情况和超图软件、数字政通各季度收入占比情况基本一致,均为下半年收入占比较高,尤其是四季度,不存在明显差异,符合行业惯例。
(九) 未对提供的质保服务计提质保金的原因,报告期内发生质保服务、运维服务的情况及金额,相关费用的归集。
报告期内公司质保服务和运维服务发生的成本列示如下:
单位:万元
类型 | 2020年度 | 2019年度 | 2018年度 |
质保服务成本 | 10.63 | 22.79 | 22.31 |
运维服务成本 | 1,414.44 | 492.11 | 767.39 |
报告期内公司质保服务成本金额较小,主要为少量项目的人员工资和差旅费,
质保服务成本的发生具有偶发性,公司没有历史经验数据可以合理预计后续的质保服务成本金额,所以未对提供的质保服务计提质保金,在质保服务成本实际发生时确认相关成本。公司在给客户移交智慧城市建设运营服务成果后,对项目建设内容中的软件、硬件等相关设备和平台进行日常维护,根据服务期确认运维服务收入,并根据实际发生成本确认运维服务成本。
(十) 核查程序及核查意见
1. 我们执行了如下主要核查程序:
(1) 对公司关于新冠疫情对公司经营情况的影响进行访谈、对公司2020年度财务数据进行审计;
(2) 检查公司报告期内收入分类明细表,复核主营业务收入中项目制收入和运维服务收入分类的准确性;
(3) 对公司关于预计总收入、预计总成本、实际发生成本、完工百分比的确认和计量方法,相关金额的调整机制的具体内部控制程序和有效性进行访谈并检查相关资料;检查报告期各期前十大项目的合同、预计总成本、收入和成本明细表、结算单和竣工验收报告,核查项目预计总成本构成和金额编制的合理性、预计总成本和实际发生成本的差异及原因,复核完工百分比的计算过程;
(4) 对各期重要客户销售收入实施函证、走访等程序,对于未回函客户执行以下替代测试程序;
1) 核查项目的合同、预算编制的合理性,复核完工百分比的计算过程;
2) 核查项目人员的工时表、直接材料的采购发票和采购合同、外协单位采购合同和结算单、机械使用费结算发票等,验证项目成本的真实性和完整性;
3) 核查客户对于项目进度的结算单或者验收报告;
4) 核查客户的期后回款情况。
(5) 对公司关于各类服务定价方式和定价依据进行访谈,查阅主要项目合同;
(6) 获取报告期内三类业务收入明细账进行分析,对公司三类业务的变动情况及其原因进行访谈;
(7) 查询同行业可比上市公司分季度收入和收入确认原则,复核公司报告期内按季度列示的收入明细表,进行对比分析;
(8) 查看主要合同中关于质保服务和运维服务的条款,复核报告期内运维服务和质保服务成本明细表。
2. 核查比例、核查证据
(1) 对报告期各期的客户进行函证
单位:万元
8-2-1-168核查证据
核查 证据 | 项目 | 2020年 度 | 2019年度 | 2018年度 |
客户函证 | 主营业务收入(A) | 165,878.36 | 193,170.02 | 154,937.93 |
发函金额(B) | 127,949.48 | 134,067.96 | 94,223.61 | |
发函比例(B/A)(%) | 77.13 | 69.40 | 60.81 | |
回函金额(C) | 100,233.19 | 120,902.81 | 78,741.99 | |
回函比例(C/B)(%) | 78.34 | 90.18 | 83.57 |
针对未回函的客户实施以下替代程序:
1) 查验客户合同、中标通知书等;
2) 查验相应项目结算单、验收报告、监理报告及发票等;
3) 查验相应客户的回款情况及期后回款情况。
(2) 对报告期内主要客户进行访谈,取得签字确认的访谈记录
单位:万元
核查证据 | 核查情况 | 2020年度 | 2019年度 | 2018年度 |
现场走访 | 主营业务收入 | 165,878.36 | 193,170.02 | 154,937.93 |
核查金额 | 78,594.49 | 106,431.56 | 68,832.56 | |
核查比例(%) | 47.38 | 55.10 | 44.43 |
报告期内,主要客户走访比例较低,主要原因为公司客户数量较多。报告期内的客户超过4000家,我们对其中的331家客户进行了实地走访。
3. 核查意见
经核查,我们认为:
(1) 新冠疫情对公司业绩的影响是暂时性的,目前公司已陆续恢复正常生产经营状态,且预计对全年经营业绩不会造成重大不利影响,对公司持续经营能力及发行条件不会造成重大不利影响;
(2) 公司项目制和服务类收入构成划分准确;
(3) 公司各报告期主要项目的预计总成本构成和金额合理,报告期内主要项目不存在预计总成本和实际成本差异较大的情况,智慧城市建设与运营服务收入客户和项目集中度较高,收入受到个别大额项目收入确认时点的影响,根据项目完工进度确认相关收入和成本,各年度下半年实现的营业收入普遍高于上半年,第四季度实现收入占比相对较高,符合公司实际经营情况和行业惯例,不存在年末集中确认成本、调节收入确认时点的情况,公司营业收入真实;
(4) 公司对各类服务的定价方式、定价依据符合实际经营情况;
(5) 报告期内,公司测绘地理信息技术服务收入稳定,占比小幅下降,主要受公司业务延伸发展,新兴业务智慧城市建设运营板块增长所致,该业务不存在下降风险;
(6) 2019年度地下管网安全运维保障技术服务业务收入较2018年度大幅增长的原因主要是政府政策支持以及全国多个地区加快开展水环境治理发展方案,公司抓住契机承揽相关项目所致;
(7) 报告期内公司智慧城市建设运营服务收入大幅增长的原因主要系公司2017年开始开发并实施宿州智慧管网PPP项目,借此项目经验和示范作用,大力开拓市场所致,随着市场容量的进一步增大,公司凭借现有的技术优势,智慧城市建设运营服务业务规模具备持续增长性;
(8) 公司业绩季节性波动情况与同行业可比公司基本一致;
(9) 报告期内公司质保服务成本和运维服务成本的确认真实、准确、完整,由于报告期内质保服务成本发生金额较小而且具有偶发性,故未计提质保金,符合企业会计准则的规定。
十二、关于其他业务招股说明书披露,报告期各期其他业务收入金额分别为15,318.48 万元、10,411.30万元和401.12万元。2017年度清理房地产业务库存商品房过程中,由于房价下跌及需在短期内清理完毕等原因,导致存在部分亏损出售。招股说明书未披露房地产开发、销售业务的收入确认依据。请发行人说明:(1)房地产开发、销售业务形成的历史背景,是否涉及员工福利,报告期前和报告期内的投入、销售情况;(2)是否存在其他正在开发或拟开发的房地产项目;(3)报告期内商品房销售的客户、金额,销售价格的公允性,是否与
房价变化趋势一致,客户是否与发行人及其关联方存在关联关系;(4)亏损交易的具体情况。请申报会计师对上述事项进行核查并发表明确意见。(审核问询函第18.4条)
(一) 房地产开发、销售业务形成的历史背景,是否涉及员工福利,报告期前和报告期内的投入、销售情况
1. 公司房地产开发、销售业务形成的历史背景
2010年1月,正元地信原股东山东局向地质总局请示成立正元数字,建设信息产业园项目。建设初期,正元地信规划以地理信息产业园为核心载体,实现产业链上人才、技术、信息等综合智力优势的汇聚和融合,加强与其他社会资源优势的结合和集成,使之成为技术创新的基地、高新技术企业孵化基地,产学研成果转化基地。
但产业园所处的烟台市高新区位置较偏,为了吸引企业入驻和人才聚集,经过正元数字前期论证,提出建设地理信息产业园配套住宅项目。经沟通,烟台高新区技术产业园区经济发展局同意产业园项目中正元怡居住宅小区地产项目。为办理住宅项目建设手续,根据烟台市高新区政府要求,正元数字必须取得房地产开发企业相关资质证书,并办理用地、规划设计、建设、施工等相关手续。
截至2012年1月6日,正元数字取得了房地产开发业务资质(证书编号:
056798)和《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地字第3706132011100029号),明确用地项目名称、位置、性质、面积及建设规模。
2012年2月23日,正元数字取得正元怡居小区1-4号楼《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建字第370613201210004号),明确建设项目具体名称、位置、规模。
2012年9月5日,正元数字取得正元怡居小区5-6号楼《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建字第370613201210042号),明确建设项目具体名称、位置、规模。
2012年3月9日,正元数字取得正元怡居小区1-4号楼《建设工程施工许可证》(烟高建施字[2012]第002号),明确建设具体地址、规模、合同价格、设计单位、施工单位、监理单位、合同开工日期及竣工日期。2013年5月8日,正元数字取得正元怡居小区5-6号楼《建设工程施工许可证》(烟高建施字[2013]第011号),明确建设具体地址、规模、合同价格、设计单位、施工单位、监理单位、合同开工日期及竣工日期。
根据上述要求,正元数字所开发住宅项目正元怡居住宅小区位于烟台市高新区烟威高速北辅路西段以北,海天路以西,规划17号路用地红线以东,513所西支路以南。小区分二期建设,其中:一期工程为1-4号楼,二期工程为5-6号楼与商业配套用房。
正元怡居住宅小区1-4号楼于2012年8月15日取得预售许可证(烟房预许字2012第079号),可售套数472套;5-6号楼及商品于2015年取得预售许可证(烟房预许字2015第137号),可售套数239套,商铺可售26套。
2. 是否涉及员工福利
为尽快销售房产回笼资金,正元数字于2012年组建营销中心对正元怡居小区进行对外销售,并于2018年完成了所有房屋的销售工作。正元数字房地产开发资质于2018年3月30日到期后未申请延期,即终止房地产相关业务。
上述房产销售对象为社会公众,共计销售711套房源,其中员工及关联方购买88套。对员工及关联方的销售价格与非关联方的销售价格差异不大,员工及关联方并不享有特殊的员工福利。
3. 房地产开发、销售业务的收入确认依据
公司所从事的房地产开发、销售业务收入确认需要满足以下条件:在开发产品已经完工并验收合格,签订了销售合同并将房屋交付给买方,在同时满足开发产品所有权上的主要风险和报酬转移给买方,公司不再保留通常与所有权相联系的继续管理权和对已售出的开发产品实施有效控制,收入的金额能够可靠地计量,相关的经济利益很可能流入,相关的已发生或将发生的成本能够可靠地计量时,确认销售收入的实现。
4. 正元怡居销售情况如下
8-2-1-171
预售时
间
预售时间 | 业主方类型 | 业主方数量(户) | 平均销售单价(元/㎡) | 预售面积(㎡) | 实际面积(㎡) | 总价(万元) |
2017年以前 | 单位员工 | 84 | 5,692.34 | 8,714.24 | 8,730.32 | 4,969.59 |
关联方 | 2 | 5,505.10 | 231.20 | 232.07 | 127.76 | |
非关联方 | 428 | 5,769.65 | 48,597.81 | 48,721.63 | 28,110.67 | |
2017年 | 单位员工 | 1 | 6,720.00 | 89.70 | 89.87 | 60.39 |
关联方 | ||||||
非关联方 | 180 | 6,408.52 | 20,115.93 | 20,153.54 | 12,915.43 |
8-2-1-1722018年
2018年 | 单位员工 | 1 | 6,266.00 | 119.87 | 120.10 | 75.25 |
关联方 | ||||||
非关联方 | 15 | 6,099.85 | 1,750.67 | 1,754.83 | 1,070.42 | |
合计 | 711 | 5,930.84 | 79,619.42 | 79,802.36 | 47,329.52 |
注:上述表格按预售时间统计,与收入确认时点存在差异。2017年以前,公司销售给单位员工共84套房产,销售房产实际面积8,730.32平方米,销售总价4,969.59万元,占2017年以前实际销售总价的14.97%;2017年度,公司销售给单位员工共1套房产,销售房产实际面积89.87平方米,销售总价60.39万元,占2017年度实际销售总价的0.47%;2018年度,公司销售给单位员工共1套房产,销售房产实际面积120.10平方米,销售总价75.25万元,占2018年度实际销售总价的6.57%。报告期内公司销售给单位员工的房地产总体占比较小。
以各年度销售均价来看,公司向单位员工销售房产的单价与非单位员工销售房产的单价无重大差别。
5. 报告期前和报告期内房地产投入、销售情况
(1) 报告期前和报告期内房地产投入情况
1) 截至2017年期初房地产投入情况:
项 目 | 累计投入金额(万元) |
正元怡居1#—4# | 32,088.69 |
正元怡居5#—6# | 20,068.79 |
合 计 | 52,157.48 |
报告期前,正元怡居项目累计投入52,157.48万元。
2) 报告期内房地产业务投入情况
报告期内,正元数字房地产业务无新增投入情形。
(2) 报告期前和报告期内房地产销售情况
单位:万元
项目 | 2018年度 | 2017年度 | ||||
销售面积(㎡) | 销售收入 | 销售成本 | 销售面积(㎡) | 销售收入 | 销售成本 | |
正元怡居1#—4# | 7,404.74 | 4,852.01 | 4,113.32 | 9,133.59 | 5,976.90 | 5,431.23 |
8-2-1-173项目
项目 | 2018年度 | 2017年度 | ||||
销售面积(㎡) | 销售收入 | 销售成本 | 销售面积(㎡) | 销售收入 | 销售成本 | |
正元怡居5#—6# | 7,660.47 | 4,967.47 | 4,709.03 | 15,446.73 | 8,904.41 | 11,244.60 |
合计 | 15,065.21 | 9,819.48 | 8,822.35 | 24,580.32 | 14,881.31 | 16,675.82 |
(续上表)
单位:万元
项目 | 2017年以前 | ||
销售面积(㎡) | 销售收入 | 销售成本 | |
正元怡居1#—4# | 36,474.94 | 22,097.86 | 21,552.24 |
正元怡居5#—6# | 3,681.89 | 1,952.58 | 2,682.43 |
合计 | 40,156.83 | 24,050.44 | 24,234.67 |
注:该表中包括房地产及小棚和车位的销售情况,明细表中只涉及房地产的销售明细,且该表中的销售收入为不含税收入,销售情况明细表中为含税房款,所以导致二者销售收入金额有差异
报告期前,累计销售面积40,156.83平方米,累计销售收入24,050.44万元。报告期内,累计销售面积39,645.53平方米,累计销售收入24,700.79万元。
(二) 是否存在其他正在开发或拟开发的房地产项目
公司于2012年8月取得预售许可证,并开始预售正元怡居房产,截至2018年,公司完成所有房屋的销售,并终止了与房地产相关的业务资质。
2019年2月,正元数字变更经营范围,变更后内容为:甲级摄影测量与遥感;甲级地理信息系统工程;甲级工程测量;甲级海洋测绘;甲级互联网地图服务;甲级不动产测绘:地籍测绘、房产测绘、不动产测绘监理;乙级测绘航空摄影:无人飞行器航摄;乙级地图编制:地形图、电子地图、真三维地图、其他专用地图;乙级不动产测绘:行政区域界线测绘;工程检测;工程水文勘察;工程地球物理勘探;工程地质勘察;计算机信息系统集成;计算机硬件技术开发及产品销售;计算机软件开发与销售;档案数字化加工;地下管线测漏、防腐工程施工;建筑模型制作;三维数字城市建设;地理信息系统软件开发应用;数字地图制作;土地规划设计;土地整理咨询服务,土地平整。(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除正元怡居住宅项目外,不存在其他正在开发或拟开发的房地产项目。
(三) 报告期内商品房销售的客户、金额,销售价格的公允性,是否与房价变化趋势一致,客户是否与公司及其关联方存在关联关系
1. 报告期内商品房销售的客户、金额情况
报告期内商品房销售的客户、金额情况如下:
8-2-1-174预售时间
预售时间 | 业主方类型 | 业主方数量(户) | 平均销售单价(元/㎡) | 预售面积(㎡) | 实际面积(㎡) | 总价(万元) |
2017年以前 | 单位员工 | 84 | 5,692.34 | 8,714.24 | 8,730.32 | 4,969.59 |
关联方 | 2 | 5,505.10 | 231.20 | 232.07 | 127.76 | |
非关联方 | 428 | 5,769.65 | 48,597.81 | 48,721.63 | 28,110.67 | |
2017年 | 单位员工 | 1 | 6,720.00 | 89.7 | 89.87 | 60.39 |
关联方 | ||||||
非关联方 | 180 | 6,408.52 | 20,115.93 | 20,153.54 | 12,915.43 | |
2018年 | 单位员工 | 1 | 6,266.00 | 119.87 | 120.10 | 75.25 |
关联方 | ||||||
非关联方 | 15 | 6,099.85 | 1,750.67 | 1,754.83 | 1,070.42 | |
合计 | 711 | 5,930.84 | 79,619.42 | 79,802.36 | 47,329.52 |
2. 销售价格的公允性
正元怡居住宅项目座落地为山东省烟台市高新区航天路517号,2017年度当地商品房平均房价为5,079.00-11,384.00元/平米,2018年度当地商品房平均房价为6,100.00-10,890.00元/平米,与本公司同期签订合同的销售单价进行对比,情况如下:
年份 | 正元怡居小区销售单价 | 同期同地区其他商品房销售单价(元) | 选取样本的依据 | 销售单价差异情况描述 |
2017年度 | 均价6500元左右 | 5,079-11,384 | 烟台市 | 主要通过网络搜索查询了烟台市部分小区销售均价,正元怡居小区销售单价较同期同地区商品房销售单价相比偏低,主要系各商品房具体地理位置、装修、绿化、配套等多方面因素存在差异所致,但整体上处于烟台市房地产正常销售价格区间范围内 |
2018年度 | 均价6700元左右 | 6,100-10,890 | 烟台市 |
正元怡居小区2018年销售价格较2017年度相比略有上升,与同期市场房价变化趋势一致。
3. 客户是否与公司及其关联方存在关联关系
报告期内公司存在关联方销售情况:
杨洋为公司董事直系亲属,购买位于高新区正元怡居住宅小区3#楼1504室的房屋,于2011年9月支付了意向金认购该房屋并锁定了该房屋销售单价,并于2017年11月22日签定购房合同,2018年9月25日办妥房屋产权证书,公司于2017年度确认收入。杨洋购买房屋总价款77.37万元,公司已收房款77.37万元,关联方销售单价5,445.00元/平米,同期公司向非关联方预售的同户型销售均价为5,170.00-5,870.00元/平米,销售价格合理无明显差异。
(四) 亏损交易的具体情况
1. 房地产业务亏损情况
报告期内房地产业务亏损情况如下表:
单位:万元
8-2-1-175年度
年度 | 收入 | 税金及附加 | 成本 | 销售费用 | 资产减值损失 | 利润 |
2017年度 | 14,881.31 | 558.63 | 16,675.82 | 213.61 | 1,139.74 | -3,706.50 |
2018年度 | 9,819.48 | -584.98 | 8,822.35 | 532.55 | 1,049.56 |
(1) 2017年情况
公司2017年度房地产业务亏损金额3,706.50万元,其中2017年度销售1-4号楼9,133.59平方米,销售收入金额5,976.90万元;销售5-6号楼15,446.73平方米,销售收入金额8,904.41元,对应的成本费用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项目 | 收入 | 成本 | 税金及附加 | 销售费用 | 资产减值损失 | 利润 |
正元怡居1—4# | 5,976.90 | 5,431.23 | 295.12 | 213.61 | 1,139.74 | -3,706.50 |
正元怡居5—6# | 8,904.41 | 11,244.60 | 263.51 | |||
合计 | 14,881.31 | 16,675.82 | 558.63 |
2017年度正元怡居1-4#当年盈利120.64万元,正元怡居5-6#楼当年亏损2,687.40万元, 1-6#楼计提存货跌价准备1,139.74万元,2017年度正元怡居1-6#楼整体亏损3,706.50万元。2017年末的存货跌价准备金额等于剩余未销售商品房的预计总收入减去其相关的成本、税金及预计的销售费用。
(2) 2018年情况
2018年度公司将房地产销售完毕,具体情况如下表:
单位:万元
8-2-1-176项目
项目 | 收入 | 成本 | 税金及附加 | 销售费用 | 利润 |
正元怡居1#-4# | 4,852.01 | 4,113.32 | -412.62 | 532.55 | 1,049.56 |
正元怡居5#-6# | 4,967.47 | 4,709.03 | -172.36 | ||
合 计 | 9,819.48 | 8,822.35 | -584.98 |
2018年度正元怡居5-6号楼整体盈利,主要原因包括:(1)2017年度计提存货跌价准备1,139.74万元,2018年度因对外销售转销;(2)对房地产1-6#楼进行土地增值税汇算清缴,调减以前年度及当期累计多计提的土地增值税金额
954.60万元。
2018年度销售费用较2017年度有所增加,主要原因是,为了尽快清理房地产业务,公司将商品房交由专业的房地产开发经营公司山东金象泰置业有限公司代销,2018年度房地产销售完毕,公司支付给山东金象泰置业有限公司代销手续费金额387.83万元。
2. 房地产业务亏损原因
(1) 正元怡居小区位于山东省烟台市高新区航天路517号,处于高新区相对偏远区域,销售价格低于预期;
(2) 正元怡居小区销售周期较长,大部分购房对象在2012年、2013年就已认购房屋,价格也在认购时锁定,当时房地产市场销售价格较低;
(3) 周边存在中海等实力相对较雄厚大型房地产开发商,公司无明显竞争优势;
(4) 2017年公司建造正元怡居5-6#的资金部分来源于银行借款,利息资本化支出导致单位成本较高。
(五) 核查程序及核查意见
1. 核查程序
我们执行了如下主要核查程序:
(1) 对公司正元怡居住宅项目负责人进行访谈,了解房地产开发项目的原因及历史背景,获取并检查原营业执照、房地产开发企业相关资质证书;
(2) 获取了商品房验收资料和销售清单,抽取并检查报告期内各年度部分商
品房买卖合同、交房验收表,检查了合同价款、付款方式及期限、交付期限及相关违约责任等主要合同条款;根据销售清单、交房验收表核实收入发生的真实性;取得房地产销售收入明细账,并与销售清单中房产销售不含税价格进行核对核实收入发生的准确性;根据取得的预售许可证,检查预售总建筑面积是否与销售清单中预售总面积一致;
(3) 取得公司房地产成本分项目辅助明细账,抽取建造合同、定案报告,并检查各项目的定案数是否与明细账金额一致;复核报告期末房地产存货减值计提金额是否准确;
(4) 抽取报告期员工购买商品房的买卖合同以及关联方购买商品房的买卖合同,核查其销售价格及合同条款与公司其他商品房买卖合同条款是否有差别;
(5) 通过网络查询,对比同期烟台市的商品房销售价格与公司房产销售价格是否有较大差异;
(6) 获取注销房地产业务前后数字城市公司的营业执照,检查注销房地产业务程序;
(7) 登录中国土地市场网,查询公司及子公司是否存在受让土地情况,是否涉及其他正在开发或拟开发的房地产项目。
2. 核查意见
经核查,我们认为,公司房地产开发及销售业务不涉及员工福利,不存在其他正在开发或拟开发的房地产项目,报告期内商品房销售价格公允且与同地区房价变化趋势一致。报告期内与一个业主存在关联方关系,关联交易定价公允且在报告期内已全部收回房款。
十三、招股说明书披露,报告期各期公司主营业务毛利率分别为28.32%、
32.19%和 31.37%。 请发行人补充披露服务的成本核算流程和方法。请发行人说明:(1) 2018 年协作服务费金额占比较高的原因;(2) 直接人工费用未随收入增长同比变动的原因及合理性,2018 年直接人工费用金额较低的原因,与技术实施人员数量、工时、人均薪酬的匹配性;(3) 其他直接费用的具体构成情况,金额变动的原因,折旧摊销费与机器设备变动的匹配关系;(4) 报告期内
机械使用费持续下降的原因;(5) 测绘地理信息技术服务毛利率逐年下降的原因,是否存在继续下降的风险;(7) 造成 2019 年地下管网安全运维保障技术服务毛利率较低的具体项目情况,项目成本增加的金额、原因,是否存在亏损项目,是否已执行完毕,相关会计处理是否符合企业会计准则的规定;(6) 智慧城市建设运营服务毛利率波动较大的原因,2019 年毛利率水平较低的“雪亮工程”项目的具体情况,定价依据,是否已执行完毕,与同类型服务的毛利率的差异情况;(7) 报告期内是否存在其他毛利率水平显著异于其他同类型服务的项目的情况,是否存在亏损的建造合同,是否及时确认预计负债;(8) 发行人地下管网安全运维保障技术服务毛利率高于可比公司数字政通同类服务的原因,变动趋势不一致的原因;(9) 发行人智慧城市建设运营服务的毛利率与同行业可比公司同类业务毛利率的差异及原因。请保荐机构、申报会计师对上述事项进行核查,并对上述事项以及生产成本归集及结转主营业务成本的完整性、准确性和及时性发表明确意见,说明对项目成本归集准确性的核查方法、核查比例、核查证据和核查结论。)
(一) 成本核算流程和方法
报告期内,公司以项目为核算单位进行收入确认与相关成本归集。项目的成本归集按照该项目累计实际发生的成本,即形成完工进度的工作量所耗用的成本确认,由协作服务费、直接人工、直接材料、其他直接费用及机械使用费构成。
1. 协作服务费:按照项目实际采购的外协服务,计入相关项目成本。
2. 直接人工:直接参与项目的技术实施人员薪酬,每月末按照具体参与项目进行归集;2017年度公司使用临时工,该年度的直接人工包含临时工的薪酬。
3. 直接材料:按照服务项目实际耗用的直接材料成本进行归集。
4. 其他直接费用:主要系项目现场办公人员的办公费、交通差旅费、材料搬运费、折旧摊销费、安措费、项目现场实施费等,相关费用在实际发生时按照项目进行归集。
5. 机械使用费:主要系公司飞机、车辆等项目用机械租赁使用费,公司于实际租赁时按照使用项目进行归集。
(二) 2018年协作服务费金额占比较高的原因
为了提高经济效益及应对行业波动的抗风险能力,公司在项目实际执行过程
中,通过外协采购的方式来完成项目中部分技术含量较低的辅助性工作。2018年、2019年和2020年公司协作服务费支出金额分别为52,659.00万元、59,969.05万元和57,599.59万元,占主营业务成本的比例分别为51.22%、45.28%和50.74%。公司协作服务费主要包括技术含量较低的劳务和技术服务、工程、软件委托开发等。2018年的协作服务费金额占比较高主要原因系:
1. 公司在2017年雇用部分临时员工从事项目实施的劳务工作,当期支出临时工薪酬总额4,186.37万元,从2018年开始,公司全部采用外协采购的形式来替代临时工的劳务工作,因此,2018年度协作服务金额增加。
2. 为提高项目实施效益,降低人工成本,公司从2018年开始优化人力资源结构,严格控制技术实施人员数量,增加将技术含量较低的辅助性劳务工作通过外协的形式来完成,使得2018年协作服务费金额占比较高;
3. 2019年公司协作服务费金额占比较2018年下降主要系2019年公司智慧城市建设运营业务占比大幅上升,智慧城市建设运营业务所需人工支出占比较少,因此,协作服务费未随公司主营业务收入增长同比变动,占比下降。
4. 2020年公司协作服务费金额占比较2019年上升,主要原因为当期测绘地理信息技术服务业务收入同比上升,该类业务中技术含量较低的劳务工作较多通过外协服务完成。同时,受疫情防控和各地交通隔离等防疫措施影响,公司项目实施人员进入项目现场受到一定限制,为按期完成合同约定的工作任务,部分项目增加了当地外协单位参与项目实施,上述因素综合导致2020年协作服务费占比提高。
(三) 直接人工费用未随收入增长同比变动的原因及合理性,2018年直接人工费用金额较低的原因,与技术实施人员数量、工时、人均薪酬的匹配性
1. 直接人工费用未随收入增长同比变动的原因及合理性,2018年直接人工费用金额较低的原因
2017年、2018年、2019年和2020年,公司直接人工费用及主营业务收入变动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8-2-1-179项 目
项 目 | 2020年 | 2019年 | 2018年 | 2017年 |
直接人工费用 | 25,929.33 | 28,923.21 | 25,783.72 | 28,927.71 |
8-2-1-180主营业务收入
主营业务收入 | 165,878.36 | 193,170.02 | 154,937.93 | 145,151.92 |
直接人工费用占主营业务收入比例(%) | 15.63 | 14.97 | 16.64 | 19.93 |
公司2017年直接工人费用较高主要系2017年公司雇用部分临时员工参与到项目执行中,当期支出临时工薪酬总额4,186.37万元,剔除临时工薪酬后,2017年公司直接人工费用金额24,741.35万元,占当期主营业务收入的比例为17.05%。剔除临时工薪酬后,2017年-2019年,公司直接人工费用逐年增加,与主营业务收入变动趋势一致。
2018年起,公司已不再雇用临时工实施项目工程的劳务工作,均通过外协采购的方式来完成该部分工作,因此2018年公司直接人工费用金额较低。
2019年,公司直接人工费用金额和主营业务收入金额均有增加,但是直接人工费用金额增长幅度小于主营业务收入增长幅度,主要系2019年公司智慧城市建设运营业务占比大幅提升,该业务所需劳务成本占比相对较少。
2020年,受疫情影响,项目进度有所放缓,营业收入金额下降,使得直接人工占营业收入比例同比上升。
总体而言,公司直接人工费用金额和变动趋势受公司收入结构变化、劳务支出结构变化等影响,未随收入增长同比变动具有合理性,符合公司实际经营情况。
2. 与技术实施人员数量、工时、人均薪酬的匹配性
公司技术实施人员薪酬主要与从事的业务板块、工作性质、工作内容和工作成果量相关,报告期内,公司技术实施人员薪酬支出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个
项 目 | 2020年度 | 2019年度 | 2018年度 |
人员数量 | 2,174.00 | 2,366.00 | 2,248.00 |
薪酬总额 | 25,929.33 | 28,923.21 | 25,783.72 |
人均薪酬 | 11.93 | 12.22 | 11.47 |
2018年、2019年和2020年,公司技术实施人员薪酬总额支出主要受技术实施人员数量变动的影响。2019年,公司技术实施人员数量增加主要系公司智慧城市建设运营业务规模大幅增加,相关技术实施人员数量增加。2020年受疫情影响,公司技术实施人员工作量减少,因此薪酬总额和人均薪酬均有减少。
综上,公司直接人工费用支出金额与技术实施人员数量、从事业务板块,工作内容、人均薪酬相匹配。
(四) 其他直接费用的具体构成情况,金额变动的原因,折旧摊销费与机器设备变动的匹配关系
1. 其他直接费用的具体构成情况,金额变动的原因
报告期内,公司其他直接费用的具体构成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8-2-1-181项 目
项 目 | 2020年度 | 2019年度 | 2018年度 |
办公费 | 2,423.43 | 3,474.27 | 2,978.18 |
交通差旅费 | 2,184.40 | 3,099.54 | 2,777.69 |
材料搬运费 | 1,405.59 | 2,559.34 | 1,470.86 |
项目现场实施费 | 1,468.97 | 1,736.07 | 1,515.68 |
折旧摊销费 | 1,131.25 | 1,057.03 | 1,228.02 |
安措费 | 988.94 | 1,288.48 | 1,012.47 |
其他 | 756.32 | 1,191.09 | 943.10 |
合 计 | 10,358.90 | 14,405.82 | 11,926.01 |
其他直接费用主要系项目现场办公人员办公费用、交通差旅费用、施工现场材料搬运费用、项目现场实施费、机器设备折旧摊销费、安措费等与项目实施直接相关的费用支出。2018年,公司为落实国资委降本增效工作要求,提高项目毛利率水平,修订了备用金管理、差旅费管理等成本费用管理办法,严格落实全面预算和月度资金收支预算管理,加强成本费用支出审批, 2018年项目办公费用、交通差旅费用等都均有下降。2019年,公司其他直接费用金额较大主要系当期业务规模增幅较大,相应成本支出增加。2020年,受新冠疫情影响,公司项目实施进度较慢,交通出差受限,导致其他直接费中的“办公费”和“交通费”降幅较大。
2. 折旧摊销费与机器设备变动的匹配关系
报告期内,公司账面机器设备原值及分摊进入其他直接费用的折旧摊销费用金额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8-2-1-182项 目
项 目 | 2020.12.31 | 2019.12.31 | 2018.12.31 |
折旧摊销费 | 1,131.25 | 1,057.03 | 1,228.02 |
机器设备原值 | 18,957.41 | 18,123.80 | 17,702.14 |
折旧摊销费占比(%) | 5.97 | 5.83 | 6.94 |
2019年公司计入其他直接费用的折旧摊销费金额及占比较低,主要原因为:
(1) 公司机器设备折旧期限为5-10年,部分机器设备陆续于报告期折旧完毕但仍可使用。2018年和2019年,公司已提足折旧仍处于使用状态机器设备原值分别为1,504.90万元和1,902.27万元,逐年增加,而公司账面机器设备原值增幅较小,因此,公司折旧摊销费金额和占比逐年下降。2020年,公司新购机器设备增加金额较大,因此折旧摊销费金额增加。
(2)2019年,公司航摄业务对大飞机需求减少,公司部分配套设备使用频率降低,该部分设备未使用期间相关折旧计入管理费用,致其他直接费用中折旧摊销费金额下降。
(五) 报告期内机械使用费持续下降的原因
机械使用费主要系公司项目实施过程中租赁飞机、汽车、船舶等相关费用。2018年公司机械使用费下降主要系当年土地确权类项目减少致车船租赁费减少。2019年公司机械使用费下降主要系公司航测遥感业务执行航摄作业租赁大飞机支出的相关费用持下降。报告期内,公司飞机租赁费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项 目 | 2020年 | 2019年 | 2018年 |
飞机租赁费 | 2,277.61 | 1,392.30 | 1,924.90 |
机械使用费 | 5,017.52 | 2,466.52 | 2,751.55 |
占比(%) | 45.40 | 56.45 | 69.96 |
2019年公司飞机租赁费下降主要系:
1. 随着油价下跌,通航公司费用下降,飞机租赁单价亦有所下降;
2. 近年来低空无人机技术逐步成熟,公司采用购买低空无人机执行部分低空航摄业务。
2020年,公司机械使用费上涨较多,主要系当期公司航测遥感业务收入增长以及公司部分施工项目租赁的渗透处理设备、清淤和修复等机械租赁费用增加。
(六) 测绘地理信息技术服务毛利率逐年下降的原因,是否存在继续下降的
风险
1. 测绘地理信息技术服务毛利率逐年下降的原因
2018年、2019年和2020年,公司测绘地理信息技术服务毛利率分别为
26.03%、25.99%和29.32%。2018年和2019年,公司测绘地理信息技术服务毛利率略低,主要系测绘地理信息技术服务业务进入门槛较低,公司承揽客户面临其他市场参与主体的激烈竞争,为保持市场份额,公司会采取适当降价的竞争策略;同时,人工成本等生产要素的价格上升,导致毛利率下降。2020年,公司测绘地理信息技术服务毛利率较高,主要系当期航测遥感业务占比上升,航测遥感业务毛利率普遍较高,因此,测绘地理信息技术服务整体毛利率略高。2018年、2019年和2020年,公司测绘地理信息技术服务收入分别为82,625.96万元、82,738.27万元和80,683.02万元,;同期,测绘地理信息技术服务成本分别为61,120.61万元、61,233.02万元和57,024.49万元。报告期内,公司测绘地理信息技术服务业务成本构成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8-2-1-183项 目
项 目 | 2020年度 | 2019年度 | 2018年度 | |||
金额 | 比例(%) | 金额 | 比例(%) | 金额 | 比例(%) | |
协作服务费 | 29,442.58 | 51.63 | 30,565.49 | 49.92 | 32,199.94 | 52.68 |
直接人工 | 14,620.70 | 25.64 | 17,245.47 | 28.16 | 16,091.49 | 26.33 |
直接材料 | 4,374.06 | 7.67 | 3,842.99 | 6.28 | 3,390.62 | 5.55 |
其他直接费用 | 5,839.95 | 10.24 | 7,419.94 | 12.12 | 6,722.75 | 11.00 |
机械使用费 | 2,747.19 | 4.82 | 2,159.12 | 3.53 | 2,715.81 | 4.44 |
合 计 | 57,024.48 | 100.00 | 61,233.02 | 100.00 | 61,120.61 | 100.00 |
2018年、2019年和2020年,测绘地理信息技术服务成本中,协作服务费和直接人工合计金额分别为48,291.43万元、47,810.96万元和44,063.28万元,占比分别为79.01%、78.08%和77.27%,公司人工成本的支出主要受不同类型测绘地理信息技术服务项目的影响,总体占比较为平稳。可比公司中,测绘股份从事的测绘服务和公司的测绘地理信息技术服务类似,
因此两者的毛利率变动趋势进行对比。测绘股份的测绘服务业务2018年和2019年毛利率分别为29.77%、22.52%,亦呈下降趋势,与公司测绘地理信息技术服务毛利率波动趋势较一致。
2. 是否存在继续下降的风险
虽然2018年和2019年公司因竞争加剧、人工成本增加等因素,测绘地理信息技术服务毛利率有所下降,但是公司凭借在行业多年来积累的经验,将测绘与地球物理勘探紧密结合并积极推进市场化运作,较早实现了地面数字化测绘,持续在测绘地理信息技术服务领域保持较强的竞争优势。此外,公司集中资源和人力重点发展测绘地理信息技术服务中的数据加工处理、集成、应用板块,将技术含量较低的数据采集业务部分通过外协采购的方式完成,从而控制人工成本。2018年和2019年,公司测绘地理信息技术服务毛利率保持稳定。受上述原因影响,公司毛利率仍然存在继续下降的风险,
(七) 造成2019年地下管网安全运维保障技术服务毛利率较低的具体项目情况,项目成本增加的金额、原因,是否存在亏损项目,是否已执行完毕,相关会计处理是否符合企业会计准则的规定
1. 造成2019年地下管网安全运维保障技术服务毛利率较低的具体项目情况,项目成本增加的金额、原因
