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盛运退:管理人关于前期诉讼事项进展的公告 下载公告
公告日期:2021-04-16

公告编号:2021-022证券代码:400089 证券简称:盛运退 主办券商:长城国瑞

安徽盛运环保(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管理人

关于前期诉讼事项进展的公告

本公司管理人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安徽盛运环保(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盛运环保”)于近日收到前期诉讼的案件执行通知书或终审裁定书,现将相关进展公告如下:

一、前期案件进展情况

截止本公告日,共有三十九起涉讼案件涉及进展,具体进展情况如下:

起诉方被告涉诉原因诉讼涉及金额进展情况诉讼审理结果
深圳市富德小额贷款有限公司安徽盛运重工机械有限公司、安徽盛运环保(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开晓胜短期借款1466.5万元终审裁定本案按上诉人安徽盛运重工机械有限责任公司自动撤回上诉处理。一审判决自本裁定书送达之日起发生法律效力。 本裁定为终审裁定。
深圳市诚正科技小额贷款有限公司安徽盛运环保(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安徽盛运重工机械有限公司、开晓胜短期借款2300万元执行通知深圳市南山区人民法院(2018)粤0305民初1543号判决书发生法律效力,申请执行人申请强制执行。
骆天煜盛运环保、盛运重工、盛运工程、盛运科技、北京润达环科投资有限公司(实际收款户)、北京中科、桐庐盛运环保电力有限公司、开晓胜、都权峰短期借款4150万元执行裁定冻结、划拨被执行人安徽盛运环保(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安徽盛运重工机械有限责任公司、安徽盛运环保工程有限公司、安徽盛运科技工程有限公司、北京润达环科投资有限公司、北京中科通用能源环保有限责任公司、桐庐
盛运环保电力有限公司、开晓胜、都权峰银行账户内存款人民币26179217.93元,或查封、扣押被执行人相应价值的财产。本裁定送达后即发生法律效力。
安徽中安融资租赁股份有限公司桐城盛运环保电力有限公司、盛运环保、开晓胜融资租赁1906.29万元执行裁定一、 冻结、划拨被执行人桐城盛运环保电力有限公司、安徽盛运环保(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开晓胜银行存款19733217.96元;或查封、扣押被执行人桐城盛运环保电力有限公司、安徽盛运环保(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开晓胜价值19733217.96元财产;或提取、扣留被执行人桐城盛运环保电力有限公司、安徽盛运环保(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开晓胜的财产收入19733217.96元; 二、冻结、划拨被执行人开晓胜银行存款1000元;或查封、扣押被执行人开晓胜价值1000元财产;或提取、扣留被执行人开晓胜的财产收入1000元。 本裁定立即执行。
安徽中安融资租赁股份有限公司安徽盛运重工机械有限责任公司、盛运环保、开晓胜融资租赁2405.94万元执行裁定蜀山区人民法院作出的(2018)皖0104民初3060号判决书发生法律效力,申请执行人申请强制执行。
安徽中安融资租赁股份有限公司宣城中科环保电力有限公司、盛运环保、开晓胜融资租赁1313.88万元执行裁定蜀山区人民法院作出的(2018)皖0104民初3061号判决书发生法律效力,申请执行人申请强制执行。
綦政凯盛运环保、开晓胜民间借贷4000万元执行裁定本案按上诉人安徽盛运环保(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自动撤回上诉处理。一审判决自本裁定书送达之日起发生法律效力。本裁定为终审裁定。
合肥华元融资租赁有限公司伊春中科环保电力有限公司、开晓胜融资租赁1832.44万元终审判决驳回上诉,维持原判。二审案件受理费 132278 元,由上诉人伊春中科环保电力有 限公司负担。 本判决为终审判决。
安徽兴泰典当有限责任公司安徽盛运钢结构有限公司、盛运环保典当3091.37万元终审裁定本案按上诉人安徽盛运钢结构有限公司自动撤回.上诉处理。一审判决自本裁定书送达之日起发生法律效力。 本裁定为终审裁定。
安徽兴泰典当有限责任公司安徽盛运重工机械有限公司、盛运环保典当7213.19万元执行通知向申请执行人赔偿经济损失及合理开支111895000元;支付迟延履行期间的债务利息;负担案件受理费执行费。
安徽新安典当有限公司安徽安贝尔合成革有限公司、盛运环保典当3026万元执行裁定1、向申请执行人安徽新安典当有限公司支付执行款26893198.33元; 2、向申请执行人安徽新安典当有限公司加倍支付迟延履行期间的债务利息;3、被执行人安徽安贝尔合成革有限公司、安徽盛运环保(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负担执行费94293元,直接支付至法院。
广融达金融租赁有限公司盛运环保、乌兰察布盛运环保电力有限公司、开晓胜融资租赁3512.11万元中止诉讼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五十条第一款第六项、第一百五十四条第一款第六项之规定,裁定如下:本案中止诉讼。
安徽国元互联网金融信息服阜新中科、包头盛运开源、阜新热力、陇南电力、图们电力、玉树电力、哈尔滨电
务股份有限公司力、乌兰浩特电力、呼伦贝尔生物发电、庐江电力、祥云电力、农安电力、集贤生物质、铜川电力、宁阳电力、北京开源、桐庐电力、凤城电力、巴彦淖尔电力、枣庄生物质、鹤壁再生资源、石家庄行唐电力、商洛电力、西安市临潼区电力、延安电力、拉萨电力、宣城中科、凯里电力、桐城电力、鹰潭中科、东宁生物质、乌兰察布、济宁中科、鹤壁电力、儋州电力、渭南、锡林郭勒盟、海阳、蒙阴、平阴、伊春中科、东宁电力盛运重工、盛运环保、盛运钢结构、开晓胜短期借款各100万元执行通知法院作出的判决书已发生法律效力,申请执行人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
合肥滨湖源泉融资担保有限公司安徽盛运环保工程有限公司、盛运环保、开晓胜短期借款1627.29万元执行裁定终结安徽省合肥市包河区人民法院(2018)皖0111民初12402号民事判决的本次执行程序。申请执行人发现被执行人有可供执行财产的,可以再次申请执行。 本裁定送达后即发生法律效力。
