读取中,请稍候

00-00 00:00:00
--.--
0.00 (0.000%)
昨收盘:0.000今开盘:0.000最高价:0.000最低价:0.000
成交额:0成交量:0买入价:0.000卖出价:0.000
市盈率:0.000收益率:0.00052周最高:0.00052周最低:0.000
财达证券:财达证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招股说明书摘要 下载公告
公告日期:2021-04-16

财达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住所:石家庄市自强路35号)

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招股说明书摘要

保荐人(主承销商)

(住所:北京市朝阳区安立路66号4号楼)

1-2-1

发行人声明

本招股说明书摘要的目的仅为向公众提供有关本次发行的简要情况,并不包括招股说明书全文的各部分内容。招股说明书全文同时刊载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投资者在做出认购决定之前,应仔细阅读招股说明书全文,并以其作为投资决定的依据。

投资者若对本招股说明书及其摘要存在任何疑问,应咨询自己的股票经纪人、律师、会计师或其他专业顾问。

发行人及全体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承诺招股说明书及其摘要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招股说明书及其摘要的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公司负责人和主管会计工作的负责人、会计机构负责人保证招股说明书及其摘要中财务会计资料真实、完整。

保荐人承诺因其为发行人首次公开发行制作、出具的文件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给投资者造成损失的,其将先行赔偿投资者损失。

中国证监会、其他政府部门对本次发行所作的任何决定或意见,均不表明其对发行人股票的价值或者投资者的收益做出实质性判断或者保证。任何与之相反的声明均属虚假不实陈述。

1-2-2

重大事项提示

一、股份流通限制和自愿锁定承诺

(一)公司控股股东、间接控股股东及其控制的其他股东承诺

1、本公司控股股东唐钢集团、间接控股股东控制的其他股东河钢控股、河北财投、达盛贸易承诺:

“本公司/本中心自财达证券A股股票在证券交易所上市交易之日起36个月内,不转让或者委托他人管理本公司/本中心在财达证券首次公开发行A股股票前已直接或间接持有的股份,也不由财达证券回购该部分股份。

本公司/本中心自财达证券A股股票在证券交易所上市交易之日6个月内,如财达证券股票连续20个交易日的收盘价均低于发行价,或者财达证券股票上市后6个月期末(如该日不是交易日,则为该日后一个交易日)收盘价低于发行价,本公司/本中心直接或间接持有财达证券股票的锁定期限自动延长至少6个月。本公司/本中心直接或间接持有财达证券股票在锁定期满后2年内减持的,其减持价格不低于发行价。如遇除息除权事项,上述发行价格作相应调整。

本公司/本中心承诺将严格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中国证监会审慎性监管的相关要求及《证券公司行政许可审核工作指引第10号——证券公司增资扩股和股权变更》等法律法规及政策规定,根据孰长原则确定持股期限;上述法律法规及政策规定未来发生变化的,本公司/本中心承诺将严格按照变化后的要求确定持股期限。”

2、本公司间接控股股东河钢集团承诺:

“本公司承诺,严格遵守相关法律、法规及政策规定,同时根据孰高孰长原则确定持股期限。在持股期限内,不转让或委托他人持有或管理本公司直接或间接持有的财达证券股份,也不由财达证券回购该部分股份。

本公司承诺,将督促唐钢集团、河钢控股、河北财投、达盛贸易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中国证监会《关于进一步推动新股发行体制改革的意见》、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中国证监会审慎

1-2-3

性监管的相关要求及《证券公司行政许可审核工作指引第10号——证券公司增资扩股和股权变更》等法律法规及政策规定的相关要求,就其持有的财达证券的股份切实履行股份锁定、减持意向等相关承诺。”

(二)公司其他股东承诺

1、本公司主要股东国控运营、河北港口及股东国控投资承诺:

“本公司承诺,自财达证券A股股票在证券交易所上市交易之日起36个月内,不转让或者委托他人管理本公司在财达证券首次公开发行A股股票前已直接或间接持有的股份,也不由财达证券回购该部分股份。

本公司承诺将严格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中国证监会审慎性监管的相关要求及《证券公司行政许可审核工作指引第10号——证券公司增资扩股和股权变更》等法律法规及政策规定,根据孰长原则确定持股期限;上述法律法规及政策规定未来发生变化的,本公司承诺将严格按照变化后的要求确定持股期限。”

2、本公司其他股东邯郸鹏博、国傲投资、唐山港口、唐山金海、秦皇岛财信、天润纺织、保定财信、荣盛控股、唐山瑞丰、河北建投、山海关隆福、泰庆投资、清华基金会、福茂投资、邯郸计算机、北戴河国资公司、涿州国资公司、沧州培训中心、衡水建投承诺:

“本公司/本单位/本基金会/本中心承诺,自财达证券A股股票在证券交易所上市交易之日起12个月内,不转让或者委托他人管理本公司/本单位/本基金会/本中心在财达证券首次公开发行A股股票前已直接或间接持有的股份,也不由财达证券回购该部分股份。

本公司/本单位/本基金会/本中心承诺将严格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中国证监会审慎性监管的相关要求及《证券公司行政许可审核工作指引第10号——证券公司增资扩股和股权变更》等法律法规及政策规定,根据孰长原则确定持股期限;上述法律法规及政策规定未来发生变化的,本公司/本单位/本基金会/本中心承诺将严格按照变化后的要求确定持股期限。”

1-2-4

(三)公司各股东股份锁定期限

本公司股东持有公司股份的锁定期限如下表所示,实际锁定期限按照孰长原则执行。

序号股东名称直接持股数量(股)根据《公司法》、上海证券交易所有关规定的承诺锁定期限根据中国证监会有关规定的 承诺锁定期限
新增 持股日新增持股数量(股)锁股 期限
(一)控股股东、间接控股股东控制的其他股东及主要股东
1唐山钢铁集团有限责任公司1,052,631,050自公司股票上市之日起锁定36个月---
2河钢集团投资控股有限公司62,280,000---
3河北财达投资管理服务中心3,284,000---
4河北达盛贸易有限公司2,570,000---
5河北省国有资产控股运营有限公司441,780,550---
6河北港口集团有限公司340,000,000---
7河北省国控投资管理有限公司30,000,000---
(二)其他股东
8邯郸市鹏博贸易集团有限公司119,772,000自公司股票上市之日起锁定12个月---
9河北国傲投资集团有限公司100,000,000---
10唐山港口实业集团有限公司80,000,000---
11唐山金海资产开发投资有限公司67,088,000---
12泊头市天润纺织有限公司60,000,0002019/8/2040,000,000自新增持股日起36个月
13秦皇岛市财信资产管理中心58,150,400---
14保定市财信商贸有限公司56,660,800---
15荣盛控股股份有限公司50,000,000---
16唐山瑞丰钢铁(集团)有限公司47,000,000---
17河北建设投资集团有限责任公司40,000,000---

1-2-5

序号股东名称直接持股数量(股)根据《公司法》、上海证券交易所有关规定的承诺锁定期限根据中国证监会有关规定的 承诺锁定期限
新增 持股日新增持股数量(股)锁股 期限
18秦皇岛市山海关隆福物资采购供应处31,920,000---
19河北泰庆股权投资基金管理有限公司20,000,000---
20清华大学教育基金会15,000,000---
21西藏福茂投资管理有限公司15,000,000---
22邯郸市财达计算机信息中心13,753,600---
23秦皇岛市北戴河区国有资产经营公司11,401,600---
24涿州市国有资产管理有限公司10,080,000---
25沧州市财政培训中心8,848,000---
26衡水市建设投资集团有限公司7,780,0002018/12/67,780,000自新增持股日起36个月
合计2,745,000,000-

二、关于上市后三年内稳定公司股价的预案

为维护公众投资者的利益,根据中国证监会《关于进一步推进新股发行体制改革的意见》的要求,本公司于2019年9月25日召开的第二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2019年10月25日召开的2019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分别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上市后三年内股价稳定预案的议案》,预案在本公司上市后自动生效,并在此后三年内有效。

(一)稳定公司股价措施的启动前提、稳定股价责任主体

1、公司于上海证券交易所公开发行股票并上市后三年内,如公司股票收盘价格连续20个交易日(公司股票全天停牌的交易日除外,下同)低于最近一期经审计的每股净资产(每股净资产=合并财务报表中归属于母公司普通股股东的所有者权益/期末公司股份总数;若最近一期审计基准日后,因利润分配、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增发、配股等情况导致公司净资产或股份总数出现变化,每股

1-2-6

净资产相应进行调整,下同),非因不可抗力因素所致,且公司情况同时满足证券监管部门对于回购、增持等股本变动行为的规定,则触发本预案的股价稳定措施。

2、在股价稳定措施启动条件满足后次日起,公司在10个交易日内召开董事会、30个交易日内召开股东大会,审议包括但不限于公司回购股份、要求控股股东履行增持股份承诺等稳定股价具体方案,并在完成相关内部决策、外部审批/备案程序(如需)及公告后90天内予以实施。公司将按照信息披露要求在实施股价稳定措施方案时提前公告,并在实施完毕后对实施情况予以公告。

3、本预案中应采取稳定公司股价措施的责任主体包括公司、公司控股股东唐钢集团、公司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以下简称“相关责任主体”)。未来新聘任的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也应履行本承诺规定的相关义务。