2018年、2019年和2020年,公司地下管网安全运维保障技术服务毛利率分别为36.60%、33.99%和32.69%。2019年度毛利率较低,主要由于随着全国城市地下管线普查工作逐渐收尾,公司地下管网安全运维保障技术服务逐渐向难度大、实施成本高的社区地下管网业务集中。由于社区地下管网业务普遍规模较小,进入门槛较低,公司面临的竞争更为激烈主要由于在执行的项目中存在个别项目业主变更需求,以及客观环境导致实施过程中工作量、工作难度增加,造成项目成本增加、但项目收入没有随之增加或增加较少,从而导致毛利率降低的情况,上述各项目在实施过程中因存在非标准化特点,出于维护客户或市场开发考虑,毛利率情况在合理范围内有所波动。。其中,2019年公司地下管网安全运维保障技术服务毛利率较低的主要项目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8-2-1-185项 目
项 目 | 预算收入 | 预算成本 | 预算毛利率(%) | 2019年收入 | 2019年成本 | 2019年毛利率(%) |
荆州市城区水环境综合整治工程中心城区排水管网探测检测项目 | 4,367.17 | 3,149.07 | 27.89 | 1,683.58 | 1,213.99 | 27.89 |
台州市路桥区新桥镇“污水零直排区”建设一期工程 | 1,691.35 | 1,542.36 | 8.81 | 872.82 | 805.07 | 7.76 |
芜湖市分流制排水系统雨污混接排查 | 875.69 | 695.75 | 20.55 | 875.69 | 695.75 | 20.55 |
南宁市建成区排水管网专项普查项目 | 568.87 | 467.30 | 17.85 | 307.40 | 279.12 | 9.20 |
寿光市自来水公司地下管线普查服务项目 | 446.51 | 388.26 | 13.05 | 120.95 | 145.90 | -20.63 |
金华市区背街小巷及小区地下管线探测(2018年度)项目 | 645.28 | 432.60 | 32.96 | 91.58 | 221.03 | -141.35 |
合 计 | 8,594.87 | 6,675.34 | 22.33 | 3,952.02 | 3,360.86 | 14.96 |
(1) “荆州市城区水环境综合整治工程中心城区排水管网探测检测项目”由于工作量大,客户要求的工期比较紧张,为尽快完成项目,公司选择了部分优质协作单位共同完成项目,造成项目毛利率偏低;
(2) “台州市路桥区新桥镇‘污水零直排区’建设一期工程”项目系公司首次承接的污水零直排项目,公司经验较少,项目毛利率较低;
(3) “芜湖市分流制排水系统雨污混接排查”项目由于工程难度较大,施工成本较高,毛利率偏低;
(4) “南宁市建成区排水管网专项普查项目”工期紧,施工现场地形复杂,施工困难,预计毛利率较低。后期施工过程中,实际施工周期比预计长,实际施工成本增加,毛利率降低;
(5) “寿光市自来水公司地下管线普查服务项目”于2018年开工,在2019年项目施工过程中,寿光农村供水管道探测难度大,且受台风影响,项目略有延期,整体施工成本增加。该项目在2018年度已按照原预算成本计算完工进度并确认收入,2019年结算时当期确认收入小于成本,当期毛利率为负;
(6) “金华市区背街小巷及小区地下管线探测(2018年度)项目”于2018年开工,2019年完工验收。由于项目小区作业实际施工难度大于最初预估难度,2019年在项目后期按照客户技术标准变化要求,进行大量整改工作,整改相关支出导致项目2019年成本增加较多。公司在2019年与业主方结算时,结算工程
量较预计的工作量减少,2019年确认收入减少,因此该项目2019年毛利率较低。
2. 是否存在亏损项目,是否已执行完毕,相关会计处理是否符合企业会计准则的规定
公司地下管网安全运维保障技术服务业务部分项目存在部分年度亏损,2019年度,公司地下管网安全运维保障技术服务业务主要亏损项目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8-2-1-186项 目
项 目 | 预算收入 | 预算成本 | 预算毛利率(%) | 2019年收入 | 2019年成本 | 2019年毛利率(%) |
寿光市自来水公司地下管线普查服务项目 | 446.51 | 388.26 | 13.05 | 120.95 | 145.90 | -20.63 |
金华市区背街小巷及小区地下管线探测(2018年度)项目 | 645.28 | 432.60 | 32.96 | 91.58 | 221.03 | -141.35 |
上述项目均在2018年开工,2019年完工。上述项目在2018年底未出现实际成本大幅上涨导致项目预计亏损的情形,根据收入确认准则,“在资产负债表日,合同预计总成本超过合同总收入的,将预计损失确认为当期费用,执行中的建造合同,按其差额计提存货跌价准备;待执行的亏损合同,按其差额确认预计负债”。由于上述项目于2018年底未出现预计亏损,因此公司未确认预计负债。2019年项目执行后期,由于施工难度增加、客户技术标准变化、施工周期延长原因等导致当期成本大幅增加。公司采用完工百分比法确认收入金额,对于跨期项目,公司以前期间已按照原预计成本计算完工进度并确认收入,在2019年完工结算时,按照结算金额减去以前期间已确认收入金额确认为当期收入,导致2019年当年产生亏损。公司上述会计处理符合企业会计准则的规定。
(八) 智慧城市建设运营服务毛利率波动较大的原因,2019年毛利率水平较低的“雪亮工程”项目的具体情况,定价依据,是否已执行完毕,与同类型服务的毛利率的差异情况
1. 智慧城市建设运营服务毛利率波动较大的原因
2018年、2019年和2020年,公司智慧城市建设运营服务毛利率分别为
50.99%、37.26%和34.91%,毛利率波动较大,主要系:
(1) 由于智慧城市建设运营服务属于非标准化产品和解决方案,根据客户需
求差异,公司会进行相应的定制化设计或开发,故其价格和成本结构存在较大差异。公司智慧城市建设运营服务业务主要包括智慧城市地理时空数据与云平台建设维护、智慧管网与市政设施、智慧城管、智慧园区、智慧地下空间等不同领域的城市智能化业务,每种业务因具体实施要求、技术先进性、市场竞争不同导致具体业务毛利率差异较大;
(2) 公司部分智慧城市建设运营服务项目由于规模较大,对整体业务板块毛利率影响较大,如“雪亮工程”项目2019年实现收入9,984.02万元,占当期智慧城市建设运营服务收入比例为19.27%,但是其毛利率仅7.22%,使得公司2019年智慧城市建设运营服务毛利率偏低;而“阜阳市城市管理综合运行调度中心项目2017年实现收入”3,141.68万元,占当期智慧城市建设运营服务收入比例为
18.25%,毛利率58.23%,使得2017年整体智慧城市建设运营服务毛利率较高;
(3) 智慧城市建设运营服务系公司基于测绘地理信息技术服务和地下管网安全运维保障技术服务的业务延伸,与成熟业务相比,智慧城市建设运营服务业务尚处于开拓和快速发展阶段。公司为加快智慧城市建设运营服务发展,积累服务经验和提高服务能力,在保证合理利润的前提下,会承接部分毛利率较低但是对公司业务拓展有较大意义的新型智慧城市建设运营服务业务,使得公司报告期其毛利率波动较大。随着公司智慧城市建设运营服务业务逐渐成熟,项目团队更具规模化,相关业务毛利率将趋于稳定。
2. 2019年毛利率水平较低的“雪亮工程”项目的具体情况,定价依据,是否已执行完毕,与同类型服务的毛利率的差异情况
“雪亮工程”是以县、乡、村三级综治中心为指挥平台、以综治信息化为支撑、以网格化管理为基础、以公共安全视频监控联网应用为重点的“群众性治安防控工程”,已被纳入《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实施乡村振兴战略的意见》。
2019年4月,公司与联合体北京同方软件有限公司(简称“同方软件”)共同与北京市顺义区信息中心签订合同,公司将结合顺义区《“雪亮工程”总体框架规划方案》及规划的“一总两分”架构,为采购方建设综合前端采集系统,区级视频共享平台,两个分平台和N项视频应用,合同总金额14,919.63万元,其中公司实施部分合同金额11,233.95万元。“雪亮工程”项目收入确认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8-2-1-188项 目
项 目 | 预计总收入 | 预计总成本 | 预计毛利率(%) | 2019年收入 | 2019年成本 | 2019年毛利率(%) |
“雪亮工程”项目二标段(四包) | 9,984.02 | 9,343.31 | 6.42 | 9,984.02 | 9,263.33 | 7.22 |
顺义区“雪亮工程”项目为公司首个“雪亮工程”类项目,为进入这一业务领域,公司该项目投标价格相对偏低。如公司自行采购相关硬件设备,预计该项目盈利较低甚至可能亏损,因此公司将合同约定建设内容中的基础环境建设与改造、应用建设的部分内容分包给同方股份有限公司(简称“同方股份”),分包金额6,692.91万元。同方股份为“雪亮工程”项目联合体另一方同方软件的母公司,为上海证券交易所主板上市公司,股票代码600100。同方股份主要经营公共安全及信息产业,公司向其采购了“雪亮工程”项目中的相关安防设备及软件平台等项目直接材料,同方股份与相关厂商具有良好的合作关系,在相关安防设备及软件平台等材料采购方面具备批量采购的价格优势。公司对同方股份的分包金额为6,692.91万元,该部分工作内容的分包价格与业主方的发包价格一致。公司在选定 “雪亮工程”项目材料供应商时,向包括同方股份在内的三家供应商发出了报价要约,收到的反馈报价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供应商名称 | 产品/服务名称 | 规格型号 | 报价 |
供应商1 | 基础环境建设与改造及应用建设采购 | 详情见报价清单 | 6,909.83 |
供应商2 | 基础环境建设与改造及应用建设采购 | 详情见报价清单 | 6,937.02 |
同方股份 | 基础环境建设与改造及应用建设采购 | 详情见报价清单 | 6,818.25 |
根据上述三家供应商的报价,公司最终选定了报价较低、规模较大的同方股份作为顺义区“雪亮工程”项目的“基础环境建设与改造及应用建设”部分供应商。因采购金额较大,经与同方股份竞价谈判,最终采购价格定为6,692.91万元,与对业主方北京市顺义区信息中心的中标价格一致。分包后,公司建设内容主要为:定制研发视频解析系统-人脸实时检测简析系统、AR实景综合应用系统、城市管理应用系统、智能森林防火系统、三维融合应用系统、统一运营管理平台
等系统集成业务。该项目系统集成业务占比较高,由于系统集成业务成本主要由直接材料组成,相关毛利率较低,因此,“雪亮工程”项目整体毛利率较低。此外,“雪亮工程”项目是公司承接的首个智慧安防项目,相关实施经验欠缺导致项目实施成本较高,项目毛利率较低。“雪亮工程”项目由北京市顺义区信息中心公开招投标,招标预算金额15,585.48万元,公司与联合体同方软件以项目预算成本和定制化为基础,加上合理利润确定投标价格,最终中标价格14,919.63万元,略低于业主方预算金额。2019年10月,该项目通过业主方及项目管理单位、项目监理单位的共同验收,项目执行完毕。
“雪亮工程”项目属于公司智慧城市业务板块当中的系统集成业务,公司其他同类型系统集成业务部分大额项目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8-2-1-189项 目
项 目 | 预计总收入 | 预计总成本 | 预计毛利率(%) | 实际总收入 | 实际总成本 | 实际毛利率(%) |
衢州绿色产业集聚区高新园区数字化改造提升项目 | 7,425.37 | 5,705.10 | 23.17 | 6,963.41 | 5,354.36 | 23.11 |
陈巴尔虎旗“智慧牧区”(一期)项目 | 5,662.24 | 4,120.09 | 27.24 | 4,391.84 | 3,195.69 | 27.24 |
株洲市石峰区“智慧石峰”项目(一期) | 715.25 | 664.21 | 7.14 | 566.11 | 525.72 | 7.13 |
由于系统集成业务需要将软件、硬件组合起来,相关软件、硬件的采购成本为业务主要成本构成,因此毛利率较低。由上表公司部分大额系统集成业务毛利率情况可见,公司系统集成业务毛利率较智慧城市业务平均毛利率低是常见现象。“衢州绿色产业集聚区高新园区数字化改造提升项目”和“陈巴尔虎旗“智慧牧区”(一期)项目”仍要高于“雪亮工程”项目主要系“雪亮工程”项目属于公司智慧安防领域的业务创新,施工成本较高,毛利率较低。
(九) 报告期内是否存在其他毛利率水平显著异于其他同类型服务的项目的情况,是否存在亏损的建造合同,是否及时确认预计负债
1. 报告期内是否存在其他毛利率水平显著异于其他同类型服务的项目的情况
截至2020年12月31日,其他报告期内各业务板块毛利率较为异常的大额项目情况如下:
(1) 测绘地理信息技术服务
单位:万元
8-2-1-190项 目
项 目 | 预计总收入 | 预计总成本 | 预计毛利率(%) | 累计总收入 | 累计总成本 | 累计总毛利率(%) |
石狮市宅基地、建设用地、农村房屋调查工作服务政府采购项目 | 5,556.60 | 5,301.00 | 4.60 | 2,865.56 | 2,734.19 | 4.58 |
“石狮市宅基地、建设用地、农村房屋调查工作服务政府采购项目”由于项目所在地地形条件复杂,建筑密度大,宅基地、建设用地、农房确权工作量大,加之语言不通,现场需要地方协调工作量较大,导致工作周期长,成本高,毛利率较低。
(2) 地下管网安全运维保障技术服务
单位:万元
项 目 | 预计总收入 | 预计总成本 | 预计毛利率(%) | 累计总收入 | 累计总成本 | 累计毛利率(%) |
清远市区地下管线普查及数据整理 | 1,135.85 | 547.45 | 51.80 | 1,135.85 | 547.45 | 51.80 |
武汉市青山区海绵城市示范项目 | 912.92 | 445.60 | 51.19 | 884.03 | 405.24 | 54.16 |
“清远市区地下管线普查及数据整”毛利率较高主要系广东地区管线普查项目价格普遍高于同行业其他地区,且该项目为公司承揽价格较高,因此该项目毛利率较高。
在武汉市降雨较多但是排水系统运营效果较差的现状下,武汉市对“海绵城市”的建设高度重视。“武汉市青山区海绵城市示范项目”属于政府当期的重点项目,政府投入较大,并且对项目的监管以及质量、工期等方面要求较高。公司在实施项目的时候,合理调配人员、设备,在项目生产施工质量管控方面比较到位,因此最终的项目完成较好,毛利率相对较高。
(3) 智慧城市建设运营服务
单位:万元
8-2-1-191项 目
项 目 | 预计总收入 | 预计总成本 | 预计毛利率(%) | 累计总收入 | 累计总成本 | 累计毛利率(%) |
2019年信息技术服务项目 | 581.13 | 27.25 | 95.31 | 581.13 | 37.74 | 93.51 |
“2019年信息技术服务项目” 所应用的软件及数据平台为公司现有软件平台,因此,再开发成本较低,毛利率较高。
2. 是否存在亏损的建造合同,是否及时确认预计负债
截至2020年12月31日,报告期内,其他金额较大的亏损项目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项 目 | 合同金额 | 预计毛利率(%) | 实际毛利率(%) |
安溪县第三次全国国土调查及成果监理服务采购项目合同 | 855.00 | 22.99 | -3.77 |
缙云县农村不动产权籍调查(农村房屋测量)服务政府采购项目 | 801.28 | 15.20 | -1.72 |
由于安溪县茶叶与其他农作物交叉种植,开展“安溪县第三次全国国土调查及成果监理服务采购项目合同”时,必须实地举证。由于当地地类交叉较多、国家下发影像部分区域清晰度不够,难以通过内业辨认,影像获取时间过久等因素导致施工过程中工作量加大,施工成本大幅增加,项目亏损。该项目于2019年开始施工并于当年完工,因此,公司未就亏损情形计提预计负债。
“缙云县农村不动产权籍调查(农村房屋测量)服务政府采购项目”属于测绘地理信息技术服务业务,项目合同按照预计测绘量预计总价款801.28万元。施工前期项目进展顺利,截至2017年底,未发现实际工程量变动情况和施工成本较预算成本偏差的情形,因此,公司按照实际发生成本计算完工百分比并确认对应收入。2018年项目施工后期主要为山区,房屋较为分散,且以四合院居多,实际作业过程难度加大,导致施工成本增加。该项目已于2018年完工,因此公司未就该项目计提预计负债。
(十) 公司地下管网安全运维保障技术服务毛利率高于可比公司数字政通同类服务的原因,变动趋势不一致的原因
数字政通从事的数字化城市管理领域、规划和国土资源管理领域的运营服务,与公司的地下管网安全运维保障技术服务类似,数字政通该业务2018年、2019年和2020年1-6月毛利率分别为25.01%、27.35%和26.77%,低于公司地下管网安全运维保障技术服务业务毛利率且波动趋势不一致。
数字政通运营服务包括管道探测、管网检测以及采集业务。其中采集业务主要为数据采集,该业务属于劳动密集型业务,毛利率相对较低。公司地下管网安全运维保障技术服务主要包括管线探测、管线信息系统、管道检测及非开挖修复,其中管线信息系统包括数据处理、数据库建立与运维等技术含量和毛利率较高的业务,因此整体毛利率较高。由于数字政通运营服务与公司地下管网安全运维保障技术服务的业务构成有所不同,数字政通运营服务毛利率受管道探测、管网检测业务和采集业务收入占比及毛利率变动的共同影响。公司地下管网安全运维保障技术服务毛利率也受到管线探测、管线信息系统、管道检测及非开挖修复收入占比和毛利率变动的共同影响。因此,公司地下管网安全运维保障技术服务毛利率与数字政通运营服务毛利率变动趋势存在不一致。
(十一) 公司智慧城市建设运营服务的毛利率与同行业可比公司同类业务毛利率的差异及原因
公司智慧城市建设运营服务系将地理信息与物联网、互联网、大数据和云计算相融合,实现城市运营管理、公共安全、环境保护的数字化和智能化的运营服务。包括智慧城市地理时空数据与云平台建设维护,智慧管网与市政设施、智慧城管、智慧园区、智慧地下空间建设运营,与存在类似业务的可比公司对比分析如下:
数字政通主营业务包括智慧城市管理领域, 2018年、2019年和2020年1-6月毛利率分别为28.43%、32.87%和39.23%,低于公司智慧城市建设运营服务毛利率。数字政通智慧城市管理领域业务包括智慧城市应用软件的开发和销售,并提供技术支持和后续服务以及地下管线探测业务等其他传统数字城市业务,与公司智慧城市建设运营业务范围不尽相同,因此毛利率会有所差异。
辰安科技主营公共安全应急软件与装备服务,属于智慧城市中的公共安全和应急板块。辰安科技主营业务类别分为公共安全与应急、城市安全、海外公共安全、消防安全及其他,相比公司智慧城市建设运营服务,辰安科技更专注于公共安全细分领域。2018年、2019年和2020年,辰安科技综合业务毛利率分别为
55.64%、46.00%和39.17%,略高于公司智慧城市建设运营服务业务毛利率,系两家公司智慧城市细分业务区别所致。
航天宏图主营的遥感和北斗导航卫星应用以及超图软件主营的GIS软件系智慧城市的软件和解决方案提供商,主要为智慧城市提供专业系统开发和配套软件,不参与整体建设运营服务业务,与公司智慧城市建设运营业务存在差异,因此,毛利率有所差异。综上,公司智慧城市建设运营服务与同行业可比公司同类业务包含范围均存在一定差异,因此,毛利率会有所差异。
(十二) 核查程序、核查证据和核查结论
1. 核查程序
我们执行了如下主要核查程序:
(1) 访谈相关财务人员,了解公司成本核算流程,核算方法等;
(2) 取得公司成本明细账、主营业务成本分类明细表,对报告期内的主营业务成本实施分析程序,关注成本结构的变动(如直接材料、直接人工、协作服务费、机械使用费),关注主要业务成本的波动情况,以识别重大或异常变动情况;
(3) 取得报告期各期员工花名册,关注技术实施人员数量变动情况,对公司直接人工与生产人员数量、人均薪酬的匹配关系进行分析;
(4) 查阅同行业可比公司年报、招股说明书,对比分析毛利率差异的原因及合理性;
(5) 抽取报告期内毛利率异常的大额项目进行分析,复核其成本确认的准确性和完整性;
2. 核查比例、核查证据
(1) 对报告期各期的供应商进行函证
单位:万元
8-2-1-193核查证据
核查 证据 | 项目 | 2020年度 | 2019年度 | 2018年度 |
供应商函证 | 采购金额(A) | 80,549.16 | 93,901.78 | 67,807.06 |
发函金额(B) | 45,956.21 | 50,025.86 | 36,060.60 | |
发函比例(B/A) | 57.05% | 53.27% | 53.18% | |
回函金额(C) | 40,731.84 | 43,662.79 | 28,867.44 | |
回函比例(C/B) | 88.63% | 87.28% | 80.05% |
针对未回函的外协服务商实施以下替代程序:
1) 查阅供应商的采购合同、采购审批单等;
2) 查阅供应商的结算单、发票等;
3) 查阅相应供应商的付款情况及期后付款情况。
(2) 对报告期内供应商进行访谈,取得签字确认的访谈记录
8-2-1-194核查证据
核查证据 | 核查情况 | 2020年 | 2019年 | 2018年 |
现场走访 | 采购金额(万元) | 80,549.16 | 93,901.78 | 67,807.06 |
核查金额(万元) | 32,172.04 | 33,211.74 | 23,961.15 | |
核查比例 | 39.94% | 35.37% | 35.34% |
3. 核查意见
经核查,我们认为:
(1) 公司2018年协作服务费金额占比较高的原因具有合理性;
(2) 公司直接人工费用未随收入增长同比变动的原因具有合理性,2018 年直接人工费用金额与技术实施人员数量、工时、人均薪酬相匹配,金额较低的原因具有合理性;
(3) 公司其他直接费用金额变动的原因具有合理性,折旧摊销费与机器设备变动的相匹配;
(4) 公司报告期机械使用费金额下降的原因具有合理性;
(5) 公司测绘地理信息技术服务毛利率逐年下降的原因具有合理性;
(6) 2019 年地下管网安全运维保障技术服务毛利率较低原因具有合理性;公司报告期存在亏损的地下管网安全运维保障技术服务业务,已执行完毕,相关会计处理符合企业会计准则的规定;
(7) 公司智慧城市建设运营服务毛利率波动较大的原因具有合理性;公司“雪亮工程”项目毛利率较低的原因具有合理性,与同类型服务的毛利率差异较小;
(8) 报告期内存在其他毛利率水平显著异于其他同类型服务的项目的,主要系执行过程中成本增加所致,公司均按照合同约定继续执行该部分项目,不存在应当确认预计负债的情形;
(9) 公司地下管网安全运维保障技术服务毛利率和变动趋势与可比公司数字政通同类服务不一致的原因具有合理性;
(10) 公司智慧城市建设运营服务的毛利率与同行业可比公司同类业务毛利率的差异原因具有合理性;
(11) 公司生产成本归集及结转主营业务成本完整、准确、及时。
十四、关于职工薪酬,招股说明书披露,期间费用中职工薪酬占比较高。请发行人结合销售、管理、研发人员的数量、人均薪酬、人员结构及所在地区的薪酬水平等分析各项期间费用中职工薪酬的变动原因,说明其金额及占比与同行业可比公司是否存在的变动原因,说明其金额及占比与同行业可比公司是否存在显著显著差异,人均薪酬是否与当地薪酬水平相匹配。关于销售费用,招股说明书披露,报告期各期销售费用金额分别为5,612.35万元、7,408.62万元和7,262.83 万元。销售费用率低于同行业可比公司,系公司在维系原有客户及开拓新客户方面均有优势。请发行人说明:(1)2018年、 2019年广告宣传费用较高的原因;(2)2019年业务经费及业务招待费显著上升的原因;(3)办公费的核算内容,金额较大的原因,报告期内办公费逐年下降的原因;(4)其他费用的具体构成,逐年上升的原因;(5)2018年投标中介费较高的原因,投标中介费与报告期内投标情况的匹配性;(6)报告期内新增客户、原有客户的变动情况(审核问询函第20.2条)。关于管理费用,招股说明书披露,报告期各期管理费用金额分别为15,702.62万元、19,719.93万元和22,102.72万元。报告期各期折旧与摊销费用、房租水电暖物管费金额逐年上升;其他费用逐年上升且金额较大。请发行人说明:(1)折旧与摊销费用、房租水电暖物管费金额大幅上升的原因;(2)办公费的核算内容,金额较大的原因,报告期内费用波动的原因;(3)其他费用的具体核算内容及金额变动原因(审核问询函第20.3条)。关于研发费用,招股说明书披露,报告期各期材料费分别为470.19万元、27 335.29万元和159.54万元;合作研发费分别为304.38万元、210.64万元和705.97万元。请发行人根据《招股说明书准则》第76条补充披露研发费用对应研发项目的整体预算、费用支出金额、实施进度等情况。请发行人说明:(1)2019年材料费较低的原因;(2)2019年合作研发费金额较高的原因,合作研发费的公允性;(3)是否存在技术实施人员和研发人员混同的情况,若存在,相关的内部控制制度是否健全,研发费用的归集是否准确;(4)研发费用显著低于可比公司的原因(审
核问询函第20.4条)。请保荐机构、申报会计师对上述事项20.1-20.4进行核查,并对上述事项以及发行人费用归集的完整性、准确性、及时性,是否存在成本、费用混同,相关会计处理是否符合企业会计准则的规定发表明确意见。请发行人律师对是否存在直接或变相商业贿赂进行核查并发表明确意见。
(一) 结合销售、管理、研发人员的数量、人均薪酬、人员结构及所在地区的薪酬水平等分析各项期间费用中职工薪酬的变动原因报告期内,公司销售、管理、研发人员的数量、人均薪酬、人员结构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人
8-2-1-196项 目
项 目 | 2020年度 | 2019年度 | 2018年度 | |
销售费用/销售人员 | 薪酬总额 | 2,743.11 | 3,023.24 | 2,643.92 |
期末人数 | 228.00 | 229.00 | 189.00 | |
人均薪酬 | 12.03 | 13.20 | 13.99 | |
人数占比(%) | 6.86 | 6.48 | 5.77 | |
管理费用/管理人员 | 薪酬总额 | 10,134.96 | 11,656.74 | 10,236.94 |
期末人数 | 495.00 | 533.00 | 513.00 | |
人均薪酬 | 20.47 | 21.87 | 19.96 | |
人数占比(%) | 14.89 | 15.09 | 15.65 | |
研发费用/研发人员 | 薪酬总额 | 5,739.92 | 5,734.71 | 4,015.08 |
期末人数 | 427.00 | 404.00 | 326.00 | |
人均薪酬 | 13.44 | 14.19 | 12.32 | |
人数占比(%) | 12.85 | 11.44 | 9.95 |
报告期内公司销售、管理、研发人员的薪酬结构较为稳定,期间费用中职工薪酬以管理人员薪酬为主,2018年度、2019年度各类薪酬总额整体呈现上升趋势,2020年度有所下滑。
2018年度、2019年度及2020年度,公司销售人员薪酬分别为2,643.92万元、3,023.24万元及2,743.11万元,2018年至2019年整体呈现上升趋势,2020年度有所下滑;报告期各期公司销售人员人均薪酬分别为13.99万元、13.20万元以及12.03万元,有所下降。变动的主要原因为随着公司业务规模的扩大,公司招聘较多数量新员工,所以总体薪酬上升,但由于新员工资历较浅,工资较低,
使销售人员平均薪酬有所下降,2020年度,公司销售人员薪酬有所下滑,主要原因为上半年疫情影响,导致业务开展放缓所致。2018年度、2019年度及2020年度,公司管理人员薪酬分别为10,236.94万元、11,656.74万元及 10,134.96万元,人均分别为19.96万元、21.87万元及20.47万元,整体呈现上升趋势,主要原因为随着公司业绩不断向好发展,公司充实了管理团队人员,同时为了保持各部门管理岗位人员的稳定,提升工作积极性,增强公司凝聚力,公司根据经营情况给予管理人员一定幅度的涨薪。2020年度有所下滑主要上半年因疫情影响,公司部分子公司员工绩效工资有所减少。2018年度、2019年度及2020年度,公司研发人员薪酬分别为4,015.08万元、5,734.71万元及5,739.92万元,总体呈上升的趋势;人均分别为12.32万元、14.19万元及13.44万元,2018年至2019年整体呈现上升趋势,主要原因为公司重视技术研发和升级,随着智慧城市业务的开展,高技能人才的加入,研发队伍不断壮大,同时公司根据薪酬及奖励制度稳步提高研发人员的薪酬,保持公司研发团队的稳定性。
(二) 职工薪酬金额及占比与同行业可比公司相比的差异情况及原因管理费用、销售费用、研发费用中职工薪酬金额及占比与可比上市公司比较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8-2-1-197公司简称
公司简称 | 人员类别 | 2020年度 | 2019年度 | 2018年度 | |||
金额 | 占费用比(%) | 金额 | 占费用比(%) | 金额 | 占费用比(%) | ||
测绘股份 | 管理 | 未披露 | 未披露 | 2,603.17 | 64.23 | 2,577.89 | 64.65 |
销售 | 未披露 | 未披露 | 1,117.52 | 53.28 | 1,133.11 | 53.73 | |
研发 | 未披露 | 未披露 | 2,767.70 | 90.02 | 2,543.13 | 87.96 | |
数字政通 | 管理 | 未披露 | 未披露 | 2,666.30 | 25.60 | 2,046.34 | 43.67 |
销售 | 未披露 | 未披露 | 3,482.61 | 37.61 | 3,008.00 | 33.38 | |
研发 | 未披露 | 未披露 | 4,466.13 | 50.71 | 3,900.34 | 50.81 | |
辰安科技 | 管理 | 9,311.22 | 54.76 | 8,936.97 | 50.01 | 6,311.99 | 45.28 |
销售 | 10,578.36 | 60.90 | 10,092.30 | 59.82 | 6,418.19 | 56.14 | |
研发 | 7,054.71 | 67.78 | 5,957.97 | 47.13 | 5,946.06 | 52.48 | |
超图软件 | 管理 | 10,771.40 | 53.29 | 14,896.44 | 61.10 | 15,208.80 | 56.22 |
8-2-1-198公司简称
公司简称 | 人员类别 | 2020年度 | 2019年度 | 2018年度 | |||
金额 | 占费用比(%) | 金额 | 占费用比(%) | 金额 | 占费用比(%) | ||
销售 | 14,759.26 | 60.77 | 13,491.72 | 54.86 | 8,896.14 | 47.85 | |
研发 | 17,049.39 | 76.04 | 16,957.86 | 73.96 | 17,008.89 | 78.52 | |
航天宏图 | 管理 | 未披露 | 未披露 | 3,996.72 | 49.31 | 3,325.55 | 52.25 |
销售 | 未披露 | 未披露 | 3,611.37 | 61.57 | 2,440.15 | 54.66 | |
研发 | 未披露 | 未披露 | 6,978.34 | 78.63 | 3,608.66 | 71.83 | |
平均 | 管理 | 10,041.31 | 54.03 | 6,619.92 | 50.05 | 5,894.12 | 52.41 |
销售 | 12,668.81 | 60.84 | 6,359.11 | 53.43 | 4,379.12 | 49.15 | |
研发 | 12,052.05 | 71.91 | 7,425.60 | 68.09 | 6,601.42 | 68.32 | |
正元地信公司 | 管理 | 10,134.96 | 54.11 | 11,656.74 | 52.74 | 10,236.94 | 51.91 |
销售 | 2,743.11 | 43.99 | 3,023.24 | 41.63 | 2,643.92 | 35.69 | |
研发 | 5,739.92 | 72.10 | 5,734.71 | 75.93 | 4,015.08 | 73.96 |
报告期内,公司管理人员的薪酬分别为10,236.94万元、11,656.74万元及10,134.96万元,占管理费用比例分别为51.91%、52.74%及54.11%,与同行业公司费用占比均值接近。
报告期内,公司销售人员的薪酬分别为2,643.92万元、3,023.24万元及2,743.11万元,占销售费用比例分别为35.69%、41.63%及43.99%,低于同行业公司费用占比均值,主要原因为一方面公司为了拓展业务,加大了宣传投入,销售费用中业务宣传费占比较高;另一方面公司销售部门招聘新员工,大部分资历较浅,工资较低,所以销售费用中职工薪酬的占比低于同行业均值。
报告期内,公司研发人员的薪酬分别为4,015.08万元、5,734.71万元及5,739.92万元, 2018-2019年高于同行业费用占比均值,主要原因为公司重视技术研发和升级,随着智慧城市业务的开展,高技能人才的加入,公司给予研发人员具有竞争力的薪酬水平,研发人员的薪酬占比逐年上升。
(三) 人均薪酬是否与所在地区薪酬水平相匹配
报告期各期末,公司销售、管理、研发部门员工的地区分布如下:
单位:人
地 区 | 2020年12月31日 | 2019年12月31日 | 2018年12月31日 | |||
数量 | 占比(%) | 数量 | 占比(%) | 数量 | 占比(%) |
8-2-1-199
山东省
山东省 | 476 | 41.39 | 607 | 52.06 | 553 | 53.79 |
北京市 | 267 | 23.22 | 201 | 17.24 | 155 | 15.08 |
河北省 | 84 | 7.30 | 77 | 6.60 | 67 | 6.52 |
湖北省 | 97 | 8.43 | 75 | 6.43 | 95 | 9.24 |
黑龙江省 | 73 | 6.35 | 77 | 6.60 | 32 | 3.11 |
浙江省 | 68 | 5.91 | 54 | 4.63 | 62 | 6.03 |
广东省 | 56 | 4.87 | 34 | 2.92 | 27 | 2.63 |
其他省 | 29 | 2.52 | 41 | 3.52 | 37 | 3.60 |
合 计 | 1,150 | 100.00 | 1,166 | 100.00 | 1,028 | 100.00 |
公司员工分布全国,主要集中在山东省、北京市、河北省。报告期各期末,山东省、北京市、河北省地区合计的销售、管理、研发部门员工人数占公司销售、管理、研发部门总人数比例分别为75.39%、75.90%和71.91%,上述三省的薪酬情况影响公司整体员工薪酬水平。
2018年度、2019年度及2020年度,山东省、北京市、河北省员工的平均薪酬与当地平均工资水平比较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项 目 | 2020年度 | 2019年度 | 2018年度 |
公司北京地区人员平均薪酬 | 20.52 | 28.09 | 21.73 |
北京地区法人单位从业人员平均工资[注1] | 12.71 | ||
公司山东地区人员平均薪酬 | 16.18 | 15.15 | 15.79 |
山东地区企业职工平均年薪[注2] | 6.89 | ||
公司河北地区人员平均薪酬 | 14.43 | 16.29 | 14.15 |
河北地区企业职工平均年薪[注3] |
[注1] 北京地区法人单位从业人员平均工资数据来源于北京市统计局网站,北京统计年鉴3-13全市法人单位从业人员年末人数和平均工资。截至报告出具日,2020年、2019年平均薪酬数据尚未公布
[注2] 山东地区企业职工平均年薪数据来源于山东省统计局网站,山东统计年鉴4-14按登记注册类型和行业分城镇单位就业人员平均工资中企业在岗职工平均工资。截至报告出具日,2020年、2019年平均薪酬数据尚未公布
[注3] 河北地区企业职工平均年薪数据来源于河北省统计局网站,山东统计年鉴4-14按登记注册类型和行业分城镇单位就业人员平均工资中企业在岗职工平均工资。截至报告出具日,2020年、2019年、2018年平均薪酬数据尚未公布
山东省、北京市、河北省管理人员、销售人员、研发人员的平均薪酬均高于当地平均工资水平,主要原因为公司技术含量较低的工作通过外协完成,员工的技术能力较高,薪酬高于平均水平。
(四) 2018年、 2019年广告宣传费用较高的原因
公司客户主要为政府相关部门、国有企业和事业单位,主办、参加各类展会、论坛等活动是公司的主要宣传手段。公司的广告宣传费主要包括展览展位费、展棚搭建费、展览文件印刷费、广告费等。
报告期内,公司广告宣传费用前十大明细如下:
单位:万元
8-2-1-200期 间
期 间 | 发生日期 | 摘要 | 金额 |
2018年 | 2018年10月31日 | 德清国际会议中心有限公司联合国地理信息大会展览费 | 283.02 |
2019年 | 2019年6月20日 | 百瑞国际会展集团有限公司展览费 | 39.12 |
2019年 | 2019年5月14日 | 沈阳中赢广告传媒有限公司自媒体平台建设运营费用 | 37.38 |
2019年 | 2019年1月31日 | 中联智库(北京)科技发展有限公司展览费 | 29.13 |
2017年 | 2017年11月13日 | 自贡天翼彩灯制作展示有限公司长岭湖灯会艺术节品牌推广费 | 29.13 |
2018年 | 2018年9月10日 | 沈阳中赢广告传媒有限公司宣传费 | 24.92 |
2019年 | 2019年8月30日 | 新比士康(北京)顾问有限公司参展费用 | 24.06 |
2018年 | 2018年9月29日 | 新比士康(北京)顾问有限公司2018华为全连接大会会务费 | 24.06 |
2020年 | 2020年10月20日 | 中国化工经济技术发展中心论坛合作合同费用 | 23.58 |
2019年 | 2019年7月31日 | 广州源晖装饰工程有限公司展台搭建费 | 22.79 |
合 计 | 537.19 |
2018年度、2019年度和2020年度公司广告宣传费分别为744.37万元、
647.67万元和524.45万元,其中2018年较2017年增加604.28万元,增长
431.34%,主要原因为2018年公司作为战略合作伙伴参加了联合国地理信息大会支出 283.02万元。此事项具有偶发性和特殊性,故2018年广告宣传费较高。2019年公司为了提高影响力和竞争力,满足深化业务转型发展的需要,公司参加展会的数量、规模、深度方面都有所提升;其次优化自媒体宣传平台和改版公司网站,参加上下游合作伙伴业务共同推广活动,导致业务宣传费用相应增加。2020年度,公司广告宣传费有所下降,主要原因为受各地疫情防控影响,各项展会活动相继取消。2020年度,公司展览费为28.69万元,较去年同期下
降51.63%;2020年受疫情影响,公司仅参展12次,较去年同期下降40.00%。报告期内,公司广告宣传费占各期营业收入的比例分别为0.45%、0.33%、
0.31%,同行业可比公司广告宣传费占比情况如下:
8-2-1-201公司名称
公司名称 | 2020年 | 2019年度 | 2018年度 |
测绘股份(%) | 未披露 | 0.00 | 0.00 |
数字政通(%) | 未披露 | 0.58 | 0.22 |
辰安科技(%) | 0.24 | 0.14 | 0.11 |
超图软件(%) | 0.26 | 0.31 | 0.43 |
航天宏图(%) | 未披露 | 1.05 | 1.22 |
行业平均值(%) | 0.25 | 0.42 | 0.40 |
公司(%) | 0.31 | 0.33 | 0.45 |
注:数据来源于上市公司公开资料根据上表,公司报告期内2018年广告宣传费占比高于同行业水平,2019年度低于同行业平均水平。公司广告宣传费变动趋势符合公司业务拓展的实际情况。
