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西部创业:独立董事年度述职报告 下载公告
公告日期:2021-04-17

宁夏西部创业实业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2020年度述职报告

2021年4月15日

目 录

张文君独立董事述职报告 ...... 3

吴春芳独立董事述职报告 ...... 7

徐孔涛独立董事述职报告 ...... 11

张文君独立董事述职报告

作为宁夏西部创业实业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我严格遵守《公司法》《关于在上市公司建立独立董事制度的指导意见》《关于加强社会公众股股东权益保护的若干规定》及公司《章程》《独立董事制度》等法律、法规和制度的要求,勤勉尽责,依据财务专业知识和工作经验,做出独立、客观、公正的判断,在维护公司和投资者,特别是中小投资者利益方面发挥了独立董事应有的作用。现将2020年度履职情况报告如下:

一、会议出席及表决情况

2020年,公司共召开董事会6次,召集年度股东大会1次、临时股东大会1次,所有会议我都亲自出席。对提案涉及的事项进行了认真地分析、研究,为公司管理建言献策,促进董事会科学决策和风险防范,维护公司整体利益。通过与其他董事、监事和管理层的充分沟通和交流,本着审慎客观的态度,对董事会审议的所有提案投了赞成票。

二、发表独立意见的情况

1.2020年3月26日,就“截止2019年12月31日控股股东及其他关联方占用资金及对外担保情况”发表专项说明和独立意见,就“2019年度利润分配及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预案”、“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计提资产减值准备”、“变更会计政策”、“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发表独立意见,就“预计2020年度日常关联交易”、“续聘会计师事

务所”发表事前认可及独立意见,对“2019年度日常关联交易实际发生情况与预计存在较大差异”进行说明;

2.2020年4月28日,就“控股股东及其他关联方占用资金及对外担保情况”发表专项说明和独立意见;

3.2020年7月28日,就“董事长辞职事项”发表独立意见;

4.2020年8月10日,就“补选董事事项”发表独立意见;

5.2020年8月27日,就“截止2020年6月30日控股股东及其他关联方占用资金及对外担保情况”发表专项说明和独立意见;

6.2020年10月29日,就“截止2020年9月30日控股股东及其他关联方占用资金及对外担保情况”发表专项说明和独立意见,就“调整2020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额度”发表事前认可及独立意见。

以上独立意见详情请参阅巨潮资讯网2020年3月28日、4月29日、7月29日、8月11日、8月28日、10月30日公告。

三、专门委员会工作情况

作为审计委员会主任,我在2019年年度报告、2020年季度报告和半年度报告编制期间,召集审计委员会会议,通过面谈、电话及视频会议等方式,与公司管理层、年审会计师及相关人员进行了沟通和问询,对公司的经营能力和财务状况有了较为全面的了解,对重大事项予以重点关注。本着独立、客观的态度,审慎行使表决权,同意提交董事会审议。

作为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委员,我于2020年3月14日参

加会议,对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方案进行了审核,同意将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方案提交第九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审议。

四、现场检查情况

1.2020年,我利用公司召开股东大会、董事会、董事会专门委员会或专题沟通会的时间,以现场出席、视频会议、电话沟通、电子邮件等多种方式,积极与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相关中介机构沟通、交流,时刻关注外部环境及市场变化对公司的影响,深入了解公司经营管理情况及重大事项进展,有效地履行了独立董事职责。

2.2020年11月19日,我参加公司重大投资项目尽职调查评审会议,对公司增资入股鄂尔多斯南部铁路有限责任公司的可行性进行评价,并对公司增资入股鄂尔多斯南部铁路有限责任公司提出意见和建议。

五、投资者权益保护工作情况

1.2020年,我持续关注公司信息披露情况,及时了解和掌握公司重大事项进展情况,以确保投资者获得真实、准确、完整的公司信息,为投资者特别是中小投资者投资决策、规避风险提供依据。

2.2020年,我认真学习中国证监会和深圳证券交易所颁布的证券法律、法规,参加了深圳证券交易所举办的独立董事网络公开课,宁夏证监局举办的《证券法》相关培训,宁夏上市公司协会和上海上市公司协会举办的2019年年报、《证券法》、上市公司治理与股份回购培训,对新修订的《证

券法》加深理解,对独立董事应承担的权利、义务与责任有了更深刻的认识,对年度报告、公司治理和回购股份增强了解。

六、其它情况说明

2020年度,本人无提议召开董事会、提议聘用或者解聘会计师事务所及独立聘请外部审计机构和咨询机构的情况。

2021年我将一如既往忠实、勤勉、尽责地履行独立董事职责,不断提高履职能力,持续关注公司信息披露、日常经营管理、重大事项进展和内控制度等的执行和完善情况,加强与股东、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的沟通,运用专业背景,为董事会决策提供有效参考意见,切实维护投资者权益,促进公司高质量发展。在此,我对公司其他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为我履行职责提供的方便与配合表示感谢。