(二)稳定公司股价的具体措施

当触发前述股价稳定措施的启动条件时,公司应依照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公司章程及公司内部治理制度的规定,及时履行相关法定程序后采取以下部分或全部措施稳定公司股价:

1、公司稳定股价的措施

当触发前述股价稳定措施的启动条件时,公司应依照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公司章程及公司内部治理制度的规定,在及时履行相关法定程序后采取以下部分或全部措施稳定公司股价:

(1)以不超过稳定股价具体方案公告日前最近一期公司每股净资产价格回购社会公众股,具体回购方案由董事会根据实际情况拟定并经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回购应在完成相关内部决策、外部审批/备案程序(如需)及公告后90天内实施,单次回购金额不低于3,000万元人民币,不高于公司经审计上一会计年度净利润的30%。

(2)在保证公司正常运营资金需求的前提下,经董事会、股东大会审议同意,通过实施利润分配或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的方式稳定公司股价。

(3)通过削减开支等方式提升公司业绩、稳定公司股价。

1-2-7

(4)法律、行政法规、规范性文件规定以及中国证监会认可的其他方式。

2、唐钢集团稳定股价的措施

当触发前述股价稳定措施的启动条件时,唐钢集团应依照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在及时履行相关法定程序后采取以下部分或全部措施稳定公司股价:

(1)公司A股股票上市后三年内,唐钢集团以累计不低于稳定股价具体方案公告时所享有的公司最近一个年度的现金分红15%的资金,以不超过公告日前最近一期公司每股净资产价格增持公司股份,增持应在触发稳定股价义务之日起6个月内实施。

(2)唐钢集团除因被强制执行或上市公司重组等情形必须转股或触发股价稳定措施的终止条件外,在股东大会审议稳定股价具体方案及方案实施期间,不转让其持有的公司股份。

(3)法律、行政法规、规范性文件规定以及中国证监会认可的其他方式。

3、公司时任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稳定股价的措施

公司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应按照稳定公司股价预案的要求,在触发日次日起的10个交易日内,及时制定股价稳定措施与方案,供公司选择,通过董事会,并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三)稳定股价措施的终止情形

自股价稳定具体方案公告之日起,若出现以下任一情形,则视为本次稳定股价措施实施完毕及承诺履行完毕,已公告的稳定股价方案终止执行:

1、公司A股股票连续10个交易日的收盘价均高于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的每股净资产;

2、继续回购或增持公司股份将导致公司股权分布不符合上市条件;

3、相关回购或增持资金使用完毕。

(四)未履行公司稳定股价义务的约束措施

1、就稳定股价相关事项的履行,公司愿意接受有权主管机关的监督,并承

1-2-8

担法律责任。

2、如唐钢集团未履行上述增持公司股份的义务,公司可等额扣减其在当年及以后年度的利润分配。

3、公司将及时对稳定股价的措施和实施方案进行公告,并将在定期报告中披露公司、股东以及相关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关于股价稳定措施的履行情况,及未履行股价稳定措施时的补救及改正情况。

4、公司未来新聘任的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也应履行公司发行上市时相关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已作出的关于股价稳定措施的相应承诺要求。

(五)公告程序

公司应在达到实施稳定股价措施启动条件之日起2个交易日内发布提示公告,并在5个交易日内制定并公告股价稳定具体方案。如未如期公告稳定股价具体方案的,则应每5个交易日公告具体措施的制定进展情况。

三、关于招股说明书真实、准确、完整的承诺

(一)公司承诺

本公司关于招股说明书不存在虚假陈述、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的承诺如下:

“1、本次公开发行的招股说明书若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对判断本公司是否符合法律规定的发行条件构成重大、实质影响的,本公司将依法回购首次公开发行的全部新股。

(1)本公司董事会应在上述违法违规情形确认之日起15个交易日内制定并公告股份回购计划,包括回购股份数量、价格区间、完成时间等信息,股份回购计划经董事会审议通过后提交股东大会以经出席股东大会的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三分之二以上审议通过。

(2)自股份回购计划经股东大会批准之日起6个月内,本公司将依法回购首次公开发行的全部新股(若该股份回购计划需经相关部门审批,则完成时间相应顺延)。回购价格以公司股票发行价加算同期银行存款利率与违规事实被确认

1-2-9

之日前一个交易日公司股票均价(股票均价=当日总成交额÷当日总成交量)孰高者确定。

(3)除因不可抗力、未获相关部门审批及交易对方不同意转让等外部因素之外,若公司未能按期履行上述回购义务,公司将公开说明未按期履行该等回购义务的具体原因并向公司股东及社会公众投资者道歉。同时,本公司将自愿申请冻结与履行本次回购义务相等金额的自有资金,直至公司实施完毕上述股份回购计划或根据监管机构要求履行完毕其他替代措施。

2、本次公开发行的招股说明书若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致使投资者在证券交易中遭受损失的,本公司将依法赔偿投资者损失。一旦发生前述情形,本公司同意按照经司法机关最终裁决确认的赔偿金额冻结公司相应自有资金,为本公司根据相关法律法规规定和监管机构要求赔偿投资者损失提供保障。”

(二)公司控股股东和间接控股股东承诺

1、本公司控股股东唐钢集团承诺如下:

“如经中国证监会等有权监管机构或司法机关认定,招股说明书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致使投资者在证券交易中遭受损失,且本公司存在过错的,本公司将严格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等法律、行政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规定,按照中国证监会等监管机构或司法机关的认定或裁决,依法赔偿投资者损失。

如本公司违反上述承诺事项,未按照中国证监会等监管机构或司法机关的认定或裁决,依法赔偿投资者损失的,本公司自愿接受如下约束措施:自中国证监会或有权机关认定之日起不得转让所持有的财达证券股份,并且暂停在财达证券处获得现金分红,直至本公司依法遵守有关承诺或依法履行有关法律义务时为止。”

2、间接控股股东河钢集团承诺如下:

“如经中国证监会等有权监管机构或司法机关认定,招股说明书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致使投资者在证券交易中遭受损失,且本公司存

1-2-10

在过错的,本公司将严格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等法律、行政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规定,按照中国证监会等监管机构或司法机关的认定或裁决,依法赔偿投资者损失。如本公司违反上述承诺事项,未按照中国证监会等监管机构或司法机关的认定或裁决,依法赔偿投资者损失的,本公司自愿接受如下约束措施:自中国证监会或有权机关认定之日起不转让所间接持有的财达证券股份,并且暂停所控制企业在财达证券处获得现金分红,直至本公司依法遵守有关承诺或依法履行有关法律义务时为止。”

(三)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承诺

本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关于财达证券招股说明书不存在虚假陈述、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的承诺如下:

“1、本次公开发行的招股说明书若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致使投资者在证券交易中遭受损失的,本人将依法赔偿投资者损失,但有证据证明无过错的除外。

2、自上述情形经证券监管部门或有关机关确认之日起30日内,本人自愿以前一个会计年度从财达证券领取的全部薪酬及现金分红(如有),对投资者先行进行赔偿。

3、本人不因职务变更、离职等原因而放弃履行上述承诺。”

(四)本次发行保荐机构、发行人律师、会计师承诺

保荐机构中信建投证券承诺如下:

“若因本公司为财达证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上市制作、出具的文件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给投资者造成损失的,本公司将依法先行赔偿投资者损失。”

发行人律师嘉源律师承诺如下:

“若因本所为财达证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上市制作、出具的文件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给投资者造成损失的,本所将依法赔偿投资者损

1-2-11

失。”

本次发行审计机构中审众环承诺如下:

“若因本所为财达证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上市制作、出具的文件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给投资者造成损失的,本所将依法赔偿投资者损失。”发行人资产评估机构中联评估承诺如下:

“为本次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上市所出具的资产评估报告《财达证券有限责任公司股份制改造项目》(中联评报字[2015]1794号)之专业结论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其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四、本次发行前持股5%以上股东的持股意向和减持意向

(一)公司控股股东承诺

本公司控股股东唐钢集团对持有的财达证券股份锁定期满后24个月内减持意向,承诺如下:

“1、对于本公司在财达证券首次公开发行前所持的财达证券股份,在相关法律法规规定及本公司承诺的相关锁定期满后24个月内,本公司可根据需要确定是否进行减持,如需减持的,将通过证券交易所集中竞价交易、大宗交易等法律法规允许的方式进行。

2、在锁定期满后24个月内减持的,本公司将以不低于财达证券首次公开发行的价格,24个月内减持股份数合计不得超过本公司目前所持财达证券股份总数的10%;本公司将在减持前3个交易日公告具体的减持计划。

3、自财达证券上市之日至本公司减持之日,若财达证券发生派息、送股、资本公积转增股本、配股等除权或除息事项,则上述承诺的减持底价下限将相应进行调整。

4、本公司将严格遵守关于解锁期满后24个月内减持意向的上述承诺,若本公司违反该等承诺进行减持的,则自愿将减持所得收益上缴至财达证券,并同意

1-2-12

归财达证券所有。”

(二)公司其他持股5%以上股东承诺

1、本公司股东国控运营对持有的财达证券股份锁定期满后24个月内减持意向,承诺:

“(1)对于本公司在财达证券首次公开发行前所直接或间接持有的财达证券股份,在相关法律法规规定及本公司承诺的相关锁定期满后24个月内,本公司可根据需要确定是否进行减持,如需减持的,将通过证券交易所集中竞价交易、大宗交易等法律法规允许的方式进行。