(五) 2019年业务经费及业务招待费显著上升的原因
2018年度、2019年度和2020年度销售业务经费及招待费分别为274.21万元、563.61万元和281.47万元,2018年和2017年比较稳定,2019年有所增加,主要原因是随着公司业务升级,尤其智慧城市业务、PPP项目建成后展示接待费用增加所致。2020年度,受新冠疫情的影响,公司业务招待大幅减少。
2019年度,公司业务经费及业务招待费前十大明细如下:
单位:万元
日 期 | 摘要 | 金额 |
2019年06月03日 | 业务费 | 4.79 |
2019年12月19日 | 智慧城市公司市场费用 | 3.03 |
2019年12月17日 | 智慧城市公司市场费用 | 2.87 |
2019年11月25日 | 智慧城市公司市场费用 | 2.50 |
2019年07月24日 | 智慧城市公司市场费用 | 2.40 |
2019年12月19日 | 智慧城市公司市场费用 | 2.25 |
2019年11月25日 | 智慧城市公司市场费用 | 2.17 |
2019年11月25日 | 智慧城市公司市场费用 | 2.16 |
2019年12月20日 | 智慧城市公司市场费用 | 2.10 |
8-2-1-2022019年12月12日
2019年12月12日 | 抚顺市智慧产城项目招待费 | 1.87 |
合 计 | 26.14 |
2018年度、2019年度和2020年度,公司销售业务经费及招待费占各期营业收入的比例分别为0.17%、0.29%、0.17%,同行业可比公司业务经费及招待费占比情况如下:
公司名称 | 2020年度 | 2019年度 | 2018年度 |
测绘股份(%) | 未披露 | 0.66 | 0.65 |
数字政通(%) | 未披露 | 0.58 | 0.77 |
辰安科技(%) | 0.70 | 0.60 | 0.69 |
超图软件(%) | 2.35 | 2.01 | 2.16 |
航天宏图(%) | 未披露 | 1.04 | 1.15 |
行业平均值(%) | 1.53 | 0.98 | 1.08 |
公司(%) | 0.17 | 0.29 | 0.17 |
注:数据来源于上市公司公开资料
根据上表,公司报告期内业务经费及招待费占比低于同行业平均水平,与公司实际经营管理情况相匹配。
(六) 办公费的核算内容,金额较大的原因,报告期内办公费逐年下降的原因
公司销售业务办公核算内容包括办公用品、耗材、快递费、网络通讯费及其他相关办公费用。2018年度、2019年度和2020年度办公费分别为980.14万元、
831.03万元和723.03万元,占公司各期营业收入的比例分别0.59%、0.43%、0.43%,2019年较前期有所下降,主要原因为公司优化了管理水平,强化预算管理,进一步加强了对办公费用的管控。2020年度销售业务办公费收入占比与2019年保持稳定但办公费金额下降,主要为按照防控新冠疫情的要求,采取居家办公的方式。公司目前拥有13家控股子公司、2家控股孙子公司、50家分公司,分支机构较多,办公设施共享协同效应无法充分发挥,是导致办公费用相对较高的主要原因。
报告期内,同行业可比公司办公费占比情况如下:
公司名称 | 2020年度 | 2019年度 | 2018年度 |
8-2-1-203测绘股份(%)
测绘股份(%) | 未披露 | 0.45 | 0.31 |
数字政通(%) | 未披露 | 0.51 | 0.65 |
辰安科技(%) | 0.33 | 0.54 | 0.70 |
超图软件(%) | 0.48 | 0.66 | 0.65 |
航天宏图(%) | 未披露 | 0.20 | 0.28 |
行业平均值(%) | 0.41 | 0.47 | 0.52 |
公司(%) | 0.43 | 0.43 | 0.59 |
注:数据来源于上市公司公开资料2018年度、2019年度、2020年度同行业平均值分别为0.52%、0.47%、0.41%,整体呈下降趋势,与公司变动情况整体相符。
整体来看,报告期内公司业办公费与公司实际经营管理情况相匹配。
(七) 其他费用的具体构成,逐年上升的原因
报告期内,公司销售费用中的其他费用主要核算文印费、投标中介服务费、项目前期费用、会议费、会费、修理费、安措费及其他销售业务费用。2018-2020年度,公司销售费用中的“其他费用”分别为413.28万元和766.95万元、191.13万元,2017-2019年其他费用逐年上升主要由文印费、项目前期费用增加所致。文印费包括公司打印费、装订费、标书制作费、标书材料费等, 2018年度、2019年度和2020年度文印费分别为152.19万元、204.85万元和56.31万元,2018年较2017年增长25.91%,2019年较2018年增长34.60%,2017-2019年文印费逐年上升主要是受公司经营规模增长,投标活动增加等因素的影响。
项目前期费用核算项目投入的相关前期费用,如项目调研费、咨询费用等。报告期内,项目前期费用分别为39.44万元、188.32万元、14.75万元,2019年发生金额较大主要为哈尔滨长岭湖倾斜摄影及三维建模项目、韩家洼子垃圾肥场环境项目等产生的项目前期费。随着公司业务增长,公司投标活动相应增加,未中标项目也有所增加。
2020年度,公司销售费用中的“其他直接费”为191.13万元,较前期降幅较大,主要原因为受疫情影响,上半年大量招投标活动延期,公司参与投标活动次数、中标次数同比减少,与招投标相关的投标文件打印费、装订费、标书制作费、标书材料费和投标中介服务费等下降。
(八) 2018年投标中介费较高的原因,投标中介费与报告期内投标情况的匹配性2018年度、2019年度和2020年度,公司投标中介费金额分别为545.36万元、216.95万元和597.13万元,投标中介费分为投标中介服务费和咨询中介服务费。2018年投标中介费较高主要原因为公司投标活动较多影响。2018年度将投标中介服务费和咨询中介服务费作为中介费用统一核算,2019年根据前述两项费用按性质分别核算,将投标中介服务费计入“销售费用-其他”科目,此部分金额229.45万元,导致2019年投标中介费较2018年度下降。2020年投标中介费同比上升主要为当年投标对应的合同金额较大,其中500万以上合同金额32,937.68万元,占当年投标总合同金额49.59%,导致2020年综合投标费用上升。
公司投标费主要为针对中标合同向招投标平台支付的费用,报告期内,公司支付的投标中介服务费与相关中标合同金额比例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8-2-1-204项目
项目 | 2020年度 | 2019年度 | 2018年度 |
投标中介服务费 | 534.02 | 410.40 | 498.98 |
投标费对应合同金额 | 66,420.68 | 39,882.14 | 70,831.25 |
投标中介服务费率(投标中介服务费/投标对应合同金额)(%) | 0.80 | 1.03 | 0.70 |
按照国家发展计划委员会文件《计价格〔2002〕1980号》、发改办价格〔2003〕857号、国家发展改革委关于降低部分建设项目收费标准规范收费行为等有关问题的通知(发改价格〔2011〕534号),服务类招标,投标中介服务费按照下述标准上下浮动20%收取:
单位:万元
服务类型、费率、中标金额(万元) | 服务招标(%) |
100以下 | 1.50 |
100-500 | 0.80 |
500-1000 | 0.45 |
1000-5000 | 0.25 |
8-2-1-2055000-10000
5000-10000 | 0.10 |
10000-50000 | 0.05 |
报告期内公司投标对应合同金额及投标中介服务费率如下:
单位:万元
项目 | 类型 | 2020年度 | 2019年度 | 2018年度 |
100以下 | 金额 | 3,679.54 | 3,190.35 | 3,824.01 |
费率(%) | 1.66 | 1.56 | 1.68 | |
100-500 | 金额 | 29,803.45 | 23,233.58 | 24,811.30 |
费率(%) | 0.89 | 1.08 | 1.04 | |
500-1000 | 金额 | 14,915.55 | 6,216.07 | 12,040.86 |
费率(%) | 0.70 | 0.77 | 0.78 | |
1000-5000 | 金额 | 18,022.13 | 6,038.20 | 10,879.04 |
费率(%) | 0.58 | 0.69 | 0.37 | |
10000-50000 | 金额 | 17,107.94 | ||
费率(%) | 0.13 | |||
合同金额≥500的数量(个) | 34.00 | 13.00 | 25.00 |
公司一般根据招标机构公开的招投标费率确认对应的投标中介服务费,服务费受合同金额分布、投标数量、招标机构的实际费率等因素综合影响,总体来看投标对应的合同金额越高,投标中介服务费率越低。
根据上表,2018年度投标中介服务费较高主要是受投标次数和投标对应的合同金额显著增加的影响,合同金额在500万元以上的有25个,金额为40,027.84万元,其中长汀(原中央苏区)智能运营中心项目—调研及报告编制合同金额17,107.94万元,投标中介服务费用率仅0.13%,导致2018年整体投标中介服务费率相对较低;2019年合同金额主要分布与100-500万的区间,100-500万元区间合同金额占当年投标总合同金额的60.07%,高于2018年度36.13%的比例,导致2019年度投标中介服务费率整体较高;2020年度投标合同金额500万以上占比较高,导致中介服务费率较2019年有所下降。整体来看,投标中介服务费符合公司报告期内投标活动情况。
(九) 报告期内新增客户、原有客户的变动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主营业务新增客户数量分别为707家、554家及539家,新增客户对当年营业收入的贡献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8-2-1-206客户类型
客户类型 | 2020年度 | 2019年度 | 2018年度 | |||
金额 | 占比(%) | 金额 | 占比(%) | 金额 | 占比(%) | |
新增客户收入 | 87,914.98 | 52.45 | 113,326.51 | 58.55 | 93,148.47 | 56.33 |
原有客户收入 | 79,688.32 | 47.55 | 80,244.64 | 41.45 | 72,200.76 | 43.67 |
营业收入合计 | 167,603.30 | 100.00 | 193,571.15 | 100.00 | 165,349.23 | 100.00 |
2018-2019年度,公司新增客户对公司营业收入的贡献比重较高,主要原因为公司处在快速发展阶段,智慧城市类业务增长较快。报告期内,智慧城市类业务单个项目金额相对较大,项目前期运作周期较长,导致新增客户数量呈下降趋势。2020年度,受新冠疫情的影响,公司前期新项目拓展受到影响,新客户收入占比降低。
(十) 折旧与摊销费用、房租水电暖物管费金额大幅上升的原因
1. 报告期内,管理费用中折旧与摊销费用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项 目 | 2020年度 | 2019年度 | 2018年度 |
固定资产折旧 | 1,351.47 | 1,614.76 | 1,377.29 |
无形资产摊销 | 570.58 | 520.40 | 504.30 |
长期待摊费用摊销 | 351.92 | 405.13 | 73.00 |
合 计 | 2,273.97 | 2,540.29 | 1,954.59 |
变动额 | -266.32 | 585.70 | 655.91 |
变动率(%) | -10.48 | 29.97 | 50.51 |
2018年度、2019年度及2020年度,管理费用中折旧与摊销费用分别为1,954.59万元、2,540.29万元和2,273.97万元,2018年至2019年呈上升的趋势,2020年度有所下降。
2019年度较2018年度增加585.70万元,增长率为29.97%。主要原因为管理用固定资产-办公设备增加所致,一是由于公司2019年新增了员工,公司为员工配备了电脑、工位及配套打印机、扫描仪、沙发、会议桌等公用办公设备;二是新增数据处理阶段所需的服务器、工作站等通用办公设备价值较高;三是公司及其子公司增加办公场所或者改善办公环境,对办公楼进行装修,长期待摊费用增加。
2020年度较2019年度下降266.32万元,下降率为10.48%。主要原因为固定资产折旧计入管理费用的金额减少所致,下属子公司正元航遥固定资产折旧费用变动较多,2020年度研发部门由于项目需要使用管理部门的固定资产,管理部门的固定资产在研发项目上使用期间,其折旧在研发费用中计提,计提金额共计97.47万元,另外有原值为870.72万元的固定资产在2020年度4月份起已提足折旧并继续使用,这部分的折旧影响金额为68.93万元,因此导致2020年度固定资产折旧费用较2019年有所下降。
2. 报告期内,管理费用房租水电暖物管费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8-2-1-207项 目
项 目 | 2020年度 | 2019年度 | 2018年度 | |||
金额 | 占比(%) | 金额 | 占比(%) | 金额 | 占比(%) | |
房租 | 1,707.78 | 73.26 | 2,119.70 | 78.31 | 1,549.22 | 69.38 |
物业费 | 383.00 | 16.43 | 247.51 | 9.14 | 327.23 | 14.66 |
水电暖及其他 | 240.26 | 10.31 | 339.62 | 12.55 | 356.44 | 15.96 |
合 计 | 2,331.04 | 100.00 | 2,706.83 | 100.00 | 2,232.89 | 100.00 |
变动额 | -375.79 | 473.94 | 881.94 | |||
变动率(%) | -13.88 | 21.23 | 65.28 |
2018年度、2019年度及2020年度,管理费用中房租水电暖物管费分别为2,232.89万元、2,706.83万元和2,331.04万元,2018年度至2019年度呈上涨趋势,2020年度较2019年度有小幅下降。2019年度较2018年度增加473.94万元,增长率为21.23%,2020年度较2019年度下降375.79万元,下降率为
13.88 %。
报告期内管理费用中房租水电暖物管费主要由房租、水电暖费、物业费和其他零星租赁组成。其中,房租占比最大,报告期各期占房租水电暖物管费比例分别为69.38%、78.31%和73.26 %,2018年度和2019年度,房租增加导致了房租水电暖物管费增加,房租增加的原因主要如下:
(1) 公司为了提升管理,于2018年、2019年全面梳理租房情况,对于无资质的租赁场地进行更换,有资质租赁租金相对较高;
(2) 公司总部新增办公场所面积,租赁费相应增加;
(3) 公司2018年新设立子公司、分公司,增加办公场所,租赁面积增加;
由于办公场地有新增,办公面积变大,水电暖及物管费的支出相应增加。综上所述,2018年至2019年管理费用中房租水电暖物管费金额有所上升,存在合理性。2020年度由于新冠疫情的影响,中国冶金地质总局减免公司房租,其中对本部房租减免金额最大,1-2月本部免交两个月的房租,共计金额181.29万元;9月起单位房租价格有所下降,每天每平米房租金额由2.3元下降至1.9元,减免金额64.10万元。两项减免共计245.39万元,因此2020年度房租水电暖物管费金额较2019年有所下降。
(十一) 办公费的核算内容,金额较大的原因,报告期内费用波动的原因报告期各期,管理费用中办公费构成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8-2-1-208项 目
项 目 | 2020年度 | 2019年度 | 2018年度 |
办公服务采购 | 272.86 | 245.40 | 250.80 |
办公环境支出 | 130.54 | 160.90 | 193.23 |
办公家具、软件 | 77.33 | 84.42 | 38.29 |
办公用品采购 | 651.26 | 807.51 | 986.57 |
其他 | 19.61 | 98.41 | 106.01 |
合 计 | 1,151.60 | 1,396.64 | 1,574.90 |
变动额 | -245.04 | -178.26 | 121.5 |
变动率(%) | -17.54 | -11.32 | 8.36 |
2018年度、2019年度和2020年度,公司的管理费用中办公费的金额分别为1,574.90万元、1,396.64万元和1,151.60万元, 2019年较2018年减少178.26万元,2020年较2019年减少245.04万元,报告期内略有波动。管理费用中办公费主要包括办公用品采购、办公环境改善支出、办公服务采购、办公家具及软件采购等,其中办公用品采购金额占比最大。管理费用中办公费具体波动原因包括:
1. 报告期各期,办公用品采购金额有所波动。办公用品主要包括纸张、办公用具等,2018年度,办公用品金额较上年有所增加,随着公司业务规模扩大,行政及管理人员规模扩大,办公用品的需求增加,采购规模及采购费用相应增加;2019年度较2018年度有所下降,主要原因为公司加强办公用品管理,提高办公
用品使用效率,使得办公用品采购支出有所下降,2020年度,办公用品采购金额进一步下降,主要为2020年疫情影响,一定时期采用居家办公的模式。
2. 报告期各期,办公环境支出金额有所波动。办公环境支出主要包括绿植采购养护费用,零星装饰装修费用、物业费、保洁费、采暖费等,2018年度、2019年度,公司在全国多处设有子公司等分支机构,随着业务发展,办公场地增加,与办公环境相关的支出增加,2020年度略有下降主要为疫情影响。
(十二) 其他费用的具体核算内容及金额变动原因
报告期各期,管理费用中其他费用构成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8-2-1-209项 目
项 目 | 2020年度 | 2019年度 | 2018年度 |
安措费 | 401.93 | 464.84 | 370.74 |
零星服务采购 | 470.67 | 604.78 | 477.12 |
会议费 | 42.34 | 93.98 | 35.68 |
劳动保护费 | 15.30 | 119.15 | 118.38 |
零星物品采购 | 15.82 | 66.22 | 39.14 |
其他 | 95.65 | 105.03 | 341.67 |
合 计 | 1,041.72 | 1,454.01 | 1,382.73 |
变动额 | -412.29 | 71.28 | 80.41 |
变动率(%) | -28.36 | 5.16 | 6.17 |
2018年度、2019年度和2020年度,公司的管理费用中其他费用的金额分别为1,382.73万元、1,454.01万元和1,041.72万元, 2019年较2018年增加71.28万元,2020年较2019年下降412.29万元。报告期内,公司的管理费用中其他费用的核算内容主要为安措费、零星服务采购、会议费、劳动保护费、零星物品采购、其他等,其他中包括交通费、快递费、诉讼费等。
2018年度和2019年度,随着公司业务规模扩大,公司在全国多处设有子公司等分支机构,行政及管理人员规模扩大,公司管理费用中其他费用呈小幅上涨趋势,与公司运营管理需求整体匹配, 2020年度主要受疫情影响有所下滑。
(十三) 研发项目的整体预算、费用支出金额、实施进度等情况
1.研发项目及投入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主要研发项目整体预算、费用支出和实施进度等如下:
单位:万元
8-2-1-210序号
序号 | 研发项目名称 | 整体预 算金额 | 费用支出金额 | 实施 进度 | ||
2020年 | 2019年 | 2018年 | ||||
1 | 正元三维GIS平台 | 280.90 | - | 3.20 | 0.59 | 已完成 |
2 | 智慧地下空间信息平台 | 1,438.96 | 213.20 | 377.34 | 429.40 | 已完成 |
3 | 正元地球GeniusWorld平台 | 1,298.02 | 547.33 | 350.36 | 328.23 | 在研 |
4 | 管网数据云汇交技术体系研究和管网大数据管理与应用研究 | 2,417.06 | 404.05 | 386.62 | 148.89 | 在研 |
5 | 智慧井盖 | 274.00 | - | 99.21 | 107.44 | 已完成 |
6 | 智慧城市时空大数据平台 | 3,229.43 | 1,262.35 | 1,149.14 | 327.25 | 已完成 |
7 | 智慧社区研发项目 | 200.00 | 26.38 | 11.64 | 136.53 | 在研 |
8 | 二次供水智慧监控系统 | 500.00 | 246.34 | 212.07 | 60.30 | 在研 |
9 | 智慧电梯物联网终端 | 650.00 | 277.75 | 327.38 | - | 在研 |
10 | 城市物联网消防远程监控系统开发和功能展示平台建设 | 183.80 | 27.08 | 117.64 | - | 在研 |
11 | “多规合一”空间信息管理平台系统 | 226.20 | - | - | 1.56 | 已完成 |
12 | “两区”划定数据建库及管理软件的研发 | 120.00 | - | 0.09 | 0.06 | 已完成 |
13 | 智慧水务管理系统 | 195.00 | - | - | 194.44 | 已完成 |
14 | “互联网+”智慧工会平台 | 168.00 | 28.09 | 138.17 | - | 已完成 |
15 | 无人机飞行地形图测量技术研发 | 95.00 | 5.85 | 87.67 | - | 已完成 |
16 | 城市地理市情管理研究 | 50.00 | 13.83 | 26.06 | - | 在研 |
17 | 大数据归集分析与研究 | 330.00 | 6.07 | 66.11 | 161.73 | 在研 |
18 | 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确权确股登记颁证平台项目研究 | 40.00 | - | 26.60 | 5.94 | 在研 |
19 | 土地整治数据分析与研究 | 75.00 | - | 26.04 | 18.11 | 已完成 |
20 | 无人机倾斜摄影技术在专项领域中的应用研究 | 65.00 | 34.84 | 18.81 | 5.58 | 已完成 |
21 | 无人机技术公共服务平台 | 60.00 | 3.27 | 36.03 | - | 已完成 |
22 | 信息化管理平台项目研究 | 1,870.00 | 94.16 | 748.20 | 430.16 | 在研 |
23 | 智慧城市地下管线普查与信息管理系统建设项目研究 | 260.00 | 1.18 | 61.63 | 71.14 | 已完成 |
24 | 智慧城市地下管线专项应用研究 | 1,000.00 | 100.72 | 262.97 | 149.78 | 在研 |
8-2-1-211序号
序号 | 研发项目名称 | 整体预 算金额 | 费用支出金额 | 实施 进度 | ||
2020年 | 2019年 | 2018年 | ||||
25 | 基于GIS的环境污染源遥感监测研究与应用 | 600.00 | 23.56 | 46.06 | 30.70 | 在研 |
26 | 智慧城市管理公共服务平台研究开发与示范应用 | 220.00 | - | 34.24 | 41.22 | 在研 |
27 | 土地调查移动外业调绘核查系统 | 60.00 | - | 39.21 | 15.86 | 已完成 |
28 | Genius地理信息平台研发 | 45.00 | 8.25 | 31.91 | - | 已完成 |
29 | 作业车辆实时监控系统 | 70.00 | 18.77 | 44.59 | - | 已完成 |
30 | 市场营销信息管理系统 | 80.00 | 21.81 | 53.79 | - | 已完成 |
31 | 以物联网和云计算技术集成的智慧城市综合管网监测研究 | 25.00 | - | 12.00 | 1.70 | 已完成 |
32 | 智慧城市创业服务平台研发项目 | 60.00 | - | - | 34.91 | 已完成 |
33 | 智慧城市管理公共服务平台-公共卫生间数据挖掘与示范应用 | 20.00 | - | - | 6.26 | 已完成 |
34 | 智慧交通 | 128.00 | - | - | 99.58 | 已完成 |
35 | 民族宗教智慧管理系统 | 30.00 | - | - | 20.43 | 已完成 |
36 | 供水移动应用系统 | 238.00 | - | 90.04 | 149.98 | 已完成 |
37 | 宗教活动场所智慧管理系统 | 22.00 | - | - | 21.41 | 已完成 |
38 | 企业管理服务系统 | 97.00 | - | 64.46 | 28.13 | 已完成 |
39 | 暴雨精细化监测预报预警系统 | 60.00 | - | 46.55 | 14.19 | 已完成 |
40 | 管网数据多网融合系统 | 143.00 | - | 95.57 | 46.23 | 已完成 |
41 | 工地文明施工管理系统 | 50.00 | - | 52.40 | - | 已完成 |
42 | 管网隐患排查与监测 | 600.00 | - | 184.11 | 272.47 | 已完成 |
43 | 潜望镜研发 | 310.00 | - | 21.67 | 229.77 | 已完成 |
44 | 管网远程实时监测系统研发 | 1,050.00 | 0.63 | 107.98 | 559.35 | 已完成 |
45 | 综合管廊监控预警平台 | 180.00 | 0.64 | 89.32 | 64.03 | 已完成 |
46 | 排水管网信息平台研发 | 385.00 | 5.34 | 313.15 | 25.47 | 已完成 |
47 | 城市智慧燃气管网系统 | 80.00 | - | 5.13 | 39.88 | 已完成 |
48 | 城市智慧水务运营系统 | 30.00 | - | - | 25.01 | 已完成 |
49 | 物联网统一接入平台建设 | 140.00 | - | 70.82 | 51.86 | 已完成 |
50 | 水生态综合治理信息管理系统研发 | 150.00 | 45.24 | 104.30 | 0.87 | 在研 |
51 | 智慧园区GIS系统 | 30.00 | 18.32 | 8.65 | - | 在研 |
8-2-1-212
序号
序号 | 研发项目名称 | 整体预 算金额 | 费用支出金额 | 实施 进度 | ||
2020年 | 2019年 | 2018年 | ||||
52 | 综合管网信息系统技改课题 | 1,600.00 | 642.18 | 56.23 | - | 在研 |
53 | 智慧管网研发项目 | 364.50 | 310.84 | - | 21.60 | 已完成 |
54 | 管网(排水管道)检测缺陷智能识别系统 | 398.27 | 103.45 | 304.27 | - | 已完成 |
55 | 工程测量装置研发项目 | 105.00 | 18.32 | 86.91 | - | 已完成 |
56 | 管线探测仪的便携式接收机研发项目 | 100.00 | 17.49 | 89.07 | - | 已完成 |
57 | 管线巡检装置研发项目 | 85.00 | 20.19 | 66.57 | - | 已完成 |
58 | 地理信息空间管理系统平台开发项目 | 60.00 | 0.23 | 59.65 | - | 已完成 |
59 | 管线检测成果输出工具集开发项目 | 15.54 | - | - | 15.54 | 已完成 |
60 | 测绘数据坐标转换系统 | 30.94 | - | - | 30.94 | 已完成 |
61 | 地下管网巡检养护及修复管理系统 | 112.33 | - | - | 112.33 | 已完成 |
62 | 地下管网巡检养护系统 | 76.90 | - | - | 76.98 | 已完成 |
63 | 图形整饰软件 | 24.82 | - | - | 24.81 | 已完成 |
64 | 土地调查管理信息系统 | 238.39 | - | - | 157.03 | 已完成 |
65 | 遥感影像提取分析与解译系统 | 76.64 | - | - | 76.54 | 已完成 |
66 | 智慧城管综合管理平台 | 300.00 | - | - | 296.59 | 已完成 |
67 | 地下空间智慧管理云平台 | 350.00 | - | 312.42 | - | 已完成 |
68 | 智慧水务综合监管平台 | 25.00 | - | 24.03 | - | 已完成 |
69 | 办公用房智能管理平台 | 35.00 | - | 32.87 | - | 已完成 |
70 | 污水零直排综合监管平台 | 35.00 | - | 30.09 | - | 已完成 |
71 | 基于多源点云的单体模型智能构建系统 | 572.00 | - | - | 48.58 | 已完成 |
72 | 基于海克斯康实景三维系统的城市实景模型快速建模的研究 | 310.00 | - | 102.68 | 29.27 | 已完成 |
73 | 基于大数据的智慧党建(反腐)系统软件研发 | 240.00 | 2.43 | 24.10 | 181.39 | 已完成 |
74 | 党风廉政建设日常监管系统项目研发 | 90.00 | 22.57 | 4.20 | 0.67 | 已完成 |
75 | 考古勘探航测与信息系统建设项目 | 247.00 | 27.07 | 107.18 | - | 已完成 |
76 | 基于三维GIS技术的智慧林业防火监控预警决策系统研发 | 410.00 | 54.73 | 181.04 | - | 已完成 |
8-2-1-213序号
序号 | 研发项目名称 | 整体预 算金额 | 费用支出金额 | 实施 进度 | ||
2020年 | 2019年 | 2018年 | ||||
77 | 项目管理综合信息系统研发项目 | 140.00 | 45.10 | 22.68 | - | 已完成 |
78 | 智能物联网关键技术与设备研发 | 123.10 | 55.12 | - | - | 在研 |
79 | 智慧供水监测预警系统 | 77.50 | 28.78 | - | - | 在研 |
80 | 建设用地审批系统研发项目 | 74.10 | 28.81 | - | - | 在研 |
81 | 企业工会云平台研发项目 | 54.81 | 32.17 | - | - | 在研 |
82 | 国土空间规划“一张图”实施监督信息系统研发项目 | 120.00 | 29.71 | - | - | 在研 |
83 | 水务信息化研究 | 100.00 | 22.82 | - | - | 在研 |
84 | 智慧城市专项建设应用与研发 | 300.00 | 132.50 | - | - | 在研 |
85 | 智能电网研究与应用 | 100.00 | 48.67 | - | - | 在研 |
86 | 智慧校园综合管理应用研究 | 100.00 | 54.38 | - | - | 在研 |
87 | 项目全流程信息化管理系统 | 297.00 | 205.49 | - | - | 已完成 |
88 | 房地调查建库一体化平台研发 | 40.00 | 39.09 | - | - | 在研 |
89 | 污水零直排综合管理平台 | 150.00 | 142.63 | - | - | 在研 |
90 | 智慧应急一张图 | 15.00 | 41.32 | - | - | 已完成 |
91 | 精细化地理信息管理系统建设研究 | 10.00 | 16.10 | - | - | 在研 |
92 | 地下空间光纤智慧感知物联网建设与应用示范项目 | 450.00 | 51.28 | - | - | 在研 |
93 | 基于物联网技术的智能排水在线监测系统 | 380.00 | 28.33 | - | - | 在研 |
94 | 地下管线数据处理系统平台转换 | 340.00 | 29.74 | - | - | 在研 |
95 | 基于综合物探精准探查深埋地下管线空间位置研究与应用 | 270.00 | 20.07 | - | - | 在研 |
96 | CCTV检测与评估软件 | 14.00 | 14.88 | - | - | 已完成 |
97 | ArcGIS工具箱二次开发项目 | 23.20 | 13.15 | - | - | 已完成 |
98 | 权限模块研发项目 | 26.99 | 14.87 | - | - | 已完成 |
99 | 北斗卫星导航系统和GPS卫星导航系统定位精度的分析研究 | 51.40 | 42.56 | - | - | 已完成 |
100 | 智慧共享办公平台研发 | 490.00 | 184.52 | - | - | 已完成 |
101 | 正元三维地理信息平台GeniusWorld 3.0研发 | 448.79 | 40.36 | 在研 | ||
102 | 城市大脑数字孪生关键技术与 | 626.80 | 78.11 | 在研 |
8-2-1-214序号
序号 | 研发项目名称 | 整体预 算金额 | 费用支出金额 | 实施 进度 | ||
2020年 | 2019年 | 2018年 | ||||
城市安全应用研究(一期) | ||||||
103 | 城市信息模型(CIM)构建与应用技术研究及平台研 | 398.88 | 31.50 | - | - | 在研 |
104 | 智慧城市时空信息云平台 | 911.98 | 4.32 | - | - | 在研 |
105 | 基于AI+大数据的城市综合管理服务平台关键技术研究与应用 | 1,500.00 | 300.69 | - | - | 在研 |
106 | 基于CIM+物联网技术的智慧园区安环应急一体化平台项目 | 885.00 | 188.09 | - | - | 在研 |
107 | 宅基地审批管理系统 | 108.36 | 58.36 | - | - | 在研 |
108 | 南方电网车载定位终端委托研发项目 | 65.00 | 38.90 | - | - | 在研 |
109 | 网格化综合治理平台 | 260.00 | 246.55 | - | - | 在研 |
110 | 县域水生态多业务协同治理平台研究 | 40.00 | 21.31 | - | - | 在研 |
111 | 地下管线数据处理系统升级(在线支付功能) | 23.00 | 18.52 | - | - | 在研 |
112 | 管道清淤装置研发项目 | 147.27 | 106.47 | - | - | 在研 |
113 | 三维激光扫描技术在地形要素采集中的应用实践 | 132.20 | 126.76 | - | - | 已完成 |
114 | 大比例尺地形图缩编技术方案研究 | 81.20 | 76.22 | - | - | 已完成 |
115 | 科岛智慧园区综合管理平台 | 297.00 | 207.26 | - | - | 已完成 |
116 | 农房一体化登记测量工具 | 78.4 | 52.93 | - | - | 在研 |
117 | 农房一体化信息数据采集系统 | 132 | 35.29 | - | - | 在研 |
118 | 第三次土地调查数据库管理与更新系统 | 156 | 134.07 | - | - | 在研 |
119 | 排污口信息排查系统开发项目 | 169.69 | 99.54 | - | - | 在研 |
120 | 基于三维GIS和物联网技术的智慧林业防火监控预警决策系统 | 120 | 39.50 | - | - | 在研 |
121 | 基于倾斜摄影测量和LiDAR技术的房地一体项目数据采集系统 | 94 | 64.88 | - | - | 在研 |
122 | 3D通用单元软件开发项目 | 24 | 15.11 | - | - | 在研 |
合计 | 7,961.37 | 7,552.94 | 5,428.67 |
(十四) 2019年研发费用-材料费较低的原因
2018年度、2019年度和2020年,公司研发费用中材料费分别为335.29万元、159.54万元和239.54万元。公司在数字化测绘、管道安全信息化、智能城市领域不断研发拓展,投入较多规模较大的系统或者平台研发项目,但是限于公司业务范围及研发人员经验能力,公司无法独立完成所有软件系统和平台的开发工作,公司一般会在项目初期购买该部分软件系统及硬件设备,因此,公司大型研发项目材料费金额较大且集中于项目研发初期。2019年,公司研发费用中材料费较低主要系以下几个重要研发项目陆续结题验收或进入研发阶段后期,对应材料费支出减少所致:
8-2-1-215研发项目
研发项目 | 材料费明细 | 研发阶段 | 材料费金额(万元) | ||
2020年 | 2019年 | 2018年 | |||
基于多源点云的单体模型智能构建系统 | 软件系统等 | 已结题 | |||
基于大数据的智慧党建(反腐)系统软件研发 | 软件系统等 | 已结题 | 112.08 | ||
信息化管理平台项目研究 | 软件系统、计算机硬件等 | 研发后期 | 0.03 | 4.40 | 13.06 |
合计 | 0.03 | 4.40 | 125.14 |
上述三个项目均系公司重点研发项目,研发投入较大、周期长、难度高,为加快推进研发进程,提高研发效率,公司在开展研发工作过程中,采购较大金额的辅助软硬件产品。随着公司研发经验的积累,软件开发能力逐渐提高及完善,逐步开发完成多套主营业务所需的基础软件系统和平台,可为后续进一步开发和升级改造提供基础。2019年,公司研发团队进一步扩大,研发人员数量从2018年的326人增长至404人,软件研发能力更加全面。公司新立项研发项目中,逐步通过自研软件的形式替代外购,因此,2019年材料费金额较低。
(十五) 2019年合作研发费金额较高的原因,合作研发费的公允性
1. 2019年合作研发费金额较高的原因
公司合作研发费主要系与专业机构共同合作研发技术所支出的技术服务费用,公司会按照研发项目的工作量、技术特点、项目进展选择合作研发机构,协助公司开展研发。公司与合作研发单位一般会签订合作协议,由合作单位委派研发人员驻场协助公司开展研发工作,公司按照合作单位提供的技术服务工作量或
者技术服务成果支付技术服务费用。2019年,公司研发费用中合作研发费金额为705.97万元,主要为“信息化管理平台项目研发”项目和“智慧城市时空大数据平台”项目合作研发费支出,当期金额分别为124.45万元和409.56万元。2020年,公司研发费用中合作研发费金额为862.39万元,主要为“智慧城市时空大数据平台项目”当期产生的合作研发费用620.14万元,导致2020年合作研发费金额较高。
2. 合作研发费的公允性
公司在选择合作单位时,会综合判断合作单位派驻现场协助研发人员的专业能力,技术匹配性、服务费单价等条件,从5-10家意向合作单位中,择优选择1-2家。在确定服务费单价时,公司会参考工作单位派驻现场工程师级别,综合其市场薪酬确定服务费单价。其中,初级工程师一般为1.60-2.00万元/月,中级工程师为2.00-2.50万元/月,高级工程师为2.50-4.00万元/月,与各大招聘网站上同类型同级别工程师薪酬水平相仿。公司定期与合作单位结算时,根据合作单位派驻现场的工程师工作天数和服务费月单价进行结算,因此,公司合作研发费具有公允性。
(十六) 是否存在技术实施人员和研发人员混同的情况,若存在,相关的内部控制制度是否健全,研发费用的归集是否准确
