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0
三元基因NEEQ:837344
北京三元基因药业股份有限公司(Beijing Tri-Prime Gene Pharmaceutical Co., Ltd. )
北京三元基因药业股份有限公司(Beijing Tri-Prime Gene Pharmaceutical Co., Ltd. )年度报告
公司年度大事记
1、2020年1月,新冠疫情爆发后,公司产品被国家卫健委等颁布的《新型冠状病毒肺炎诊疗方案》推荐为抗病毒治疗药物;公司被国家工信部认定为疫情防控药品保障单位;在北京市发改委提质升级专项的支持下,公司加班生产,较好满足了全国各地医疗机构的防疫需要。 2、2020年2月,新华社、中新社、北京日报、北京电视台、以及各大新闻门户网站分别报道了公司的抗击新冠疫情研发和生产工作。同时,公司向武汉同济医院、武汉儿童医院和四川大学华西医院等全国各地医疗和防疫机构捐赠药品,履行了企业的社会责任。 3、《中国生物工程杂志》2020年3月刊登公司发表的文章《重组人干扰素α1b与新型冠状病毒肺炎防治》;2020年12月刊登公司发表的文章《重组人干扰素α1b抗新型冠状病毒的基础和临床研究进展》。 4、2020年3月,经公司股东大会批准,实施完成2020年度第一次股票定向发行,包括公司控股股东在内的4位在册股东以20元/股的价格认购定向发行的50万股,募集资金1000万元。 5、2020年5月,经股东大会批准,公司实施完成2019年年度权益派发方案,以公司现有总股本11,050万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5.00元现金,分红金额总计5,525万元人民币。 6、2020年10月,公司于北京大兴生物医药产业基地购得新厂区建设用地,并获得北京市规划和自然委员会颁发的不动产权证书。 7、2020年10月,公司产品重组人干扰素α1b注射液(运德素?)被中国化学制药行业协会评为:“制药行业原研药专利药优秀产品品牌”、“生物生化制品优秀产品品牌”。 8、2020年12月,公司向北京佳德和细胞治疗技术有限公司进行股权投资,双方签署了股权投资协议和细胞治疗项目合作开发协议。 9、2020年12月,公司取得中国证监会《关于核准北京三元基因药业股份有限公司向不特定合格投资者公开发行股票的批复》,公司成功发行1,131万股,募集资金2.83亿元。募投资金用于重组人干扰素α1b雾化吸入治疗小儿RSV肺炎临床试验等四个研发创新项目。 10、2020年12月,公司董事长兼总经理程永庆主持召开了总经理办公会,并做了年度总结报告:报告期内,公司实现营业收入1.84亿元,净利润3,596.38万元,经营性现金流量净额为7,053.54万元,产品毛利率为84.00%,期末净资产为5.29亿元。 |
目录
公司年度大事记 ...... 2
第一节 重要提示、目录和释义 ...... 4
第二节 公司概况 ...... 8
第三节 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 11
第四节 管理层讨论与分析 ...... 14
第五节 重大事件 ...... 38
第六节 股份变动及股东情况 ...... 46
第七节 融资与利润分配情况 ...... 51
第八节 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核心员工情况 ...... 55
第九节 行业信息 ...... 59
第十节 公司治理、内部控制和投资者保护 ...... 76
第十一节 财务会计报告 ...... 88
第十二节 备查文件目录 ...... 170
第一节 重要提示、目录和释义
【声明】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本报告所载资料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公司负责人程永庆、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张凤琴及会计机构负责人(会计主管人员)孟爱华保证年度报告中财务报告的真实、准确、完整。
中审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对公司出具了标准无保留意见的审计报告。
本年度报告涉及未来计划等前瞻性陈述,不构成公司对投资者的实质承诺,投资者及相关人士均应对此保持足够的风险认识,并且应当理解计划、预测与承诺之间的差异。
事项 | 是或否 |
是否存在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对年度报告内容存在异议或无法保证其真实、准确、完整 | □是 √否 |
是否存在未出席董事会审议年度报告的董事 | □是 √否 |
是否存在未按要求披露的事项 | □是 √否 |
重大风险事项名称 | 重大风险事项简要描述 |
1、应收账款净额偏大,无法收回的风险 | 公司2018年12月31日、2019年12月31日和2020年12月31日的应收账款净额分别为80,838,297.92元、73,804,164.45元和66,027,990.69元,分别占到同期营业收入的26.86%、26.52%和35.92%。报告期内,应收账款净额绝对值较上年同期明显下降。但2020年应收账款净额占比与上一年相比显著上升。这是由于2020年新冠疫情影响导致营业收入下降所致。尽管公司一直加强应收账款的管理,持续加大对货款的催收,但公司在应收账款管理方面还应继续改进。 公司的客户主要是大型国有商业公司,形成呆坏账的概率较低,且公司已按照坏账计提政策计提了坏账准备,但仍存在个别规模相对较小的客户因自身经营状况发生异常而导致公司应收账款无法收回的风险。 |
2、行业竞争的风险 | 医药行业是国民经济的重要组成部分,国家对医药行业制订了一系列改革政策,特别是生物制药行业,属于国家重点鼓励发展的行业。但是,在促进行业快速发展的同时,也导致行业内竞争的加剧。就生物制药而言,尽管公司拥有全球独家生产的重组人干扰素α1b水针剂,但鉴于临床医生对不同亚型的重组人干扰素差异认知的局限性,市场竞争依旧存在,由竞争导致的风险依旧存在。 |
3、市场开拓的风险 | 公司所处生物医药行业是国家重点支持的发展领域,目前正处于快速成长阶段。重组人干扰素α1b疗效确切,临床应用适应症广泛,市场 |
潜在需求大。公司重组人干扰素α1b销售收入占公司营业收入的比重较高,公司的利润主要来源于重组人干扰素α1b。但是,我国医药行业的技术研发投入逐渐加大,竞争水平逐渐提升,如果未来出现新的研发品种具有更好的临床效果或者干扰素市场出现新的竞争对手,均会对公司重组人干扰素α1b产品的销售产生不利影响,进而对公司业绩产生较大影响。 | |
4、不动产抵押的风险 | 公司于2016年5月24日与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北京大兴支行签订固定资产借款合同, 合同编号为0020000074-2016年(大兴)字00087号,合同金额2,000.00万元,借款期限为10年,自实际提款日起算(分次提款的,自首次提款日起算),利率为中国人民银行基准利率,提款后借款利率以3个月为一期,一期一调整,分段计息,借款人分笔提款的,每笔提款的提款利率分别确定并调整。截至2020年12月31日借款尚未归还金额11,503,495.98元,其中2,300,000.00元为一年内到期的非流动负债。本项借款以北京三元基因药业股份有限公司的土地使用权和房产为抵押借款,并签定了合同编号为0020000074-2020年大兴(抵)字0142号的最高额抵押合同。公司作为生物制药企业,土地使用权、房产是公司必不可少的生产经营场所,若公司还款能力出现困难,未能及时解除土地房产抵押,公司的生产经营将会受到影响。 |
本期重大风险是否发生重大变化: | 本期重大风险未发生重大变化 |
药产业又是一个受监管程度较高的行业,其监管部门包括国家及各级地方药品监管部门和卫生部门,其在各自的权限范围内,制订相关的政策法规,对整个行业实施监管。我国目前处于经济结构调整期,各项体制改革正在逐步深入。随着我国医疗卫生体制改革的不断深入和社会医疗保障体制的逐步完善,我国医疗卫生市场的政策环境可能面临重大变化,行业相关的监管政策仍在不断完善、调整。如果公司产品不能及时调整经营策略以适应医疗卫生体制改革带来的市场规则和监管政策的变化,将会难以满足以公立医院为代表的医疗机构需求,从而对公司的经营产生不利影响。
4、潜在产品责任风险
质量是药品的核心属性,所以产品质量受到严格的监管。报告期内公司高度重视药品质量,严格按照国家相关规定进行质量控制,并建立了一系列质量管理体系。但由于公司产品的生产工艺复杂,受内外部因素的影响,公司产品的安全性在客观上存在一定的风险。患者如在使用后出现意外风险事故,并因此提出产品责任索赔,或因此发生法律诉讼、仲裁,均可能会对发行人的业务、经营、财务状况及声誉造成不利影响,包括抗辩费用、败诉风险及或有赔偿义务等。
释义
释义项目 | 释义 | |
公司、本公司、三元基因 | 指 | 北京三元基因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
股东大会 | 指 | 北京三元基因药业股份有限公司股东大会 |
董事会 | 指 | 北京三元基因药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
监事会 | 指 | 北京三元基因药业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
公司章程 | 指 | 《北京三元基因药业股份有限公司公司章程》 |
三会 | 指 | 股东大会、董事会、监事会 |
股转公司、股转系统 | 指 | 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有限责任公司 |
元、万元 | 指 | 人民币元、万元 |
报告期、本期 | 指 | 2020年1月1日至2020年12月31日 |
主办券商、申万宏源承销保荐 | 指 | 申万宏源证券承销保荐有限责任公司 |
处方药 | 指 | 凭执业医师和执业助理医师处方才可购买、调配和使用的药品 |
生物制品 | 指 | 应用普通的或以基因工程、细胞工程、蛋白质工程、发酵工程等生物技术获得的微生物、细胞及各种动物和人源的组织和体液等生物材料制备,用于人类疾病预防、治疗药品和诊断检测试剂。 |
GMP | 指 | Good Manufacturing Practice,药品生产质量管理规范 |
GSP | 指 | Good Supply Practice,药品经营质量管理规范 |
干扰素α | 指 | 干扰素α(Interferon-α,IFNα)是细胞和机体受到病毒感染,或者受核酸、细菌内毒素和促细胞分裂素等作用后,由淋巴细胞分泌的一种细胞因子。干扰素(Interferon,IFN)是一类具有广谱抗病毒、抗肿瘤和免疫调节作用的蛋白质,包括I型、Ⅱ型和Ⅲ型,分别具有不同的受体和功能,是机体天然免疫的关键组成部分。 |
重组人干扰素α1b | 指 | 全球重组人干扰素α(IFNα)已有3个亚型被批准为药品在临床使用,分别为IFN-α1b、IFN-α2a和IFN-α2b,目前均为基因工程产品。国外市场上IFN-α有IFN-α2a和IFN-α2b,其基因来源于西方白种人。中国市场上IFNα有IFN-αlb,其基因由我国国家最高科学技术奖获得者侯云德院士于1982年从健康中国人脐血白细胞中获得。重组人IFN-αlb注射剂是中国第一个具有自主知识产权的基因工程I类新药。 根据《国家药监局关于实施2020年版<中华人民共和国药典>有关事宜的公告》(2020年第80号)的要求及药典委相关文件,将通用名由“重组人干扰素α1b”修订为“人干扰素α1b”。在本报告期,处于过渡阶段,兼有上述两种表述方式,意义相同。 |
运德素? | 指 | 公司重组人干扰素α1b产品注册商标和商品名 |
国家一类新药 | 指 | 原《新生物制品审批办法》规定,生物制品分为五类。第一类为国内外尚未批准上市的生物制品。2007年10 |
月1日批准实施的《药品注册管理办法》所指的治疗性生物制品1类药品的概念,指境内外均未上市的药品和生物制品。现为2020年7月1日批准实施的《生物制品注册分类及申报注册要求》中所指的创新型生物制品。 | ||
RSV | 指 | 呼吸道合胞病毒(Respiratory Syncytial Virus)是一种RNA病毒,属副粘液病毒科。该病毒经空气飞沫和密切接触传播。多见于新生儿和6个月以内的婴儿,是引起婴幼儿病毒性肺炎和毛细支气管炎的首要病原。 |
新型长效干扰素 | 指 | 指公司在研的聚乙二醇新型集成干扰素突变体注射液,是兼具聚乙二醇的长效性、集成干扰素的高效性和干扰素α1b的安全性的新型干扰素药物。 |
新冠病毒 | 指 | 2019新型冠状病毒,一种单股正链RNA病毒,以前从未在人体中发现的冠状病毒新毒株,2020年1月12日,世界卫生组织正式将其命名为2019-nCoV,又名SARS-COV-2。 |
新冠肺炎 | 指 | 新型冠状病毒肺炎(Corona Virus Disease2019, COVID-19),简称“新冠肺炎”,世界卫生组织命名为“2019冠状病毒”是指2019新型冠状病毒感染导致的肺炎。 |
细胞治疗 | 指 | 细胞治疗是机体细胞通过体外培养、增殖、激活,再回输病人的治疗方式,可增强或诱导机体抗肿瘤或抗病毒免疫应答。 |
公司中文全称 | 北京三元基因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
英文名称及缩写 | Beijing Tri-Prime Gene Pharmaceutical Co., Ltd. |
证券简称 | 三元基因 |
证券代码 | 837344 |
法定代表人 | 程永庆 |
董事会秘书姓名 | 晏征宇 |
联系地址 | 北京市大兴区工业开发区金苑路1号4号楼 |
电话 | 010-60219175 |
传真 | 010-61253368 |
董秘邮箱 | yanzhengyu@triprime.com |
公司网址 | http://www.triprime.com |
办公地址 | 北京市大兴区工业开发区金苑路1号4号楼 |
邮政编码 | 102600 |
公司邮箱 | gudongdahui@triprime.com |
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平台的网址 | www.neeq.com.cn |
公司年度报告备置地 | 公司董事会秘书办公室 |
股票交易场所 | 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 |
成立时间 | 1992年9月24日 |
挂牌时间 | 2016年5月18日 |
进入精选层时间 | 2021年1月8日 |
分层情况 | 精选层 |
行业(挂牌公司管理型行业分类) | 制造业-医药制造业-生物药品制造-生物药品制造(行业分类代码:C2760) |
主要产品与服务项目 | 公司主要从事生物医药的研究、开发、生产和销售,主要产品有: 注射用重组人干扰素α1b粉针剂、重组人干扰素α1b注射液、重 组人干扰素α1b喷雾剂、重组人干扰素α1b滴眼液等. |
普通股股票交易方式 | √连续竞价交易 □集合竞价交易 □做市交易 |
普通股总股本(股) | 121,810,000 |
优先股总股本(股) | - |
做市商数量 | - |
控股股东 | 北京东南医药投资控股有限公司 |
实际控制人及其一致行动人 | 实际控制人为(程永庆、印小明、程十庆),一致行动人为(程永庆、印小明、程十庆) |
项目 | 内容 | 报告期内是否变更 |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 91110000102851949U | 否 |
注册地址 | 北京市大兴区工业开发区金苑路1号4号楼 | 否 |
注册资本 | 110,500,000 | 是 |
2020年12月30日,公司向不特定合格投资者公开发行股票1,131万股。 因新增股份在2021年1月登记完成,因此,截至2021年12月31日,公司注册资本仍为11,050万股。 |
五、 中介机构
主办券商(报告期内) | 申万宏源承销保荐 | |
主办券商办公地址 | 上海市徐汇区常熟路239号,投资者沟通电话:021-33388437 | |
报告期内主办券商是否发生变化 | 否 | |
主办券商(报告披露日) | 申万宏源承销保荐 | |
会计师事务所 | 中审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 |
签字注册会计师姓名及连续签字年限 | 贾洪常 | 杨敏兰 |
1年 | 1年 | |
会计师事务所办公地址 | 天津经济技术开发区第二大街21号4栋1003室 | |
保荐机构 | 申万宏源承销保荐 | |
保荐代表人姓名 | 李金城、李俊伟 | |
保荐持续督导期间 | 2021年1月8日至2023年12月31日 |
第三节 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一、 盈利能力
单位:元
2020年 | 2019年 | 本年比上年增减% | 2018年 | |
营业收入 | 183,827,367.90 | 278,250,341.85 | -33.93% | 300,930,726.67 |
毛利率% | 84.00% | 84.71% | - | 83.32% |
归属于挂牌公司股东的净利润 | 35,963,788.73 | 60,091,919.78 | -40.15% | 58,096,357.84 |
归属于挂牌公司股东的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的净利润 | 33,030,004.36 | 58,399,530.69 | -43.44% | 57,746,875.49 |
加权平均净资产收益率%(依据归属于挂牌公司股东的净利润计算) | 13.23% | 22.31% | - | 24.29% |
加权平均净资产收益率%(依据归属于挂牌公司股东的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的净利润计算) | 12.15% | 21.68% | - | 24.15% |
基本每股收益 | 0.33 | 0.55 | -40.00% | 0.53 |
2020年末 | 2020年初 | 本年末比今年初增减% | 2018年末 | |
资产总计 | 588,864,751.51 | 333,023,351.47 | 76.82% | 329,793,290.41 |
负债总计 | 59,553,795.37 | 54,243,684.06 | 9.79% | 61,605,542.78 |
归属于挂牌公司股东的净资产 | 529,310,956.14 | 278,779,667.41 | 89.87% | 268,187,747.63 |
归属于挂牌公司股东的每股净资产 | 4.35 | 2.53 | 71.94% | 2.44 |
资产负债率%(母公司) | 9.59% | 14.63% | - | 17.12% |
资产负债率%(合并) | 10.11% | 16.29% | - | 18.68% |
流动比率 | 15.59 | 6.42 | - | 6.78 |
利息保障倍数 | 56.03 | 64.36 | - | 48.02 |
2020年 | 2019年 | 本年比上年增减% | 2018年 |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 70,535,446.29 | 70,847,007.71 | -0.44% | 58,364,340.61 |
应收账款周转率 | 2.47 | 3.38 | - | 3.61 |
存货周转率 | 1.41 | 3.00 | - | 3.51 |
2020年 | 2019年 | 本年比上年增减% | 2018年 | |
总资产增长率% | 76.82% | 0.98% | - | 16.82% |
营业收入增长率% | -33.93% | -7.54% | - | 23.00% |
净利润增长率% | -40.15% | 3.43% | - | 33.41% |
2020年末 | 2020年初 | 本年末比今年初增减% | 2018年末 | |
普通股总股本 | 121,810,000.00 | 110,000,000.00 | 10.74% | 110,000,000.00 |
计入权益的优先股数量 | - | - | - | - |
计入负债的优先股数量 | - | - | - | - |
项目 | 本报告期审定数 | 本报告期业绩快报数 | 差异率 | ||
营业总收入 | 183,827,367.90 | 183,827,367.89 | 0.00% | ||
归属于挂牌公司股东的净利润 | 35,963,788.73 | 35,885,796.00 | 0.22% | ||
归属于挂牌公司股东的扣除非经常性损益的净利润 | 33,030,004.36 | 32,952,011.63 | 0.24% | ||
基本每股收益 | 0.33 | 0.33 | 0.00% | ||
加权平均净资产收益率 | 13.23% | 13.20% | - | ||
本报告期末审定数 | 本报告期末业绩快报数 | ||||
总资产 | 588,864,751.51 | 588,886,104.20 | 0.00% | ||
归属于挂牌公司股东的所有者 | 529,310,956.14 | 529,232,963.41 | 0.01% |
权益 | |||
股本 | 121,810,000.00 | 121,810,000.00 | 0.00% |
归属于挂牌公司股东的每股净资产 | 4.35 | 4.34 | 0.23% |
本报告期及期末审定数与业绩快报数据无明显差异。
八、 非经常性损益
单位:元
项目 | 2020年金额 | 2019年金额 | 2018年金额 | 说明 |
非流动性资产处置损益 | -15,660.74 | -12,690.10 | -175,325.76 | |
计入当期损益的政府补助,但与公司正常经营业务密切相关,符合国家政策规定、按照一定标准定额或定量持续享受的政府补助除外 | 3,665,501.70 | 2,138,279.06 | 558,771.03 | |
除上述各项之外的其他营业外收支净额 | -228,969.22 | -146,513.75 | 3,325.50 | |
非经常性损益合计 | 3,420,871.74 | 1,979,075.21 | 386,770.77 | |
所得税影响数 | 487,087.37 | 286,686.12 | 37,288.42 | |
少数股东权益影响额(税后) | 0 | 0 | 0 | |
非经常性损益净额 | 2,933,784.37 | 1,692,389.09 | 349,482.35 |
第四节 管理层讨论与分析
一、 业务概要
商业模式:
公司从事生物医药的研究、开发、生产和销售,主要产品包括:多种规格的注射用重组人干扰素α1b粉针剂、多种规格的重组人干扰素α1b注射液、重组人干扰素α1b喷雾剂和重组人干扰素α1b滴眼液。公司盈利模式清晰,主要通过研究、开发、生产并销售重组人干扰素α1b等药品来获取收入、现金流和利润。公司依托遍布全国的销售网络,将产品销往全国各地的医院、卫生站等医疗服务终端,并最终由患者进行消费和使用。干扰素(IFN)是一组具有多种功能的活性蛋白质,是一种由单核细胞和淋巴细胞产生的细胞因子。它在同种细胞上具有广泛的抗病毒、影响细胞生长和分化、调节免疫功能等多种生物活性。自1986年世界上第一个重组人干扰素?获美国FDA批准用于治疗慢性丙型肝炎后,重组人干扰素?类药物上市已经30余年,但时至今日,关于重组人干扰素?的基础研究和临床研究一直都是国际上病毒学、细胞学、分子生物学、临床医学、免疫学和肿瘤学等相关领域的研究热点。在国际市场上,欧美国家市场上主要使用重组人干扰素α2a和重组人干扰素α2b,其基因来源于西方白种人;在中国市场上使用的重组人干扰素α1b,其基因来源是由中国著名病毒学家、公司首任董事长、2017年度国家最高科学技术奖获得者——侯云德院士从健康中国人脐带血白细胞中获得。该产品作为国际独创基因工程药物,实现了我国基因工程药物从无到有“零”的突破。公司基于重组人干扰素α1b(商品名:运德素?)的产品优势,不断研究创新制造技术、制剂技术和临床应用领域,形成了丰富的重组人干扰素α1b剂型组合,临床应用领域覆盖感染科、儿科和肿瘤科等多个临床科室,治疗病毒性肝炎、病毒性肺炎和黑色素瘤等多种病毒性疾病和恶性肿瘤。公司通过多年转化医学和循证医学研究,确立了重组人干扰素α1b在儿科的临床应用地位,并引领了干扰素新的发展方向。公司产品在儿科抗病毒领域的创新性研究和市场拓展,已成为公司产品主要的业务增长点。公司在全球率先开展重组人干扰素α1b新型冠状病毒肺炎雾化吸入临床研究,引领了干扰素在成人病毒性肺炎领域的临床应用与发展。公司主要产品重组人干扰素α1b销售覆盖全国31个省、自治区、直辖市,超过3,500家医疗机构,市场份额持续多年处于中国市场领先地位。报告期内,公司商业模式较去年同期未发生重大变化。
报告期内变化情况:
事项 | 是或否 |
所处行业是否发生变化 | □是 √否 |
主营业务是否发生变化 | □是 √否 |
主要产品或服务是否发生变化 | □是 √否 |
客户类型是否发生变化 | □是 √否 |
关键资源是否发生变化 | □是 √否 |
销售渠道是否发生变化 | □是 √否 |
收入来源是否发生变化 | □是 √否 |
商业模式是否发生变化 | □是 √否 |
核心竞争力是否发生变化 | □是 √否 |
二、 经营情况回顾
(一) 经营计划
2020年,新冠疫情给全社会和医药行业带来巨大挑战和不确定性,面对复杂、严峻的市场环境,在公司董事会的领导下,经营管理层克服困难、勤奋努力,在积极支持国家抗疫防疫的同时,按照年初制定的计划稳步推进各项工作,并取得了一定的成绩。同时公司通过持续努力尽最大可能减少新冠疫情给销售带来的不利影响。2020年实现营业收入18,382.74万元,同比下降33.93%,实现销售回款 21,329.19万元,同比下降26.84%。2020年初爆发了新冠疫情,国家卫健委等发布的《新型冠状病毒肺炎诊疗方案》将雾化吸入α-干扰素列为抗病毒治疗首先推荐的治疗方案。根据工业和信息化部2020年2月14日发布的《疫情防控重点保障物资(医疗应急)清单》,α-干扰素被列入“一般治疗及重型、危重型病例治疗药品”。公司被国家工信部认定为疫情防控药品保障单位。本次疫情期间,公司员工在春节期间进行加班生产,较好的满足了全国各地医疗机构的防疫急需,所以公司2020年一季度销售比往年同期大幅提升。由于国家采取强有力的防疫措施,自2020年1月末开始,在国家采取的封城、封闭小区、社交隔离等措施下,加之公众防护意识增强、普遍佩戴口罩等因素使得病毒性呼吸道疾病发病率下降明显;同时由于医院防疫核查严格导致就诊率下降,使得通常适用干扰素治疗的患者的就诊人数大为减少,影响了医院对重组人干扰素的使用,导致2020年主营业务收入出现较大幅下滑。2020年实现净利润3,596.38万元,同比下降40.15%,下降的主要原因是新冠疫情导致主营业务收入下降从而导致净利润下降。2020年加权平均净资产收益率为 13.23%,较上年有所下降;2020 年实现经营性现金净流量 7,053.54万元,与去年同期基本持平,公司的经营活动保持在一个良好的水平上。 报告期末,资产总额 58,886.48万元,较期初增长76.82%,所有者权益合计 52,931.10万元,较期初增长
89.87%,主要是公司于2020年底在全国股转系统完成向不特定合格投资者发行股票,募集资金28,275.00万元。
2020年具体经营指标详见本报告其他章节。
(二) 行业情况
随着市场对儿童用药需求的增长,儿童用药的政策接连发布将激励儿科药的研发,推动儿科用药市场规模进一步的扩大。公司产品广泛用于治疗儿童呼吸道病毒性疾病,募投项目中也有重组人干扰素α1b雾化吸入治疗小儿RSV肺炎临床试验,国家促进开发儿科用药的政策将有利于公司未来的发展。
(三) 财务分析
1. 资产负债结构分析
单位:元
项目 | 本期期末 | 本期期初 | 变动比例% | ||
金额 | 占总资产的比重% | 金额 | 占总资产的比重% | ||
货币资金 | 319,304,317.47 | 54.22% | 110,873,725.25 | 33.29% | 187.99% |
应收票据 | 15,281,043.18 | 2.60% | 31,873,129.85 | 9.57% | -52.06% |
预付款项 | 2,759,429.99 | 0.47% | 425,136.12 | 0.13% | 549.07% |
应收账款 | 66,027,990.69 | 11.21% | 73,804,164.45 | 22.16% | -10.54% |
存货 | 23,947,773.17 | 4.07% | 17,802,512.33 | 5.35% | 34.52% |
其他流动资产 | 121,908.05 | 0.02% | 1,863,973.28 | 0.56% | -93.46% |
其他权益工具投资 | 20,000,000.00 | 3.40% | |||
投资性房地产 | |||||
长期股权投资 | |||||
固定资产 | 78,986,570.82 | 13.41% | 88,272,488.66 | 26.51% | -10.52% |
在建工程 | |||||
无形资产 | 33,110,031.67 | 5.62% | 5,535,726.64 | 1.66% | 498.12% |
商誉 | |||||
待摊费用 | 710,894.38 | 0.12% | 1,318,358.74 | 0.40% | -46.08% |
其他非流动资产 | 23,353,660.06 | 3.97% | 284,908.50 | 0.09% | 8,096.90% |
短期借款 | 6,387,964.41 | 1.08% | |||
应付账款 | 2,511,053.57 | 0.43% | 4,676,372.96 | 1.40% | -46.30% |
应付职工薪酬 | 6,070,023.49 | 1.03% | 12,594,092.61 | 3.78% | -51.80% |
应交税费 | 3,033,463.57 | 0.52% | 6,183,155.91 | 1.86% | -50.94% |
其他应付款 | 6,464,977.18 | 1.10% | 9,620,725.29 | 2.89% | -32.80% |
长期借款 | 9,203,495.98 | 1.56% | 14,503,495.98 | 4.36% | -36.54% |
递延收益 | 22,546,671.04 | 3.83% | 2,315,370.35 | 0.70% | 873.78% |
资本公积 | 311,627,200.09 | 52.92% | 53,619,700.09 | 16.10% | 481.18% |
发行人民币普通股1,131.00万股,共计募集资金总额:28,275.00万元。
2、应收票据:本期期末较期初减少52.06%,主要因为期初票据到期所致。
3、预付款项:本期期末较期初增加549.07%,主要原因为:本年研发项目预付实验费用所致。
4、存货:本期期末较期初增加34.52%,一是公司为满足正常市场需求,增加存货储备;二是公司在疫情发生之初就被国家工信部认定为疫情防控药品保障单位,公司按照协议增加相应要求的备货所致。
5、其他流动资产:本期期末余额较期初减少93.46%,主要原因为:公司完成精选层挂牌,将发行股票相关中介机构服务费185.60万元结转完毕。
6、其他权益工具投资:主要系公司在2020年新增对北京佳德和细胞治疗技术有限公司的股权投资2,000.00万元,持有股权占比为7.69%。
7、无形资产:本期期末较期初增加498.12%,主要系本年购入土地所致。2020年7月,公司以2,805.96万元竞得大兴生物医药产业基地DX00-0502-6004-1地块,面积19,983.72平方米。
8、长期待摊费用:本期期末较期初减少46.08%,主要系本年摊销所致。
9、其他非流动资产:本期期末余额较期初余额增加2,306.88万元,公司于2020年7月份预付2,000.00万元生产设备升级改造款,年末相关设备尚未交付,导致期末余额大幅增加。预计交付时间为2021年5-6月。同时本项目还新增研发资本化项目合同首期款239.23万元。
10、应付账款:本期期末较期初减少46.30%,主要系材料和推广服务费支付完成所致。
11、应付职工薪酬:本期期末较期初减少51.80%,期末余额主要反映公司应付的工资、社保及年度计提的奖金等项目,本年度由于收入及利润的降低,年度计提的奖金较上年大幅减少,本期较上年期末减少主要是由于奖金计提大幅减少所致。
12、应交税费:本期期末较期初减少50.94%,主要系收入及利润的减少导致相应的应交企业所得税和增值税相应地减少。
13、其他应付款:本期期末较期初减少32.80%,公司为支持市场的拓展,作为资金支持退还推广服务商的保证金所致。
14、长期借款:本期期末较期初减少36.54%,主要系借款到期还款所致。
15、递延收益:本期期末较期初增加873.78%,主要系本年收到诶晶石发改委支持生产设备提质升级项目专项资金1,636.00万元以及北京市大兴区支持重大科技成果转化项目资金459.14万元所致。
16、资本公积:期末较期初增长481.18%,主要系公司向不特定合格投资者发行人民币普通股1,131.00万股,新增股本溢价款所致。
境外资产占比较高的情况
□适用 √不适用
2. 营业情况分析
(1) 利润构成
单位:元
项目 | 本期 | 上年同期 | 本期与上年同期金额变动比例% | ||
金额 | 占营业收入的比重% | 金额 | 占营业收入的比重% | ||
营业收入 | 183,827,367.90 | - | 278,250,341.85 | - | -33.93% |
营业成本 | 29,419,910.48 | 16.00% | 42,552,728.65 | 15.29% | -30.86% |
毛利率 | 84.00% | - | 84.71% | - | - |
销售费用 | 70,952,832.65 | 38.60% | 111,548,591.28 | 40.09% | -36.39% |
管理费用 | 22,371,771.19 | 12.17% | 23,226,987.98 | 8.35% | -3.68% |
研发费用 | 22,767,166.91 | 12.39% | 33,128,003.83 | 11.91% | -31.28% |
财务费用 | -775,274.43 | -0.42% | -52,398.09 | -0.02% | -1,379.59% |
信用减值损失 | 317,411.55 | 0.17% | 688,478.59 | 0.25% | -53.90% |
资产减值损失 | -11,183.36 | -0.01% | |||
其他收益 | 3,590,048.85 | 1.95% | 2,136,779.06 | 0.77% | 68.01% |
投资收益 | 0 | 0% | 0 | 0% | 0% |
公允价值变动收益 | 0 | 0% | 0 | 0% | 0% |
资产处置收益 | 0 | 0% | 0 | 0% | 0% |
汇兑收益 | 0 | 0% | 0 | 0% | 0% |
营业利润 | 41,157,981.99 | 22.39% | 68,731,579.89 | 24.70% | -40.12% |
营业外收入 | 19,468.30 | 0.01% | 3,484.52 | 0.00% | 458.71% |
营业外支出 | 245,230.34 | 0.13% | 161,188.37 | 0.06% | 52.14% |
所得税费用 | 4,968,431.22 | 2.70% | 8,481,956.26 | 3.05% | -41.42% |
净利润 | 35,963,788.73 | 19.56% | 60,091,919.78 | 21.60% | -40.15% |
向疫情防控单位和医院捐赠相关药品等事项。
9、所得税费用:本年较上年减少41.42%,主要系本年利润总额下滑所致。10、净利润:本年较上年减少40.15%,主要系本年度营业收入成本以及费用与上年同期相比均有不同程度的减少,致使净利润减少40.15%。
(2) 收入构成
单位:元
项目 | 本期金额 | 上期金额 | 变动比例% |
主营业务收入 | 183,798,136.63 | 278,247,230.45 | -33.94% |
其他业务收入 | 29,231.27 | 3,111.40 | 839.49% |
主营业务成本 | 29,419,402.57 | 42,550,972.05 | -30.86% |
其他业务成本 | 507.91 | 1,756.60 | -71.09% |
类别/项目 | 营业收入 | 营业成本 | 毛利率% | 营业收入比上年同期 增减% | 营业成本比上年同期 增减% | 毛利率比上年同期增减% |
运德素 | 183,798,136.63 | 29,419,402.57 | 83.99% | -33.94% | -30.86% | -0.72% |
其他收入 | 29,231.27 | 507.91 | 98.26% | 839.49% | -71.09% | 54.72% |
类别/项目 | 营业收入 | 营业成本 | 毛利率% | 营业收入比上年同期 增减% | 营业成本比上年同期 增减% | 毛利率比上年同期增减% |
东北 | 20,358,466.98 | 3,119,343.76 | 84.68% | -57.83% | -55.33% | -0.86% |
华北 | 14,884,845.12 | 2,459,706.52 | 83.48% | -40.65% | -36.58% | -1.06% |
华东 | 34,686,087.26 | 5,542,174.16 | 84.02% | -36.27% | -28.79% | -1.68% |
华南 | 9,102,182.10 | 1,607,307.72 | 82.34% | -44.27% | -44.26% | -0.01% |
华中 | 19,050,923.98 | 2,941,027.56 | 84.56% | 1.33% | 6.79% | -0.79% |
西北 | 38,128,691.11 | 6,215,173.26 | 83.70% | -33.46% | -31.57% | -0.45% |
西南 | 47,616,171.35 | 7,535,177.50 | 84.18% | -17.95% | -18.00% | 0.01% |
合计 | 183,827,367.90 | 29,419,910.48 | 84.00% | -33.93% | -30.86% | -0.71% |
素列为抗病毒治疗首先推荐的治疗方案。根据工业和信息化部2020年2月14日发布的《疫情防控重点保障物资(医疗应急)清单》,公司产品被列入“一般治疗及重型、危重型病例治疗药品”。公司被国家工信部认定为疫情防控药品保障单位。本次疫情期间,公司员工在春节期间进行加班生产,较好的满足了全国各地医疗机构的防疫急需,所以公司2020年一季度销售比往年同期大幅提升。由于国家采取强有力的防疫措施,自2020年1月末开始,在国家采取的封城、封闭小区、社交隔离等措施下,加之公众防护意识增强、普遍佩戴口罩等因素使得病毒性呼吸道疾病发病率下降明显;同时由于医院防疫核查严格导致就诊便利性下降,使得通常适用干扰素治疗的患者的就诊人数大为减少,影响了医院对重组人干扰素的使用,导致2020年主营业务收入出现较大幅下滑。毛利率与去年同期相比基本持平,这说明营业收入的下降并未导致产品盈利能力的变化。整个生产体系正常运营。
(3) 主要客户情况
单位:元
序号 | 客户 | 销售金额 | 年度销售占比% | 是否存在关联关系 |
1 | 重庆医药集团药特分有限责任公司 | 16,019,440.90 | 8.71% | 否 |
2 | 兰州远方药业(集团)有限公司 | 14,254,446.61 | 7.75% | 否 |
3 | 西安怡康医药连锁有限责任公司 | 5,587,223.06 | 3.04% | 否 |
4 | 华润河南医药有限公司 | 5,570,071.94 | 3.03% | 否 |
5 | 深圳市全药网药业有限公司 | 5,450,912.17 | 2.97% | 否 |
合计 | 46,882,094.68 | 25.50% | - |
序号 | 供应商 | 采购金额 | 年度采购占比% | 是否存在关联关系 |
1 | 同路生物制药有限公司 | 1,900,000.00 | 15.67% | 否 |
2 | 肖特药品包装(浙江)有限公司 | 2,575,372.80 | 21.25% | 否 |
3 | 北京中源合聚生物科技有限公司 | 1,076,783.00 | 8.88% | 否 |
4 | 西氏医药包装(中国)有限公司 | 1,016,340.00 | 8.38% | 否 |
5 | 北京博大时代科贸有限公司 | 685,843.00 | 5.66% | 否 |
合计 | 7,254,338.80 | 59.84% | - |
项目 | 本期金额 | 上期金额 | 变动比例% |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 70,535,446.29 | 70,847,007.71 | -0.44% |