(2)在锁定期满后24个月内减持的,本公司将以不低于财达证券首次公开发行的价格,24个月内减持股份数合计不得超过本公司目前直接或间接持有的财达证券股份总数的35%;本公司将在减持前3个交易日公告具体的减持计划。

(3)自财达证券上市之日至本公司减持之日,若财达证券发生派息、送股、资本公积转增股本、配股等除权或除息事项,则上述承诺的减持底价下限将相应进行调整。

(4)本公司将严格遵守关于解锁期满后24个月内减持意向的上述承诺,若本公司违反该等承诺进行减持的,则自愿将减持所得收益上缴至财达证券,并同意归财达证券所有。”

2、本公司股东河北港口对持有的财达证券股份锁定期满后24个月内减持意向,承诺:

“(1)对于本公司在财达证券首次公开发行前所持的财达证券股份,在相关法律法规规定及本公司承诺的相关锁定期满后24个月内,本公司可根据需要确定是否进行减持,如需减持的,将通过证券交易所集中竞价交易、大宗交易等法律法规允许的方式进行。

(2)在锁定期满后24个月内减持的,本公司将以不低于财达证券首次公开发行的价格,24个月内减持股份数合计不得超过本公司目前所持财达证券股份总数的50%;本公司将在减持前3个交易日公告具体的减持计划。

(3)自财达证券上市之日至本公司减持之日,若财达证券发生派息、送股、

1-2-13

资本公积转增股本、配股等除权或除息事项,则上述承诺的减持底价下限将相应进行调整。

(4)本公司将严格遵守关于解锁期满后24个月内减持意向的上述承诺,若本公司违反该等承诺进行减持的,则自愿将减持所得收益上缴至财达证券,并同意归财达证券所有。”

五、相关责任主体关于未能履行承诺时的约束措施

(一)公司未能履行承诺时的约束措施

若未履行招股说明书中公开承诺事项,本公司同意采取如下约束措施:

“1、在公司股东大会及中国证监会指定的信息披露平台披露未履行公开承诺事项的详细情况,包括但不限于未履行承诺的内容、原因及后续处理等,并向公司股东和社会公众公开道歉;

2、自愿接受社会监督,中国证监会等监督管理部门可以督促公司及时改正并继续履行公开承诺事项,同时接受中国证监会等监督管理部门依法进行的处理;

3、因未履行公开承诺事项给公司股东和社会公众投资者造成损失的,承担相应的赔偿责任;

4、承诺确已无法履行或者履行承诺不利于维护公司股东和社会公众投资者权益的,可变更承诺或提出新承诺或者提出豁免履行承诺义务,但需经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二)公司控股股东和间接控股股东未能履行承诺时的约束措施

1、若未履行招股说明书中公开承诺事项,本公司控股股东唐钢集团同意采取如下约束措施:

“(1)在财达证券股东大会及中国证监会指定的信息披露平台披露未履行公开承诺事项的详细情况,包括但不限于未履行承诺的内容、原因及后续处理等,并向财达证券股东和社会公众公开道歉;

(2)自愿接受社会监督,中国证监会等监督管理部门可以督促本公司及时

1-2-14

改正并继续履行公开承诺事项,同时本公司接受中国证监会等监督管理部门依法进行的处理;

(3)因未履行公开承诺事项给财达证券、财达证券股东和社会公众投资者造成损失的,承担相应的赔偿责任;

(4)承诺确已无法履行或者履行承诺不利于维护财达证券、财达证券股东和社会公众投资者权益的,可变更承诺或提出新承诺或者提出豁免履行承诺义务,但需经财达证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5)因违反相关公开承诺事项取得的收入(包括违反股份锁定、股份减持意向、股份减持价格等承诺而出售股份所得之价款)归财达证券所有,本公司在取得收入后五日内将该等收入汇入财达证券指定账户;

(6)自本公司违反公开承诺事项之日起,本公司不转让所持有的财达证券股份,暂停本公司在财达证券处获取现金分红,并同意财达证券将暂停向本公司发放的现金分红直接用于执行本公司未履行的承诺或用于赔偿因本公司未履行承诺给财达证券、财达证券其他股东或社会公众投资者造成的损失,直至本公司依法遵守有关承诺或依法履行有关法律义务时为止。”

2、若未履行招股说明书中公开承诺事项,本公司间接控股股东河钢集团同意采取如下约束措施:

“(1)在财达证券股东大会及中国证监会指定的信息披露平台披露未履行公开承诺事项的详细情况,包括但不限于未履行承诺的内容、原因及后续处理等,并向财达证券股东和社会公众公开道歉;

(2)自愿接受社会监督,中国证监会等监督管理部门可以督促本公司及时改正并继续履行公开承诺事项,同时本公司接受中国证监会等监督管理部门依法进行的处理;

(3)因未履行公开承诺事项给财达证券、财达证券股东和社会公众投资者造成损失的,承担相应的赔偿责任;

(4)承诺确已无法履行或者履行承诺不利于维护财达证券、财达证券股东和社会公众投资者权益的,可变更承诺或提出新承诺或者提出豁免履行承诺义

1-2-15

务,但需经财达证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5)因违反相关公开承诺事项取得的收入(包括违反股份锁定、股份减持意向、股份减持价格等承诺而出售股份所得之价款)归财达证券所有,本公司在取得收入后五日内将该等收入汇入财达证券指定账户;

(6)自本公司违反公开承诺事项之日起,本公司不转让所间接持有的财达证券股份,暂停所控制企业在财达证券处获取现金分红,并同意财达证券将暂停向本公司所控制企业发放的现金分红直接用于执行本公司未履行的承诺或用于赔偿因本公司未履行承诺给财达证券、财达证券其他股东或社会公众投资者造成的损失,直至本公司依法遵守有关承诺或依法履行有关法律义务时为止。”

(三)持股5%以上的其他股东国控运营、河北港口未能履行承诺时的约束措施

若未履行招股说明书中公开承诺事项,本公司持股5%以上的其他股东国控运营、河北港口同意采取如下约束措施:

“1、在财达证券股东大会及中国证监会指定的信息披露平台披露未履行公开承诺事项的详细情况,包括但不限于未履行承诺的内容、原因及后续处理等,并向财达证券股东和社会公众公开道歉;

2、自愿接受社会监督,中国证监会等监督管理部门可以督促本公司及时改正并继续履行公开承诺事项,同时本公司接受中国证监会等监督管理部门依法进行的处理;

3、因未履行公开承诺事项给财达证券、财达证券股东和社会公众投资者造成损失的,承担相应的赔偿责任;

4、承诺确已无法履行或者履行承诺不利于维护财达证券、财达证券股东和社会公众投资者权益的,可变更承诺或提出新承诺或者提出豁免履行承诺义务,但需经财达证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5、因违反相关公开承诺事项取得的收入(包括违反股份锁定、股份减持意向、股份减持价格等承诺而出售股份所得之价款)归财达证券所有,本公司在取得收入后五日内将该等收入汇入财达证券指定账户;

1-2-16

6、自本公司违反公开承诺事项之日起,本公司不转让所直接(及间接)持有的财达证券股份,暂停本公司(及所控制企业)在财达证券处获取现金分红,并同意财达证券将暂停向本公司(及本公司所控制企业)发放的现金分红直接用于执行本公司未履行的承诺或用于赔偿因本公司未履行承诺给财达证券、财达证券其他股东或社会公众投资者造成的损失,直至本公司依法遵守有关承诺或依法履行有关法律义务时为止。”

(四)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未能履行承诺时的约束措施

若未履行招股说明书中公开承诺事项,本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同意采取如下约束措施:

“1、在财达证券股东大会及中国证监会指定的信息披露平台披露未履行公开承诺事项的详细情况,包括但不限于未履行承诺的内容、原因及后续处理等,并向财达证券股东和社会公众公开道歉;

2、自愿接受社会监督,中国证监会等监督管理部门可以督促本人及时改正并继续履行公开承诺事项,同时本人接受中国证监会等监督管理部门依法进行的处理;

3、因未履行公开承诺事项给财达证券、财达证券股东和社会公众投资者造成损失的,承担相应的赔偿责任;

4、承诺确已无法履行或者履行承诺不利于维护财达证券、财达证券股东和社会公众投资者权益的,可变更承诺或提出新承诺或者提出豁免履行承诺义务,但需经财达证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5、因违反相关公开承诺事项取得的收入归财达证券所有,本人在取得收入后五日内将该等收入汇入财达证券指定账户;

6、自违反承诺之日起,本人自愿同意暂停领取薪酬或津贴,由财达证券直接用于执行本人未履行的承诺或用于赔偿因本人未履行承诺给财达证券、财达证券其他股东或社会公众投资者造成的损失,直至本人纠正违反公开承诺事项的行为为止。”

1-2-17

六、老股转让情况

本次发行不存在老股转让的情形。

七、公司上市后的利润分配政策、计划及规划

(一)公司利润分配政策

根据本公司2019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的公司首次公开发行A股股票并上市后适用的《公司章程(草案)》,本公司发行上市后的利润分配政策主要内容如下:

