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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建筑:中国建筑股份有限公司第二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2020年度履职情况报告 下载公告
公告日期:2021-04-17

中国建筑股份有限公司第二届董事会

审计委员会2020年度履职情况报告

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运作指引》第三十四条的规定,“上市公司须在披露年度报告的同时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披露审计委员会年度履职情况,主要包括其履行职责的情况和审计委员会会议的召开情况。”公司编制了《董事会审计委员会2020年度履职情况报告》。

报告分为四个部分:第一部分为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基本情况;第二部分为2020年度会议召开情况;第三部分为年度履行职责情况,包括监督及评估外部审计工作、监督及评估内部审计工作、审阅公司定期报告及财务报表、监督及评估公司全面风险管理及内部控制有效性、审核公司重大关联交易事项等内容;第四部分为总体评价。

现将报告提请董事会审议。

附件:《中国建筑股份有限公司第二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2020年度履职情况报告》

附件

中国建筑股份有限公司第二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

2020年度履职情况报告

2020年度,中国建筑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根据《上市公司治理准则》《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运作指引》以及《中国建筑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中国建筑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议事规则》等相关规定,勤勉尽责,认真审慎履行在监督及评估内外部审计工作、审议公司财务信息及其披露、监督及评估公司全面风险管理和内部控制有效性等方面的职责。现将董事会审计委员会2020年度履职情况报告如下:

一、第二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基本情况

公司第二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由4名独立董事组成,分别是贾谌先生、杨春锦先生、余海龙先生、郑昌泓先生;审计委员会主任委员为贾谌先生,具有专业会计资格。

二、2020年度董事会审计委员会会议召开情况

2020年度,公司第二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共召开会议

次,其中现场会议

次,书面会议6次。全体委员均出席会议并参与表决,审议议案及听取汇报共计32项,具体情况如下:

序号

序号会议名称召开时间议题会议形式
1第二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十三次会议2020年1月8日1.关于2019年度审计计划及预审工作进展的汇报2.关于2019年度财务决算工作进展情况的汇报3.关于2020年度公司财务报告审计安排的汇报4.关于公司董监高责任险推进工作情况的报告现场会议

序号

序号会议名称召开时间议题会议形式
2第二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十四次会议2020年2月2日审议《关于聘请中国建筑股份有限公司2020年度财务报告审计机构的议案》书面会议
3第二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十五次会议2020年3月3日审议《2020年中国建筑前五项重大风险》的议案书面会议
4第二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十六次会议2020年4月16日关于《2019年度中国建筑内控体系工作报告》的议案书面会议
5第二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十七次会议2020年4月23日1.审议中国建筑股份有限公司第二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2019年度履职情况报告2.审议关于中国建筑股份有限公司2019年度财务决算报告的议案3.审议关于中国建筑股份有限公司2019年度会计政策变更专项报告的议案4.听取普华关于2019年度合并财务报表、内控审计情况的汇报5.审议关于《中国建筑股份有限公司2019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的议案6.听取审计部《关于2019年度审计发现重点问题情况的报告》7.审议中国建筑股份有限公司2020年度内部审计工作计划8.审议关于变更中国建筑股份有限公司2020年度内部控制审计机构的议案9.审议关于中国建筑股份有限公司2020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案的议案10.听取财务部关于《聘请中国建筑股份有限公司2020年度财务报告审计机构的议案》的补充说明现场会议
6第二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十八次会议2020年4月28日关于中国建筑股份有限公司2020年第一季度财务报告的议案书面会议
7第二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十九次会议2020年7月21日安永审计师关于2020年中期审阅及内控审计计划的汇报现场会议
8第二届董事会2020年1.审议中国建筑股份有限公司2020年中期现场会议

序号

序号会议名称召开时间议题会议形式
审计委员会第二十次会议8月27日财务分析报告2.听取安永审计师关于公司2020年中期财务报表审阅及内控审计工作的汇报3.审议中国建筑股份有限公司核准中国海外发展开展金融衍生业务资质的议案
9第二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二十一次会议2020年10月28日审议中国建筑股份有限公司2020年第三季度财务分析报告现场会议
10第二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二十二次会议2020年11月8日关于与控股股东共同向中建财务有限公司增资暨关联交易的议案书面会议
11第二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二十三次会议2020年12月22日关于审议中国建筑股份有限公司执行新租赁准则的议案书面会议
12第二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二十四次会议2020年12月29日1.关于中国建筑股份有限公司2020年度财务决算工作进展情况的汇报;2.中国建筑股份有限公司2020年度审计计划及预审工作进展的汇报;3.关于2020年度审计发现主要问题及整改情况的报告;4.关于中国建筑股份有限公司境外子企业2020年财务报告审计安排的议案;5.关于中国建筑股份有限公司与中国建筑集团有限公司续签《综合服务框架协议》的议案;6.关于中建财务有限公司与中国建筑集团有限公司续签《金融服务框架协议》的议案;7.关于中国建筑集团有限公司向中国建筑股份有限公司提供委托贷款的议案现场会议

