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网英大股份有限公司2020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2020年度,国网英大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七届监事会深入贯彻落实《公司法》、新《证券法》等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要求,按照依法合规、独立客观、科学有效的原则,忠实、勤勉、高效地履行监督职责,构筑全面监督防线,对公司重大经营事项、财务状况、关联交易及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履职合规情况进行监督,切实维护股东、公司和员工合法权益,促进公司规范运作和健康发展。现将2020年度监事会履职情况报告如下。
一、公司监事会基本情况
根据《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公司监事会由5名监事组成,其中设监事会主席1名,职工监事2名。公司监事会严格落实法律法规对监事人员构成和任职资格的要求,根据重大资产重组后公司新的股权结构和业务特点,规范履行选举程序,对第七届监事会监事进行改选。
2020年3月,因工作原因,阙连元先生申请辞去公司第七届监事会监事长、监事职务,陈建玉先生申请辞去公司第七届监事会监事职务。2020年3月30日,经征询各有关方面意见,公司第七届监事会第七次会议形成决议,推荐孙红旗先生、张朋先生为第七届监事会监事候选人,并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2020年4月17日,公司2020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形成决议,选举孙红旗先生、张朋先生为第七届监事会监事,任期自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第七届监事会任期届满。同日,公司第七届监事会第八次会议形成决议,公司全体监事一致推举孙红旗先生为公司第七届监事会主席,任期自该次监事会通过之日起至第七届监事会任期届满。
2020年9月,公司监事会收到职工监事曹洋先生、陈黎泉先生提交的书面辞职报告,因工作原因,曹洋先生、陈黎泉先生向公司监事会申请辞去职工监事职务。根据《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公司职工大会选举张彤宇先生、邢峻先生担任公司第七届监事会职工监事,任期至第七届监事会届满。
目前,公司监事会由5名监事组成,分别为监事会主席孙红旗先生,监事张朋先生、李经纬先生,职工监事张彤宇先生、邢峻先生。
二、公司2020年度经营发展情况
2020年度,公司董事会和高级管理人员能够坚决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各项重大部署,有效执行公司党委、股东大会和董事会各项决策决议,勇挑重担、迎难而上,坚定方向、融入大局,合规运行、规范经营,各项工作取得显著成绩,公司经营业绩再创新高,圆满完成“十三五”收官:顺利完成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工作,实行“金融+制造”双主业运行管理架构,公司治理显著优化;提高站位,融入中心,在服务长三角区域一体化发展中下好先手棋、打造新高地;依托“电e金服”,落实中央“六稳”“六保”任务,保产业链供应链稳定;挖潜增收、提质增效,各业务板块均呈现良好发展势头,经营业绩再创新高;坚持稳健经营、坚守底线,防范和化解金融风险,全面风险管理体系建设协同高效推进;坚持旗帜领航、强根铸魂,在坚持党的领导、加强党的建设中激发新的活力。据已披露财务数据,2020年,公司实现营业收入80.92亿元,较上年同期增长6.42%;实现利润总额20.14亿元,较上年同期增长22.04%;实现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为11.76亿元,较上年同期增长23.43%。
三、监事会2020年度工作履职情况
2020年度,公司监事会严格遵守监管要求,忠实、勤勉履行监督职责,充分发挥监督职能,主要开展了以下工作:
(一)健全完善监督体系
一是完善工作机制。建立监事沟通交流机制,完善监事会会议监督机制,明确了公司监事应出席股东大会并列席董事会会议,根据需要列席董事会专门委员会会议,对会议的召集召开程序和审议事项的合规性进行监督。
二是健全办事机构。将监事会办事机构设在公司董事监事与投资者关系管理部,负责监事沟通联络、组织筹备监事会会议和监事沟通交流会、协助监事会对法定监督事项进行审核并发表意见等,为监事会履职提供支撑。
三是加强制度建设。建立健全《监事会议事规则》等相关规章制度,明确工作职责,优化工作流程,明确监事会议事方式和表决程序。监督任职公司信息披露、董事会决策、关联交易管理等制度的合规性,确保相关工作规范运行。
(二)召开监事会会议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监事会共召开9次监事会会议,审议议案16项,详见附件:
2020年度公司监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三)出席股东大会和列席董事会情况
2020年度,公司监事依法出席了全部股东大会会议(共6次),列席了全部董事会会议(共15次),根据需要列席董事会专门委员会会议,对会议的召集召开程序和审议事项的合规性进行监督,对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执行公司职务的行为进行监督,对公司发行新股、对外担保、关联交易等事项发表监督意见。监事会认为:上述会议的召集、召开程序和表决方式符合《公司法》《证券法》及《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出席会议人员具有合法有效资格,召集人资格合法有效,表决程序和会议决议真实、合法、有效。