投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 -77,479,902.25 | -3,929,038.11 | -1,871.98% |
筹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 215,375,048.18 | -58,082,266.68 | 470.81% |
现金流量分析:
1、投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本年度较去年同期投资支出增加7,355.09万元,主要是:①公司于2020年8月以2,805.96万元竞得大兴生物医药产业基地DX00-0502-6004-1地块,面积19,983.72平方米。②2020年7月份,公司预付2,000.00万元生产设备升级改造款。③2020年12月以2,000.00万元的款项投资入股北京佳德和细胞治疗技术有限公司,持有7.69%的股权。④本年度公司开展重组人α1b雾化吸入治疗小儿RSV肺炎及重组人α1b防治新型冠状肺炎Ⅲ期临床试验,这两个项目支出按照规定进行资本化,相关开发支出及预付临床试验相关款项支出共计673.42万元。
2、筹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本年度较去年同期增加27,345.73万元,主要是:①2020年3月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实际募集资金978.50万元。②2020年12月公司向不特定合格投资者公开发行股票实际募集资金26,003.25万元。③本年度向股东分红5,525.00万元。④2019年筹资活动的现金流量为负数,除了偿还银行借款外,另有公司分红4,950.00万元。
(四) 投资状况分析
1、 报告期内获取的重大的股权投资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被投资公司名称 | 主要业务 | 投资金额 | 持股比例% | 资金来源 | 合作方 | 投资期限 | 产品类型 | 预计收益 | 本期投资盈亏 | 是否涉诉 |
北京佳德和细胞治疗技术有限公司 | 技术开发、技术咨询、技术服务、技术转让;技术检测;医学研究与试验发展;健康管理、健康咨询(需经审批的诊疗活动除 | 20,000,000.00 | 7.69% | 自有 资金 | 北京佳德和医药科技合伙企业(有限合伙)、深圳嘉道功程股权投资基金(有限合伙)、拉萨良昊园投资咨询有限公司、合源生物科技 | - | - | - | - | 否 |
外);工程和技术研究和试验发展。 | (天津)有限公司等 | |||||||||
合计 | - | 20,000,000.00 | - | - | - | - | - | - | - | - |
金融资产类别 | 初始投资成本 | 资金来源 | 本期购 入金额 | 本期出 售金额 | 报告期投资收益 | 本期公 允价值 变动损 益 | 计入权 益的累 计公允 价值变 动 |
其他权益工具投资 | 20,000,000.00 | 自有资金 | 20,000,000.00 | 0.00 | 0.00 | 0.00 | 0.00 |
合计 | 20,000,000.00 | - | 20,000,000.00 | 0.00 | 0.00 | 0.00 | 0.00 |
公司全资子公司北京安元堂医药有限责任公司成立于2003年3月26日,企业法人营业执照统一社会信用代码为:91110115748847009N,注册资本6,000,000.00人民币元,注册地址:北京市大兴区经济开发区金苑路1号,法人代表:邓迎达。北京三元基因药业股份有限公司货币出资6,000,000.00人民币元,占注册资本的100%。经营项目:批发中成药、化学药制剂、抗生素、生化药品、生物制品(药品经营许可证有效期至2024年11月24日);销售医疗器械(限Ⅰ类、Ⅱ类)、五金产品(不含电动自行车)、日用品;医药信息咨询(中介除外)。
(2) 主要控股子公司及对公司净利润影响达10%以上的参股公司情况
单位:元
公司名称 | 公司类型 | 主要业务 | 主营业务收入 | 主营业务利润 | 净利润 |
北京安元堂医药有限责任公司 | 控股子公司 | 医药信息咨询 | 13,039,208.17 | 12,938,729.67 | 98,353.86 |
根据《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部分货物适用增值税低税率和简易办法征收增值税政策的通知》(财税(2009)9号)、《财政部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简并增值税征收率政策的通知》(财税(2014)57号),公司2014年7月1日起,生物制品销售的增值税按照简易办法依照3%征收率计算缴纳增值税。
北京三元基因药业股份有限公司属北京市高新技术开发区内的国家高新技术企业,于2020年12月2日换证,取得编号为GR202011005239的高新技术企业证书,有效期三年,故公司2020年度享受15%的企业所得税税率优惠。
(六) 研发情况
1、 研发支出情况:
单位:元
项目 | 本期金额/比例 | 上期金额/比例 |
研发支出金额 | 27,109,183.17 | 33,128,003.83 |
研发支出占营业收入的比例 | 14.75% | 11.91% |
研发支出资本化的金额 | 4,342,016.26 | - |
资本化研发支出占研发支出的比例 | 16.02% | - |
资本化研发支出占当期净利润的比例 | 12.07% | - |
项目的投入,导致费用提高。
研发投入资本化率变化情况及其合理性说明
√适用 □不适用
公司从2020年7月份正式启动重组人干扰素α1b雾化吸入治疗小儿RSV肺炎和重组人干扰素α1b防治新型冠状病毒肺炎两个III期临床试验项目,符合资本化支出的条件,由此本年度有研发投入资本化项目的发生。公司在研的重组人干扰素α1b雾化吸入治疗小儿RSV肺炎项目于2019年10月获得III期临床批件,并于2020年7月正式启动。本项目计划投资6,203万元,通过随机、双盲、多中心的III期临床试验,确定干扰素α1b雾化吸入治疗小儿RSV肺炎的疗效和安全性,并获得国家药监局颁发的药品注册证书。截止2020年12月31日,本项目已经确定了临床试验方案,组长单位已通过伦理会并获得伦理批件。
2、 研发人员情况:
教育程度 | 期初人数 | 期末人数 |
博士 | 5 | 6 |
硕士 | 11 | 11 |
本科以下 | 12 | 18 |
研发人员总计 | 28 | 35 |
研发人员占员工总量的比例 | 14.14% | 17.67% |
项目 | 本期数量 | 上期数量 |
公司拥有的专利数量 | 52 | 51 |
公司拥有的发明专利数量 | 49 | 48 |
物生化制品优秀产品品牌”和 “2020中国化学制药行业原研药、专利药优秀产品品牌奖”。 公司重组人干扰素α1b产品治疗领域覆盖肝病科、儿科、呼吸科、感染科、皮肤科、眼科和肿瘤科等多个临床科室,治疗病毒性肝炎、病毒性肺炎、尖锐湿疣、病毒性角膜炎、毛细胞白血病、慢性粒细胞白血病、黑色素瘤和淋巴瘤等多种重大疑难疾病。2020年公司继续扩大充足人干扰素α1b产品技术及临床应用优势,为患者创造临床医学价值。公司在成人病毒性肺炎率先开展的临床研究为新冠病毒性肺炎诊疗方案的制定提供了依据,国家卫健委连续多版《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诊疗方案》将α-干扰素雾化吸入列为抗病毒治疗的首先推荐药品。2020年3月,《中国生物工程杂志》冠状病毒药物研究专辑刊登了公司发表的文章《重组人干扰素α1b与新型冠状病毒肺炎防治》。公司将雾化吸入给药和注射给药途径分别通过应急通道提交注册申请,均获得国家药品监督管理局《药物临床试验批件》(批件号:2020L00016、2020L00017)。细胞药效学研究结果也证明重组人干扰素α1b对新冠病毒具有很强的抑制作用,公司相关成果于2020年12月分别在《Pediatric Investigation》杂志发表题为《Type I interferon: From innate response to treatment for COVID-19》的文章、在《中国生物工程杂志》杂志发表题为《重组人干扰素α1b抗新型冠状病毒的基础和临床研究进展》的文章。在肿瘤领域,超大剂量重组人干扰素α1b治疗晚期黑素瘤系统治疗的研究已完成近千例患者。临床IV期黑素瘤系统治疗疗效回顾性分析数据显示,多数患者可耐受80-100×106U高剂量重组人干扰素α1b治疗,患者总生存率及总生存期可得到显著改善,药物不良反应及严重不良发生率较低。研究结果可见于2020年发表于《Med Sci Monit》的《Impact of Interferon-alpha1b (IFN-α1b) on Antitumor Immune Response: An Interpretation of the Promising Therapeutic Effect of IFN-alpha1b on Melanoma》。2020年公司在《中国生物工程杂志》发表论文《重组人干扰素α1b体外抗3型腺病毒的药效学及作用机制初步研究》,为进一步拓展重组人干扰素α1b在儿科的临床应用奠定了基础。 2020年公司坚持把科研成果的转化和产业化放在科研工作首位,不断加快科研成果产业化步伐,使研发成果能迅速服务于社会。目前公司已在基因工程药物的研发、临床试验、中试、工艺放大、生产管理、质量控制等各环节积累了成熟的经验,主要产品生产工艺均自主设计,达到国内先进水平。2020年4月公司获得北京市发改委提质升级专项1,636万元资助,进一步提升公司产业化水平。 2020年公司在干扰素产品系列相关的专利申请量与专利授权量位居同行业前列,并获得国家知识产权局颁发的“国家知识产权优势企业”。在“新型PEG集成干扰素突变体注射液伴随基因检测治疗乙肝临床试验”项目中,公司对干扰素治愈乙肝的机制进行深层次探索,以发现干扰素治愈乙肝的预测因素,目标是使干扰素对适用人群的治愈率大幅提高,减少无效治疗,改善患者生存质量,提高药物经济学,减轻国家医疗负担。该项目引领了慢乙肝治疗的前沿,对行业意义深远而重大,研究结果形成了专利“用于预测α-干扰素治疗乙肝患者疗效的分子标记CN201811541107.1”,并于2020年9月获得授权,为公司保持可持续性产业化发展奠定了坚实基础。 公司研发项目详见下表: | ||||||||
序号 | 研发 项目 | 研发 目的 | 所处阶段 | 拟达到的目标 | 预计对公司未来发展的影响 | 与行业技术水平的比较 | ||
1 | 重组人干扰素α1b雾化吸入治疗小儿RSV肺炎临床试验 | 考察重组人干扰素α1b雾化吸入治疗小儿RSV肺炎有效性和安全性,为吸入剂上市提供依据 | III期临床试验 | 重组人干扰素α1b雾化吸入剂上市 | 如果儿童专用雾化吸入剂能够成功开发,将成为市场容量巨大的独家重磅品种,使公司业绩实现跨越式提升,作为领先行业的产品,使企业保持长期竞争优势,并极大提升公司在行业中的地位。 | 全球针对RSV肺炎没有特效药物,全球更没有干扰素雾化吸入剂型。公司已经率先获得了干扰素雾化吸入治疗儿童RSV肺炎和毛细支气管炎的临床批件,且已进入III期临床试验阶段,其进度和技术水平属于干扰素行业领先。 |
2 | 重组人干扰素α1b防治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的临床试验 | 开发用于治疗和预防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的干扰素雾化吸入剂和注射剂 | III期临床试验 | 重组人干扰素α1b吸入剂获批新增新型冠状病毒肺炎临床适应症 | 该项目将为干扰素在成人呼吸领域提供重要的抗病毒产品。作为涉冠产品,在我国乃至全球都将大大提升公司的行业和品牌影响力,提升公司主打产品市场份额。同时,该项目也将为全球新冠疫情的防控和我国在医疗卫生领域提升国际影响力作出贡献。 | 全球范围内有多种药物开展临床研究,包括瑞德西韦、法匹拉韦、磷酸氯喹等,均未通过III期临床验证。该项目是迄今国内唯一获得药监局批准干扰素通过雾化吸入和肌肉注射两种途径分别用于治疗和预防新冠肺炎进行临床试验,技术水平处于干扰素行业领先。 |
3 | 新型PEG集成干扰素突变体注射液伴随基因检测治疗乙肝临床试验 | 验证新型长效干扰素治疗乙肝的有效性和安全性,产品上市,达到精准诊断精准治疗以提高乙肝临床治愈率的目的 | II期临床试验 | 治疗乙肝的新型PEG集成干扰素突变体注射液上市 | 自主创新研发的新一代长效干扰素是一种集合了安全性、高效性和长效性的干扰素,结合基因检测,可为临床提供独特的精准检测精准治疗的乙肝患者诊疗方案,将为公司丰富精准医疗产品线,增强行业竞争力和市场地位。 | 全能型干扰素是国内外关于干扰素药物的研发方向,新型长效干扰素是一种具有高效、长效、安全的特点的全能型干扰素,结合干扰素敏感基因检测,有望实现对慢乙肝的精准诊断精准治疗。创新性的使用分子重排技术、PEG定点修饰技术,提高了产品质量,降低了生产成本。相关技术已获得中国、美国、韩国和日本等发明专利,配合干扰素有效基因检测,将进一步提高乙肝临床治愈率,技术水平属于行业领先。 |
4 | γδT细胞的肿瘤免疫细胞治疗临床研究 | 开发治疗肝癌的γδT细胞的肿瘤免疫细胞治疗产品 | 临床前和早期临床研究 | γδT细胞的肿瘤免疫细胞治疗产品上市 | 该项目为公司拓展新的技术平台和肿瘤应用领域。γδT细胞与重组人干扰素α1b有良好的协同效应。开展细胞免疫治疗将丰富未来公司的产品结构,为公司在抗肿瘤领域增添新的方法和途径。提升公司在生物医药行业影响力。 | 细胞免疫治疗是继传统的手术、放疗、化疗之后的第四种治疗技术,γδT细胞是一种独特的免疫细胞,肿瘤特异性强、抗肿瘤谱广、安全无排异。目前该项目处于国际先进位置。特别是γδT细胞联合干扰α1b治疗肝炎相关的肝癌是国际领先水平。 |
5 | 干扰素适用乙肝人群的敏感基因筛选芯片 | 开发预测干扰素疗效的乙肝患者基因检测产品,筛选应用重组人干扰素α1b有效的乙肝患者,实现更高的临床治愈率。 | 临床前研究阶段 | 预测干扰素疗效的乙肝患者基因检测产品上市 | 该产品将作为干扰素伴随诊断产品。基因检测技术有望取代传统指标指导用药的治疗手段,提高干扰素治疗慢性乙肝的准确性。该组合方案符合近年来全球和我国关于肝炎治疗指南的导向,产品开发成功,会创造巨大的经济和社 | 目前全球范围内未见报道通过高通量基因检测对乙肝患者进行干扰素适宜人群的精准筛选,公司率先建立基因多态性与干扰素治疗疗效之间的模型,符合国家提出的精准医疗战略要求。该项目中所涉及的关键技术已获得发明专利授权。技术水平属于行业领先。 |
会效益。 | ||||||
6 | 呼吸道病毒多联快速检测试纸条 | 开发用于对呼吸道常见病毒如新冠病毒、RSV、腺病毒等快速、精准和便捷的床边即时诊断试纸条。 | 临床前研究阶段 | 呼吸道病毒多联快速检测试纸条产品上市 | 该项目可填补国内呼吸道病毒感染临床诊疗缺乏快速、准确床旁诊断产品的空白,与干扰素联合使用,实现病毒精准检测精准治疗,可为公司拓展诊断产品领域、提升营销业绩。 | 床旁诊断是国际发展趋势。针对病毒抗原的检测技术采用免疫层析方法,具有操作简单、快速和无需仪器检测等优势,5-10分钟内能够得到检测结果。目前国际上尚没有针对新冠病毒抗原的快速检测试纸条,只有针对RSV、腺病毒的两联检测试纸条。如能开发三联以上试纸条,将为行业领先水平。 |
7 | 干扰素微针贴片 | 开发干扰素α1b微针贴片取代干扰素注射给药,用于扁平疣、性疣等皮肤病和病毒性肝炎的治疗。 | 临床前研究阶段 | 用于皮肤病和肝炎的干扰素微针贴片上市 | 作为独家产品,将大大提升干扰素在皮肤科等领域干扰素临床应用的患者依从性,并将有效助推干扰素注射用药向患者自我用药管理转型,扩大临床应用,从而提升经营业绩。 | 全球尚无干扰素微针贴片进入临床试验。目前行业内开发的微针主要采用实心微针,药物涂布到针体表面。公司开发的干扰素微针贴片是可溶解性微针。目前公司干扰素缓释微针透皮制剂可以满足常温稳定保存大于12个月,远长于国外报道3个月的常温保存期。为行业先进水平。 |
8 | 重组人干扰素工艺改造项目 | 为进一步提升干扰素α1b产品质量、开发新剂型、降低生产成本而开展的持续性技术改造项目 | 临床前研究阶段 | 重组人干扰α1b新工艺和质量标准获批投产 | 该项目将为公司大幅提升主打产品重组人干扰素α1b的产能和质量标准同时降低生产成本奠定基础。干扰素α1b作为自主知识产权、市场潜力巨大的品种,公司通过引领行业质量标准获得核心竞争力。 | 由于干扰素α1b分子结构复杂、研制工艺难度大,西方发达国家未能实现产业化。三元基因掌握干扰素α1b规模化生产的核心技术、制剂技术专利保护独家所有权,以及国家标准。在此基础上开展的干扰素α1b相关工艺改造以及对应的质量标准研究,将依然走在干扰素行业技术的前列。 |
9 | 重组人干扰素α1b临床真实世界研究 | 评估干扰素α1b在真实诊疗环境下预防和治疗儿童和成人病毒感染性疾病和肿瘤的有效性和安全性 | 上市后临床研究 | 获得临床大数据,为优化临床合理用药、开拓新的适应症和用法用量提供依据。 | 进一步发现和开拓干扰素α1b新的临床适应症,促进临床合理用药,提升企业品牌价值,为确立新的研发方向提供重要依据。 | 重组人干扰素α1b是我国第一个基因工程I类新药,公司开发了一系列针对儿童常见病毒疾病的用药方案,引领了干扰素抗病毒的临床应用。运德素超大剂量治疗黑色素瘤是中国特色的先进技术应用。因重组人干扰素α1b的不良反应明显低于其他亚型,因此临床应用更为广泛,具有在我国获得真实世界大数据的优势条件。本研究项目将通过十万例以上真实世界研究,获得更为庞大、多样的临床数据,为优化临床合理用药、开拓新的适应症和用法用量提供依据,在国内外尚未见到类似报道,属于行业领 |
合作单位 | 合作项目 | 合作协议的主要内容 |
北京佳德和细胞治疗技术有限公司 | 异体γ δ T细胞联合重组人干扰素α1b治疗肝癌的临床研究 | 为促进公司在抗肿瘤治疗领域的战略布局,加快干扰素与γ δ T细胞治疗技术的联合应用,公司以自有资金人民币2,000万元通过增资扩股的方式对北京佳德和细胞治疗技术有限公司进行投资,增资完成后,公司持有佳德和7.69%股权,合作推进异体γ δ T细胞联合重组人干扰素α1b治疗肝癌的临床研究,通过强强联合,优势互补,共同解决重大、关键性技术问题,推进细胞治疗走向临床和市场,增强公司在肿瘤领域的研发创新能力,加速重磅产品上市速度,降低开发风险。 |
政策,确认收入的真实性;
(4)对重大客户实施函证程序及走访,函证客户应收账款余额,同时函证重要客户的报告期内交易金额;
(5)对资产负债表日前后记录的收入交易进行截止性测试,确认收入完整性;
(6)结合期后回款分析性程序,对上期收入进一步佐证;
(7)实施报告期收入变化分析性复核工作,分析收入增长合理性。
(二)销售费用
1. 关键审计事项
北京三元基因公司2020年度销售费用为7,095.28万元。如附注五(三十一)所述,销售费用较大主要由于市场推广服务商的市场推广费较大所致,2020年度市场推广费为5,734.31万元。我们将其确认为关键审计事项。
2.审计中的应对
审计过程中,我们实施的审计程序主要包括:
(1)了解和评价管理层与销售费用及市场推广费的关键内部控制的设计和运行有效性;
(2)结合收入变动情况和两票制的实施,分析销售费用中市场推广费的前后期间变化,分析变动合理性;
(3)结合市场推广费发生的地区,分地区分析市场推广费情况及其占该地区收入比例,分析其合理性;
(4)依据记录的市场推广费按重要性、变动情况选取样本,核对服务合同、会议记录资料、结算单、咨询报告、宣传资料、服务商发票、款项支付等支持性文件,检查会议费、咨询费、广告宣传费等主要市场推广费的支出是否真实;
(5)取得市场推广费的预算编制,分析其合理性,检查其执行情况,结合市场推广费月度变动情况,检查有无超预算支出及分析其合理性;
(6)抽取资产负债表日前后发生的市场推广费,实施截止测试,确认市场推广费完整性;
(7)实施对市场推广商函证以及走访,对市场推广服务商进行核查。
除上述的事项外,我们确定不存在其他需要在审计报告中沟通的关键审计事项。
(八) 会计政策、会计估计变更或重大会计差错更正
√适用 □不适用
2、会计估计变更 无。 3、前期会计差错更正 无。 | |||||
公司诚信经营、依法纳税、安全生产、注重环保,积极吸纳就业并切实保障全体员工的合法权益。公司始终把社会责任放在公司发展的重要位置,积极承担社会责任,与社会共享企业发展成果。新冠疫情爆发后,公司积极向华中科技大学同济医学院附属同济医院、武汉儿童医院、四川大学华西医院、中国医科大学附属第一医院、北京海淀区疾病预防控制中心、北京大兴区人民医院等全国各地医疗机构和防疫机构捐赠相关防疫药品,支持疫情防控。此外,国家工信部将公司列为防疫药品保障单位,为满足抗击疫情的需要,公司加班加点,连续生产,保障了被纳入抗击新冠疫情肺炎中央储备药物清单的运德素?产品的生产供应。同时,按照国家储备工作要求,将库存始终保持在较高水平,为抗击新冠疫情做出了企业应有的贡献。
3. 环境保护相关的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公司一直坚持绿色可持续发展理念,所有建设项目均进行了环境影响因素评价并编制了报告表,通过了环保主管部门组织的专家竣工现场验收;生产过程中产生的危险废物均委托有资质的危险废物经营单位进行处置,污水处理站等均有专业操作人员负责运行,产生的废水、废气、噪声均能稳定达标排放。2020年取得排污许可证,依据排污许可分类管理办法,生物药品行业属于排污重点管理的行业,公司按要求定期委托有资质的第三方检测机构进行取样检测;按要求安装了COD,氨氮,总氮,PH在线监测设备,并指定自行检测方案及突发环境污染事故应急预案。公司由专人负责,按期向环保部门上报排污许可执行报告,包括排污许可执行情况,污染防治设施运行情况,自行检测情况,台账管理情况,实际排放情况及达标判定分析,信息公开情况,企业内部情况环境体系建设,其他排污许可规定的内容执行情况等。另外公司每年都加大安全环保方面的投入,确保达到国家相关标准要求。2020年,公司一直在围绕有序管理,全面展开安全生产、消防安全、职业健康、环保和节能降耗等工作,达成生产安全“零”事故目标。公司将责任制落实到人,每周在北京市应急管理信息服务平台上申报清单编制隐患排查,每年按要求参加安全管理人员及主要责任人安全生产培训,并聘请有资质机构来公司为员工进行安全生产大培训。2020年度公司按时完成了建筑物防雷检测、仪器仪表的年检,四月份定期对厂区200具灭火器进行了年检,八月份对厂区消防电气设施完成了消电检的年检。六月份的安全生产月及“119”消防宣传月,公司积极参与园区组织的各项相关宣传活动,通过观看视频、演讲、消防演练等方式,积极营造浓厚的消防安全氛围。
(十一) 报告期内未盈利或存在累计未弥补亏损的情况
□适用 √不适用
三、 未来展望
(一) 行业发展趋势
1、医疗卫生总支出将不断提升,需求端支付能力的提高将大大加开供给端的发展,激发供给端在创新方面的投资;
2、调整计划生育政策和社会老龄化使得儿童与老人对药品需求不断增加,儿童用药和老年病用药的市场规模将快速扩张;
3、产业政策带来了机遇,国家在分级诊疗、现代医院管理、全民医保、药品供应保障、综合监管等五项制度建设上取得新突破,同时统筹推进相关领域改革。这些举措将会进一步扩大药品需求市场规模,同时也为研发能力较为突出、质量控制较为有效的医药制造企业提供了快速发展的契机。
4、创新药产业不断发展是大趋势,新药审批提速、一致性评价、集采等一系列政策,未来十年或将成为中国原创新药的爆发期,创新药占比也将不断提升。
公司主要从事现代生物医药产品的研究、开发、生产和销售,是中国基因工程药物基础研究和临床应用开发领域的领先企业。公司主要产品为多剂型和多规格的重组人干扰素α1b,该产品为我国第一个具有自主知识产权的基因工程一类药物(国家 I 类新药),具有独特的产品优势和巨大的临床应用潜力。该产品由公司首任董事长、2017年度国家最高科学技术奖获得者侯云德院士研发,是国际独创基因工程药物,这一产品实现了我国基因工程药物从无到有“零”的突破。公司形成了丰富的重组人干扰素α1b剂型组合,临床应用领域覆盖感染科、儿科和肿瘤科等多个临床科室,治疗病毒性肝炎、病毒性肺炎和黑色素瘤等多种病毒性疾病和恶性肿瘤。公司主要产品重组人干扰素α1b销售覆盖全国31个省、自治区、直辖市,超过3,500家医疗机构,市场份额持续多年处于中国市场领先地位。
重组人干扰素α1b因其独特的分子结构和天然的生物学活性,在抗病毒的广谱性和临床用药的安全性等方面具有显著特点。基于重组人干扰素α1b的产品特性,公司不断研究基因工程药物的创新制造技术、制剂技术和临床应用领域。其中,重组人干扰素α1b注射液是独家产品,儿科病毒性疾病是公司率先开发的临床应用领域。公司通过多年转化医学和循证医学研究,确立了重组人干扰素α1b在儿科的临床应用地位。公司产品在儿科抗病毒领域的创新性研究和市场拓展,使得儿科应用已成为公司产品主要的业务增长点。公司建立了完善的药物警戒体系,进行药品全生命周期的安全性风险监测、评估和管理。同时,公司率先通过雾化吸入临床研究引领了干扰素在成人病毒性肺炎领域的临床应用,特别是治疗新型冠状病毒肺炎药物的开发。
自2020年1月,新冠疫情爆发后,公司产品被国家卫健委等颁布的《新型冠状病毒肺炎诊疗方案》推荐为抗病毒治疗药物;公司被国家工信部认定为疫情防控药品保障单位;疫情期间,在北京市发改委批准的提质升级专项的支持下,公司加班生产,扩大产量,较好满足了全国各地医疗机构的防疫急需,并获得国家工信部对防疫工作的好评。在疫情期间,公司完成临床前研究后,经国家药品监督管理局批准,获得了重组人干扰素α1b雾化吸入治疗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的临床试验批件和重组人干扰素α1b注射液预防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的临床试验批件。
公司多年坚持自主创新,形成了众多创新成果,并成功实现产业化,创新成果获得了各级政府和主管部门的广泛认可。公司现持有国内外授权专利52项,其中发明专利49项,取得12个药品注册证/药品再注册批件。公司荣获《高新技术企业证书》、《国家知识产权优势企业证书》、《国家科技成果重点推广计划项目技术依托单位证书》和《北京市专利示范单位证书》等资质证书,公司被国家审批认定成立了院士专家工作站、博士后科研工作站和北京市工程技术研究中心,公司产品荣获《国家重点新产品证书》、《北京市自主创新产品证书》、《中关村国家自主创新示范区新技术新产品(服务)证书》和《北京市火炬计划项目证书》。公司产品具有较高的附加值,毛利率持续保持较高水平。公司通过持续的研发投入和高水平的医学研究,保障了公司在专业领域持续健康发展。
(二) 公司发展战略
公司作为创新药企业,始终专注于病毒性疾病和肿瘤治疗领域的原创技术研究,并通过自主原创的技术平台,不断地进行技术迭代和产品创新,确保了公司在该细分行业的持续技术领先地位和市场领先地位。因为公司始终坚持技术原创和市场首创的发展战略,获得了一系列具有重大临床医学价值的产品和治疗方案,自公司成立以来,已累计获得近三十项国家级、市级和区级重大科技专项支持。公司目前有三项处于临床试验阶段的项目,将为公司未来在儿科、呼吸科和感染科等领域的长期战略发展提供重磅产品。该系列产品所涉及的雾化吸入制剂技术、PEG定点修饰技术、乙肝基因检测技术等均是公司多年持续创新,在技术原创和市场首创战略下,业已取得的科研成果,该系列产品均处于国际领先水平。
2016年到2019年是公司高速成长阶段,2020年公司成功晋级新三板精选层,募集资金2.83亿元,将开启未来五年的高质量发展。未来五年,公司将坚持研发引领、医学驱动、学术推广和专业营销的发展战略,深耕生物医药领域,具体体现在产品经营、资产经营和资本经营三个方面:
1、产品经营方面:
公司将利用新三板精选层募集的资金,加大营销网络化建设,积极拓展城市等级医院市场和基层医疗市场。在研发引领和医学驱动下,加大公司产品在感染科、皮肤科、呼吸科、肿瘤科、妇科、眼科等领域的专业化推广力度。随着重磅新产品上市,迅速开拓和拓展临床应用新领域。迅速提升产品市场占有率,取得良好的经营业绩。
2、资产经营方面:
公司将利用新三板精选层募集的资金,加快四个研发募投项目的研究进展,瞄准临床医学新的制高点。公司 “重组人干扰素α1b雾化吸入治疗小儿RSV肺炎临床试验”用于治疗小儿呼吸道合胞病毒性肺炎,已经进入III期临床试验;“重组人干扰素α1b防治新型冠状病毒肺炎临床试验”用于预防和治疗新型冠状病毒肺炎,已经进入III期临床试验;“新型PEG集成干扰素突变体注射液伴随基因检测治疗乙肝临床试验”用于治疗慢性乙型病毒性肝炎,已经进入II期临床试验;“γδT细胞的肿瘤免疫细胞治疗临床研究”用于治疗肝癌、淋巴瘤等,已经进入药学和药理毒理研究。上述研发募投项目的有效推进,不但具有全新的临床医学价值,也能提升公司发展的核心竞争力,创造良好的经济和社会效益。
2020年,公司已经购得大兴生物医药产业基地DX00-0502-6004-1地块,面积19,983.72平方米(约合30亩),已完成《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合同》签订、付款、土地接收,公司土地使用权已办妥产权证书。公司新厂区的建设使得公司现有产品和新产品生产线实现数字化和智能化,确保公司未来产能发展的需要。
3、资本经营方面:
2020年,公司成功晋级新三板精选层并成功发行新股融资2.83亿元,资金的募集为公司的整体运营,尤其是研发项目,提供了充足的资金保障。公司晋级精选层后,严格按照中国证监会以及全国股转系统各项法律法规运行,公司治理水平得到进一步加强。未来公司将紧密关注中国证监会、上交所、深交所、全国股转等颁布的各项规章制度和相关指导意见,力争把资本经营工作推上新的台阶。
(三) 经营计划或目标
随着疫苗的使用,新冠疫情得到了一定的控制,但是新冠病毒的变异以及疫苗的持续效果疫情的发展仍处于不确定性中,这会给公司未来的销售工作及临床试验项目推进带来一定程度的不确定性。
四、 风险因素
(一) 持续到本年度的风险因素
将加大运德素?在儿科应用的学术推广,依靠运德素?疗效确切、安全性高的特点,持续推进运德素?在治疗儿科病毒性感染疾病领域的应用。此外,公司将拓展运德素?在黑色素瘤等抗肿瘤领域的应用,通过开拓更多的细分市场去分散市场开拓的风险。
4、不动产抵押的风险
公司于2016年5月24日与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北京大兴支行签订固定资产借款合同, 合同编号为0020000074-2016年(大兴)字00087号,合同金额2,000.00万元,借款期限为10年,自实际提款日起算(分次提款的,自首次提款日起算),利率为中国人民银行基准利率,提款后借款利率以3个月为一期,一期一调整,分段计息,借款人分笔提款的,每笔提款的提款利率分别确定并调整。截至2020年12月31日借款尚未归还金额1,150.35万元,其中230.00万元为一年内到期的非流动负债。本项借款以北京三元基因药业股份有限公司的土地使用权和房产为抵押借款,并签定了合同编号为0020000074-2020年大兴(抵)字0142号的最高额抵押合同。公司作为生物制药企业,土地使用权、房产是公司必不可少的生产经营场所,若公司还款能力出现困难,未能及时解除土地房产抵押,公司的生产经营将会受到影响。应对措施:公司向工商银行借款的余额截至本期末为1,150.35万元,还款期限截止到2026年5月30日,还款期限较长,每个季度还款金额为100.00万元,对于公司的资金情况及经营活动的影响比较小,本项抵押和借款的风险在公司的可控范围之内。
(二) 报告期内新增的风险因素
无。
第五节 重大事件
一、 重大事件索引
事项 | 是或否 | 索引 |
是否存在诉讼、仲裁事项 | □是 √否 | 五.二.(一) |
是否存在对外担保事项 | □是 √否 | |
是否对外提供借款 | □是 √否 | |
是否存在股东及其关联方占用或转移公司资金、资产及其他资源的情况 | □是 √否 | 五.二.(二) |
是否存在重大关联交易事项 | □是 √否 | |
是否存在经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的收购、出售资产、对外投资、以及报告期内发生的企业合并事项 | □是 √否 | |
是否存在股权激励计划、员工持股计划或其他员工激励措施 | □是 √否 | |
是否存在股份回购事项 | □是 √否 | |
是否存在已披露的承诺事项 | √是 □否 | 五.二.(三) |
是否存在资产被查封、扣押、冻结或者被抵押、质押的情况 | √是 □否 | 五.二.(四) |
是否存在被调查处罚的事项 | □是 √否 | |
是否存在失信情况 | □是 √否 | |
是否存在应当披露的重大合同 | □是 √否 | |
是否存在应当披露的其他重大事项 | □是 √否 | |
是否存在自愿披露的其他事项 | □是 √否 |
承诺主体 | 承诺开始日期 | 承诺结束日期 | 承诺来源 | 承诺类型 | 承诺具体内容 | 承诺履行情况 |
实际控制人或控股股东 | - | - | 挂牌 | 同业竞争承诺 | 见下述 2020 年公开发行股票说明书中承诺 | 正在履行中 |
董监高 | - | - | 挂牌 | 同业竞争承诺 | 承诺不构成同业竞争 | 正在履行中 |
其他 | - | - | 挂牌 | 同业竞争承诺 | 承诺不构成同业竞争 | 正在履行中 |
实际控制人或控股股东 | - | - | 挂牌 | 规范关联交易承诺 | 见下述 2020 年公开发行股票说明书中承诺 | 正在履行中 |
董监高 | - | - | 挂牌 | 规范关联交易承诺 | 见下述 2020 年公开发行股票说明书中承诺 | 正在履行中 |
其他 | - | - | 挂牌 | 规范关联交易承诺 | 见下述 2020 年公开发行股票说明书中承诺 | 正在履行中 |
实际控制人或控股股东 | - | - | 挂牌 | 关于关联方资金占用、关联方担保相关事宜承诺 | 见下述 2020 年公开发行股票说明书中承诺 | 正在履行中 |
实际控制人或控股股东 | - | - | 拟向不特定合格投资者公开发行股票并在精选层挂牌 | 股份锁定及减持意向承诺 | 见下述 2020 年公开发行股票说明书中承诺 | 正在履行中 |
董监高 | - | - | 拟向不特定合格投资者公开发行股票并在精选层挂牌 | 股份锁定及减持意向承诺 | 见下述 2020 年公开发行股票说明书中承诺 | 正在履行中 |
其他股东 | - | - | 拟向不特定合格投资者公开发行股票并在精选层挂牌 | 股份锁定及减持意向承诺 | 见下述 2020 年公开发行股票说明书中承诺 | 正在履行中 |
其他 | - | - | 拟向不特定合格投资者公开发行股票并在精选层挂牌 | 股份锁定及减持意向承诺 | 见下述 2020 年公开发行股票说明书中承诺 | 正在履行中 |
公司 | - | - | 向不特定合格投资者公开发行股票说明书 | 关于稳定股价的承诺 | 见下述 2020 年公开发行股票说明书中承诺 | 正在履行中 |
实际控制人 | - | - | 向不特定合格投 | 关于稳定 | 见下述 2020 年 | 正在履行中 |
或控股股东 | 资者公开发行股票说明书 | 股价的承诺 | 公开发行股票说明书中承诺 | |||
董监高 | - | - | 向不特定合格投资者公开发行股票说明书 | 关于稳定股价的承诺 | 见下述 2020 年公开发行股票说明书中承诺 | 正在履行中 |
公司 | - | - | 向不特定合格投资者公开发行股票说明书 | 填补被摊薄即期回报的措施及承诺 | 见下述 2020 年公开发行股票说明书中承诺 | 正在履行中 |
实际控制人或控股股东 | - | - | 向不特定合格投资者公开发行股票说明书 | 填补被摊薄即期回报的措施及承诺 | 见下述 2020 年公开发行股票说明书中承诺 | 正在履行中 |
董监高 | - | - | 向不特定合格投资者公开发行股票说明书 | 填补被摊薄即期回报的措施及承诺 | 见下述 2020 年公开发行股票说明书中承诺 | 正在履行中 |
公司 | - | - | 向不特定合格投资者公开发行股票说明书 | 关于虚假陈述导致回购股份的承诺 | 公司保证提交的有关本次股票在精选层挂牌涉及到的发行申请文件中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如发行申请文件中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且对判断公司是否符合法律规定的发行条件构成重大、实质影响的,公司将依法回购本次公开发行的全部新股。 | 正在履行中 |
(3)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承诺
①承诺不得无偿或以不公平条件向其他单位或者个人输送利益,也不得采用其他方式损害公司利益;
②承诺对个人的职务消费行为进行约束,必要的职务消费行为应低于平均水平;
③承诺不得动用公司资产从事与本人履行职责无关的投资、消费活动;
④承诺积极推动公司薪酬制度的完善,使之更符合摊薄即期回报的填补要求;
⑤承诺在推动公司股权激励(如有)时,应使股权激励行权条件与公司填补回报措施的执行情况相挂钩;
⑥在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中国证监会另行发布摊薄即期填补回报措施及其承诺的相关意见及实施细则后,如果公司的相关规定及本人承诺与该等规定不符时,本人承诺将立即按照相关规定出具补充承诺,并积极推进公司作出新的规定,以符合相关要求;
⑦本人承诺全面、完整、及时履行公司制定的有关填补回报措施以及本人对此作出的任何有关填补回报措施的承诺。若本人违反该等承诺,给公司或者股东造成损失的,本人愿意: 1) 在股东大会及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中国证监会指定报刊公开作出解释并道歉; 2) 依法承担对公司或股东的补偿责任;3) 无条件接受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或中国证监会按照其制定或发布的有关规定、规则,对本人作出的处罚或采取的相关监管措施。
(四) 被查封、扣押、冻结或者被抵押、质押的资产情况
单位:元
资产名称 | 资产类别 | 权利受限类型 | 账面价值 | 占总资产的比例% | 发生原因 |
资产1-生产车间楼 | 固定资产 | 抵押 | 26,048,776.83 | 4.42% | 银行贷款 |
资产2-研发中心楼 | 固定资产 | 抵押 | 30,415,662.74 | 5.17% | 银行贷款 |
资产3-土地使用权 | 无形资产 | 抵押 | 1,217,792.80 | 0.21% | 银行贷款 |
总计 | - | - | 57,682,232.37 | 9.80% | - |
本项资产抵押是由于公司向工商银行进行固定资产借款形成的,截至本期末,借款余额为1,150.35万元,还款期限截止到2026年5月30日,还款期限较长,每个季度还款金额为100.00万元,对于公司的资金情况及经营活动的影响比较小,本项抵押和借款的风险在公司的可控范围之内。
第六节 股份变动及股东情况
一、 普通股股本情况
(一) 普通股股本结构
单位:股
股份性质 | 期初 | 本期变动 | 期末 | |||
数量 | 比例% | 数量 | 比例% | |||
无限售条件股份 | 无限售股份总数 | 45,954,050 | 41.78% | -14,404,843 | 31,549,207 | 25.90% |
其中: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 | 15,497,975 | 14.09% | -15,497,975 | - | - | |
董事、监事、高管 | - | - | - | - | - | |
核心员工 | - | - | - | - | - | |
有限售条件股份 | 有限售股份总数 | 64,045,950 | 58.22% | 26,214,843 | 90,260,793 | 74.10% |
其中: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 | 37,205,200 | 33.82% | 15,966,975 | 53,172,175 | 43.65% | |
董事、监事、高管 | 6,666,250 | 6.06% | -2,221,562 | 4,444,688 | 3.65% | |
核心员工 | - | - | - | - | - | |
总股本 | 110,000,000 | - | 11,810,000 | 121,810,000 | - | |
普通股股东人数 | 14,227 |
2020年4月10日,公司完成定向发行股票50万股,股本由11,000万股变更为11,050万股。2020年12月30日,公司向不特定投资者公开发行股票1,131万股,股本由11,050万股变更为12,181万股。上表中期末的股份数量和比例取自中国登记结算公司2021年1月7日的数据,因为公司完成新股发行及验资的时间在2020年12月31日之前,而在中国登记结算公司完成新增股份登记的时间是2021年1月7日完成,由此导致公司从中国登记结算公司获取的2020年12月31日的证券持有人名册信息数据与审计列示的总股本数和股本结构有差异。为保持一致,期末的股份数量和比例按2021年1月7日的数据填写。
(二) 普通股前十名股东情况
单位:股
序号 | 股东名称 | 期初持股数 | 持股变动 | 期末持股数 | 期末持 股比例% | 期末持有限售股份数量 | 期末持有无限售股份数量 | 期末持有的质押股份数量 | 期末持有的司法冻结股份数量 | 是否通过认购公司公开发行的股票成为前十名股东,如是,披露持股期间的起止日期 |