公司分部门管理技术实施人员和研发人员,相关人员成本分别根据工程项目和研发项目分摊归集到对应的成本费用科目,不存在技术实施人员和研发人员混同的情况。
公司建立了《科技创新项目管理办法》、《科技创新考核管理办法》等研发相关的内控制度,规范公司研发管理的内部控制,严格区分研发项目和工程类项目的费用成本区分。公司在研发项目立项后,财务部门按照项目设置辅助明细账,分别记录各个项目的研发支出。研发人员在从事研发项目时,根据研发项目填列对应工时,由研发部门负责人签字确认后,交人力资源部审核,人力资源部根据考勤表计算研发人员工资后交财务部门按照项目分摊归集到研发费用中,研发费用的归集准确。
(十七) 研发费用显著低于可比公司的原因
公司研发费用金额与同行业可比公司对比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8-2-1-217公司名称
公司名称 | 2020年度 | 2019年度 | 2018年度 |
测绘股份 | 未披露 | 3,074.67 | 2,891.29 |
数字政通 | 未披露 | 8,806.82 | 7,675.64 |
辰安科技 | 10,408.52 | 12,641.65 | 11,329.12 |
航天宏图 | 未披露 | 8,874.37 | 5,023.82 |
超图软件 | 22,422.54 | 22,929.04 | 19,837.68 |
平均值 | 16,415.53 | 11,265.31 | 9,351.51 |
公司 | 7,961.37 | 7,552.94 | 5,428.67 |
注:信息来源于上市公司招股说明书或定期报告报告期内,为更好地拓展业务,提高服务质量,公司加大了研发投入,研发费用也逐年增长,但报告期内公司研发费用仍然低于同行业可比上市公司,主要原因如下:
公司研发费用金额较测绘股份高,但是公司的业务规模远大于测绘股份,因此研发费用率低。除测绘股份外的四家可比公司,数字政通主营业务为专业智慧城市应用软件的开发和销售;辰安科技主营业务为公共安全应急平台软件及配套产品的研发、制造、销售及相关服务;航天宏图主营业务为软件产品销售、系统设计开发和数据分析应用服务;超图软件主营业务为提供地理信息系统软件和技术开发服务。上述四家公司软件产品收入占比较高,软件产品一般由研发人员设计开发后,经过简单调试处理即可对外销售,该业务主要成本系研发支出,并已在研发费用中进行归集,因此,上述四家公司具有研发费用率较高的特点。
(十八) 核查程序及核查意见
1. 核查程序
我们执行了如下主要核查程序:
(1) 获取公司报告期工资明细账、人员花名册、工资发放清单,复核销售、管理、研发人员职工薪酬归集的准确性。检查公司的核算流程,确认是否按照《企业会计准则第9号——职工薪酬》的相关规定进行职工薪酬的归集和分配,具体包含人员的工资、奖金、福利、社保、公积金等;
(2) 结合公司薪酬激励政策与人员薪酬变动,分析其构成及波动合理性;
(3) 获取并查阅同行业可比公司年报,与同行业可比公司三类费用职工薪酬情况进行对比,分析其合理性;
(4) 查阅公司主要经营地区统计局官网,获取当地平均薪酬水平情况,与公司主要经营地员工平均薪酬情况进行对比,分析其合理性。
(5) 检查同行业公司的招股说明书、定期报告等,比较公司与同行业公司的销售费用率情况,结合经营情况进行分析;
(6) 检查公司与主要客户的费用合同、费用明细、订单、对账单、银行流水等资料,核查了主要客户合同的主要条款及销售政策差异;
(7) 检查销售业务的广告费宣传费、业务招待费、办公费、投标中介费等支出是否合理,审批手续是否健全,对公司销售费用各明细项目进行细节测试,检查凭证及其相关原始凭证的一致性;
(8) 执行管理费用、销售费用、研发费用截止性测试,核查费用确认期间是否存在异常。
(9) 了解公司费用报销相关的内部控制,评价这些控制的设计,确定其是否得到执行,并测试相关内部控制的运行有效性;
(10) 获取了报告期内管理费用明细表、对管理费用中的折旧与摊销费用、房租水电暖物管费实施实质性分析程序,分析其在报告期的波动合理性;
(11) 核查管理费用中办公费用、其他费用的具体明细,并对付款凭证、入账凭证、发票等复核,确认交易对象的合理性及交易的真实性;
(12) 我们取得公司报告期内各期研发项目明细账、研发费用归集辅助账,检查各期研发项目主要构成及变动情况;
(13) 了解公司关于研发相关的内部控制制度,取得研发项目立项文件、研发进度表、结题文件、研发成果等资料;
(14) 取得公司研发人员花名册、考勤表及工资分配表,比较各期研发人员平均工资的变动情况;检查研发人员成本在各项目的分配情况,检查各研发项目会计账面人工成本的支出是否与研发人员工资分配表金额一致,是否存在项目技术人员与研发项目人员成本混记的情况。取得研发费用归集辅助账,分类别抽查费用发生的记账凭证以及原始单据,检查费用归集的准确性;
(15) 抽取大额发生的材料费、合作研发费记账凭证,检查会计账务处理是
否准确,原始单据是否完整;检查合作研发费合同,检查合同中关于研发成果权利义务划分情况以及与合作研发单位的定价;
(16) 访谈公司研发部门负责人,了解各年度研发项目材料采购情况,了解报告期各年度材料费支出变动趋势的原因;访谈公司研发部门负责人,了解公司的主要研发项目、研发模式等,通过公开信息查询可比上市公司研发项目情况,分析公司研发费用较可比公司偏低的原因。
2. 核查意见
经核查,我们认为公司费用归集的完整、准确、及时,不存在成本、费用混同,相关会计处理符合企业会计准则的规定。
十五、招股说明书披露,报告期各期政府补助金额分别为1,002.37万元、
704.44万元和439.42万元。请发行人根据《招股说明书准则》第76条的规定,区分与收益相关或与资产相关分析披露政府补助对发行人报告期与未来期间的影响。请发行人说明:(1)与资产相关的政府补助摊销期限是否有明确客观的依据,是否符合行业惯例;(2)报告期内政府补助金额逐年下降的原因(审核问询函第21.1条)。
(一) 政府补助对公司报告期与未来期间的影响
1. 报告期内与资产相关的政府补助对公司报告期和未来期间的影响
单位:万元
8-2-1-219项目名称
项目 名称 | 收到款项 | 摊销期限 | 报告期摊销金额 | 确认为与资产相关依据 | ||
2020年 | 2019年 | 2018年 | ||||
2014年地质勘查能力建设专项项目 | 2,740.45 | 10年 | 274.05 | 274.05 | 274.05 | 根据中国冶金地质总局《关于下达2014年地质勘查能力建设专项项目预算的通知》(冶金地质资〔2014〕74号),用于购买相关设备,因此划分为与资产相关的政府补助 |
正元地理信息商务服务业创新项目 | 200.00 | 5年 | 37.00 | 根据北京市商务委员会关于印发《北京市商业流通发展资金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京商务财务字〔2017〕47号),用于购买相关设备,因此划分为与资产相关的政府补助 |
报告期内,公司与资产相关的政府补助每年摊销金额分别为274.05万元、
274.05万元及311.05万元,对公司经营成果影响较小。
未来期间,基于2020年末已取得的政府补助情况,预计每年摊销金额为
314.05万元,预计对公司未来期间经营成果影响较小。。
2. 报告期内与收益相关的政府补助对公司报告期和未来期间的影响公司与收益相关的政府补助,除部分项目可分期按比例享受政策补助外,大部分项目不能按照一定标准定额或定量持续享受,不同年度政府补助政策不一,无法预计与收益相关的政府补助对公司未来经营成果的影响金额。
(二) 与资产相关的政府补助摊销期限是否有明确客观的依据,是否符合行业惯例
1. 公司与资产相关的政府补助明细如下:
单位:万元
2. 该政府补助对应固定资产明细如下:
金额:万元
8-2-1-220项目名称
项目名称 | 收到款项 | 摊销期限 | 报告期摊销金额 | 确认为与资产相关依据 | ||
2020年 | 2019年 | 2018年 | ||||
2014年地质勘查能力建设专项项目 | 2,740.45 | 10年 | 274.05 | 274.05 | 274.05 | 根据中国冶金地质总局《关于下达2014年地质勘查能力建设专项项目预算的通知》(冶金地质资〔2014〕74号),用于购买相关设备,因此划分为与资产相关的政府补助 |
正元地理信息商务服务业创新项目 | 200.00 | 5年 | 37.00 | 根据北京市商务委员会关于印发《北京市商业流通发展资金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京商务财务字〔2017〕47号),用于购买相关设备,因此划分为与资产相关的政府补助 |
固定资产名称 | 资产类别 | 入账时间 | 入账金额 | 摊销年限 |
数字航摄相机 | 专用设备 | 2014-12-31 | 2,034.02 | 10年 |
遥感影像自动化处理系统 | 专用设备 | 2014-12-31 | 674.02 | 10年 |
机载激光雷达 | 专用设备 | 2014-12-31 | 538.46 | 10年 |
二层展厅装修 | 专用设备 | 2019-12-31 | 141.83 | 10年 |
正元大楼网络改造及桌面云建设 | 专用设备 | 2019-12-31 | 333.10 | 5年 |
投影机 | 专用设备 | 2020-1-3 | 84.57 | 5年 |
电脑 | 专用设备 | 2019-6-21 | 63.53 | 5年 |
上述固定资产属于专用设备,公司会计政策规定专用设备使用年限为5-10年,同时结合同类设备使用寿命,确定上述固定资产使用年限为10年,并按10年对上述政府补助进行摊销。
3. 公司与资产相关的政府补助摊销期限与同行业对比情况如下:
注:以上信息来源于招股说明书或公告 综上,公司及同行业可比公司与资产相关的政府补助摊销期限原则均为在资产使用寿命内合理、系统的分摊,公司的摊销依据明确客观,符合行业惯例。
(三) 报告期内政府补助金额逐年下降的原因
1. 报告期内公司政府补助明细如下
(1) 2020年度政府补助明细
单位:万元
8-2-1-221服务器
服务器 | 专用设备 | 2018-6-28 | 44.33 | 5年 |
合 计 | 3,913.86 |
公司名称 | 摊销政策 | 备注 |
测绘股份 | 与资产相关的政府补助确认为递延收益,在相关资产使用期限内按照合理、系统的方法分期计入损益。 | 资产使用寿命内 |
超图软件 | 与资产相关的政府补助确认为递延收益,在相关资产使用期限内按照合理、系统的方法分期计入损益;相关资产在使用寿命结束前被出售、转让、报废或发生毁损的,将相关递延收益余额转入资产处置当期的损益 | 资产使用寿命内 |
辰安科技 | 与资产相关的政府补助确认为递延收益,在相关资产使用期限内按照合理、系统的方法分期计入损益。 | 资产使用寿命内 |
航天宏图 | 2017年 1 月 1 日以前,与资产相关的政府补助,确认为递延收益,并在相关资产使用期限内平均分配,计入当期损益(营业外收入)。 自 2017 年 1 月 1 日起,与资产相关的政府补助,确认为递延收益在相关资产使用期限内按照合理、系统的方法分期计入损益。 | 资产使用寿命内 |
数字政通 | 与资产相关的政府补助,确认为递延收益。与资产相关的政府补助确认为递延收益的, 应当在相关资产使用寿命内按照合理、系统的方法分期计入损益。 | 资产使用寿命内 |
公司 | 与资产相关的政府补助,冲减相关资产的账面价值或确认为递延收益。与资产相关的政府补助确认为递延收益的,在相关资产使用寿命内按照合理、系统的方法分期计入损益。 | 资产使用寿命内 |
补助项目 | 金额 | 说明 |
(2) 2019年度政府补助明细
单位:万元
(3) 2018年度政府补助明细
单位:万元
8-2-1-2222014年地质勘查能力建设专项项目
2014年地质勘查能力建设专项项目 | 274.05 | 中国冶金地质总局《关于下达2014年地质勘查能力建设专项项目预算的通知》(冶金地质资〔2014〕74号) |
湖州莫干山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管理委员会2018年度项目补助 | 171.12 | 湖州莫干山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管委会《关于印发<湖州莫干山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地理信息企业培大育强三年计划>的通知》(莫高管发〔2017〕14号) |
湖州莫干山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管理委员会付正元地理信息2019年度创新创业定向奖励 | 122.10 | |
航遥公司济南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管理委员会人力资源管理部院士工作站补贴资金 | 50.00 | 济南高新区管委会办公室《关于印发<济南高新区聚人才稳增长20条政策措施(试行)>的通知》(济高管办发〔2016〕24号) |
航遥公司收高新技术开发区科技经济运行局经费 | 40.00 | |
中小企业发展奖励 | 65.00 |
其他 | 293.25 | 单项小于50万元的政府补助 |
合 计 | 1,015.52 |
补助项目 | 金额 | 说明 |
2014年地质勘查能力建设专项项目 | 274.05 | 中国冶金地质总局《关于下达2014年地质勘查能力建设专项项目预算的通知》(冶金地质资〔2014〕74号) |
北京顺义区商务委员会区级总部企业在京发展奖励资金 | 90.95 | 北京市商务委员会等15部门《关于印发<关于促进总部企业在京发展的若干规定实施办法>的通知》(京商务总部字〔2016〕4号) |
其他 | 240.29 | 单项小于50万元的政府补助 |
合 计 | 605.29 |
补助项目 | 金额 | 说明 |
2014年地质勘查能力建设专项项目 | 274.05 | 中国冶金地质总局《关于下达2014年地质勘查能力建设专项项目预算的通知》(冶金地质资〔2014〕74号) |
北京顺义区商务委员会区级总部企业在京发展奖励资金 | 180.00 | 北京市商务委员会等15部门《关于印发<关于促进总部企业在京发展的若干规定实施办法>的通知》(京商务总部字〔2016〕4号) |
2018年科技创新突出企业奖金 | 100.00 | 中国共产党三河市委员会三字中共三河市委三河市人民政府《关于奖励企业科技创新增强软实力的决定》(〔2018〕31号) |
2. 报告期内政府补助金额逐年下降的原因
报告期各期,公司除地质勘查能力建设专项项目部分可分期按比例享受政策补助外,大部分其他项目不能按照一定标准定额或定量持续享受,不同年度政府补助政策不一,导致各期政府补助金额有所变动。2020年政府补助金额较以前年度上升系收到湖州莫干山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管理委员会2018年度及2019年度项目补助,共计金额293.22万元,导致2020年度政府补助金额有所增加。
(四) 核查程序及核查意见
1. 核查程序
我们执行了如下主要核查程序:
(1) 结合公司的业务,了解取得政府补助的主要事项,以及政府补助的申报、审批流程等;
(2) 检查与政府补助相关的申请、批复、验收资料、收款凭证等,判断获取政府补助的合规性;
(3) 判断政府补助的性质,确定与资产相关或与收益相关,核查会计处理是否恰当。检查与资产相关的政府补助所涉及资产的性质、使用年限等,核查确认收入起点和期间是否恰当,并对报告期各期数据的摊销重新进行测算;核查与收益相关的政府补助,收入确认时点是否恰当;
(4) 对报告期内的政府补贴项目逐项进行检查并分析。
2. 核查意见
经核查,我们认为:
(1) 公司与资产相关的政府补助摊销期限具有明确客观的依据,符合行业惯
8-2-1-2232016年度地理信息专项资金
2016年度地理信息专项资金 | 93.95 | 德清县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德清科技新城管委会扶持地理信息产业专项资金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德科技新城委〔2014〕24号) |
湖州莫干山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管委会2017年度创新创业定向补助 | 54.19 | 湖州莫干山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管委会《湖州莫干山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地理信息企业培大育强三年计划》(莫高管〔2017〕14号) |
2017年第二批科技创新专项补助 | 50.00 | 三河市人民政府办公室督查室《关于申请2017年第二批科技创新专项补助资金的请示》(〔2017〕2891号 ) |
其他 | 218.74 | 单项小于50万元的政府补助 |
合 计 | 970.93 |
例;
(2) 报告期内政府补助金额逐年下降主要受政府补助政策的不确定性影响。
十六、招股说明书披露,发行人存在“税收优惠不能持续享受的风险”。请公司按照《招股说明书准则》第73条的规定,披露报告期内每期税收优惠占税前利润的比例,并在“风险因素”部分补充量化相关信息。请发行人说明所得税费用与会计利润的关系计算表,并对变动较大的项目进一步说明原因,说明子公司适用不同税率的影响金额的具体计算过程,子公司所得税费用发生额与其利润总额的比例,如与其适用税率存在重大差异则请说明具体产生原因。请申报会计师对上述事项进行核查并发表明确意见。(审核问询函第21.2条)
(一) 报告期内各期税收优惠占税前利润的比例
单位:万元
8-2-1-224项目
项目 | 2020年度 | 2019年度 | 2018年度 |
高新技术企业 | 1,459.73 | 1,551.56 | 1,430.47 |
小微企业 | 157.26 | 124.85 | 52.99 |
税收优惠金额合计 | 1,616.99 | 1,676.41 | 1,483.46 |
税前利润 | 8,329.77 | 10,913.93 | 11,791.53 |
税收优惠占税前利润比例 | 19.41% | 15.36% | 12.58% |
报告期内,公司享受的高新技术企业和小微企业相关的税收优惠金额占净利润的比例分别为12.58%、15.36%和19.41%,公司对税收优惠不存在重大依赖。
(二) 请公司说明所得税费用与会计利润的关系计算表,并对变动较大的项目进一步说明原因
1. 报告期内,公司所得税费用与会计利润的关系计算表如下
单位:万元
项 目 | 2020年度 | 2019年度 | 2018年度 |
利润总额 | 8,329.77 | 10,913.93 | 11,791.53 |
按母公司适用税率计算的所得税费用 | 1,249.47 | 1,637.09 | 1,768.73 |
子公司适用不同税率的影响 | 38.44 | 38.97 | 186.09 |
调整以前期间所得税的影响 | -135.83 | -28.77 | -99.09 |
不可抵扣的成本、费用和损失的影响 | 57.09 | 65.86 | 47.54 |
8-2-1-225项 目
项 目 | 2020年度 | 2019年度 | 2018年度 |
使用前期未确认递延所得税资产的可抵扣亏损的影响 | -50.42 | -245.85 | -98.58 |
本期未确认递延所得税资产的可抵扣暂时性差异或可抵扣亏损的影响 | 228.40 | 177.18 | 139.75 |
税率调整导致期初递延所得税资产余额的变化 | 81.98 | 733.75 | |
研发加计扣除 | -638.42 | -335.73 | -247.31 |
其他 | 21.78 | 1.43 | |
所得税费用 | 830.70 | 2,064.28 | 1,698.56 |
2. 公司所得税费用与会计利润的关系计算表中变动较大的项目分析
(1) 使用前期未确认递延所得税资产的可抵扣亏损的影响
使用前期未确认递延所得税资产的可抵扣亏损的影响因素主要为前期计提未支付的职工教育经费、工会经费、事业编保险和党组织工作经费及前期形成可抵扣亏损等。报告期内, 2018年使用前期未确认递延所得税资产的可抵扣亏损的金额为-98.58万元主要是子公司正元数字2018年开始盈利,弥补了部分前期可抵扣的亏损,2019年金额为-245.85万,较2018年增长149.39%,主要为子公司正元数字2019年度持续盈利,产生的应纳税所得额较高,进一步弥补前期可抵扣亏损。
(2) 本期未确认递延所得税资产的可抵扣暂时性差异或可抵扣亏损的影响本期未确认递延所得税资产的可抵扣暂时性差异或可抵扣亏损的影响因素主要包括本期计提职工教育经费、工会经费、事业编保险和党组织工作经费等超过抵扣标准且满足以后期间留抵的金额及本期形成的可抵扣亏损等。2018年度、2019年度和2020年度,公司未确认递延所得税资产的可抵扣暂时性差异或可抵扣亏损的影响金额分别为139.75万元、177.18万元和228.40万元。2017年金额较大的主要原因为子公司正元数字亏损1,947.13万元,期末形成未确认递延所得税资产的可抵扣亏损影响金额486.78万元,随着2018年和2019年正元数字盈利,累计至2017年形成的可抵扣亏损逐年被弥补。2018年较2017年下降77.24%主要原因是子公司正元数字2018年开始盈利,弥补前期可抵扣亏损。2019、2020年较2018、2019年分别增长26.79%、28.91%,主要原因是期末计提职工教育经
费、工会经费、事业编保险和党组织工作经费有所增加。
(3) 税率调整导致期初递延所得税资产余额的变化
税率调整导致期初递延所得税资产余额的变化主要为以下分、子公司所得税税率变动引起:
1) 子公司河北天元2019年取得了高新技术企业证书,2019年度减按15%的税率计缴企业所得税,2018仍按照25%适用税率进行计缴。此事项导致递延所得税资产期初余额减少607.73万元。
2) 子公司工程检测2019年申报为小型微利企业,按照相关优惠政策计缴所得税费用,2018年适用税率为25%。根据《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实施小微企业普惠性税收减免政策的通知》(财税〔2019〕13号)、《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实施小型微利企业普惠性所得税减免政策有关问题的公告》(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9年第2号)规定:自2019年1月1日至2021年12月31日,对小型微利企业年应纳税所得额不超过100万元部分,减按25%计入应纳税所得额,按20%的税率缴纳企业所得税;对年应纳税所得额超过100万元但不超过300万元的部分,减按50%计入应纳税所得额,按20%的税率缴纳企业所得税。此事项导致递延所得税资产期初余额减少134.94万元。
3) 子公司工大正元于2019年取得了高新技术企业证书,2019年度减按15%的税率计缴企业所得税,2018年仍按照25%适用税率进行计缴。此事项导致递延所得税资产期初余额减少6.46万元。
4) 2019年度子公司正元数字因税率调整对期初递延所得税资产余额影响为-14.37万元。具体变动情况如下:
正元数字浙江分公司2019年按照一般企业申报所得税,税率变更为25%;2018年度为小型微利企业,适用税率为20%,按照相关优惠政策计缴所得税费用。
正元数字城子公司烟台工程检测2019年申报为小型微利企业,按照按照相关优惠政策计缴所得税费用,适用税率20%;2018年度为一般企业,适用税率为25%。
综上,2019年因分子公司所得税税率变动对期初递延所得税资产余额影响为733.75万元。
(4) 研发加计扣除
2018年度、2019年度和2020年度,研发费用加计扣除对纳税调整的影响金额分别为-247.31万元、-335.73万元和-638.42万元,2020年、2019年分别较上年增长90.16%、35.75%,同期研发费用金额的增长比率分别为5.41%、39.13%。
从上述增长比率来看,2019年研发费用加计扣除对纳税调整的影响金额与同期研发费用的增长趋势一致,2020年研发费用加计扣除对纳税调整的影响金额较2019年大幅增长90.16%,主要原因为2019年度公司部分子公司未申报享受研发费用加计扣除的优惠政策,仅享受15%税率的优惠,2020年开始开始对研发费用申报进行加计扣除。
(三) 子公司适用不同税率的影响金额的具体计算过程
1. 2020年度各子公司不同税率情况
单位:万元
8-2-1-227公司名称
公司名称 | 利润总额 | 分/子公司税率 | 影响金额 |
工程检测 | 167.61 | 6.45% | -13.38 |
正元数字 | 814.82 | 25.00% | 81.48 |
宿州正元 | 4.42 | 25.00% | 0.44 |
文山正元 | 45.65 | 5.00% | -4.57 |
正元航遥郯城分 | 28.60 | 25.00% | 2.86 |
公司青岛分公司 | -49.53 | 10.00% | 2.48 |
公司新疆分公司 | -7.97 | 25.00% | -0.80 |
公司江西分公司 | -237.27 | 25.00% | -23.73 |
公司云南分公司 | -52.52 | 25.00% | -5.25 |
其他适用25%税率的分/子公司 | 4.45 | 25.00% | -1.09 |
合 计 | 718.26 | -- | 38.44 |
注:其他适用25%税率的分/子公司包括于都分公司、红河分公司、安徽分公司、都昌分公司、肇庆分公司,分公司利润总额较小,合并披露
2020年度工程检测、文山正元、青岛分公司均属小型微利企业,按照相关税法规定,自2019年1月1日至2021年12月31日,对小型微利企业年应纳税所得额不超过100万元部分,减按25%计入应纳税所得额,按20%的税率缴纳企业所得税;对年应纳税所得额超过100万元但不超过300万元的部分,减按50%
计入应纳税所得额,按20%的税率缴纳企业所得税。
2020年度子公司适用不同税率的影响38.44万元,除以上分子公司外其他分子公司与公司税率一致。
2. 2019年各子公司不同税率情况
单位:万元
8-2-1-228公司名称
公司名称 | 利润总额 | 分/子公司税率 | 影响金额 |
工程检测 | 161.26 | 20% | -13.06 |
正元数字 | 437.96 | 25% | 43.80 |
正元数字物业 | 11.48 | 20% | -1.15 |
宿州正元 | 123.19 | 25% | 12.32 |
公司江西分公司 | -40.75 | 25% | -4.07 |
公司青岛分公司 | -41.56 | 20% | 2.08 |
公司新疆分公司 | -11.45 | 25% | -1.14 |
其他适用25%税率的分/子公司 | 6.15 | 25% | 0.61 |
其他适用20%税率的分/子公司 | 5.89 | 20% | -0.42 |
合 计 | 652.17 | -- | 38.97 |
注:(1) 其他适用25%税率的分/子公司包括公司福建石狮分公司、公司于都分公司、公司重庆分公司、公司红河分公司、公司都昌分公司、公司肇庆分公司、公司云南分公司、公司湖南分公司;(2) 其他适用20%税率的分/子公司包括文山正元、公司安徽分公司;(3) 以上利润总额较小的公司进行合并披露2019年公司分子公司中青岛分公司、安徽分公司、正元数字物业子公司、工程检测、文山正元公司均属小型微利企业,按照相关税法规定,自2019年1月1日至2021年12月31日,对小型微利企业年应纳税所得额不超过100万元部分,减按25%计入应纳税所得额,按20%的税率缴纳企业所得税;对年应纳税所得额超过100万元但不超过300万元的部分,减按50%计入应纳税所得额,按20%的税率缴纳企业所得税。
2019年子公司适用不同税率的影响38.97万元,除以上分子公司外其他分子公司与公司税率一致。
3. 2018年各子公司不同税率情况
单位:万元
8-2-1-229公司名称
公司名称 | 利润总额 | 分/子公司税率 | 影响金额 |
公司于都分公司 | -17.14 | 25% | -1.71 |
公司青岛分公司 | -65.47 | 25% | 3.27 |
公司红河分公司 | -0.12 | 20% | 0.01 |
工大正元 | 25.84 | 20% | 2.58 |
工程检测 | 461.61 | 25% | 46.16 |
河北天元 | 287.99 | 25% | 28.80 |
文山正元 | 107.16 | 25% | 10.72 |
正元数字 | 968.11 | 25% | 96.45 |
正元数字威海分公司 | 94.03 | 25% | -4.70 |
正元数字浙江分公司 | -97.07 | 20% | 4.85 |
正元数字物业 | 6.68 | 20% | -0.33 |
合 计 | 1,771.62 | -- | 186.09 |
2018年公司分子公司中公司红河分公司、工大正元、正元数字浙江分公司、正元数字浙江分公司、正元数字物业子公司按照小型微利企业申报纳税。根据财税〔2018〕77号文件,自2018 年1月1日至2020年12月31日,将小型微利企业的年应纳税所得额上限由50 万元提高至100万元,对年应纳税所得额低于100万元(含100万元)的小型微利企业,其所得减按50%计入应纳税所得额,按20%的税率缴纳企业所得税。
2018年子公司适用不同税率的影响186.09万元,除以上分子公司外其他分子公司与公司税率一致。
(四) 子公司所得税费用发生额与其利润总额的比例,如与其适用税率存在重大差异则请说明具体产生原因
1. 报告期内,子公司所得税费用发生额和利润总额的比例与其适用税率的差异情况
公司名称 | 2020年度 | 2019年度 | ||||
所得税/利润总额(%) | 适用税率(%) | 差异(%) | 所得税/利润总额(%) | 适用税率(%) | 差异(%) | |
地球物理 | 10.28 | 15.00 | -4.72 | 3.49 | 15.00 | -11.51 |
8-2-1-230公司名称
公司名称 | 2020年度 | 2019年度 | ||||
所得税/利润总额(%) | 适用税率(%) | 差异(%) | 所得税/利润总额(%) | 适用税率(%) | 差异(%) | |
工大正元 | 9.06 | 15.00 | -5.94 | 26.47 | 15.00 | 11.47 |
工程检测 | 11.39 | 6.45 | 4.94 | 92.42 | 6.90 | 85.52 |
正元航遥 | 2.45 | 15.00 | -12.55 | 17.22 | 15.00 | 2.22 |
河北天元 | -49.01 | 15.00 | -64.01 | 53.62 | 15.00 | 38.62 |
武汉科岛 | -956.94 | 15.00 | -971.94 | 17.64 | 15.00 | 2.64 |
中基地理 | 11.18 | 15.00 | -3.82 | 8.17 | 15.00 | -6.83 |
浙江正元 | 17.20 | 15.00 | 2.20 | -4.75 | 15.00 | -19.75 |
正元数字 | 37.25 | 25.00 | 12.25 | -19.58 | 25.00 | -44.58 |
文山正元 | 11.69 | 5.00 | 6.69 | 228.60 | 20.00 | 208.60 |
宿州正元 | 28.38 | 25.00 | 3.38 | 25.00 | 25.00 | 0.00 |
(续上表)
公司名称 | 2018年度 | ||
所得税/利润总额(%) | 适用税率(%) | 差异(%) | |
地球物理 | 13.50 | 15.00 | -1.50 |
工大正元 | 35.60 | 25.00 | 10.60 |
工程检测 | 25.95 | 25.00 | 0.95 |
正元航遥 | 16.11 | 15.00 | 1.11 |
河北天元 | 25.91 | 25.00 | 0.91 |
武汉科岛 | 10.86 | 15.00 | -4.14 |
中基地理 | 12.90 | 15.00 | -2.10 |
浙江正元 | 8.95 | 15.00 | -6.05 |
正元数字 | 19.91 | 25.00 | -5.09 |
文山正元 | 28.72 | 25.00 | 3.72 |
宿州正元 | -- | -- | -- |
注:鱼台正元、长汀正元系PPP项目公司,对应项目目前仍处于建设期,尚未产生应纳税所得额,故未在此列示
2. 子公司所得税费用发生额和利润总额的比例与其适用税率的差异大于30%的原因
(1) 工程检测
单位:万元
8-2-1-231项 目
项 目 | 2020年度 | 2019年度 | 2018年度 |
利润总额 | 167.61 | 161.26 | 461.61 |
按适用税率计算的所得税费用 | 11.76 | 11.13 | 115.40 |
调整以前期间所得税的影响 | 0.77 | 2.04 | |
不可抵扣的成本、费用和损失的影响 | 0.93 | 0.38 | |
本期未确认递延所得税资产的可抵扣暂时性差异或可抵扣亏损的影响 | 6.56 | 4.02 | |
税率调整导致期初递延所得税资产余额的变化 | 134.94 | ||
所得税费用 | 19.09 | 149.03 | 119.80 |
2018年度、2019年度和2020年度,正元工程检测所得税费用发生额和利润总额的比例与其适用税率的差异分别为0.95%、85.52%和4.94%。2019年度差异较大,主要是受所得税税率变动的影响,工程检测2019年为小型微利企业,对于年应纳税所得额不超过100万元部分,减按25%计入应纳税所得额,按20%的税率缴纳企业所得税;对年应纳税所得额超过100万元但不超过300万元的部分,减按50%计入应纳税所得额,按20%的税率缴纳企业所得税。2018、2017年适用税率为25%。工程检测预计未来的销售规模与目前不会有较大变动,仍然享受小型微利企业的税率,故2019年根据递延所得税资产预计转回时的适用税率对前期确认的递延所得税资产进行重新计量,将其影响数134.94万元计入当期的所得税费用。
(2) 河北天元
单位:万元
项 目 | 2020年度 | 2019年度 | 2018年度 |
利润总额 | 218.81 | 1,734.28 | 287.99 |
按适用税率计算的所得税费用 | 32.82 | 260.14 | 72.00 |
调整以前期间所得税的影响 | -54.05 | 54.89 | |
不可抵扣的成本、费用和损失的影响 | 0.15 | 0.17 | 0.23 |
本期未确认递延所得税资产的可抵扣暂时性差异或可抵扣亏损的影响 | 0.26 | 7.03 | 2.40 |
8-2-1-232项 目
项 目 | 2020年度 | 2019年度 | 2018年度 |
税率调整导致期初递延所得税资产余额的变化 | 607.73 | ||
研发加计扣除影响 | -86.42 | ||
所得税费用 | -107.24 | 929.96 | 74.63 |
2018年度、2019年度和2020年度,河北天元所得税费用发生额和利润总额的比例与其适用税率的差异分别为0.91%、38.62%和-64.01%。2019年度差异较大,主要原因系税率调整导致期初递延所得税资产余额的变化、调整以前期间所得税的影响导致。2019年河北天元取得了高新技术企业证书,减按15%的税率计缴企业所得税,2018仍按照25%适用税率进行计缴。2019年河北天元按照15%的税率对前期确认的递延所得税资产进行重新计量,将其影响数607.73万元计入当期的所得税费用;此外根据2018年度汇算清缴报告,补提所得税费用54.89万元。2020年差异较大主要原因为调整以前期间所得税的影响、研发加计扣除影响。2020年河北天元开始申报研发费用加计扣除,影响所得税费用-86.42万元;根据2019年度汇算清缴报告,冲减所得税费用54.05万元。
(3) 正元数字
单位:万元
项 目 | 2020年度 | 2019年度 | 2018年度 |
利润总额 | 814.82 | 449.44 | 968.11 |
按适用税率计算的所得税费用 | 203.70 | 112.36 | 242.03 |
子公司适用不同税率的影响 | -1.09 | -2.30 | -0.55 |
调整以前期间所得税的影响 | -0.47 | -19.04 | -66.73 |
不可抵扣的成本、费用和损失的影响 | 2.71 | 9.96 | 8.45 |
使用前期未确认递延所得税资产的可抵扣亏损的影响 | -8.16 | -213.39 | -23.74 |
本期未确认递延所得税资产的可抵扣暂时性差异或可抵扣亏损的影响 | 24.82 | 38.78 | 33.26 |
税率调整导致期初递延所得税资产余额的变化 | 81.98 | -14.37 | |
其他 | |||
所得税费用 | 303.49 | -87.99 | 192.72 |
2018年度、2019年度和2020年度,正元数字所得税费用发生额和利润总额的比例与其适用税率的差异分别为-5.09%、-44.58%和12.25%。
2019年度差异较大,主要原因系调整以前期间所得税的影响、使用前期未确认递延所得税资产的可抵扣亏损的影响、本期未确认递延所得税资产的可抵扣暂时性差异或可抵扣亏损的影响、税率调整导致期初递延所得税资产余额的变化引起。调整以前期间所得税的影响主要是根据2018年度汇算清缴报告冲减当期所得税费用-19.04万元;使用前期未确认递延所得税资产的可抵扣亏损的影响-213.39万元主要是弥补前期亏损和使用以前年度计提未支付的费用、未抵扣的职工教育经费和工会经费等形成;本期未确认递延所得税资产的可抵扣暂时性差异或可抵扣亏损的影响38.78万元主要是本期计提未支付费用、未抵扣的职工教育经费和工会经费等;2019年税率调整导致期初递延所得税资产余额的变化-14.37主要是受正元数字威海分公司、浙江分公司适用税率由前期20%变更为本期25%影响所致。
(4) 文山正元
单位:万元
8-2-1-233项 目
项 目 | 2020年度 | 2019年度 | 2018年度 |
利润总额 | 45.65 | 11.61 | 107.16 |
按母公司适用税率计算的所得税费用 | 2.28 | 2.32 | 26.79 |
调整以前期间所得税的影响 | 3.01 | ||
不可抵扣的成本、费用和损失的影响 | 0.04 | 0.03 | 0.15 |
本期未确认递延所得税资产的可抵扣暂时性差异或可抵扣亏损的影响 | 2.41 | 3.84 | |
税率调整导致期初递延所得税资产余额的变化 | 21.78 | ||
所得税费用 | 5.33 | 26.53 | 30.77 |
2018年度、2019年度和2020年度,子公司所得税费用发生额和利润总额的比例与其适用税率的差异分别为3.72%、208.60%和6.69%。
2019年度差异较大,主要受税率变更的影响。2019年文山正元为小型微利企业,适用税率为20%,2018适用税率为25%。文山正元预计未来的销售规模与目前不会有较大变动,仍能享受小型微利企业的税率,故2019年根据当前税率对前期确认的递延所得税资产进行重新计量,将其影响数21.78万元计入当期的
所得税费用。
(4) 武汉科岛
单位:万元
8-2-1-234项 目
项 目 | 2020年度 | 2019年度 | 2018年度 |
利润总额 | 2.16 | 1,000.40 | 1,238.67 |
按母公司适用税率计算的所得税费用 | 0.32 | 150.06 | 185.80 |
研发费用加计扣除的影响 | -41.84 | -77.50 | |
不可抵扣的成本、费用和损失的影响 | 6.92 | 7.57 | 7.90 |
本期未确认递延所得税资产的可抵扣暂时性差异或可抵扣亏损的影响 | 13.93 | 18.82 | 18.35 |