(四)监事会对公司有关事项的监督意见
1.公司依法合规运作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监事会根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出席股东大会、列席董事会会议、监督公司财务和相关重大事项,监事会认为:公司严格遵守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依法经营、规范运作,公司重大事项决策程序合法有效;公司内部控制制度健全完善;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能够有效执行股东大会、董事会决议,在履行公司职务时不存在违反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或有损于公司和股东利益的行为。
2.对公司财务的监督检查情况
监事会本着对全体股东高度负责的态度,根据《公司法》和《公司章程》,对公司财务的合法合规性进行检查,重点监督检查公司重要财务决策及其执行情况,并对公司外部审计机构聘用、解聘、续聘的合规性进行监督。监事会认为:
公司2020年度财务报表的编制符合《企业会计准则》有关规定,信永中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的标准无保留意见审计报告及对所涉及事项做出的评价是客观公正的,公司2020年度财务报告能够客观真实反映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
3.重大资产重组及募集配套资金情况
报告期内,监事会根据《证券法》和《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等有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规定,对重大资产重组和募集配套资金情况进行了审慎分析,认为公司所进行的重大资产重组及配套募资工作符合上述有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要求和条件,有利于公司保持健全有效的法人治理结构,有
利于提高公司资产质量、改善财务状况和增强持续盈利能力,有利于公司增强抗风险能力,有利于规范关联交易、避免同业竞争,有利于公司保持独立性。
4.公司关联交易情况
监事会认为:报告期内,公司所进行的关联交易遵循了公开、公平和公正的原则,经过相关权力机构批准,交易程序符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政策和《公司章程》的规定,公司依法合规进行了法定信息披露,没有损害上市公司利益,不存在内幕交易和损害中小股东利益的行为。
5.公司内部控制情况
监事会认为:公司已建立了较为完善的内部控制制度,并得到了有效执行。2020年度的内部控制运行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符合公司内部控制的基本原则及实际情况。2020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真实、客观地反映了公司内部控制制度的建设及运行情况。
6.会计师事务所非标意见
信永中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20年财务报告出具了标准无保留意见的审计报告。
7.股东大会决议执行情况
2020年度,公司共召开股东大会会议6次,审议通过议案32项。共召开董事会会议15次,审议通过议案76项,公司监事会对股东大会和董事会审议的各项议案均无异议,并对股东大会和董事会的决议执行情况进行了监督,认为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和各相关职能部门均能够认真执行股东大会、董事会各项决议部署,不存在违反董事会决议或未执行的情况,不存在违反法律、行政法规、公司章程和股东大会决议的情况。
8.公司内幕信息知情人登记管理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已建立较为完善的内幕信息知情人登记管理制度,内幕信息知情人登记管理工作规范,报备《内幕信息知情人登记表》和《关联人名单表》,按照有关要求,组织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签署《董监高声明与承诺》,严格履行董监高股票减持规定等相关义务。
(五)监事会其他方面履职情况
1.加强信息披露审核监督
报告期内,监事会对公司需要依法披露的2019年年度报告、2020年中期报
告、2020年第一和第三季度报告等定期报告内容进行审核监督,说明定期报告的编制和审核程序是否符合法律法规的规定,对定期报告的内容是否能够真实、准确、完整地反映公司的实际情况发表明确意见,确保公司信息披露事项和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及时、公平。
2.组织开展走访调研
2020年9月,监事会主席孙红旗先生组织相关部门负责人赴五矿资本股份有限公司开展调研,在法人治理、信息披露、资管业务、财务管理、风险防控等方面进行交流学习,深入了解其他上市公司经营管理情况,借鉴先进经验,结合政策要求和公司实际,探索完善监事会监督履职机制。
3.加强监事会自身建设和提升
报告期内,监事会不断加强自身政治建设和培训学习。坚持党建引领,将党建工作与监事会自身建设紧密结合,相融共进。学习《证券法》及《公司章程》等法规制度,监事会主席孙红旗先生积极参加由中国上市公司协会主办的“2020年上市公司监事会主席网络系列培训班”并顺利结业,组织监事参加相关培训,提高监事业务素质,增强责任意识,提升履职能力。
四、监事会2021年工作思路