1 | 北京东南医药投资控股有限公司 | 46,493,925 | 414,000 | 46,907,925 | 38.5091% | 46,907,925 | 0 | 0 | 0 | 否 |
2 | 浙江圣达科技发展有限公司 | 17,209,373 | -10,000 | 17,199,373 | 14.1198% | 17,199,373 | 0 | 0 | 0 | 否 |
3 | 张红斌 | 9,276,702 | 0 | 9,276,702 | 7.6157% | 9,276,702 | 0 | 0 | 0 | 否 |
4 | 程永庆 | 6,209,250 | 55,000 | 6,264,250 | 5.1426% | 6,264,250 | 0 | 0 | 0 | 否 |
5 | 于传卫 | 2,830,000 | 0 | 2,830,000 | 2.3233% | 0 | 2,830,000 | 0 | 0 | 否 |
6 | 北京元进医药投资管理中心(普通合伙) | 2,740,000 | 0 | 2,740,000 | 2.2494% | 2,740,000 | 0 | 0 | 0 | 否 |
7 | 金兴谊 | 2,200,000 | 0 | 2,200,000 | 1.8061% | 2,200,000 | 0 | 0 | 0 | 否 |
8 | 晏征宇 | 1,820,000 | 30,000 | 1,850,000 | 1.5188% | 1,850,000 | 0 | 0 | 0 | 否 |
9 | 张莉 | 0 | 1,460,000 | 1,460,000 | 1.1986% | 0 | 1,460,000 | 0 | 0 | 否 |
10 | 胡光渭 | 1,900,000 | -574,000 | 1,326,000 | 1.0886% | 0 | 1,326,000 | 0 | 0 | 否 |
合计 | 90,679,250 | 1,375,000 | 92,054,250 | 75.5720% | 86,438,250 | 5,616,000 | 0 | 0 | - | |
普通股前十名股东间相互关系说明:
程永庆系北京东南医药投资控股有限公司之法定代表人、股东。程永庆系北京元进医药投资管理中心(普通合伙)之执行事务合伙人。
二、 优先股股本基本情况
□适用 √不适用
三、 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情况
是否合并披露:
□是 √否
(一) 控股股东情况
公司控股股东为北京东南医药投资控股有限公司(简称:东南医药)。截至报告期末,东南医药持有股数为46,907,925股,持股比例为38.51%。基本情况如下:
东南医药成立于2013年9月16日,在北京市工商行政管理局大兴分局注册登记,现持有统一社会信用代码为:91110115078508170Y 的《营业执照》,住所:北京市大兴区经济开发区金苑路2号1幢9层919室;法定代表人:程永庆;公司类型:有限责任公司(自然人投资或控股);经营范围:投资管理;经济贸易咨询;组织文化艺术交流活动(不含演出);企业营销策划;企业形象策划;会议服务(不含食宿);承办展览展示;计算机系统集成;技术开发、咨询、转让、服务。
报告期内,公司控股股东未发生变动。
(二) 实际控制人情况
月至1987年12月,就职于北京京海计算机系统有限公司,担任副总经理;1988年至今,就职于深圳市东南实业有限公司,担任董事长。现任公司副董事长。
3、程十庆,男,1959年出生,中国国籍,中国香港永久性居民。1978年9月至1982年7月,就读于中国人民大学档案系,取得学士学位;1996年9月至1999年7月,就读于北京大学法律学系,取得法学硕士学位。1992年9月至2000年1月,就职于北京汉威经济技术发展总公司;2000年1月至今,就职于电讯盈科(北京)有限公司,担任董事长兼总经理。现任公司董事。报告期内,公司实际控制人未发生变动。
第七节 融资与利润分配情况
一、 报告期内的普通股股票发行及募集资金使用情况
(一) 报告期内普通股股票发行情况
(1) 定向发行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或股
发行次数 | 发行方案公告时间 | 新增股票挂牌交易日期 | 发行 价格 | 发行 数量 | 发行对象 | 标的资 产情况 | 募集 金额 | 募集资金用途(请列示具体用途) |
2020年第一次股票发行 | 2020年2月25日 | 2020年4月10日 | 20.00 | 500,000 | 北京东南医药投资控股有限公司、程永庆、晏征宇、胡光渭 | 不适用 | 10,000,000.00 | 采购原材料、支付职工薪酬 |
申购日 | 发行结果公告日 | 拟发行数量 | 实际发行数量 | 定价方式 | 发行价格 | 募集 金额 | 募集资金用途(请列示具体用途) |
2020年12月25日 | 2020年12月30日 | 11,310,000 | 11,310,000 | 询价方式 | 25.00 | 282,750,000.00 | 重组人干扰素 α1b 雾化吸入治疗小儿 RSV 肺炎、新型冠状病毒肺炎临床试验 等四个研发创新项目,营销网络和信息化建设,及补充流动资金。。 |
(二) 存续至报告期的募集资金使用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发行次数 | 发行情况报告书/公开发行说明书披露时间 | 募集金额 | 报告期内使用金额 | 是否变更募集资金用途 | 变更用途情况 | 变更用途的募集资金金额 | 是否履行必要决策程序 |
2020年第一次股票发行 | 2020年4月7日 | 10,000,000.00 | 9,832,860.12 | 否 | |||
2020年第一次精选层公开发行 | 2020年12月30日 | 282,750,000.00 | 6,584,641.16 | 否 |
2、2020年12月向不特定合格投资者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使用及结余情况 截至2020年12月31日,本次募集资金使用及结余情况如下: 单位:人民币元 | |||||
项 目 | 金 额 | ||||
1、募集资金总额 | 282,750,000.00 | ||||
减:发行费用 | 22,717,500.00 | ||||
2、募集资金净额 | 260,032,500.00 | ||||
减:累计使用募集资金金额 | 6,584,641.16 | ||||
其中:本年度金额 | 6,584,641.16 |
3、尚未使用的募集资金金额 | 253,447,858.84 |
加:累计收到利息收入扣减手续费净额 | -247.00 |
其中:本年度金额 | -247.00 |
加:预先以自筹资金支付的发行费用金额 | 7,380,000.00 |
加:累计以自筹资金投入募投项目尚未置换的募集资金金额 | 6,584,641.16 |
4、募集资金账户余额 | 267,412,253.00 |
二、 存续至本期的优先股股票相关情况
□适用 √不适用
三、 存续至本期的债券融资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四、 存续至本期的可转换债券情况
□适用 √不适用
五、 银行及非银行金融机构间接融资发生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序号 | 贷款方式 | 贷款提供方 | 贷款提供方类型 | 贷款规模 | 存续期间 | 利息率 | |
起始日期 | 终止日期 | ||||||
1 | 抵押借款 | 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北京大兴支行 | 银行 | 18,503,495.98 | 2016年6月2日 | 2026年5月30日 | 4.90% |
2 | 信用借款 | 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北京大兴支行 | 银行 | 6,387,964.41 | 2020年2月19日 | 2021年2月20日 | 1.65%-2.05% |
合计 | - | - | - | 24,891,460.39 | - | - | - |
2、2020年2月19日,与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北京大兴支行签订了编号为2009650101的流动资金借款合同,借款额度为人民币2,500.00万元。截至2020年12月31日实际提款638.80万元。
六、 权益分派情况
(一) 报告期内的利润分配与公积金转增股本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或股
股利分配日期 | 每10股派现数(含税) | 每10股送股数 | 每10股转增数 |
2020年5月21日 | 5.00 | 0 | 0 |
合计 | 5.00 | 0 | 0 |
项目 | 每10股派现数(含税) | 每10股送股数 | 每10股转增数 |
年度分配预案 | 2.18 | 0 | 0 |
第八节 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核心员工情况
一、 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情况
(一) 基本情况
单位:万元
姓名 | 职务 | 性别 | 出生年月 | 任职起止日期 | 年度报酬 | |
起始日期 | 终止日期 | |||||
程永庆 | 董事长、总经理 | 男 | 1962年3月 | 2018年11月18日 | 2021年11月17日 | 136.26 |
印小明 | 副董事长 | 男 | 1960年10月 | 2018年11月18日 | 2021年11月17日 | - |
程十庆 | 董事 | 男 | 1959年4月 | 2018年11月18日 | 2021年11月17日 | - |
晏征宇 | 董事、副总经理、董事会秘书 | 男 | 1961年4月 | 2018年11月18日 | 2021年11月17日 | 76.78 |
刘金毅 | 董事、副总经理 | 男 | 1969年1月 | 2018年11月18日 | 2021年11月17日 | 80.64 |
陈汉文 | 独立董事 | 男 | 1968年1月 | 2018年11月18日 | 2021年11月17日 | 12.00 |
范保群 | 独立董事 | 男 | 1972年2月 | 2018年11月18日 | 2021年11月17日 | 12.00 |
许大海 | 监事会主席 | 男 | 1962年2月 | 2018年11月18日 | 2021年11月17日 | 68.45 |
王冰冰 | 监事 | 女 | 1980年9月 | 2018年11月18日 | 2021年11月17日 | 68.54 |
曹佳 | 职工监事 | 男 | 1984年8月 | 2018年11月18日 | 2021年11月17日 | 56.57 |
杨大军 | 副总经理 | 男 | 1963年2月 | 2018年11月18日 | 2021年11月17日 | 68.36 |
张凤琴 | 财务总监 | 女 | 1970年7月 | 2018年11月18日 | 2021年11月17日 | 61.84 |
董事会人数: | 7 | |||||
监事会人数: | 3 | |||||
高级管理人员人数: | 5 |
一、程十庆先生与程永庆先生系兄弟关系。
二、公司控股股东为北京东南医药投资控股有限公司,程永庆、印小明、程十庆三人合计持有东南医药100%的股权,并已签署《一致行动协议》。程永庆、印小明、程十庆系公司实际控制人。
(二) 持股情况
单位:股
姓名 | 职务 | 期初持普通股股数 | 数量变动 | 期末持普通股股数 | 期末普通股持股比例% | 期末持有股票期权数量 | 期末被授予的限制性股票数量 |
程永庆 | 董事长、总经理 | 6,209,250 | 55,000 | 6,264,250 | 5.1426% | 0 | 0 |
印小明 | 副董事长 | 0 | 0 | 0 | 0% | 0 | 0 |
程十庆 | 董事 | 0 | 0 | 0 | 0% | 0 | 0 |
晏征宇 | 董事、副总经理、董事会秘书 | 1,820,000 | 30,000 | 1,850,000 | 1.5188% | 0 | 0 |
刘金毅 | 董事、副总经理 | 1,010,000 | 0 | 1,010,000 | 0.8292% | 0 | 0 |
陈汉文 | 独立董事 | 0 | 0 | 0 | 0% | 0 | 0 |
范保群 | 独立董事 | 0 | 0 | 0 | 0% | 0 | 0 |
许大海 | 监事会主席 | 426,250 | -106,562 | 319,688 | 0.2624% | 0 | 0 |
王冰冰 | 监事 | 0 | 0 | 0 | 0% | 0 | 0 |
曹佳 | 职工监事 | 0 | 0 | 0 | 0% | 0 | 0 |
杨大军 | 副总经理 | 1,010,000 | -5,000 | 1,005,000 | 0.8251% | 0 | 0 |
张凤琴 | 财务总监 | 300,000 | -40,000 | 260,000 | 0.2134% | 0 | 0 |
合计 | - | 10,775,500 | - | 10,708,938 | 8.7915% | 0 | 0 |
信息统计 | 董事长是否发生变动 | □是 √否 |
总经理是否发生变动 | □是 √否 | |
董事会秘书是否发生变动 | □是 √否 | |
财务总监是否发生变动 | □是 √否 | |
独立董事是否变动 | √是 □否 |
姓名 | 期初职务 | 变动类型 | 期末职务 | 变动原因 |
朱金红 | 董事 | 离任 | - | 个人原因 |
洪爱 | 董事 | 离任 | - | 个人原因 |
DONG JAY ZENGJUN(董增军) | 独立董事 | 离任 | - | 个人原因 |
刘金毅 | 董事 | 新任 | 董事 | 增补董事 |
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报酬的决策程序、报酬确定依据以及实际支付情况:
1、公司独立董事津贴为每人每年12万元,由公司董事会审议决定;
2、公司董事印小明、程十庆不在三元基因领取薪酬;
3、公司其余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的薪酬,按其在公司所任职务、相应职级、以及年度绩效情况领取;
4、2020年度由于新冠疫情的影响,公司未完成经营计划,业绩出现下滑,所以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的薪酬也较上一年度显著下降,实际支付情况详见本节第一条“年度薪酬”。
(四) 股权激励情况
□适用 √不适用
二、 员工情况
(一) 在职员工(公司及控股子公司)基本情况
按工作性质分类 | 期初人数 | 本期新增 | 本期减少 | 期末人数 |
管理人员 | 16 | 1 | 1 | 16 |
技术人员 | 51 | 17 | 6 | 62 |
财务人员 | 9 | 0 | 1 | 8 |
生产人员 | 70 | 1 | 9 | 62 |
销售人员 | 52 | 3 | 5 | 50 |
员工总计 | 198 | 22 | 22 | 198 |
按教育程度分类 | 期初人数 | 期末人数 |
博士 | 6 | 6 |
硕士 | 26 | 24 |
本科 | 81 | 88 |
专科 | 39 | 38 |
专科以下 | 46 | 42 |
员工总计 | 198 | 198 |
员工提供生活保障;公司为员工发放生日礼品及节假日福利,尽显人文关怀、增强员工幸福感与归属感;公司针对不同工作岗位灵活设置工作时间,使员工能更科学健康地安排好工作与生活;日常工作中,公司不定期为员工组织多重形式的团建等活动,极大地增强员工凝聚力,并有效缓解工作压力;此外,公司还为员工提供意外保险及员工体检等福利,为员工的健康与安全保驾护航。
2、培训情况
公司始终重视员工对个人能力的提升,并制定了多元的培训项目,包括制定领导力项目和全员学习项目。公司的培训实施形式包括内部培训课、公开课和专业知识讲座等形式。公司培训内容包括新员工入职培训、通用技能培训、专业知识培训、领导力培训等。公司根据员工的个人能力提升计划安排相应的培训内容,并在贯彻实行时根据实际工作情况进行培训调整。公司连续五年,共计组织四期管理团队参加中欧国际工商学院E-Learning MBA课程的集体学习,显著提升经理与主管的管理能力。通过系统性的内部培训和外部培训,通过理论知识与业务实践相结合的方式,提升经理团队的凝聚力和战斗力,通过建立学习型和创新型企业,不断提升了经理与主管的综合管理素质和团队组织能力,进而提高公司整体的运作效率,为公司战略目标的实现提供坚实的保障。
3、需公司承担费用的离退休职工人数情况
截至报告期末,公司需承担费用的离退休职工7人。
(二) 核心人员(公司及控股子公司)基本情况及变动情况
□适用 √不适用
三、 报告期后更新情况
□适用 √不适用
第九节 行业信息
□环境治理公司√医药制造公司 □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公司
□计算机、通信和其他电子设备制造公司 □专业技术服务公司 □互联网和相关服务公司
□零售公司 □农林牧渔公司 □教育公司 □影视公司 □化工公司 □卫生行业公司
□广告公司 □锂电池公司 □建筑公司 □不适用
一、 宏观政策
具有丰富的相关领域工作经验,对基因工程药物的技术开发和市场开发的客观运行规律具有深刻的理解,团队合作默契,运转高效。同时,公司始终注重团队后备人才的培养,通过科学的人才选聘和培养体系,保证了人才梯队建设,从而形成了具有复合学科背景和良好结构的核心团队。公司被国家审批认定成立了院士专家工作站、博士后科研工作站,拥有硕士、博士30名,每年有多名在读硕士研究生和博士后承担前沿基础研究工作。
二、 业务资质
公司药品生产经营活动涉及的业务资质许可主要有营业执照、药品生产许可证、药品经营许可证、药品生产质量管理规范认证证书、药品经营质量管理规范认证证书、各品种的药品注册批件等。报告期内,营业执照进行过注册资本增加和经营范围变动两次变更;药品生产许可证因有效期临近,经公司再认证申请以及北京市药品监督管理局的现场检查确认,已按程序换发新的药品生产许可证;药品生产质量管理规范认证证书未发生变化。报告期内,销售子公司北京安元堂医药有限责任公司的药品经营质量管理规范认证证书和药品经营许可证均在有效期内,未发生变化。
三、 主要药(产)品
(一) 在销药(产)品基本情况
√适用 □不适用
药(产)品名称 | 注射用重组人干扰素α1b | 重组人干扰素α1b注射液 | 重组人干扰素α1b喷雾剂 | 重组人干扰素α1b滴眼液 |
剂型 | 粉针剂 | 水针剂 | 喷雾剂 | 滴眼剂 |
治疗领域/用途 | 适用于治疗病毒性疾病和某些恶性肿瘤。主要使用于治疗慢性乙型肝炎、慢性丙型肝炎和毛细胞白血病等。对尖锐湿疣、慢性宫颈炎、疱疹性角膜炎、带状疱疹、流行性 | 适用于治疗病毒性疾病和某些恶性肿瘤。主要使用于治疗慢性乙型肝炎、慢性丙型肝炎和毛细胞白血病等。对尖锐湿疣、慢性宫颈炎、疱疹性角膜炎、带状疱疹、流行性出血热和小儿呼吸道合胞病毒性肺炎等病毒性疾病均有效。对其他病毒性疾病和恶性肿瘤如慢性粒细胞白血病、黑色素瘤、淋巴瘤等也有 | 用于由病毒引起的初发或复发性面部单纯疱疹(包括口唇疱疹)的局部治疗。 | 用于治疗单纯疱疹病毒性角膜炎(上皮型)。 |
出血热和小儿呼吸道合胞病毒性肺炎等病毒性疾病均有效。对其他病毒性疾病和恶性肿瘤如慢性粒细胞白血病、黑色素瘤、淋巴瘤等也有良好疗效。 | 良好疗效。 | |||
发明专利起止期限 | 不适用 | 2004.07.22-2024.07.21 | 2004.07.22-2024.07.21 | 2004.07.22-2024.07.21 |
所属药(产)品注册分类 | 原治疗用生物制品第1类 | 原治疗用生物制品第4类 | 原治疗用生物制品第14类 | 原治疗用生物制品第15类 |
是否属于中药保护品种 | 否 | 否 | 否 | 否 |
是否属于处方药 | 是 | 是 | 是 | 是 |
是否属于报告期内推出的新药(产)品 | 否 | 否 | 否 | 否 |
生产量 | 1,122,919支 | 6,033,109支 | 102,042支 | 51,437支 |
销售量 | 1,130,000支 | 6,857,834支 | 18,950支 | 13,560支 |
根据《国家药监局关于实施2020年版<中华人民共和国药典>有关事宜的公告》(2020年第
号)的要求及药典委相关文件,于2020年
月
日,将通用名由“重组人干扰素α1b滴眼液”修订为“人干扰素α1b滴眼液”。
除此之外,在销药(产)品没有变动。
(二) 药(产)品生产、销售情况
√适用 □不适用
1. 药(产)品收入、成本的分类分析
治疗领域/主要药(产)品/其他(请列明) | 营业收入 | 营业成本 | 毛利率 | 营业收入同比增减% | 营业成本同比增减% | 毛利率同比增减% |
抗病毒/抗肿瘤注射针剂产品 | 182,736,994.63 | 28,975,281.12 | 84.14% | -34.26% | -31.59% | -0.62% |
抗病毒其他剂型产品 | 1,061,142.00 | 444,121.45 | 58.15% | 301.25% | 129.01% | 31.48% |
合计 | 183,798,136.63 | 29,419,402.57 | - | - | - | - |
报告期内,抗病毒/抗肿瘤注射针剂产品的营业收入较上年下降
34.26%
,营业成本较上年下降
31.59%
,毛利率较上年下降了
0.62%
。收入的降低主要是受年度疫情的影响,成本与收入同比下降,毛利率与去年同期基本持平,公司的产品保持较稳定的毛利率水平。
抗病毒其他剂型产品由于公司市场的逐步拓展,本年比去年销量有所提升,此项收入有较大的增长。
2. 销售模式分析
3. 主要药(产)品集中招标采购中标情况
√适用 □不适用
药品名称 | 中标省份 | 中标价格或中标区间 | 产品规格 |
注射用重组人干扰素α1b | 河北、河南、内蒙古、甘肃、山东、黑龙江、新疆、海南、江西、贵州、广西、湖南、四川、重庆、天津、宁夏、西藏、吉林、青海、江苏 | 15.6-24.5(元/支) | 10μg |
注射用重组人干扰素α1b | 河北、河南、内蒙古、甘肃、山东、黑龙江、新疆、海南、江西、贵州、广西、四川、重庆、浙江、天津、西藏、吉林、辽宁、云南、江苏 | 38.2-45(元/支) | 30μg |
注射用重组人干扰素α1b | 河北、河南、陕西、甘肃、山东、黑龙江、新疆、海南、江西、贵州、广西、湖南、四川、重庆、天津、宁夏、吉林、辽宁、云南、青海、江苏 | 52.83-61.83(元/支) | 50μg |
重组人干扰素α1b注射液 | 河北、河南、内蒙古、陕西、甘肃、黑龙江、湖北、江西、贵州、广西、四川、重庆、天津、宁夏、西藏、吉林、辽宁、云南、江苏、上海 | 16.52-17.70(元/支) | 10μg/1ml |
重组人干扰素α1b注射液 | 北京、河北、河南、内蒙古、甘肃、山东、黑龙江、新疆、湖北、海南、江西、贵州、广西、山西、四川、广东、重庆、浙江、天津、吉林、辽宁、云南、江苏 | 30.72-40.97(元/支) | 30μg/1ml |
重组人干扰素α1b注射液 | 内蒙古、陕西、黑龙江、四川、重庆、天津 | 50.26(元/支) | 40μg/1ml |
重组人干扰素α1b注射液 | 北京、河北、内蒙古、陕西、甘肃、山东、黑龙江、新疆、湖北、江西、贵州、广西、四川、广东、重庆、福建、浙江、天津、宁夏、吉林、辽宁、云南、江苏 | 45.41-59.65(元/支) | 50μg/1ml |
重组人干扰素α1b注射液 | 陕西、甘肃、山东、广西、四川、天津、云南 | 11.74-11.87(元/支) | 6μg/0.5ml |
重组人干扰素α1b注射液 | 北京、内蒙古、甘肃、山东、黑龙江、新疆、湖北、海南、江西、贵州、广西、山西、四川、重庆、天津、宁夏、西藏、辽宁、云南、江苏 | 16.19-20.95(元/支) | 10μg/0.5ml |
重组人干扰素α1b注射液 | 河北、河南、内蒙古、陕西、甘肃、山东、黑龙江、新疆、江西、贵州、广西、四川、广东、重庆、天津、吉林、辽宁、江苏 | 21.1-29.57(元/支) | 20μg/0.5ml |
重组人干扰素α1b喷雾剂 | 北京、山东、黑龙江、江西、贵州、重庆、吉林、辽宁、江苏 | 52.98(元/支) | 25μg/5ml |
重组人干扰素α1b滴眼液 | 北京、山东、黑龙江、江西、贵州、吉林、云南 | 34.86(元/支) | 20μg /2ml |
公司目前在售
个产品
个规格均在各省市中标销售,中标省份及价格区间详见上表。
截至报告期末,未有产品纳入国家集中带量采购目录。
(三) 已纳入、新进入和退出国家基药目录、国家级医保目录的主要药(产)品情况
√适用 □不适用
主要药(产)品名称 | 纳入时间 | 是否为报告期内新进入国家基药目录、国家级医保目录的药品 |
注射用重组人干扰素α1b | 2017年02月 | 否 |
重组人干扰素α1b注射液 | 2017年02月 | 否 |
重组人干扰素α1b喷雾剂 | - | 否 |
重组人干扰素α1b滴眼液 | - | 否 |
公司的主要产品重组人干扰素α1b,是我国第一个具有自主知识产权的基因工程I类新药,治疗领域覆盖感染科、儿科和肿瘤科等多个临床科室,具有独特的产品优势和巨大的临床应用潜力。注射用重组人干扰素α1b、重组人干扰素α1b注射液系《国家基本医疗保险目录(2017年版)》乙类药品,并于2018年被列入《国家基本药物目录(2018年版)》。
在面对新冠病毒肺炎疫情时,国家卫健委高级别专家组连续八版《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诊疗方案》将α-干扰素雾化吸入均置于抗病毒治疗的首要位置。工业和信息化部2020年
月
日发布的《疫情防控重点保障物资(医疗应急)清单》,α-干扰素被列入“一般治疗及重型、危重型病例治疗药品”。公司产品重组人干扰素α1b注射液和喷雾剂被工业和信息化部纳入抗击新冠肺炎国家储备药物。
公司在售产品纳入国家新版医保目录和国家基药目录,对公司今后拓展该产品市场和扩大销售以及公司长远发展产生积极作用,但药品未来的具体销售情况可能受政策、市场、环境变化等因素影响,最终效益能否达到预期,具有一定不确定性。
四、 知识产权
(一) 主要药(产)品核心技术情况
2、核心技术先进性具体表征 (1)重组人干扰素α1b的基因工程关键工艺技术和应用 重组人干扰素α1b具有特殊结构,与干扰素α2a和α2b亚型比较,在基因序列上存在11%的差异,难以在大肠杆菌中获得表达,氨基酸序列上存在18%的差异,其蛋白质的提纯难度大,国外对此并未实现产业化。 公司通过一系列的基础研究和工程化改造,掌握了重组人干扰素α1b高质量、低成本的规模化生产 | ||||||
逐步形成系统解决方案在临床推广使用。
(
)乙型肝炎患者基因检测技术
在慢性乙型肝炎治疗上,目前存在的根本问题是临床治愈率低。虽然干扰素是可获得临床治愈的首选药物,但仍存在该问题,患者的依从性比较低。干扰素通过人体细胞和免疫系统起到病毒清除的作用,因此其疗效与患者基因有直接关系,但目前尚无针对乙肝的干扰素疗效预测方法。公司干扰素适宜人群基因检测方法采用基因扩增(PCR)、质谱结合新一代高通量测序技术,通过回顾性研究对接受干扰素α治疗的慢性乙肝患者样本数据库进行分析,初步筛选到疗效相关基因,在基因特征和临床特征之间建立了预测模型,能有效预测干扰素α对慢性乙肝患者的治疗效果分级,为干扰素用药人群的筛选提供更直接、准确的指导依据。基于以上基因分型筛选结果,开发乙肝敏感基因检测试剂盒。确定试剂盒性能指标和检验方法,完成产品质量研究、注册检验和临床评估。目前该技术支持的项目开发处于临床前研究阶段。本项目是乙肝精准治疗方案的基础,有望推动乙肝临床治疗的发展。
(
)抗乙肝病毒的小干扰RNA技术
该技术用于治疗乙型肝炎的干扰RNA分子本身,包含其制备方法及在制备治疗和预防病毒感染性药物中的用途。采用基因重组技术将对乙型肝炎病毒有抑制作用的siRNA克隆入腺相关病毒载体的骨架质粒中,与辅助质粒共转染包装细胞得到重组腺相关病毒。该重组腺相关病毒能够有效抑制乙型肝炎病毒的复制和表达,体内抑制作用显著且持续作用时间长,细胞毒性较小。目前该技术支持的项目开发处于临床前研究阶段。
(二) 驰名或著名商标情况
□适用 √不适用
(三) 重大知识产权法律纠纷或争议事项
□适用 √不适用
五、 研发情况
(一) 研发总体情况
因此公司与具备相应资质的第三方机构签订协议,由受委托方按照确定的研究方案开展相关研究,公司对研究进度、研究质量等进行监督。
(
)临床研究:根据现行《药品管理法》、《药品管理法实施条例》、《药品注册管理办法》、《药物临床试验质量管理规范》及相关法律法规要求,临床研究必须在NMPA(国家药品监督管理局)认证或者备案的符合GCP的单位开展药物临床试验机构进行,且开展必须通过伦理委员会审批。因此,公司与合同研究组织将同临床中心签订合作协议,由具备开展资质的科室进行相关的临床研究,研究方案由公司、合同研究组织、统计专家、研究者共同制定,临床研究中心严格按照方案开展临床研究。临床项目的管理有公司负责,临床协调和临床监查以委托单位为主进行开展,公司对临床试验过程和记录文件进行质量控制。
(
)其它:药品研发相关的数据统计分析是研究活动中相对独立的模块。研究数据,尤其是临床研究数据,需要专业统计专家对统计分析方法和统计分析报告进行确认,数据管理系统的建立、验证、更新与维护也需要专业的编程能力并符合建立临床研究相关的逻辑核查的需求。为了保证药品研发数据管理和统计分析的可靠性和准确性,委托专业的第三方数据管理公司和统计分析专家进行数据收集清理和统计分析已经成为临床研究的重要环节。公司在研发中也委托第三方进行数据管理和统计分析的情况。
截至报告期末,公司获得授权专利
项(包括国内授权发明专利
项,国外授权发明专利
项,国内授权外观设计专利
项),在干扰素产品系列相关的专利申请量与专利授权量位居同行业前列。
公司拥有全面完备的基因工程药物制造技术和制剂技术平台。通过基因克隆、工程菌种、高效表达、精制纯化等方面的技术突破,成功开发我国第一个自主知识产权的基因工程国家I类新药——重组人干扰素α1b,掌握高效的干扰素α1b规模制备核心技术。公司随后进行了重组人干扰素α1b一系列新剂型的开发,并完成重组人干扰素α1b在感染科、儿科等领域多种重大病毒性疾病和肿瘤的临床开发。公司储备了基因改组、蛋白质定点修饰长效化、基因干扰、基因检测等基因工程药物前沿技术。目前,公司通过自主研发,已形成了具有自主知识产权的“基因改组(DNA Shuffling)技术结合聚乙二醇(PEG)定点修饰技术”、“蛋白质高稳定性水溶液技术”和“基因工程药物雾化吸入技术”等基因工程药物的关键制造工艺、制剂技术和临床应用等核心技术。
(二) 主要研发项目情况
1. 研发投入前五名的研发项目
单位:元
序号 | 研发项目 | 本期研发投入金额 | 累计研发投入金额 | 研发(注册)所处阶段 |
1 | 重组人干扰素α1b临床真实世界研究 | 13,439,924.92 | 34,425,733.52 | 上市后临床研究阶段 |
2 | 重组人干扰素工艺改造项目 | 4,383,762.34 | 19,816,847.80 | 临床前药学研究阶段 |
3 | 重组人干扰素α1b雾化吸入治疗小儿RSV肺炎临床试验 | 3,940,635.73 | 11,840,881.73 | III期临床试验阶段 |
4 | 新型PEG集成干扰素突变体注射液伴随基因检测治疗乙肝临床试验 | 3,202,029.33 | 32,906,886.75 | II期临床试验阶段 |
5 | 干扰素适用乙肝人群的敏 | 989,417.94 | 3,764,971.04 | 临床前药学研究阶段 |
感基因筛选芯片 | ||||
合计 | 25,955,770.26 | 102,755,320.84 | - |
1. 重组人干扰素α1b临床真实世界研究项目为针对公司已上市品种重组人干扰素α1b开展的真实世界研究,目的在于评估干扰素α1b在真实诊疗环境下预防和治疗儿童和成人病毒感染性疾病和肿瘤的有效性和安全性,为新适应症开发、新的给药方法开发和新剂型开发提供创新依据,目前已完成2万余例患者的研究。
2.重组人干扰素工艺改造项目为进一步提升重组人干扰素α1b产品质量、开发新剂型、降低生产成本而开展的持续性技术改造项目,近期已与中国药品生物制品检定研究院签订合同,联合承担了国家药典委员会的关于干扰素新质量标准提高的研究课题。
3. 重组人干扰素α1b雾化吸入治疗小儿RSV肺炎临床试验项目为考察重组人干扰素α1b雾化吸入治疗小儿RSV肺炎有效性和安全性的III期临床试验,已经确定了研究方案,牵头单位已通过伦理会,并获得临床批件启动临床试验。
4.新型PEG集成干扰素突变体注射液伴随基因检测治疗乙肝临床试验项目,开展新型PEG集成干扰素突变体工艺改进和质量提升研究、乙肝患者与干扰素疗效相关的新的基因位点研究、II期临床试验准备工作。
5.干扰素适用乙肝人群的敏感基因筛选芯片项目是从开发诊断试剂的角度,对已筛选出来的干扰素适用乙肝人群的敏感基因进行检测芯片的研发。
2. 被纳入优先审评审批品种的研发项目
□适用 √不适用
3. 其他对核心竞争能力具有重大影响的研发项目
□适用 √不适用
4. 停止或取消的重大研发项目
□适用 √不适用
5. 呈交监管部门审批、完成注册或取得生产批文的药(产)品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双重作用,是一种广谱的抗病毒药物,对于几乎所有病毒具有抑制作用,细胞药效学研究结果也证明干扰素α1b对新冠病毒具有很强的抑制作用。我公司将雾化吸入给药和注射给药途径分别通过应急通道提交注册申请,均获得国家药品监督管理局《药物临床试验批件》(批件号:2020L00016、2020L00017)。
四、重组人干扰素α1b喷雾剂修订药品说明书
2020年2月提交修订药品说明书的补充申请,2020年4月27日获得国家药品监督管理局《药品补充申请批件》(批件号:2020B03014),批准事项为:
(1)【规格】项下修订为“25万IU(25?g):5ml/支。每瓶含重组人干扰素的效价为25万IU(Wish-VSV系统测定),相当于用MDBK/EMC系统测定的效价250万单位。”
(2)说明书【适应症】项下描述的修改,增加“(包括口唇疱疹)”的描述。
6. 重大政府研发补助、资助、补贴及税收优惠
√适用 □不适用
从课题的实际进展情况看,干扰素雾化吸入Ⅲ期临床试验已经获得临床组长单位伦理审核,开展了雾化吸入剂质量研究。干扰素滴眼液、干扰素喷雾剂生产线改造计划大部分已经完成。干扰素滴眼液新生产工艺和质量标准研究已完成。干扰素喷雾剂生产工艺和质量标准研究已经完成。公司项目内容增加新冠Ⅲ期临床研究,将通过拓展成人呼吸领域提升经营业绩和品牌影响力。 | |||||
七、 质量管理
(一) 基本情况
公司高度重视产品质量管理工作,严格执行2019年版《中华人民共和国药品管理法》、《药品生产质量管理规范》等相关法律法规,实施药品上市许可持有人制度,严格履行药品上市许可持有人义务,建立了完善的质量管理体系。公司从源头进行严格质量把控,原材料的采购严格执行公司制定的《供应商标准管理规程》、《物料采购标准管理规程》等制度,对采购工作进行规范化管理。根据GMP规范要求,为保证采购物料符合物料质量标准要求和生产的顺利进行,公司制定有《供应商标准管理规程》,以实现对供应商的合理选择和科学管理。公司严格按照管理规程执行,实现对供应商的选择、评估、审计、批准等流程管理,经评估合格的供应商纳入《合格供应商清单》,采购人员需从合格供应商处采购符合质量标准要求的物料。通过质量风险评估和物料对生产药品质量的影响程度,采取物料分级管理,根据各级别物料的要求,通过对供应商进行资质证明文件审核、质量协议签订、现场审计、周期性评估等程序,定期对供应商的物料质量、交货周期、价格、服务等方面进行评价,并根据评价结果,定期对《合格供应商清单》进行维护更新。当物料供应商发生变化,需要变更时,必须执行公司《供应商变更标准操作程序》。在仓储方面,建立各类物料仓储操作规程20余项,严格按照操作规程对各类物料进行验收、储存、发放,保证生产所用物料的质量和正确使用。公司选择的药品运输商均经审计和确认,能保证产品运输过程的储存条件。药品的生产与包装过程均严格执行GMP规范要求,建立相关操作规程并严格遵照执行,配备质量保证人员对生产过程进行监督,确保按照国家批准的工艺进行生产,从而保证产品质量。在生产质量管理方面,通过质量风险评估和控制,对生产全过程进行管控,不断优化对过程关键控制点的监控,确保产品生产过程的可控性、质量的稳定性,确保产品的出厂合格率保持100%。在质量控制方面,按照产品注册工艺、质量标准要求,完善公司相关物料和产品的企业内控质量标准,确保产品质量的稳定性。质量管理方面,引入了风险管理制度,对各类变更、偏差以及其他药品生产过程中相关活动等进行风险分析。经风险评估后把各类风险控制在可接受的范围内。建立偏差处理规程,产品放行前对偏差进行处理调查并关闭。建立纠正措施和预防措施规程,对投诉、召回、偏差、自检或外部检查、工艺性能和质量检测趋势等进行调查并采取相应的纠正和预防措施。每年对所有生产的产品按品种进行产品质量回顾分析。建立药物警戒管理制度,监测上市后药品的安全性。在产品质量改进方面,开展产品质量年度回顾分析、产品持续稳定性考察,及时发现不良趋势,从而确定对产品工艺、控制过程进行改进的必要性和改进方法。此外,公司还制订了投诉、不良反应报告、召回管理等制度,并设有专人负责,产品在市场上如经确定存在质量异常,利用公司现有的药品追溯系统可以确保每批药品都能够及时召回。公司每年至少开展一次全面的GMP自检工作,通过系统全面的自查自纠,掌握公司质量管理体系的运转情况,并针对存在的不足加以整改和完善,从而不断优化和完善质量管理体系,不断发挥质量管理活动的监督和促进作用。
(二) 重大质量安全问题
□适用 √不适用
八、 安全生产与环境保护
(一) 基本情况
公司不属于重污染行业。但公司仍然坚持绿色可持续发展理念,所有建设项目均进行了环境影响因素评价并编制了报告表,通过了环保主管部门组织的专家竣工现场验收;生产过程中产生的危险废物均委托有资质的危险废物经营单位进行处置,污水处理站等均有专业操作人员负责运行,产生的废水、废气、噪声均能稳定达标排放。2020年取得排污许可证,并按排污许可证要求定期委托有资质的第三方检测机构进行取样检测,还按要求安装了COD,氨氮,总氮,PH在线监测设备,另外公司每年都加大安全环保方面的投入,确保达到国家相关标准要求。2020年,公司一直在围绕有序管理,全面展开安全生产、消防安全、职业健康、环保和节能降耗等工作,达成生产安全“零”事故目标。公司将责任制落实到人,每周在北京市应急管理信息服务平台上申报清单编制隐患排查,每年按要求参加安全管理人员及主要责任人安全生产培训,并聘请有资质机构来公司为员工进行安全生产大培训。2020年度公司按时完成了建筑物防雷检测、仪器仪表的年检,四月份定期对厂区200具灭火器进行了年检,八月份对厂区消防电气设施完成了消电检的年检。在六月份的安全生产月及“119”消防宣传月,公司积极参与园区组织的各项相关宣传活动,通过观看视频、演讲、消防演练等方式,积极营造浓厚的消防安全氛围。
(二) 涉及危险废物、危险化学品的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公司生产经营过程中产生列入《国家危险废物名录》(2016版)的危险废物主要有:过期及不合格药品、废矿物油、污水处理污泥、发酵废渣、培养基、甲醇、乙腈、甘氨酸、硫酸、盐酸、苯扎氯铵、S100胶、脱色液、氢氧化钠、枸椽酸、酸碱废液、有机试剂等,由有资质的北京金隅红树林环保技术有限责任公司负责处置。2020年度共处置固体废物1.36吨、废试剂1.2吨、污泥0.1吨 公司在生产经营中涉及的主要环境污染物包括废水、固体废物、废气,均达标排放。 | |||
主要 污染物 | 主要处理设施及处理能力 | ||
废水 | 公司废水主要包括生产废水和生活废水,公司在厂区内修建了污水处理站,将生产中产生的发酵废液等浓废水统一收集并经过沉淀及电絮凝法进行处理。公司在生产经营过程中产生的废水经处理合格后,统一由厂区南部的总排放口排入市政污水管网,最终排入北京兴水水务有限责任公司黄村污水处理厂处理。公司已取得《城镇污水排入排水管网许可证》(编号:大排2016字第66号,有效期至2021年7月26日)。雨水经雨水管道排放入市政管网。公司已取得《排污许可证》(编号:91110000102851949U002R,有效期至2023年9月28日)。 | ||
废气 | 大气污染物排放形式是无组织排放。主要涉及项为臭气浓度、氨气、硫化氢、非甲烷总烃。发酵罐规模不大,产生的尾气量较小,并且经过除菌过滤处理后再排放。 | ||
固体废物 | 固体废弃物主要为废包材、生活垃圾、危险废弃物等,公司严格执行垃圾分类收集 |
管理,主要措施为:废包材由废品回收公司处理,生活垃圾由开发区环卫部门统一处理,危险废弃物委托具有处理资质的北京金隅红树林环保技术有限责任公司处置。 | |
噪音 | 主要来源于冷水机组、空压机、生产包装车间等工作时产生的噪声。对产生噪声的设备均选用节能低噪声产品并采取消声、减振、隔振措施。符合《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中Ⅱ类标准。 |
(三) 涉及生物制品的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公司主要产品重组人基因工程α1b干扰素为生物制品,干扰素原液经生物发酵技术获得,过程中排放的污染物为发酵废液。发酵废液经灭活处理后排入污水处理设施。处理后,各项指标合格并排放。过程中产生的污泥暂存于危废室,定期由有资质的北京金隅红树林环保技术有限责任公司负责处置。
