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ST舍得:舍得酒业关于天洋控股集团有限公司及其关联方资金占用事项的进展公告 下载公告
公告日期:2021-04-17

舍得酒业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天洋控股集团有限公司及其关联方

资金占用事项的进展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2021年4月15日,舍得酒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收到四川省遂宁市中级人民法院(以下简称“法院”)刑事裁定书【(2021)川09刑初15号】,就天洋控股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天洋控股”)经由天赢链(深圳)商业保理有限公司损害公司利益事项,法院裁定天洋控股被冻结在法院账户中的人民币1亿元发还给公司。同日,公司收到该笔款项。

一、天洋控股及其关联方占用资金的基本情况

2020年8月20日,公司披露了《舍得酒业关于公司自查控股股东及其关联方资金占用事项的提示性公告》,经公司自查发现,截止2020年8月19日,天洋控股及其关联方通过四川省蓬溪县蓬山酒业有限公司非经营性资金占用公司本金44,000.00万元,资金占用利息3,486.00万元。天洋控股出具《承诺函》,承诺天洋控股及其关联方将通过包括但不限于股权、资产抵质押等各种融资方式,于2020年9月19日前,将前述欠款及相应资金占用费全部归还。

2020年9月22日,因天洋控股及其关联方未在2020年9月19日前归还非经营性占用本金及利息,公司股票被上海证券交易所实施其他风险警示。具体情况详见公司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的《舍得酒业关于公司股票实施其他风险警示暨临时停牌的公告》(公告编号:2020-073)。

公司被天洋控股及其关联方通过四川省蓬溪县蓬山酒业有限公司非经营性

占用的资金本金44,000.00万元及利息已得到清偿,该资金占用问题已解决。具体情况详见公司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的《舍得酒业关于天洋控股集团有限公司及其关联方资金占用事项的进展公告》(公告编号:2021-004)、(公告编号:

2021-006)、(公告编号:2021-007)。

2020年12月27日,公司收到遂宁市公安局《关于刘力等人背信损害上市公司利益案侦查进展情况的通知》,遂宁市公安局发现天洋控股利用与公司合作对外投资方式占用公司资金等犯罪线索,相关犯罪事实遂宁市公安局正在进一步调查中。依据遂宁市公安局通知,并结合公司前期自查情况,公司认为天洋控股及其关联方涉嫌存在通过与公司合作成立天赢链(深圳)商业保理有限公司方式占用公司资金的情形。具体情况详见公司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的《舍得酒业关于相关人员被公安机关立案调查的进展公告》(公告编号:2020-105)。

二、天洋控股及其关联方占用资金的解决进展情况

前期,天洋控股犯背信损害上市公司利益罪一案由四川省遂宁市人民检察院向法院提起公诉。在审理期间,公司向遂宁市公安局和四川省遂宁市中级人民法院申请将遂宁市公安局冻结的天洋控股股权拍卖款中已明确权属的1亿元发还给公司。

2021年4月15日,公司收到法院刑事裁定书【(2021)川09刑初15号】,经法院审查,天洋控股经由天赢链(深圳)商业保理有限公司损害公司利益,截止本案刑事立案之日造成公司实际损失1亿元。依据相关法律法规,法院作出裁定如下:“被告单位天洋控股集团有限公司被冻结在四川省遂宁市中级人民法院账户中的人民币1亿元发还给被害单位舍得酒业股份有限公司”。同日,公司收到该笔款项。

三、相关风险提示

1、目前,公司生产经营一切正常。

2、郑重提醒广大投资者:《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证

券日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为公司指定的信息披露报刊和网站,公司信息以公司在上述指定报刊和网站刊登的公告为准。敬请广大投资者理性投资,注意风险。

特此公告。

舍得酒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1年4月17日


  附件:公告原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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