暨关联交易的独立意见
根据《关于在上市公司建立独立董事制度的指导意见》、《上市公司治理准则》和《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作为英洛华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独立董事,现就关于向浙江英洛华引力科技有限公司增资暨关联交易事项发表如下意见:
公司董事会审议此关联交易事项时,关联董事徐文财先生、胡天高先生、厉宝平先生已回避表决;上述事项的决策程序符合《公司法》、《证券法》等有关法律及《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关联交易定价亦遵循公平、公正、公允原则,不存在损害公司和股东利益的行为,不会对公司持续经营造成影响。
因此,我们同意公司关于向浙江英洛华引力科技有限公司增资暨关联交易事项。
独立董事签字:蒋岳祥 赵国浩 王成方
二○二一年四月十六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