(四) 重大环境污染事件或处罚事项
□适用 √不适用
九、 细分业务
(一) 中药饮片加工、中成药生产
□适用 √不适用
(二) 仿制药一致性评价
□适用 √不适用
(三) 生物类似药生产研发
□适用 √不适用
第十节 公司治理、内部控制和投资者保护
事项 | 是或否 |
年度内是否建立新的公司治理制度 | √是 □否 |
投资机构是否派驻董事 | □是 √否 |
监事会对本年监督事项是否存在异议 | □是 √否 |
管理层是否引入职业经理人 | □是 √否 |
会计核算体系、财务管理、风险控制及其他重大内部管理制度本年是否发现重大缺陷 | □是 √否 |
是否建立年度报告重大差错责任追究制度 | √是 □否 |
报告期内,公司严格遵守《公司法》、《证券法》、《非上市公众公司监督管理办法》、《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业务规则(试行)》以及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有关规范性文件及其他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认真落实并不断夯实公司法人治理结构,公司坚信,优秀的法人治理结构是打造公司核心价值与核心竞争力的重要源泉。
在今后的运行中,公司将继续密切关注行业发展动态以及监管机构出台的新法规、新政策、新要求,并结合公司实际情况适时制定并完善相应的管理制度,保障公司持续健康的发展。
2、 公司治理机制是否给所有股东提供合适的保护和平等权利的评估意见
公司现有公司治理机制能给所有股东提供合适的保护,相关公司制度能保证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充分行使知情权、参与权、质询权和表决权等权利。公司治理机制符合《公司法》、《证券法》、《非上市公众公司监督管理办法》、《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业务规则(试行)》等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要求,能够给所有股东提供合适的保护和平等权利保障。
公司通过《公司章程》以及其他相关法律法规,明确了股东具有查阅公司章程、“三会”会议决议、记录及财务会计报告等资料的权利;有对公司的经营进行监督,提出建议或者质询的权利;有依法请求、召集、主持、参加或者委派股东代理人参加股东大会,并行使相应的表决权的权利;符合条件的股东有权利按照《公司章程》以及其他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流程提请召开临时股东大会、或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寻求法律救济。
公司通过上述治理机制使得股东的知情权、参与权、质询权和表决权等权利得到有效保障。
3、 公司重大决策是否履行规定程序的评估意见
事规则》、《监事会议事规则》等法律法规和相关规定的要求,认真履行了权力机构、决策机构、监督机构的职责和要求,公司各项决策事宜均程序合法、合规,决策有效。
4、 公司章程的修改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章程共计修订三次:
一、第一次公司章程修订
公司于2020年3月12日召开2020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关于修改<北京三元基因药业股份有限公司章程>》议案,拟对《公司章程》做如下修订:根据《公司法》等相关法规规定,公司拟对《公司章程》第五条、第十五条等相关条款进行修订。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0年2月25日在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官网(www.neeq.com.cn)发布的《北京三元基因药业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拟修订《公司章程》公告》(公告编号:2020-005)。
二、第二次公司章程修订
公司于2020年5月9日召开2020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关于修改<公司章程>》议案,拟对《公司章程》做如下修订:根据《公司法》等相关法规规定,公司拟对《公司章程》第一条、第十条、第十五条、第十八条、第二十条、第二十二条、第二十五条、第二十六条、第二十七条、第二十八条、第三十八条、第三十九条、第四十条、第四十一条、第四十三条、第四十四条、第四十七条、第四十八条、第四十九条、第五十条、第五十一条、第五十六条、第五十七条、第五十八条、第六十一条、第六十二条、第七十三条、第七十四条、第七十七条、第七十八条、第七十九条、第八十条、第八十一条、第八十三条、第八十四条、第九十六条、第一百〇三条、第一百〇四条、第一百一十一条、第一百一十六条、第一百一十七条、第一百一十九条、第一百二十三条、第一百二十四条、第一百二十五条、第一百二十六条、第一百二十七条、第一百二十八条、第一百三十条、第一百三十二条、第一百三十三条、第一百三十九条、第一百四十条、第一百四十五条、第一百四十六条、第一百四十八条、第一百四十九条、第一百五十一条、第一百五十七条、第一百六十二条、第一百六十四条、第一百七十条、第一百七十四条、第一百七十八条、第一百七十九条、第一百八十七条、第一百九十一条、第一百九十八条、第一百九十九条、第二百条、第二百〇一条、第二百二十八条、第二百二十九条、第二百三十条等相关条款进行修订,新增第四十一条、第四十二条、第八十一条、第一百九十六条、第二百二十三条、第二百二十四条、第二百二十五条、第二百二十七条、第二百三十三条、第二百三十四条。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0年4月21日在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官网(www.neeq.com.cn)发布的《北京三元基因药业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拟修订《公司章程》公告》(公告编号:2020-026)和公司章程临时公告。
三、第三次公司章程修订
公司于2020年8月18日召开2020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关于修改<北京三元基因药业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的议案》,拟对《公司章程》做如下修订:根据《公司法》等相关法规规定,公司拟对《公司章程》第一百〇三条、第一百〇八条、第一百一十二条、第一百一十六条、第一百二十条等相关条款进行修订。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0年8月3日在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官网(www.neeq.com.cn)发布的《北京三元基因药业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拟修订《公司章程》公告》(公告编号:2020-074)和公司章程临时公告。
(二) 三会运作情况
1、 三会召开情况
会议类型 | 报告期内会议召开的次数 | 经审议的重大事项(简要描述) |
董事会 | 12 | 一、2020年2月14日,第二届董事会2020年度第一次临时会议审议通过以下议案: 1. 《关于公司向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北京大兴开发区支行申请贷款》议案 2. 《关于授权公司总经理为疫情防控处置药品捐赠》议案。 二、2020年2月24日,第二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以下议案: 1. 《北京三元基因药业股份有限公司2020年第一次股票定向发行说明书》议案 2. 《关于修改<北京三元基因药业股份有限公司章程>》议案 3. 《公司在册股东无本次发行优先认购权》议案 4. 《关于签署附生效条件的〈北京三元基因药业股份有限公司股票发行认购协议书〉》议案 5. 《关于设立募集资金专项账户并签署<募集资金三方协议>》议案 6. 《北京三元基因药业股份有限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 议案 7. 《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全权办理本次股票定向发行相关事宜》议案 8. 《关于提议召开公司2020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议案 三、2020年3月20日,第二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以下议案: 1. 《2019年度总经理工作报告》议案 2. 《2019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议案 3. 《2019年年度报告及年度报告摘要》议案 4. 《2019年度财务决算报告》议案 5. 《2019年度权益分派预案》议案 6. 《2020年度财务预算报告》议案 7. 《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关联方非经营性资金占用情况的专项说明》议案 8. 《关于公司会计政策变更》议案 9. 《关于续聘中审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议案 10. 《关于提议召开公司2019年年度股东大会》议案 四、2020年4月17日,第二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以下议案: 1. 《2019年度权益分派预案》 2. 《关于修改<公司章程>的议案》 3. 《关于修改<股东大会议事规则>的议案》 4. 《关于修改<董事会议事规则>的议案》 5. 《关于修改<对外投资融资管理制度>的议案》 6. 《关于修改<对外担保管理制度>的议案》 |
度>的议案》 4. 《关于变更董事会下设专门委员会及其成员的议案》 《关于授权公司投资细胞治疗领域C01项目的议案》 5. 《关于提请召开公司2020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 九、2020年8月25日,第二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以下议案: 1. 《2020年一季度审计报告》 2. 《2020年半年度报告》 3. 《关于2020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4. 《内部控制声明书》 十、2020年9月4日,第二届董事会2020年度第三次临时会议审议通过以下议案: 1. 《关于提名刘金毅为公司第二届董事会董事候选人的议案》 2. 《关于变更董事会下设战略委员成员的议案》 3. 《关于提请召开公司2020年第五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 十一、2020年9月29日,第二届董事会2020年度第四次临时会议审议通过以下议案: 1. 《2020年半年度审计报告》 2. 《关于公司前期会计差错更正及追溯调整的议案》 3. 《关于更正2019年半年度报告、2020年半年度报告的议案》 十二、2020年11月5日,第二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以下议案: 1. 《北京三元基因药业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公司向不特定合格投资者公开发行股票并在精选层挂牌后一个月内稳定股价的预案》 2. 《关于进一步明确公司申请股票向不特定合格投资者公开发行并在精选层挂牌发行方案的议案》 3. 《关于提请召开公司2020年第六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 | ||
监事会 | 8 | 一、2020年3月5日,第二届监事会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以下议案: 1. 《北京三元基因药业股份有限公司2020年第一次股票定向发行说明书(修订稿)》议案 2. 《关于签署附生效条件的<北京三元基因药业股份有限公司股票发行认购协议书>》议案 3. 《关于设立募集资金专项账户并签署<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议案 4. 《北京三元基因药业股份有限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议案 二、2020年3月20日,第二届监事会第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以下议案: 1. 《2019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议案 2. 《2019年年度报告及年度报告摘要》议案 3. 《2019年度权益分派预案》议案 4. 《关于公司会计政策变更》议案 |
三、2020年4月17日,第二届监事会第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以下议案: 1. 《2019年度权益分派预案》 2. 《关于修改<监事会议事规则>的议案》 四、2020年4月29日,第二届监事会第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以下议案: 1. 《2020年第一季度报告》 五、2020年7月1日,第二届监事会第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以下议案: 1. 《关于公司申请股票向不特定合格投资者公开发行并在精选层挂牌的议案》 2. 《关于公司向不特定合格投资者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及其可行性的议案》 3. 《关于公司向不特定合格投资者公开发行股票前滚存利润分配政策的议案》 4. 《关于公司向不特定合格投资者公开发行股票并在精选层挂牌后三年股东分红回报规划的议案》 《关于公司向不特定合格投资者公开发行股票并在精选层挂牌摊薄即期回报的填补措施及相关承诺的议案》 5. 《关于制定<公司向不特定合格投资者公开发行股票并在精选层挂牌后三年内稳定股价措施预案>》 6. 《关于设立募集资金专项账户并签署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的议案》 7. 《关于聘请向不特定合格投资者公开发行股票并在精选层挂牌中介机构的议案》 8. 《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公司申请股票向不特定合格投资者公开发行并在精选层挂牌相关具体事宜的议案》 六、2020年8月25日,第二届监事会第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以下议案: 1. 《2020年半年度报告》 2. 《关于2020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七、2020年9月30日,第二届监事会第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以下议案: 1. 《关于公司前期会计差错更正及追溯调整的议案》 2. 《关于更正2019年半年度报告、2020 年半年度报告的议案》 八、2020年11月5日,第二届监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以下议案: 1. 《北京三元基因药业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公司向不特定合格投资者公开发行股票并在精选层挂牌后一个月内稳定股价的预案》 2. 《关于进一步明确公司申请股票向不特定合格投资者公开发行并在精选层挂牌发行方案的议案》 | ||
股东大会 | 7 | 一、2020年3月12日,2020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以下议案: 1. 《北京三元基因药业股份有限公司2020年第一次股票定向发行 |
6. 《关于制定精选层挂牌后适用的<北京三元基因药业股份有限公
司章程>的议案》
7. 《关于完善公司内部控制管理制度(精选层挂牌后适用)的议案》
8. 《关于聘请向不特定合格投资者公开发行股票并在精选层挂牌
中介机构的议案》《关于提请公司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公司申请股票向不特定合格投资者公开发行并在精选层挂牌相关具体事宜的议案》
五、2020年8月18日,2020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以下议案:
1. 《关于修改<北京三元基因药业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的议案》
2. 《关于修改<北京三元基因药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议事规则>
的议案》
3. 《关于修改<北京三元基因药业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工作制
度>的议案》
六、2020年9月20日,2020年第五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以下议案:
1. 《关于提名刘金毅为公司第二届董事会董事候选人的议案》
七、2020年11月24日,2020年第六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以下议案:
1. 《北京三元基因药业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公司向不特定合格投资
者公开发行股票并在精选层挂牌后一个月内稳定股价的预案》
2、 三会的召集、召开、表决程序是否符合法律法规要求的评估意见
(三) 公司治理改进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进一步完善法人治理结构,修订了“三会”议事规则、《关联交易管理制度》、《对外投资融资管理制度》、《对外担保管理制度》、《信息披露管理制度》、《利润分配管理制度》、《独立董事工作制度》等十多项制度,并按照精选层挂牌公司治理要求,制订了适合精选层挂牌公司的章程,在晋层精选层之后,严格遵照实施和执行,确保公司规范管理,良性运转,公司治理得到进一步改善。
(四) 投资者关系管理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按照《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挂牌公司治理规则》,结合精选层挂牌企业的治理要求,进一步修订了《投资者关系管理制度》,对投资者关系管理的对象、内容、方式、原则,以及投资者关系管理工作如何组织和实施,进行了更加详细的规定。工作中,公司始终秉承诚实守信、公平公正的原则,遵循《投资者关系管理制度》等相关规定,充分、合规地向全体投资者披露信息。采取灵活多样的方式,与投资者保持了良好的互动沟通。
1、制度保障:公司高度重视投资者关系工作,严格按照《公司法》《证券法》《非上市公众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公司治理规则》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严格遵循《北京三元基因药业股份有限公司投资者关系管理制度(精选层挂牌后适用)》《北京三元基因药业股份有限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制度(精选层挂牌后适用)》等相关制度,确保信息披露的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及时性、公平性,并力争为广大投资者建立高效的沟通平台和机制。
2、信息披露:公司按照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通过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指定信息披露平台(www.neeq.com.cn)及时进行信息披露工作,公司力争不断提高信息披露质量,充分保证投资者的权益。
3、调研接待:公司不定期接待投资者来公司现场调研,让投资者更直观的了解公司情况。 对于不方便到公司调研的投资者,公司力争提供形式多样的联络方式和沟通渠道,在节省投资者时间成本的同时,提高调研的效率。
二、 内部控制
(一) 董事会下设专门委员会在报告期内履行职责情况
(二) 报告期内独立董事履行职责的情况
独立董事姓名 | 出席董事会次数 | 出席董事会方式 | 出席股东大会次数 | 出席股东大会方式 |
陈汉文 | 12 | 本人出席 | 0 | - |
范保群 | 12 | 本人出席 | 0 | - |
报告期内,独立董事按照《独立董事工作制度》履行职责,共发表五次独立意见,涉及15条议案内容;独立董事对公司提出的建议,公司积极采纳并有效实施。
(三) 监事会就年度内监督事项的意见
监事会在报告期内的监督活动中未发现公司存在重大风险事项,监事会对报告期内的监督事项无异议。
(四) 公司保持独立性、自主经营能力的说明
人干预公司董事会和股东大会已经做出的人事任免决定的情况。公司总经理、副总经理、财务总监、董事会秘书等高级管理人员以及财务人员均专职在公司工作并领取薪酬,不存在在其他企业中兼职的情形。公司的人员独立。
4、财务独立
公司设立了独立的财务部门,配备了专职财务人员,公司实行独立核算,独立进行财务决策,建立了规范的财务管理制度及各项内部控制制度。公司设立了独立银行账户,不存在与股东单位及其他任何单位或人士共用银行账户的情形。公司作为独立纳税人,依法独立进行纳税申报和履行缴纳义务,不存在与股东单位混合纳税的情况。公司财务独立。
5、机构独立
公司根据相关法律,建立了较为完善的法人治理结构,股东大会、董事会和监事会严格按照《公司章程》规范运作,股东大会为权力机构,董事会为常设的决策与管理机构,监事会为监督机构,总经理负责日常事务,并在公司内部建立了相应的职能部门,制定了较为完备的内部管理制度,具有独立的生产经营和办公机构,独立行使经营管理职权,不存在受各股东、实际控制人干预公司机构设置的情形。公司机构独立。
(五) 对重大内部管理制度的评价
1、关于会计核算体系
报告期内,公司严格按照国家法律法规关于会计核算的规定,从公司自身情况出发,制定会计核算的具体细节制度,并按照要求进行独立核算,保证公司正常开展会计核算工作。
2、关于财务管理体系
报告期内,公司严格贯彻和落实各项公司财务管理制度,在日常财务工作中严格管理,强化实施。
3、关于风险控制体系
报告期内,公司在有效分析公司存在的各种风险因素的前提下,采取事前防范、事中控制、事后分析与评估等措施,从企业规范的角度继续完善风险控制体系。
公司董事会认为,公司现有内部控制制度完整、合理有效,能够适应公司现行管理要求和公司发展的需要,并能得到有效实施,能够保证贯彻执行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内部规章制度以及公司各项业务活动的健康运行,能够保证公司财务报告及相关会计信息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能够保证公司经营管理目标的实现。
(六) 年度报告差错责任追究制度相关情况
公司建立了《年度报告重大差错追究制度》,明确了对公司年报信息披露相关责任人的责任制度,确保年报信息披露的真实、准确、完整,不断提高公司规范运作水平。
报告期内,公司未发生重大会计差错更正、重大信息遗漏等情况。
(七) 报告期内对高级管理人员的考评机制,以及激励机制的建立、实施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公司不断建立健全和完善公正、透明的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绩效评价标准和激励约束机制,公司管理人员的聘任公开、透明,符合法律法规的规定。
三、 投资者保护
(一) 公司股东大会实行累积投票制和网络投票安排的情况
√适用 □不适用
报告期内公司共召开7次股东大会,其中2020年度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和2019年度股东大会没有提供网络投票,其后的5次股东大会均提供了网络投票方式。
(二) 特别表决权股份
□适用 √不适用
(三) 投资者关系的安排
√适用 □不适用
报告期内,公司按照《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挂牌公司治理规则》,结合精选层挂牌企业的治理要求,进一步修订了《投资者关系管理制度》,对投资者关系管理的对象、内容、方式、原则,以及投资者关系管理工作如何组织和实施,进行了更加详细的规定。工作中,公司始终秉承诚实守信、公平公正的原则,遵循《投资者关系管理制度》等相关规定,充分、合规地向全体投资者披露信息。采取灵活多样的方式,与投资者保持了良好的互动沟通。公司董事会秘书负责投资者关系管理工作,在全面深入了解公司运作和管理、经营状况、发展战略等情况下,负责策划、安排和组织各类投资者关系管理活动。董事会秘书负责协调和组织公司信息披露事宜,参加公司所有涉及信息披露的有关会议,及时知晓公司重大经营决策及有关信息资料,并向投资者披露,同时保证公司信息披露的及时性、合法性、真实性和完整性。
在日常经营过程中,公司设置专门的固定电话(010-60219175)、电子邮箱(yanzhengyu@triprime.com)等方式进行投资者互动交流关系管理,以确保公司与股东及潜在的投资者之间顺畅有效地交流沟通。同时,我们也将深入了解公司各项经营发展规划、业务活动进展等为投资者了解企业提供更多素材,进一步提升企业的形象和价值。
第十一节 财务会计报告
一、 审计报告
是否审计 | 是 | |
审计意见 | 无保留意见 | |
审计报告中的特别段落 | √无 □强调事项段 □其他事项段 □持续经营重大不确定性段落 □其他信息段落中包含其他信息存在未更正重大错报说明 | |
审计报告编号 | CAC证审字[2021]0128号 | |
审计机构名称 | 中审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 |
审计机构地址 | 天津经济技术开发区第二大街21号4栋1003室 | |
审计报告日期 | 2021年4月14日 | |
注册会计师姓名及连续签字年限 | 贾洪常 | 杨敏兰 |
1年 | 1年 | |
会计师事务所是否变更 | 否 | |
会计师事务所连续服务年限 | 7年 | |
会计师事务所审计报酬 | 40万元 | |
北京三元基因药业股份有限公司全体股东: 一、审计意见 我们审计了北京三元基因药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北京三元基因公司)的财务报表,包括2020年12月31日的合并及母公司资产负债表,2020年度的合并及母公司利润表、合并及母公司现金流量表、合并及母公司股东权益变动表以及财务报表附注。 我们认为,后附的财务报表在所有重大方面按照企业会计准则的规定编制,公允反映了北京三元基因公司2020年12月31日的合并及母公司财务状况以及2020年度的合并及母公司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 二、形成审计意见的基础 我们按照中国注册会计师审计准则的规定执行了审计工作。审计报告的“注册会计师对财务报表审计的责任”部分进一步阐述了我们在这些准则下的责任。按照中国注册会计师职业道德守则,我们独立于北京三元基因公司,并履行了职业道德方面的其他责任。我们相信,我们获取的审计证据是充分、适当的,为发表审计意见提供了基础。 三、关键审计事项 关键审计事项是我们根据职业判断,认为对财务报表审计最为重要的事项。这些事项的应对以对财务报表整体进行审计并形成审计意见为背景,我们不对这些事项单独发表意见。 |
错报存在时总能发现。错报可能由于舞弊或错误导致,如果合理预期错报单独或汇总起来可能影响财务报表使用者依据财务报表作出的经济决策,则通常认为错报是重大的。在按照审计准则执行审计工作的过程中,我们运用职业判断,并保持职业怀疑。同时,我们也执行以下工作:
(1)识别和评估由于舞弊或错误导致的财务报表重大错报风险,设计和实施审计程序以应对这些风险,并获取充分、适当的审计证据,作为发表审计意见的基础。由于舞弊可能涉及串通、伪造、故意遗漏、虚假陈述或凌驾于内部控制之上,未能发现由于舞弊导致的重大错报的风险高于未能发现由于错误导致的重大错报的风险。
(2)了解与审计相关的内部控制,以设计恰当的审计程序。
(3)评价管理层选用会计政策的恰当性和作出会计估计及相关披露的合理性。
(4)对管理层使用持续经营假设的恰当性得出结论。同时,根据获取的审计证据,就可能导致对北京三元基因公司持续经营能力产生重大疑虑的事项或情况是否存在重大不确定性得出结论。如果我们得出结论认为存在重大不确定性,审计准则要求我们在审计报告中提请报表使用者注意财务报表中的相关披露;如果披露不充分,我们应当发表非无保留意见。我们的结论基于截至审计报告日可获得的信息。然而,未来的事项或情况可能导致北京三元基因公司不能持续经营。
(5)评价财务报表的总体列报、结构和内容(包括披露),并评价财务报表是否公允反映相关交易和事项。
(6)就北京三元基因公司实体或业务活动的财务信息获取充分、适当的审计证据,以对财务报表发表审计意见。我们负责指导、监督和执行集团审计,并对审计意见承担全部责任。
我们与治理层就计划的审计范围、时间安排和重大审计发现等事项进行沟通,包括沟通我们在审计中识别出的值得关注的内部控制缺陷。
(此页无正文,为北京三元基因药业股份有限公司审计报告(CAC证审字[2021]0128号)之签字页)
中审华会计师事务所 中国注册会计师:贾洪常(项目合伙人)
(特殊普通合伙) 中国注册会计师:杨敏兰中国·天津 二O二一年四月十四日
二、 财务报表
(一) 合并资产负债表
单位:元
项目 | 附注 | 2020年12月31日 | 2020年1月1日 |
流动资产: | |||
货币资金 | 五、(一) | 319,304,317.47 | 110,873,725.25 |
结算备付金 | |||
拆出资金 | |||
交易性金融资产 | |||
衍生金融资产 | |||
应收票据 | 五、(二) | 15,281,043.18 | 31,873,129.85 |
应收账款 | 五、(三) | 66,027,990.69 | 73,804,164.45 |
应收款项融资 | |||
预付款项 | 五、(四) | 2,759,429.99 | 425,136.12 |
应收保费 | |||
应收分保账款 | |||
应收分保合同准备金 | |||
其他应收款 | 五、(五) | 256,647.24 | 235,150.97 |
其中:应收利息 | |||
应收股利 | |||
买入返售金融资产 | |||
存货 | 五、(六) | 23,947,773.17 | 17,802,512.33 |
合同资产 | |||
持有待售资产 | |||
一年内到期的非流动资产 | |||
其他流动资产 | 五、(七) | 121,908.05 | 1,863,973.28 |
流动资产合计 | 427,699,109.79 | 236,877,792.25 | |
非流动资产: | |||
发放贷款及垫款 | |||
债权投资 | |||
其他债权投资 | |||
长期应收款 | |||
长期股权投资 | |||
其他权益工具投资 | 五、(八) | 20,000,000.00 | |
其他非流动金融资产 | |||
投资性房地产 | |||
固定资产 | 五、(九) | 78,986,570.82 | 88,272,488.66 |
在建工程 | |||
生产性生物资产 | |||
油气资产 |
使用权资产 | |||
无形资产 | 五、(十) | 33,110,031.67 | 5,535,726.64 |
开发支出 | 五、(十一) | 4,342,016.26 | |
商誉 | |||
长期待摊费用 | 五、(十二) | 710,894.38 | 1,318,358.74 |
递延所得税资产 | 五、(十三) | 662,468.53 | 734,076.68 |
其他非流动资产 | 五、(十四) | 23,353,660.06 | 284,908.50 |
非流动资产合计 | 161,165,641.72 | 96,145,559.22 | |
资产总计 | 588,864,751.51 | 333,023,351.47 | |
流动负债: | |||
短期借款 | 五、(十五) | 6,387,964.41 | |
向中央银行借款 | |||
拆入资金 | |||
交易性金融负债 | |||
衍生金融负债 | |||
应付票据 | |||
应付账款 | 五、(十六) | 2,511,053.57 | 4,676,372.96 |
预收款项 | |||
合同负债 | 五、(十七) | 672,036.98 | 816,989.86 |
卖出回购金融资产款 | |||
吸收存款及同业存放 | |||
代理买卖证券款 | |||
代理承销证券款 | |||
应付职工薪酬 | 五、(十八) | 6,070,023.49 | 12,594,092.61 |
应交税费 | 五、(十九) | 3,033,463.57 | 6,183,155.91 |
其他应付款 | 五、(二十) | 6,464,977.18 | 9,620,725.29 |
其中:应付利息 | |||
应付股利 | |||
应付手续费及佣金 | |||
应付分保账款 | |||
持有待售负债 | |||
一年内到期的非流动负债 | 五、(二十一) | 2,300,000.00 | 3,000,000.00 |
其他流动负债 | |||
流动负债合计 | 27,439,519.20 | 36,891,336.63 | |
非流动负债: | |||
保险合同准备金 | |||
长期借款 | 五、(二十二) | 9,203,495.98 | 14,503,495.98 |
应付债券 | |||
其中:优先股 | |||
永续债 | |||
租赁负债 | |||
长期应付款 | 五、(二十三) | 364,109.15 | 533,481.10 |
长期应付职工薪酬 |
预计负债 | |||
递延收益 | 五、(二十四) | 22,546,671.04 | 2,315,370.35 |
递延所得税负债 | |||
其他非流动负债 | |||
非流动负债合计 | 32,114,276.17 | 17,352,347.43 | |
负债合计 | 59,553,795.37 | 54,243,684.06 | |
所有者权益(或股东权益): | |||
股本 | 五、(二十五) | 121,810,000.00 | 110,000,000.00 |
其他权益工具 | |||
其中:优先股 | |||
永续债 | |||
资本公积 | 五、(二十六) | 311,627,200.09 | 53,619,700.09 |
减:库存股 | |||
其他综合收益 | |||
专项储备 | |||
盈余公积 | 五、(二十七) | 22,480,703.42 | 18,894,159.93 |
一般风险准备 | |||
未分配利润 | 五、(二十八) | 73,393,052.63 | 96,265,807.39 |
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权益合计 | 529,310,956.14 | 278,779,667.41 | |
少数股东权益 | |||
所有者权益合计 | 529,310,956.14 | 278,779,667.41 | |
负债和所有者权益总计 | 588,864,751.51 | 333,023,351.47 |
项目 | 附注 | 2020年12月31日 | 2020年1月1日 |
流动资产: | |||
货币资金 | 318,681,683.81 | 109,787,696.74 | |
交易性金融资产 | |||
衍生金融资产 | |||
应收票据 | 15,281,043.18 | 31,873,129.85 | |
应收账款 | 十二、(一) | 69,386,890.69 | 77,163,064.45 |
应收款项融资 | |||
预付款项 | 2,759,429.99 | 425,136.12 | |
其他应收款 | 十二、(二) | 15,322,507.06 | 14,297,256.39 |
其中:应收利息 | |||
应收股利 | |||
买入返售金融资产 | |||
存货 | 23,943,188.60 | 17,798,731.38 |
合同资产 | |||
持有待售资产 | |||
一年内到期的非流动资产 | |||
其他流动资产 | 25,379.32 | 1,863,973.28 | |
流动资产合计 | 445,400,122.65 | 253,208,988.21 | |
非流动资产: | |||
债权投资 | |||
其他债权投资 | |||
长期应收款 | |||
长期股权投资 | 十二、(三) | 4,512,173.53 | 4,512,173.53 |
其他权益工具投资 | 20,000,000.00 | ||
其他非流动金融资产 | |||
投资性房地产 | |||
固定资产 | 78,697,606.54 | 87,913,265.24 | |
在建工程 | |||
生产性生物资产 | |||
油气资产 | |||
使用权资产 | |||
无形资产 | 33,039,201.41 | 5,445,318.38 | |
开发支出 | 4,342,016.26 | ||
商誉 | |||
长期待摊费用 | 710,894.38 | 1,318,358.74 | |
递延所得税资产 | 662,184.14 | 733,742.89 | |
其他非流动资产 | 23,353,660.06 | 284,908.50 | |
非流动资产合计 | 165,317,736.32 | 100,207,767.28 | |
资产总计 | 610,717,858.97 | 353,416,755.49 | |
流动负债: | |||
短期借款 | 6,387,964.41 | ||
交易性金融负债 | |||
衍生金融负债 | |||
应付票据 | |||
应付账款 | 2,453,275.57 | 4,007,872.96 | |
预收款项 | |||
卖出回购金融资产款 | |||
应付职工薪酬 | 5,274,559.94 | 10,851,736.82 | |
应交税费 | 2,928,961.82 | 6,082,114.35 | |
其他应付款 | 6,459,277.18 | 9,611,122.04 | |
其中:应付利息 | |||
应付股利 | |||
合同负债 | 672,036.98 | 816,989.86 | |
持有待售负债 | |||
一年内到期的非流动负债 | 2,300,000.00 | 3,000,000.00 | |
其他流动负债 |
流动负债合计 | 26,476,075.90 | 34,369,836.03 | |
非流动负债: | |||
长期借款 | 9,203,495.98 | 14,503,495.98 | |
应付债券 | |||
其中:优先股 | |||
永续债 | |||
租赁负债 | |||
长期应付款 | 364,109.15 | 533,481.10 | |
长期应付职工薪酬 | |||
预计负债 | |||
递延收益 | 22,546,671.04 | 2,315,370.35 | |
递延所得税负债 | |||
其他非流动负债 | |||
非流动负债合计 | 32,114,276.17 | 17,352,347.43 | |
负债合计 | 58,590,352.07 | 51,722,183.46 | |
所有者权益: | |||
股本 | 121,810,000.00 | 110,000,000.00 | |
其他权益工具 | |||
其中:优先股 | |||
永续债 | |||
资本公积 | 310,260,472.78 | 52,252,972.78 | |
减:库存股 | |||
其他综合收益 | |||
专项储备 | |||
盈余公积 | 22,480,703.42 | 18,894,159.93 | |
一般风险准备 | |||