三、第二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2020年度履行职责情况

(一)监督及评估外部审计工作报告期内,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对外部审计开展了以下监督及评估工作:一是对聘用2020年度财务报告和内部控制审计机构向董事会提出选聘建议,并对业务约定书和审计费用进行认真审核。二是定期听取普华永道中天会计师事务

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普华永道”)、安永华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安永华明”)关于财务报告审计/审阅工作情况的汇报。三是从外部审计如何更好发挥风险防范作用、促进公司管理提升方面提出工作要求和建议。

董事会审计委员会认为,财务报告和内部控制审计机构普华永道、安永华明在审计服务过程中,能够独立客观履行审计机构的责任和义务,按时完成了公司财务报告和内部控制审计工作,出具的报告公正客观、真实准确地反映了公司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

(二)监督及评估公司内部审计工作

董事会审计委员会认真审核了公司2020年度内部审计计划、审计范围,并认可该计划的工作重点及可行性。同时督促公司内部审计机构聚焦风险防范,及时精准发现问题;强化中期审计和专项审计,促进审计效能提升。

报告期内,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听取了公司审计部《关于2019年度审计发现重点问题情况的报告》及《关于2020年度审计发现主要问题及整改情况的报告》,对公司高度重视健康发展问题、高度重视审计发现问题整改予以高度肯定,对内部审计全面细致总结审计发现问题、分类剖析频发问题成因、有力推动整改落实、针对性提出管理建议表示高度赞同。同时,审计委员会建议公司持续加强审计监督,抓住影响企业高质量发展的关键因素,不回避、不护短、坚决落实整改,促进各级管理人员提升合规意识、强化制度执行,推动公司持续健康发展。

(三)审阅公司定期报告及财务报表

报告期内,董事会审计委员会按照中国证监会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的相关规定,以及《中国建筑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议事规则》的规定,对公司定期报告及财务报表的编制及披露工作进行了全过程督导。一是在2019年度审计和2020年中期审阅工作正式启动前,董事会审计委员会与2019年度审计机构普华永道、2020年度审计机构安永华明、公司财务总监沟通了审计/审阅相关工作,详细了解审计/审阅时间安排、审计/审阅重点关注事项等内容,并对审计力量投入、审计工作质量等方面提出具体要求。二是在定期报告编制期间,听取普华永道、安永华明关于审计工作总体情况、财务数据、风险提示与建议等方面的汇报,并就审计过程中的有关事项进行充分沟通。三是对公司四期定期

报告及财务报表进行审议并发表意见,包括2019年度报告、2020年第一季度报告、2020年半年度报告和2020年第三季度报告,就财务报表中反映的“两金”、经营性现金流等重要指标,以及统筹推进疫情防控与生产经营、平稳做好新老财务系统交接、持续提升海外发展质量、深化经营风险防控等重点方面提出

条管理建议。董事会审计委员会认为,公司财务报表真实、完整、准确,不存在欺诈、舞弊行为及重大错报情况,不存在重大会计差错调整,不涉及重要会计判断的事项及导致非标准无保留意见审计报告的事项。公司2019年度财务报告根据财政部要求进行了会计政策变更,此次变更对公司以前及2019年度财务报告没有重大影响。

(四)监督及评估公司全面风险管理及内部控制的有效性报告期内,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审议讨论了公司2019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2019年度中国建筑内控体系工作报告、2020年中国建筑前五项重大风险,认为公司按照《公司法》《证券法》等法律法规和中国证监会、上海证券交易所有关规定,建立了较为完善的公司治理结构和治理制度。公司能够严格执行各项法律、法规、规章、公司章程以及内部管理制度,股东大会、董事会、监事会、经营层规范运作,切实保障了公司和股东的合法权益。公司全面风险管理及内部控制实际运作情况符合中国证监会发布的有关上市公司治理规范的要求。

(五)审核公司重大关联交易事项报告期内,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审核了公司2020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案,就关联交易事项与公司进行了沟通。专项审议了《关于与控股股东共同向中建财务有限公司增资暨关联交易的议案》《关于中国建筑集团有限公司向中国建筑股份有限公司提供委托贷款的议案》及2021年度日常关联交易涉及的《关于中国建筑股份有限公司与中国建筑集团有限公司续签<综合服务框架协议>的议案》《关于中建财务有限公司与中国建筑集团有限公司续签<金融服务框架协议>的议案》。

四、总体评价报告期内,董事会审计委员会依据《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董事会审计

委员会运作指引》以及《中国建筑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议事规则》等相关规定,恪尽职守,切实有效地履行了职责。

2021年,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将继续严格按照中国证监会、上海证券交易所的相关规定,以及《中国建筑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中国建筑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议事规则》等要求,认真、勤勉履职,围绕“一创五强”战略目标和“166”战略举措,为董事会有关决策及经理层经营管理提供有效咨询和建议,切实维护公司及全体股东的共同利益。

中国建筑第二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贾谌杨春锦余海龙郑昌泓


  附件:公告原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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