公司重视对投资者的合理投资回报,制定持续、稳定的利润分配政策。公司采取现金、股票方式或者现金和股票相结合的方式进行利润分配,并在具备现金分红条件时,优先考虑现金分红的利润分配方式,具体分配比例由董事会根据公司经营状况和中国证监会的有关规定拟定,由股东大会审议决定;在符合分红条件的情况下,公司原则上每年度分配一次利润,但公司根据盈利情况及资金需求情况可以进行中期分红;如董事会在公司盈利的情况下未做出年度现金利润分配预案,公司应根据监管要求,在定期报告中披露原因;如公司股东存在违规占用公司资金的情形,公司在进行利润分配时,将先从该股东应分配的现金红利中扣减其占用的资金。

公司制定利润分配方案时,应综合考虑内外部因素,尽可能保证每年利润分配规模不低于当年实现的归属于母公司股东净利润的10%。在当年盈利且累计未分配利润为正,现金流满足公司正常经营和长期发展,且实施现金分红不会影响公司持续经营的情况下,公司可采取现金方式实施利润分配。公司应综合考虑行业特点、公司所处发展阶段、经营模式、盈利水平以及是否有重大资金支出安排等因素,区分不同情形,执行差异化的现金分红政策。

公司在经营情况良好,并且董事会认为公司每股收益、股票价格与公司股本规模不匹配、发放股票股利有利于公司全体股东整体利益时,并在考虑公司成长性、每股净资产的摊薄等因素的基础上,采取股票方式进行利润分配。以股票方式分配股利时,由股东大会作出决议,并报中国证监会等有关主管机关批准。

本公司发行上市后的利润分配政策具体请参见招股说明书“第十五节 股利

1-2-18

分配政策”的相关内容。此外,本公司于2019年10月25日召开的公司2019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财达证券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上市后三年分红回报规划》。根据决议,本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上市后三年分红回报规划主要如下:

公司采取现金或者现金、股票相结合的方式分配股利,优先采用现金分红的利润分配方式。在有条件的情况下,公司可以进行中期现金分红。除特殊情况外,公司在当年盈利且累计未分配利润为正,且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和监管规定的前提下,公司每年以现金形式分配的利润不少于当年实现的可供分配利润的20%。公司董事会应当综合考虑所处行业特点、发展阶段、自身经营模式、盈利水平以及是否有重大资金支出安排等因素,区分不同情形,并按照公司章程规定的程序,提出差异化的现金分红政策。在不影响现金分红的条件下,公司可结合实际经营情况提出并实施股票股利分配方案。公司采用股票股利进行利润分配的,应当以给予股东合理现金分红回报和维持适当股本规模为前提,并综合考虑公司成长性、每股净资产的摊薄等真实合理因素。

(二)本次发行前滚存利润的分配

根据本公司于2019年10月25日召开的公司2019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的《关于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前滚存利润分配的议案》,本次公开发行股票前,公司可根据相关股东大会决议进行利润分配,留存的未分配滚存利润由本次公开发行股票后的新老股东按照发行后的持股比例共同享有。

八、填补摊薄即期回报措施及承诺

本次公开发行后,随着募集资金的到位,本公司股本及净资产均将有所增长。但由于募集资金从投入到产生收益需要一定时间,本公司每股收益和净资产收益率等指标将有可能下降,公司投资者即期回报面临被摊薄的风险。

为降低公司本次发行可能导致的对公司即期回报摊薄的风险,本公司将采取推进公司发展战略,提升公司综合竞争力,提高募集资金使用的规范性和使用效率,完善现金分红政策,强化投资者回报机制等方式,以提高对股东的即期回报。本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已出具了关于切实履行填补摊薄即期回报措施承诺函。相关措施的具体内容及承诺具体请参见招股说明书“第十二节 管理层讨论

1-2-19

与分析”之“八、本次发行对即期回报摊薄的影响及公司采取的填补措施”的相关内容。本公司特别提示投资者,制定填补回报措施不等于对本公司未来利润做出保证。

九、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疫情对公司经营情况的影响

财达证券原定于2020年1月31日复工,受疫情影响,2月3日正式复工。目前,公司在监管部门统一安排下全面复工,经营管理各项工作运行平稳。新冠疫情对公司资产管理计划协议、三方存管协议、转融通协议等重大合同的履行没有较大影响,但一定程度上影响了公司投行业务工作的开展,并对公司保荐承销、财务顾问和债券承销协议的履行产生一定程度的影响。随着疫情得到控制,公司债券、股权等各项投资银行业务已恢复正常开展。此外,疫情对公司股票质押业务客户偿付能力及二级市场股价波动的影响,也可能会间接影响公司股票质押业务合同的履行。公司经审计2020年全年营业收入20.50亿元,较去年同期增幅约为13.04%,实现净利润5.32亿元,较去年同期降幅约为12.68%,实现扣非净利润5.34亿元,较去年同期降幅约为12.66%。2020年全年净利润和扣非净利润较去年同期减少,主要系2018年资本市场持续低迷,2019年市场上涨,上证综指、深圳成指、创业板指较年初涨幅分别为22.30%、44.08%、43.79%,使得公司信用业务担保物价值回升,同时部分原计提减值准备的股票质押客户向公司补充担保物,原于2018年底计提的减值准备于2019年度转回。同时,2020年由于公司个别股票质押客户自身原因并叠加新冠疫情影响出现违约,信用担保物价值下跌,公司预期损失上升,造成公司2020年信用减值损失金额较大。公司2020年度净利润和扣非后净利润的下滑与疫情影响无主要关系。在我国证券市场平稳有序发展的情况下,疫情不会对公司2020年度业绩产生较大或重大负面影响。

截至目前,新冠疫情未对公司业务及财务数据产生较大或重大负面影响,公司未来持续盈利能力不存在重大不确定性。

1-2-20

十、财务报告审计截止日后主要财务信息及经营情况公司财务报告审计截止日为2020年12月31日。财务报告审计截止日后,公司所处证券行业发展趋势良好,公司业务模式、主要业务开展情况、竞争趋势、税收政策等未发生重大不利变化。公司整体经营情况良好,未出现对持续经营能力造成重大不利影响的相关因素。

基于已实现的经营情况以及对未来市场预测情况,发行人预计实现2021年一季度营业收入61,600.00万元至62,700.00万元,同比增长幅度为2.91%至

4.74%,预计实现归属于母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为20,370.00万元至21,190.00万元,增长幅度为1.09%至5.16%之间;实现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归属于母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为21,940.00万元至22,760.00万元之间,增长幅度为3.05%至6.90%之间。

公司所在证券行业的业绩受资本市场行业变动影响较大,上述2021年一季度业绩预计中相关的财务数据是公司财务部门初步测算的结果,未经会计师审计或审阅,且不构成盈利预测或业绩承诺。

十一、本公司特别提醒投资者注意“风险因素”中的下列风险

(一)证券市场波动风险

目前,证券公司主要经营与股票、债券、期货、金融衍生品等证券相关的经纪、交易投资、信用交易、投资银行和资产管理等业务。由于与证券市场联系紧密,证券公司的经营状况和盈利能力与证券市场的表现呈现出较强的相关性,而证券市场的表现受宏观经济周期、宏观经济政策、市场发展程度、国际经济形势、全球金融市场以及投资者行为等诸多因素的影响,存在较大的不确定性和较强的周期性、波动性。证券市场的波动对证券公司的经纪业务、证券自营业务、信用交易业务、投资银行业务、资产管理业务以及其他业务的经营和收益都产生直接影响,并且这种影响还可能产生叠加效应,进一步放大证券公司的经营风险。

近年来,我国宏观经济的波动、经济政策的宏观调控、国际经济形势的变化等因素均对我国证券市场造成较大影响,导致证券公司经营业绩和财务状况大幅波动。以上证指数和股票交易额为例,报告期内,上证指数在2018年下降24.59%,

1-2-21

在2019年上升22.30%,在2020年上升13.87%。而根据Wind资讯统计,同期全市场股票成交金额分别为90.30万亿元、127.46万亿元和206.83万亿元,其中2019年较2018年上升41.15%,2020年较2019年上升62.27%。随着证券市场走势的波动,我国证券公司的盈利状况也显著波动。根据中国证券业协会统计数据,2018年、2019年和2020年,全行业净利润分别为666.20亿元、1,230.95亿元和1,575.34亿元,其中2019年较2018年上升84.77%,2020年较2019年上升

27.98%。

目前,我国证券市场尚处于发展阶段,市场结构、投资者结构、上市公司结构等都有待进一步优化,相关的基础性制度也有待进一步完善,证券市场的周期性和波动性仍表现得较为明显。而我国证券公司业务范围较为狭窄、业务模式较为单一,受证券市场波动的影响程度很高。近年来,我国证券业逐步进入创新转型阶段,业务范围不断扩大,盈利模式逐渐转型,但行业的周期性和波动性仍难有根本改观。未来,证券行业经营业绩仍将存在随证券市场的波动而波动的风险。

本公司大部分收入和利润来源于与证券市场高度相关的经纪业务、证券自营业务、信用交易业务、投资银行业务、资产管理业务和期货业务,公司的盈利水平容易受证券市场周期性、波动性影响而出现波动。证券市场的波动可能导致客户交易量下降和市场投融资活动减少,从而对公司证券经纪业务佣金和手续费收入、投资银行业务承销和保荐收入造成不利影响;亦可能影响公司金融资产和投资的价值和回报,导致交易和投资仓位价值下跌,对公司证券自营业务造成不利影响;还可能导致公司向客户开展质押融资业务的违约风险上升;也可能限制公司有效配置资本、筹措新的资金扩大管理资产规模的能力,从而面临客户大量赎回公司资产管理计划的情况,对公司资产管理业务造成不利影响。