未分配利润 | 97,576,330.70 | 120,547,439.32 | |
所有者权益合计 | 552,127,506.90 | 301,694,572.03 | |
负债和所有者权益合计 | 610,717,858.97 | 353,416,755.49 |
项目 | 附注 | 2020年 | 2019年 |
一、营业总收入 | 183,827,367.90 | 278,250,341.85 | |
其中:营业收入 | 五、(二十九) | 183,827,367.90 | 278,250,341.85 |
利息收入 | |||
已赚保费 | |||
手续费及佣金收入 |
二、营业总成本 | 146,565,662.95 | 212,344,019.61 | |
其中:营业成本 | 五、(二十九) | 29,419,910.48 | 42,552,728.65 |
利息支出 | |||
手续费及佣金支出 | |||
退保金 | |||
赔付支出净额 | |||
提取保险责任准备金净额 | |||
保单红利支出 | |||
分保费用 | |||
税金及附加 | 五、(三十) | 1,829,256.15 | 1,940,105.96 |
销售费用 | 五、(三十一) | 70,952,832.65 | 111,548,591.28 |
管理费用 | 五、(三十二) | 22,371,771.19 | 23,226,987.98 |
研发费用 | 五、(三十三) | 22,767,166.91 | 33,128,003.83 |
财务费用 | 五、(三十四) | -775,274.43 | -52,398.09 |
其中:利息费用 | 743,831.30 | 1,082,266.68 | |
利息收入 | 1,565,066.33 | 1,178,461.34 | |
加:其他收益 | 五、(三十五) | 3,590,048.85 | 2,136,779.06 |
投资收益(损失以“-”号填列) | |||
其中:对联营企业和合营企业的投资收益 | |||
以摊余成本计量的金融资产终止确认收益(损失以“-”号填列) | |||
汇兑收益(损失以“-”号填列) | |||
净敞口套期收益(损失以“-”号填列) | |||
公允价值变动收益(损失以“-”号填列) | |||
信用减值损失(损失以“-”号填列) | 五、(三十六) | 317,411.55 | 688,478.59 |
资产减值损失(损失以“-”号填列) | 五、(三十七) | -11,183.36 | |
资产处置收益(损失以“-”号填列) | |||
三、营业利润(亏损以“-”号填列) | 41,157,981.99 | 68,731,579.89 | |
加:营业外收入 | 五、(三十八) | 19,468.30 | 3,484.52 |
减:营业外支出 | 五、(三十九) | 245,230.34 | 161,188.37 |
四、利润总额(亏损总额以“-”号填列) | 40,932,219.95 | 68,573,876.04 | |
减:所得税费用 | 五、(四十) | 4,968,431.22 | 8,481,956.26 |
五、净利润(净亏损以“-”号填列) | 35,963,788.73 | 60,091,919.78 |
其中:被合并方在合并前实现的净利润 | |||
(一)按经营持续性分类: | - | - | - |
1.持续经营净利润(净亏损以“-”号填列) | 35,963,788.73 | 60,091,919.78 | |
2.终止经营净利润(净亏损以“-”号填列) | |||
(二)按所有权归属分类: | - | - | - |
1.少数股东损益(净亏损以“-”号填列) | |||
2.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净亏损以“-”号填列) | 35,963,788.73 | 60,091,919.78 | |
六、其他综合收益的税后净额 | |||
(一)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其他综合收益的税后净额 | |||
1.不能重分类进损益的其他综合收益 | |||
(1)重新计量设定受益计划变动额 | |||
(2)权益法下不能转损益的其他综合收益 | |||
(3)其他权益工具投资公允价值变动 | |||
(4)企业自身信用风险公允价值变动 | |||
(5)其他 | |||
2.将重分类进损益的其他综合收益 | |||
(1)权益法下可转损益的其他综合收益 | |||
(2)其他债权投资公允价值变动 | |||
(3)金融资产重分类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金额 | |||
(4)其他债权投资信用减值准备 | |||
(5)现金流量套期储备 | |||
(6)外币财务报表折算差额 | |||
(7)其他 | |||
(二)归属于少数股东的其他综合收益的税后净额 | |||
七、综合收益总额 | 35,963,788.73 | 60,091,919.78 | |
(一)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综合收益总额 | 35,963,788.73 | 60,091,919.78 | |
(二)归属于少数股东的综合收益总额 | |||
八、每股收益: | |||
(一)基本每股收益(元/股) | 0.33 | 0.55 | |
(二)稀释每股收益(元/股) | 0.33 | 0.55 |
项目 | 附注 | 2020年 | 2019年 |
一、营业收入 | 十二、(四) | 183,824,419.10 | 278,245,677.05 |
减:营业成本 | 十二、(四) | 29,418,831.69 | 42,550,575.93 |
税金及附加 | 1,750,538.24 | 1,839,448.73 | |
销售费用 | 71,769,707.78 | 111,107,497.88 | |
管理费用 | 21,743,164.48 | 21,971,970.98 | |
研发费用 | 22,767,166.91 | 33,128,003.83 | |
财务费用 | -781,360.64 | -54,189.57 | |
其中:利息费用 | 743,831.30 | 1,082,266.68 | |
利息收入 | 1,562,377.54 | 1,173,874.82 | |
加:其他收益 | 3,574,724.59 | 2,117,066.04 | |
投资收益(损失以“-”号填列) | |||
其中:对联营企业和合营企业的投资收益 | |||
以摊余成本计量的金融资产终止确认收益(损失以“-”号填列) | |||
汇兑收益(损失以“-”号填列) | |||
净敞口套期收益(损失以“-”号填列) | |||
公允价值变动收益(损失以“-”号填列) | |||
信用减值损失(损失以“-”号填列) | 317,213.95 | 688,762.79 | |
资产减值损失(损失以“-”号填列) | -11,183.36 | ||
资产处置收益(损失以“-”号填列) | |||
二、营业利润(亏损以“-”号填列) | 41,037,125.82 | 70,508,198.10 | |
加:营业外收入 | 19,468.30 | 2,100.01 | |
减:营业外支出 | 238,293.09 | 155,521.66 | |
三、利润总额(亏损总额以“-”号填列) | 40,818,301.03 | 70,354,776.45 | |
减:所得税费用 | 4,952,866.16 | 8,413,701.93 | |
四、净利润(净亏损以“-”号填列) | 35,865,434.87 | 61,941,074.52 | |
(一)持续经营净利润(净亏损以“-”号填列) | 35,865,434.87 | 61,941,074.52 | |
(二)终止经营净利润(净亏损以“-”号填列) | |||
五、其他综合收益的税后净额 | |||
(一)不能重分类进损益的其他综合收益 | |||
1.重新计量设定受益计划变动额 | |||
2.权益法下不能转损益的其他综合收益 | |||
3.其他权益工具投资公允价值变动 | |||
4.企业自身信用风险公允价值变动 | |||
5.其他 | |||
(二)将重分类进损益的其他综合收益 | |||
1.权益法下可转损益的其他综合收益 | |||
2.其他债权投资公允价值变动 | |||
3.金融资产重分类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金额 | |||
4.其他债权投资信用减值准备 | |||
5.现金流量套期储备 | |||
6.外币财务报表折算差额 |
7.其他 | |||
六、综合收益总额 | 35,865,434.87 | 61,941,074.52 | |
七、每股收益: | |||
(一)基本每股收益(元/股) | |||
(二)稀释每股收益(元/股) |
项目 | 附注 | 2020年 | 2019年 |
一、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 | |||
销售商品、提供劳务收到的现金 | 213,291,874.84 | 291,528,898.73 | |
客户存款和同业存放款项净增加额 | |||
向中央银行借款净增加额 | |||
向其他金融机构拆入资金净增加额 | |||
收到原保险合同保费取得的现金 | |||
收到再保险业务现金净额 | |||
保户储金及投资款净增加额 | |||
收取利息、手续费及佣金的现金 | |||
拆入资金净增加额 | |||
回购业务资金净增加额 | |||
代理买卖证券收到的现金净额 | |||
收到的税费返还 | |||
收到其他与经营活动有关的现金 | 五、(四十一) | 49,821,823.14 | 9,381,741.75 |
经营活动现金流入小计 | 263,113,697.98 | 300,910,640.48 | |
购买商品、接受劳务支付的现金 | 17,021,328.84 | 24,593,428.21 | |
客户贷款及垫款净增加额 | |||
存放中央银行和同业款项净增加额 | |||
支付原保险合同赔付款项的现金 | |||
为交易目的而持有的金融资产净增加额 | |||
拆出资金净增加额 | |||
支付利息、手续费及佣金的现金 | |||
支付保单红利的现金 | |||
支付给职工以及为职工支付的现金 | 49,926,274.69 | 47,342,557.31 | |
支付的各项税费 | 16,410,041.47 | 19,240,647.10 | |
支付其他与经营活动有关的现金 | 五、(四十一) | 109,220,606.69 | 138,887,000.15 |
经营活动现金流出小计 | 192,578,251.69 | 230,063,632.77 | |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 70,535,446.29 | 70,847,007.71 | |
二、投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 |
收回投资收到的现金 | |||
取得投资收益收到的现金 | |||
处置固定资产、无形资产和其他长期资产收回的现金净额 | |||
处置子公司及其他营业单位收到的现金净额 | |||
收到其他与投资活动有关的现金 | |||
投资活动现金流入小计 | |||
购建固定资产、无形资产和其他长期资产支付的现金 | 57,479,902.25 | 3,929,038.11 | |
投资支付的现金 | 20,000,000.00 | ||
质押贷款净增加额 | |||
取得子公司及其他营业单位支付的现金净额 | |||
支付其他与投资活动有关的现金 | |||
投资活动现金流出小计 | 77,479,902.25 | 3,929,038.11 | |
投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 -77,479,902.25 | -3,929,038.11 | |
三、筹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 | |||
吸收投资收到的现金 | 277,412,500.00 | ||
其中:子公司吸收少数股东投资收到的现金 | |||
取得借款收到的现金 | 6,709,886.01 | ||
发行债券收到的现金 | |||
收到其他与筹资活动有关的现金 | |||
筹资活动现金流入小计 | 284,122,386.01 | ||
偿还债务支付的现金 | 6,321,921.60 | 7,500,000.00 | |
分配股利、利润或偿付利息支付的现金 | 56,050,416.23 | 50,582,266.68 | |
其中:子公司支付给少数股东的股利、利润 | |||
支付其他与筹资活动有关的现金 | 五、(四十一) | 6,375,000.00 | |
筹资活动现金流出小计 | 68,747,337.83 | 58,082,266.68 | |
筹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 215,375,048.18 | -58,082,266.68 | |
四、汇率变动对现金及现金等价物的影响 | |||
五、现金及现金等价物净增加额 | 208,430,592.22 | 8,835,702.92 | |
加:期初现金及现金等价物余额 | 110,873,725.25 | 102,038,022.33 | |
六、期末现金及现金等价物余额 | 319,304,317.47 | 110,873,725.25 |
项目 | 附注 | 2020年 | 2019年 |
一、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 | |||
销售商品、提供劳务收到的现金 | 213,288,744.64 | 291,524,984.82 |
收到的税费返还 | |||
收到其他与经营活动有关的现金 | 49,703,375.13 | 9,298,922.74 | |
经营活动现金流入小计 | 262,992,119.77 | 300,823,907.56 | |
购买商品、接受劳务支付的现金 | 17,017,457.59 | 24,591,231.93 | |
支付给职工以及为职工支付的现金 | 42,503,913.13 | 38,727,612.99 | |
支付的各项税费 | 15,549,575.31 | 17,966,135.34 | |
支付其他与经营活动有关的现金 | 116,929,030.59 | 147,692,425.08 | |
经营活动现金流出小计 | 191,999,976.62 | 228,977,405.34 | |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 70,992,143.15 | 71,846,502.22 | |
二、投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 | |||
收回投资收到的现金 | |||
取得投资收益收到的现金 | |||
处置固定资产、无形资产和其他长期资产收回的现金净额 | |||
处置子公司及其他营业单位收到的现金净额 | |||
收到其他与投资活动有关的现金 | |||
投资活动现金流入小计 | |||
购建固定资产、无形资产和其他长期资产支付的现金 | 57,473,204.26 | 3,537,147.28 | |
投资支付的现金 | 20,000,000.00 | ||
取得子公司及其他营业单位支付的现金净额 | |||
支付其他与投资活动有关的现金 | |||
投资活动现金流出小计 | 77,473,204.26 | 3,537,147.28 | |
投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 -77,473,204.26 | -3,537,147.28 | |
三、筹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 | |||
吸收投资收到的现金 | 277,412,500.00 | ||
取得借款收到的现金 | 6,709,886.01 | ||
发行债券收到的现金 | |||
收到其他与筹资活动有关的现金 | |||
筹资活动现金流入小计 | 284,122,386.01 | ||
偿还债务支付的现金 | 6,321,921.60 | 7,500,000.00 | |
分配股利、利润或偿付利息支付的现金 | 56,050,416.23 | 50,582,266.68 | |
支付其他与筹资活动有关的现金 | 6,375,000.00 | ||
筹资活动现金流出小计 | 68,747,337.83 | 58,082,266.68 | |
筹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 215,375,048.18 | -58,082,266.68 | |
四、汇率变动对现金及现金等价物的影响 | |||
五、现金及现金等价物净增加额 | 208,893,987.07 | 10,227,088.26 | |
加:期初现金及现金等价物余额 | 109,787,696.74 | 99,560,608.48 | |
六、期末现金及现金等价物余额 | 318,681,683.81 | 109,787,696.74 |
(七) 合并股东权益变动表
单位:元
项目 | 2020年 | ||||||||||||
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权益 | 少数股东权益 | 所有者权益合计 | |||||||||||
股本 | 其他权益工具 | 资本 公积 | 减:库存股 | 其他综合收益 | 专项 储备 | 盈余 公积 | 一般风险准备 | 未分配利润 | |||||
优先股 | 永续债 | 其他 | |||||||||||
一、上年期末余额 | 110,000,000.00 | 53,619,700.09 | 18,894,159.93 | 96,265,807.39 | 278,779,667.41 | ||||||||
加:会计政策变更 | |||||||||||||
前期差错更正 | |||||||||||||
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 | |||||||||||||
其他 | |||||||||||||
二、本年期初余额 | 110,000,000.00 | 53,619,700.09 | 18,894,159.93 | 96,265,807.39 | 278,779,667.41 | ||||||||
三、本期增减变动金额(减少以“-”号填列) | 11,810,000.00 | 258,007,500.00 | 3,586,543.49 | -22,872,754.76 | 250,531,288.73 | ||||||||
(一)综合收益总额 | 35,963,788.73 | 35,963,788.73 | |||||||||||
(二)所有者投入和减少资本 | 11,810,000.00 | 258,007,500.00 | 269,817,500.00 | ||||||||||
1.股东投入的普通股 | 11,810,000.00 | 258,007,500.00 | 269,817,500.00 | ||||||||||
2.其他权益工具持有者投入资本 |
3.股份支付计入所有者权益的金额 | |||||||||||||
4.其他 | |||||||||||||
(三)利润分配 | 3,586,543.49 | -58,836,543.49 | -55,250,000.00 | ||||||||||
1.提取盈余公积 | 3,586,543.49 | -3,586,543.49 | |||||||||||
2.提取一般风险准备 | |||||||||||||
3.对所有者(或股东)的分配 | -55,250,000.00 | -55,250,000.00 | |||||||||||
4.其他 | |||||||||||||
(四)所有者权益内部结转 | |||||||||||||
1.资本公积转增资本(或股本) | |||||||||||||
2.盈余公积转增资本(或股本) | |||||||||||||
3.盈余公积弥补亏损 | |||||||||||||
4.设定受益计划变动额结转留存收益 | |||||||||||||
5.其他综合收益结转留存收益 | |||||||||||||
6.其他 | |||||||||||||
(五)专项储备 | |||||||||||||
1.本期提取 | |||||||||||||
2.本期使用 | |||||||||||||
(六)其他 | |||||||||||||
四、本年期末余额 | 121,810,000.00 | 311,627,200.09 | 22,480,703.42 | 73,393,052.63 | 529,310,956.14 |
项目 | 2019年 | ||||||||||||
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权益 | 少数股东权益 | 所有者权益合计 | |||||||||||
股本 | 其他权益工具 | 资本 公积 | 减:库存股 | 其他综合收益 | 专项 储备 | 盈余 公积 | 一般风险准备 | 未分配利润 | |||||
优先股 | 永续债 | 其他 | |||||||||||
一、上年期末余额 | 110,000,000.00 | 53,619,700.09 | 12,700,052.48 | 91,867,995.06 | 268,187,747.63 | ||||||||
加:会计政策变更 | |||||||||||||
前期差错更正 | |||||||||||||
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 | |||||||||||||
其他 | |||||||||||||
二、本年期初余额 | 110,000,000.00 | 53,619,700.09 | 12,700,052.48 | 91,867,995.06 | 268,187,747.63 | ||||||||
三、本期增减变动金额(减少以“-”号填列) | 6,194,107.45 | 4,397,812.33 | 10,591,919.78 | ||||||||||
(一)综合收益总额 | 60,091,919.78 | 60,091,919.78 | |||||||||||
(二)所有者投入和减少资本 | |||||||||||||
1.股东投入的普通股 | |||||||||||||
2.其他权益工具持有者投入资本 | |||||||||||||
3.股份支付计入所有者权益 |
的金额 | |||||||||||||
4.其他 | |||||||||||||
(三)利润分配 | 6,194,107.45 | -55,694,107.45 | -49,500,000.00 | ||||||||||
1.提取盈余公积 | 6,194,107.45 | -6,194,107.45 | |||||||||||
2.提取一般风险准备 | |||||||||||||
3.对所有者(或股东)的分配 | -49,500,000.00 | -49,500,000.00 | |||||||||||
4.其他 | |||||||||||||
(四)所有者权益内部结转 | |||||||||||||
1.资本公积转增资本(或股本) | |||||||||||||
2.盈余公积转增资本(或股本) | |||||||||||||
3.盈余公积弥补亏损 | |||||||||||||
4.设定受益计划变动额结转留存收益 | |||||||||||||
5.其他综合收益结转留存收益 | |||||||||||||
6.其他 | |||||||||||||
(五)专项储备 | |||||||||||||
1.本期提取 | |||||||||||||
2.本期使用 | |||||||||||||
(六)其他 | |||||||||||||
四、本年期末余额 | 110,000,000.00 | 53,619,700.09 | 18,894,159.93 | 96,265,807.39 | 278,779,667.41 |
(八) 母公司股东权益变动表
单位:元
项目 | 2020年 | |||||||||||
股本 | 其他权益工具 | 资本公积 | 减:库存股 | 其他综合收益 | 专项储备 | 盈余公积 | 一般风险准备 | 未分配利润 | 所有者权益合计 | |||
优先股 | 永续债 | 其他 | ||||||||||
一、上年期末余额 | 110,000,000.00 | 52,252,972.78 | 18,894,159.93 | 120,547,439.32 | 301,694,572.03 | |||||||
加:会计政策变更 | ||||||||||||
前期差错更正 | ||||||||||||
其他 | ||||||||||||
二、本年期初余额 | 110,000,000.00 | 52,252,972.78 | 18,894,159.93 | 120,547,439.32 | 301,694,572.03 | |||||||
三、本期增减变动金额(减少以“-”号填列) | 11,810,000.00 | 258,007,500.00 | 3,586,543.49 | -22,971,108.62 | 250,432,934.87 | |||||||
(一)综合收益总额 | 35,865,434.87 | 35,865,434.87 | ||||||||||
(二)所有者投入和减少资本 | 11,810,000.00 | 258,007,500.00 | 269,817,500.00 | |||||||||
1.股东投入的普通股 | 11,810,000.00 | 258,007,500.00 | 269,817,500.00 | |||||||||
2.其他权益工具持有者投入资本 | ||||||||||||
3.股份支付计入所有者权益的金额 | ||||||||||||
4.其他 | ||||||||||||
(三)利润分配 | 3,586,543.49 | -58,836,543.49 | -55,250,000.00 | |||||||||
1.提取盈余公积 | 3,586,543.49 | -3,586,543.49 |
2.提取一般风险准备 | ||||||||||||
3.对所有者(或股东)的分配 | -55,250,000.00 | -55,250,000.00 | ||||||||||
4.其他 | ||||||||||||
(四)所有者权益内部结转 | ||||||||||||
1.资本公积转增资本(或股本) | ||||||||||||
2.盈余公积转增资本(或股本) | ||||||||||||
3.盈余公积弥补亏损 | ||||||||||||
4.设定受益计划变动额结转留存收益 | ||||||||||||
5.其他综合收益结转留存收益 | ||||||||||||
6.其他 | ||||||||||||
(五)专项储备 | ||||||||||||
1.本期提取 | ||||||||||||
2.本期使用 | ||||||||||||
(六)其他 | ||||||||||||
四、本年期末余额 | 121,810,000.00 | 310,260,472.78 | 22,480,703.42 | 97,576,330.70 | 552,127,506.90 |
项目 | 2019年 | |||||||||||
股本 | 其他权益工具 | 资本公积 | 减:库存股 | 其他综合收益 | 专项储 | 盈余公积 | 一般风险准备 | 未分配利润 | 所有者权益合计 | |||
优 | 永续 | 其他 |
先股 | 债 | 备 | ||||||||||
一、上年期末余额 | 110,000,000.00 | 52,252,972.78 | 12,700,052.48 | 114,300,472.25 | 289,253,497.51 | |||||||
加:会计政策变更 | ||||||||||||
前期差错更正 | ||||||||||||
其他 | ||||||||||||
二、本年期初余额 | 110,000,000.00 | 52,252,972.78 | 12,700,052.48 | 114,300,472.25 | 289,253,497.51 | |||||||
三、本期增减变动金额(减少以“-”号填列) | 6,194,107.45 | 6,246,967.07 | 12,441,074.52 | |||||||||
(一)综合收益总额 | 61,941,074.52 | 61,941,074.52 | ||||||||||
(二)所有者投入和减少资本 | ||||||||||||
1.股东投入的普通股 | ||||||||||||
2.其他权益工具持有者投入资本 | ||||||||||||
3.股份支付计入所有者权益的金额 | ||||||||||||
4.其他 | ||||||||||||
(三)利润分配 | 6,194,107.45 | -55,694,107.45 | -49,500,000.00 | |||||||||
1.提取盈余公积 | 6,194,107.45 | -6,194,107.45 | ||||||||||
2.提取一般风险准备 | ||||||||||||
3.对所有者(或股东)的分配 | -49,500,000.00 | -49,500,000.00 | ||||||||||
4.其他 | ||||||||||||
(四)所有者权益内部结转 |
1.资本公积转增资本(或股本) | ||||||||||||
2.盈余公积转增资本(或股本) | ||||||||||||
3.盈余公积弥补亏损 | ||||||||||||
4.设定受益计划变动额结转留存收益 | ||||||||||||
5.其他综合收益结转留存收益 | ||||||||||||
6.其他 | ||||||||||||
(五)专项储备 | ||||||||||||
1.本期提取 | ||||||||||||
2.本期使用 | ||||||||||||
(六)其他 | ||||||||||||
四、本年期末余额 | 110,000,000.00 | 52,252,972.78 | 18,894,159.93 | 120,547,439.32 | 301,694,572.03 |
三、 财务报表附注
北京三元基因药业股份有限公司财务报表附注
2020年1月1日至2020年12月31日
一、 公司基本情况
(一)公司简介
北京三元基因药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本公司)前身系北京三元基因工程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三元基因有限公司),三元基因有限公司系由中国预防医学科学院病毒学研究所、中国科招高技术有限公司、北京高技术创业服务中心共同出资组建,于1992年9月24日在大兴县工商行政管理局登记注册,取得注册号为24717722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三元基因有限公司以2015年9月30日为基准日进行股份制改制,整体变更为北京三元基因药业股份有限公司,于2015年12月10日在北京市工商行政管理局大兴分局登记注册,公司现持有统一社会信用代码为91110000102851949U的营业执照,股份总数12,181.00万股(每股面值1元)。法定代表人:程永庆注册资本:12,181.00万元注册地址:北京市大兴区工业开发区金苑路1号4号楼营业期限:自1997年4月4日至长期。公司建立了股东大会、董事会、监事会的法人治理结构,设有总经理办公室、人力资源部、财务会计部、设备工程部、生产技术部、采购物控部、研发部、医学部、质检部、质保部、市场部、销售部、内审部、证券事务部等部门,持有全资子公司北京安元堂医药有限责任公司,该子公司主要负责母公司市场推广服务。
(二)公司的行业性质、经营范围及主要产品或提供的劳务
公司行业性质:生物制药
公司经营范围:制造治疗用生物制品(注射用重组人干扰素α1b、重组人干扰素α1b注射液、重组人干扰素α1b喷雾剂、重组人干扰素α1b滴眼液)(药品生产许可证有效期至2025年11月18日);营养保健用品、医疗器械的销售;生物技术产品、化工产品(不含危险化学品及一类易制毒化学品)的开发、销售及技术转让、咨询服务;开发营养保健用品、医疗器械;经营本企业和成员企业自产产品及技术出口业务;本企业和成员企业生产所需的原辅材料、仪器仪表、机械设备、零配件及技术的进口业务(国家限定公司经营和国家禁止进出口的商品除外);经营进料加工和“三来一补”业务;出租办公用房。(市场主体依法自主选择经营项目,开展经营活动;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依批准的内容开展经营活动;不得从事国家和本市产业政策禁止和限制类项目的经营活动。)
主要产品或提供的劳务:基因工程药物运德素等生物制品的研发、生产和销售。
(三)财务报告的批准报出者和财务报告批准报出日
本公司财务报告由公司董事会2021年4月14日批准报出。
二、公司主要会计政策
(一)财务报表的编制基础
本财务报表以本公司持续经营为基础列报,根据实际发生的交易和事项,按照财政部颁布的《企业会计准则-基本准则》和具体会计准则、修订具体会计准则、其后颁布应用指南、企业会计准则解释及其他相关规定(以下简称“企业会计准则”)的规定进行确认和计量,在此基础上编制财务报表。本财务报表以持续经营为基础列报。本公司会计核算以权责发生制为基础。除某些金融工具外,本财务报表均以历史成本为计量基础。资产如果发生减值,则按照相关规定计提相应的减值准备。
(二)遵循企业会计准则的声明
公司编制的财务报表符合企业会计准则的要求,真实、完整地反映了公司报告期的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等有关信息。
(三)会计期间
采用公历年制,自公历每年1月1日至12月31日为一个会计年度。
(四)营业周期
正常营业周期是指本公司从购买用于加工的资产起至实现现金或现金等价物的期间。本公司以12个月作为一个营业周期,并以其作为资产和负债的流动性划分标准。
(五)记账本位币
以人民币作为记账本位币。
(六)合并财务报表的编制方法
合并财务报表的合并范围以控制为基础予以确定。母公司应当将其所控制的全部主体(包括企业、被投资单位中可分割的部分,以及企业所控制的结构化主体等)纳入合并财务报表的合并范围。
企业持有被投资方半数或以下的表决权,但综合考虑下列事实和情况后,判断企业持有的表决权足以使其目前有能力主导被投资方相关活动的,视为企业对被投资方拥有权力:
1、企业持有的表决权相对于其他投资方持有的表决权份额的大小,以及其他投资方持有表决权的分散程度。
2、企业和其他投资方持有的被投资方的潜在表决权,如可转换公司债券、可执行认股权证等。
3、其他合同安排产生的权利。
4、企业应考虑被投资方以往的表决权行使情况等其他相关事实和情况。
当表决权不能对被投资方的回报产生重大影响时,如仅与被投资方的日常行政管理活动有关,并且被投资方的相关活动由合同安排所决定,本公司需要评估这些合同安排,以评价其享有的权利是否足够使其拥有对被投资方的权力。
本公司可能难以判断其享有的权利是否足以使其拥有对被投资方的权力。在这种情况下,本公司应当考虑其具有实际能力以单方面主导被投资方相关活动的证据,从而判断其是否拥有对被投资方的权力。
本公司应考虑的因素包括但不限于下列事项:
1、本公司能否任命或批准被投资方的关键管理人员。
2、本公司能否出于其自身利益决定或否决被投资方的重大交易。
3、本公司能否掌控被投资方董事会等类似权力机构成员的任命程序,或者从其他表决权持有人手中获得代理权。
4、本公司与被投资方的关键管理人员或董事会等类似权力机构中的多数成员是否存在关联方关系。
本公司与被投资方之间存在某种特殊关系的,在评价本公司是否拥有对被投资方的权力时,应当适当考虑这种特殊关系的影响。特殊关系通常包括:被投资方的关键管理人员是企业的现任或前任职工、被投资方的经营依赖于本公司、被投资方活动的重大部分有本公司参与其中或者是以本公司的名义进行、本公司自被投资方承担可变回报的风险或享有可变回报的收益远超过其持有的表决权或其他类似权利的比例等。
本公司在判断是否控制被投资方时,应当确定其自身是以主要责任人还是代理人的身份行使决策权,在其他方拥有决策权的情况下,还需要确定其他方是否以其代理人的身份代为行使决策权。
本公司通常应当对是否控制被投资方整体进行判断。但极个别情况下,有确凿证据表明同时满足下列条件并且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规定的,本公司应当将被投资方的一部分(以下简称“该部分”)视为被投资方可分割的部分(单独主体),进而判断是否控制该部分(单独主体)。
1、该部分的资产是偿付该部分负债或该部分其他权益的唯一来源,不能用于偿还该部分以外的被投资方的其他负债;
2、除与该部分相关的各方外,其他方不享有与该部分资产相关的权利,也不享有与该部分资产剩余现金流量相关的权利。
所有纳入合并财务报表合并范围的子公司所采用的会计政策、会计期间应与本公司一致。如果子公司采用的会计政策、会计期间与本公司不一致的,在编制合并报表时,按本公司的会计政策、会计期间进行必要的调整。合并财务报表以母公司和其子公司的财务报表为基础,根据其他有关资料,在抵销母公司与子公司、子公司相互之间发生的内部交易后,由母公司编制。
母公司向子公司出售资产所发生的未实现内部交易损益,全额抵销“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
子公司向母公司出售资产所发生的未实现内部交易损益,按照母公司对该子公司的分配比例在“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和“少数股东损益”之间分配抵销。
子公司之间出售资产所发生的未实现内部交易损益,按照母公司对出售方子公司的分配比例在“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和“少数股东损益”之间分配抵销。
子公司持有母公司的长期股权投资,视为企业集团的库存股,作为所有者权益的减项,在合并资产负债表中所有者权益项目下以“减:库存股”项目列示。子公司相互之间持有的长期股权投资,将长期股权投资与其对应的子公司所有者权益中所享有的份额相互抵销。
因抵销未实现内部销售损益导致合并资产负债表中资产、负债的账面价值与其在所属纳税主体的计税基础之间产生暂时性差异的,在合并资产负债表中确认递延所得税资产或递延所得税负债,同时调整
合并利润表中的所得税费用,但与直接计入所有者权益的交易或事项及企业合并相关的递延所得税除外。少数股东权益,在合并资产负债表中所有者权益项目下以“少数股东权益”项目列示。少数股东损益,在合并利润表中净利润项目下以“少数股东损益”项目列示。子公司少数股东分担的当期亏损超过了少数股东在该子公司期初所有者权益中所享有份额而形成的余额,冲减少数股东权益。在报告期内因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增加的子公司以及业务,调整合并资产负债表的期初数,并将该子公司以及业务合并当期期初至报告期末的收入、费用、利润纳入合并利润表,将该子公司以及业务合并当期期初至报告期末的现金流量纳入合并现金流量表,同时对比较报表的相关项目进行调整,视同合并后的报告主体自最终控制方开始控制时点起一直存在。因非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或其他方式增加的子公司以及业务,不调整合并资产负债表的期初数,将该子公司以及业务购买日至报告期末的收入、费用、利润纳入合并利润表,将该子公司以及业务购买日至报告期末的现金流量纳入合并现金流量表。通过多次交易分步实现非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时,对于购买日之前持有的被购买方股权,本公司按照该股权在购买日的公允价值进行重新计量,公允价值与其账面价值的差额计入当期投资收益。购买日之前持有的被购买方的股权涉及其他综合收益以及其他所有者权益变动的,与其相关的其他综合收益、其他所有者权益转为购买日所属当期投资收益,由于被投资方重新计量设定受益计划净负债或净资产变动而产生的其他综合收益除外。本公司在报告期内处置子公司以及业务,不调整合并资产负债表的期初数;将该子公司以及业务期初至处置日的收入、费用、利润纳入合并利润表;将该子公司期初至处置日的现金流量纳入合并现金流量表。因处置部分股权投资或其他原因丧失了对原有子公司控制权的,对于处置后的剩余股权投资,本公司按照其在丧失控制权日的公允价值进行重新计量。处置股权取得的对价与剩余股权公允价值之和,减去按原持股比例计算应享有原有子公司自购买日或合并日开始持续计算的净资产的份额之间的差额,计入丧失控制权当期的投资收益,同时冲减商誉。与原有子公司股权投资相关的其他综合收益、其他所有者权益等,在丧失控制权时转为当期投资收益。本公司通过多次交易分步处置对子公司股权投资直至丧失控制权的,如果处置对子公司股权投资直至丧失控制权的各项交易属于一揽子交易的,则将各项交易作为一项处置子公司并丧失控制权的交易进行会计处理;但是,在丧失控制权之前每一次处置价款与处置投资对应的享有该子公司净资产份额的差额,在合并财务报表中确认为其他综合收益,在丧失控制权时一并转入丧失控制权当期的损益。本公司因购买少数股权新取得的长期股权投资与按照新增持股比例计算应享有子公司的可辨认净资产份额之间的差额,以及在不丧失控制权的情况下因部分处置对子公司的股权投资而取得的处置价款与处置长期股权投资相对应享有子公司净资产份额的差额,均调整合并资产负债表中的资本公积的股本溢价,资本公积中的股本溢价不足冲减的,调整留存收益。