新余航锐投资中心(有限合伙)盛运环保、安徽盛运钢结构有限公司、开晓胜短期借款18870.12万元执行裁定北京市第一中级人民法院(2019)京01民初69号文书已发生法律效力,申请执行人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
周斌盛运环保、安徽盛运重工机械有限责任公司短期借款5000万元执行通知安徽省高级人民法院作出的(2019)皖民终612号民事判决书已发生法律效力,申请执行人已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
燎原融资租赁(深圳)有限公司安徽盛运环保工程有限公司、盛运环保融资租赁1523.01万元执行裁定终结本次执行程序。申请执行人发现被执行人有可供执行财产的,可以再次申请执行。本裁定送达后立即生效。
光大银行合肥分行安徽盛运环保工程有限公司、盛运环保银行贷款1477.48万元执行裁定蜀山区人民法院作出的(2019)皖0104民初369号判决书已发生法律效力,申请执行人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
蒋大红开晓胜、盛运环保民间借贷3000万元终审裁定驳回上诉,维持原裁定。
顾玉正盛运环保、北京中科通用能源环保有限责任公司、安徽盛运科技工程有限公司、安徽盛运钢结构有限公司、安徽盛运重工机械有限责任公司、安徽盛运新能源投资有限公司、安徽盛运环保工程有限公司、桐城盛运环保电力有限公司、开晓胜、安徽开润钢结构工程有限公司民间借贷3317.81万元执行通知杭州市江干区人民法院作出的(2018)浙0104民初6889号判决书已发生法律效力,申请执行人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
中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安庆分行盛运环保、安徽盛运重工机械有限责任公司、开晓胜银行贷款11230万元执行裁定安庆市中级人民法院作出的(2018)皖08民初29号民事判决书已发生法律效力,申请执行人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
中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安庆分行安徽盛运环保工程有限公司、盛运环保、安徽盛运重工机械有限责任公司、开晓胜银行贷款6000万元执行裁定安庆市中级人民法院作出的(2018)皖08民初30号民事判决书已发生法律效力,申请执行人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
合肥国控建设融资担保有限公司盛运环保、开晓胜、安徽盛运重工机械有限责任公司银行贷款2235.24万元执行通知蜀山区人民法院作出民事判决书已发生法律效力,申请执行人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
上海浦东发展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安庆桐城盛运环保电力有限公司、盛运环保、安徽盛运重工机械有限责任公司、开晓银行贷款1226.5万元一审判决一、被告桐城盛运环保电力有限公司于本判决生效后十日内偿还原告上海浦东发展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安庆分行
分行借款本金1200万元及截至2019年7月31日止的利息266397.65元,并承担该款自2019年8月2日起至清偿完毕之日止的利息、罚息、复利(利息、罚息、复利按《固定资产贷款合同》的约定标准计算,但逾期罚息不再计收复利); 二、被告桐城盛运环保电力有限公司于本判决生效后十日内向原告上海浦东发展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安庆分行支付律师代理费20000元; 三、如被告桐城盛运环保电力有限公司未在规定期限内履行本判决第一、二项的确定给付义务,原告上海浦东发展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安庆分行有权对被告桐城盛运环保电力有限公司抵押的各类机械设备【详见抵押登记的抵押机器设备清单】折价或申请拍卖、变卖,所得价款在上述第一、二项判决确认的义务范围内优先受偿; 四、被告安徽盛运重工机械有限责任公司、安徽盛运环保(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开晓胜对本判决第一、二项的确定给付义务承担连带清偿责任;被告安徽盛运重工机械有限责任公司、安徽盛运环保(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开晓胜承担保证责任后,有权向被告桐城盛运环保电力有限公司追偿;
五、驳回原告上海浦东发展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安庆分行的其他诉讼请求。 如未按本判决指定的期间履行给付金钱义务,应当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五十三条之规定,加倍支付迟延履行期间的债务利息。 案件受理费95390元、财产保全费5000元,以上共计100390元,由被告桐城盛运环保电力有限公司、安徽盛运环保(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安徽盛运重工机械有限责任公司、开晓胜共同负担。 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判决书送达之日起十五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并按对方当事人的人数提出副本,上诉于安徽省安庆市中级人民法院。
中国光大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合肥分行安徽盛运科技工程有限公司、盛运环保银行贷款2000万元执行通知蜀山区人民法院作出的(2018)皖0104民初3167号民事判决书已发生法律效力,申请执行人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
华夏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北京望京支行北京中科通用能源环保有限责任公司、盛运环保银行贷款1501.02万元执行通知北京市朝阳区人民法院作出的(2018)京0105民初73463号文书已发生法律效力,申请执行人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