2018年、2019年和2020年,本公司营业收入分别为146,065.93万元、181,326.03万元和204,978.96万元,净利润分别为7,367.49万元、60,924.61万元和53,200.64万元。未来,本公司将继续存在因证券市场的周期性、波动性而导致收入、利润下降的风险,不排除在证券市场出现剧烈波动的极端情形下当年营业利润比上年下滑50%以上或发生亏损的可能。公司特别提醒广大投资者关注证券市场波动给公司带来的经营业绩波动风险。

1-2-22

(二)行业竞争风险

近年来,我国证券业正加快业务产品创新和经营模式转型。与此同时,行业监管持续转型、对外开放不断推进、金融综合经营趋势演变和互联网金融的快速发展等诸多因素,导致证券行业的竞争环境发生了明显变化。根据中国证券业协会统计数据,截至2020年12月31日,我国共有137家证券公司。国内证券公司业务同质化较为严重,对传统业务依赖性较强,业务品种和目标客户群比较类似,行业整体竞争日趋激烈。在发展过程中,已有多家证券公司通过发行上市、增资扩股、兼并收购等方式迅速扩大资本规模、提升竞争实力;也有部分证券公司通过专注优势业务、深耕本地市场等方式在特定业务类型、特定地域等方面形成了比较竞争优势。面对激烈的市场竞争,本公司如果不能快速提高资本实力、提升核心竞争力,可能面临业务规模被迫压缩、经营业绩下滑等不利结果。

此外,随着我国金融服务领域的进一步开放,外资券商对国内市场的参与程度将进一步加深。2018年4月28日,中国证监会发布《外商投资证券公司管理办法》,允许符合条件的境外金融机构控股证券公司,并逐步放开合资证券公司业务范围。2019年7月,国务院金融稳定发展委员会办公室发布《关于进一步扩大金融业对外开放的有关举措》,将原定于2021年取消证券公司、基金管理公司和期货公司外资股比限制的时点提前到2020年。在品牌声誉、资本实力、客户基础、创新能力等方面,外资券商都具备一定的竞争优势,其在海外承销、跨市场运作方面也有着更丰富的经验。随着外资券商境内业务经营领域的进一步扩大,其将更加深入地参与我国证券行业竞争。

除与其他证券公司的竞争以外,本公司还面对来自其他众多不同类型竞争对手和更多新的竞争对手的激烈竞争。一方面,商业银行、保险公司、信托公司、基金管理公司等凭借客户资源、网点渠道、资本实力等优势,通过对产品和服务创新向证券公司的传统业务领域渗透,业已在某些领域与证券公司形成有效竞争。另一方面,随着金融综合化趋势的演进,特别是若国家逐步放松对金融分业经营、分业监管的限制,证券公司将面临更为严峻的挑战,业务竞争会进一步加剧。

1-2-23

互联网金融的发展也将在一定程度上改变行业竞争环境。一方面,越来越多的证券公司开始加速互联网证券业务布局,通过打造多层次互联网平台,整合升级线上线下资源,加速网络证券业务创新,增强客户粘性,提升了自身的竞争力。另一方面,部分互联网公司以其海量客户基础及互联网服务优势介入金融领域,不断创新互联网金融服务模式,为客户提供产品销售和小额融资等金融服务,从而对传统的证券投资理财方式产生较大的冲击和替代效应。若本公司未能在激烈的竞争环境中抓住发展机遇、扩充自身的资本实力,实现业务转型升级、提高服务品质和运营质量,加速布局互联网金融,则将可能面临行业竞争地位快速下降的风险,对本公司经营业务和财务状况造成不利影响。

(三)政策变化风险

作为严格高度监管的行业,证券公司在网点设置、风险控制、业务资格和业务规模等方面均受到证券监督管理部门的监管和法律法规的约束。由于我国证券市场正处于发展的重要阶段,为了适应市场变化,行业监管政策和法律法规可能随之进行调整。未来监管政策的变化可能对公司的经营业绩和财务状况产生不利影响,主要体现在以下几个方面:

一方面,随着证券行业的发展,关于证券行业的相关法律、法规和监管政策不断调整和完善,如果本公司不能适应新的法律、法规和监管政策的变化,可能对公司经营业绩和财务状况造成不利影响。

另一方面,中国证监会依法全面从严监管将从长远上有利于证券市场的持续、稳定、健康发展。在强监管的新形势下,如果本公司对监管政策理解不到位,导致响应不及时、执行不得当,可能造成公司合规成本增加、业务发展受限,甚至面临受到行政处罚或引发诉讼的风险。

此外,如果相关的财税制度、经营许可制度、外汇制度、利率政策等发生变化,可能会带来证券市场的波动和证券行业发展环境的变化,进而影响本公司的业务发展,给公司经营业绩带来一定风险。

(四)证券经纪业务风险

证券经纪业务一直是本公司营业收入的主要来源,对公司的整体业绩具有重

1-2-24

要影响。2018年、2019年和2020年,本公司证券经纪业务分部收入分别为55,537.61万元、67,151.61万元和86,245.54万元,占营业收入的比例分别为

38.02%、37.03%和42.08%,预计未来一段时期证券经纪业务仍将是本公司主要的收入来源。本公司的证券经纪业务会受到证券市场交易量、证券交易佣金率水平、证券营业部数量及布局、业务管理和服务能力等多方面因素的影响。

证券市场交易量受证券市场走势的影响十分显著。国内外宏观经济形势、经济政策、市场资金面、投资者行为、上市公司经营情况等诸多因素均可能对证券市场走势产生影响,引起证券市场交易量的相应波动。若因上述因素的不利变化,导致证券市场走低,交易活跃度下降,投资者信心下降,交易量萎缩,将对公司的证券经纪业务造成重大不利影响。同时,相较于成熟市场而言,我国证券市场尚处于发展阶段,具有短期投资和交易频率高的特点,随着证券市场的进一步发展和投资理念的日渐成熟,预计我国未来证券市场交易频率或将下降,证券市场交易量亦可能随之下降。2002年5月起证券行业实行证券交易佣金费率设定最高上限并向下浮动的政策,加之近年来证券公司之间竞争加剧以及网上委托、移动证券等非现场交易方式的发展,证券市场经纪业务佣金费率在此后呈现整体下滑态势。报告期内,公司证券经纪业务佣金费率水平整体呈下降趋势,与行业发展态势相一致。在证券营业部数量的增加、非现场开户及销户的实施、“一人一户”政策的放开以及互联网金融的快速发展等共同作用下,投资者在证券公司之间的转移成本大幅降低,佣金议价能力明显提升,佣金费率可能进一步走低,从而对公司证券经纪业务收入带来不利影响。本公司作为一家总部设在河北省的证券公司,证券营业部也主要集中在河北省。截至2020年12月31日,公司在河北省拥有93家证券营业部,占证券营业部总数的83.04%。2018年、2019年和2020年,本公司来源于河北省内营业网点的证券经纪业务手续费及佣金净收入占比分别为90.55%、90.37%和90.75%,保持较高比重,区域集中度较高,未来公司将继续深耕河北省内市场,区域集中度可能进一步提升。未来,如果河北区域内证券经纪业务竞争进一步加剧或外省的营业网点拓展及经营情况不及预期,将给本公司证券经纪业务带来不利影响。目前,公司正推动传统证券经纪业务向财富管理方向转型,对公司的业务管

1-2-25

理、产品研发、投顾服务、营销渠道等提出了更高的要求。如果公司经纪业务转型出现瓶颈,业务管理及服务能力未及时适应市场格局的变化以及客户需求的升级,公司将面临客户黏性下降,经纪业务竞争力下滑的风险。

(五)证券自营业务风险

证券自营业务是公司的主要业务之一,本公司主要从事固定收益类、权益类证券、衍生产品的交易以及做市业务。2018年、2019年和2020年,本公司证券自营业务分部收入分别为21,788.72万元、31,991.85万元和28,745.13万元,占公司营业收入的比例分别为14.92%、17.64%和14.02%。证券自营业务具有高收益、高风险的特征,本公司从事证券自营业务所面临的风险主要包括市场的系统性风险、所投资产品的内含风险以及投资决策不当的风险。市场系统性风险方面,自营业务受市场波动影响较大,当市场剧烈波动时,公司自营业务将面临较大的市场系统性风险。当前我国证券市场处于发展阶段,近年来股指期货、股票期权、国债期货等的出现在一定程度上丰富了市场投资品种,提供了套期保值和控制风险的手段,但证券市场总体上投资品种和金融工具相对较少、关联性高、对冲机制不够完善,公司较难通过投资组合完全规避市场系统性风险。投资产品的内含风险方面,由于不同的投资产品具有其独特的风险收益特征,本公司的证券自营业务需承担不同投资产品特有的内含风险,如股票可能面临上市公司运作不规范、信息披露不充分或其他重大突发事件导致股票价格下跌的风险;债券可能面临债券发行人主体违约或信用评级下降导致债券价格下跌的风险;衍生产品投资可能面临衍生产品价格发生不利逆向变动而带来的市场风险或因市场交易量不足等原因引起的流动性风险;新三板做市业务可能面临新三板挂牌企业股票流动性不足、无法退出、标的企业经营困难的风险。