(七)编制现金流量表时现金及现金等价物的确定标准
现金为公司库存现金、可以随时用于支付的存款及其他货币资金;现金等价物为公司持有的期限短(从购买日起三个月内到期)、流动性强、易于转换为已知金额现金、价值变动风险很小的投资。
(八)金融工具
1. 金融工具的分类
金融工具的分类及重分类金融工具,是指形成一方的金融资产并形成其他方的金融负债或权益工具的合同,包括金融资产、金融负债和权益工具。
(1)金融资产
公司根据所管理金融资产的业务模式和金融资产的合同现金流量特征,将金融资产划分为以摊余成本计量的金融资产、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金融资产、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资产。
公司将同时符合下列条件的金融资产分类为以摊余成本计量的金融资产:①本公司管理金融资产的业务模式是以收取合同现金流量为目标;②该金融资产的合同条款规定,在特定日期产生的现金流量仅为对本金和以未偿付本金金额为基础的利息的支付。
本公司将同时符合下列条件的金融资产分类为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金融资产:①本公司管理金融资产的业务模式既以收取合同现金流量又以出售该金融资产为目标;②该金融资产的合同条款规定,在特定日期产生的现金流量,仅为对本金和以未偿付本金金额为基础的利息的支付。对于非交易性权益工具投资,本公司可在初始确认时将其不可撤销地指定为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金融资产。该指定在单项投资的基础上作出,且相关投资从发行者的角度符合权益工具的定义。
除分类为以摊余成本计量的金融资产和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金融资产之外的金融资产,本公司将其分类为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资产。在初始确认时,如果能消除或减少会计错配,本公司可以将金融资产不可撤销地指定为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资产。
本公司改变管理金融资产的业务模式时,将对所有受影响的相关金融资产在业务模式发生变更后的首个报告期间的第一天进行重分类,且自重分类日起采用未来适用法进行相关会计处理,不对以前已经确认的利得、损失(包括减值损失或利得)或利息进行追溯调整。
(2)金融负债
金融负债于初始确认时分类为: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负债;以摊余成本计量的金融负债。所有的金融负债不进行重分类。
2.金融工具的计量
本公司金融工具初始确认按照公允价值计量。对于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资产和金融负债,相关交易费用直接计入当期损益;对于其他类别的金融资产或金融负债,相关交易费用计入初始确认金额。因销售产品或提供劳务而产生的、未包含或不考虑重大融资成分的应收账款或应收票据,本公司按照预期有权收取的对价金额作为初始确认金额。金融工具的后续计量取决于其分类。
(1)金融资产 ①以摊余成本计量的金融资产初始确认后,对于该类金融资产采用实际利率法以摊余成本计量。以摊余成本计量且不属于任何套期关系的金融资产所产生的利得或损失,在终止确认、重分类、按照实际利率法摊销或确认减值时,计入当期损益。 ②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
的金融资产初始确认后,对于该类金融资产(除属于套期关系的一部分金融资产外),以公允价值进行后续计量,产生的利得或损失(包括利息和股利收入)计入当期损益。 ③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债务工具投资 初始确认后,对于该类金融资产以公允价值进行后续计量。采用实际利率法计算的利息、减值损失或利得及汇兑损益计入当期损益,其他利得或损失均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终止确认时,将之前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累计利得或损失从其他综合收益中转出,计入当期损益。 ④指定为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非交易性权益工具投资初始确认后,对于该类金融资产以公允价值进行后续计量。除获得的股利(属于投资成本收回部分的除外)计入当期损益外,其他相关利得和损失均计入其他综合收益,且后续不转入当期损益。
(2)金融负债 ①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负债 该类金融负债包括交易性金融负债 (含属于金融负债的衍生工具) 和指定为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负债。初始确认后,对于该类金融负债以公允价值进行后续计量,除与套期会计有关外,交易性金融负债公允价值变动形成的利得或损失(包括利息费用)计入当期损益。指定为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负债的,由企业自身信用风险变动引起的该金融负债公允价值的变动金额,计入其他综合收益,其他公允价值变动计入当期损益。如果对该金融负债的自身信用风险变动的影响计入其他综合收益会造成或扩大损益中的会计错配的,本公司将该金融负债的全部利得或损失计入当期损益。 ②财务担保合同(贷款承诺)负债 财务担保合同(贷款承诺)负债以按照依据金融工具的减值原则所确定的损失准备金额以及初始确认金额扣除《企业会计准则第14号—收入》相关规定所确定的累计摊销额后的余额孰高进行后续计量。 ③以摊余成本计量的金融负债 初始确认后,对此类金融负债采用实际利率法以摊余成本计量。
3.本公司对金融工具的公允价值的确认方法
如存在活跃市场的金融工具,以活跃市场中的报价确定其公允价值,活跃市场报价包括易于且定期从交易所、交易商、经纪人、行业集团、定价机制或者监管机构等获得的报价,且能代表在公平交易基础上实际并经常发生的市场交易;如不存在活跃市场的金融工具,采用估值技术确定其公允价值。估值技术主要包括市场法、收益法和成本法。在有限情况下,如果用以确定公允价值的近期信息不足,或者公允价值的可能估计金额分布范围很广,而成本代表了该范围内对公允价值的最佳估计的,该成本可代表其在该分布范围内对公允价值的恰当估计。本公司利用初始确认日后可获得的关于被投资方业绩和经营的所有信息,判断成本能否代表公允价值。
4.金融资产和金融负债转移的确认依据和计量方法
(1)金融资产 本公司金融资产满足下列条件之一的,予以终止确认:①收取该金融资产现金流量的合同权利终止;②该金融资产已转移,且本公司转移了金融资产所有权上几乎所有的风险和报酬;
③该金融资产已转移,虽然本公司既没有转移也没有保留金融资产所有权上几乎所有报酬的,但未保留对该金融资产的控制。本公司既没有转移也没有保留金融资产所有权上几乎所有报酬的,且未保留了对该金融资产控制的,按照继续涉入被转移金融资产的程度确认有关金融资产,并相应确认相关负债。
金融资产转移整体满足终止确认条件的,将以下两项金额的差额计入当期损益:①被转移金融资产
在终止确认日的账面价值;②因转移金融资产而收到的对价,与原直接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公允价值变动累计额中对应终止确认部分的金额(涉及转移的金融资产为分类为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金融资产)之和。金融资产部分转移满足终止确认条件的,将所转移金融资产整体的账面价值,在终止确认部分和未终止确认部分之间,先按照转移日各自的相对公允价值进行分摊,然后将以下两项金额的差额计入当期损益:①终止确认部分在终止确认日的账面价值;②终止确认部分收到的对价,与原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公允价值变动累计额中对应终止确认部分的金额(涉及转移 的金融资产为分类为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金融资产)之和。 针对本公司指定为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非交易性权益工具投资终止确认时,将之前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累计利得或损失从其他综合收益中转出,计入留存收益。
(2)金融负债 金融负债(或其一部分)的现时义务已经解除的,本公司终止确认该金融负债(或该部分金融负债)。金融负债(或其一部分)终止确认的,本公司将其账面价值与支付的对价(包括转出的非现金资产或承担的负债)之间的差额,计入当期损益。
5. 金融资产减值损失(不含应收款项)的计量
本公司以预期信用损失为基础,对以摊余成本计量的金融资产、分类为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债权投资(含应收款项融资)、非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财务担保合同进行减值会计处理并确认损失准备。
(1)预期信用损失的确定方法
预期信用损失是指以发生违约风险为权重的金融工具信用损失的加权平均值。信用损失是指公司按照原实际利率折现的、根据合同应收的所有合同现金流量与预期收取的所有现金流量之间的差额,即全部现金短缺的现值。其中,对于本公司购买或者源生的已发生信用减值的金融资产,应按照该金融资产经信用调整的实际利率折现。
整个存续期预期信用损失是指因金融工具整个预计存续期内所有可能发生的违约事件而导致的预期信用损失。
未来12个月内预期信用损失是指因资产负债表日后12个月内(若金融工具的预计存续期少于12个月则为预计存续期)可能发生的金融工具违约事件而导致的预期信用损失,是整个存续期信用损失的一部分。
本公司在每个资产负债表日评估相关金融工具的信用风险自初始确认后是否显著增加,将金融工具发生信用减值的过程分为三个阶段,对于不同阶段的金融工具减值有不同的会计处理方法:(1)第一阶段,金融工具的信用风险自初始确认后未显著增加的,本公司按照该金融工具未来12个月的预期信用损失计量损失准备,并按照其账面余额(即未扣除减值准备) 和实际利率计算利息收入;(2)第二阶段,金融工具的信用风险自初始确认后已显著增加但未发生信用减值的,本公司按照该金融工具整个存续期的预期信用损失计量损失准备,并按照其账面余额和实际利率计算利息收入;(3)第三阶段,初始确认后发生信用减值的,本公司按照该金融工具整个存续期的预期信用损失计量损失准备,并按照其摊
余成本(账面余额 减已计提减值准备)和实际利率计算利息收入。对于在资产负债表日具有较低信用风险的金融工具,本公司假设其信用风险自初始确认后并未显著增加,按照未来12个月内预期信用损失计量损失准备。
(2)预期信用损失的会计处理方法
为反映金融工具的信用风险自初始确认后的变化,本公司在每个资产负债表日重新计量预期信用损失,由此形成的损失准备的增加或转回金额,应当作为减值损失或利得计入当期损益,并根据金融工具的种类,抵减该金融资产在资产负债表中列示的账面价值、或计入预计负债(贷款承诺或财务担保合同)、或计入其他综合收益(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债权投资)。
6、金融资产及金融负债的抵销
金融资产及金融负债在资产负债表内分别列示,没有相互抵销。但是,同时满足下列条件的,以相互抵销后的净额在资产负债表列示:(1)本公司具有抵销已确认金额的法定权利,且该种法定权利是当前可执行的;(2)本公司计划以净额结算,或者同时变现该金融资产和清偿该金融负债。
(九)应收款项
1、应收票据和应收账款
对于应收票据和应收账款无论是否存在重大融资成分,本公司均按照整个存续期的预期信用损失计量损失准备。
对于存在客观证据表明存在减值,以及其他适用于单项评估的应收票据和应收账款单独进行减值测试,确认预期信用损失,单独计提减值准备;对于不存在减值客观证据的应收票据和应收账款或者单项工具层面无法以合理成本获得关于信用风险显著增加的充分证据,在组合的基础上评估信用风险是否显著增加是可行的,即本公司在以前年度应收票据和应收账款实际损失率、对未来回收风险的判断及信用风险特征分析的基础上,确定预期信用损失率并据此计提坏账准备。
(1)应收票据
应收票据确定组合的依据如下:
组合 | 项目 |
应收票据组合1 | 银行承兑汇票 |
应收票据组合2 | 商业承兑汇票 |
组合类别 | 确认标准 | 按组合计提坏账准备的计提方法 |
组合一: 账龄组合 | 类似账龄的款项信用风险特征相似 | 参考历史信用损失经验,结合当前状况以及对未来经济状况的预测,编制应收账款账龄与整个存续期预期信用损失率对照表,计算预期信用损失。 |
组合二: 合并范围内关联方组合 | 合并范围内的关联方欠款 | 参考历史信用损失经验,结合当前状况以及对未来经济状况的预测,如没有发生预期信用损失,不计提坏账准备。 |
组合类别 | 确认标准 | 按组合计提坏账准备的计提方法 |
组合一:账龄组合 | 类似账龄的款项信用风险特征相似 | 参照应收账款确认预期信用损失。 |
组合二: 合并范围内关联方组合 | 合并范围内的关联方欠款 | 参考历史信用损失经验,结合当前状况以及对未来经济状况的预测,没有发生预期信用损失,不计提坏账准备。 |
用和相关税费后的金额,确定其可变现净值;为执行销售合同或劳务合同而持有的存货,其可变现净值以合同价值为基础计算,若持有存货的数量多于销售合同订购数量的,超出部分的存货的可变现净值以一般销售价格为基础计算。期末按照单个存货项目计提存货跌价准备;但对于数量繁多、单价较低的存货,按照存货类别计提存货跌价准备。以前减记存货价值的影响因素已经消失的,减记的金额予以恢复,并在原已计提的存货跌价准备金额内转回,转回的金额计入当期损益。
4、存货盘存制度
存货盘存制度采用永续盘存制,资产负债表日,对存货进行全面盘点,盘盈、盘亏结果,在期末结账前处理完毕,计入当期损益。经股东大会或董事会批准后差额作相应处理。
5、低值易耗品和包装物均采用一次摊销法。
(十一)长期股权投资核算方法
长期股权投资主要是对子公司的投资和对联营企业的投资。
对共同控制的判断依据是所有参与方或参与方组合集体控制该安排,并且该安排相关活动的政策必须经过这些集体控制该安排的参与方一致同意。
直接或通过子公司间接拥有被投资单位 20%(含)以上但低于 50%的表决权时,通常认为对被投资单位具有重大影响。持有被投资单位 20%以下表决权的,还需要综合考虑在被投资单位的董事会或类似权力机构中派有代表、或参与被投资单位财务和经营政策制定过程、或与被投资单位之间发生重要交易、或向被投资单位派出管理人员、或向被投资单位提供关键技术资料等事实和情况判断对被投资单位具有重大影响。
1、投资成本的初始计量:
① 企业合并中形成的长期股权投资
A.如果是同一控制下的企业合并,公司以支付现金、转让非现金资产或承担债务方式作为合并对价的,在合并日按照取得被合并方所有者权益在最终控制方合并财务报表中的账面价值的份额作为长期股权投资的初始投资成本。长期股权投资初始投资成本与支付的合并对价之间的差额,调整资本公积;资本公积不足冲减的,调整留存收益。
合并方以发行权益性证券作为合并对价的,在合并日按照取得被合并方所有者权益在最终控制方合并财务报表中的账面价值的份额作为长期股权投资的初始投资成本。按照发行股份的面值总额作为股本,长期股权投资初始投资成本与所发行股份面值总额之间的差额,调整资本公积;资本公积不足冲减的,调整留存收益。
合并发生的各项直接相关费用,包括为进行合并而支付的审计费用、评估费用、法律服务费用等,于发生时计入当期损益。
购买方作为合并对价发行的权益性证券直接相关的交易费用,应当冲减资本公积—资本溢价或股本溢价,资本公积—资本溢价或股本溢价不足冲减的,依次冲减盈余公积和未分配利润;购买方作为合并
对价发行的债务性证券直接相关的交易费用,计入债务性证券的初始确认金额。
通过多次交易分步取得同一控制下被投资单位的股权,最终形成企业合并的,判断多次交易是否属于“一揽子交易”,并根据不同情况分别作出处理。
① 属于一揽子交易的,合并方应当将各项交易作为一项取得控制权的交易进行会计处理。通过多次交易分步实现的企业合并,各项交易的条款、条件以及经济影响符合以下一种或多种情况,通常表明应将多次交易作为一揽子交易进行会计处理: a、这些交易是同时或者在考虑了彼此影响的情况下订立的;b、这些交易整体才能达成一项完整的商业结果; c、一项交易的发生取决于至少一项其他交易的发生;d、一项交易单独看是不经济的,但是和其他交易一并考虑时是经济的。
② 不属于“一揽子交易”的,在取得控制权日,合并方应按照以下步骤进行会计处理:
a、确定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形成的长期股权投资的初始投资成本。在合并日,根据合并后应享有被合并方净资产在最终控制方合并财务报表中的账面价值的份额,确定长期股权投资的初始投资成本。
b、长期股权投资初始投资成本与合并对价账面价值之间的差额的处理。合并日长期股权投资的初始投资成本,与达到合并前的长期股权投资账面价值加上合并日进一步取得股份新支付对价的账面价值之和的差额,调整资本公积(资本溢价或股本溢价);资本公积不足冲减的,依次冲减盈余公积和未分配利润。
c、合并日之前持有的股权投资,因采用权益法核算或金融工具确认和计量准则核算而确认的其他综合收益,暂不进行会计处理,直至处置该项投资时采用与被投资单位直接处置相关资产或负债相同的基础进行会计处理;因采用权益法核算而确认的被投资单位净资产中除净损益、其他综合收益和利润分配以外的所有者权益其他变动,暂不进行会计处理,直至处置该项投资时转入当期损益。其中,处置后的剩余股权采用成本法或权益法核算的,其他综合收益和其他所有者权益应按比例结转,处置后的剩余股权改按金融工具进行会计处理的,其他综合收益和其他所有者权益应全部结转。
d、编制合并财务报表。合并方在达到合并之前持有的长期股权投资,在取得日与合并方与被合并方同处于同一方最终控制之日孰晚日与合并日之间已确认有关损益、其他综合收益和其他所有者权益变动,应分别冲减比较报表期间的期初留存收益或当期损益。
B、非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形成的长期股权投资,以企业合并成本作为初始投资成本。企业合并成本包括购买日购买方为取得被购买方的控制权而付出的资产、发生或承担的负债、发行的权益性证券的公允价值之和。
购买方为企业合并而发生的审计费用、评估费用、法律服务费用等中介费用以及其他相关管理费用于发生时计入当期损益;购买方作为合并对价发行的权益性证券或债务性证券的交易费用,计入权益性证券或债务性证券的初始确认金额。
通过多次交易分步实现的非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以购买日之前所持被购买方的股权投资的账面价值与购买日新增投资成本之和,作为该项投资的初始投资成本。
② 其他方式取得的长期股权投资
以支付现金取得的长期股权投资,按照实际支付的购买价款作为初始投资成本。初始投资成本包括
与取得长期股权投资直接相关的费用、税金及其他必要支出。
以发行权益性证券取得的长期股权投资,按照发行权益性证券的公允价值作为初始投资成本。为发行权益性证券支付给有关证券承销机构等的手续费、佣金等与证券发行直接相关的费用,不构成取得长期股权投资的成本。该部分费用应自所发行证券的溢价发行收入中扣除,溢价收入不足冲减的,应依次冲减盈余公积和未分配利润。通过非货币性资产交换取得的长期股权投资,如非货币性资产交换具有商业实质或换出资产的公允价值能够可靠计量的情况下,换入的长期股权投资按照换出资产的公允价值和应支付的相关税费作为初始投资成本;不满足上述前提的非货币性资产交换,换入的长期股权投资以换出资产的账面价值和应支付的相关税费作为初始投资成本。通过债务重组取得的长期股权投资,企业应当将享有股份的公允价值确认为投资成本,重组债权的账面余额与股份的公允价值之间的差额,计入当期损益。企业已对债权计提减值准备的,应当先将该差额冲减减值准备,减值准备不足以冲减的部分,计入当期损益。
2、后续计量及损益确认:
① 后续计量
本公司对子公司投资采用成本法核算,按照初始投资成本计价。追加或收回投资时调整长期股权投资的成本。
本公司对被投资单位具有共同控制或重大影响的长期股权投资,采用权益法核算,除非投资符合持有待售资产的条件。长期股权投资的初始投资成本大于投资时应享有被投资单位可辨认净资产公允价值份额的,不调整长期股权投资的初始投资成本;长期股权投资的初始投资成本小于投资时应享有被投资单位可辨认净资产公允价值份额的,其差额计入当期损益,同时调整长期股权投资的成本。
本公司因追加投资等原因能够对被投资单位施加重大影响或实施共同控制但不构成控制的,按照《企业会计准则第22号——金融工具确认和计量》确定的原持有的股权投资的公允价值加上新增投资成本之和,作为改按权益法核算的初始投资成本。原持有的股权投资分类为可供出售金融资产的,其公允价值与账面价值之间的差额,以及原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累计公允价值变动转入改按权益法核算的当期损益。
本公司因追加投资等原因能够对非同一控制下的被投资单位实施控制的,在编制个别财务报表时,按照原持有的股权投资账面价值加上新增投资成本之和,作为改按成本法核算的初始投资成本。购买日之前持有的股权投资因采用权益法核算而确认的其他综合收益,应当在处置该项投资时采用与被投资单位直接处置相关资产或负债相同的基础进行会计处理。购买日之前持有的股权投资按照《企业会计准则第22号——金融工具确认和计量》的有关规定进行会计处理的,原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累计公允价值变动应当在改按成本法核算时转入当期损益。
本公司因处置部分股权投资等原因丧失了对被投资单位的共同控制或重大影响的,处置后的剩余股权应当改按《企业会计准则第22号——金融工具确认和计量》核算,其在丧失共同控制或重大影响之日的公允价值与账面价值之间的差额计入当期损益。原股权投资因采用权益法核算而确认的其他综合收益,
应当在终止采用权益法核算时采用与被投资单位直接处置相关资产或负债相同的基础进行会计处理。
本公司因处置部分权益性投资等原因丧失了对被投资单位的控制的,在编制个别财务报表时,处置后的剩余股权能够对被投资单位实施共同控制或施加重大影响的,应当改按权益法核算,并对该剩余股权视同自取得时即采用权益法核算进行调整;处置后的剩余股权不能对被投资单位实施共同控制或施加重大影响的,应当改按《企业会计准则第22号——金融工具确认和计量》的有关规定进行会计处理,其在丧失控制之日的公允价值与账面价值间的差额计入当期损益。
权益法核算的被投资单位除净收益和其他综合收益以外所有者权益其他变动的处理:对于被投资单位除净收益和其他综合收益以外所有者权益的其他变动,在持股比例不变的情况下,公司按照持股比例计算应享有或应承担的部分,调整长期股权投资的账面价值,同时增加或减少资本公积(其他资本公积)。
② 损益调整
成本法下,除取得投资时实际支付的价款或对价中包含的已宣告但尚未发放的现金股利或利润外,本公司按照享有被投资单位宣告发放的现金股利或利润确认投资收益,不管有关利润分配是属于对取得投资前还是取得投资后被投资单位实现净利润的分配。
权益法下,本公司取得长期股权投资后,应当按照应享有或应分担的被投资单位实现的净损益和其他综合收益的份额,分别确认投资收益和其他综合收益,同时调整长期股权投资的账面价值。投资企业按照被投资单位宣告分派的利润或现金股利计算应分得的部分,相应减少长期股权投资的账面价值。投资企业确认被投资单位发生的净亏损,以长期股权投资的账面价值以及其他实质上构成对被投资单位净投资的长期权益减记至零为限,投资企业负有承担额外损失义务的除外。被投资单位以后实现净利润的,投资企业在其收益分享额弥补未确认的亏损分担额后,恢复确认收益分享额。
投资企业在确认应享有被投资单位净损益的份额时,应在被投资单位账面净利润的基础上考虑以下因素:被投资单位与本公司采用的会计政策或会计期间不一致,按本公司会计政策或会计期间对被投资单位的财务报表进行调整;以取得投资时被投资单位各项可辨认资产等的公允价值为基础,对被投资单位的净利润进行调整后确认;对本公司与联营企业及合营企业之间发生的未实现内部交易损益按照应享有的比例计算归属于本公司的部分予以抵销。本公司与被投资单位发生的未实现内部交易损失,属于资产减值损失的,应当全额确认。
在持有投资期间,被投资单位能够提供合并财务报表的,应当以合并财务报表中的净利润和其他权益变动为基础核算。
处置长期股权投资,其账面价值与实际取得价款的差额,计入当期损益。采用权益法核算的长期股权投资,在处置该项投资时,采用与被投资单位直接处置相关资产或负债相同的基础,按相应比例对原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部分进行会计处理。
3、确定对被投资单位具有共同控制、重大影响的依据
共同控制,是指按照相关约定对某项安排所共有的控制,并且该安排的相关活动必须经过分享控制权的参与方一致同意后才能决策。合营安排,是指一项由两个或两个以上的参与方共同控制的安排。合营安排分为共同经营和合营企业。
重大影响,是指对一个企业的财务和经营政策有参与决策的权利,但并不能够控制或者与其他方一起共同控制这些政策的制定。在确定能否对被投资单位施加重大影响时,应当考虑本公司和其他方持有的被投资单位当期可转换公司债券、当期可执行认股权证等潜在表决权因素。本公司能够对被投资单位施加重大影响的,被投资单位为联营企业。
4、长期股权投资减值测试方法及减值准备计提方法:
① 在资产负债表日根据内部及外部信息以确定对子公司、合营公司或联营公司的长期股权投资是否存在减值的迹象,对存在减值迹象的长期股权投资进行减值测试,估计其可收回金额。
可收回金额的估计结果表明长期股权投资的可收回金额低于其账面价值的,长期股权投资的账面价值会减记至可收回金额,减记的金额确认为资产减值损失,计入当期损益,同时计提相应的减值准备。
可收回金额是指资产(或资产组、资产组组合,下同)的公允价值减去处置费用后的净额与资产预计未来现金流量的现值两者之间较高者。
资产的公允价值减去处置费用后的净额,是根据公平交易中销售协议价格减去可直接归属于该资产处置费用的金额确定。资产预计未来现金流量的现值,按照资产在持续使用过程中和最终处置时所产生的预计未来现金流量,选择恰当的税前折现率对其进行折现后的金额加以确定。
②长期股权投资减值损失一经确认,在以后会计期间不得转回。
(十二)固定资产
1、 固定资产的确认条件:
固定资产指为生产商品、提供劳务、出租或经营管理而持有,并且使用寿命超过一个会计年度的有形资产。固定资产在同时满足下列条件时予以确认:
① 与该固定资产有关的经济利益很可能流入本公司;
② 该固定资产的成本能够可靠地计量。
2、 固定资产的计价方法:
a、购入的固定资产,以实际支付的买价、包装费、运输费、安装成本、交纳的有关税金以及为使固定资产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前发生的可直接归属于该资产的其他支出计价;
b、自行建造的固定资产,按建造过程中实际发生的全部支出计价;
c、投资者投入的固定资产,按投资各方确认的价值入账;
d、固定资产的后续支出,根据这些后续支出是否能够提高相关固定资产原先预计的创利能力,确定是否将其予以资本化;
e、盘盈的固定资产,按同类或类似固定资产的市场价格,减去按该项资产的新旧程度估计的价值损耗后的余额,作为入账价值。如果同类或类似固定资产不存在活跃市场的,按该项固定资产的预计未来现金流量现值,作为入账价值;
f、接受捐赠的固定资产,按同类资产的市场价格,或根据所提供的有关凭证计价;接受捐赠固定资产时发生的各项费用,计入固定资产价值。
3、固定资产折旧采用年限平均法分类计提,根据固定资产类别、预计使用寿命和预计净残值率确
定折旧率。如固定资产各组成部分的使用寿命不同或者以不同方式为本公司提供经济效益,则选择不同折旧率或折旧方法,分别计提折旧。在不考虑减值准备的情况下,按固定资产的类别、使用寿命和预计净残值率确定的折旧年限和年折旧率如下:
4、固定资产减值测试方法、减值准备计提方法:
本公司在每期末判断固定资产是否发生可能存在减值的迹象。固定资产存在减值的,估计其可收回金额。可收回金额根据固定资产的公允价值减去处置费用后的净额与固定资产未来现金流量的现值两者之间较高者确定。当固定资产的可收回金额低于其账面价值的,将固定资产的账面价值减记至可收回金额,减记的金额确认为固定资产减值损失,计入当期损益,同时计提相应的固定资产减值准备。固定资产减值损失确认后,减值固定资产的折旧在未来期间做相应的调整,以使该固定资产在剩余使用寿命内,系统地分摊调整后的固定资产账面价值(扣除预计净残值)。固定资产减值损失一经确认,在以后会计期间不再转回。
(十三)在建工程
1、在建工程核算原则:
在建工程按实际成本核算。在工程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时转入固定资产。
2、在建工程结转固定资产的标准和时点:
在建工程项目按建造该项资产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前所发生的全部支出,作为固定资产的入账价值。所建造的固定资产在建工程已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但尚未办理竣工决算的,自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之日起,根据工程预算、造价或者工程实际成本等,按照估计的价值转入固定资产,并按照本公司固定资产折旧政策计提折旧,待办理竣工决算后,再按实际成本调整原来的暂估价格,但不调整原已计提的折旧额。
3、在建工程减值测试以及减值准备的计提方法:
本公司在每期末判断在建工程是否存在可能发生的减值迹象,包括:
① 长期停建并且预计在未来3年内不会重新开工的在建工程;
② 所建项目无论在性能上,还是在技术上已经落后,并且给本公司带来的经济利益具有很大的不确定性;
③ 其他足以证明在建工程已发生减值的情形;
在建工程存在减值迹象的,估计其可收回金额。有迹象表明一项在建工程可能发生减值的,本公司
固定资产的类别 | 使用寿命(年) | 预计净残值率(%) | 年折旧率(%) |
房屋及建筑物 | 10.00-30.00 | 4.00-5.00 | 3.17-9.60 |
机器设备 | 5.00-10.00 | 4.00-5.00 | 9.50-19.20 |
运输设备 | 5.00-10.00 | 4.00-5.00 | 9.50-19.20 |
电子设备 | 3.00-10.00 | 3.00-5.00 | 9.50-32.33 |
其他设备 | 5.00-20.00 | 4.00-5.00 | 4.75-19.20 |
以单项在建工程为基础估计其可收回金额。可收回金额根据在建工程的公允价值减去处置费用后的净额与在建工程未来现金流量的现值两者之间较高者确定。当在建工程的可收回金额低于其账面价值的,将在建工程的账面价值减记至可收回金额,减记的金额确认为在建工程减值损失,计入当期损益,同时计提相应的在建工程减值准备。在建工程减值损失一经确认,在以后会计期间不再转回。
(十四)借款费用
借款费用包括借款利息、折价或溢价的摊销、辅助费用以及因外币借款而发生的汇兑差额等。可直接归属于符合资本化条件的资产的购建或者生产的借款费用,在资产支出已经发生、借款费用已经发生、为使资产达到预定可使用或可销售状态所必要的购建或生产活动已经开始时,开始资本化;构建或者生产的符合资本化条件的资产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或者可销售状态时,停止资本化。其余借款费用在发生当期确认为费用。
专门借款当期实际发生的利息费用,减去尚未动用的借款资金存入银行取得的利息收入或进行暂时性投资取得的投资收益后的金额予以资本化;一般借款根据累计资产支出超过专门借款部分的资产支出加权平均数乘以所占用一般借款的资本化率,确定资本化金额。资本化率根据一般借款的加权平均利率计算确定。
资本化期间,外币专门借款的汇兑差额全部予以资本化;外币一般借款的汇兑差额计入当期损益。
符合资本化条件的资产指需要经过相当长时间的购建或者生产活动才能达到预定可使用或可销售状态的固定资产、投资性房地产和存货等资产。
如果符合资本化条件的资产在购建或生产过程中发生非正常中断、并且中断时间连续超过3个月的,暂停借款费用的资本化,直至资产的购建或生产活动重新开始。
(十五)无形资产计价和摊销方法
1、无形资产的计价方法
(1)初始计量
无形资产按取得时的实际成本计量,包括购买价款、相关税费以及直接归属于使该项资产达到预定用途所发生的其他支出。非货币性资产交换具备商业实质且换入资产或换出资产的公允价值能够可靠计量的前提下,非货币性资产交换换入的无形资产以换出资产的公允价值为基础确定其入账价值,除非有确凿证据表明换入资产的公允价值更加可靠;不满足上述前提的非货币性资产交换,以换出资产的账面价值和应支付的相关税费作为换入无形资产的成本,不确认损益。
(2)后续计量
取得无形资产时分析判断其使用寿命。
使用寿命有限的无形资产,在预计的使用寿命期限内按照直线法摊销,无形资产的摊销一般计入当期损益,但如果某项无形资产包含的经济利益通过所生产的产品或者其他资产实现的,其资产摊销金额计入相关资产价值。
项目 | 预计使用寿命 | 依据 |
土地使用权 | 20.00-50.00 | 土地使用权证 |
非专利技术 | 10.00 | 预计使用年限 |
软件 | 5.00-10.00 | 预计使用年限 |
对于使用寿命不确定的无形资产,每期末进行减值测试。无形资产存在减值的,估计其可收回金额。可收回金额根据无形资产的公允价值减去处置费用后的净额与无形资产未来现金流量的现值两者之间较高者确定。当无形资产的可收回金额低于其账面价值的,将无形资产的账面价值减记至可收回金额,减记的金额确认为无形资产减值损失,计入当期损益,同时计提相应的无形资产减值准备。无形资产减值损失确认后,减值无形资产的折耗或者摊销费用在未来期间做相应的调整,以使该无形资产在剩余使用寿命内,系统地分摊调整后的无形资产账面价值(扣除预计净残值)。无形资产减值损失一经确认,在以后会计期间不得转回。
(十六)长期待摊费用
1、长期待摊费用的定义和计价方法:
长期待摊费用是指已经发生但应由本期和以后期间负担的摊销期限在一年以上的各项费用。长期待摊费用按实际成本计价。
2、摊销方法:
长期待摊费用在受益期限内平均摊销。租入固定资产改良支出在租赁期限与租赁资产尚可使用年限两者孰短的期限内平均摊销。子公司筹建费用在子公司开始生产经营当月起一次计入开始生产经营当月的损益。
(十七)职工薪酬
职工薪酬,是指企业为获得职工提供的服务或解除劳动关系而给予的各种形式的报酬或补偿。职工薪酬包括短期薪酬、离职后福利、辞退福利和其他长期职工福利。企业提供给职工配偶、子女、受赡养人、已故员工遗属及其他受益人等的福利,也属于职工薪酬。
本公司在职工提供服务的会计期间,将实际发生的短期薪酬确认为负债,并计入当期损益或相关资产成本,职工福利费为非货币性福利的,按照公允价值计量。
本公司在职工提供服务从而增加了其未来享有的带薪缺勤权利时,确认与累积带薪缺勤相关的职工薪酬,并以累积未行使权利而增加的预期支付金额计量。本公司在职工实际发生缺勤的会计期间确认与非累积带薪缺勤相关的职工薪酬。
本公司在利润分享计划同时满足下列条件时确认相关的应付职工薪酬:⑴ 因过去事项导致现在具有支付职工薪酬的法定义务或推定义务;⑵ 因利润分享计划所产生的应付职工薪酬义务金额能够可靠估计。属于下列三种情形之一的,视为义务金额能够可靠估计:① 在财务报告批准报出之前本公司已确定应支付的薪酬金额。② 该短期利润分享计划的正式条款中包括确定薪酬金额的方式。③ 过去的惯例为本公司确定推定义务金额提供了明显证据。
本公司在职工提供服务的会计期间,将根据设定提存计划计算的应缴存金额确认为负债,并计入当期损益或相关资产成本。根据设定提存计划,预期不会在职工提供相关服务的年度报告期结束后十二个月内支付全部应缴存金额的,将全部应缴存金额以折现后的金额计量应付职工薪酬。
本公司按照规定的折现率将设定受益计划所产生的义务予以折现,以确定设定受益计划义务的现值和当期服务成本。折现率根据资产负债表日与设定受益计划义务期限和币种相匹配的国债或活跃市场上的高质量公司债券的市场收益率确定。设定受益计划存在资产的,将设定受益计划义务现值减去设定受益计划资产公允价值所形成的赤字或盈余确认为一项设定受益计划净负债或净资产。设定受益计划产生的福利义务归属于职工提供服务的期间,并计入当期损益或相关资产成本。在设定受益计划下,在下列日期孰早日将过去服务成本确认为当期费用:⑴ 修改设定受益计划时。⑵本公司确认相关重组费用或辞退福利时。在设定受益计划结算时,确认一项结算利得或损失。
本公司向职工提供辞退福利的,在下列两者孰早日确认辞退福利产生的职工薪酬负债,并计入当期损益:⑴ 本公司不能单方面撤回因解除劳动关系计划或裁减建议所提供的辞退福利时。⑵ 本公司确认与涉及支付辞退福利的重组相关的成本或费用时。本公司按照辞退计划条款的规定,合理预计并确认辞退福利产生的应付职工薪酬。辞退福利预期在其确认的年度报告期结束后十二个月内完全支付的,适用短期薪酬的相关规定;辞退福利预期在年度报告期结束后十二个月内不能完全支付的,适用其他长期职工福利的有关规定。
本公司向职工提供的其他长期职工福利,符合设定提存计划条件的,适用关于设定提存计划的有关规定进行处理。除此情形外,适用关于设定受益计划的有关规定,确认和计量其他长期职工福利净负债或净资产。在报告期末,将其他长期职工福利产生的职工薪酬成本确认为下列组成部分:⑴ 服务成本。⑵ 其他长期职工福利净负债或净资产的利息净额。⑶ 重新计量其他长期职工福利净负债或净资产所产生的变动。上述项目的总净额应计入当期损益或相关资产成本。
(十八)收入确认原则
公司在履行了合同中的履约义务,即在客户取得相关商品控制权时确认收入。客户取得相关商品控制权是指能够主导该商品的使用并从中获得几乎全部的经济利益。
当公司与客户之间的合同同时满足下列条件时,公司在客户取得相关商品控制权时确认收入:
(1)合同各方已批准该合同并承诺将履行各自义务;
(2)该合同明确了合同各方与所转让商品或提供劳务(以下简称“转让商品”)相关的权利和义务;
(3)该合同有明确的与所转让商品相关的支付条款;
(4)该合同具有商业实质,即履行该合同将改变企业未来现金流量的风险、时间分布或金额;
(5)企业因向客户转让商品而有权取得的对价很可能收回。
公司从事生物制剂药品研发、生产和销售,在生产发货后并在客户取得相关商品的控制权时确认收入。
(十九)政府补助的会计处理
政府补助是指本公司从政府无偿取得货币性资产或非货币性资产,但不包括政府作为公司所有者投入的资本。政府补助在能够满足政府补助所附条件,并能够收到时,予以确认。政府补助为货币性资产的,按照收到或应收的金额计量。政府补助为非货币性资产的,按照公允价值计量。政府补助分为与资
产相关的政府补助和与收益相关的政府补助。本公司取得的、用于购建或以其他方式形成长期资产的政府补助作为与资产相关的政府补助,取得的与资产相关之外的其他政府补助作为与收益相关的政府补助。与资产相关的政府补助,根据与生产经营相关性冲减相关资产的账面价值或者确认为递延收益,并在相关资产使用寿命内按照合理、系统的方法分期计入其他收益或营业外收入。与收益相关的政府补贴,如果政府补贴用于补偿公司以后期间的相关费用或损失的,确认为递延收益,并在确认相关费用的期间,根据与生产经营相关性与否分别计入其他收益、冲减相关成本或营业外收入;如果政府补贴用于补偿公司已发生的相关费用或损失的,直接计入当期损益,并根据与生产经营相关性与否分别计入其他收益、冲减相关成本或营业外收入。已确认的政府补助需要返还的,初始确认时冲减相关资产账面价值的,调整资产账面价值;当存在相关递延收益时,冲减相关递延收益账面余额,超出部分计入当期损益;不存在递延收益时,直接计入当期损益。公司取得政策性优惠贷款贴息,在财政将贴息资金直接拨付给本公司的情况下,冲减财务费用。区分与资产相关政府补助和与收益相关政府补助的具体标准:政府文件或者企业申请文件有规定使用于资产购置的,为与资产相关政府补助,反之为与收益相关政府补助。与政府补助相关的递延收益的摊销方法以及摊销期限的确认方法:与资产相关政府补助,在购置资产的可使用年限内平均摊销法;与收益相关政府补助,依据资金使用进度进行摊销。政府补助的确认时点:政府补助在能够满足政府补助所附条件,并能够收到时,予以确认。
(二十)递延所得税资产和递延所得税负债
递延所得税资产和递延所得税负债根据资产和负债的计税基础与其账面价值的差额(暂时性差异)计算确认。对于按照税法规定能够于以后年度抵减应纳税所得额的可抵扣亏损,视同暂时性差异确认相应的递延所得税资产。对于商誉的初始确认产生的暂时性差异,不确认相应的递延所得税负债。对于既不影响会计利润也不影响应纳税所得额(或可抵扣亏损)的非企业合并的交易中产生的资产或负债的初始确认形成的暂时性差异,不确认相应的递延所得税资产和递延所得税负债。在资产负债表日,递延所得税资产和递延所得税负债按照预期收回该资产或清偿该负债期间的适用税率计量。递延所得税资产的确认以公司很可能取得用来抵扣可抵扣暂时性差异、可抵扣亏损和税款抵减的应纳税所得额为限。对子公司及联营企业投资相关的暂时性差异产生的递延所得税资产和递延所得税负债,予以确认。但本公司能够控制暂时性差异转回的时间且该暂时性差异在可预见的未来很可能不会转回的,不予确认。