张文君2021年4月15日

吴春芳独立董事述职报告

作为宁夏西部创业实业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我严格遵守《公司法》《关于在上市公司建立独立董事制度的指导意见》《关于加强社会公众股股东权益保护的若干规定》及公司《章程》《独立董事制度》等法律、法规和制度的要求,勤勉尽责,依据财务专业知识和工作经验,做出独立、客观、公正的判断,在维护公司和投资者,特别是中小投资者利益方面发挥了独立董事应有的作用。现将2020年度履职情况报告如下:

一、会议出席及表决情况

2020年,公司共召开董事会6次,召集年度股东大会1次、临时股东大会1次,所有会议我都亲自出席。对提案涉及的事项进行了认真地分析、研究,为公司管理建言献策,促进董事会科学决策和风险防范,维护公司整体利益。通过与其他董事、监事和管理层的充分沟通和交流,本着审慎客观的态度,对董事会审议的所有提案投了赞成票。

二、发表独立意见的情况

1.2020年3月26日,就“截止2019年12月31日控股股东及其他关联方占用资金及对外担保情况”发表专项说明和独立意见,就“2019年度利润分配及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预案”、“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计提资产减值准备”、“变更会计政策”、“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发表独立意见,就“预计2020年度日常关联交易”、“续聘会计师事

务所”发表事前认可及独立意见,对“2019年度日常关联交易实际发生情况与预计存在较大差异”进行说明;

2.2020年4月28日,就“控股股东及其他关联方占用资金及对外担保情况”发表专项说明和独立意见;

3.2020年7月28日,就“董事长辞职事项”发表独立意见;

4.2020年8月10日,就“补选董事事项”发表独立意见;

5.2020年8月27日,就“截止2020年6月30日控股股东及其他关联方占用资金及对外担保情况”发表专项说明和独立意见;

6.2020年10月29日,就“截止2020年9月30日控股股东及其他关联方占用资金及对外担保情况”发表专项说明和独立意见,就“调整2020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额度”发表事前认可及独立意见。

以上独立意见详情请参阅巨潮资讯网2020年3月28日、4月29日、7月29日、8月11日、8月28日、10月30日公告。

三、专门委员会工作情况

作为提名委员会主任,我于2020年8月3日召开提名委员会会议,对拟任董事的工作经历和任职资格进行了审核,同意将何旭东、王勇作为第九届董事会董事候选人提交第九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临时会议)审议。

作为审计委员会委员,我在2019年年度报告、2020年季度报告和半年度报告编制期间参加审计委员会会议,通过面谈、电话及视频会议等方式,与公司管理层、年审会计师

及相关人员进行了沟通和问询,对公司的经营能力和财务状况有了较为全面的了解,对重大事项予以重点关注。本着独立、客观的态度,审慎行使表决权,同意提交董事会审议。

四、现场检查情况

1.2020年,我利用公司召开股东大会、董事会、董事会专门委员会或专题沟通会的时间,以现场出席、视频会议、电话沟通、电子邮件等多种方式,积极与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相关中介机构沟通、交流,时刻关注外部环境及市场变化对公司的影响,深入了解公司经营管理情况及重大事项进展,有效地履行了独立董事职责。

2.2020年11月19日,我参加公司重大投资项目尽职调查评审会议,对公司增资入股鄂尔多斯南部铁路有限责任公司的可行性进行评价,并对公司增资入股鄂尔多斯南部铁路有限责任公司提出意见和建议。

五、投资者权益保护工作情况

1.2020年,我持续关注公司信息披露情况,及时了解和掌握公司重大事项进展情况,以确保投资者获得真实、准确、完整的公司信息,为投资者特别是中小投资者投资决策、规避风险提供依据。

2.2020年,我认真学习中国证监会和深圳证券交易所颁布的证券法律、法规,参加了深圳证券交易所举办的独立董事网络公开课,宁夏证监局举办的《证券法》相关培训,宁夏上市公司协会和上海上市公司协会举办的《证券法》、上市公司治理与股份回购培训,对新修订的《证券法》加深理

解,对独立董事应承担的权利、义务与责任有了更深刻的认识,对公司治理和回购股份增强了解。

六、其它情况说明

2020年度,本人无提议召开董事会、提议聘用或者解聘会计师事务所及独立聘请外部审计机构和咨询机构的情况。

2021年我将一如既往忠实、勤勉、尽责地履行独立董事职责,不断提高履职能力,持续关注公司信息披露、日常经营管理、重大事项进展和内控制度等的执行和完善情况,加强与股东、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的沟通,运用专业背景,为董事会决策提供有效参考意见,切实维护投资者权益,促进公司高质量发展。在此,我对公司其他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为我履行职责提供的方便与配合表示感谢。