投资决策不当风险方面,本公司证券自营业务在一定程度上依赖于投资部门的专业研究和判断能力。由于证券市场本身存在较大不确定性,如果自营业务投资人员未能在不断变化的市场环境下合理确定投资组合及投资规模,可能存在因投资决策不当造成损失的风险。

未来市场情况变化,证券市场整体下滑,证券投资品种及交易对手选择不当

1-2-26

或时机把握不准确,资产组合不合理等投资决策失误,均可能导致公司面临自营业务出现亏损的风险。

报告期各期,本公司固定收益类自营投资日均规模分别为32.89亿元、42.49亿元和52.56亿元,期末投资规模较大,本公司面临债券发行人主体违约导致无法兑付或信用评级下降导致债券价格下跌等风险。截止本招股说明书摘要签署日,本公司持有50万张20永煤SCP003债券,票面金额5,000.00万元,买入成本5,002.40万元。2020年11月10日,债券发行人永城煤电控股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永城煤电”)发布公告,其未能及时偿付20永煤SCP003债券本息,发生实质性违约。2020年11月13日,永城煤电公告已兑付该期债券利息;11月16日,公司收到该期债券利息共计161.93万元。2020年11月24日,该期债券2020年度第一次持有人会议审议并通过了“关于同意发行人先行兑付50%的本金,剩余本金展期270天,展期期间利率保持不变,到期一次性还本付息,并豁免本期债券违约的议案”。2020年11月26日,公司收到该期债券50%的本金及及该本金对应延期期间的利息,共计2,504.50万元。上述债券违约事项将对公司业绩产生一定不利影响。

(六)信用交易业务风险

本公司信用交易业务主要包括融资融券、股票质押式回购交易、转融通等业务。2018年、2019年和2020年,本公司信用交易业务分部收入分别为34,913.08万元、27,450.76万元和28,850.01万元,占营业收入的比例分别为23.90%、15.14%和14.07%,信用交易业务已成为公司营业收入的重要来源。公司信用交易业务主要面临的风险包括客户信用风险、利率风险、流动性风险、违反监管规定风险等。

在信用交易业务开展过程中,如客户由于维持担保比例或履约保障比例低于警戒线且未能按约定追加担保物或采取履约保障措施、到期不能偿还信用交易资金、市场交易出现极端情况等原因,信用交易客户未能履行合同义务,可能导致本公司融出资金或证券出现损失。此外,客户信用账户若被司法冻结,本公司也可能面临无法及时收回债权的风险。

公司信用交易业务收入主要来源于利息净收入。在我国加速推进利率市场化

1-2-27

和市场竞争日趋激烈的背景下,利差可能逐步收窄,公司信用交易业务存在利润水平下降的风险。

如果公司信用交易业务规模不断扩大将带来持续的资金需求,若公司不能及时筹集相应的资金,将可能带来因流动性不足而无法满足客户需求所造成的业务发展受限或客户流失等风险。

近年来,中国证监会等监管部门对于信用交易业务的监管持续加码,陆续修订或出台了《证券公司融资融券业务管理办法》《上海证券交易所融资融券交易实施细则》《深圳证券交易所融资融券交易实施细则》《股票质押式回购交易及登记结算业务办法(2018年修订)》等。监管部门对于信用交易业务监管政策的修订以及加强对公司业务开展的监管有利于推动证券行业信用交易业务的健康有序发展,也对证券公司的信用交易业务的风险识别、尽职调查、标的证券评估和项目管理能力提出了更高的要求。如果公司不能持续满足信用交易业务监管要求,或在开展业务过程中因人为因素等违反监管规定,公司可能会受到警示、罚款、责令整改甚至限制公司开展信用交易有关业务等处罚,从而对公司的经营业绩和财务状况造成不利影响。

(七)股票质押式回购业务风险

2018年以来,随着A股市场的深幅调整,作为上市公司股东主要融资渠道之一的股票质押式回购交易业务问题凸显,部分前期在股价高点参与业务的股东,受股价大幅下跌影响,股票质押回购业务担保物市值急剧缩减,存量合约屡屡触发预警线。同时,由于融资工具和资金用途之间存在期限错配等问题,导致部分股票质押回购业务客户无法全额偿还本息,或质押股份无法减持还款。此外,股票质押业务风险频出也使市场预期恶化,违约平仓进一步对标的证券二级市场股价造成压力,形成恶性循环。

自2018年中央经济工作会议以来,资本市场改革步伐不断推进,监管政策不断完善。中共中央政治局、国务院金融稳定发展委员会、央行等部门先后召开会议,就防范化解金融风险、改善金融环境、支持民营企业和中小微企业发展以及化解上市公司股票质押流动性风险提出明确要求。2019年1月,沪深两市交易所发布《关于股票质押式回购交易相关事项的通知》,就违约合约展期安排、

1-2-28

因解决合约违约而新增的交易等行为进一步放宽,优化股票质押制度安排,奠定了存量股票质押回购风险化解的基础,保障市场稳健运行。证券业协会亦组织证券行业发起设立“支持民营企业发展系列资产管理计划”,积极驰援民企、缓解股权质押风险。在监管部门的引导和推动下,证券行业强化业务风控准入,收缩股票质押回购业务规模,专项化解股票质押存量风险的纾困基金持续推进落地。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数据,2019年沪深交易所质押式回购的市场平仓日均规模整体呈现季度递减的趋势,市场化原则运作下企业流动性风险不断缓释。

虽然在监管部门的引导和推动下,股票质押回购业务风险已得到有效化解,但大幅计提减值损失对证券行业的业绩增长造成了一定的不利影响。公司股票质押客户担保物主要是上市公司股票,其股票价格不仅受上市公司财务状况、经营业绩和发展前景的影响,而且受宏观经济环境、财政与货币政策、国际资本市场环境、投资者的心理预期以及其他多种因素的影响。如果公司质押回购业务标的证券股价剧烈下跌,且客户未及时追加补足担保物,则公司可能面临对相应的买入返售金融资产计提减值从而影响公司经营业绩的风险。公司积极落实监管规定,收紧股票质押回购业务额度,严把股票质押回购项目准入关,从源头上减少股票质押业务风险。在此背景下,公司部分股票质押客户新融资或延期的难度加大,公司可能面临交易对手未按照合同于约定日期履行偿还本息的信用风险。如果公司股票质押回购客户在合同到期无法使用自有资金或新融资偿还本息,则公司可能面临无法全额收回本息导致股票质押回购出现实质性损失的风险。

报告期各期末,公司买入返售金融资产下股票质押式回购余额分别为408,280.69万元、343,608.97万元和275,128.55万元。公司信用交易业务的开展占用了公司一定的资金,客户违约将对公司的偿债能力产生负面影响,增加公司的流动性风险。

此外,中国证监会、证券业协会等部门陆续出台或修订了《证券公司和证券投资基金管理公司合规管理办法》《股票质押式回购交易及登记结算业务办法(2018年修订)》《股票质押式回购交易及登记结算业务办法》等规定,针对股

1-2-29

票质押式回购交易,要求证券公司应当建立健全融入方资质审查制度,并采取措施对融入资金的使用情况进行跟踪。如果公司未按照监管规定,严格执行公司的内部制度,落实合规经营要求,公司可能会受到警示、罚款、责令整改甚至限制公司开展股票质押业务等处罚,从而对公司的市场声誉和品牌影响、经营业绩和财务状况造成不利影响。

(八)投资银行业务风险

本公司投资银行业务起步较晚,2013年2月7日,中国证监会出具了《关于核准财达证券有限责任公司保荐机构资格的批复》(证监许可[2013]147号),核准本公司保荐机构资格。目前,本公司投资银行业务主要包括股票承销与保荐业务、债券承销业务、财务顾问业务和新三板业务。本公司从事投资银行业务所面临的风险主要包括未形成品牌和竞争优势的风险、监管政策变化的风险、二级市场波动的风险、承销风险以及执业不当的风险等。

2018年、2019年和2020年,本公司投资银行业务分部收入分别为12,996.38万元、20,822.60万元和27,024.60万元,占公司营业收入的比例分别为8.90%、

11.48%和13.18%。在投资银行业务竞争日趋激烈的背景下,如果本公司不能加大业务拓展力度,加强投资银行品牌建设,加快人才引进,可能导致公司在竞争中处于不利地位,投资银行业务开发受限,甚至无法保持现有市场份额。

本公司从事投资银行业务面临监管政策变化的风险。近年来,证券监管部门加强了对证券公司投资银行业务的监管,证券承销与保荐、并购重组财务顾问、债券受托管理、非上市公众公司推荐及资产证券化等业务监管制度不断修订完善,同时中国证监会于2018年3月公布《证券公司投资银行类业务内部控制指引》,对投资银行类业务从承揽、立项、报送到发行上市、后续管理等各个阶段的内部控制要求进行了规范。监管政策的变化将对公司投资银行业务的执行、管理和内部控制产生影响,也可能会影响到客户储备、业务周期等。同时,公司投资银行业务一般均会涉及监管部门的审批、注册或备案等,相关审批周期、程序及结果具有一定的不可控性,可能导致证券发行、并购重组等推迟、中止或终止等情况。