(二十一)租赁
融资租赁为实质上转移了与资产所有权有关的全部风险和报酬的租赁,其所有权最终可能转移,也可能不转移。融资租赁以外的其他租赁为经营租赁。
1、公司作为承租人记录经营租赁业务
经营租赁的租金支出在租赁期内的各个期间按直线法计入相关资产成本或当期损益。初始直接费用计入当期损益。或有租金于实际发生时计入当期损益。
2、公司作为出租人记录经营租赁业务
经营租赁的租金收入在租赁期内的各个期间按直线法确认为当期损益。对金额较大的初始直接费用于发生时予以资本化,在整个租赁期间内按照与确认租金收入相同的基础分期计入当期损益;其他金额较小的初始直接费用于发生时计入当期损益。或有租金于实际发生时计入当期损益。
3、公司作为承租人记录融资租赁业务
于租赁期开始日,将租赁开始日租赁资产的公允价值与最低租赁付款额现值两者中较低者作为租入资产的入账价值,将最低租赁付款额作为长期应付款的入账价值,其差额作为未确认融资费用。此外,在租赁谈判和签订租赁合同过程中发生的,可归属于租赁项目的初始直接费用也计入租入资产价值。最低租赁付款额扣除未确认融资费用后的余额分别长期负债和一年内到期的长期负债列示。
未确认融资费用在租赁期内采用实际利率法计算确认当期的融资费用。或有租金于实际发生时计入当期损益。
4、公司作为出租人记录融资租赁业务
于租赁期开始日,将租赁开始日最低租赁收款额与初始直接费用之和作为应收融资租赁款的入账价值,同时记录未担保余值;将最低租赁收款额、初始直接费用及未担保余值之和与其现值之和的差额确认为未实现融资收益。应收融资租赁款扣除未实现融资收益后的余额分别长期债权和一年内到期的长期债权列示。
未实现融资收益在租赁期内采用实际利率法计算确认当期的融资收入。或有租金于实际发生时计入当期损益。
(二十二)所得税
(1)所得税费用
所得税费用包括当期所得税和递延所得税。除确认为其他综合收益或直接计入股东权益的交易和事项相关的当期所得税和递延所得税计入其他综合收益或股东权益,以及企业合并产生的递延所得税调整商誉的账面价值外,其余当期所得税和递延所得税费用或收益计入当期损益。
(2)所得税的抵销
当拥有以净额结算的法定权利,且意图以净额结算或取得资产、清偿负债同时进行时,公司当期所得税资产及当期所得税负债以抵销后的净额列报。
当拥有以净额结算当期所得税资产及当期所得税负债的法定权利,且递延所得税资产及递延所得税负债是与同一税收征管部门对同一纳税主体征收的所得税相关或者是对不同的纳税主体相关,但在未来每一具有重要性的递延所得税资产及负债转回的期间内,涉及的纳税主体意图以净额结算当期所得税资产和负债或是同时取得资产、清偿负债时,公司递延所得税资产及递延所得税负债以抵销后的净额列报。
(二十三)关联方
一方控制、共同控制另一方或对另一方施加重大影响,以及两方或两方以上受同一方控制、共同控制或重大影响的,构成关联方。关联方可为个人或企业。仅仅同受国家控制而不存在其他关联方关系的公司之间不构成本公司的关联方。
本公司的关联方包括但不限于:
1、本公司的母公司;
2、本公司的子公司;
3、与本公司受同一母公司控制的其他企业;
4、对本公司实施共同控制的投资方;
5、对本公司施加重大影响的投资方;
6、本公司的合营企业,包括合营企业的子公司;
7、本公司的联营企业,包括联营企业的子公司;
8、本公司的主要投资者个人及与其关系密切的家庭成员;
9、本公司或其母公司的关键管理人员及与其关系密切的家庭成员;
10、本公司的主要投资者个人、关键管理人员及与其关系密切的家庭成员控制、共同控制的其他企业。
三、主要会计政策、会计估计的变更
(一)会计政策变更
根据2017年财政部修订印发《企业会计准则第14号——收入》的通知(财会【2017】22号),本公司对于首次执行该准则的累计影响数调整2020年年初留存收益以及财务报表其他相关项目金额,首次执行该准则对2020年年初留存收益无影响。
与原收入会计准则相比,执行新收入会计准则对2020年度财务报表相关项目的影响如下:
会计政策变更的内容和原因 | 受影响的报表项目名称 | 2020年1月1日影响金额 | |
合并 | 母公司 | ||
因执行新收入准则,本公司将与销售商品相关的预收款项重分类至合同负债 | 预收账款 | -816,989.86 | -816,989.86 |
合同负债 | 816,989.86 | 816,989.86 |
税 目 | 纳税(费)基础 | 税率 |
增值税 | 销售货物或提供应税劳务收入,按简易征收办法 | 3%、6% |
城建税 | 增值税 | 5% |
教育费附加 | 增值税 | 3% |
地方教育费附加 | 增值税 | 2% |
税 目 | 纳税(费)基础 | 税率 |
增值税 | 销售货物或提供应税劳务收入 | 3%、6%、13% |
城建税 | 增值税 | 5% |
教育费附加 | 增值税 | 3% |
地方教育费附加 | 增值税 | 2% |
会计主体 | 纳税(费)基础 | 2020年度 | 2019年度 |
母公司 | 应纳税所得额 | 15% | 15% |
北京安元堂医药有限责任公司 | 应纳税所得额 | 25% | 25% |
项 目 | 2020-12-31 | 2020-1-1 |
库存现金 | 3,454.77 | 1,123.49 |
银行存款 | 319,300,862.70 | 110,872,601.76 |
其他货币资金 | ||
合 计 | 319,304,317.47 | 110,873,725.25 |
(二)应收票据
1、应收票据分类及余额情况:
种 类 | 2020-12-31 | 2020-1-1 |
银行承兑汇票 | 12,221,418.39 | 31,607,892.51 |
商业承兑汇票 | 3,220,657.67 | 279,197.20 |
合 计 | 15,442,076.06 | 31,887,089.71 |
减:坏账准备 | 161,032.88 | 13,959.86 |
合 计 | 15,281,043.18 | 31,873,129.85 |
种类 | 2020-12-31 | ||||
账面余额 | 坏账准备 | 账面价值 | |||
金额 | 比例(%) | 金额 | 计提比例(%) | ||
按单项计提坏账准备 | |||||
按组合计提坏账准备 | 15,442,076.06 | 100.00 | 161,032.88 | 1.04 | 15,281,043.18 |
其中:组合一 | 12,221,418.39 | 79.14 | 12,221,418.39 | ||
组合二 | 3,220,657.67 | 20.86 | 161,032.88 | 5.00 | 3,059,624.79 |
合 计 | 15,442,076.06 | 100.00 | 161,032.88 | 1.04 | 15,281,043.18 |
种类 | 2020-1-1 | ||||
账面余额 | 坏账准备 | 账面价值 | |||
金额 | 比例(%) | 金额 | 计提比例(%) | ||
按单项计提坏账准备 | |||||
按组合计提坏账准备 | 31,887,089.71 | 100.00 | 13,959.86 | 0.04 | 31,873,129.85 |
其中:组合一 | 31,607,892.51 | 99.12 | 31,607,892.51 | ||
组合二 | 279,197.20 | 0.88 | 13,959.86 | 5.00 | 265,237.34 |
合 计 | 31,887,089.71 | 100.00 | 13,959.86 | 0.04 | 31,873,129.85 |
种 类 | 2020-12-31 | ||
账面余额 | 坏账准备 | 净额 |
金额 | 比例(%) | 金额 | 计提比例(%) | ||
按单项计提坏账准备 | |||||
按组合计提坏账准备 | |||||
组合一: | 70,203,565.26 | 100.00 | 4,175,574.57 | 5.95 | 66,027,990.69 |
组合二: | |||||
组合小计 | 70,203,565.26 | 100.00 | 4,175,574.57 | 5.95 | 66,027,990.69 |
合 计 | 70,203,565.26 | 100.00 | 4,175,574.57 | 5.95 | 66,027,990.69 |
种 类 | 2020-1-1 | ||||
账面余额 | 坏账准备 | 净额 | |||
金额 | 比例(%) | 金额 | 计提比例(%) | ||
按单项计提坏账准备 | |||||
按组合计提坏账准备 | |||||
组合一: | 78,618,677.41 | 100.00 | 4,814,512.96 | 6.12 | 73,804,164.45 |
组合二: | |||||
组合小计 | 78,618,677.41 | 100.00 | 4,814,512.96 | 6.12 | 73,804,164.45 |
合 计 | 78,618,677.41 | 100.00 | 4,814,512.96 | 6.12 | 73,804,164.45 |
项 目 | 2020-12-31 | |||
账面余额 | 占比(%) | 坏账准备 | 预期平均损失率(%) | |
1年以内 | 63,291,915.44 | 90.16 | 3,164,595.77 | 5.00 |
1—2年 | 5,920,422.69 | 8.43 | 592,042.27 | 10.00 |
2—3年 | 817,558.00 | 1.16 | 245,267.40 | 30.00 |
3年以上 | 173,669.13 | 0.25 | 173,669.13 | 100.00 |
合 计 | 70,203,565.26 | 100.00 | 4,175,574.57 | 5.95 |
项 目 | 2020-1-1 | |||
账面余额 | 占比(%) | 坏账准备 | 预期平均损失率(%) | |
1年以内 | 73,779,357.99 | 93.84 | 3,688,967.90 | 5.00 |
1—2年 | 3,466,714.78 | 4.41 | 346,671.48 | 10.00 |
2—3年 | 848,187.23 | 1.08 | 254,456.17 | 30.00 |
3年以上 | 524,417.41 | 0.67 | 524,417.41 | 100.00 |
合 计 | 78,618,677.41 | 100.00 | 4,814,512.96 | 6.12 |
公司名称 | 关联关系 | 款项性质 | 金额 | 账龄 | 占比(%) | 坏账计提金额 |
兰州远方药业(集团)有限公司 | 非关联方 | 货款 | 9,602,171.33 | 1年以内 | 13.68 | 480,108.57 |
重庆三合药业有限公司 | 非关联方 | 货款 | 8,688,940.00 | 1年以内、1-2年 | 12.38 | 601,127.00 |
重庆医药集团药特分有限责任公司 | 非关联方 | 货款 | 7,615,068.75 | 1年以内 | 10.85 | 380,753.44 |
陕西欣惠康医疗器械有限公司 | 非关联方 | 货款 | 4,135,200.00 | 1年以内、1-2年 | 5.89 | 268,145.00 |
深圳市全药网药业有限公司 | 非关联方 | 货款 | 2,966,985.00 | 1年以内 | 4.23 | 148,349.25 |
合 计 | 33,008,365.08 | 47.03 | 1,878,483.26 |
项 目 | 2020年度 | ||
整个存续期预期信用损失(未发生信用减值) | 整个存续期预期信用损失(已发生信用减值) | 合计 | |
2020年1月1日 | 4,814,512.96 | 4,814,512.96 | |
本年计提预期信用损失 | |||
本年转回预期信用损失 | 467,910.69 | 467,910.69 | |
本年核销的损失准备 | 171,027.70 | 171,027.70 | |
2020年12月31日 | 4,175,574.57 | 4,175,574.57 |
单位名称 | 账款性质 | 核销金额 | 核销原因 | 实施的核销程序 | 是否由关联交易产生 |
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医药总公司业务部 | 货款 | 171,027.70 | 无法收回 | 内部批准 | 否 |
合 计 | 171,027.70 |
账 龄 | 2020-12-31 | 2020-1-1 | ||
金 额 | 比例% | 金 额 | 比例% | |
1年以内 | 2,279,429.99 | 82.61 | 312,136.12 | 73.42 |
1-2年 | 480,000.00 | 17.39 | 113,000.00 | 26.58 |
合 计 | 2,759,429.99 | 100.00 | 425,136.12 | 100.00 |
3、按预付对象归集的预付款项期末余额前五名单位情况
单位名称 | 与本公司关系 | 款项性质 | 金额 | 账龄 | 占比(%) |
辽源市众瀛医药研究有限公司 | 非关联方 | 服务费 | 780,000.00 | 1年以内、1-2年 | 28.27 |
陕西隆汇弘医药科技有限公司 | 非关联方 | 服务费 | 720,000.00 | 1年以内 | 26.09 |
福州保税区微力医药科技有限公司 | 非关联方 | 服务费 | 360,000.00 | 1年以内 | 13.05 |
黑龙江省瀚润达市场管理有限公司 | 非关联方 | 服务费 | 360,000.00 | 1年以内 | 13.05 |
沈阳松鹤医药生物技术有限公司 | 非关联方 | 服务费 | 300,200.00 | 1年以内 | 10.88 |
合 计 | 2,520,200.00 | 91.34 |
种 类 | 2020-12-31 | ||||
账面余额 | 坏账准备 | 净额 | |||
金额 | 比例(%) | 金额 | 计提比例(%) | ||
按单项计提坏账准备 | |||||
按组合计提坏账准备 | |||||
组合一: | 324,554.99 | 100.00 | 67,907.75 | 20.92 | 256,647.24 |
组合二: | |||||
组合小计 | 324,554.99 | 100.00 | 67,907.75 | 20.92 | 256,647.24 |
合 计 | 324,554.99 | 100.00 | 67,907.75 | 20.92 | 256,647.24 |
种 类 | 2020-1-1 | ||||
账面余额 | 坏账准备 | 净额 | |||
金额 | 比例(%) | 金额 | 计提比例(%) | ||
按单项计提坏账准备 | |||||
按组合计提坏账准备 | |||||
组合一: | 299,632.60 | 100.00 | 64,481.63 | 21.52 | 235,150.97 |
组合二: | |||||
组合小计 | 299,632.60 | 100.00 | 64,481.63 | 21.52 | 235,150.97 |
合 计 | 299,632.60 | 100.00 | 64,481.63 | 21.52 | 235,150.97 |
项 目 | 2020-12-31 | |||
账面余额 | 占比(%) | 坏账准备 | 预期平均损失率(%) |
1年以内 | 257,554.99 | 79.35 | 12,877.75 | 5.00 |
1—2年 | 13,300.00 | 4.10 | 1,330.00 | 10.00 |
2—3年 | 30.00 | |||
3年以上 | 53,700.00 | 16.55 | 53,700.00 | 100.00 |
合 计 | 324,554.99 | 100.00 | 67,907.75 | 20.92 |
项 目 | 2020-1-1 | |||
账面余额 | 占比(%) | 坏账准备 | 预期平均损失率(%) | |
1年以内 | 241,632.60 | 80.64 | 12,081.63 | 5.00 |
1—2年 | 10.00 | |||
2—3年 | 8,000.00 | 2.67 | 2,400.00 | 30.00 |
3年以上 | 50,000.00 | 16.69 | 50,000.00 | 100.00 |
合 计 | 299,632.60 | 100.00 | 64,481.63 | 21.52 |
项 目 | 2020-12-31 | 2020-1-1 |
押金保证金 | 67,000.00 | 71,300.00 |
备用金 | 1,050.00 | 500.00 |
代垫社保款 | 256,504.99 | 227,832.60 |
合 计 | 324,554.99 | 299,632.60 |
名 称 | 关联关系 | 款项性质 | 金额 | 账龄 | 占其他应收账款总额比例(%) | 坏账准备 期末余额 |
北京福海工贸集团 | 非关联方 | 押金 | 50,000.00 | 3年以上 | 15.41 | 50,000.00 |
北京众合天下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 非关联方 | 保证金 | 9,000.00 | 1-2年 | 2.77 | 900.00 |
付佳 | 非关联方 | 押金 | 6,000.00 | 1-2年、3年以上 | 1.85 | 2,130.00 |
常青泰达(北京)科技有限公司 | 非关联方 | 押金 | 2,000.00 | 3年以上 | 0.62 | 2,000.00 |
刘伟 | 非关联方 | 备用金 | 550.00 | 1年以内 | 0.17 | 27.50 |
合 计 | 67,550.00 | 20.82 | 55,057.50 |
项 目 | 2020年度 | ||
整个存续期预期信用损失(未发生信用减值) | 整个存续期预期信用损失(已发生信用减值) | 合计 | |
2020年1月1日 | 64,481.63 | 64,481.63 | |
本年计提预期信用损失 | 3,426.12 | 3,426.12 |
本年转回预期信用损失 | |||
本年核销的损失准备 | |||
2020年12月31日 | 67,907.75 | 67,907.75 |
项目 | 2020-12-31 | 2020-1-1 | ||||
账面余额 | 跌价准备 | 账面价值 | 账面余额 | 跌价准备 | 账面价值 | |
原材料 | 6,470,150.82 | 6,470,150.82 | 6,310,955.73 | 6,310,955.73 | ||
在产品 | 10,990,981.67 | 10,990,981.67 | 4,305,825.27 | 4,305,825.27 | ||
库存商品 | 6,274,578.18 | 11,183.36 | 6,263,394.82 | 7,003,767.37 | 7,003,767.37 | |
发出商品 | 172,702.68 | 172,702.68 | 126,634.55 | 126,634.55 | ||
低值易耗品 | 50,543.18 | 50,543.18 | 55,329.41 | 55,329.41 | ||
合 计 | 23,958,956.53 | 11,183.36 | 23,947,773.17 | 17,802,512.33 | 17,802,512.33 |
项 目 | 2020-1-1 | 本期增加 | 本期减少 | 2020-12-31 | |
本期转回数 | 本期转销数 | ||||
库存商品 | 11,183.36 | 11,183.36 | |||
合 计 | 11,183.36 | 11,183.36 |
项 目 | 2020-12-31 | 2020-1-1 |
待摊费用 | 121,908.05 | 7,973.28 |
首次公开发行中介机构服务费 | 1,856,000.00 | |
合 计 | 121,908.05 | 1,863,973.28 |
项目名称 | 2020-12-31 | 2020-1-1 |
北京佳德和细胞治疗技术有限公司 | 20,000,000.00 |
合 计 | 20,000,000.00 |
项目名称 | 本年确认的股利收入 | 累计利得 | 累计损失 | 其他综合收益 转入留存收益的金额 |
北京佳德和细胞治疗技术有限公司 | 0.00 | 0.00 | 0.00 | 0.00 |
合 计 | 0.00 | 0.00 | 0.00 | 0.00 |
项 目 | 房屋及建筑物 | 机器设备 | 运输设备 | 电子设备 | 其他设备 | 合 计 |
一、账面原值: | ||||||
1.2020-1-1 | 102,313,317.36 | 42,532,888.67 | 5,760,245.93 | 2,619,100.26 | 6,959,920.27 | 160,185,472.49 |
2.本期增加金额 | 1,253,914.00 | 277,122.88 | 31,432.52 | 1,562,469.40 | ||
(1)购置 | 1,253,914.00 | 277,122.88 | 31,432.52 | 1,562,469.40 | ||
3.本期减少金额 | 152,473.00 | 208,104.02 | 360,577.02 | |||
(1)处置或报废 | 152,473.00 | 208,104.02 | 360,577.02 | |||
4.2020-12-31 | 102,313,317.36 | 43,634,329.67 | 5,760,245.93 | 2,688,119.12 | 6,991,352.79 | 161,387,364.87 |
二、累计折旧 | ||||||
1.2020-1-1 | 39,610,113.34 | 21,544,843.87 | 4,244,852.27 | 2,111,121.43 | 4,402,052.92 | 71,912,983.83 |
2.本期增加金额 | 6,238,764.45 | 3,327,292.04 | 427,969.30 | 218,583.70 | 620,117.01 | 10,832,726.50 |
(1)计提 | 6,238,764.45 | 3,327,292.04 | 427,969.30 | 218,583.70 | 620,117.01 | 10,832,726.50 |
3.本期减少金额 | 146,231.98 | 198,684.30 | 344,916.28 | |||
(1)处置或报废 | 146,231.98 | 198,684.30 | 344,916.28 | |||
4.2020-12-31 | 45,848,877.79 | 24,725,903.93 | 4,672,821.57 | 2,131,020.83 | 5,022,169.93 | 82,400,794.05 |
三、减值准备 | ||||||
1.2020-1-1 | ||||||
2.本期增加金额 | ||||||
(1)计提 | ||||||
3.本期减少金额 | ||||||
(1)处置或报废 | ||||||
4.2020-12-31 | ||||||
四、账面价值 | ||||||
1. 2020-12-31 | 56,464,439.57 | 18,908,425.74 | 1,087,424.36 | 557,098.29 | 1,969,182.86 | 78,986,570.82 |
2. 2020-1-1 | 62,703,204.02 | 20,988,044.80 | 1,515,393.66 | 507,978.83 | 2,557,867.35 | 88,272,488.66 |
(十)无形资产
1、无形资产明细情况
项 目 | 土地使用权 | 软件 | 非专利技术 | 合 计 |
一、账面原值 | ||||
1.2020-1-1 | 2,666,700.00 | 3,080,263.80 | 5,547,570.52 | 11,294,534.32 |
2.本期增加金额 | 28,901,416.84 | 28,901,416.84 | ||
(1)购置 | 28,901,416.84 | 28,901,416.84 | ||
3.本期减少金额 | ||||
(1)处置 | ||||
4.2020-12-31 | 31,568,116.84 | 3,080,263.80 | 5,547,570.52 | 40,195,951.16 |
二、累计摊销 | ||||
1.2020-1-1 | 1,395,573.20 | 2,652,733.73 | 1,710,500.75 | 5,758,807.68 |
2.本期增加金额 | 655,446.85 | 116,907.96 | 554,757.00 | 1,327,111.81 |
(1)计提 | 655,446.85 | 116,907.96 | 554,757.00 | 1,327,111.81 |
3.本期减少金额 | ||||
(1)处置 | ||||
4. 2020-12-31 | 2,051,020.05 | 2,769,641.69 | 2,265,257.75 | 7,085,919.49 |
三、减值准备 | ||||
1. 2020-1-1 | ||||
2.本期增加金额 | ||||
(1)计提 | ||||
3.本期减少金额 | ||||
(1)处置 | ||||
4. 2020-12-31 | ||||
四、账面价值 | ||||
1. 2020-12-31 | 29,517,096.79 | 310,622.11 | 3,282,312.77 | 33,110,031.67 |
2. 2020-1-1 | 1,271,126.80 | 427,530.07 | 3,837,069.77 | 5,535,726.64 |
项 目 | 期初余额 | 本期增加金额 | 本期减少金额 | 期末余额 | ||
内部开发支出 | 其他 | 确认为无形资产 | 转入当期损益 | |||
重组人干扰素α1b雾化吸入治疗小儿RSV肺炎临床试验 | 3,940,635.73 | 3,940,635.73 | ||||
重组人干扰素α1b防治新型冠状病毒肺炎临床试验 | 401,380.53 | 401,380.53 | ||||
合 计 | 4,342,016.26 | 4,342,016.26 |
项 目 | 资本化开始时点 | 资本化的具体依据 | 截至期末的研发进度 |
重组人干扰素α1b雾化吸入治疗小儿RSV肺炎临床试验 | 2020-7-1 | 药物临床试验批件 | 完成牵头单位的伦理审核并正式启动 |
重组人干扰素α1b防治新型冠状病毒肺炎临床试验 | 2020-7-1 | 药物临床试验批件 | 完成牵头单位的伦理审核并正式启动 |
项 目 | 2020-1-1 | 本期增加额 | 本期摊销额 | 其他减少额 | 2020-12-31 |
库房改造装修项目 | 221,114.98 | 147,410.04 | 73,704.94 | ||
外围改造装修项目 | 753,445.10 | 301,377.96 | 452,067.14 | ||
单抗工艺改造项目 | 343,798.66 | 158,676.36 | 185,122.30 | ||
合 计 | 1,318,358.74 | 607,464.36 | 710,894.38 |
类 别 | 2020-12-31 | 2020-1-1 |
坏账准备 | 660,791.03 | 734,076.68 |
存货跌价准备 | 1,677.50 | |
合 计 | 662,468.53 | 734,076.68 |
类 别 | 2020-12-31 | 2020-1-1 |
坏账准备—应收账款及应收票据 | 4,336,607.45 | 4,828,472.82 |
坏账准备—其他应收款 | 67,907.75 | 64,481.63 |
存货跌价准备 | 11,183.36 | |
合 计 | 4,415,698.56 | 4,892,954.45 |
3、信用减值准备
项 目 | 2020-1-1 | 本期计提 | 本期减少 | 2020-12-31 | |
转回 | 转销 | ||||
坏账准备 | 4,892,954.45 | 317,411.55 | 171,027.70 | 4,404,515.20 | |
合 计 | 4,892,954.45 | 317,411.55 | 171,027.70 | 4,404,515.20 |
项 目 | 2020-12-31 | 2020-1-1 |
固定资产预付款 | 20,961,400.00 | 284,908.50 |
开发支出项目预付服务款 | 2,392,260.06 | |
合 计 | 23,353,660.06 | 284,908.50 |
供应商名称 | 本期增加 | 设备名称 |
中国电子系统工程第二建设有限公司 | 20,000,000.00 | 生产车间设备升级改造工程 |
理德东方科技(北京)有限公司 | 961,400.00 | 高效液相色谱仪 |
合 计 | 20,961,400.00 |
供应商 | 金额 | 占比(%) |
上海方达生物技术有限公司 | 569,264.00 | 23.80 |
南京方腾医药技术有限公司 | 536,793.06 | 22.44 |
北京凯芮特医药科技有限公司 | 295,507.00 | 12.35 |
北京博之音科技有限公司 | 205,875.00 | 8.61 |
郑州美创医药科技有限公司 | 180,000.00 | 7.52 |
合 计 | 1,787,439.06 | 74.72 |
项 目 | 2020-12-31 | 2020-1-1 |
信用借款 | 6,387,964.41 | |
合 计 | 6,387,964.41 |
1、应付账款款项性质及余额分析
项 目 | 2020-12-31 | 2020-1-1 |
材料采购款 | 193,723.19 | 2,088,939.70 |
服务费 | 2,173,653.91 | 2,497,142.52 |
设备款 | 143,676.47 | 90,290.74 |
合 计 | 2,511,053.57 | 4,676,372.96 |
项 目 | 2020-12-31 | 2020-1-1 | 2019-12-31 |
货款 | 816,989.86 | ||
合 计 | 816,989.86 |
项 目 | 2020-12-31 | 2020-1-1 |
货款 | 672,036.98 | 816,989.86 |
合 计 | 672,036.98 | 816,989.86 |
项 目 | 2020-1-1 | 本期增加 | 本期减少 | 2020-12-31 |
一、短期薪酬 | 12,120,218.80 | 44,450,261.54 | 50,554,496.50 | 6,015,983.84 |
二、离职后福利-设定提存计划 | 473,873.81 | 361,573.00 | 781,407.16 | 54,039.65 |
三、辞退福利 | ||||
四、一年内到期的其他福利 | ||||
合 计 | 12,594,092.61 | 44,811,834.54 | 51,335,903.66 | 6,070,023.49 |
短期薪酬项目 | 2020-1-1 | 本期增加 | 本期减少 | 2020-12-31 |
工资、奖金、津贴和补贴 | 11,856,446.53 | 37,412,566.06 | 43,539,728.44 | 5,729,284.15 |
职工福利费 | 1,261,866.92 | 1,261,866.92 | ||
社会保险费 | 259,078.27 | 2,202,020.42 | 2,177,099.00 | 283,999.69 |
其中:1.医疗保险费 | 224,330.23 | 2,040,374.61 | 1,999,198.53 | 265,506.31 |
2.工伤保险费 | 15,646.14 | 12,392.24 | 27,957.06 | 81.32 |
3.生育保险费 | 19,101.90 | 149,253.57 | 149,943.41 | 18,412.06 |
住房公积金 | 4,694.00 | 2,814,953.00 | 2,816,947.00 | 2,700.00 |
职工教育经费 | 144,672.34 | 144,672.34 | ||
工会经费 | 614,182.80 | 614,182.80 | ||
合 计 | 12,120,218.80 | 44,450,261.54 | 50,554,496.50 | 6,015,983.84 |
离职后福利项目 | 2020-1-1 | 本期增加 | 本期减少 | 2020-12-31 |
一、养老保险费 | 456,765.84 | 348,481.46 | 751,323.97 | 53,923.33 |
二、失业保险费 | 17,107.97 | 13,091.54 | 30,083.19 | 116.32 |
合 计 | 473,873.81 | 361,573.00 | 781,407.16 | 54,039.65 |
项 目 | 2020-12-31 | 2020-1-1 |
增值税 | 1,156,643.44 | 1,245,441.83 |
企业所得税 | 1,178,384.84 | 4,641,819.08 |
个人所得税 | 393,100.85 | 171,350.83 |
城市维护建设税 | 57,832.17 | 62,272.09 |
教育费附加 | 34,699.30 | 37,363.25 |
地方教育费附加 | 23,132.87 | 24,908.83 |
印花税 | 189,670.10 | |
合 计 | 3,033,463.57 | 6,183,155.91 |
项 目 | 2020-12-31 | 2020-1-1 |
保证金 | 6,392,691.48 | 9,510,534.16 |
往来款及其他 | 19,985.70 | 57,591.13 |
押金 | 52,300.00 | 52,600.00 |
合 计 | 6,464,977.18 | 9,620,725.29 |
2、账龄超过1年的重要其他应付款
项 目 | 2020-12-31 | 未偿还或未结转的原因 |
国耀圣康(郑州)医药有限公司 | 1,500,000.00 | 业务保证金,合作期内不退回 |
四川善诺生物医药有限公司 | 425,200.00 | 业务保证金,合作期内不退回 |
杭州径舟商务咨询有限公司 | 313,104.80 | 业务保证金,合作期内不退回 |
康美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 294,320.00 | 业务保证金,合作期内不退回 |
山西众远康恒企业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 200,000.00 | 业务保证金,合作期内不退回 |
合 计 | 2,732,624.80 |
项 目 | 2020-12-31 | 2020-1-1 |
一年内到期的长期借款 | 2,300,000.00 | 3,000,000.00 |
合 计 | 2,300,000.00 | 3,000,000.00 |
项 目 | 2020-12-31 | 利率区间 | 2020-1-1 | 利率区间 |
质押借款 | ||||
抵押借款 | 9,203,495.98 | 4.90% | 14,503,495.98 | 4.90% |
保证借款 | ||||
信用借款 | ||||
合 计 | 9,203,495.98 | 4.90% | 14,503,495.98 | 4.90% |
抵押财产名称 | 权属证明 | 所在地 | 状况 | 评估价值(万元) | 担保期限 |
北京市大兴工业开发区内金 | 京(2017)大不动产权第014449号 | 大兴区金苑路1号院4号楼1-5层101 | 良好 | 3,729.00 | 2020年1月1日至2026年12月31日 |
苑路1号房地产 | |||||
北京市大兴工业开发区内金苑路1号房地产 | 京(2017)大不动产权第014445号 | 大兴区金苑路1号院1号楼1层全部等3套 | 良好 | 2,778.00 | 2020年1月1日至2026年12月31日 |
项 目 | 2020-1-1 | 本期增加 | 本期减少 | 2020-12-31 | 形成原因 |
中国药科大学合作培养经费 | 533,481.10 | 169,371.95 | 364,109.15 | 中国药科大学拨入合作培养专项经费 | |
合 计 | 533,481.10 | 169,371.95 | 364,109.15 |
项 目 | 2020-1-1 | 本期增加 | 本期减少 | 2020-12-31 |
政府补助 | 2,315,370.35 | 21,351,400.00 | 1,120,099.31 | 22,546,671.04 |
合 计 | 2,315,370.35 | 21,351,400.00 | 1,120,099.31 | 22,546,671.04 |
序号 | 项目名称 | 2020-1-1 | 本期新增补助 | 本期计入其他收益金额 | 2020-12-31 | 与资产相关/与收益相关 |
1 | 蛋白药物研究开发技术服务平台项目-北京市商务委员会2011年度补助项目 | 140,000.00 | 69,999.96 | 70,000.04 | 与资产相关 | |
2 | 蛋白药物研究开发技术服务平台项目-北京市商务委员会2013年度补助项目 | 69,230.56 | 34,615.44 | 34,615.12 | 与资产相关 | |
3 | 北京市大兴区服务外包发展配套资金-北京市大兴区财政局补助项目 | 200,000.14 | 70,588.20 | 129,411.94 | 与资产相关 | |
4 | 创新品种临床研究及关键技术升级-北京市科学技术委员 | 1,396,932.97 | 199,800.12 | 1,197,132.85 | 与资产相关 |
会补助项目 | ||||||
5 | 干扰素α1b缓释微针透皮制剂研发与开发项目-北京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博士后工作经费资助 | 5,023.35 | 5,023.35 | 与收益相关 | ||
6 | 《预测临床慢性乙肝患者HBsAg清除的干扰素相关基因多态性研究》课题经费补助项目 | 161,958.33 | 18,000.00 | 143,958.33 | 与资产相关 | |
7 | 干扰素α1b溶解微针的处方工艺研究及药效学评价补助项目 | 342,225.00 | 35,100.00 | 307,125.00 | 与资产相关 | |
8 | 北京市大兴区优秀人才培养资助青年拔尖个人项目 | 400,000.00 | 400,000.00 | 与收益相关 | ||
9 | 生产设备提质升级项目 | 16,360,000.00 | 16,360,000.00 | 与资产相关 | ||
10 | 北京市大兴区重大科技成果转化项目 | 2,450,000.00 | 9,888.34 | 2,440,111.66 | 与资产相关 | |
2,141,400.00 | 677,083.90 | 1,464,316.10 | 与收益相关 | |||
合 计 | 2,315,370.35 | 21,351,400.00 | 1,120,099.31 | 22,546,671.04 |
收益。
(6)《预测临床慢性乙肝患者HBsAg清除的干扰素相关基因多态性研究》项目,于2018年7月收到政府补助款20.00万元,根据相关文件规定,其中18.00万元用于购买仪器设备,作为与资产相关的政府补助,按购买设备折旧年限摊销结转为其他收益,补助款2.00万元用于测试化验加工费,作为与收益相关的政府补助,按实际使用金额结转为其他收益。
(7)干扰素α1b溶解微针的处方工艺研究及药效学评价补助项目,于2019年6月5日收到政府补助款39.00万元,根据相关文件规定,其中35.10万用于购买设备,3.90万元用于劳务费。根据补助项目的性质,设备费35.10万元与资产相关的政府补助,劳务费3.90万元作为与收益相关的政府补助。
(8)北京市大兴区优秀人才培养资助青年拔尖个人项目,于2020年2月21日收到政府补助款40.00万元,根据相关文件规定用于童梅博士的临床研究实验检验费、数学统计分析委托服务费及临床专家劳务费。作为与收益相关的政府补助,按实际使用金额结转为其他收益。
(9)北京三元基因药业股份有限公司-干扰素生产设备提质升级项目经北京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京发改(审)【2020】115号)文件批复,项目总投资8,181.10万元,市政府固定资产投资补助资金1,636.00万元,其余资金由项目单位自筹解决。项目建设工期24个月。
(10)北京市大兴区重大科技成果转化项目课题-重组人干扰素α1b系列新剂型和质量体系建设项目,于2020年4月20日收到政府补助款459.14万元,根据文件规定,245.00万元用于设备购置,剩余214.14万元用于材料及其他相关费用花费。
(二十五)股本
项 目 | 2020-12-31 | 2020-1-1 |
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股份总数 | 121,810,000.00 | 110,000,000.00 |
