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000890 证券简称:*ST胜尔 公告编号:2021-036
江苏法尔胜股份有限公司2020年年度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一)会议召开情况
1、江苏法尔胜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本公司”)于2021年3月27日以公告形式发布了《关于召开2020年年度股东大会的通知》,于2021年4月10日以公告形式发布了《关于召开2020年年度股东大会的提示性通知》。
2、召开方式:现场投票及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3、召开时间:
(1)现场会议召开时间:2021年4月16日下午14:00
(2)网络投票时间:2021年4月16日。其中:
①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1年4月16日上午9:15~9:25,9:30~11:30,下午13:00~15:00;
②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1年4月16日9:15~15:00期间的任意时间。
4、召开地点:江苏省江阴市澄江中路165号江苏法尔胜股份有限公司二楼会议室
5、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6、主持人:陈明军先生
7、本次股东大会的召开符合《公司法》、《股票上市规则》及《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
(二)会议出席情况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共计13人,代表有表决权的股份数为178,507,639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42.5521%;其中中小股东8名,代表有表决权股份数为650,700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1551%。
1、参加现场会议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共6名,代表股份121,013,715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28.8469%;
2、通过网络投票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共7名,代表股份57,493,924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3.7052%。
(三)公司董事、监事、董事会秘书及其他高级管理人员出席或列席了会议。
二、议案审议表决情况
1、审议通过了公司《2020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
总表决情况:同意178,405,139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99.9426%;反对43,0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241%;弃权59,5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333%。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同意548,2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84.2477%;反对43,0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6.6083%;弃权59,5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9.1440%。
2、审议通过了公司《2020年年度报告全文及摘要》
总表决情况:同意178,441,639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99.9630%;反对66,0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370%;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同意584,7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89.8571%;反对66,0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10.1429%;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3、审议通过了公司《2020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总表决情况:同意178,464,639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99.9759%;反对6,5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36%;弃权36,5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204%。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同意607,7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93.3917%;反对6,5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9989%;弃权36,5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5.6093%。
4、审议通过了公司《2020年度财务决算报告》
总表决情况:同意178,405,139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99.9426%;反对43,0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241%;弃权59,5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333%。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同意548,2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84.2477%;反对43,0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6.6083%;弃权59,5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9.1440%。
5、审议通过了公司《2020年度利润分配预案》
总表决情况:同意178,448,039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99.9666%;反对59,6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334%;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同意591,1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90.8406%;反对59,6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9.1594%;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6、审议通过了公司《2021年度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方案》总表决情况:同意178,464,639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99.9759%;反对6,5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36%;弃权36,5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204%。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同意607,7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93.3917%;反对6,5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9989%;弃权36,5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5.6093%。
7、审议通过了公司《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提案》
总表决情况:同意178,411,539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99.9462%;反对36,6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205%;弃权59,5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333%。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同意554,6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85.2313%;反对36,6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5.6247%;弃权59,50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9.1440%。
8、审议通过了公司《关于未弥补亏损达到实收股本总额三分之一的提案》总表决情况:同意178,441,739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99.9631%;反对65,9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369%;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同意584,8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89.8724%;反对65,9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10.1276%;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三、律师出具的法律意见
1、律师事务所名称:江苏世纪同仁律师事务所
2、律师姓名:居建平 张红叶
3、结论性意见: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召开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召集人和出席列席大会人员的资格合法有效;大会的表决程序和表决结果合法有效。
四、备查文件
1、江苏世纪同仁律师事务所关于江苏法尔胜股份有限公司2020年年度股东大会的法律意见书;
2、江苏法尔胜股份有限公司2020年年度股东大会决议。
特此公告。
江苏法尔胜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1年4月1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