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欧亚集团:长春欧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2020年度履职情况报告 下载公告
公告日期:2021-04-17

长春欧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审计委员会2020年度履职情况报告

根据中国证监会《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内容与格式准则第2号--年度报告的内容与格式》、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运作指引》等要求,董事会审计委员会依据《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实施细则》等规定,有效履行职责,积极发挥作用。现将董事会审计委员会2020年度履职情况报告如下:

一、审计委员会的基本情况

第九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由张义华、张树志、薛立军3名董事组成,张义华、张树志为独立董事,张义华担任主任。

审计委员会能够对董事会负责,向董事会汇报工作。

董事会审计委员会成员,均具有胜任审计委员会工作职责的专业知识和商业经验,能够积极履行工作职责,勤勉尽职,指导公司内部审计工作,促进公司建立有效的内部控制并提供真实、准确、完整的财务报告。

公司为审计委员会提供了必要的工作条件,并配备专人承担审计委员会的工作联络等相关日常工作。审计委员会履职时,得到了公司管理层及相关部门的积极配合。

二、履行职责情况

(一)对2020年季度及半年度报告事前审议的履职情况

董事会审计委员会于4月29日、8月28日、10月30日分别召开专题会议,对公司《2020年第一季度报告》、《2020年半年度报告及摘要》、《2020年第三季度报告》进行了事前审议。

(二)对2020年度财务报表和内部控制审计的履职情况

1、审计前的履职情况

在公司审计机构正式进场审计前,董事会审计委员会于2021年1月15日召开第一次会议,听取了公司财务核算中心负责人关于2020年财务审计工作的时间安排,审议了公司编制的2020年度财务会计报表及《2020年度财务会计报表说明》。听取了公司审计监察部关于2020年内部控制审计工作的时间安排。并与信永中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信永中和)就审计工作安排进行协商,达成一致意见。会议形成如下决议:(1)同意公司财务核算中心关于2020年财务审计工作的时间安排,并以财务核算中心编制的2020年度财务会计报表为基础进行审计工作。(2)同意公司审计监察部关于2020年内部控制审计工作的时间安排,并在内部控制审计工作中,不定期和会计师事务所对内部控制工作进行沟通。(3)建议信永中和在规定的时间内完成公司财务会计报表和内部控制审计工作,并分别出具审计报告。

2、审计中的履职情况

在审计过程中,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分别在2021年2月22日、3月17日就审计工作和信永中和进行电话沟通,对审计工作进行督促与监督。

3、审计报告的初稿审阅情况

2021年3月30日,信永中和按照公司审计工作的时间安排,完成了2020年度财务报表审计工作,并根据中国证监会《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内容与格式准则第2号--年度报告的内容与格式》、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行业信息披露指引第五号——零售》的相关规定,编制了公司2020年度财务报告,同时完成了2020年度内部控制审计工作。信永中和就财务报表和内部控制初步出具了审计

意见。董事会审计委员会于2021年3月30日召开了第二次会议,审议了《2020年度财务报告》、《2020年度内部控制审计报告》及会计师事务所出具的初步审计意见。会议同意:

(1)将审计后的公司《2020年度财务报告》、《2020年度内部控制审计报告》提交公司九届八次董事会审议。

(2)原聘任的信永中和在为公司提供审计服务期间,坚持独立审计原则,切实履行了审计机构应尽职责。根据公司审计工作的安排需要,公司拟改聘中兴财光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中兴财光华)为2021年度财务报告及内部控制审计机构。审计委员会认为:中兴财光华具备证券、期货相关业务执业资格,具备审计的专业能力和资质,能够满足公司年度审计要求;此次变更会计师事务所符合公司审计工作的安排需要,理由充分恰当;同意向公司董事会提议改聘中兴财光华为公司2021年度财务报告及内部控制审计机构。财务报表审计费用140万元,内部控制审计费用70万元。

同意将该事项提交公司九届八次董事会和2020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三、会议情况

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在2020年度共召开5次会议:

1、2020年1月17日,召开第一次会议,研究公司上一年度报告审计工作的有关问题。

2、2020年3月30日,召开第二次会议,审议公司上一年度财务报告、内控报告及续聘2020年度审计机构的相关事项。

3、2020年4月29日,召开第三次会议,对提交公司第九届董事会2020年第三次临时会议的《2020年第一季度报告》进行了事前审议。

4、2020年8月28日,召开第四次会议,对提交公司九届七次董事会的《2020年半年度报告及摘要》进行了事前审议。

5、2020年10月30日,召开第五次会议,对提交公司第九届董事会2020年第五次临时会议的《2020年第三季度报告》进行了事前审议。

长春欧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审计委员会二〇二一年四月十六日


  附件:公告原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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