吴春芳2021年4月15日

徐孔涛独立董事述职报告

作为宁夏西部创业实业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我严格遵守《公司法》《关于在上市公司建立独立董事制度的指导意见》《关于加强社会公众股股东权益保护的若干规定》及公司《章程》《独立董事制度》等法律、法规和制度的要求,勤勉尽责,依据法律专业知识和工作经验,做出独立、客观、公正的判断,在维护公司和投资者,特别是中小投资者利益方面发挥了独立董事应有的作用。现将2020年度履职情况报告如下:

一、会议出席及表决情况

2020年,公司共召开董事会6次,召集年度股东大会1次、临时股东大会1次,除因疫情原因委托其他独立董事出席年度股东大会外,其余所有会议我都亲自出席。对提案涉及的事项进行了认真地分析、研究,为公司管理建言献策,促进董事会科学决策和风险防范,维护公司整体利益。通过与其他董事、监事和管理层的充分沟通和交流,本着审慎和客观态度,对董事会审议的所有提案投了赞成票。

二、发表独立意见的情况

1.2020年3月26日,就“截止2019年12月31日控股股东及其他关联方占用资金及对外担保情况”发表专项说明和独立意见,就“2019年度利润分配及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预案”、“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计提资产减值准备”、“变更会计政策”、“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发表独立

意见,就“预计2020年度日常关联交易”、“续聘会计师事务所”发表事前认可及独立意见,对“2019年度日常关联交易实际发生情况与预计存在较大差异”进行说明;

2.2020年4月28日,就“控股股东及其他关联方占用资金及对外担保情况”发表专项说明和独立意见;

3.2020年7月28日,就“董事长辞职事项”发表独立意见;

4.2020年8月10日,就“补选董事事项”发表独立意见;

5.2020年8月27日,就“截止2020年6月30日控股股东及其他关联方占用资金及对外担保情况”发表专项说明和独立意见;

6.2020年10月29日,就“截止2020年9月30日控股股东及其他关联方占用资金及对外担保情况”发表专项说明和独立意见,就“调整2020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额度”发表事前认可及独立意见。

以上独立意见详情请参阅巨潮资讯网2020年3月28日、4月29日、7月29日、8月11日、8月28日、10月30日公告。

三、专门委员会工作情况

作为薪酬与考核委员会主任,我于2020年3月14日召集会议,对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方案进行了审核,同意将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方案提交第九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审议。

作为提名委员会委员,我于2020年8月3日参加提名委员会会议,对拟任董事的工作经历和任职资格进行了审

核,同意将何旭东、王勇作为第九届董事会董事候选人提交第九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临时会议)审议。

四、现场检查情况

2020年,我利用公司召开股东大会、董事会、董事会专门委员会等时间,以现场出席、视频会议、电话沟通、电子邮件等多种方式,积极与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相关中介机构沟通、交流,时刻关注外部环境及市场变化对公司的影响,深入了解公司经营管理情况及重大事项进展,有效地履行了独立董事职责。

五、投资者权益保护工作情况

1.2020年,我持续关注公司信息披露情况,及时了解和掌握公司重大事项进展情况,以确保投资者获得真实、准确、完整的公司信息,为投资者特别是中小投资者投资决策、规避风险提供依据。

2.2020年,我认真学习中国证监会和深圳证券交易所颁布的证券法律、法规,参加了深圳证券交易所举办的独立董事网络公开课,宁夏证监局举办的《证券法》相关培训,宁夏上市公司协会和上海上市公司协会举办的2019年年报、《证券法》、上市公司治理与股份回购培训,对新修订的《证券法》加深理解,对独立董事应承担的权利、义务与责任有了更深刻的认识,对年度报告、公司治理和回购股份增强了解。

六、其它情况说明

2020年度,本人无提议召开董事会、提议聘用或者解聘会计师事务所及独立聘请外部审计机构和咨询机构的情况。

2021年我将一如既往忠实、勤勉、尽责地履行独立董事职责,不断提高履职能力,持续关注公司信息披露、日常经营管理、重大事项进展和内控制度等的执行和完善情况,加强与股东、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的沟通,运用专业背景,为董事会决策提供有效参考意见,切实维护投资者权益,促进公司高质量发展。在此,我对公司其他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为我履行职责提供的方便与配合表示感谢。

徐孔涛2021年4月1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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