2021年,公司监事会将继续深入落实监管要求,积极担当作为,切实履行监督职责,不负股东、市场和监管重托。
一是进一步完善监督工作机制。加强办事机构建设;组织召开“监事沟通交流会”,采取现场或通讯会议、座谈交流等方式,通报监督检查情况,沟通重点工作进展;探索对公司重大投融资、财务审计、关联交易、对外担保等重大事项,开展事前、事中和事后监督,加大监督力度。
二是进一步明确监督方向重点。研究制定2021年度工作计划,明确年度重点工作,增强工作的计划性和可行性。完善会议监督,依法对信息披露进行监督审核,对公司财务进行检查监督,检查重要财务决策及其执行情况,对外部审计机构聘用、解聘、续聘的合规性进行监督,依法对财务信息更正、相关方承诺履行情况等发表监督意见。
三是进一步做实监事会监督职能。丰富监督形式,促进公司董事会和高级管理层主动接受监督并积极支持、配合监事会监督履职,不断推动公司治理体系和
附件:
2020年度监事会会议召开情况2020年度,公司监事会共召开9次监事会会议,审议议案16项,具体情况如下:
序号 | 会议届次 | 召开时间 | 监事出席情况 |
1 第七届监事会第五次会议
2月27日
阙连元、陈建玉、李经纬、 |
曹洋、陈黎泉2 第七届监事会第六次会议
3月16日
阙连元、陈建玉、李经纬、 |
曹洋、陈黎泉3 第七届监事会第七次会议
3月30日
阙连元、陈建玉、李经纬、 |
曹洋、陈黎泉4 第七届监事会第八次会议
4月17日
孙红旗、李经纬、曹洋、
陈黎泉5 第七届监事会第九次会议
4月27日
孙红旗、李经纬、曹洋、
陈黎泉6 第七届监事会第十次会议
7月17日
孙红旗、张朋、李经纬、
曹洋、陈黎泉
第七届监事会第十一次会
议
8月14日
孙红旗、张朋、李经纬、
曹洋、陈黎泉
第七届监事会第十二次会
议
10月9日
孙红旗、张朋、李经纬、
张彤宇、邢峻
第七届监事会第十三次会
议
10月27日
孙红旗、张朋、李经纬、
张彤宇、邢峻
1.公司第七届监事会第五次会议
于2020年2月27日以通讯方式召开,会议应参加表决监事5名,实际参加表决监事5名,会议审议并通过了《关于本次募集配套资金发行方案调整的议案》(表决结果为:5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2.公司第七届监事会第六次会议
于2020年3月16日以通讯方式召开,会议应参加表决监事5名,实际参加表决监事5名,会议审议并通过了《关于聘请本次募集配套资金相关中介机构的议案》(表决结果为:5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
3.公司第七届监事会第七次会议
于2020年3月30日以现场和通讯相结合的方式在上海市天山西路588号二楼会议室召开,会议应出席监事5名,实际出席监事5名,会议审议并通过了《关于补选公司监事的议案》(表决结果为:5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和《关于修订<监事会议规则>的议案》(表决结果为:
5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4.公司第七届监事会第八次会议
于2020年4月17日以现场和通讯相结合的方式在北京市东城区建国门内大街乙18号英大国际大厦1311会议室召开,会议应出席监事5名,实际出席监事5名,会议审议并通过了《关于选举公司监事会主席的议案》(表决结果为:5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5.公司第七届监事会第九次会议
于2020年4月27日以现场和通讯相结合的方式在北京市东城区建国门内大街乙18号英大国际大厦1311会议室召开,会议应出席监事5名,亲自出席监事4名,监事张朋先生由于工作原因无法出席会议,委托监事李经纬先生代为投票表决。会议审议并通过了《2019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2019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2019年社会责任报告》、《2019年年度报告及摘要》、《关于2019年度部分资产负债核销的议案》、《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议案》和《2020年第一季度报告》(上述7项议案表决结果均为5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6.公司第七届监事会第十次会议
于2020年7月17日以通讯方式召开,会议应参加表决监事5名,实际参加表决监事5名,会议审议并通过了《关于制订<国网英大股份有限公司审计工作管理办法>的议案》(表决结果为5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7.公司第七届监事会第十一次会议
于2020年8月14日在北京市东城区建国门内大街乙18号英大国际大厦1311会议室召开,会议应出席监事5名,实际出席监事5名,会议审议并通过了《关于公司2020年半年度报告的议案》(表决结果为5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
8.公司第七届监事会第十二次会议
于2020年10月9日以通讯方式召开,会议应参加表决监事5名,实际参加表决监事5名,会议审议并通过了《关于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2020年度薪酬考核方案的议案》(表决结果为5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9.公司第七届监事会第十三次会议
于2020年10月27日在北京市东城区建国门内大街乙18号英大国际大厦1311会议室召开,会议应出席监事5名,实际出席监事5名,会议审议并通过了《关于公司2020年第三季度报告的议案》(表决结果为5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