合 计 | 121,810,000.00 | 110,000,000.00 |
(二十六)资本公积
项 目 | 2020-12-31 | 2020-1-1 |
股本溢价 | 311,627,200.09 | 53,619,700.09 |
其他资本公积 | ||
合 计 | 311,627,200.09 | 53,619,700.09 |
项 目 | 2020-12-31 | 2020-1-1 |
法定盈余公积金 | 22,480,703.42 | 18,894,159.93 |
任意盈余公积金 | ||
合 计 | 22,480,703.42 | 18,894,159.93 |
项 目 | 2020-12-31 | 2020-1-1 | ||
金额 | 提取或分配比例 | 金额 | 提取或分配比例 | |
调整前上年末未分配利润 | 96,265,807.39 | 91,867,995.06 | ||
调整年初未分配利润合计数(调增+,调减-) | ||||
调整后年初未分配利润 | 96,265,807.39 | 91,867,995.06 | ||
加:本期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 | 35,963,788.73 | 60,091,919.78 | ||
减:提取法定盈余公积 | 3,586,543.49 | 10% | 6,194,107.45 | 10% |
提取任意盈余公积 | ||||
提取一般风险准备 | ||||
应付普通股股利 | 55,250,000.00 | 49,500,000.00 | ||
转作股本的普通股股利 | ||||
有限公司整体变更为股份有限公司时净资产折股 | ||||
期末未分配利润 | 73,393,052.63 | 96,265,807.39 |
项 目 | 2020年度 | 2019年度 |
营业收入 | 183,827,367.90 | 278,250,341.85 |
主营业务收入 | 183,798,136.63 | 278,247,230.45 |
其他业务收入 | 29,231.27 | 3,111.40 |
营业成本 | 29,419,910.48 | 42,552,728.65 |
主营业务成本 | 29,419,402.57 | 42,550,972.05 |
其他业务成本 | 507.91 | 1,756.60 |
产品类别 | 2020年度 | ||
收入 | 成本 | 毛利率(%) | |
产品销售 | 183,798,136.63 | 29,419,402.57 | 83.99 |
运德素 | 183,798,136.63 | 29,419,402.57 | 83.99 |
合 计 | 183,798,136.63 | 29,419,402.57 | 83.99 |
产品类别 | 2019年度 | ||
收入 | 成本 | 毛利率(%) | |
产品销售 | 278,247,230.45 | 42,550,972.05 | 84.71 |
运德素 | 278,247,230.45 | 42,550,972.05 | 84.71 |
合 计 | 278,247,230.45 | 42,550,972.05 | 84.71 |
客户名称 | 本年度营业收入 | 占全部营业收入比例(%) |
重庆医药集团药特分有限责任公司 | 16,019,440.90 | 8.71 |
兰州远方药业(集团)有限公司 | 14,254,446.61 | 7.75 |
西安怡康医药连锁有限责任公司 | 5,587,223.06 | 3.04 |
华润河南医药有限公司 | 5,570,071.94 | 3.03 |
深圳市全药网药业有限公司 | 5,450,912.17 | 2.97 |
合 计 | 46,882,094.68 | 25.50 |
项 目 | 2020年度 | 2019年度 | 计缴标准 |
城市维护建设税 | 314,170.91 | 466,333.21 | 5% |
教育费附加 | 188,502.56 | 279,799.95 | 3% |
地方教育费附加 | 125,668.38 | 186,533.29 | 2% |
房产税 | 881,832.14 | 881,832.14 | 1.2% |
印花税 | 284,990.30 | 101,840.70 | |
土地使用税 | 19,991.86 | 10,000.00 |
车船使用税 | 14,100.00 | 13,766.67 | |
合 计 | 1,829,256.15 | 1,940,105.96 |
项 目 | 2020年度 | 2019年度 |
市场推广费 | 57,343,090.91 | 95,297,705.83 |
运输费 | 1,911,601.57 | 3,159,570.54 |
职工薪酬 | 9,562,933.92 | 10,563,096.45 |
差旅费 | 542,993.45 | 1,369,953.83 |
办公费 | 796,605.89 | 264,846.71 |
折旧费 | 157,513.44 | 157,509.99 |
业务招待费 | 476,885.90 | 574,532.26 |
租赁费 | 114,045.27 | 116,874.53 |
其他 | 47,162.30 | 44,501.14 |
合 计 | 70,952,832.65 | 111,548,591.28 |
项 目 | 2020年度 | 2019年度 |
职工薪酬 | 11,145,624.79 | 13,158,656.14 |
办公费 | 5,209,282.05 | 3,110,546.71 |
折旧费用 | 2,690,537.79 | 2,439,876.17 |
业务招待费 | 737,569.23 | 1,210,205.68 |
差旅费 | 811,710.07 | 779,927.72 |
咨询费 | 117,640.00 | 9,900.00 |
其他 | 1,659,407.26 | 2,517,875.56 |
合 计 | 22,371,771.19 | 23,226,987.98 |
项 目 | 2020年度 | 2019年度 |
职工薪酬 | 6,850,356.35 | 7,347,434.98 |
折旧费 | 1,692,775.94 | 1,612,743.38 |
技术服务费及调研费 | 9,795,032.62 | 7,969,625.32 |
办公费 | 371,551.08 | 231,452.26 |
水电燃气费 | 417,919.13 | 629,152.07 |
检验费及专利费 | 1,059,727.02 | 8,619,294.43 |
材料费 | 1,508,710.75 | 3,600,945.72 |
差旅费 | 267,729.17 | 406,450.95 |
学术研究费 | 87,678.00 | 2,229,378.86 |
其他费用 | 715,686.85 | 481,525.86 |
合 计 | 22,767,166.91 | 33,128,003.83 |
项 目 | 2020年度 | 2019年度 |
利息支出 | 743,831.30 | 1,082,266.68 |
利息收入 | -1,565,066.33 | -1,178,461.34 |
手续费及其他 | 45,960.60 | 43,796.57 |
合 计 | -775,274.43 | -52,398.09 |
项 目 | 2020年度 | 2019年度 |
政府补助 | 3,590,048.85 | 2,136,779.06 |
合 计 | 3,590,048.85 | 2,136,779.06 |
项 目 | 2020年度 | 2019年度 | 与资产相关/与收益相关 | 备注 |
蛋白药物研究开发技术服务平台项目-北京市商务委员会2011年、2013年 | 104,615.40 | 104,615.40 | 与资产相关 | 五、(二十四)注释(1)、(2) |
大兴区服务外包发展配套资金-北京市大兴区财政局 | 70,588.20 | 70,588.20 | 与资产相关 | 五、(二十四)注释(3) |
创新品种临床研究及关键技术升级-北京市科学技术委员会 | 199,800.12 | 199,800.12 | 与资产相关 | 五、(二十四)注释(4) |
干扰素α1b缓释微针透皮制剂研发与开发-北京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博士后工作经费资助 | 5,023.35 | 77,986.85 | 与收益相关 | 五、(二十四)注释(5) |
《预测临床慢性乙肝患者HBsAg清除的干扰素相关基因多态性研究》课题经费 | 18,000.00 | 18,000.00 | 与资产相关 | 五、(二十四)注释(6) |
干扰素α1b溶解微针的处方工艺研究及药效学评价 | 39,000.00 | 与收益相关 | 五、(二十四)注释(7) | |
35,100.00 | 8,775.00 | 与资产相关 |
大兴区重大科技成果转化 | 9,888.34 | 与资产相关 | 五、(二十四)注释(10) | |
677,083.90 | 与收益相关 | |||
大兴区促进医药健康产业发展项目 | 546,700.00 | 1,380,000.00 | 与收益相关 | 五、(三十五)注释(1) |
参与防疫工作应急生产防疫药品奖励 | 1,000,000.00 | 与收益相关 | 五、(三十五)注释(2) | |
一季度稳增长贡献突出奖励 | 500,000.00 | 与收益相关 | 五、(三十五)注释(3) | |
北京市专利资助金 | 5,500.00 | 与收益相关 | ||
个税返还 | 133,002.07 | 13,359.99 | 与收益相关 | |
北京市大兴区社会保险失业管理中心稳岗补贴 | 157,333.69 | 108,300.47 | 与收益相关 | |
进项税额加计扣除 | 1,413.78 | 6,353.03 | 与收益相关 | |
职工职业技能培训补贴 | 126,000.00 | 与收益相关 | 五、(三十五)注释(4) | |
大兴区双创项目资金 | 110,000.00 | 与收益相关 | ||
合 计 | 3,590,048.85 | 2,136,779.06 |
项 目 | 2020年度 | 2019年度 |
坏账准备 | 317,411.55 | 688,478.59 |
合 计 | 317,411.55 | 688,478.59 |
项 目 | 2020年度 | 2019年度 |
存货减值准备 | -11,183.36 | |
合 计 | -11,183.36 |
(三十八)营业外收入
项 目 | 2020年度 | 2019年度 |
政府补助 | 18,867.92 | 1,500.00 |
罚没利得 | 1,384.51 | |
其他 | 600.38 | 600.01 |
合 计 | 19,468.30 | 3,484.52 |
项 目 | 2020年度 | 2019年度 |
处置非流动资产损失小计 | 15,660.74 | 12,690.10 |
其中:处置固定资产损失 | 15,660.74 | 12,690.10 |
捐赠支出 | 216,676.90 | 90,696.96 |
其他支出 | 12,892.70 | 57,801.31 |
合 计 | 245,230.34 | 161,188.37 |
项 目 | 2020年度 | 2019年度 |
按税法及相关规定计算的当期所得税 | 4,896,823.07 | 8,378,712.89 |
递延所得税调整 | 71,608.15 | 103,243.37 |
合 计 | 4,968,431.22 | 8,481,956.26 |
项 目 | 2020年度 | 2019年度 |
利润总额 | 40,932,219.95 | 68,573,876.04 |
按法定(或适用)税率计算的所得税费用 | 6,139,832.99 | 10,286,081.41 |
某些子公司适用不同税率的影响 | 11,391.89 | -178,090.04 |
调整以前期间所得税的影响 | 34,655.66 | 347,947.80 |
权益法核算的合营企业和联营企业损益 | ||
无须纳税的收入(以“-”填列) | ||
不可抵扣的成本、费用和损失 | 222,997.55 | 302,496.36 |
税率变动对期初递延所得税余额的影响 | ||
未确认递延所得税资产的可抵扣亏损的影响 | -93,598.44 | 302,686.77 |
未确认可抵扣亏损和可抵扣暂时性差异的纳税影响 | ||
研究开发费加成扣除的纳税影响(以“-”填列) | -1,346,848.43 | -2,579,166.04 |
其他 |
所得税费用 | 4,968,431.22 | 8,481,956.26 |
项 目 | 2020年度 | 2019年度 |
政府补贴 | 23,896,520.69 | 2,003,160.46 |
市场推广服务商保证金 | 3,179,000.00 | 5,471,312.26 |
其他 | 22,746,302.45 | 1,907,269.03 |
合 计 | 49,821,823.14 | 9,381,741.75 |
项 目 | 2020年度 | 2019年度 |
管理费用及销售费用 | 82,129,058.71 | 126,258,229.85 |
市场推广服务商保证金 | 6,344,114.68 | 11,305,482.77 |
备用金及其他 | 20,747,433.30 | 1,323,287.53 |
合 计 | 109,220,606.69 | 138,887,000.15 |
补充资料 | 2020年度 | 2019年度 |
1.将净利润调节为经营活动现金流量: | ||
净利润 | 35,963,788.73 | 60,091,919.78 |
加:资产减值准备 | 11,183.36 | |
信用减值损失 | -317,411.55 | -688,478.59 |
固定资产折旧、油气资产折耗、生产性生物资产折旧 | 10,826,041.96 | 10,606,868.94 |
无形资产摊销 | 1,327,111.81 | 707,836.46 |
长期待摊费用摊销 | 607,464.36 | 587,684.79 |
处置固定资产、无形资产和其他长期资产的损失(收益以"-"号填列) | 15,660.74 | 12,690.10 |
固定资产报废损失(收益以"-"号填列) | ||
公允价值变动损失(收益以"-"号填列) | ||
财务费用(收益以"-"号填列) | 800,416.23 | 1,082,266.68 |
投资损失(收益以"-"号填列) | ||
递延所得税资产减少(增加以"-"号填列) | 71,608.15 | 103,243.37 |
递延所得税负债增加(减少以"-"号填列) | ||
存货的减少(增加以"-"号填列) | -6,156,444.20 | -7,193,601.06 |
经营性应收项目的减少(增加以"-"号填列) | 22,851,947.07 | 5,132,903.17 |
经营性应付项目的增加(减少以"-"号填列) | 4,534,079.63 | 403,674.07 |
其他 | ||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 70,535,446.29 | 70,847,007.71 |
2.不涉及现金收支的重大投资和筹资活动: | ||
债务转为资本 | ||
一年内到期的可转换公司债券 | ||
融资租入固定资产 | ||
3.现金及现金等价物净变动情况: | ||
现金的期末余额 | 319,304,317.47 | 110,873,725.25 |
减:现金的期初余额 | 110,873,725.25 | 102,038,022.33 |
加:现金等价物的期末余额 | ||
减:现金等价物的期初余额 | ||
现金及现金等价物净增加额 | 208,430,592.22 | 8,835,702.92 |
项 目 | 2020年度 | 2019年度 |
货币资金 | 319,304,317.47 | 110,873,725.25 |
减:原存期三个月以上的定期存款 | ||
受到限制的存款 | ||
年末现金及现金等价物余额 | 319,304,317.47 | 110,873,725.25 |
减:年初现金及现金等价物余额 | 110,873,725.25 | 102,038,022.33 |
现金及现金等价物净(减少额)/增加额 | 208,430,592.22 | 8,835,702.92 |
2)根据公司章程或协议,有权决定被投资单位的财务和经营政策;3)有权任免被投资单位的董事会或类似机构的多数成员;4)在被投资单位的董事会或类似机构占多数表决权。本公司在确定能否控制被投资单位时,同时考虑企业和其他企业持有的被投资单位的当期可转换的可转换公司债券、当期可执行的认股权证等潜在表决权因素。本公司将全部子公司纳入合并财务报表的合并范围。
(二)合并会计报表编制方法
合并财务报表以本公司和子公司的财务报表为基础,根据其他有关资料,按照权益法调整对子公司的长期股权投资并进行合并抵销后编制而成。
合并时对内部权益性投资与子公司所有者权益、内部交易事项、内部债权债务等进行抵销。
(三)纳入合并范围的子公司基本情况
1、通过设立或投资等方式取得的子公司
(1)截止2020年12月31日止,本公司通过设立方式取得了子公司北京安元堂医药有限责任公司。
子公司全称 | 公司 类型 | 注册地 | 业务性质 | 注册资本 | 经营范围 | 期末实际出资额 | 实质上构成对子公司净投资的其他项目余额 |
北京安元堂医药有限责任公司 | 有限责任公司(法人独资) | 北京市大兴区经济开发区金苑路1号 | 医药等销售 | 600.00万元 | 批发中成药、化学药制剂、抗生素、生化药品、生物制品(药品经营许可证有效期至2024年11月24日);销售医疗器械(限Ⅰ类、Ⅱ类)、五金产品(不含电动自行车)、日用品;医药信息咨询(中介除外)。 | 600.00万元 | 无 |
持股比例(%) | 表决权比例(%) | 是否合并报表 | 少数股东权益 | 少数股东权益中用于冲减少数股东损益的金额 | 从母公司所有者权益冲减子公司少数股东分担的本期亏损超过少数股东在该子公司期初所有者权益中所享有份额后的余额 | ||
100.00 | 100.00 | 是 | 无 | 无 | 无 |
2,400,000.00元,占注册资本的40%。2005年11月根据股东会决议和《股权转让协议书》,公司股权结构变更为北京三元基因药业股份有限公司货币出资5,940,000.00元,占注册资本的99%,曹雅锋货币出资60,000.00元,占注册资本的1%。2013年根据股东会决议和《股权转让协议书》,股权结构变更为北京三元基因药业股份有限公司货币出资6,000,000.00元,占注册资本的100%。
2、 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取得的子公司
无。
3、非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取得的子公司
无。
(四)子公司会计政策、会计期间差异的说明及处理
子公司会计政策、会计期间均与本公司一致。
(五)报告期内合并范围发生变更的说明
无。
(六)报告期内持股50%以上未纳入合并的子公司情况
无。
(七)报告期内持股低于50%已纳入合并的子公司情况
无。
七、在其他主体中的权益
1、在子公司中的权益
子公司名称 | 主要经 营地 | 注册地 | 业务性质 | 持股比例% | 取得方式 | |
直接 | 间接 | |||||
北京安元堂医药有限责任公司 | 北京市大兴区经济开发区金苑路1号 | 北京市大兴区经济开发区金苑路1号 | 医药等销售 | 100.00 | 设立 |
控股股东全称 | 关联关系 | 企业类型 | 注册地 | 法定代表人 | 社会统一信用代码 | 业务性质 | 注册资本 | 对本公司持股比例(%) | 对本公司的表决权比例(%) | 本公司最终控制方 | |
期初金额(万元) | 期末金额(万元) | ||||||||||
北京东南医药投资控股有限公司 | 控股股东 | 有限责任公司(自然人投资或控股) | 北京市大兴区经济开发区金苑路2号1幢9层919室 | 程永庆 | 91110115078508170Y | 社会经济咨询 | 1,000.00 | 1,000.00 | 38.51 | 38.51 | 程十庆、印小明、程永庆 |
企业名称 / 姓名 | 与本公司的关系 | 2020-12-31 | 2020-1-1 | ||
持股数额 | 持股比例(%) | 持股数额 | 持股比例(%) | ||
程永庆 | 股东、实际控制人 | 6,264,250.00 | 5.14 | 6,209,250.00 | 5.64 |
程十庆 | 实际控制人 | ||||
印小明 | 实际控制人 |
子公司全称 | 企业类型 | 法定代表人 | 注册资本(万元) | 持股比例(%) | 表决权比例(%) | |
2020-12-31 | 2020-1-1 | |||||
北京安元堂医药有限责任公司 | 有限责任公司(法人独资) | 邓迎达 | 600.00 | 600.00 | 100.00 | 100.00 |
企业名称 / 姓名 | 与本公司的关系 |
浙江圣达科技发展有限公司 | 持股5%以上的股东 |
张红斌 | 持股5%以上的股东 |
晏征宇 | 董事、副总经理、董事会秘书 |
许大海 | 监事会主席 |
王冰冰 | 监事 |
曹佳 | 职工代表监事 |
刘金毅 | 董事、副总经理 |
杨大军 | 副总经理 |
张凤琴 | 财务总监 |
陈汉文 | 独立董事 |
范保群 | 独立董事 |
北京元进医药投资管理中心(普通合伙) | 实际控制人程永庆持有其18.98%份额并担任其执行事务合伙人的企业 |
北京健康新概念投资管理有限公司 | 实际控制人程永庆持股100%并担任执行董事的企业,董事程永庆的女儿担任其经理的企业 |
北京星禾十七咨询有限公司 | 实际控制人程永庆持股40%并担任执行董事,其女儿持有60%股权、并担任其经理的企业 |
深圳前海创盈资产管理有限公司 | 实际控制人印小明持股69%并担任其董事长、总经理、程十庆持 |
股25%、曾担任其董事(已于2019年9月辞任)的企业 | |
深圳东南创鑫资产管理有限公司 | 实际控制人印小明持股90%并担任其董事长、总经理的企业 |
北京咏而归影视传媒有限公司 | 实际控制人印小明持股50%并担任其执行董事、经理、程十庆持股50%的企业 |
深圳市东南实业有限公司 | 实际控制人印小明持股99%并担任其董事长、总经理的企业 |
电讯盈科(北京)有限公司 | 实际控制人程十庆担任董事长、总经理的企业 |
深圳市宇声数码技术有限公司 | 持股5%以上股东张红斌持其10%股权并担任其董事长、总经理的企业 |
种 类 | 2020-12-31 | ||
账面余额 | 坏账准备 | 净额 |
金额 | 比例(%) | 金额 | 计提比例(%) | ||
按单项计提坏账准备 | |||||
按组合计提坏账准备 | |||||
组合一: | 70,203,565.26 | 95.43 | 4,175,574.57 | 5.95 | 66,027,990.69 |
组合二: | 3,358,900.00 | 4.57 | 3,358,900.00 | ||
组合小计 | 73,562,465.26 | 100.00 | 4,175,574.57 | 5.68 | 69,386,890.69 |
合 计 | 73,562,465.26 | 100.00 | 4,175,574.57 | 5.68 | 69,386,890.69 |
种 类 | 2020-1-1 | ||||
账面余额 | 坏账准备 | 净额 | |||
金额 | 比例(%) | 金额 | 计提比例(%) | ||
按单项计提坏账准备 | |||||
按组合计提坏账准备 | |||||
组合一: | 78,618,677.41 | 95.90 | 4,814,512.96 | 6.12 | 73,804,164.45 |
组合二: | 3,358,900.00 | 4.10 | 3,358,900.00 | ||
组合小计 | 81,977,577.41 | 100.00 | 4,814,512.96 | 5.87 | 77,163,064.45 |
合 计 | 81,977,577.41 | 100.00 | 4,814,512.96 | 5.87 | 77,163,064.45 |
项 目 | 2020-12-31 | |||
账面余额 | 占比(%) | 坏账准备 | 预期平均损失率(%) | |
1年以内 | 63,291,915.44 | 90.16 | 3,164,595.77 | 5.00 |
1—2年 | 5,920,422.69 | 8.43 | 592,042.27 | 10.00 |
2—3年 | 817,558.00 | 1.16 | 245,267.40 | 30.00 |
3年以上 | 173,669.13 | 0.25 | 173,669.13 | 100.00 |
合 计 | 70,203,565.26 | 100.00 | 4,175,574.57 | 5.95 |
项 目 | 2020-1-1 | |||
账面余额 | 占比(%) | 坏账准备 | 预期平均损失率(%) | |
1年以内 | 73,779,357.99 | 93.84 | 3,688,967.90 | 5.00 |
1—2年 | 3,466,714.78 | 4.41 | 346,671.48 | 10.00 |
2—3年 | 848,187.23 | 1.08 | 254,456.17 | 30.00 |
3年以上 | 524,417.41 | 0.67 | 524,417.41 | 100.00 |
合 计 | 78,618,677.41 | 100.00 | 4,814,512.96 | 6.12 |
公司名称 | 关联关系 | 款项性质 | 金额 | 账龄 | 占比(%) | 坏账计提金额 |
兰州远方药业(集团)有限公司 | 非关联方 | 货款 | 9,602,171.33 | 1年以内 | 13.05 | 480,108.57 |
重庆三合药业有限公司 | 非关联方 | 货款 | 8,688,940.00 | 1年以内、1-2年 | 11.81 | 601,127.00 |
重庆医药集团药特分有限责任公司 | 非关联方 | 货款 | 7,615,068.75 | 1年以内 | 10.35 | 380,753.44 |
陕西欣惠康医疗器械有限公司 | 非关联方 | 货款 | 4,135,200.00 | 1年以内、1-2年 | 5.62 | 268,145.00 |
北京安元堂医药有限责任公司 | 全资子公司 | 货款 | 3,358,900.00 | 3年以上 | 4.57 | |
合 计 | 33,400,280.08 | 45.40 | 1,730,134.01 |
单位名称 | 账款性质 | 核销金额 | 核销原因 | 实施的核销程序 | 是否由关联交易产生 |
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医药总公司业务部 | 货款 | 171,027.70 | 无法收回 | 内部批准 | 否 |
合 计 | 171,027.70 |
项 目 | 2020年度 | ||
整个存续期预期信用损失(未发生信用减值) | 整个存续期预期信用损失(已发生信用减值) | 合计 | |
2020年1月1日 | 4,814,512.96 | 4,814,512.96 | |
本年计提预期信用损失 | |||
本年转回预期信用损失 | 467,910.69 | 467,910.69 | |
本年核销的损失准备 | 171,027.70 | 171,027.70 | |
2020年12月31日 | 4,175,574.57 | 4,175,574.57 |
种 类 | 2020-12-31 | ||||
账面余额 | 坏账准备 | 净额 | |||
金额 | 比例(%) | 金额 | 计提比例(%) | ||
按单项计提坏账准备 | |||||
按组合计提坏账准备 | |||||
组合一: | 301,803.99 | 1.96 | 66,770.20 | 22.12 | 235,033.79 |
组合二: | 15,087,473.27 | 98.04 | 15,087,473.27 | ||
组合小计 | 15,389,277.26 | 100.00 | 66,770.20 | 0.43 | 15,322,507.06 |
合 计 | 15,389,277.26 | 100.00 | 66,770.20 | 0.43 | 15,322,507.06 |
种 类 | 2020-1-1 | ||||
账面余额 | 坏账准备 | 净额 | |||
金额 | 比例(%) | 金额 | 计提比例(%) | ||
按单项计提坏账准备 | |||||
按组合计提坏账准备 | |||||
组合一: | 272,929.60 | 1.90 | 63,146.48 | 23.14 | 209,783.12 |
组合二: | 14,087,473.27 | 98.10 | 14,087,473.27 | ||
组合小计 | 14,360,402.87 | 100.00 | 63,146.48 | 0.44 | 14,297,256.39 |
合 计 | 14,360,402.87 | 100.00 | 63,146.48 | 0.44 | 14,297,256.39 |
项 目 | 2020-12-31 | |||
账面余额 | 占比(%) | 坏账准备 | 预期平均损失率(%) | |
1年以内 | 234,803.99 | 77.80 | 11,740.20 | 5.00 |
1—2年 | 13,300.00 | 4.41 | 1,330.00 | 10.00 |
2—3年 | 30.00 | |||
3年以上 | 53,700.00 | 17.79 | 53,700.00 | 100.00 |
合 计 | 301,803.99 | 100.00 | 66,770.20 | 22.12 |
项 目 | 2020-1-1 | |||
账面余额 | 占比(%) | 坏账准备 | 预期平均损失率(%) | |
1年以内 | 214,929.60 | 78.75 | 10,746.48 | 5.00 |
1—2年 | 10.00 | |||
2—3年 | 8,000.00 | 2.93 | 2,400.00 | 30.00 |
3年以上 | 50,000.00 | 18.32 | 50,000.00 | 100.00 |
合 计 | 272,929.60 | 100.00 | 63,146.48 | 23.14 |
名 称 | 关联关系 | 款项性质 | 金额 | 账龄 | 占其他应收账款总额比例(%) | 坏账计提金额 |
北京安元堂医药有限责任公司 | 全资子公司 | 往来款 | 15,087,473.27 | 1年以内、3年以上 | 98.04 | |
北京福海工贸集团 | 非关联方 | 押金 | 50,000.00 | 3年以上 | 0.32 | 50,000.00 |
北京众合天下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 非关联方 | 保证金 | 9,000.00 | 1-2年 | 0.06 | 900.00 |
付佳 | 非关联方 | 押金 | 6,000.00 | 1-2年、3年以上 | 0.04 | 2,130.00 |
常青泰达(北京)科技有限公司 | 非关联方 | 押金 | 2,000.00 | 3年以上 | 0.01 | 2,000.00 |
合 计 | 15,154,473.27 | 98.47 | 55,030.00 |
项 目 | 2020-12-31 | 2020-1-1 |
往来款及其他 | 15,087,473.27 | 14,087,473.27 |
备用金 | 1,050.00 | 500.00 |
代垫社保款 | 233,753.99 | 201,129.60 |
押金保证金 | 67,000.00 | 71,300.00 |
合 计 | 15,389,277.26 | 14,360,402.87 |
项 目 | 2020年度 | ||
整个存续期预期信用损失(未发生信用减值) | 整个存续期预期信用损失(已发生信用减值) | 合计 | |
2020年1月1日 | 63,146.48 | 63,146.48 | |
本年计提预期信用损失 | 3,623.72 | 3,623.72 | |
本年转回预期信用损失 | |||
本年核销的损失准备 | |||
2020年12月31日 | 66,770.20 | 66,770.20 |
项 目 | 2020-12-31 | 2020-1-1 |
北京安元堂医药有限责任公司 | 4,512,173.53 | 4,512,173.53 |
合 计 | 4,512,173.53 | 4,512,173.53 |
减:长期股权投资减值准备 | ||
净 额 | 4,512,173.53 | 4,512,173.53 |
被投资单位名称 | 初始金额 | 增减变动 | 持股比例 | 持有表决权比例 |
北京安元堂医药有限责任公司 | 4,512,173.53 | 无 | 100% | 100% |
合 计 | 4,512,173.53 | 100% | 100% |
项 目 | 2020年度 | 2019年度 |
营业收入 | 183,824,419.10 | 278,245,677.05 |
主营业务收入 | 183,796,117.21 | 278,245,677.05 |
其他业务收入 | 28,301.89 | |
营业成本 | 29,418,831.69 | 42,550,575.93 |
主营业务成本 | 29,418,831.69 | 42,550,575.93 |
其他业务成本 |
产品类别 | 2020年度 | ||
收入 | 成本 | 毛利率(%) | |
产品销售 | 183,796,117.21 | 29,418,831.69 | 83.99 |
运德素 | 183,796,117.21 | 29,418,831.69 | 83.99 |
合 计 | 183,796,117.21 | 29,418,831.69 | 83.99 |
产品类别 | 2019年度 | ||
收入 | 成本 | 毛利率(%) | |
产品销售 | 278,245,677.05 | 42,550,575.93 | 84.71 |
运德素 | 278,245,677.05 | 42,550,575.93 | 84.71 |
合 计 | 278,245,677.05 | 42,550,575.93 | 84.71 |
客户名称 | 本年度营业收入 | 占全部营业收入比例(%) |
重庆医药集团药特分有限责任公司 | 16,019,440.90 | 8.71 |
兰州远方药业(集团)有限公司 | 14,254,446.61 | 7.75 |
西安怡康医药连锁有限责任公司 | 5,587,223.06 | 3.04 |
华润河南医药有限公司 | 5,570,071.94 | 3.03 |
深圳市全药网药业有限公司 | 5,450,912.17 | 2.97 |
合 计 | 46,882,094.68 | 25.50 |
补充资料 | 2020年度 | 2019年度 |
1.将净利润调节为经营活动现金流量: | ||
净利润 | 35,865,434.87 | 61,941,074.52 |
加:资产减值准备 | 11,183.36 | |
信用减值损失 | -317,213.95 | -688,762.79 |
固定资产折旧、油气资产折耗、生产性生物资产折旧 | 10,753,201.84 | 10,586,914.47 |
无形资产摊销 | 1,307,533.81 | 688,258.46 |
长期待摊费用摊销 | 607,464.36 | 587,684.79 |
处置固定资产、无形资产和其他长期资产的损失(收益以"-"号填列) | 11,648.19 | 12,421.10 |
固定资产报废损失(收益以"-"号填列) | ||
公允价值变动损失(收益以"-"号填列) | ||
财务费用(收益以"-"号填列) | 800,416.23 | 1,082,266.68 |
投资损失(收益以"-"号填列) | ||
递延所得税资产减少(增加以"-"号填列) | 71,558.75 | 103,314.42 |
递延所得税负债增加(减少以"-"号填列) | ||
存货的减少(增加以"-"号填列) | -6,155,640.58 | -7,297,979.77 |
经营性应收项目的减少(增加以"-"号填列) | 21,944,523.80 | 5,138,587.17 |
经营性应付项目的增加(减少以"-"号填列) | 6,092,032.47 | -307,276.83 |
其他 | ||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 70,992,143.15 | 71,846,502.22 |
2.不涉及现金收支的重大投资和筹资活动: | ||
债务转为资本 | ||
一年内到期的可转换公司债券 | ||
融资租入固定资产 | ||
3.现金及现金等价物净变动情况: | ||
现金的期末余额 | 318,681,683.81 | 109,787,696.74 |
减:现金的期初余额 | 109,787,696.74 | 99,560,608.48 |
加:现金等价物的期末余额 | ||
减:现金等价物的期初余额 | ||
现金及现金等价物净增加额 | 208,893,987.07 | 10,227,088.26 |
类 别 | 2020年度 | 2019年度 |
非流动性资产处置损益,包括已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冲销部分 | -15,660.74 | -12,690.10 |
越权审批或无正式批准文件的税收返还、减免 | ||
计入当期损益的政府补助,但与公司正常经营业务密切相关,符合国家政策规定、按照一定标准定额或定量持续享受的政府补助除外 | 3,665,501.70 | 2,138,279.06 |
计入当期损益的对非金融企业收取的资金占用费 | ||
企业取得子公司、联营企业及合营企业的投资成本小于取得投资时 |
应享有被投资单位可辨认净资产公允价值产生的收益; | ||
非货币性资产交换损益 | ||
委托他人投资或管理资产的损益 | ||
因不可抗力因素,如遭受自然灾害而计提的各项资产减值准备 | ||
债务重组损益 | ||
企业重组费用,如安置职工的支出、整合费用等 | ||
交易价格显失公允的交易产生的超过公允价值部分的损益 | ||
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产生的子公司期初至合并日的当期净损益 | ||
与公司正常经营业务无关的或有事项产生的损益; | ||
除同公司主营业务相关的有效套期保值业务外,持有交易性金融资产、交易性金融负债产生的公允价值变动损益,以及处置交易性金融资产、交易性金融负债和可供出售金融资产取得的投资收益; | ||
单独进行减值测试的应收款项减值准备转回 | ||
对外委托贷款取得的收益 | ||
采用公允价值模式进行后续计量的投资性房地产公允价值变动产生的损益 | ||
根据税收、会计等法律、法规的要求对当期损益进行一次性调整对当期损益的影响 | ||
受托经营取得的托管费收入 | ||
除上述各项之外的其他营业外收支净额 | -228,969.22 | -146,513.75 |
其他符合非经常性损益定义的损益项目 | ||
非经营性损益对利润总额的影响的合计 | 3,420,871.74 | 1,979,075.21 |
减:所得税影响数 | 487,087.37 | 286,686.12 |
减:少数股东影响数 | ||
归属于母公司的非经常性损益影响数 | 2,933,784.37 | 1,692,389.09 |
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归属于母公司的净利润 | 33,030,004.36 | 58,399,530.69 |
报告期利润 | 加权平均净资产收益率 | |
2020年度 | 2019年度 | |
归属于公司普通股股东的净利润 | 13.23% | 22.31% |
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归属于公司普通股股东的净利润 | 12.15% | 21.68% |
报告期利润 | 基本每股收益 | 稀释每股收益 | ||
2020年度 | 2019年度 | 2020年度 | 2019年度 |
归属于公司普通股股东的净利润 | 0.33 | 0.55 | 0.33 | 0.55 |
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归属于公司普通股股东的净利润 | 0.30 | 0.53 | 0.30 | 0.53 |
附:
第十二节 备查文件目录
(一)载有公司负责人、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会计机构负责人(会计主管人员)签名并盖章的财务报表。
(二)载有会计师事务所盖章、注册会计师签名并盖章的审计报告原件。
(三)年度内在指定信息披露平台上公开披露过的所有公司文件的正本及公告的原稿。
文件备置地址:
公司董事会秘书办公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