安徽新安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盛运环保、开晓胜银行贷款4961.06万元执行通知合肥市中级人民法院作出的(2018)皖01民初1397号民事判决书已发生法律效力,申请执行人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
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济宁任城支行济宁中科环保电力有限公司、盛运环保银行贷款10656.83万元执行通知济宁市中级人民法院作出的(2019)鲁08民初146号民事判决书已发生法律效力,申请执行人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
兴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安庆分行宣城中科环保电力有限公司、盛运环保、开晓胜银行贷款8800万元执行裁定冻结、划拨被执行人宣城中科环保电力有限公司、安徽盛运环保(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开晓胜的银行存款100000000元或查封、扣押其等值财产。本裁定送达后即发生法律效力。
兴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安庆分行盛运环保、安徽盛运重工机械有限责任公司、开晓胜银行贷款7000万元执行裁定冻结、划拨被执行人安徽盛运环保(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安徽盛运重工机械有限责任公司、开晓胜的银行存款160000000元或查封、扣押其等值财产。本裁定送达后即发生法律效力。
兴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安庆分行安徽盛运科技工程有限公司、盛运环保、盛运重工、开晓胜银行贷款2000万元执行裁定冻结,划拨被执行人安庆分行与安徽盛运科技工程有限公司、安徽盛运环保(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安徽盛运重工机械有限责任公司、开晓胜银行帐户存款20234347元或查封,扣押等值车辆及其它财产。本裁定送达后即发生法律效力。
兴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合肥分行安徽盛运环保工程有限公司、盛运环保、盛运重工、开晓胜银行贷款4930.1万元执行裁定庐阳区人民法院作出的(2019)皖0103民初3739、3741、3742号民事判决书已发生法律效力,申请执行人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
中国民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南昌分行鹰潭中科环保电力有限公司、盛运环保、开晓胜银行贷款10913.57万元执行裁定终结本院(2018)赣执69号案件的执行。申请执行人享有要求被执行人继续履行债务的权利,被执行人负有继续向申请执行人履行债务的义务。申
请执行人可以在法律规定的申请执行时效期间内向本院再次申请执行。 本裁定送达后立即生效。
兴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盛运环保证券交易42100万元执行裁定杭州市钱塘公证处作出的(2018)浙杭钱证执字第12号公证债权文书已发生法律效力。申请执行人向本院申请恢复强制执行。
李孝臣安徽盛运建筑安装工程有限公司、海阳盛运环保电力有限公司、盛运环保合同纠纷678.28万元执行通知海阳市人民法院作出的( 2018)鲁0687民初2115号判决书已发生法律效力,申请执行人向本院申请强制执行。
厦门国际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上海分行盛运环保、开晓胜银行贷款3000万元执行裁定终结(2020)沪0115执6411案的本次执行程序。申请执行人发现被执行人有可供执行财产的,可以再次申请执行。本裁定送达后立即生效。
长城国兴金融租赁有限公司锦州中科绿色电力有限公司、盛运环保融资租赁1557.41万元执行裁定一、冻结、扣划、扣留或提取被执行人锦州中科绿色电力有限公司、安徽盛运环保(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的存款、收入14238275.87元(其中本金14156718.87元,执行费81557元); 二、被执行人锦州中科绿色电力有限公司、安徽盛运环保(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迟延履行期间的债务利息按实际付款的时间计算; 三、若上述款额不足,则查封、扣押、拍卖、变卖被执行人锦州中科绿色电力有限公司、安徽盛运环保(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相应价值的财产。 本裁定书送达后,立即发生法律效力。
上海浦东发展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合肥分行安徽盛运环保工程有限公司、安徽盛运环保(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开晓胜银行贷款1594.51万元执行通知合肥市包河区人民法院作出的(2020)皖0111民初2144号判决(调解),已发生法律效力。申请执行人上海浦东发展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合肥分行向本院申请(委托、移送或报请)强制执行。
第一创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锦州中科绿色电力有限公司、盛运环保、开晓胜、北京中科通用能源有限责任公司、北京润达环科投资有限公司、四川信托有限公司信托融资22312.82万元执行通知广东省高级人民法院(2020)粵民终876号民事判决书判决书已经发生法律效力,申请执行人向本院申请强制执行。

  附件:公告原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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