所得税费用 | -20.67 | 176.45 | 134.55 |
2018年度、2019年度和2020年度,子公司武汉科岛所得税费用发生额和利润总额的比例与其适用税率的差异分别为-4.14%、2.64%和-971.94%。
2020年差异较大,主要受利润总额小、研发费用加计扣除等因素综合影响。武汉科岛2020年受疫情影响利润总额基数较小,仅为2.16万元,其次研发费用加计扣除影响所得税费用-41.84万元。
(五) 核查程序及核查意见
1. 核查程序
我们执行了如下主要核查程序:
(1) 检查了公司的税收优惠政策及相关文件;
(2) 检查母子公司税率,获取并查阅报告期内公司各年度所得税汇算清缴报告,将汇算清缴报告数据与所属年度公司账面计提数进行核对比较,确认各年度公司账面列示的所得税金额是否正确,是否与年度汇算清缴报告保持一致;
(3) 结合利润表相关项目的审计,核实当期的纳税调整事项,重新计算应纳税所得额,检查当期所得税费用本期计提的准确性;
(4) 根据资产及负债的账面价值与其计税基础之间的差额,以及未作为资产和负债确认的项目的账面价值与按照税法的规定确定的计税基础的差额,结合递延所得税资产和递延所得税负债的审计,复核递延所得税费用(收益),并检查会计处理的准确性;
(5) 对于公司适用所得税税率发生变化的,检查相应对递延所得税资产和递延所得税负债的调整;
(6) 检查公司所得税费用发生额与其利润总额的比例,对于其适用税率存在重大差异进一步核实差异原因。
2. 核查意见
经核查,我们认为:
(1) 公司所得税费用与会计利润的关系计算表中项目变动较大的原因主要是受子公司前期亏损、税率变动、以及研发费用加计扣除等影响,公司所得税费用与利润总额及净利润变化趋势合理,符合公司实际情况;
(2) 公司报告期内确认递延所得税的依据充分,各期末余额变化与公司净利润变化差异原因与实际情况一致;
(3) 子公司所得税费用发生额与其利润总额的比例其适用税率存在差异的原因主要为纳税调整事项,子公司所得税费用与会计利润关系表计算准确。
十七、招股说明书披露,报告期各期末应收票据账面金额分别为991.39万元、1,663.70万元和461.52万元。请公司说明:(1)使用票据结算是否属于行业惯例,报告期内票据结算占公司销售收入(含税)的比例,针对票据结算采取的风险控制措施;(2)2018年使用票据结算的金额较大的原因;(3)各期末是否存在公司已背书尚未到期的银行承兑汇票,若存在,请说明相应的承兑人和具体金额,是否附有追索权,终止确认是否符合企业会计准则的规定。请申报会计师对上述事项进行核查,并发表明确意见。
(一) 使用票据结算是否属于行业惯例,报告期内票据结算占公司销售收入(含税)的比例,针对票据结算采取的风险控制措施
1. 同行业可比上市公司票据使用结算情况
8-2-1-235可比公司
可比公司 | 结算情况 |
测绘股份 | 银行转账与票据 |
超图软件 | 银行转账与票据 |
辰安科技 | 银行转账与票据 |
航天宏图 | 银行转账与票据 |
注:信息来源于公司招股说明书或年报公司确认收入后一般按照行业惯例给予客户一定的信用期,企业客户根据自身的付款能力存在使用票据支付款项的情况。公司综合考虑与客户业务合作关系等因素,接受部分企业客户以票据和银行转账相结合的方式结算,符合行业惯例,与可比公司的情况一致。
2.报告期内票据结算占公司销售收入(含税)的比例
单位:万元
报告期内票据结算占公司销售收入(含税)比例较低且变动不大。
3. 公司针对票据结算采取的风险控制措施
公司针对票据结算制定了健全的内部控制制度,并得到了有效执行,具体如下:
(1) 公司财务部门设置应收票据备查簿,对收到的汇票及时登记入账并定期盘点。逐笔登记应收票据的种类、号数、出票日期、票面金额、交易合同和付款人、承兑人和单位名称、到期日利率、贴现日期、贴现率、贴现净额、收款日期和收款余额等资料。应收票据到期结清后,在备查账内逐笔注销。
(2) 公司财务部门收到市场部门交来的银行承兑汇票和商业承兑汇票,必须及时到银行办理查证手续,以防假伪票据的发生。
(二) 2018年使用票据结算的金额较大的原因
报告期各期末应收票据余额前五大明细如下:
单位:万元
8-2-1-236客 户
客 户 | 2020.12.31 | 2019.12.31 | 2018.12.31 | |||
应收票据余额 | 占余额比例 (%) | 应收票据余额 | 占余额比例 (%) | 应收票据余额 | 占余额比例 (%) | |
山东钢铁集团日照有限公司 | 115.89 | 14.40 | 35.83 | 7.76 | 1,075.55 | 64.65 |
数字政通 | 银行转账与票据 |
年 度 | 票据结算金额 | 销售收入(含税) | 票据结算金额占销售收入(含税)比例(%) |
2020年度 | 1,848.88 | 178,369.15 | 1.04 |
2019年度 | 905.13 | 210,058.29 | 0.43 |
2018年度 | 3,792.60 | 179,335.05 | 2.11 |
8-2-1-237客 户
客 户 | 2020.12.31 | 2019.12.31 | 2018.12.31 | |||
应收票据余额 | 占余额比例 (%) | 应收票据余额 | 占余额比例 (%) | 应收票据余额 | 占余额比例 (%) | |
中石化石油工程地球物理有限公司江汉分公司 | 100.00 | 21.67 | 100.00 | 6.01 | ||
济南俊汇置业有限公司 | 63.59 | 3.82 | ||||
烟台市红旗置业有限公司 | 62.84 | 3.78 | ||||
中海石油东营石化有限公司 | 50.00 | 3.01 | ||||
中国电子科技集团公司第十研究所 | 95.00 | 20.58 | ||||
东营河口中海利兴石化产品销售有限公司 | 70.00 | 15.17 | ||||
青州市宏利水务有限公司 | 30.00 | 6.50 | ||||
国网吉林省电力有限公司 | 53.00 | 6.59 | ||||
新疆联海创智信息科技有限公司 | 129.60 | 16.11 | ||||
中铁第四勘察设计院集团有限公司 | 85.00 | 10.56 | ||||
烟台港集团有限公司 | 50.00 | 6.21 | ||||
小 计 | 433.49 | 53.87 | 330.83 | 71.68 | 1,351.98 | 81.26 |
2018年期末,应收票据期末余额较大主要为山东钢铁集团日照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山东钢铁)余额较大导致。
报告期内,公司与山东钢铁各期交易明细如下:
年 份 | 交易金额(万元) |
2018年度 | 981.82 |
2019年度 | 57.55 |
2020年度 | 4.70 |
报告期内,公司为山东钢铁提供检测服务,合同约定主要以票据进行结算,报告各期收到的票据情况如下:
年 份 | 收到票据金额(万元) |
2018年度 | 1,484.72 |
2019年度 | 35.83 |
2020年度 | 701.46 |
如上表,2018年度交易金额及收到票据金额均高于其他年份,因此2018年末山东钢铁应收票据余额高于报告期其他年份。
(三) 各期末是否存在公司已背书尚未到期的银行承兑汇票若存在,请说明相应的承兑人和具体金额,是否附有追索权,终止确认是否符合企业会计准则的规定
1.公司票据会计政策与账务处理规定根据《企业会计准则第 23 号——金融资产转移》(2017年修订)的规定及相关解析,基于谨慎性原则考虑,结合国内上市公司处理规定,公司对银行承兑汇票承兑人的信用等级进行了划分, 分为信用等级较高的 6 家大型商业银行和9 家上市股份制商业银行(以下简称“信用等级较高银行”)以及信用等级一般的其他商业银行(以下简称“信用等级一般银行”)。其中,6 家大型商业银行分别为中国银行、中国农业银行、中国建设银行、中国工商银行、中国邮政储蓄银行、交通银行,9 家上市股份制商业银行分别为招商银行、浦发银行、中信银行、中国光大银行、华夏银行、中国民生银行、平安银行、兴业银行、浙商银行。
公司已背书或已贴现未到期的票据会计处理方法为:(1)由信用等级较高银行承兑的银行承兑汇票在背书或贴现时终止确认;(2)由信用等级一般银行承兑的银行承兑汇票以及商业承兑汇票在背书或贴现时不予终止确认,继续确认应收票据, 待到期兑付后终止确认。
2.报告期内已背书尚未到期的银行承兑汇票明细如下
(1) 截至2020年12月31日明细
单位:万元
8-2-1-238承兑人
承兑人 | 承兑金额 | 出票日 | 到期日 | 是否附有追索权 | 是否终止确认 |
华夏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济南分行营业部 | 10.00 | 2020/8/7 | 2021/2/7 | 是 | 是 |
中国光大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长沙溁湾支行 | 10.00 | 2020/7/22 | 2021/1/22 | 是 | 是 |
齐鲁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烟台分行 | 10.00 | 2020/12/24 | 2021/12/24 | 是 | 否 |
中国电力财务有限公司东北分公司 | 18.00 | 2020/7/21 | 2021/7/2 | 是 | 否 |
中国电力财务有限公司东北分公司 | 15.00 | 2020/7/21 | 2021/7/2 | 是 | 否 |
(2) 截至2019年12月31日明细
单位:万元
8-2-1-239中国电力财务有限公司东北分公司
中国电力财务有限公司东北分公司 | 20.00 | 2020/7/21 | 2021/7/2 | 是 | 否 |
威海市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烟台分行 | 5.00 | 2020/12/24 | 2021/06/24 | 是 | 否 |
威海市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烟台分行 | 4.00 | 2020/12/24 | 2021/06/24 | 是 | 否 |
威海市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烟台分行 | 10.00 | 2020/12/24 | 2021/06/24 | 是 | 否 |
潍坊银行开发支行 | 3.00 | 2020/9/22 | 2021/3/22 | 是 | 否 |
浙商银行潍坊分行营业部 | 5.00 | 2020/10/15 | 2021/4/15 | 是 | 是 |
合 计 | 110.00 |
承兑人 | 承兑金额 | 出票日 | 到期日 | 是否附有追索权 | 是否终止确认 |
中国石化财务有限责任公司成都分公司 | 100.00 | 2019/7/16 | 2020/1/16 | 是 | 否 |
齐鲁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历下分行 | 10.00 | 2019/7/11 | 2020/1/11 | 是 | 否 |
营口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鞍山分行 | 5.00 | 2019/9/9 | 2020/9/9 | 是 | 否 |
营口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鞍山分行 | 5.00 | 2019/9/9 | 2020/9/9 | 是 | 否 |
齐鲁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历下分行 | 5.23 | 2019/9/23 | 2020/3/23 | 是 | 否 |
自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汇东支行 | 10.00 | 2019/11/4 | 2020/5/4 | 是 | 否 |
鄂尔多斯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准格尔旗支行 | 5.00 | 2019/3/27 | 2020/3/27 | 是 | 否 |
鄂尔多斯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准格尔旗支行 | 5.00 | 2019/3/27 | 2020/3/27 | 是 | 否 |
日照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潍坊分行 | 10.00 | 2019/9/11 | 2020/3/11 | 是 | 否 |
日照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潍坊分行 | 10.00 | 2019/9/11 | 2020/3/11 | 是 | 否 |
恒丰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潍坊分行 | 20.00 | 2019/9/20 | 2020/3/20 | 是 | 否 |
广发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江阴支行 | 3.00 | 2019/8/13 | 2020/2/13 | 是 | 否 |
广发银行中山分行绩东支行 | 6.55 | 2019/7/24 | 2020/4/24 | 是 | 否 |
(3) 截至2018年12月31日明细
单位:万元
3.已终止确认的银行承兑汇票符合企业会计准则的规定根据《企业会计准则第 23 号——金融资产转移》第七条规定,“企业已将金融资产所有权上几乎所有的风险和报酬转移给转入方的,应当终止确认该金融资产;保留了金融资产所有权上几乎所有的风险和报酬的,不应当终止确认该金融资产。”报告期内,公司已终止确认的银行承兑汇票的信用风险和延期付款风险很小,票据所有权上的主要风险和报酬已经转移给被背书方或贴现方,符合终止确认条件。
4.报告期内,公司未出现票据无法兑付或票据追索的情况综上所述,报告期各期末公司存在已背书尚未到期的银行承兑汇票,相关处理符合谨慎性原则且终止确认符合企业会计准则的规定。
8-2-1-240浙商银行济南分行
浙商银行济南分行 | 6.61 | 2019/7/25 | 2020/2/5 | 是 | 是 |
交通银行洛阳景华支行 | 5.00 | 2019/10/24 | 2020/9/15 | 是 | 是 |
中国民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济南分行 | 10.00 | 2019/7/19 | 2020/1/19 | 是 | 是 |
合 计 | 216.39 |
承兑人 | 承兑金额 | 出票日 | 到期日 | 是否附有追索权 | 是否终止确认 |
日照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石臼支行 | 10.00 | 2018/8/22 | 2019/2/21 | 是 | 否 |
中国石化财务有限责任公司武汉分公司 | 50.00 | 2018/6/12 | 2019/6/12 | 是 | 否 |
海信集团财务有限公司 | 10.72 | 2018/7/24 | 2019/1/24 | 是 | 否 |
威海市商业银行烟台分行营业部 | 62.84 | 2018/8/30 | 2019/2/28 | 是 | 否 |
潍坊银行有限公司烟台分行 | 5.00 | 2018/11/1 | 2019/5/1 | 是 | 否 |
潍坊银行有限公司烟台分行 | 5.00 | 2018/11/1 | 2019/5/1 | 是 | 否 |
平安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太原分行营业部 | 5.00 | 2018/8/30 | 2019/7/9 | 是 | 是 |
中国农业银行日照岚山支行 | 95.77 | 2018/10/29 | 2019/4/29 | 是 | 是 |
中国农业银行日照岚山支行 | 170.56 | 2018/10/29 | 2019/4/29 | 是 | 是 |
中国农业银行日照岚山支行 | 9.18 | 2018/10/29 | 2019/4/29 | 是 | 是 |
合 计 | 424.08 |
(四) 核查程序及核查意见
1. 核查程序
我们执行了如下主要核查程序:
(1) 了解公司内部控制相关制度,查看公司针对票据结算所采取的风险控制措施,检查相关内部控制是否得到有效执行;
(2) 获取公司票据备查簿,核对其与账面记录是否一致;复核报告期内银行承兑汇票及商业承兑汇票的收取情况;计算票据结算占公司销售收入(含税)的比例;
(3) 获取公司商业承兑汇票明细,检查与商业承兑汇票有关的交易情况及风险特征;
(4) 对商业承兑汇票的期后收款情况进行检查,核实是否存在到期无法收回的情况;
(5) 检查公司已背书未到期的承兑汇票是否符合《企业会计准则》的终止确认条件,核查账务处理是否准确;
(6) 查阅同行业上市公司关于汇票的核算及披露情况;
(7) 了解报告期内票据结算变动原因;
(8) 对期末应收票据实施监盘程序。
2. 核查意见
经核查,我们认为:
(1) 公司与客户采用票据结算符合行业惯例;
(2) 公司针对票据结算采取的风险控制措施有效;
(3) 2018年使用票据结算的金额较大主要受票据结算客户收入增加和接受客户票据结算的要求综合影响;
(4) 报告期内,公司已背书应收票据的会计处理符合相关会计准则规定。
十八、应收账款,招股说明书披露,报告期各期末应收账款金额分别为136,362.27万元、145,289.37万元和190,302.53万元,发行人存在“应收账款余额较大,存在无法及时回收的风险”。请发行人说明:(1)各期末应收账款中逾期款项占比,主要逾期客户情况和造成逾期的原因,是否存在超期后继续
发生交易的情况,相关风险控制措施的有效性;(2)应收账款前五大客户对应的收入情况,与销售前五名客户的差异原因;(3)2019年预期信用损失的具体估计情况;(4)应收账款坏账准备计提比例与同行业可比公司是否存在差异及原因;
(5)报告期各期对客户的信用政策及变化,是否存在放宽信用政策刺激销售的情形,期后回款与信用政策的匹配性,与政府客户的预算制度是否一致,是否存在较大的坏账风险,应收账款的催收政策,相关风险管理措施是否有效;(6)2018年、2019 年单项金额重大并单项计提坏账准备的应收账款对应的客户情况,计提减值准备的原因,计提的时点是否准确,后续是否继续提供服务,如有,请说明原因;(7)报告期内3年以上应收账款占比逐年上升的原因,是否存在减值迹象,减值准备计提的充分性。请保荐机构、申报会计师对上述事项进行核查并发表明确意见,说明报告期各期末应收账款余额的核查方法、核查比例、核查证据和核查结论。(审核问询函第22.2条)
(一) 各期末应收账款中逾期款项占比,主要逾期客户情况和造成逾期的原因,是否存在超期后继续发生交易的情况,相关风险控制措施的有效性
1. 报告期各期末,公司应收账款逾期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8-2-1-242类 别
类 别 | 2020.12.31 | 2019.12.31 | 2018.12.31 |
应收账款余额 | 95,724.19 | 229,104.51 | 172,938.89 |
逾期应收账款 | 19,874.85 | 25,846.97 | 16,514.56 |
逾期应收账款已计提坏账准备金额 | 14,102.17 | 18,758.70 | 11,750.88 |
逾期金额占比(%) | 20.76 | 11.28 | 9.55 |
由于新金融工具准则规定将部分应收账款重分类至合同资产,考虑重分类至合同资产的应收账款,2020年12月31日应收账款余额及逾期应收账款余额数据如下:
单位:万元
类别 | 2020年 12月31日 | 2019年 12月31日 | 2018年 12月31日 |
应收账款余额 | 253,688.02 | 229,104.51 | 172,938.89 |
逾期应收账款 | 39,792.11 | 25,846.97 | 16,514.56 |
逾期应收账款已计提坏账准备金额 | 28,817.51 | 18,758.70 | 11,750.88 |
8-2-1-243逾期金额占比(%)
逾期金额占比(%) | 15.69 | 11.28 | 9.55 |
公司项目建设期一般为一到两年,质保期为一年或以上,同时发行人客户主要为政府部门,该类客户的付款资金主要来源于各地方政府财政预算资金,财政资金受资金拨付及统筹使用等因素影响存在一定的波动性,同时财政拨款的审批流程相对复杂、支付款项的流程较长,客户通常在项目质保期到期后请款结算剩余款项。公司主要通过招投标形式获得业务,客户的付款条款均为当地政府的标准条款,对于合同明确约定付款条款的项目,实际结算时间受政府客户自身投资项目、验收计划、财政预算安排、财政资金紧张程度及具体付款计划、流程等多因素影响,存在部分客户按财政拨款进度付款而非仅按合同条款付款的情况。报告期内,公司前五大项目约定的付款节点及款项支付情况如下(不含长期应收款对应项目):
(1) 2020年12月31日
单位:万元
序号 | 客户名称 | 项目名称 | 合同约定付款条款 | 项目期末应收账款余额 | 截至期末根据合同条款累计应收款金额 | 截至期末实际回款金额 | 截至期末根据合同条款计算的逾期金额 | 根据合同条款计算的逾期金额的回款金额 |
1 | 宿州市城市管理局 | 宿州市主城区污水管网病害修复工程 | 按月支付进度款,支付每批工作量价款的70%。竣工验收合格后支付工程价款的90%,最终工程审计结束后支付至工程价款的97%,剩于3%作为质量保证金,竣工验收合格一年后付清全部工程款。 | 10,426.46 | 15,245.61 | 11,352.98 | 3,892.63 | 622.87 |
2 | 铁岭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 铁岭铁南开发区污水处理厂及管网工程EPCO项目 | 1、设计费支付方式:全部施工图设计审查合格并提供正式成果后20日内,支付至合同结算设计费的60%,工程竣工验收合格并完善相关移交手续后20日内支付至设计费结算金额100%2、建安工程费支付:(1)本工程按每月工程进度完成量支付工程进度款;承包人按规定时间报送进度报表,经监理人审查签证,报发包人审批后,按已完工程量总额的70%作为进度款支付,发包人于审定后25日内支付承包人。(2)工程完工验收合格后提供真实完整的且经发包人、监理、 | 3,577.05 | 4,393.93 | 2,700.00 | 1,693.93 | 512.64 |
8-2-1-244序号
序号 | 客户名称 | 项目名称 | 合同约定付款条款 | 项目期末应收账款余额 | 截至期末根据合同条款累计应收款金额 | 截至期末实际回款金额 | 截至期末根据合同条款计算的逾期金额 | 根据合同条款计算的逾期金额的回款金额 |
承包人签字的竣工图纸及其他完工资料后(20日内)支付至已完工程量总额的75%;中标人提交结算资料给招标人,由发包人在1个月内审核完毕,经发包人内审后(20日内)支付至内审金额的80%但不能超过暂定合同价款的80%。(3)工程竣工验收合格后且退还履约保证金后,经审计部门审计完成后30日内支付至结算金额的97% ,缺陷责任期满2年后,无息支付结算金额的3%。(4)安全文明施工费支付:工程开工30日内,预付合同中该部分费用暂定总额的50%给承包单位,余下50%按月进度同比例支付。注: 农民工工资发放按国家相关规定执行。 | ||||||||
3 | 哈尔滨中央大街建设发展有限公司 | 哈尔滨中央大街智慧街区时空大数据平台项目 | 技术服务总工程服务费用觉支付方式和时间,(1)甲乙双方合同签订7日内,甲方向乙方预付技术服务总工程服务费45%作为本想起动自己,(2)乙方完成合同约定技术服务总成内容45%栩提交甲方进行项目中期验收,验收通过后,甲方向乙方支付技术服务总工程服务费的25%,(3)乙方按照约定时间完成全部工作内容后,需向甲方提交验收申请,甲方在寄到申请后,应在7日内组织验收,如甲方逾期不组织验收,应视为验收通过,验收不合格或还需要补充资料、完善项目成的,乙方应按照甲方要求补充,验收通过后,项目提交财政评审,财政评审中心确定合同金额后,甲方预留5%质保金。剩余金额平均5年支付作为后期运维费用。质保金在项目通过验收后一年内,乙方无违约行为的,7日内甲方无息返还乙方。 | 504.74 | 2,947.50 | 2,947.50 | ||
4 | 浙江汇盛投资集团有限 | 衢州绿色产业集聚区高新园数字化改造提升项 | “1、合同生效支付建设合同的5%; 2、建设期完工支付至建设合同的70%; 3、运维期间每年建设费用 | 3,052.22 | 5,510.00 | 4,328.99 | 1,181.01 |
8-2-1-245序号
序号 | 客户名称 | 项目名称 | 合同约定付款条款 | 项目期末应收账款余额 | 截至期末根据合同条款累计应收款金额 | 截至期末实际回款金额 | 截至期末根据合同条款计算的逾期金额 | 根据合同条款计算的逾期金额的回款金额 |
公司 | 目 | 6%+运维费用824万元/年。” | ||||||
5 | 宣城市城市管理综合执法局 | 宣城市地下管网信息系统和安全运行监测 系统项目 | “1、完工后支付至建设金额50%; 2、竣工一年后支付至建设金额80%; 3、余款待审计后支付至建设金额97%; 4、运维费用220万元/年; 5、质保金3%为运维期结束后支付。” | 2,406.29 | 2,003.00 | 1,519.71 | 483.29 |
(2) 2019年12月31日
单位:万元
序号 | 客户名称 | 项目名称 | 合同约定付款条款 | 项目期末应收账款余额 | 截至期末根据合同条款累计应收款金额 | 截至期末实际回款金额 | 截至期末根据合同条款计算的逾期金额 | 根据合同条款计算的逾期金额的回款金额 |
1 | 宿州市城市管理局 | 宿州市主城区污水管网病害修复工程 | 按月支付进度款,支付每批工作量价款的70%。 | 11,195.37 | 12,092.11 | 6,079.08 | 6,013.03 | 1,524.97 |
2 | 北京市顺义区信息中心 | “雪亮工程”项目二标段(四包) | 1.合同签订后10个工作日内,买方收到卖方履约保函后支付合同金额的30%;2.随工程进度支付至合同金额的70%,原则上两个月支付一次进度款;3.通过财政决算评审且经买方初验验收合格后10个工作日内,支付扣除合同金额5%的质保金后的剩余款项。4.质保金,待到质保期满且经卖方书面申请后10个工作日内由买方向卖方一次性付清。 | 3,370.19 | 7,863.77 | 7,863.77 | ||
3 | 滁州市市政设施管理中心 | 滁州市城市地下管网地理信息系统及安全运行监测系统项目 | 1.自合同生效后30日内甲方向乙方支付建设期费用的10%;2.乙方按期完成项目第一阶段建设工作任务且经甲方确认后30日内支付建设期费用的40%;3.乙方按期完成项目第二阶段建设工 | 3,724.19 | 2,701.34 | 540.27 | 2,161.07 | 2,161.07 |
8-2-1-246
作任务且试运行30日,申请并通过甲方的终验,终验合格后30日内支付建设期费用的20%。
作任务且试运行30日,申请并通过甲方的终验,终验合格后30日内支付建设期费用的20%。 | ||||||||
4 | 浙江汇盛投资集团有限公司 | 衢州绿色产业集聚区高新园数字化改造提升项目 | 1.自合同生效30日内甲方向乙方支付建设期费用的5%;2.乙方按期完成项目第一阶段建设工作任务且经甲方确认后30日内支付建设期费用的20%;3.乙方按期完成项目第二阶段建设工作任务且经甲方确认(甲方工作确认单及阶段性验收报告)后支付建设期费用的30%。4.乙方按期完成项目第三阶段建设工作任务且试运行三个月,申请并通过甲方,及其委托的第三方单位的初验,同时通过市级相关主管部门的终验,且甲方确认(甲方工作确认单及阶段性验收报告)后30日内支付建设期费用的15%。 | 1,993.38 | 1,967.72 | 1,967.72 | ||
5 | 铁岭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 铁岭铁南开发区污水处理厂及管网工程EPCO项目 | 按月工程量申请付款,每次支付提交工程量款项的70%支付 | 2,664.51 | 1,865.16 | - | 1,865.16 | 700.00 |
(3) 2018年12月31日
单位:万元
序号 | 客户名称 | 项目名称 | 合同约定付款条款 | 项目期末应收账款余额 | 截至期末根据合同条款累计应收款金额 | 截至期末实际回款金额 | 截至期末根据合同条款计算的逾期金额 | 根据合同条款计算的逾期金额的回款金额 |
1 | 宿州市城市管理局 | 宿州市主城区污水管网病害修复工程 | 工程款每个月按照当月完成工作量,分批支付。每次支付每批已完成工作量对应工程款的85%。 | 2,037.97 | 1,732.27 | 1,732.27 | 1,732.27 | |
2 | 东营市住房和城乡建设管理局 | 东营市智慧城管(一期)项目 | 1.项目验收小组第一阶段(深化设计方案验收)验收合格后,甲方凭本阶段项目验收报告、支付项目资金总额的40%;2.项目验收小组第二阶段(设备及产品到货验收)验收 | 1,659.26 | 667.20 | 667.20 | 385.95 |
8-2-1-247
合格后,甲方凭本项目验收报告,支付项目资金总额的70%;3.项目验收小组第三阶段(设备及产品试运行验收),支付项目资金总额的95%;4.项目验收小组第四阶段(设备及产品试用期及保修期)付清剩余全部价款
合格后,甲方凭本项目验收报告,支付项目资金总额的70%;3.项目验收小组第三阶段(设备及产品试运行验收),支付项目资金总额的95%;4.项目验收小组第四阶段(设备及产品试用期及保修期)付清剩余全部价款 | ||||||||
3 | 杭州市市政工程集团有限公司 | 杭州市余杭区“污水零直排区”排水信息调查工程 | 乙方按照甲方的项目管理安排,完成指定管道的检测工作,并按照甲方要求完成项目报告,由甲方向业主单位提出工程结算要求,并递交项目资料交业主单位审计批准。甲方再每月通知乙方,上月业主方已经完成审计的项目情况及业主方工程款的进度。并按照业主方给甲方的回款进度,向乙方支付业主已经回款的工程中相对应工程量的费用。 | 1,463.62 | 846.00 | 846.00 | 636.29 | |
4 | 仙居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 仙居县农村住房权籍调查及登记代理项目 | 1.按照登记申请资料收集总数的比例作为乙方完成工作量(至25%任务数)经台州市国土资源局验收合格后支付合同总额的20%;2.完成任务数至60%通过验收后支付合同总额的40%;3.完成本项目所有工作量通过验收后付至最终实际工作量的95%;4.留5%验收合格后一年支付 | 1,282.66 | ||||
5 | 天台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 天台县农村宅基地及住房调查确权项目 | 1.完成数字地籍修补测,支付至合同总额的25%;2.完成房地测绘工作且验收合格后支付至合同总额的45%;3.按照资料收集齐备的比例作为乙方完成工作量计算依据且经过甲方验收合格后最高支付至合同总额的75%;4.所有工作量完成并通过甲方验收合格后按照实际工作量支付合同总额的95%,留5%一年后付清。 | 1,215.63 | - |
公司存在部分客户按财政拨款进度付款而非仅按合同条款付款的情况,严格按照合同约定的付款条款界定逾期账款对公司逾期账款管理无法起到实际指导意义。因此,公司根据自身客户的付款特点及历史收款情况,将账龄3年以上的应收账款定义为可能存在逾期风险的应收账款,并进行重点催收。
报告期内,公司逾期应收账款占应收账款余额的占比分别为9.55%、11.28%和15.69%,整体呈上升趋势,主要受部分地区政府部门财政资金紧张的影响。
2. 报告期内,主要逾期客户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8-2-1-248
项目
项目 | 客户名称 | 客户性质 | 应收账款余额 | 坏账准备 | 逾期应收账款金额 | 占比(%) | 是否超期发生交易 |
2020年12月31日 | 呼和浩特市自然资源局 | 政府部门 | 2,909.00 | 1,793.37 | 2,635.46 | 90.60 | 是 |
高密市国土资源局 | 政府部门 | 2,213.26 | 902.00 | 1,097.97 | 49.61 | 是 | |
上海柳创工程建设有限公司 | 民营企业 | 863.99 | 505.02 | 703.48 | 81.42 | 否 | |
武平县国土资源局 | 政府部门 | 692.11 | 435.10 | 619.36 | 89.49 | 是 | |
河南科普信息技术工程有限公司 | 民营企业 | 595.80 | 417.89 | 416.09 | 69.84 | 是 | |
2019年12月31日 | 呼和浩特市自然资源局 | 政府部门 | 2,904.58 | 981.8 | 431.71 | 14.86 | 是 |
河南科普信息技术工程有限公司 | 民营企业 | 416.09 | 416.09 | 416.09 | 100.00 | 否 | |
呼和浩特市勘察测绘研究院 | 国有企业 | 501.44 | 290.33 | 409.45 | 81.65 | 否 | |
绍兴市国土资源局上虞区分局 | 政府部门 | 379.96 | 246.97 | 379.96 | 100.00 | 否 | |
临清市国土资源局 | 政府部门 | 354.75 | 354.75 | 354.75 | 100.00 | 否 | |
2018年12月31日 | 武汉市测绘研究院 | 国有企业 | 2,855.24 | 633.97 | 730.13 | 25.57 | 是 |
临沂市数字化城市管理中心 | 政府部门 | 470.54 | 271.54 | 382.22 | 81.23 | 否 | |
临清市国土资源局 | 政府部门 | 354.75 | 354.75 | 354.75 | 100.00 | 否 | |
平度市城乡规划局 | 政府部门 | 320.40 | 205.90 | 316.47 | 98.77 | 是 | |
绍兴市国土资源局上虞区分局 | 政府部门 | 570.31 | 275.86 | 299.32 | 52.48 | 是 |
上述主要客户的逾期原因如下:
截至2019年12月31日,公司应收河南科普信息技术工程有限公司款项余额416.09万元,已全部逾期。逾期原因主要为该公司财务状况较差,目前已申请破产重组。公司预计上述款项难以收回,已全额计提坏账并提起诉讼,2020年9月,公司获得胜诉判决,郑州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人民法院向科普公司发出执行通知书,公司按照合同金额补确认收入,应收账款本期新增179.71万元。
截至2019年12月31日公司应收呼和浩特市勘察测绘研究院款项余额为
501.44万元,其中逾期金额为409.45万元。逾期原因主要为呼和浩特市勘察测绘研究院资金较为紧张,无法按期支付合同款项,经公司全力催收,截至2020年12月31日,上述款项已全部回款。截至2018年12月31日,公司应收武汉市测绘研究院款项余额2,855.24万元,其中逾期金额730.13万元。逾期原因主要为2018年末武汉市测绘研究院因未与最终业主方完成验收结算而延迟支付公司项目款,上述款项在期后陆续收回。除上述情况外,公司报告期内主要逾期客户均为政府部门,受财政资金紧张及财政付款审批、支付流程较长等原因延迟付款,但此类客户信誉较好,坏账风险较低,公司已按账龄计提坏账准备。
4. 超期后继续发生交易的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与主要逾期客户之一的武汉市测绘研究院存在超期后继续发生交易的情况,主要原因为武汉市测绘研究院为武汉市属国有企业,具备区域性资源优势,逾期原因为项目最终业主方为当地政府,相关财政资金未及时支付,根据双方合作历史经验,后续回款情况良好。除武汉市测绘研究院外,公司超期后继续发生交易的客户均为政府部门,相关项目大多纳入当地财政预算,虽然存在部分地方政府因财政资金紧张而延期付款的情况,但回款资金相对有保障,坏账风险较低。
综上,为保障互信互利的良性合作关系,公司在客户应收款项超期后继续向其提供产品及服务。
5. 相关风险控制措施的有效性
公司建立并不断完善应收账款相关的内部控制,制定了《应收账款清收工作方案》,且公司坚持实施相关风险控制措施,具体如下:
(1) 各分子公司要建立应收账款分类管理、动态管理的工作机制,及时更新管理台账,对于未达到付款节点的应收账款要根据合同条款、项目实施情况进行动态管理,及时对账,避免项目完工后对工作量等出现争议;对已到付款节点应收账款,要逐项落实清欠责任和清收计划,持续关注回收状态;对已逾期应收账款实清欠责任和清收计划,持续关注回收状态。对已逾期应收账款进行编号管理,逐笔追溯确定回收责任人、清收时点和奖惩措施。
(2) 进行源头管控,各分子公司原则上不得承揽预算毛利率低于15%且一年以内无回款的项目。
(3) 建立实时动态管理机制,各分子公司要明确一名应收账款管理专员,每天九点前将前一天回款的项目名称、账龄、银行回单发至清收专项工作群,公司财务管理部按天跟进各分子公司回款情况并做好统计。
综上,报告期内,公司应收账款相关风险控制措施较为全面且得以有效执行。
(二) 应收账款前五大客户对应的收入情况,与销售前五名客户的差异原因
1. 报告期各期末,应收账款前五大客户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8-2-1-250单位名称
单位名称 | 2020年12月31日 | 占比(%) | 坏账准备 | 累计收入 | 当期收入 |
宿州市城市管理局 | 10,569.64 | 4.17 | 1,080.10 | 26,325.92 | 5,106.25 |
滁州市市政设施管理中心 | 5,074.96 | 2.00 | 355.57 | 7,538.76 | 3,217.84 |
铁岭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 3,577.05 | 1.41 | 173.36 | 5,758.76 | 3,314.26 |
中冶华亚 | 3,482.29 | 1.37 | 505.58 | 4,413.89 | 244.13 |
北京市顺义区信息中心 | 3,370.19 | 1.33 | 505.53 | 9,984.02 | 0.00 |
合 计 | 26,074.12 | 10.28 | 2,620.13 | 54,021.35 | 11,882.48 |
单位名称 | 2019年12月31日 | 占比(%) | 坏账准备 | 累计收入 | 当期收入 |
宿州市城市管理局 | 11,646.68 | 5.08 | 405.96 | 21,219.68 | 19,297.07 |
中冶华亚 | 4,538.62 | 1.98 | 45.39 | 4,169.76 | 4,169.76 |
滁州市市政设施管理中心 | 3,757.52 | 1.64 | 76.49 | 4,320.92 | 4,320.92 |
北京市顺义区信息中心 | 3,370.19 | 1.47 | 33.70 | 9,984.02 | 9,984.02 |
呼和浩特市自然资源局 | 2,904.58 | 1.27 | 981.80 | 3,205.26 | -1.56 |