本公司投资银行业务的表现受到我国证券市场波动的影响,由于证券公司投

1-2-30

资银行业务的承销佣金收入往往根据其客户在证券市场上融资规模的一定比例收取,因此投资银行业务的客户在证券市场的融资规模与投资银行业务的收入和盈利高度相关。若未来证券市场持续下跌或产生不利波动,可能导致投资银行业务的客户数量减少或者在证券市场中的融资规模相应降低,进而导致本公司投资银行业务收入的下滑。公司在开展股票债券承销业务时面临承销风险,如出现发行失败、认购不足、余额包销或发行人违约等情况可能对公司声誉及经营业绩造成不利影响。随着证券发行市场化程度的提高,公司加强销售定价能力和提高信息披露质量是降低承销风险的关键因素,但不能排除不可抗力或风险管理能力不足造成的承销风险。

本公司投资银行业务的开展面临执业不当的风险。公司作为证券发行的保荐机构、主承销商、新三板业务主办券商和并购业务的财务顾问,在执业过程中可能因为尽职调查、信息披露或持续督导工作不充分,发行人或者其他发行当事人的欺诈或者不当行为,发行文件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或者其他不当行为,而受到监管部门处罚,涉及首次公开发行股票业务的,甚至需先行赔偿投资者损失,从而可能对公司声誉以及经营业绩和财务状况造成不利影响。

(九)资产管理业务风险

本公司资产管理业务起步于2012年,业务收入主要来源于管理费收入和业绩报酬收入。2018年、2019年和2020年,本公司资产管理业务分部收入分别为1,049.51万元、2,765.95万元和3,686.48万元,占公司营业收入的比例分别为

0.72%、1.53%和1.80%。

资产管理业务收入及规模依赖于资产管理产品的投资业绩。本公司为客户设定的资产管理产品可能由于市场波动、投资品种特有风险和投资决策等因素的影响,导致资产管理产品的投资业绩无法达到投资者或者产品持有人的预期或者业绩基准,将影响客户对本公司资产管理业务的认可程度和忠诚度,从而对本公司资产管理业务的规模和收入产生不利影响。如果投资者投资本公司资管产品产生较大亏损,可能对公司的品牌及声誉造成负面影响,甚至引发投资者诉讼。如果资管产品在开放期出现投资者大额赎回的情况,致使资产管理产品没有足够的现

1-2-31

金应对投资者赎回的要求,则可能发生流动性风险。同时,商业银行、保险公司和信托公司等竞争对手纷纷大力发展资产管理业务,业务竞争日趋激烈,若本公司不能在产品设计、市场推广、投资业绩、客户服务等方面保持竞争力,则可能制约公司资产管理业务的进一步发展。

此外,在有效防范和控制金融风险,引导社会资金流向实体经济的背景下,2018年4月,中国人民银行、中国银保监会、中国证监会和国家外汇管理局四部委联合下发《关于规范金融机构资产管理业务的指导意见》(简称“《指导意见》”),对资产管理行业的竞争格局和盈利模式带来了深刻影响。随后,中国证监会发布多个资管细则,包括《证券公司大集合资产管理业务适用〈关于规范金融机构资产管理业务的指导意见〉操作指引》(证监会公告39号)《证券期货经营机构私募资产管理业务管理办法》(证监会第151号令)《证券期货经营机构私募资产管理计划运作管理规定》(证监会公告31号)等,要求存量资管产品进行规范整改,过渡期至2020年12月31日,按照最新监管要求,《资管新规》过渡期延长至2021年12月31日。公司于新规颁布之前设立的部分资产管理计划因不符合资管新规要求,需要进行规范整改。如果公司不能如期完成规范整改,可能对公司资管业务规模及收入产生不利影响。

截至2020年12月31日,公司作为管理人存在认购财达证券稳达一号集合资产管理计划(简称“稳达一号”)、财达证券稳达三号集合资产管理计划(简称“稳达三号”)的次级份额的情况,且承诺“若分配完优先级份额预期收益后,集合计划净值小于1.00,则管理人追加次级资金至净值恢复到1.00,以保证优先资金的安全”。根据该合同条款,公司对于管理的资管产品因承担补偿义务所面临的最大风险敞口为公司自持次级份额净值与优先级份额之和。除前述信用增级方式之外,公司于报告期各期末作为管理人不存在对持有人提供其他保本或最低收益承诺的合同义务。截至2020年12月31日,稳达一号和稳达三号的资产净值分别为27,875.02万元和30,803.03万元,单位净值分别为1.0727元和1.0378元,最大风险敞口分别为26,283.21万元和29,859.31万元。在极端市场环境下,公司存在因承诺补足相关条款安排影响经营业绩的风险。

1-2-32

(十)期货业务风险

公司的期货业务主要通过控股子公司财达期货开展。财达期货从事商品期货经纪、金融期货经纪、资产管理业务(金融资产除外)和期货投资咨询业务,并通过财达期货子公司财达投资开展基差交易、仓单服务和合作套保等风险管理业务。2018年、2019年和2020年,公司期货业务分部收入分别为14,973.88万元、20,508.43万元和19,919.17万元,占本公司营业收入的比例为10.25%、11.31%和9.72%。由于证券公司对期货公司的控股整合以及各期货公司的加大投入,公司期货业务将面临激烈的市场竞争。一方面,市场竞争加剧有可能导致佣金费率下滑及客户交易规模下降,进而影响期货经纪业务的收入水平;另一方面,财达期货的资产管理业务还处于发展初期,公司在开展相关业务过程中可能存在因业务经验、人才储备和管理水平等不相匹配导致无法达到预期收益或遭受损失。此外,若财达期货子公司财达投资在开展基差交易、仓单服务和合作套保等业务过程中未能做好流动性管理、交易对手管理,亦有可能出现流动性不足、交易对手违约的情形,进而对公司业务造成不利影响。

(十一)经营业绩下滑的风险

2018年、2019年和2020年,公司营业收入分别为146,065.93万元、181,326.03万元和204,978.96万元,净利润分别为7,367.49万元、60,924.61万元和53,200.64万元,其中,2020年净利润同比下降12.68%。

公司营业收入主要来源于证券经纪业务及投资银行业务产生的手续费及佣金净收入、资金存放金融同业及信用交易业务产生的利息净收入,以及证券投资业务产生的投资收益等。公司经营业绩与市场关联度高,受市场行情影响较大。如果未来市场出现较大波动、市场低迷、交投萎缩等,则不能排除公司未来存在业绩进一步下滑的风险。

1-2-33

第二节 本次发行概况

股票种类人民币普通股(A股)
每股面值人民币1.00元
发行股数、占发行后总股本的比例不超过50,000万股,占发行后总股本的比例不超过15.41%
发行价格3.76元/股
发行市盈率22.94倍,按照每股发行价格除以发行后每股收益计算
发行后每股收益0.16元,按照本公司2020年度经审计的、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前后孰低的净利润除以发行后总股本计算
发行前每股净资产3.25元,按照本公司2020年12月31日经审计的归属于母公司股东权益除以本次发行前总股本计算
本次发行后每股净资产3.31元,按照本公司2020年12月31日经审计的归属于母公司股东权益和本次募集资金净额合计数除以本次发行后总股本计算
发行市净率1.14倍,按照每股发行价格除以本次发行后每股净资产计算
发行方式采取网下向询价对象配售与网上资金申购定价发行相结合的方式或中国证监会认可的其他发行方式,最终的发行方式由董事会按照股东大会的授权,根据中国证监会的相关规定确定
发行对象符合资格的询价对象和在上海证券交易所开设A股股东账户的境内自然人、法人等投资者(中国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其他适用的监管规则所禁止的投资者除外)或中国证监会规定的其他对象
承销方式由主承销商组织的承销团以余额包销的方式承销
预计募集资金总额188,000.00万元;扣除发行费用后,预计募集资金净额:181,454.27万元
发行费用概算发行费用合计6,543.73万元,其中承销及保荐费用5,320.75万元、律师费用103.77万元、审计及验资费用439.62万元、信息披露费用582.08万元、发行手续费用99.50万元
拟上市地点上海证券交易所

除非文义另有所指,本招股说明书摘要中的释义与招股说明书中的释义具有同等含义。

本招股说明书摘要除特别说明外所有数值均保留2位小数,若出现总数与各分项数值之和尾数不符的情况,均为四舍五入原因造成。

1-2-34

第三节 发行人基本情况

一、发行人基本资料

公司名称(中文)财达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公司名称(英文)CAIDA SECURITIES CO., LTD.
注册资本2,745,000,000元
法定代表人翟建强
有限公司成立日期2002年4月25日
变更为股份有限公司日期2016年7月14日
住所石家庄市自强路35号
邮政编码050000
联系电话0311-66006224
传真号码0311-66006200
互联网网址www.s10000.com
电子信箱cdzqdbs@cdzq.com

二、发行人历史沿革及改制重组情况

(一)发行人的设立方式

公司系由财达有限以整体变更方式设立的股份有限公司。2015年12月10日,财达有限全体股东作为发起人,签署《财达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发起人协议》,一致同意以2015年8月31日经审计的财达有限净资产值按照1:0.3711的比例进行折股,折股后股份公司的总股本为2,745,000,000股,每股面值为人民币1元,将财达有限整体变更为股份有限公司。2015年12月15日,河北省国资委出具《关于财达证券有限责任公司整体变更为股份有限公司暨国有股权管理方案的批复》(冀国资发改革改组[2015]126号),同意财达有限整体变更为股份有限公司。公司全体发起人的出资已经会计师审验验证,2019年11月15日,中审众环出具众环专字(2019)270114号《验资复核报告》,验证全体发起人应缴出资已实际缴足。2016年7月14日,公司在河北省工商行政管理局办理了变更登记,

