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鲁抗医药股份有限公司2020年度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履职报告
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运作指引》和《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积极开展工作,认真履行审查、监督职能。现就2020年度工作情况向董事会报告如下:
一、审计委员会基本情况
公司第九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由3名董事组成,其中独立董事2名。主任委员由具有专业会计资格的独立董事担任。全部成员均具有能够胜任委员会工作职责的专业知识和经验,且符合相关规定。
二、审计委员会年度会议召开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根据《公司法》、《公司章程》、《审计委员会议事规则》及其他有关规定,积极履行职责,报告期内共召开了五次会议,具体如下:
1、2020年4月3日,审计委员会召开了2020年第一次会议,听取了《关于上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2019年度审计工作总结报告》。会议审议通过了《2019年度财务决算报告》、《2019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关于续聘上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20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审计委员会同意将上述议案提交董事会审议。
2、2020年6月23日,审计委员会召开了2020年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参与设立“北方健康医疗大数据科技有限公司”暨关联交易的议案》、《关于对公司部分固定资产进行处置的议案》。审计委员会同意将上述议案提交董事会审议。
3、2020年8月17日,审计委员会召开了2020年第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2020年半年度报告及摘要》、《关于2020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
情况的专项报告》。审计委员会同意将上述议案提交董事会审议。
4、2020年10月30日,审计委员会召开了2020年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公司2020年第三季度报告》、《关于竞购山东鲁抗生物农药有限责任公司43.64%股权暨关联交易的议案》、《关于山东鲁抗舍里乐药业有限公司与朗伯姆亚洲有限公司签订技术抵偿债务协议的议案》、《关于山东鲁抗生物技术开发有限公司增资扩股暨引进投资者的议案》,并同意将上述事项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
5、2020年12月25日,审计委员会在公司会议室召开了2020年第五次会议,检查了2020年度公司内部控制制度实施情况,对公司内控机构的各项工作提出了意见和建议。
三、审计委员会履职情况
1、监督及评估外部审计机构工作。审计委员会在2020年度公司年报审计工作中,保持与年审会计师持续沟通,积极履行职责。上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工作细致、认真,能给遵循独立、客观、公正的职业准则,实事求是地对公司整体财务状况和经营情况进行客观、公正的评价,较好地完成了公司年报及内控审计任务。
在年度审计工作中,审计委员会与审计机构会计师就审计范围、审计计划、审计方案等事项进行了充分的讨论与沟通,提出了具体意见和要求,督促其按照审计计划开展审计工作,及时沟通审计中的有关问题,保证了年审各阶段工作的有序开展和及时完成。在年审事务所出具初步审计意见后,审计委员会认真审阅了审计报告初稿,听取了年审会计师的意见,并与之进行了充分有效的沟通,未发现在审计中存在重大事项的情况。
2、监督指导内部审计工作。报告期内,审计委员会对公司审计部门进行了监督指导。按照公司内控制度相关规定,审计部门制定了2020年度审计工作计划,并在工作中逐一落实,规范了公司的经营行为,有效防范
各种违纪违规行为的发生。审计委员会认为公司内部审计制度健全,未发现内部审计工作存在重大问题,认为内部审计工作能够有效运作。
3、评估内部控制的有效性。公司根据《企业内部控制基本规范》及其配套指引的规定和其他内部控制监管要求,切实履行了内部控制制度的建立健全及有效实施内控职责。公司持续优化并完善内部控制体系,通过结合内部控制规范要求对原有部分内部控制流程进行了修订,内控体系得到了进一步的发展与完善。公司主营业务及高风险领域得以有效控制。公司的内部控制实际运作情况符合中国证监会发布的有关上市公司治理规范的要求。
四、总体评价
报告期内,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依据照《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运作指引》及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议事规则》等规定要求,在监督及评价外部审计、指导内部审计工作、审阅财务报告和评估内部控制等方面发挥了应有的作用,保障了年度审计工作和内部控制工作的有效进行,促进了公司治理结构的进一步完善。
2021年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将继续秉承审慎、客观、独立的原则,勤勉尽职,遵守中国证监会、上海证券交易所的有关规定,充分发挥审计委员会的监督职能,维护公司与全体股东的合法权益,以促进公司健康、稳健、规范、持续地发展。
山东鲁抗医药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2021年4月16日
(本页无正文,为《山东鲁抗医药股份有限公司2020年度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履职报告》之签字页)董事会审计委员会:
孙宗彬 王玉强 刘松强
2021年4月1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