合 计 | 26,217.59 | 11.44 | 1,543.33 | 42,899.65 | 37,770.21 |
单位名称 | 2018年12月31日 | 占比(%) | 坏账准备 | 累计收入 | 当期收入 |
武汉市测绘研究院 | 2,855.24 | 1.65 | 633.97 | 4,378.48 | 2,014.31 |
呼和浩特市自然资源局 | 2,906.23 | 1.68 | 466.34 | 3,206.82 | 226.88 |
宿州市城市管理局 | 2,037.97 | 1.18 | 20.38 | 1,922.61 | 1,922.61 |
高密市自然资源局 | 1,837.53 | 1.06 | 292.84 | 5,918.78 | 740.13 |
8-2-1-251杭州市市政工程集团有限公司
杭州市市政工程集团有限公司 | 1,800.16 | 1.04 | 18.00 | 1,380.78 | 1,698.26 |
合 计 | 11,437.13 | 6.61 | 1,431.53 | 16,807.46 | 6,602.19 |
注1:呼和浩特市自然资源局2019年冲回收入1.56万元注2: 上表中累计收入口径为各客商期末应收账款余额所对应的项目收入合计数注3: 2020年12月31日应收账款余额包含合同资产
2. 报告期各期末,收入前五大客户与应收前五大客户情况对比如下
单位:万元
期间 | 应收账款前五名 | 客户前五名 | ||||||
排名 | 客户名称 | 应收账款余额 | 是否营业收入前五名 | 排名 | 客户名称 | 营业收入 | 是否应收账款前五名 | |
2020年度 | 1 | 宿州市城市管理局 | 10,569.64 | 是 | 1 | 宿州市城市管理局 | 5,106.25 | 是 |
2 | 滁州市市政设施管理中心 | 5,074.96 | 否 | 2 | 福建省长汀县发展和改革局 | 3,705.22 | 否 | |
3 | 铁岭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 3,577.05 | 是 | 3 | 国家基础地理信息中心 | 3,518.49 | 否 | |
4 | 中冶华亚 | 3,482.29 | 否 | 4 | 铁岭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 3,314.26 | 是 | |
5 | 北京市顺义区信息中心 | 3,370.19 | 否 | 5 | 哈尔滨中央大街建设发展有限公司 | 3,256.83 | 否 | |
合计 | 26,074.12 | 合计 | 18,901.04 | |||||
2019年 | 1 | 宿州市城市管理局 | 11,646.68 | 是 | 1 | 宿州市城市管理局 | 19,297.07 | 是 |
2 | 中冶华亚 | 4,538.62 | 是 | 2 | 福建省长汀县发展和改革局 | 10,091.28 | 否 | |
3 | 滁州市市政设施管理中心 | 3,757.52 | 是 | 3 | 北京市顺义区信息中心 | 9,984.02 | 是 | |
4 | 北京市顺义区信息中心 | 3,370.19 | 是 | 4 | 滁州市市政设施管理中心 | 4,320.92 | 是 | |
5 | 呼和浩特市自然资源局 | 2,904.58 | 否 | 5 | 中冶华亚 | 4,169.76 | 是 | |
合计 | 26,217.59 | 合计 | 47,863.05 | |||||
2018年 | 1 | 呼和浩特市自然资源局 | 2,906.23 | 否 | 1 | 宿州正元智慧城市建设运营有限公司 | 10,648.22 | 否 |
2 | 武汉市测绘研究院 | 2,855.24 | 是 | 2 | 哈尔滨市道里区市场监督管理局 | 2,905.62 | 否 | |
3 | 宿州市城市管 | 2,037.97 | 是 | 3 | 福建省长汀县 | 2,768.01 | 否 |
8-2-1-252期间
期间 | 应收账款前五名 | 客户前五名 | ||||||
排名 | 客户名称 | 应收账款余额 | 是否营业收入前五名 | 排名 | 客户名称 | 营业收入 | 是否应收账款前五名 | |
理局 | 发展和改革局 | |||||||
4 | 高密市自然资源局 | 1,837.53 | 否 | 4 | 武汉市测绘研究院 | 2,014.31 | 是 | |
5 | 杭州市市政工程集团有限公司 | 1,800.16 | 否 | 5 | 宿州市城市管理局 | 1,922.61 | 是 | |
合计 | 11,437.13 | 合计 | 20,258.77 |
注:2020年12月31日应收账款余额包含合同资产应收账款前五大客户与销售前五名客户存在差异的主要原因为:
(1) 部分PPP在建项目通过长期应收款科目进行核算。PPP在建项目主要为公司从2017年开发并实施的智慧城市建设和运营项目,采用PPP项目合作模式,以BOT业务模式确认收入,处于建设期的项目收入计入长期应收款, 如考虑长期应收款的影响, 2018年前五大客户中福建省长汀县发展和改革局、2019年前五大客户中福建省长汀县发展和改革局、2020年前五大客户中福建省长汀县发展和改革局均位列每期末应收账款余额(含合同资产)与长期应收款余额合计数前五大。
(2) 2018年度,收入第一大客户宿州正元智慧城市建设运营有限公司不是应收账款前五大客户主要为公司根据2017年与宿州正元智慧城市建设运营有限公司签订的宿州市智慧管网建设项目合同确认收入,同时确认对宿州正元智慧城市建设运营有限公司的应收账款,2018年12月28日,公司将宿州正元智慧城市建设运营有限公司纳入合并范围,形成非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合并报表抵消了合并日后公司与宿州正元智慧城市建设运营有限公司的往来,所以合并报表层面未体现对宿州正元智慧城市建设运营有限公司的应收账款。
(3) 应收账款前五大客户与销售前五名客户存在差异的其他原因为客户付款时间差异的影响。
(三) 2019年预期信用损失的具体估计情况
2019年,公司实施《企业会计准则22号—金融工具确认和计量》(2017年修订),对应收款项的减值计量由“已发生损失法”改为“预期信用损失法”。
公司对应收账款始终按照整个存续期内预期信用损失的金额计提应收账款
的减值准备,并以应收账款账龄与整个存续期预期信用损失率对照表为基础计算其预期信用损失。公司根据历史信用损失经验认为,除非客户出现特殊情况(如破产等,该类客户将单独估计预期信用损失金额),公司不同细分客户群体发生损失的情况没有显著差异,因此在根据应收账款账龄信息计算减值准备时未进一步区分不同的客户群体。公司预期信用损失率基于历史经验计算,并根据历史数据收集期间的经济状况、当前的经济状况与公司所认为的预计存续期内的经济状况三者之间的差异进行调整。同时,公司根据迁徙率模型计算截至2019年12月31日应收账款余额需计提的坏账准备,并与已发生损失法下的按账龄分析法下计提的应收账款坏账准备进行比较。采用迁徙率模型计算预期坏账损失对已计提坏账准备进行复核:
1. 公司2016年12月31日至2019年12月31日各账龄迁徙率情况如下
8-2-1-253账龄
账龄 | 2016年12月31日至2019年12月31日迁徙率 |
3个月以内(含,下同) | 62.51%(A) |
3个月-1年 | 52.67%(B) |
1-2年 | 61.69%(C) |
2-3年 | 62.88%(D) |
3-4年 | 63.75%(E) |
4-5年 | 72.47%(F) |
5年以上 | 78.93%(G) |
注:当年迁徙率为上年末该账龄余额至下年末仍未收回的金额占上年末该账龄余额的比重
2. 公司各账龄的违约损失率及预期损失率如下
账 龄 | 违约损失率 | 预期损失率 |
3个月以内(含,下同) | 4.66%(H=A*B*C*D*E*F*G) | 4.66% |
3个月-1年 | 7.45%(I=B*C*D*E*F*G) | 7.45% |
1-2年 | 14.15% (J=C*D*E*F*G) | 14.15% |
2-3年 | 22.93%(K=D*E*F*G) | 22.93% |
3-4年 | 36.47%(L=E*F*G) | 36.47% |
8-2-1-2544-5年
4-5年 | 57.21%(M=F*G) | 57.21% |
5年以上 | 78.93%(N=G) | 78.93% |
3. 截至2019年12月31日,公司根据历史数据测算的应收账款预期损失率计算的预期坏账损失与公司已计提的坏账准备比较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账 龄 | 应收账款余额 | 预期损失准备① | 坏账准备② | 差额③=①-② |
3个月以内(含,下同) | 67,958.38 | 3,166.86 | 679.58 | 2,487.28 |
3个月-1年 | 53,473.22 | 3,983.75 | 2,673.66 | 1,310.09 |
1-2年 | 50,951.47 | 7,209.63 | 7,642.72 | -433.09 |
2-3年 | 30,665.08 | 7,031.50 | 9,199.52 | -2,168.02 |
3-4年 | 14,789.73 | 5,393.81 | 9,613.33 | -4,219.52 |
4-5年 | 5,462.49 | 3,125.09 | 3,550.62 | -425.53 |
5年以上 | 5,145.23 | 4,061.13 | 5,145.23 | -1,084.10 |
合 计 | 228,445.59 | 33,971.79 | 38,504.66 | -4,532.87 |
注:预期损失准备=应收账款余额*预期损失率
采用预期信用损失下的迁徙率模型计算的坏账准备金额低于按账龄分析法下计算的坏账准备金额。公司在选择坏账计提比例时,遵循谨慎性原则,选择原账龄分析法下的计提比例作为预期信用损失率。
综上所述,遵循谨慎原则,公司预期信用损失模型下坏账计提比例采用原账龄分析法下的计提比例,具有合理性,公司未对坏账计提比率做出调整,符合企业会计准则的相关规定。
(四) 应收账款坏账准备计提比例与同行业可比公司是否存在差异及原因
1. 报告期各期,公司与可比公司的坏账计提比例如下
公 司 | 正元地信公司(%) | 可比公司平均(%) | 剔除超图软件后平均(%) | 测绘股份(%) | 数字政通(%) | 辰安科技(%) | 航天宏图(%) | 超图软件(%) |
3个月以内(含3个月) | 1 | 5 | 5 | 5 | 5 | 5 | 5 | 5 |
3个月-1年(含1年) | 5 | 5 | 5 | 5 | 5 | 5 | 5 | 5 |
1-2年(含2年) | 15 | 12 | 10 | 10 | 10 | 10 | 10 | 20 |
2-3年(含3年) | 30 | 32 | 27.5 | 30 | 30 | 30 | 20 | 50 |
8-2-1-2553-4年(含4年)
3-4年(含4年) | 65 | 60 | 50 | 50 | 50 | 50 | 50 | 100 |
4-5年(含5年) | 65 | 84 | 80 | 80 | 80 | 80 | 80 | 100 |
5年以上 | 100 | 100 | 100 | 100 | 100 | 100 | 100 | 100 |
公司1-2年、3-4年坏账计提比例高于行业平均;3个月以内、2-3年、4-5年与同行业可比公司相比较低,总体上坏账计提比例较为严谨。可比公司中,超图软件由于主营业务为GIS基础平台软件、应用平台软件的研发和销售及配套相关服务,根据自身特点制定的坏账计提政策与其他可比公司差异较大,剔除超图软件后,公司与可比公司平均坏账计提比例的差异更小。
2. 按剔除超图软件后可比公司平均计提比例进行测算公司坏账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截至2020年12月31日 | 剔除超图软件后可比公司平均 | 差异 | ||||
账 龄 | 账面余额 | 计提比例(%) | 坏账准备 | 计提比例(%) | 坏账准备 | |
3个月以内 | 64,466.36 | 1.00 | 644.66 | 5.00 | 3,223.32 | -2,578.66 |
3个月-1年 | 52,106.76 | 5.00 | 2,605.34 | 5.00 | 2,605.34 | |
1-2年 | 65,717.61 | 15.00 | 9,857.64 | 10.00 | 6,571.76 | 3,285.88 |
2-3年 | 31,605.17 | 30.00 | 9,481.55 | 27.50 | 8,691.42 | 790.13 |
3-4年 | 21,552.20 | 65.00 | 14,008.93 | 50.00 | 10,776.10 | 3,232.83 |
4-5年 | 9,803.78 | 65.00 | 6,372.46 | 80.00 | 7,843.03 | -1,470.57 |
5年以上 | 7,777.20 | 100.00 | 7,777.20 | 100.00 | 7,777.20 | |
合 计 | 253,029.10 | 50,747.78 | 47,488.17 | 3,259.61 | ||
截至2019年12月31日 | 剔除超图软件后可比公司平均 | 差异 | ||||
账 龄 | 账面余额 | 计提比例(%) | 坏账准备 | 计提比例(%) | 坏账准备 | |
3个月以内 | 67,958.38 | 1.00 | 679.58 | 5.00 | 3,397.92 | -2,718.34 |
3个月-1年 | 53,473.22 | 5.00 | 2,673.66 | 5.00 | 2,673.66 | |
1-2年 | 50,951.47 | 15.00 | 7,642.72 | 10.00 | 5,095.15 | 2,547.57 |
2-3年 | 30,665.08 | 30.00 | 9,199.52 | 27.50 | 8,432.90 | 766.62 |
3-4年 | 14,789.73 | 65.00 | 9,613.33 | 50.00 | 7,394.87 | 2,218.46 |
4-5年 | 5,462.49 | 65.00 | 3,550.62 | 80.00 | 4,369.99 | -819.37 |
5年以上 | 5,145.23 | 100.00 | 5,145.23 | 100.00 | 5,145.23 | |
合 计 | 228,445.59 | 38,504.66 | 36,509.72 | 1,994.94 |
8-2-1-256
截至2018年12月31日
截至2018年12月31日 | 剔除超图软件后可比公司平均 | 差异 | ||||
账 龄 | 账面余额 | 计提比例(%) | 坏账准备 | 计提比例(%) | 坏账准备 | |
3个月以内 | 49,019.88 | 1.00 | 490.20 | 5.00 | 2,450.99 | -1,960.79 |
3个月-1年 | 40,542.12 | 5.00 | 2,027.11 | 5.00 | 2,027.11 | |
1-2年 | 44,038.23 | 15.00 | 6,605.73 | 10.00 | 4,403.82 | 2,201.91 |
2-3年 | 22,581.26 | 30.00 | 6,774.38 | 27.50 | 6,209.85 | 564.53 |
3-4年 | 9,587.43 | 65.00 | 6,231.83 | 50.00 | 4,793.72 | 1,438.11 |
4-5年 | 4,023.10 | 65.00 | 2,615.02 | 80.00 | 3,218.48 | -603.46 |
5年以上 | 2,904.03 | 100.00 | 2,904.03 | 100.00 | 2,904.03 | |
合 计 | 172,696.06 | 27,648.30 | 26,008.00 | 1,640.30 |
注:2020年12月31日应收账款余额包含合同资产经测算,报告期各期末,公司按照剔除超图软件后的平均坏账计提比例进行测算的坏账准备分别为26,008.00万元、36,509.72万元、47,488.17万元,报告期内按照公司坏账比例计提的坏账准备更为严谨。总体上公司的坏账准备计提政策是在充分评估公司的应收账款回款风险的基础上制定的,相比同行业上市公司是合理的。公司应收账款坏账准备计提政策谨慎,应收账款坏账准备计提充分。2019年执行新金融工具准则后,公司的应收账款坏账准备按照预期信用损失模型进行计提,计提比率参考历史实际损失,并结合当前状况以及对未来经济状况的预测,与同行业的坏账政策不存在重大差异。
(五) 报告期各期对客户的信用政策及变化,是否存在放宽信用政策刺激销售的情形,期后回款与信用政策的匹配性,与政府客户的预算制度是否一致,是否存在较大的坏账风险,应收账款的催收政策,相关风险管理措施是否有效
1. 报告期各期对客户的信用政策及变化
公司客户主要为地方政府部门和国有企业,信用风险较小。公司项目建设期一般为一到两年,质保期为一年或以上,客户往往在项目质保期到期后进行统一请款结算。根据项目的历史回款经验,公司结合项目执行周期、验收周期、客户付款周期等因素,给予客户在项目确认收入后三年作为信用期。公司将应收账款账龄超过三年以上的部分列入逾期应收账款管理。
公司主要业务为招投标和竞争性谈判取得,在合同签订过程中,不同政府部门、国有企业客户会根据其自身资金状况和付款流程,制定付款相关条款,但由
于其客户性质的趋同,基本满足公司信用评估条件。
报告期内,公司信用政策未发生变化。
2. 是否存在放宽信用政策刺激销售的情形
公司不存在通过放宽信用政策刺激销售的情形,原因如下:
(1) 客户性质决定了公司的信用政策不具有随意性
公司主要为地方政府部门和国有企业,业务主要来源于政府投资建设项目,资金主要来源于中央或地方财政预算,客户付款进度主要受财政资金拨付进度的影响。公司与客户签订的合同金额及约定的付款安排均遵循有关制度执行,不具有随意性。
(2) 扩张客户信用对业务增长的影响较小
公司业务主要来源于政府项目,客户通过招投标、竞争性谈判等方式选择供应商。由于项目资金主要来自财政拨款,项目质量也直接关系民生,客户在选择供应商时,主要考察供应商提供相关服务的能力、经验和服务质量,公司无法通过扩张客户信用获取相关订单。
(3) 公司的信用政策具有一致性
公司主营业务为测绘地理信息技术服务、地下管网安全运维保障技术服务和智慧城市建设运营服务。公司的客户主要为政府部门,根据项目实施周期和客户验收、结算、付款的情况,客户验收、结算、提起付款的审批流程较晚,审批环节众多、流程较长,公司给予客户在项目确认收入后三年作为信用期,将应收账款账龄超过三年以上的部分列入逾期应收账款管理。报告期内,公司给予客户的的信用政策未发生变化,具有一致性,不存在为扩大销售而过度扩张客户信用的情况。
3. 期后回款与信用政策的匹配性
截至2021年2月28日,报告期各期末应收账款期后回款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8-2-1-257项 目
项 目 | 余额 | 截至2021年2月28日回款金额 | 回款比例(%) |
2018年12月31日 | 172,938.89 | 104,744.49 | 60.57 |
2019年12月31日 | 229,104.51 | 99,088.13 | 43.25 |
2020年12月31日 | 253,688.02 | 18,963.39 | 7.48 |
注1: 2020年12月31日,应收账款余额包含合同资产
1) 2018年12月31日应收账款余额期后回款金额对应的是2018年末应收账款对应的项目累计回款金额,统计期间为2019年1月1日至2021年2月28日,期后回款周期为2年2个月;
2) 2019年12月31日应收账款余额期后回款金额对应的是2019年末应收账款对应的项目累计回款金额,统计期间为2020年1月1日至2021年2月28日,期后回款周期为1年2个月;
3) 2020年12月31日应收账款余额期后回款金额对应的是2020年12月末应收账款及合同资产对应的项目累计回款金额,统计期间为2020年12月31日至2021年2月28日,期后回款周期为2个月。
报告期各期末,应收账款的期后回款比例分别为60.57%、43.25%、7.48%,期后均陆续回款,与信用政策匹配。
4. 政府客户的预算制度是否一致,是否存在较大的坏账风险
2019年前十大应收账款余额客户所涉地方政府2020年预算支出情况如下:
8-2-1-258序号
序号 | 客户名称 | 应收账款余额 (万元) | 所在地 | 2020年一般公共预算支出(亿元) |
1 | 宿州市城市管理局 | 11,646.68 | 安徽宿州 | 127.34 |
2 | 中冶华亚 | 4,538.62 | 湖北武汉 | 不适用 |
3 | 滁州市市政设施管理中心 | 3,757.52 | 安徽滁州 | 96.70 |
4 | 北京市顺义区信息中心 | 3,370.19 | 北京 | 3,029.00 |
5 | 呼和浩特市自然资源局 | 2,904.58 | 内蒙古呼和浩特 | 164.51 |
6 | 铁岭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 2,664.51 | 辽宁铁岭 | 182.05 |
7 | 武汉市测绘研究院 | 2,173.39 | 湖北武汉 | 不适用 |
8 | 阜阳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委员会 | 2,161.84 | 安徽阜阳 | 531.2 |
9 | 潍坊市市政工程养护管理处 | 2,069.36 | 山东潍坊 | 754.6 |
10 | 浙江汇盛投资集团有限公司 | 1,993.38 | 浙江 | 不适用 |
数据来源:各地政府2020年预算草案报告注1:中冶华亚为地质总局中南局100%持股公司注2:浙江汇盛投资集团有限公司为衢州市国资委下属公司注3:武汉市测绘研究院系市国土资源和规划局控股的国有企业
《中华人民共和国预算法》第十三条规定:“经人民代表大会批准的预算,非经法定程序,不得调整。各级政府、各部门、各单位的支出必须以经批准的预算为依据,未列入预算的不得支出”。公司主要通过招投标、商业洽谈等方式获取订单。公司作为供应商,已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投标法》(以下简称《招投标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以下简称《政府采购法》)和《政府采购非招标采购方式管理办法》等相关规定履行了相应的投标、谈判程序,政府招投标项目一般均纳入了其财政预算。此外,公司主要客户所在地主要集中在华东地区,政府财政状况较好,且相关项目规模占当地政府2020年财政预算比
例较低。不存在较大的坏账风险。
5. 应收账款的催收政策,相关风险管理措施是否有效
(1) 公司制定了应收账款清收计划。各分子公司要根据前期项目梳理情况,制定“一笔一策”的项目款项清收计划,逐级落实责任人,明确清收目标和回款时点。所有存量应收账款要细化到项目和账龄,责任到人。
(2) 细化了应收账款管理制度。各分子公司要建立应收账款分类管理、动态管理的工作机制,及时更新管理台账,对于未达到付款节点的应收账款要根据合同条款、项目实施情况进行动态管理,及时对账,避免项目完工后对工作量等出现争议;对已到付款节点应收账款,要逐项落实清欠责任和清收计划,持续关注回收状态;对已逾期应收账款实清欠责任和清收计划,持续关注回收状态;对已逾期应收账款进行编号管理,逐笔追溯确定回收责任人、清收时点和奖惩措施。
(3) 应收账款管理提升。2020年,公司制订了“以追求效率效益优先,坚决贯彻有所为有所不为的策略,凡是增收不增效的项目坚决不接,凡是工程款回收没有保障的项目坚决不接”的经营策略以及更为严格、具体的回款考核。综上,公司的相关风险管理措施运行有效。
(4) 针对没有增量业务的、三年以上长账龄的和多年未决算的工程项目应收款,公司充分利用市场信息管理系统,将应收账款按是否到达回款节点严格分类,对未达到回款节点的项目逐个制定有针对性的方案,对已达到回款节点的项目制定专项方案,明确可以采取的措施和预期目标。
综上,公司的相关风险管理措施运行有效。
(六) 2018 年、2019 年单项金额重大并单项计提坏账准备的应收账款对应的客户情况,计提减值准备的原因,计提的时点是否准确,后续是否继续提供服务
单位:万元
8-2-1-259客户名称
客户名称 | 客户性质 | 应收账款金额 | 账龄 | 坏账准备金额 | 计提减值准备原因 | 计提时点 |
卡联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 民企 | 209.40 | 1-2年 | 209.40 | 公司败诉,该款项无法收回 | 2018/12/31 |
33.43 | 2-3年 | 33.43 | ||||
河南科普信息技术工程有限 | 民企 | 140.11 | 3-4年 | 140.11 | 债务人无偿债能力,预 | 2019/12/31 |
275.98 | 4-5年 | 275.98 |
8-2-1-260公司
公司 | 计无法收回 |
公司子公司正元航遥因其客户河南科普信息技术工程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科普公司)拖欠项目款,于2019年11月提起诉讼;正元航遥预计应收账款将无法收回,已于2019年全额计提坏账损失,减值准备计提时点准确。
2018年7月,公司客户卡联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卡联公司)与公司存在合同纠纷;2018年12月31日,公司预计该款项收回的可能性较小,已于2018年全额计提坏账损失,减值准备计提时点准确。
公司对科普公司及卡联公司后续均未继续提供服务。
(七) 报告期内3年以上应收账款占比逐年上升的原因,是否存在减值迹象,减值准备计提的充分性
报告期内各期公司应收账款账龄及计提坏账准备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截至2020年12月31日 | |||||||
账 龄 | 账面余额 | 坏账准备 | 计提比例(%) | 各账龄余额占比(%) | |||
3个月以内(含3个月) | 64,466.36 | 644.66 | 1.00 | 25.41 | |||
3个月-1年(含1年) | 52,106.76 | 2,605.34 | 5.00 | 20.54 | |||
1-2年(含2年) | 65,717.61 | 9,857.64 | 15.00 | 25.90 | |||
2-3年(含3年) | 31,605.17 | 9,481.55 | 30.00 | 12.46 | |||
3-4年(含4年) | 21,552.20 | 14,008.93 | 65.00 | 8.50 | |||
209.40 | 209.40 | 100.00 | 0.08 | ||||
4-5年(含5年) | 9,803.78 | 6,372.46 | 65.00 | 3.86 | |||
173.54 | 173.54 | 100.00 | 0.07 | ||||
5年以上 | 8,053.18 | 8,053.18 | 100.00 | 3.17 | |||
合 计 | 253,688.02 | 51,406.70 | 20.26 | 100.00 | |||
其中:3年以上 | 39,792.11 | 28,817.51 | 72.42 | 15.69 | |||
截至2019年12月31日 | |||||||
账 龄 | 账面余额 | 坏账准备 | 计提比例(%) | 各账龄余额占比(%) | |||
3个月以内(含3个月) | 67,958.38 | 679.58 | 1.00 | 29.66 | |||
3个月-1年(含1年) | 53,473.22 | 2,673.66 | 5.00 | 23.34 | |||
1-2年(含2年) | 50,951.47 | 7,642.72 | 15.00 | 22.24 | |||
2-3年(含3年) | 30,665.08 | 9,199.52 | 30.00 | 13.38 |
8-2-1-261
209.4
209.4 | 209.4 | 100.00 | 0.09 | ||
3-4年(含4年) | 14,789.73 | 9,613.33 | 65.00 | 6.46 | |
173.54 | 173.54 | 100.00 | 0.08 | ||
4-5年(含5年) | 5,462.49 | 3,550.62 | 65.00 | 2.38 | |
275.98 | 275.98 | 100.00 | 0.12 | ||
5年以上 | 5,145.23 | 5,145.23 | 100.00 | 2.25 | |
合 计 | 229,104.51 | 39,163.58 | 17.09 | 100.00 | |
其中:3年以上 | 25,846.97 | 18,758.70 | 72.58 | 11.28 | |
截至2018年12月31日 | |||||
账 龄 | 账面余额 | 坏账准备 | 计提比例(%) | 各账龄余额占比(%) | |
3个月以内(含3个月) | 49,019.88 | 490.20 | 1.00 | 28.35 | |
3个月-1年(含1年) | 40,542.12 | 2,027.11 | 5.00 | 23.44 | |
1-2年(含2年) | 44,038.23 | 6,605.73 | 15.00 | 25.46 | |
209.4 | 209.4 | 100.00 | 0.12 | ||
2-3年(含3年) | 22,581.26 | 6,774.38 | 30.00 | 13.06 | |
33.43 | 33.43 | 100.00 | 0.02 | ||
3-4年(含4年) | 9,587.43 | 6,231.83 | 65.00 | 5.54 | |
4-5年(含5年) | 4,023.10 | 2,615.02 | 65.00 | 2.33 | |
5年以上 | 2,904.03 | 2,904.03 | 100.00 | 1.68 | |
合 计 | 172,938.89 | 27,891.13 | 16.13 | 100.00 | |
其中:3年以上 | 16,514.56 | 11,750.88 | 71.15 | 9.55 |
注:2020年12月31日应收账款余额包含合同资产2018年末、2019年末、2020年末,3年以上应收账款金额分别为16,514.56万元、25,846.97万元、39,792.11万元,占应收账款的比例分别为9.55%、11.28%和15.69%,占比逐年上升。三年以上应收账款占比逐年上升主要因为政府部门客户付款延迟导致,主要受财政资金审批、拨付、统筹使用或资金来源调整等因素影响。2017年12月,财政部印发了《关于中央预算单位 2018 年预算执行管理有关问题的通知》,规定各部门各单位要严格按照“建立全面规范透明、标准科学、约束有力的预算制度,全面实施绩效管理”的要求,进一步加强预算执行管理,强化预算单位作为预算执行主体的地位。各地方财政部门亦进一步强化财政资金审批管理程序,由此导致各地政府部门进一步加强预算执行过程中财政资金的预算制定与执行的审核审批程序,在一定程度上延长了财政资金支付的时间。
但政府部门客户信用情况较好,且公司账龄较长的应收账款期后仍在陆续回款,公司应收账款不存在减值迹象,减值准备计提充分。
(八) 核查程序及核查意见
1. 核查程序
我们执行了如下主要核查程序:
(1) 获取了公司报告期各期末应收账款余额明细表及账龄表、主要客户的信用政策,对于逾期的客户向公司财务人员询问原因,并了解对应坏账准备的计提情况;
(2) 获取并查阅了公司的内部控制制度,了解关于应收账款的控制制度和相应的执行情况,通过执行穿行测试等方式,结合实际应收账款的情况评估其风险控制措施的有效性;
(3) 获取公司应收账款明细和收入明细,对比应收账款前五名和前五名差异情况,分析其原因、合理性;
(4) 复核应收账款坏账准备会计政策和估计的合理性,包括确定应收账款组合的依据、单项金额重大的判断、单独计提坏账准备的判断以及计提比例等。
(5) 对各期重要客户应收账款余额实施函证、走访等程序, 对于未回函客户执行以下替代测试程序;
1) 核查项目的合同、预算编制的合理性,复核完工百分比的计算过程;
2) 核查项目人员的工时表、直接材料的采购发票和采购合同、外协单位采购合同和结算单、机械使用费结算发票等,验证项目成本的真实性和完整性;
3) 核查客户对于项目进度的结算单或者验收报告;
4) 核查客户的期后回款情况。
(6) 查阅同行业公司的相关资料,与同行业可比公司的坏账政策进行对比,分析是否存在重大差异;
(7) 通过查询客户所在地政府预算报告,获取客户资信情况信息;
(8) 获取期后回款明细表,选取金额重大的应收账款,独立测试其可收回性,检查相关的客观证据,包括期后收款记录、客户的信用历史、经营情况和还款能力等。
2. 核查比例、核查证据
(1) 对报告期各期的客户进行函证
单位:万元
8-2-1-263核查证据
核查证据 | 项目 | 2020年末 | 2019年末 | 2018年末 |
客户函证 | 应收账款期末余额(A) | 253,688.02 | 229,104.51 | 172,938.89 |
发函金额(B) | 184,380.39 | 153,153.53 | 103,189.47 | |
发函比例(B/A)(%) | 72.68 | 66.85 | 59.67 | |
回函金额(C) | 135,840.13 | 124,763.36 | 75,290.85 | |
回函比例(C/B)(%) | 73.67 | 81.46 | 72.96 |
注:2020年12月31日应收账款余额包括合同资产针对未回函的客户实施以下替代程序:
1) 查阅客户合同、中标通知书等;
2) 查阅相应项目结算单、验收报告、监理报告及发票等;
3) 查阅相应客户的回款情况及期后回款情况。
(2) 对报告期内主要客户进行访谈,取得签字确认的访谈记录
单位:万元
核查证据 | 核查情况 | 2020年末 | 2019年末 | 2018年末 |
现场走访 | 应收账款期末余额 | 253,688.02 | 229,104.51 | 172,938.89 |
核查金额 | 110,078.90 | 98,764.22 | 55,524.67 | |
核查比例(%) | 43.39 | 43.11 | 32.11 |
报告期内,应收账款余额对应的客户走访比例较低,主要原因为公司客户数量较多。报告期内客户超过客户超过4,000家,我们对其中的331家客户进行了实地走访。
3. 核查意见
经核查,我们认为:
(1) 报告期各期末应收账款余额期后回款存在延迟,但应收账款逾期客户背景良好、信誉度较高,且公司已建立健全与应收账款相关的内部控制制度,相关风险控制措施较有效;
(2) 应收账款前五大客户与销售前五名客户的差异主要因为部分PPP在建项目通过长期应收款科目进行核算,原因合理;
(3) 公司预期信用损失率依据其经营特征、客户信用特征制定,坏账计提充
分合理,坏账计提比例符合行业惯例;
(4) 报告期各期不存在放宽信用政策刺激销售的情形,期后回款与信用政策相匹配;
(5) 2018年、2019年单项金额重大并单项计提坏账准备的应收账款,计提减值准备原因合理,计提的时点准确;
(6) 报告期内3年以上应收账款不存在减值迹象,减值准备计提的充分。
十九、关于其他应收款和预收账款,招股说明书披露,报告期各期末应收保证金、押金金额分别为 11,198.83 万元、13,279.79 万元和 12,947.71 万元。报告期各期末预收款项金额分别为9,779.12万元、 3,713.84万元和3,421.09万元。 请发行人说明:(1)存在账龄较长的保证金、押金的原因,相关项目的执行情况,其他应收款减值准备计提的充分性;(2)2017 年预收款项金额较大的原因;(3)报告期各期末预收款项金额对应的项目情况,预收金额是否与合同约定情况一致,期后是否实现销售。请申报会计师对上述事项进行核查,并发表明确意见。(审核问询函第22.3条)
(一) 存在账龄较长的保证金、押金的原因,相关项目的执行情况,其他应收款减值准备计提的充分性
1. 原因及项目执行情况
公司应收保证金、押金款项为项目履约保证金和投标保证金,其中履约保证金一般在项目验收合格后根据合同约定在一定期限内返还,周期一般为1-2年。投标保证金为公司投标项目,根据客户招标公告支付到指定账户,一般在中标结果公示后返还,部分项目投标保证金中标后根据招标文件规定自动转为履约保证金。
报告期各期末,公司账龄超过3年以上的保证金、押金前5名的客户,情况如下:
2020年12月31日
单位:万元
8-2-1-264序号
序号 | 债务人名称 | 项目名称 | 期末余额 | 项目开工日期 | 截至本期末项目进度(%) | 项目完工日期 |
8-2-1-265序号
序号 | 债务人名称 | 项目名称 | 期末余额 | 项目开工日期 | 截至本期末项目进度(%) | 项目完工日期 |
1 | 农安县农村经济管理局 | 农安县承包地经营权确权登记发证项目 | 144.16 | 2015年6月 | 100.00 | 未验收 |
2 | 长乐市国库支付中心 | 长乐市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确权登记颁证服务项目 | 87.98 | 2016年4月 | 99.81 | 未完工 |
3 | 平湖市财政支付(核算)中心 | 平湖市农房不动产调查测绘及确权登记项目 | 85.28 | 2017年10月 | 100.00 | 2020年12月 |
4 | 海宁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 海宁市农房不动产权籍调查和确权登记项目 | 83.80 | 2017年9月 | 96.28 | 未完工 |
5 | 莆田市秀屿区农业局 | 莆田市秀屿区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确权登记颁证项目 | 82.31 | 2016年5月 | 79.78 | 未完工 |
2019年12月31日
单位:万元
序号 | 债务人名称 | 项目名称 | 期末余额 | 项目开工日期 | 截至本期末项目进度(%) | 项目完工日期 |
1 | 榆树市财政局 | 榆树市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确权登记测绘项目(四标段) | 133.00 | 2015年5月 | 100.00 | 2018年12月 |
榆树市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确权登记测绘项目 | 58.00 | 2015年5月 | 100.00 | 2020年4月 | ||
小 计 | 191.00 | |||||
2 | 农安县农村经济管理局 | 农安县承包地经营权确权登记发证项目 | 144.16 | 2015年6月 | 99.94 | 未完工 |
3 | 南昌县农业局 | 南昌县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确权登记颁证项目 | 100.00 | 2014年11月 | 89.80 | 未完工 |
4 | 长乐市国库支付中心 | 长乐市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确权登记颁证服务项目 | 87.98 | 2016年4月 | 99.81 | 未完工 |
