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阳光电源:2021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下载公告
公告日期:2021-04-16

证券代码:300274 证券简称:阳光电源 公告编号:2021-020

阳光电源股份有限公司2021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1.本次股东大会没有出现否决议案的情形。

2.本次股东大会不涉及变更前次股东大会决议。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一)会议召开情况

1、召开时间:

(1)现场会议时间:2021年4月16日(星期五)14:00

(2)网络投票时间: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1年4月16日上午9:15-9:25,9:30-11:30和下午13:00-15:00;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1年4月16日上午9:15至下午15:00期间的任意时间。

2、召开地点:公司会议室。

3、召开方式: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4、召集人:公司第四届董事会。

5、主持人:董事长曹仁贤先生。

6、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等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及《公司章程》的规定。

(二)会议出席情况

1、出席会议并表决的股东及授权代表人数151人,代表股份648,339,375股,占上市公司总股份的44.5001%(公司总股本1,456,939,350股)。其中,

参加现场表决的股东及股东代表共15人,代表股份518,930,461股,占上市公司总股份的35.6178%;参加网络投票的股东及股东代表共136人,代表股份129,408,914股,占上市公司总股份的8.8822%;通过现场和网络参加本次会议的中小投资者共计150人,代表股份197,331,375股,占上市公司总股份的

13.5442%。

2、公司董事、监事、董事会秘书、公司聘请的见证律师出席了会议,公司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会议。

二、议案审议表决情况

本次股东大会议案采用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表决方式。本次股东大会按照公司召开2021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通知的议题进行,无否决或变更提案的情况。

1、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符合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条件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

同意645,091,171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99.4990%;反对3,005,604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4636%;弃权242,6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374%。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194,083,171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98.3539%;反对3,005,604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1.5231%;弃权242,6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1229%。

2、逐项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1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方案的议案》

2.01 发行股票的种类及面值

总表决情况:

同意645,048,571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99.4924%;反对3,236,804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4992%;弃权54,0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54,0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83%。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194,040,571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98.3323%;反对3,236,804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1.6403%;弃权54,000股(其中,

因未投票默认弃权54,0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274%。

2.02 发行方式及发行时间

总表决情况:

同意645,047,071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99.4922%;反对3,238,304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4995%;弃权54,0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54,0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83%。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194,039,071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98.3316%;反对3,238,304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1.6410%;弃权54,0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54,0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274%。

2.03 发行对象及认购方式

总表决情况:

同意645,047,071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99.4922%;反对3,238,304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4995%;弃权54,0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54,0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83%。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194,039,071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98.3316%;反对3,238,304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1.6410%;弃权54,0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54,0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274%。

2.04 定价基准日、定价方式和发行价格

总表决情况:

同意645,048,571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99.4924%;反对3,236,804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4992%;弃权54,0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54,0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83%。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194,040,571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98.3323%;反对3,236,804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1.6403%;弃权54,0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54,0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274%。

2.05 发行数量

总表决情况:

同意645,048,571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99.4924%;反对3,236,804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4992%;弃权54,0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54,0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83%。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194,040,571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98.3323%;反对3,236,804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1.6403%;弃权54,0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54,0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274%。

2.06 限售期

总表决情况:

同意645,049,571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99.4926%;反对3,235,804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4991%;弃权54,0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54,0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83%。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194,041,571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98.3329%;反对3,235,804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1.6398%;弃权54,0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54,0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274%。

2.07 募集资金金额及用途

总表决情况:

同意645,144,771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99.5073%;反对3,140,604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4844%;弃权54,0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54,0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83%。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194,136,771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98.3811%;反对3,140,604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1.5915%;弃权54,0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54,0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274%。

2.08 上市公司滚存未分配利润的安排

总表决情况:

同意645,049,071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99.4925%;反对3,236,304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4992%;弃权54,0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54,0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83%。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194,041,071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98.3326%;反对3,236,304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1.6400%;弃权54,0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54,0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274%。

2.09 上市地点

总表决情况:

同意645,049,571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99.4926%;反对3,235,804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4991%;弃权54,0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54,0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83%。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194,041,571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98.3329%;反对3,235,804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1.6398%;弃权54,0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54,0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274%。

2.10 决议有效期

总表决情况:

同意645,049,571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99.4926%;反对3,235,804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4991%;弃权54,0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54,0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83%。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194,041,571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98.3329%;反对3,235,804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1.6398%;弃权54,0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54,0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274%。

3、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1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预案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

同意645,047,571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99.4923%;反对3,236,804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4992%;弃权55,0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55,0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85%。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194,039,571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98.3318%;反对

3,236,804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1.6403%;弃权55,0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55,0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279%。

4、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1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方案论证分析报告的议案》总表决情况:

同意645,047,571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99.4923%;反对3,236,804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4992%;弃权55,0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55,0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85%。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194,039,571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98.3318%;反对3,236,804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1.6403%;弃权55,0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55,0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279%。

5、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1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募集资金使用可行性分析报告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

同意645,142,171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99.5069%;反对3,142,204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4847%;弃权55,0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55,0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85%。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194,134,171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98.3798%;反对3,142,204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1.5923%;弃权55,0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55,0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279%。

6、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报告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

同意647,948,675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99.9397%;反对334,2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515%;弃权56,5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55,0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87%。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196,940,675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99.8020%;反对334,2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1694%;弃权56,500股(其中,

因未投票默认弃权55,0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286%。

7、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摊薄即期回报的风险提示及填补措施和相关主体承诺的议案》总表决情况:

同意645,047,571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99.4923%;反对3,236,804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4992%;弃权55,0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55,0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85%。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194,039,571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98.3318%;反对3,236,804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1.6403%;弃权55,0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55,0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279%。

8、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未来三年股东分红回报规划(2021年-2023年)的议案》

同意647,953,475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99.9405%;反对330,9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510%;弃权55,0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55,0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85%。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196,945,475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99.8044%;反对330,9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1677%;弃权55,0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55,0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279%。

9、审议通过了《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全权办理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相关事宜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

同意645,284,171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99.5288%;反对3,000,204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4628%;弃权55,0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55,0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85%。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194,276,171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98.4517%;反对3,000,204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1.5204%;弃权55,0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55,0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279%。

10、审议通过了《关于为子公司提供担保额度预计及为子公司担保的议案》总表决情况:

同意645,327,728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99.5355%;反对2,956,647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4560%;弃权55,0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55,0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85%。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194,319,728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98.4738%;反对2,956,647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1.4983%;弃权55,0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55,0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279%。

11、审议通过了《关于向控股子公司及其子公司提供财务资助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

同意196,631,275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99.7463%;反对340,1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1725%;弃权160,0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160,0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812%。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196,631,275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99.7463%;反对340,1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1725%;弃权160,0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160,0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812%。

关联股东曹仁贤等已回避表决该议案。

三、律师出具的法律意见

公司聘请上海市通力律师事务所律师陈杨、位贝贝到会见证本次股东大会并出具《关于阳光电源股份有限公司2021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法律意见书》,见证律师认为: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表决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 本次会议的出席会议人员资格、本次会议召集人资格均合法有效, 本次会议的表决结果合法有效。

四、备查文件

1.经与会董事和记录人签字确认并加盖董事会印章的股东大会决议;

2.法律意见书;

阳光电源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1年4月16日


  附件:公告原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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