5 | 莆田市秀屿区农业局 | 莆田市秀屿区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确权登记颁证项目 | 82.31 | 2016年5月 | 79.78 | 未完工 |
2018年12月31日
单位:万元
序号 | 债务人名称 | 项目名称 | 期末余额 | 项目开工日期 | 截至本期末项目进度(%) | 项目完工日期 |
8-2-1-266序号
序号 | 债务人名称 | 项目名称 | 期末余额 | 项目开工日期 | 截至本期末项目进度(%) | 项目完工日期 |
1 | 榆树市财政局 | 榆树市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确权登记测绘项目(四标段) | 133.00 | 2015年5月 | 100.00 | 2018年12月 |
榆树市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确权登记测绘项目 | 58.00 | 2015年5月 | 100.00 | 2020年4月 | ||
小 计 | 191.00 | |||||
2 | 农安县农村经济管理局 | 农安县承包地经营权确权登记发证项目 | 144.16 | 2015年6月 | 99.94 | 未完工 |
3 | 吉林市非税收入专户 | 吉林市(城区)农村集体建设用地使用权确权登记发证(第一标段) | 65.55 | 2014年12月 | 100.00 | 2018年10月 |
吉林市(城区)农村集体建设用地使用权确权登记发证(第四标段) | 51.81 | 2014年12月 | 90.83 | 2020年6月 | ||
小 计 | 117.36 | |||||
4 | 南昌县农业局 | 南昌县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确权登记颁证项目 | 100.00 | 2014年11月 | 88.01 | 2017年12月 |
5 | 桦川县农村合作经济经营管理局 | 桦川县农村土地确权登记测绘及数据库软件管理系统建设项目(一标段) | 80.00 | 2015年4月 | 92.46 | 2020年6月 |
根据上表,公司各期末其他应收款-保证金存在部分逾期未收回情况,主要原因为国企、事业单位等客户验收周期较长,付款审批流程较为复杂,经与客户沟通,保证金未及时退还的客户中不存在预计难以收回的情形,公司根据账龄计提的坏账准备已经足够覆盖实际发生的坏账损失,坏账准备计提充分。
(二) 2017年预收款项金额较大的原因
2017年末、2018年末、2019年末及2020年末,公司预收账款余额分别为9,779.12万元、3,713.84万元、3,421.09万元和0万元(2020年公司执行新收入准则,将预收款项剔除税金后列报至合同负债)。其中2017年末预收账款余额较高,主要原因为当期末预收商品房销售款4,165.65万元,公司于2018年已完成房地产业务清理并注销相关资质。
(三) 报告期各期末预收款项金额对应的项目情况,预收金额是否与合同约定情况一致,期后是否实现销售
公司客户群体主要为政府、事业单位、大型国有企业和上市公司,大部分需要履行招投标程序,因此公司预收政策主要取决于客户招标方案中约定的付款条
件。
报告期各期末前十大预收款项对应项目情况、预收金额与合同约定情况及期后实现销售情况如下:
2020年12月31日
单位:万元
8-2-1-267客户名称
客户名称 | 项目名称 | 预收余额 | 项目类别 | 合同预付条款 | 与公司账面预收金额差异 | 差异原因 | 期后是否实现销售 |
黑龙江省讷河市拉哈投资有限责任公司 | 讷河市拉哈小镇工业园区污水处理厂项目(EPC) | 1,000.00 | 智慧城市 | 甲方预付金额4623万元,合同生效后,发包人按合同约定额支付预付款,预付款抵扣按工程进度款抵扣,每次抵扣比例为进度款的15%直至全部扣回 | 3,623.00 | 截止2020年12月31日该项目尚未开工,2020年拨付预付款1,000万元,2021年拨付剩余预付工程款项 | 仅做前期准备工作,未正式开工 |
聊城市城市管理局 | 聊城市地下管线普查及建设管网三维信息管理系统 | 315.48 | 管线运维服务 | 合同签订后十个工作日内付合同价款的30% | -252.16 | 甲方提前支付工程款 | 已部分结转收入,未验收 |
辽宁卓异装备制造股份有限公司 | 鲅鱼圈区智慧管网建设项目 | 200.00 | 软件开发 | 合同签订15日内支付总金额的30% | 10.00 | 甲方资金紧张,暂未支付 | 否,终验法项目,未到收入确认时点 |
高密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 高密市中心城区地下管线信息管理系统采购项目 | 118.32 | 软件开发 | 开始工作后一个月,支付中标合同金额的 30%作为预付款,工作进度至总工作量的70%,支付已完成工作量的70% | -101.64 | 甲方提前支付工程款 | 否,终验法确认收入项目,未到收入确认时点 |
8-2-1-268客户名称
客户名称 | 项目名称 | 预收余额 | 项目类别 | 合同预付条款 | 与公司账面预收金额差异 | 差异原因 | 期后是否实现销售 |
曹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 曹县农村房地一体不动产确权登记项目 | 116.55 | 测绘地理 | 签订合同、作业人员进入项目现场、提交项目实施方案并试点合格,财政资金拨付到位后,付至合同总价款的25%; | -322.02 | 甲方提前支付工程款 | 已部分结转收入,未验收 |
湘潭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 湘潭市地下综合管线普查项目(第2包) | 102.30 | 管线运维服务 | 项目合同签订后15个工作日内,甲方支付合同总额的30%作为预付款;工程进度至70%时,甲方支付合同总额的30%作为进度款 | -200.00 | 甲方提前支付工程款 | 已部分结转收入,未验收 |
扬州市给排水管理处 | 扬州市供排水综合安全监管信息系统建设 | 98.57 | 软件开发 | 合同签订后10个工作日内,甲方向乙方支付总费用的30%;项目通过验收后10个工作日内,支付合同总价的60% | 无 | 不适用 | 否,终验法项目,未到收入确认时点 |
8-2-1-269
客户名称
客户名称 | 项目名称 | 预收余额 | 项目类别 | 合同预付条款 | 与公司账面预收金额差异 | 差异原因 | 期后是否实现销售 |
嘉兴市南湖区城南街道生态环境与应急管理服务中心 | 幸福家园雨水管道CCTV检测工程、禾源新都南北区雨水管道CCTV检测工程、梁林帆影庄东区区块内部雨污管网CCTV检测项目 | 82.77 | 管线运维服务 | 各检测项目单价按价目表计算,按实际检测数量计算总检测费用,检测数量按最终检测报告为准。 | -82.77 | 合同未约定预付条款,甲方提前支付工程款 | 全部结转收入,未验收 |
广州市白云区太和镇石湖经济联合社 | 太和镇石湖村基础数据调查监理 | 82.08 | 测绘地理 | 本合同生效之日起5天内,甲方向乙方、丙方支付50%预付款; | 无 | 不适用 | 已部分结转收入,未验收 |
绍兴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上虞分局 | 2020上虞区基础测绘联动更新项目(二标段)JS | 79.06 | 测绘地理 | 合同签订后进场作业7日内,支付30%合同款 | -151.75 | 甲方提前支付工程款 | 已部分结转收入,未验收 |
合计 | 2,195.15 | ||||||
占预收项目款余额比例(%) | 48.03% |
2019年12月31日
单位:万元
客户名称 | 项目名称 | 预收余额 | 项目类别 | 合同预付条款 | 与公司账面预收金额差异 | 差异原因 | 期后是否实现销售 |
山东省国土测绘院 | 2019年上半年基础测绘项目 | 172.16 | 测绘地理信息 | 合同生效之日起20日内付款30%,工作内容全部完成并经甲方验收后付款70% | 无 | 不适用 | 已全部结转收入实现销售 |
8-2-1-270客户名称
客户名称 | 项目名称 | 预收余额 | 项目类别 | 合同预付条款 | 与公司账面预收金额差异 | 差异原因 | 期后是否实现销售 |
烟台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公用事业管理处 | 烟台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公用事业管理处、智慧城市综合管理平台(二期)建设项目 | 114.95 | 智慧城市 | 合同约定,公司预收部分为项目硬件采购的预付款(实际预收金额为114.95万元) | 无 | 不适用 | 已全部实现销售,项目未验收 |
会理县农业农村局 | 会理县粮食功能区生产划定技术服务项目采购 | 112.50 | 测绘地理信息 | 内业完成后7个工作日内支付合同总价的20% | 无 | 不适用 | 已部分实现销售,项目未验收 |
安丘市国土资源局 | 安丘市基础测绘数据更新(2017-2020)工作项目 | 97.79 | 测绘地理信息 | 无 | -97.79 | 合同未约定预付条款,甲方提前支付工程款 | 已全部实现销售 |
聊城市人民防空办公室 | 2019-132聊城市人民防空办公室人防工程基本信息数据建设采购项目 | 93.89 | 测绘地理信息 | 无 | -93.89 | 合同未约定预付条款,甲方提前支付工程款 | 已全部实现销售 |
嘉兴市海绵城市投资有限公司 | 嘉兴市海绵城市示范区建设竣工测量项目 | 90.48 | 管线运维服务 | 无 | -90.48 | 合同未约定预付条款,甲方提前支付工程款 | 已部分实现销售,项目未验收 |
滨州市人民防空办公室 | 滨州市人民防空办公室人防工程信息数据库建设 | 70.95 | 测绘地理信息 | 合同签订后,支付合同价款的 20% | -62.56 | 甲方提前一次性支付全部工程款 | 已部分实现销售,项目未验收 |
扬州市给排水管理处 | 扬州市供排水综合安全监管信息系统建设 | 45.60 | 地下管线 | 合同签订后,甲方在10个工作日内支付合同价款的30% | 无 | 不适用 | 已全部实现销售 |
扬州市给排水管理处 | 扬州市地下管线信息系统运维更新及地下管线修补测 隐患点排查 驻场服务(2019年度) | 20.25 | 地下管线 | 合同签订后,甲方在10个工作日内支付合同价款的30% | 无 | 不适用 | 已全部实现销售 |
8-2-1-271
客户名称
客户名称 | 项目名称 | 预收余额 | 项目类别 | 合同预付条款 | 与公司账面预收金额差异 | 差异原因 | 期后是否实现销售 |
惠州市国土资源局大亚湾经济技术开发区分局 | 大亚湾建成区90平方公里三维建模项目 | 64.49 | 测绘地理信息 | 合同签订后,甲方在10个工作日内支付合同价款的30% | 无 | 不适用 | 已全部实现销售,项目未验收 |
宁夏回族自治区测绘地理信息院 | 宁夏1比2000基础地理信息数据库及“多库合一”项目数字线划图(DLG)生产服务协议书(二批) | 35.26 | 航测遥感 | 无 | -35.26 | 合同未约定预付条款,甲方提前支付工程款 | 已全部实现销售,项目已验收 |
宁夏回族自治区测绘地理信息院 | 宁夏1比2000基础地理信息数据库及“多库合一”项目数字线划图(DLG)生产服务协议书(三批) | 24.02 | 航测遥感 | 无 | -24.02 | 合同未约定预付条款,甲方提前支付工程款 | 已全部实现销售已验收 |
绍兴市自然资源规划局上虞分局 | 上虞2019年联动更新项目 | 58.44 | 测绘测量 | 无 | -58.44 | 合同未约定预付条款,甲方提前支付工程款 | 已部分实现销售,项目未验收 |
合计 | 1,000.77 | ||||||
占预收项目款余额比例(%) | 29.25 |
2018年12月31日
单位:万元
客户名称 | 项目名称 | 预收余额 | 项目类别 | 合同预付条款 | 与公司账面预收金额差异 | 差异原因 | 期后是否实现销售 |
盐城市国土资源局盐都分局 | 盐都区农村不动产权籍调查项目二标段 | 167.72 | 测绘地理信息 | 签订合同,乙方技术设计方案通过甲方评审并进场后,甲方支付乙方中标价的 30%作为项目启动资金 | 无 | 不适用 | 已全部实现销售,项目未验收 |
8-2-1-272客户名称
客户名称 | 项目名称 | 预收余额 | 项目类别 | 合同预付条款 | 与公司账面预收金额差异 | 差异原因 | 期后是否实现销售 |
普兰店市城乡规划建设局 | 普兰店地下管线普查信息管理系统 | 158.60 | 地下管线 | 无 | -158.60 | 合同未约定预付条款,甲方提前支付工程款 | 已全部实现销售,项目已验收 |
石狮市国土规划和房产管理局 | 石狮市宅基地、建设用地、农村房屋调查工作服务 政府采购项目 | 141.91 | 测绘地理信息 | 无 | -141.91 | 合同未约定预付条款,甲方提前支付工程款 | 已全部实现销售,项目已验收 |
山东省国土测绘院 | 省属矿山三维动态监管系统建设项目B包 | 34.52 | 地下管线 | 签订合同后,招标人向中标人支付合同总金额的40% | 无 | 不适用 | 已部分实现销售,项目未验收 |
山东省国土测绘院 | 省属矿山三维动态监管系统建设项目C包 | 66.07 | 地下管线 | 签订合同后,招标人向中标人支付合同总金额的40% | 无 | 不适用 | 已部分实现销售,项目未验收 |
山东省国土测绘院 | 山东省国土测绘院基础测绘服务 | 70.00 | 测绘地理信息 | 合同生效之日起 20 个工作日内甲方向乙方支付合同金额的 30 %,即人民币351000 元 | 无 | 不适用 | 已全部实现销售,项目已验收 |
涟源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 涟源市地下综合管线信息化平台建设项目 | 86.00 | 管线运维服务 | 无 | -86.00 | 合同未约定预付条款,甲方提前支付进度款 | 已部分实现销售,项目未验收 |
8-2-1-273客户名称
客户名称 | 项目名称 | 预收余额 | 项目类别 | 合同预付条款 | 与公司账面预收金额差异 | 差异原因 | 期后是否实现销售 |
武汉市勘察设计有限公司 | 武汉市中心城区排水管网隐患排查项目(第五标段)项目 | 78.35 | 地下管线 | 因项目规模较大,乙方进场后,甲方按照该合同中确定预估协作总价向乙方支付预付款,支付预付款累计不超过预估协作总价的20%,甲方支付预付款前,乙方需按甲方要求提供真实有效的增值税专用发票并送交甲方 | 无 | 不适用 | 已全部实现销售,项目未验收 |
广东省国土资源技术中心 | 广东省机载LIDAR点云数据获取项目(一期)第二分区项目 | 70.42 | 航测遥感 | 合同签订后,甲方在收到乙方提供的工商税务部门认可的有效发票之日起10个工作日内为乙方办理财政拨付经费支付手续(以项目财政预算指标到达为条件),向乙方预付项目合同总价的30% | 无 | 不适用 | 已全部实现销售,项目已验收 |
常州市国土资源局金坛分局 | 常州市金坛区农村不动产权籍调查项目 | 69.95 | 测绘地理信息 | 签订合同,乙方技术设计方案通过甲方评审并进场后,甲方支付乙方中标价的 30%作为项目启动资金 | 无 | 不适用 | 已全部实现销售,项目未验收 |
青县农村经济经营管理局 | 青县农村土地经营权确权颁证项目 | 62.65 | 测绘地理信息 | 无 | -62.65 | 合同未约定预付条款,甲方提前支付进度款 | 已全部实现销售,项目已验收 |
8-2-1-274客户名称
客户名称 | 项目名称 | 预收余额 | 项目类别 | 合同预付条款 | 与公司账面预收金额差异 | 差异原因 | 期后是否实现销售 |
中国地质调查局发展研究中心 | 地下空间开发利用管理与辅助决策系统软件开发 | 60.27 | 智慧城市 | 合同签订后10日内,委托方按合同金额的70%,支付人民币97.65万元 | 无 | 不适用 | 已全部实现销售,项目已验收 |
合计 | 1,066.45 | ||||||
占预收项目款余额比例(%) | 28.72 |
(四) 核查程序及核查意见
1. 核查程序
执行了如下主要核查程序:
(1) 获取其他应收明细账、预收账款明细账,对报告期各期数据的变动情况实施分析程序;
(2) 获取大额项目合同,检查相关质保金条款,核查账面支付的质保金是否与合同约定的条款一致;
(3) 获取项目验收单,核查质保金是否已符合退回的条件;
(4) 检查质保金退回的回单,核查符合退回条件的质保金是否按期退回;
(5) 获取项目合同,检查合同约定付款条件,核查预收账款的余额是否与付款条件一致。
(6) 获取项目的结算单、验收单检查项目的期后结转情况。
2. 核查意见
经核查,我们认为:
(1) 公司存在账龄较长的保证金、押金符合业务实际情况;其他应收款减值准备计提充分;
(2) 2017 年预收款项金额较大符合业务实际情况,预收金额与合同约定基本一致,期后基本实现销售。
二十、招股说明书披露,报告期各期末应收分期收款提供劳务余额分别为5,599.15万元、4,989.66万元和3,429.98万元;PPP在建项目金额分别为0万元、22,591.62万元和44,886.91万元,主要系公司2017年开发并实施的智慧
城市建设和运营项目。请发行人说明:(1)智慧城市建设和运营项目的开发时点预计进入经营期的时点,2017年未确认长期应收款的原因;(2)采用分期付款方式结算的客户情况,对应的具体项目及金额,是否存在逾期未付款的情况,客户与发行人及其关联方是否存在关联关系;(3)PPP类收入占整体收入的比例,对公司现金流的影响。请保荐机构、申报会计师对上述事项进行核查并发表明确意见,说明报告期各期长期应收款余额的核查方法、核查比例、核查证据和核查结论。(审核问询函第22.4条)
(一) 智慧城市建设和运营项目的开发时点预计进入经营期的时点,2017年未确认长期应收款的原因
1. 智慧城市建设和运营项目的开发时点预计进入经营期的时点
单位:万元
8-2-1-275项目名称
项目名称 | 合同金额 | 开发时点 | 预计进入运营期时点 |
宿州市智能管网PPP项目 | 26,223.16 | 2016年11月 | 2019年10月 |
长汀(原中央苏区)智能运营中心项目 | 25,205.52 | 2018年11月 | 2021年1月 |
鱼台县智慧城市建设项目 | 10,709.75 | 2018年6月 | 2021年7月 |
注:上表合同金额为业主方(宿州市城市管理局、鱼台县住房和城乡规划建设局、福建省长汀县发展和改革局)与公司签订的PPP合同中约定的建设期合同金额
2. 智慧城市建设和运营项目2017年未确认长期应收款的原因
宿州正元为公司与宿州市人民政府2017年合作设立的项目公司,公司持股
40.00%,主要业务为宿州市智能管网PPP项目的投融资、设计、建设、运营。2018年12月28日,公司与续宝资本控股有限公司签订了一致行动协议,至此,公司拥有宿州正元80.00%表决权,将宿州正元纳入合并范围。2017年宿州正元未纳入公司合并范围,宿州市智能管网PPP项目长期应收款2017年未在公司合并报表中列报和披露,此项目形成的应收款项体现为对宿州正元的应收账款。
(二) 采用分期付款方式结算的客户情况,对应的具体项目及金额,是否存在逾期未付款的情况,客户与公司及其关联方是否存在关联关系
1. 报告期内,采用分期付款方式结算的客户情况及项目情况
客户名称 | 客户性质 | 项目名称 | 合同金额 | 是否为关联方 |
8-2-1-276阜阳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委员会
阜阳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委员会 | 政府单位 | 阜阳市城市管理综合运行调度中心项目 | 建设期合同金额4,095.58万元,运营期合同金额3,830.00万元 | 否 |
联通系统集成有限公司河南省分公司 | 为联通系统集成有限责任公司分公司(国有控股),母公司注册资本为125,000.00万元,最终实际控制方为中国联通(BVI)有限公司 | 淮阳县视频监控项目 | 1,964.00万元 | 否 |
哈尔滨市道里区市场监督管理局 | 政府单位 | 道里区智慧电梯项目 | 2,900.00万元 | 否 |
2. 报告期末,分期付款方式结算的客户逾期未付款情况
单位:万元
客户名称 | 2020/12/31 | 2019/12/31 | 2018/12/31 |
阜阳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委员会 | 2,147.87 | ||
联通系统集成有限公司河南省分公司 | 346.67 | 1,000.00 | 500.00 |
哈尔滨市道里区市场监督管理局 | 257.00 |
上述项目中,阜阳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委员会项目款逾期原因为其内部付款流程较复杂,付款周期较长;道里区智慧电梯项目款逾期较少,报告期内仍在回款;联通系统集成有限公司河南省分公司的“淮阳县视频监控项目”合同总金额1,964.00万元,该项目于2015年10月开工, 2015年12月底完工,截至本回复出具日已收回项目款1,333.33万元,双方合同约定“甲方收到最终用户本项目相应合同款及乙方提供的如下单据后30个工作日内,按下表向乙方支付合同款项?”,剩余应收款项逾期原因主要为最终甲方延迟付款所致。分期付款方式结算的逾期客户期后回款情况
单位:万元
客户名称 | 2020/12/31 | 2019/12/31 | 2018/12/31 |
联通系统集成有限公司河南省分公司 | 833.33 | 500.00 |
联通系统集成有限公司河南省分公司为联通系统集成有限责任公司分公司(国有控股),母公司注册资本为125,000.00万元,报告期内仍在陆续回款,回款风险较小。
(三) PPP类收入占整体收入的比例,对公司现金流的影响
1. PPP类收入占整体收入的比例
单位:万元
8-2-1-277项 目
项 目 | 2020年度 | 2019年度 | 2018年度 |
宿州市智能管网PPP项目建设项目 | 5,156.28 | 10,648.22 | |
宿州市智能管网PPP项目运维项目 | 973.23 | 215.28 | |
鱼台县智慧城市建设项目 | 2,763.06 | 5,286.06 | 1,809.27 |
长汀(原中央苏区)智能运营中心项目 | 3,658.24 | 10,091.28 | 2,768.01 |
PPP项目类收入合计 | 7,394.53 | 20,748.90 | 15,225.50 |
主营业务收入 | 165,878.36 | 193,170.02 | 154,937.93 |
PPP项目收入占当期主营业务收入比例(%) | 4.46 | 10.74 | 9.83 |
报告期内,公司PPP类项目收入分别为15,225.50万元、20,748.90万元、7,394.53万元,分别占当期主营业务收入9.83%、10.74%、4.46%。 2018年度、2019年度,以上PPP类项目收入金额及占整体收入的比例均逐年上升,智慧城市建设运营服务项目是公司在大力开发的技术含量较高的新兴业务,将成为公司盈利增长点和业务升级方向。2020年度PPP类项目收入占整体收入的比例降低主要是因为宿州市智能管网PPP项目建设期完成进入运营期,其次受疫情影响鱼台县智慧城市建设项目、长汀(原中央苏区)智能运营中心项目本期项目进度较慢,按照完工百分比法确认的收入下降。
2. PPP类项目对公司现金流的影响
(1) 报告期内,公司PPP类项目经营活动现金流量净额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项目名称 | 2020年度 | 2019年度 | 2018年度 |
宿州市智能管网PPP项目建设期 | 3,375.65 | -3,695.00 | -6,488.00 |
宿州市智能管网PPP项目运维期 | 898.52 | ||
鱼台县智慧城市建设项目 | -702.14 | -748.00 | -388.00 |
长汀(原中央苏区)智能运营中心项目 | -1,775.06 | -9,942.00 | -1,507.00 |
合 计 | 1,796.97 | -14,385.00 | -8,383.00 |
注:负数为现金净流出
(2) 报告期各期PPP类项目对公司经营活动现金流量净额的影响
单位:万元
8-2-1-278项 目
项 目 | 2020年度 | 2019年度 | 2018年度 |
经营活动现金流量净额① | 2,856.68 | -25,235.79 | -19,639.82 |
PPP类项目经营活动现金流量净额合计② | 1,796.97 | -14,385.00 | -8,383.00 |
剔除PPP类项目后公司各期的经营活动现金流量净额③=①-② | 1,059.71 | -10,850.79 | -11,256.82 |
PPP类项目经营活动现金流量净额对经营活动现金流量净额的贡献率(%) | 62.90 | -57.00 | -42.68 |
注:PPP类项目经营活动现金流量净额对经营活动现金流量净额的贡献率正数表示改善公司现金流入,对公司现金流产生积极影响;负数表示加剧公司现金流出,对公司现金流产生消极影响;比例大小表示对公司经营活动现流流量的影响程度
根据上表,公司报告期内PPP类项目对公司经营活动现金流量影响较大,主要原因为报告期内在建PPP项目逐年增多,现金流出额较大,PPP项目建设前期运营资本垫支加剧了公司现金流量的流出,剔除上述影响后,公司各期经营活动现金流量净额明显改善。随着宿州市智能管网PPP项目2019年建设期完工,长汀(原中央苏区)智能运营中心项目进入建设期后期,项目回款增加,PPP项目2020年度对公司现金流产生了积极的影响。
(四) 核查程序及核查意见
1. 核查程序
我们执行了如下主要核查程序:
(1) 检查长期应收款对应项目招标文件、合同、项目预算、人工成本表、折旧分配、供应商合同和结算单、项目回款回单、发票等项目核算资料,核查范围覆盖所有PPP类项目及分期付款项目,核查比例为100.00%;结合合同付款条款和实际回款情况,检查逾期未回款情况及期后回款情况;
(2) 向客户进行函证,对报告期内长期应收款项目的合同金额、累计完工进度及累计回款金额进行确认, 2018年度、2019年度、2020年度通过回函确认的比例分别为100.00%、100.00%、100.00%;
(3) 实施走访程序,对长期应收款项目对应的客户进行访谈,了解报告期的合作方式,主要合作项目基本情况,完工进度、结算金额等,走访客户覆盖所有PPP类项目及分期付款项目, 2018年度、2019年度、2020年度通过走访确认的比例分别为96.92%、99.28%、100.100%;
(4) 检查公司现金日记账和银行存款日记账、现金流量表的工作底稿等,复核公司PPP类项目现金流量处理是否正确,分析对公司现金流的影响;
(5) 通过检查工商信息和访谈等方式核查以上客户与公司是否存在关联关系。
2. 核查意见
经核查,我们认为:
(1) 2017年宿州正元未纳入公司合并范围,宿州市智能管网PPP项目长期应收款2017年未在公司合并报表中列报和披露,公司长期应收款披露符合会计准则要求;
(2) 分期付款方式结算的客户与公司不存在关联关系,客户为政府单位和国有控股企业,相关逾期和回款情况均已披露完整;
(3) 公司PPP类项目占整体收入比例较小,2017-2019年由于项目公司仍在建设期阶段或者运营前期,项目现金流仍为净流出的状态,随着以上PPP项目建设期的逐渐完工,2020年度项目现金流逐渐好转,对公司现金流产生了积极的影响。
二十一、关于固定资产,招股说明书披露,报告期各期末固定资产金额分别为21,478.25万元、20,117.66万元和19,607.94万元。请发行人说明:(1)各类固定资产折旧年限与同行业可比公司是否一致,差异及原因;(2)机器设备、运输工具在发行人提供服务中的应用环节及相应的费用归集情况,机器设备成新率较低的原因;(3)办公设备的具体构成,金额较大及报告期内金额大幅上升的原因;(4)其他设备的具体构成及用途。请申报会计师对上述事项进行核查,并发表明确意见。(审核问询函第23条)
(一) 各类固定资产折旧年限与同行业可比公司是否一致,差异及原因
公司和可比公司的固定资产折旧年限对比,见下表
8-2-1-279固定资产类别
固定资产类别 | 折旧年限(年) | |||||
公司 | 测绘股份 | 数字政通 | 辰安科技 | 航天宏图 | 超图软件 | |
房屋及建筑物 | 30 | 30 | 25-50 | 40-45 | 20 | 40 |
机器设备 | 5-10 | 5 | 3-10 | 10 | - | - |
8-2-1-280固定资产类别
固定资产类别 | 折旧年限(年) | |||||
公司 | 测绘股份 | 数字政通 | 辰安科技 | 航天宏图 | 超图软件 | |
运输工具 | 5-8 | 5 | 3-5 | 5 | 5 | 3-5 |
电子设备 | 5 | 5 | 3-5 | 3-5 | 5 | - |
办公设备 | 5-10 | 5 | - | 5 | 5 | 3-5 |
其他 | 3-10 | 5 | 3-7 | 5 | - | 3-5 |
注:信息来源于上市公司招股说明书或年报由上可见,公司固定资产折旧年限与同行业可比公司基本一致。公司部分类别固定资产折旧年限区间较可比公司略大,主要为具体固定资产明细存在差异,公司合理预计个别固定资产实际可使用年限,设置相关折旧年限,与可比公司同类别固定资产折旧年限差异较小。
(二) 机器设备、运输工具在公司提供服务中的应用环节及相应的费用归集情况,机器设备成新率较低的原因
1. 机器设备、运输工具在公司提供服务中的应用环节及相应的费用归集情况
(1) 公司机器设备主要为以下两类
1) 公司提供测绘地理信息技术服务过程中,现场勘查、数据采集和数据处理等环节使用的全站仪、航摄相机、像素工厂、绘图仪等测绘设备;提供地下管网安全运维保障技术服务过程中,管线探测、管线检测、管道修复、数据处理等环节使用的管线探测仪、地质雷达、电磁仪、声波仪、潜望镜等专业设备;提供智慧城市运营过程中,地理信息数据采集、物联网设备的点位勘察以及设备的安装和调试环节使用的专用电脑、服务器等专业设备。这类机器设备折旧均归集在项目成本中。
2) 公司实验室研发活动所使用的巡检实验设备、污水检测实验设备和数据链主机等辅助研发设备,相应的折旧根据研发项目归集在具体研发项目的研发费用支出中。
(2) 公司运输工具主要为日常办公使用的小汽车、小客车等,相关折旧费用根据使用部门不同归集在对应的费用科目中;以及项目实施部门使用的清洗车、运输车辆等,相关折旧费归集到成本科目中并根据项目进行分摊。
2. 机器设备成新率较低的原因
为提高地理信息服务水平,进一步提升海洋、地下和空中数据获取与加工能力,公司于2012年至2015年间集中购买了一批数码航摄仪、三维地理信息生产处理系统、像素工厂等价值较高的仪器设备,主要清单如下:
单位:万元
该部分仪器设备价值较高,占公司机器设备原值比例较高,因此,公司机器设备整体成新率低。
(三) 办公设备的具体构成,金额较大及报告期内金额大幅上升的原因
公司办公设备主要由电脑、服务器、打印机、扫描仪、沙发、办公桌等办公用设备构成。
报告期各期末,公司办公设备账面原值分别为2,984.48万元和3,843.59万元、4,321.33万元。公司办公设备金额较大,一是公司员工人数较多,报告期各期末分别为3,277人、3,532人和3,324人。公司为员工配备的电脑、工位
8-2-1-281机器设备名称
机器设备名称 | 入账时间 | 原值 |
数码航摄仪 | 2013/06/30 | 1,186.02 |
UCOP多功能高效倾斜航空摄影系统 | 2014/12/31 | 752.14 |
UCE框幅式大幅面数码航摄仪 | 2014/12/31 | 1,010.08 |
三维地理信息生产处理系统 | 2014/12/31 | 811.54 |
像素工厂 | 2014/12/31 | 281.84 |
三维地震仪 | 2015/03/17 | 148.00 |
瞬变电磁仪 | 2015/03/17 | 158.03 |
进口电导率成像仪 | 2015/03/17 | 72.41 |
像素工厂 | 2015/12/30 | 658.12 |
UCLP航空摄影相机9281 | 2012/04/26 | 435.36 |
UCLP航空摄影相机0105 | 2012/04/26 | 435.36 |
RCD30 Oblique倾斜航空摄影系统 | 2015/12/31 | 538.46 |
ADS100 SH100机载线阵推式数码航摄仪 | 2015/12/31 | 1,023.93 |
机载陆地LIDAR系统 | 2015/12/31 | 698.91 |
UCE进口框幅式大幅面数码航摄仪 | 2015/12/31 | 1,010.09 |
合 计 | 9,220.29 |
及配套打印机、扫描仪、沙发、会议桌等公用办公设备较多;二是公司数据处理阶段所需服务器、工作站等通用办公设备价值较高。截至2020年12月31日,公司办公设备原值较2019年底增加477.74万元,主要是采购了一批笔记本电脑、办公家具;2019年12月31日,公司办公设备原值较2018年底增加859.11万元,增幅较大,一是2019年公司员工数量较2018年增加255人,相应配备电脑、工位等办公设备支出;二是2019年公司对原有大楼网络设备进行升级改造,采购置换了一批网络输出设备、网络接入设备、网络安全设备和储存终端设备,耗资414.88万元。
(四) 其他设备的具体构成及用途
公司其他设备主要为公司展厅及智能楼宇系统。公司展厅主要包括公司历史及文化多媒体介绍设备、公司主营业务虚拟展示系统设备、未来影院、会客洽谈区配套设备等,用于对外展示公司发展历程及主营业务,入账原值735.19万元。智能楼宇系统主要包括会议室音视频系统、公司管理人员工作状态指示牌、门禁考勤系统等,公司为满足办公需求,对原有楼宇设备升级,该部分设备入账原值
298.55万元。
(五) 核查程序及核查意见
1. 核查程序
我们执行了如下主要核查程序:
(1) 获取累计折旧明细表,复核折旧年限,与同行业可比公司对比分析;
(2) 获取公司固定资产清单,复核资产用途,确认固定资产分类是否准确;
(3) 获取固定资产盘点计划,实施监盘;并抽取大额固定资产,进行实地盘点;
(4) 了解公司的折旧政策和方法是否符合规定,计提折旧范围是否正确,折旧费用分归集和分配是否合理;
(5) 对主要机器设备、运输工具、其他设备用途访谈了对应设备使用部门人员及公司财务人员,了解具体构成、变动原因及成新率情况等;;
(6) 询问管理层报告期固定资产的增加情况,并与获取或编制的固定资产卡片进行核对;
(7) 通过核对采购合同、发票、保险单、发运凭证等资料,抽查测试其入账
价值及会计处理是否正确。
2. 核查意见
经核查,我们认为:
公司固定资产折旧年限与同行业可比公司基本一致;机器设备、运输工具已根据实际用途合理归集相关费用,相关机器设备成新率较低具有合理性、办公设备构成及分类准确,金额较大及报告期内金额大幅上升具有合理性;其他设备分类准确,用途合理。
二十二、关于无形资产,招股书披露,无形资产航遥空影像数据库原值为
716.85万元,摊销年限3年,账面价值为0元;专利技术摊销年限为8.84年,请发行人说明:(1)航空影像数据库的取得方式、取得时点,目前使用情况,摊销年限为 3 年的原因及合理性;(2)专利技术摊销年限的确认依据,与可比公司是否一致。(审核问询函第24.1条)
(一) 航空影像数据库的取得方式、取得时点,目前使用情况,摊销年限为 3年的原因及合理性
1. 航空影像数据库的取得方式、取得时点,目前使用情况
航空影像数据库由子公司正元航遥自主投资建设,以高分辨率航空影像为核心的数据库资源。可根据客户需求,发挥自主飞行优势,以航空遥感获取大区域数据。公司航空影像数据库明细如下:
单位:万元
8-2-1-283项 目
项 目 | 形成时间 | 原值 | 净值 |
济南市航空影像数据库 | 2014年11月 | 162.97 | |
曹县成武航空影像数据库 | 2014年11月 | 62.95 | |
日照岚山区、日照东港区航空影像数据库 | 2014年11月 | 228.46 | |
红河州、玉溪航空影像数据库 | 2016年6月 | 222.92 | |
吉林省榆树市航空影像数据库 | 2016年7月 | 39.56 | |
合 计 | 716.85 |
公司在销售航空影像数据时,面临了较大的市场竞争,导致该业务效益没有达到预期,公司已停止相关业务。上述资产目前处于闲置状态,均已摊销完毕或
全额计提减值准备。
2. 摊销年限为 3 年的原因及合理性
根据山东省“十三五”基础测绘规划文件对测量周期的要求,“强化城市高分辨率航遥影像获取,县级以上城市建成区遥感影像分辨率应优于0.2米,获取周期应不超过两年”。在实际执行过程中,公司按照航空影像获取周期两年,加上更新操作周期一年确认航空影像数据库的摊销年限为三年,具有合理性。
(二) 专利技术摊销年限的确认依据,与可比公司是否一致
1. 专利技术摊销年限的确认依据
公司专利技术均系发明专利,明细如下:
8-2-1-284无形资产名称
无形资产名称 | 专利号 | 专利有效期(年) | 取得时间 | 专利到期日 | 取得时剩余有效期(年) |
一种高级量测体系信息集成方法 | ZL201210128796X | 20 | 2017.11.1 | 2032.4.27 | 14.50 |
在Modbus主站与从站之间进行大数据量通信的方法 | ZL201110156122.6 | 20 | 2017.11.1 | 2031.6.10 | 13.61 |
轴向磁通-轴向磁通复合永磁电机 | ZL200610010472.0 | 20 | 2017.11.1 | 2026.8.31 | 8.84 |
轴径向-轴向磁通结构复合式永磁电机 | ZL200610150994.0 | 20 | 2017.11.1 | 2026.11.8 | 9.02 |
电梯永磁曳引系统无称重传感器起动转矩控制方法 | ZL201410680882.0 | 20 | 2017.11.1 | 2034.11.24 | 17.07 |
无线传感器网络能耗仿真工具及其仿真方法 | ZL201210044089.2 | 20 | 2017.11.1 | 2032.2.24 | 14.32 |
嵌入式设备能耗仿真评测系统 | ZL201310020199.X | 20 | 2017.11.1 | 2033.1.18 | 15.22 |
基于压缩感知及博弈论的无线传感器网络稀疏事件检测方法 | ZL201110234733.8 | 20 | 2017.11.1 | 2031.8.16 | 13.80 |
基于膨胀图的无线传感器网络压缩感知测量矩阵和重构方法 | ZL201110304154.6 | 20 | 2017.11.1 | 2031.10.10 | 13.95 |
由于上述专利权剩余期限不同,公司在实际摊销过程中,出于谨慎原则按照取得时剩余有效期最短的专利技术“轴向磁通-轴向磁通复合永磁电机”剩余期限8.84年进行摊销。
2. 与可比公司是否一致
可比公司中,数字政通账面无形资产中存在专利权,在确定具体摊销年限时,均在预计使用寿命内按照合理期限进行摊销,2019年,其专利权平均摊销率为
8.62%,平均摊销年限为11.61年。
公司和可比公司在确定专利权摊销期限时,均在专利权有效期限内参考专利权能够为公司带来经济利益期限,确认依据一致。
(三) 核查程序及核查意见
1. 核查程序
我们执行了如下主要核查程序:
(1) 对公司相关业务人员进行访谈,查阅相关资料了解公司航空影像数据库详细情况;
(2) 检查航空影像数据库立项、审批资料、入库单和自检报告;
(3) 获取山东省“十三五”基础测绘规划文件,以及由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知识产权局颁发的专利证书,检查了专利申请日、授权日、专利有效期信息,查阅相关评估报告、入股协议,复核摊销年限的合理性;
(4) 取得公司航空影像数据库清单,并进行实地盘点,核实其存在性;
(5) 了解与航空影像数据库相关的收入情况,核查减值准备计提的适当性;
(6) 获取同行业可比公司相关信息,通过与同行业可比公司进行对比,分析公司摊销年限的合理性。
8-2-1-285一种内置式永磁同步电机无位置传感器矢量控制装置
一种内置式永磁同步电机无位置传感器矢量控制装置 | ZL201110329394.1 | 20 | 2017.11.1 | 2031.10.26 | 13.99 |
一种基于三值化图像聚类的快速多目标分割方法 | ZL201310455290.4 | 20 | 2017.11.1 | 2033.9.29 | 15.92 |
基于二维经验模态分解和小波降噪的多分组图像分类方法 | ZL201010209877.3 | 20 | 2017.11.1 | 2030.6.25 | 12.65 |
2. 核查意见
经核查,我们认为:
(1) 航空影像数据库摊销年限为 3 年具有合理性;
(2) 专利技术摊销年限的确认依据充分,确认依据与可比公司一致。
二十三、招股说明书披露,报告期各期末长期待摊费用金额分别为308.38万元、804.05万元和1,923.85万元。请发行人说明:(1)报告期内长期待摊费用金额大幅上升的原因(2)长期待摊费用的具体构成、摊销年限及确定方法。请申报会计师对上述事项进行核查,并发表明确意见。(审核问询函第24.2条)
(一) 报告期内长期待摊费用金额大幅上升的原因
报告期各期末,长期待摊费用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8-2-1-286项目名称
项目名称 | 2020/12/31 | 2019/12/31 | 2018/12/31 |
装修费 | 1,944.47 | 1,886.91 | 844.81 |
房租 | 7.88 | 7.23 | 9.24 |
设备维护费 | 19.81 | 29.72 | |
合 计 | 1,972.16 | 1,923.85 | 854.05 |
变动额 | 48.31 | 1,069.81 | 545.67 |
变动率(%) | 2.51 | 125.26 | 176.95 |
2018年末、2019年末及2020年末,长期待摊费用的金额分别为854.05万元、1,923.85万元及1,972.16万元。2018年末至2019年末,长期待摊费用金额大幅上升,2020年末略有上升。长期待摊费用由房租及装修费、设备维护费构成,房租及装修费的增加影响整体长期待摊费用的变动。
2019年长期待摊费用增加主要为正元产业大楼装修费增加454.98万元,公司总部展览馆装修费增加141.83万元,公司总部八九楼装修费用增加424.07万元。2018年长期待摊费用增加主要为公司正元产业大楼装修费增加458.45万元,公司济南万科中心装修改造装修费增加103.49万元。
(二) 长期待摊费用的具体构成、摊销年限及确定方法
报告期各期末,长期待摊费用构成主要包括房租及装修费以及设备维护费,
具体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8-2-1-287项目名称
项目名称 | 2020/12/31 | 2019/12/31 | 2018/12/31 | |||
金额 | 比例 | 金额 | 比例 | 金额 | 比例 | |
装修费 | 1,944.47 | 98.60 | 1,886.91 | 98.08 | 844.81 | 98.92 |
房租 | 7.88 | 0.40 | 7.23 | 0.38 | 9.24 | 1.08 |
设备维护费 | 19.81 | 1.00 | 29.72 | 1.54 | ||
合 计 | 1,972.16 | 100.00 | 1,923.85 | 100.00 | 854.05 | 100.00 |
长期待摊费用核算已经支出、摊销期限在1年以上(不含1年)的各项费用。公司的长期待摊费用主要包括装修费、房租、设备维护费。装修费包括租赁及自有房屋的装修。租赁房屋装修费依照租赁合同的约定在剩余租赁期间进行摊销,摊销年限3-8年,自有房屋的装修费依照估计尚可使用年限进行摊销,摊销年限10年;房租按照约定的租赁期间摊销,摊销年限为合同约定的租赁期;设备维护费按照设备运维期进行摊销,摊销年限为3年。
(三) 核查程序及核查意见
1. 核查程序
我们执行了如下主要核查程序:
(1) 获取长期待摊费用摊销明细账,对报告期各期数据的变动情况实施分析;
(2) 抽查长期待摊费用本期增加的原始凭证,查阅有关合同、协议等资料,确定是否真实、完整;
(3) 检查摊销政策是否符合相关规定,摊销期限和方法是否合理、前后期是否保持一致,复核摊销计算是否准确。
2. 核查意见
经核查,我们认为:
(1) 公司报告期内长期待摊费用金额大幅上升原因合理;
(2) 公司报告期内长期待摊费用摊销年限及确认方法合理。
二十四、招股说明书披露,报告期各期末计提暂未支付的费用金额分别为5,179.36万元、5,770.00万元和7,664.3万元。请发行人说明:(1)暂未支付
的费用款的具体内容,金额逐年上升的原因,期后支付情况。请申报会计师对上述事项进行核查,并发表明确意见。(审核问询函第24.3条)
(一) 暂未支付的费用款的具体内容,金额逐年上升的原因,期后支付情况暂未支付的费用款主要为按权责发生制计提但尚未支付的房租、党建工会经费、设备维护费、报销款等,具体如下:
单位:万元
8-2-1-288项目名称
项目名称 | 2020/12/31 | 2019/12/31 | 2018/12/31 |
房租 | 5,457.96 | 4,570.97 | 3,622.63 |
党建工会经费 | 728.57 | 568.88 | 284.99 |
关联方项目款 | 771.10 | 673.16 | 683.16 |
报销款 | 571.02 | 1,203.71 | 455.37 |
设备维护费 | 452.27 | 385.68 | 218.80 |
投标保证金 | 185.58 | 111.32 | 144.02 |
其他 | 253.36 | 150.58 | 361.03 |
合 计 | 8,419.86 | 7,664.30 | 5,770.00 |
变动金额 | 755.56 | 1,894.30 | 590.64 |
变动率(%) | 9.86 | 32.83 | 11.40 |
报告期各期末,暂未支付的费用款分别为5,770.00万元、7,664.30万元和8,419.86万元,其中,房租报告期各期末的占比分别为62.78%、59.64%、64.82%,呈上升趋势主要为各年房租累积所致,其中主要系公司租赁地质总局“北京顺义区国门商务区机场东路2号2A组团1号楼”作为办公场所,报告期各期末,应付地质总局房租分别3,592.82万元、4,539.87万元、5,400.36万元。
党建工会经费逐年上升,党建经费公司按照《关于国有企业党组织工作经费问题的通知》规定,公司按照企业上年度职工工资总额1%的比例计提;工会经费每月按照全部职工工资总额的2%计提,逐年上涨主要为使用的金额小于计提的金额所致。
报告期各期末的余额截至2021年2月28日支付情况如下表
单位:万元
项目名称 | 2020/12/31 | 2019/12/31 | 2018/12/31 |
8-2-1-289房租
房租 | 160.80 | 1.29 | 0.75 |
党建工会经费 | 1.13 | 19.13 | |
报销款 | 412.55 | 927.28 | 220.78 |
设备维护费 | 8.88 | 30.00 | |
投标保证金 | 10.00 | 1.40 | 2.00 |
其他 | 13.34 | 50.07 | 278.66 |
合 计 | 597.82 | 988.92 | 551.32 |
(二) 核查程序及核查意见
1. 核查程序
我们执行了如下主要核查程序:
(1) 获取计提暂未支付的费用明细账,对报告期各期数据的变动情况实施分析程序;
(2) 检查相关支持性文件,如协议、收付款单据等,并询问公司有关部门,分析款项内容及性质;
(3) 了解账龄较长的大额款项未支付的原因;
(4) 公司取得期后明细账及支付凭证,检查期后付款情况;
2. 核查意见
经核查,我们认为:
公司报告期内计提暂未支付的费用金额逐年上升符合公司实际情况。
二十五、招股说明书披露,报告期各期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分别为 5,279.66 万元、 -19,639.82 万元和-25,235.79 万元,发行人存在“营运资金短缺的风险”;“购建固定资产、无形资产和其他长期资产支付的现金”金额分别为 2,487.52 万元、2,471.53 万元和 3,529.20 万元。 请发行人说明:(1)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逐年下降的原因,对发行人经营状况的影响,发行人的短期偿债能力、在手订单对应的预计成本费用支出情况;(2)“购建固定资产、无形资产和其他长期资产支付的现金”购买的具体内容、资金的具体流向,与同期固定资产、无形资产、其他非流动资产等资产增加值的匹配关系;(3)“收到其他与经营活动有关的现金”和“支付其他与经营活动有关的
现金”的具体内容,金额较大的原因;(4)发行人存在“营运资金短缺的风险”的情况下每年进行分红的原因。请申报会计师对上述事项进行核查,并发表明确意见。(审核问询函第25条)
(一)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逐年下降的原因,对公司经营状况的影响,公司的短期偿债能力、在手订单对应的预计成本费用支出情况
1.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逐年下降的原因
公司报告期经营活动现金流量情况如下表:
单位:万元
8-2-1-290项 目
项 目 | 2020年度 | 2019年度 | 2018年度 |
销售商品、提供劳务收到的现金 | 148,556.98 | 132,987.56 | 128,738.88 |
收到的税费返还 | 7.33 | 0.19 | 65.61 |
收到其他与经营活动有关的现金 | 17,210.37 | 18,228.67 | 22,624.11 |
经营活动现金流入小计 | 165,774.68 | 151,216.42 | 151,428.60 |
购买商品、接受劳务支付的现金 | 86,723.54 | 88,412.71 | 76,197.98 |
支付给职工以及为职工支付的现金 | 44,838.85 | 46,634.37 | 42,680.87 |
支付的各项税费 | 6,806.75 | 8,094.16 | 10,819.88 |
支付其他与经营活动有关的现金 | 24,548.86 | 33,310.96 | 41,369.70 |
经营活动现金流出小计 | 162,918.00 | 176,452.20 | 171,068.43 |
经营活动现金流量净额 | 2,856.68 | -25,235.78 | -19,639.83 |
2018年度、2019年度和2020年度公司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分别为-19,639.83万元、-25,235.78万元、2,856.68万元,公司报告期内,2018-2019年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逐年下降的主要原因如下:
(1) 公司处于业务扩展期, 2018年度、2019年度公司经营规模逐年扩大,主营业务收入分别为154,937.93万元、193,170.02万元。应收账款规模逐步增大, 2018年末、2019年末应收账款余额分别为172,938.89万元、229,104.51万元。销售商品、提供劳务收到的现金无法弥补项目前期垫付资金,造成经营活动的现金流量净额逐年下降。2020年度,公司加强了对销售款项的催收力度,当期经营活动现金流量净额为2,856.68万元,同比由负转正。
(2) PPP类项目对公司现金流的影响
1) 报告期内,公司PPP类项目经营活动现金流量净额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8-2-1-291项目名称
项目名称 | 2020年度 | 2019年度 | 2018年度 |
宿州市智能管网PPP项目建设期 | 3,375.65 | -3,695.00 | -6,488.00 |
宿州市智能管网PPP项目运维期 | 898.52 | ||
鱼台县智慧城市建设项目 | -702.14 | -748.00 | -388.00 |
长汀(原中央苏区)智能运营中心项目 | -1,775.06 | -9,942.00 | -1,507.00 |
合 计 | 1,796.97 | -14,385.00 | -8,383.00 |
注:负数为现金净流出;
3) 报告期各期PPP类项目对公司经营活动现金流量净额的影响
单位:万元
项 目 | 2020年度 | 2019年度 | 2018年度 |
经营活动现金流量净额① | 2,856.68 | -25,235.79 | -19,639.82 |
PPP类项目经营活动现金流量净额合计② | 1,796.97 | -14,385.00 | -8,383.00 |
剔除PPP类项目后公司各期的经营活动现金流量净额③=①-② | 1,059.71 | -10,850.79 | -11,256.82 |
PPP类项目经营活动现金流量净额对经营活动现金流量净额的贡献率(%) | 62.90 | -57.00 | -42.68 |
注:PPP类项目经营活动现金流量净额对经营活动现金流量净额的贡献率正数表示改善公司现金流入,对公司现金流产生积极影响;负数表示加剧公司现金流出,对公司现金流产生消极影响;比例大小表示对公司经营活动现流流量的影响程度根据上表,公司报告期内PPP类项目对公司经营活动现金流量影响较大,主要原因为报告期内在建PPP项目逐年增多,现金流出额较大,PPP项目建设前期运营资本垫支加剧了公司现金流量的流出,剔除上述影响后,公司各期经营活动现金流量净额明显提改善。随着宿州市智能管网PPP项目2019年建设期完工,长汀(原中央苏区)智能运营中心项目进入建设期后期,项目回款增加,PPP项目2020年度对公司现金流产生了积极的影响。预计未来随着上述项目逐步进入运营期,后续建设期和运营期项目金额分布逐渐均衡后,对公司现金流影响将逐步改善。
(3) 除公司主营业务增长和PPP项目影响外,公司主要客户为地方政府部门,
如自然资源与规划部门、住房和城乡建设部门、城市管理部门、农业部门以及政府下属事业单位,这类客户普遍存在付款审批流程较长,回款速度较慢。虽然上述客户信用风险较低,未来回款不存在重大不确定性,但回款进度减慢在一定程度上削减了公司的经营活动现金流入水平。2020年度,公司加强了对销售款项的催收力度,当期经营活动现金流量净额为2,856.68万元,同比由负转正。公司将在后续经营过程中持续关注销售回款情况,积极采取各项催收措施,优化和改善公司财务结构。
2.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逐年下降对公司经营状况的影响
(1) 2018年度、2019年度和2020年度,公司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分别为-19,639.82 万元、-25,235.78 万元和2,856.68万元,均低于当期净利润。如果公司未来不能有效加强资金管理,统筹安排项目资金的支付,加强应收账款的回收,可能产生营运资金短缺的风险。
(2) 智慧城市类大型项目尤其是PPP项目除宿州市智能管网PPP项目目前尚在建设期,达到收款时点会改善现金流入。PPP项目未来现金流入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8-2-1-292项目名称
项目名称 | 开发时点 | 预计进入运营期时点 | 合同金额[注] | 截至2020.12.31累计回款金额 |
宿州市智能管网PPP项目 | 2016年11月 | 2019年10月 | 26,223.16 | 4,828.91 |
长汀(原中央苏区)智能运营中心项目 | 2018年11月 | 2021年1月 | 25,205.52 | |
鱼台县智慧城市建设项目 | 2018年6月 | 2021年7月 | 10,709.75 | |
合 计 | 62,138.43 | 4,828.91 |
注:上表合同金额为业主方(宿州市城市管理局、鱼台县住房和城乡规划建设局、福建省长汀县发展和改革局)与公司签订的PPP合同中约定的建设期合同金额
(3) 公司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报告期内未发生到期债务逾期偿还的情形,与中国银行、招商银行、广发银行、建设银行、民生银行、宁波银行、浦发银行、华夏银行、交通银行、中信银行等金融机构建立了良好的合作关系。截至2020年12月31日,银行可融资额度总计约221,800.00万元,尚可使用额度为
107,038.00万元。综上所述,公司经营活动现金流量持续下降,可能产生营运资金短缺的风险。但得益于PPP项目未来的现金流入和良好的银行授信,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逐年下降对公司正常生产经营无重大不利影响。
3. 公司的短期偿债能力
(1) 偿债能力情况
单位:万元
8-2-1-293项 目
项 目 | 2020.12.31 | 2019.12.31 | 2018.12.31 |
流动资产 | 256,538.19 | 242,008.02 | 208,404.92 |
速动资产 | 256,006.86 | 241,716.76 | 208,229.90 |
总资产 | 350,089.82 | 330,879.29 | 275,689.42 |
流动负债 | 187,971.76 | 176,196.14 | 143,001.35 |
总负债 | 215,132.08 | 201,486.17 | 153,667.77 |
流动比率 | 1.36 | 1.37 | 1.46 |
速动比率 | 1.36 | 1.37 | 1.46 |
资产负债率(%) | 61.45 | 60.89 | 55.74 |
(2) 公司短期偿债能力分析
2018年12月31日、2019年12月31日、2020年12月31日,公司资产负债率分别为55.74%、60.89%和61.45%,公司资产负债率较高。另外,公司所处行业对流动资金需求较大,随着公司经营规模持续扩大,公司流动资金需求增加;公司的债务结构以流动负债为主,流动比率分别为1.46、1.37和1.36,速动比率分别为1.46、1.37和1.36,流动比率和速动比率相对较低,公司存在一定的流动性压力。但如本反馈意见回复报告之“二十五、(一)2.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逐年下降对公司经营状况的影响”所述,到期债务无法偿还的可能性较小。
4. 在手订单对应的预计成本费用支出情况
截至2020年12月31日,公司在手订单较多,根据合同执行情况分为已签订合同待执行项目、已签订合同在执行项目。
在手订单基本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8-2-1-294项目类型
项目类型 | 业务类型 | 合同金额 | 预计总成本 | 累计发生成本 | 预计未来成本 |
已签订合同待执行项目 | 测绘地理信息技术服务 | 4,536.62 | 2,952.97 | 2,952.97 | |
地下管网安全运维保障技术服务 | 1,350.28 | 857.62 | 857.62 | ||
智慧城市建设运营服务 | 38,626.09 | 27,983.59 | 27,983.59 | ||
小 计 | 44,512.99 | 31,794.18 | 31,794.18 | ||
已签订合同在执行项目 | 测绘地理信息技术服务 | 171,653.91 | 119,294.87 | 80,049.30 | 39,245.57 |
地下管网安全运维保障技术服务 | 52,440.10 | 33,997.01 | 22,878.93 | 11,118.08 | |
智慧城市建设运营服务 | 105,405.43 | 42,874.62 | 32,388.22 | 10,486.40 | |
小 计 | 329,499.44 | 196,166.50 | 135,316.45 | 60,850.05 | |
合 计 | 测绘地理信息技术服务 | 176,190.53 | 122,247.84 | 80,049.30 | 42,198.54 |
地下管网安全运维保障技术服务 | 53,790.38 | 34,854.63 | 22,878.93 | 11,975.70 | |
智慧城市建设运营服务 | 144,031.52 | 70,858.21 | 32,388.22 | 38,469.99 | |
合 计 | 374,012.43 | 227,960.68 | 135,316.45 | 92,644.23 |
综上所述,公司在手订单金额较大,合同金额合计为374,012.43万元,已发生成本累计金额为135,316.45万元,预计未来成本费用为92,644.23万元。
(二) “购建固定资产、无形资产和其他长期资产支付的现金”购买的具体内容、资金的具体流向,与同期固定资产、无形资产、其他非流动资产等资产增加值的匹配关系
1. “购建固定资产、无形资产和其他长期资产支付的现金”购买的具体内容、资金的具体流向
(1) 购建固定资产、无形资产和其他长期资产类别明细
单位:万元
类 别 | 2020年度 | 2019年度 | 2018年度 | |||
资产原值 | 支付现金金额 | 资产原值 | 支付现金金额 | 资产原值 | 支付现金金额 | |
固定资产 | 1,979.50 | 1,275.63 | 2,569.18 | 2,202.12 | 1,619.10 | 1,423.30 |
8-2-1-295类 别
类 别 | 2020年度 | 2019年度 | 2018年度 | |||
资产原值 | 支付现金金额 | 资产原值 | 支付现金金额 | 资产原值 | 支付现金金额 | |
无形资产 | 70.67 | 78.20 | 78.36 | 86.06 | 32.86 | 19.60 |
长期待摊费用 | 400.22 | 82.94 | 1,351.11 | 1,077.14 | 667.57 | 597.98 |
合 计 | 2,450.39 | 1,436.78 | 3,998.65 | 3,365.32 | 2,319.54 | 2,040.88 |
注:上表支付现金金额的口径为当期新增固定资产、无形资产和其他长期资产支付的现金及现金等价物金额
2020年现金流量表中“购建固定资产、无形资产和其他长期资产支付的现金”3,467.94万元,与上表2020年支付现金金额差异较大的主要原因为支付德清联创科技新城建设有限公司浙江大楼前期建设费用1,440.13万元;此外,支付前期采购的UV-CIPP固化机、多波速主机、固定翼型无人机倾斜摄影系统等机器设备款较多。
(2) 购买100万以上固定资产、无形资产和其他长期资产具体明细
1) 2020年度
单位:万元
序号 | 资产类别 | 资产明细 | 增加方式 | 入账日期 | 入账价值 | 付现金额 |
1 | 固定资产 | 三维激光移动测量系统 | 外购 | 2020/5/21 | 162.57 | 12.69 |
2 | 固定资产 | 多波速主机 | 外购 | 2020/9/18 | 162.57 | 65.00 |
3 | 长期待摊费用 | 正元本部展馆装修 | 外购 | 2020/12/31 | 100.88 | |
4 | 长期待摊费用 | 正元地理信息德清装修长期待摊费用摊销 | 外购 | 2020/12/18 | 132.37 |
2) 2019年度
单位:万元
序号 | 资产类别 | 资产明细 | 增加方式 | 入账日期 | 入账金额 | 付现金额 |
1 | 固定资产 | 正元大楼网络改造及桌面云建设 | 外购 | 2019/12/31 | 414.88 | 333.10 |
2 | 固定资产 | UV-CIPP固化机 | 外购 | 2019/6/27 | 125.00 | 101.50 |
3 | 固定资产 | UV-CIPP固化机 | 外购 | 2019/11/29 | 127.88 |
8-2-1-296序号
序号 | 资产类别 | 资产明细 | 增加方式 | 入账日期 | 入账金额 | 付现金额 |
4 | 长期待摊费用 | 正元地理信息德清装修长期待摊费用摊销 | 外购 | 2019/6/30 | 671.71 | 359.43 |
5 | 长期待摊费用 | 正元地信八九楼装修费用 | 外购 | 2019/12/12 | 424.07 | 412.74 |
3) 2018年度
单位:万元
序号 | 资产类别 | 资产明细 | 增加方式 | 入账日期 | 入账金额 | 付现金额 |
1 | 长期待摊费用 | 正元地理信息德清装修长期待摊费用摊销 | 外购 | 2018/12/31 | 343.22 | 375.23 |
2 | 长期待摊费用 | 智慧城市公司-济南实施中心装修费 | 外购 | 2018/12/30 | 103.49 | 102.47 |
2. “购建固定资产、无形资产和其他长期资产支付的现金”与同期固定资产、无形资产、其他非流动资产等资产增加值的匹配关系
单位:万元
项 目 | 2020.12.31 | 2019.12.31 | 2018.12.31 |
与长期资产相关的往来款期初余额 | 2,921.17 | 2,116.68 | 1,995.24 |
加:本期购置固定资产(不含在建工程转入和企业合并增加) | 1,979.50 | 2,569.18 | 1,619.10 |
无形资产本期购置增加额 | 70.67 | 78.36 | 32.86 |
长期待摊费用本期增加额(不含在建工程转入) | 400.22 | 1,351.11 | 667.57 |
进项税额-构建长期资产进项税额 | 208.03 | 340.05 | 283.43 |
减:与长期资产相关的往来款期末余额 | 2,001.72 | 2,921.18 | 2,116.67 |
票据支付金额 | 109.94 | 5.00 | 10.00 |
购建固定资产、无形资产和其他长期资产支付的现金 | 3,467.94 | 3,529.20 | 2,471.53 |
现金流量表购建固定资产、无形资产和其他长期资产支付的现金 | 3,467.94 | 3,529.20 | 2,471.53 |
从上表可见,公司购建固定资产、无形资产和其他长期资产支付的现金与公司长期资产的增减变动情况相符。
(三) “收到其他与经营活动有关的现金”和“支付其他与经营活动有关的
现金”的具体内容,金额较大的原因
1. 2018年度、2019年度、2020年度公司收到的其他与经营活动有关的现金分别为22,624.11万元、18,228.67万元、17,210.36万元,其具体构成如下:
单位:万元
8-2-1-297项 目
项 目 | 2020年度 | 2019年度 | 2018年度 |
押金、保证金 | 10,495.47 | 12,703.23 | 16,689.38 |
往来款 | 2,405.73 | 2,300.64 | 2,920.53 |
政府补助 | 949.04 | 329.09 | 709.03 |
利息收入 | 208.16 | 243.60 | 449.82 |
受限货币资金 | 2,951.77 | 2,396.45 | 1,729.32 |
其他 | 200.19 | 255.66 | 126.03 |
合 计 | 17,210.36 | 18,228.67 | 22,624.11 |
2. 2018年度、2019年度、2020年度公司支付的其他与经营活动有关的现金分别为41,369.70万元、33,310.96万元、24,548.86万元,其具体构成如下:
单位:万元
项 目 | 2020年度 | 2019年度 | 2018年度 |
付现费用 | 10,414.82 | 14,135.81 | 12,531.32 |
押金、保证金 | 10,592.54 | 12,709.34 | 24,945.26 |
往来款 | 2,107.85 | 1,482.88 | 2,667.86 |
受限货币资金 | 1,280.16 | 4,927.36 | 810.57 |
滞纳金 | 3.23 | 1.59 | 0.87 |
其他 | 150.26 | 53.98 | 413.82 |
合 计 | 24,548.86 | 33,310.96 | 41,369.70 |
2020年度,公司“支付的其他与经营活动有关的现金”降幅较大,主要原因为受疫情影响,公司销售活动受限,销售费用和管理费用中的付现费用同比减少。同时公司参与投标活动次数、中标次数减少,相应的投标保证金支出随之减少。
3. “收到其他与经营活动有关的现金”和“支付其他与经营活动有关的现金”的具体内容,金额较大的原因
报告期内,支付保证金项目数量和支付保证金金额匹配关系如下表:
单位:万元,个
8-2-1-298项 目
项 目 | 2020年度 | 2019年度 | 2018年度 |
项目数量 | 1,165.00 | 1,506.00 | 2,950.00 |
支付保证金金额 | 10,433.96 | 12,643.42 | 24,905.38 |
“公司收到其他与经营活动有关的现金”和“支付其他与经营活动有关的现金”金额较大的原因主要为收回和支付押金、保证金金额大。2018年度、2019年度、2020年度 “支付其他与经营活动有关的现金”中押金、保证金分别为24,945.26万元、12,709.34万元、10,592.54万元。原因为公司主要业务与政府单位合作,合同通过招投标取得,且工期长、项目多,存在相当数量项目要求支付保证金。2018年度、2019年度、2020年度支付保证金项目数量分别2,950.00个、1,506.00个、1,165.00个,支付保证金分别为24,905.38万元、12,643.42万元、10,433.96万元,支付保证金金额与支付保证金项目数量变动趋势一致。
(四) 公司存在“营运资金短缺的风险”的情况下每年进行分红的原因
根据公司实际控制人地质总局发布的《国有法人资本收益收取暂行办法(修订稿)》,地质总局控股公司国有法人股权(股份)获得的股利、股息收入,具体金额按照股东会或者股东大会决议通过的利润分配方案执行。代表地质总局参加股东会或股东大会的委派人员,须按地质总局确定的利润分配方案发表意见,原则上分配金额不低于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扣除计提法定公积金后余额的20%。报告期内,公司分红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项 目 | 2020年度 | 2019年度 | 2018年度 |
上年度实现净利润(未审数) | 8,845.05 | 10,309.02 | 6,654.89 |
扣除股改转增股本和资本公积部分 | 664.04 | ||
扣除少数股东损益 | 599.87 | 389.76 | -1,584.36 |
上年度按照10%提取法定盈余公积 | 884.21 | 886.96 | 823.92 |
上年度可供分配净利润 | 7,360.97 | 8,368.26 | 7,415.32 |
分配股利 | 1,472.19 | 1,673.65 | 1,483.06 |
8-2-1-299项 目
项 目 | 2020年度 | 2019年度 | 2018年度 |
分配比例(%) | 20.00 | 20.00 | 20.00 |
综上所述,公司每年分红符合公司实际控制人政策要求,具有合理性。
(五) 核查程序及核查意见
1. 核查程序
我们执行了如下主要核查程序:
(1) 获取公司的银行存款、现金日记账、银行对账单、应收账款明细账、应付账款明细账等资料,检查报告期内大额现金收支及大额往来收付情况,分析公司资金收支等特征;
(2) 获取合同清单、在手订单清单及预算成本清单,检查公司在手订单签定及执行情况;
(3) 访谈财务负责人,了解经营活动现金流波动原因、公司业务、公司客户特征以及对公司经营状况的影响等;
(4) 计算公司短期偿债能力指标,并和同行业对比,分析公司短期偿债能力;
(5) 获取公司银行授信相关资料,了解公司银行授信额度及历史授信情况,分析对公司短期偿债能力的影响;
(6) 获取固定资产、无形资产、长期待摊费用等长期资产报告期内增加明细及现金支付明细,检查长期资产现金支付情况,并与购建固定资产、无形资产和其他长期资产支付的现金流量相勾稽;
(7) 获取公司支付保证金、押金明细账,与现金流量表支付保证金、押金勾稽一致;
(8) 获取并复核公司现金流量表编制过程,并与财务报表、会计科目相关数据进行核对;
(9) 获取地质总局股利分配相关文件,按照股利分配文件重新测算应分配股利,并与账面股利分配金额进行核对。
2. 核查意见
经上述核查,我们认为:
(1)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逐年下降, 可能产生营运资金短缺的风险,但得益于公司良好的银行授信,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逐年下降对公
司正常生产经营无重大不利影响;
(2) “购建固定资产、无形资产和其他长期资产支付的现金”购买的具体内容、资金的具体流向,与同期固定资产、无形资产、其他非流动资产等资产增加值勾稽一致;
(3)“收到其他与经营活动有关的现金”和“支付其他与经营活动有关的现金”的具体内容符合公司实际情况,“收到其他与经营活动有关的现金”和“支付其他与经营活动有关的现金”金额较大原因合理;
(4) 公司存在“营运资金短缺的风险”的情况下每年进行分红的原因合理。
二十六、招股说明书披露,报告期内存在图符(北京)航空遥感信息技术有限公司起诉发行人拖欠工程款的情况。报告期内不存在预计负债。根据申报材料,发行人对BOT项目政府要求的项目升级改造、大修负有义务。请发行人说明:(1)涉诉金额及未相应计提或有负债的依据;(2)未对大修、升级改造计提预计负债的原因,是否符合行业惯例。请申报会计师对上述事项进行核查,并发表明确意见。(审核问询函第26条)
(一) 涉诉金额及未相应计提或有负债的依据
1. 诉讼的基本情况
2018年8月15日,图符(北京)航空遥感信息技术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图符公司)以公司子公司正元航遥拖欠其工程款为由在北京市海淀区人民法院提起诉讼,要求正元航遥结清剩余工程款268.19万元,并支付自2017年2月28日起至支付日每日万分之十的滞纳金;请求判令正元航遥支付依照合同第六条第三款之约定的硬盘费1.03 万元;请求判令正元航遥承担案件受理费等诉讼费。
2. 业务的基本情况及公司的会计处理
2016年11月14日,正元航遥与图符公司签订了共同协作完成云南省部分地区航空摄影任务合同,合同单价为260元/平方公里,最终结算价款以实际获取数据的有效面积为依据,结算时双方未就云南第三社区的实际航飞面积达成一致,未编制有效结算单,因此,公司只支付了部分款项481.88万元,并暂估入账249.18万元,确认负债。
鉴于公司已确认的负债与图符公司的诉讼请求差异较小,且因双方未就结算
工作量达成一致,图符公司诉讼请求得到支持的可能性极小,公司未就上述诉讼的金额计提或有负债具有合理性。
(二) 未对大修、升级改造计提预计负债的原因,是否符合行业惯例公司尚在执行过程中的BOT项目中,宿州市智能管网PPP项目已完成建设并进入运营期。
2016年11月,公司与宿州市城市管理局签订了《宿州市智能管网PPP项目合同》,2019年10月该项目进入运营期。根据合同约定,“在运营期内,甲方根据国家有关要求和社会发展状况,可以提出项目升级改造要求,项目公司应同意。升级改造的具体实施可由双方届时协商一致并签订有关协议予以明确,由此造成的项目公司成本费用的增加和收益的减少由甲方承担”。由此可见,在宿州市智能管网PPP项目中,公司虽然对BOT项目政府要求的项目升级改造、大修负有义务,但由此造成的成本费用增加由宿州市城市管理局承担,公司不承担相关成本。根据《企业会计准则解释第2号》规定,按照合同规定,企业为使有关基础设施保持一定的服务能力或在移交给合同授予方之前保持一定的使用状态,预计将发生的支出,应当按照《企业会计准则第13号—或有事项》的规定处理。由于宿州市智能管网PPP项目运营期间政府要求的大修和升级改造支出由宿州市城市管理局承担,公司无预计将发生的支出,因此公司未对大修、升级改造计提预计负债具有合理性。根据行业惯例,BOT项目运营期间,公司为使有关基础设施保持一定的服务能力或在移交给合同授予方之前保持一定的使用状态,对须履行责任的相关开支进行的最佳金额估计,确认为预计负债;如履行责任无相关开支或者相关开支无法进行合理估计,则一般不计提预计负债。可比公司中,数字政通存在PPP项目且未计提预计负债。因此,公司未对BOT项目政府要求的项目升级改造、大修计提预计负债符合行业惯例。
(三) 核查程序及核查意见
1. 核查程序
我们执行了如下主要核查程序:
(1) 访谈了企业相关负责人,了解诉讼情况;
(2) 检查了公司与图符公司的涉诉文件,取得诉讼律师关于案件进展情况的汇报文件;
(3) 获取应付图符公司账款明细账,检查会计处理情况;
(4) 检查公司与图符公司的结算单、付款凭证;
(5) 获取企业BOT项目清单,了解项目情况,检查项目合同主要条款;
(6) 查阅了企业会计准则,了解BOT项目计提预计负债的规定;
(7) 查阅同行业公司的招股说明书、定期报告等。
2. 核查意见
经核查,我们认为:
(1) 公司已确认的负债与诉讼请求金额差异较小,未对未决诉讼计提或有负债具有合理性;
(2) 报告期内未对BOT项目的大修、升级改造计提预计负债符合企业会计准则规定、符合行业惯例。
二十七、招股说明书披露,报告期各期滞纳金金额分别为100.58万元、0.87万元和1.79万元。请发行人说明:2017年滞纳金金额较大的原因。请申报会计师对上述事项进行核查,并发表明确意见。(审核问询函第27.1条)
(一) 2017年滞纳金金额较大的原因
2017年,公司子公司河北天元缴纳滞纳金100.15万元,分别为缴纳2015年度所得税滞纳金51.06万元,缴纳2016年度所得税滞纳金49.09万元。
2017年,公司对2015年度和2016年度所得税进行重新汇算清缴,并就少缴纳金额向当地税务局申报补缴。其中,补缴2015年所得税193.05万元,缴纳对应滞纳金51.06万元;补缴2016年所得税506.04万元,缴纳对应滞纳金49.09万元。
(二) 核查程序及核查意见
1. 核查程序
我们执行了如下主要核查程序:
(1) 访谈了公司及子公司相关财务人员,了解了所得税及滞纳金补缴的背景、原因等情况;
(2) 获取了公司营业外支出明细账,检查会计处理情况;
(3) 检查了滞纳金缴纳银行凭证、所得税汇算清缴报告、公司补缴税款和滞纳金的税收完税证明,复核公司滞纳金列示是否真实、准确。
2. 核查意见
经核查,我们认为:
公司2017年度滞纳金金额较大为子公司河北天元于2017年补缴2015年度和2016年度所得税,相应支付的滞纳金。公司报告期滞纳金列示真实、准确。
专此说明,请予察核。
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中国注册会计师:
中国·杭州 中国注册会计师:
二〇二一年四月七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