1-2-35

换发《营业执照》(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130000738711917Q)。2016年7月20日,河北证监局出具了《备案材料回执》,公司组织形式变更已在河北证监局备案。

(二)发起人及其投入的资产内容

本公司发起人为唐钢集团等27家单位,公司设立时各发起人的持股情况如下:

序号股东名称持股数量(股)持股比例(%)
1唐山钢铁集团有限责任公司1,052,631,05038.35
2河北省国有资产控股运营有限公司441,780,55016.09
3河北港口集团有限公司340,000,00012.39
4邯郸市鹏博贸易集团有限公司119,772,0004.36
5河北国傲投资有限公司100,000,0003.64
6唐山港口实业集团有限公司80,000,0002.91
7唐山金海资产开发投资有限公司67,088,0002.44
8河北钢铁集团投资控股有限公司62,280,0002.27
9秦皇岛市财信资产管理公司58,150,4002.12
10保定市财信商贸有限公司56,660,8002.06
11荣盛控股股份有限公司50,000,0001.82
12唐山瑞丰钢铁(集团)有限公司47,000,0001.71
13河北建设投资集团有限责任公司40,000,0001.46
14迁西县燕东化工有限公司40,000,0001.46
15秦皇岛市山海关隆福物资采购供应处31,920,0001.16
16河北省国控投资管理有限公司30,000,0001.09
17泊头市天润纺织有限公司20,000,0000.73
18河北泰庆股权投资基金管理有限公司20,000,0000.73
19清华大学教育基金会15,000,0000.55
20西藏福茂投资管理有限公司15,000,0000.55
21邯郸市财达计算机信息中心13,753,6000.50
22秦皇岛市北戴河区国有资产经营公司11,401,6000.42
23涿州市国有资产管理有限公司10,080,0000.37
24沧州市财政培训中心8,848,0000.32
25衡水市财政局国家债务办公室7,780,0000.28

1-2-36

序号股东名称持股数量(股)持股比例(%)
26河北财达投资管理服务中心3,284,0000.12
27河北达盛贸易有限公司2,570,0000.09
合计2,745,000,000100.00

本公司由财达有限整体变更设立,股份公司依法继承财达有限的全部资产。各发起人以其在财达有限享有的经审计的净资产折合为相应比例的股份作为出资,各发起人的出资在公司整体变更前即已由财达有限合法拥有。

三、发行人的股本情况

(一)总股本、本次发行的股份、股份流通限制和锁定安排

1、总股本、本次发行的股份情况

本次发行前公司总股本为274,500.00万股,本次拟发行股份不超过50,000.00万股,且全部为公开发行新股。

按发行50,000.00万股计算,本次发行前后公司股本结构如下:

序号股东名称发行前发行后
所持股份(股)持股比例(%)所持股份(股)持股比例(%)
1唐山钢铁集团有限责任公司(SS)1,052,631,05038.351,052,631,05032.44
2河北省国有资产控股运营有限公司(SS)441,780,55016.09441,780,55013.61
3河北港口集团有限公司(SS)340,000,00012.39340,000,00010.48
4邯郸市鹏博贸易集团有限公司119,772,0004.36119,772,0003.69
5河北国傲投资集团有限公司100,000,0003.64100,000,0003.08
6唐山港口实业集团有限公司(SS)80,000,0002.9180,000,0002.47
7唐山金海资产开发投资有限公司(SS)67,088,0002.4467,088,0002.07
8河钢集团投资控股有限公司(SS)62,280,0002.2762,280,0001.92
9泊头市天润纺织有限公司60,000,0002.1960,000,0001.85
10秦皇岛市财信资产管理中心(SS)58,150,4002.1258,150,4001.79
11保定市财信商贸有限公司(SS)56,660,8002.0656,660,8001.75

1-2-37

序号股东名称发行前发行后
所持股份(股)持股比例(%)所持股份(股)持股比例(%)
12荣盛控股股份有限公司50,000,0001.8250,000,0001.54
13唐山瑞丰钢铁(集团)有限公司47,000,0001.7147,000,0001.45
14河北建设投资集团有限责任公司(SS)40,000,0001.4640,000,0001.23
15秦皇岛市山海关隆福物资采购供应处(SS)31,920,0001.1631,920,0000.98
16河北省国控投资管理有限公司(SS)30,000,0001.0930,000,0000.92
17河北泰庆股权投资基金管理有限公司20,000,0000.7320,000,0000.62
18清华大学教育基金会15,000,0000.5515,000,0000.46
19西藏福茂投资管理有限公司15,000,0000.5515,000,0000.46
20邯郸市财达计算机信息中心(SS)13,753,6000.5013,753,6000.42
21秦皇岛市北戴河区国有资产经营公司(SS)11,401,6000.4211,401,6000.35
22涿州市国有资产管理有限公司(SS)10,080,0000.3710,080,0000.31
23沧州市财政培训中心(SS)8,848,0000.328,848,0000.27
24衡水市建设投资集团有限公司(SS)7,780,0000.287,780,0000.24
25河北财达投资管理服务中心(SS)3,284,0000.123,284,0000.10
26河北达盛贸易有限公司(SS)2,570,0000.092,570,0000.08
社会公众股东--500,000,00015.41
合计2,745,000,000100.003,245,000,000100.00

注:股东名称后SS(即State-owned Shareholder的缩写)标识的含义为国有股东。上述18家国有股东持有本公司股份的性质系根据河北省国资委冀国资发产权管理〔2019〕180号《关于财达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国有股东标识管理有关问题的批复》界定。本公司国有股东将按照《国务院关于印发<划转部分国有资本充实社保基金实施方案>的通知》(国发[2017]49号)及后续颁布的相关配套规则的规定,依法履行相关义务。

2、股份流通限制和锁定安排

本公司股东股份流通限制和锁定安排具体请参见本招股说明书摘要“第一节重大事项提示”之“一、股份流通限制和自愿锁定承诺”的相关内容。

(二)发起人、前十名股东的持股情况

1、发起人的持股情况

1-2-38

公司设立时,发起人共27名,其持股情况如下:

序号股东名称持股数量(股)持股比例(%)
1唐山钢铁集团有限责任公司1,052,631,05038.35
2河北省国有资产控股运营有限公司441,780,55016.09
3河北港口集团有限公司340,000,00012.39
4邯郸市鹏博贸易集团有限公司119,772,0004.36
5河北国傲投资有限公司100,000,0003.64
6唐山港口实业集团有限公司80,000,0002.91
7唐山金海资产开发投资有限公司67,088,0002.44
8河北钢铁集团投资控股有限公司62,280,0002.27
9秦皇岛市财信资产管理公司58,150,4002.12
10保定市财信商贸有限公司56,660,8002.06
11荣盛控股股份有限公司50,000,0001.82
12唐山瑞丰钢铁(集团)有限公司47,000,0001.71
13河北建设投资集团有限责任公司40,000,0001.46
14迁西县燕东化工有限公司40,000,0001.46
15秦皇岛市山海关隆福物资采购供应处31,920,0001.16
16河北省国控投资管理有限公司30,000,0001.09
17泊头市天润纺织有限公司20,000,0000.73
18河北泰庆股权投资基金管理有限公司20,000,0000.73
19清华大学教育基金会15,000,0000.55
20西藏福茂投资管理有限公司15,000,0000.55
21邯郸市财达计算机信息中心13,753,6000.50
22秦皇岛市北戴河区国有资产经营公司11,401,6000.42
23涿州市国有资产管理有限公司10,080,0000.37
24沧州市财政培训中心8,848,0000.32
25衡水市财政局国家债务办公室7,780,0000.28
26河北财达投资管理服务中心3,284,0000.12
27河北达盛贸易有限公司2,570,0000.09
合计2,745,000,000100.00

2、前十名股东的持股情况

截止本招股说明书摘要签署日,本公司前10名股东及其持股情况如下表所示:

1-2-39

序号股东名称股份数量(股)持股比例(%)
1唐山钢铁集团有限责任公司1,052,631,05038.35
2河北省国有资产控股运营有限公司441,780,55016.09
3河北港口集团有限公司340,000,00012.39
4邯郸市鹏博贸易集团有限公司119,772,0004.36
5河北国傲投资集团有限公司100,000,0003.64
6唐山港口实业集团有限公司80,000,0002.91
7唐山金海资产开发投资有限公司67,088,0002.44
8河钢集团投资控股有限公司62,280,0002.27
9泊头市天润纺织有限公司60,000,0002.19
10秦皇岛市财信资产管理中心58,150,4002.12
合计2,381,702,00086.77

(三)发起人、控股股东和主要股东之间的关联关系

截止本招股说明书摘要签署日,本公司控股股东唐钢集团、股东河钢控股、河北财投、达盛贸易均为河钢集团直接或间接控股的子公司,分别持有公司

38.35%、2.27%、0.12%、0.09%的股份。同时,达盛贸易为河北财投的全资子公司。

本公司股东国控投资为股东国控运营全资子公司,国控运营、国控投资分别持有公司16.09%、1.09%的股份。

除上述情况外,公司各股东之间不存在关联关系。

四、发行人主营业务情况

(一)发行人的主营业务情况

本公司主要从事证券经纪、证券投资咨询、证券承销与保荐、证券自营、证券资产管理、融资融券、证券投资基金代销、与证券交易、证券投资活动有关的财务顾问、代销金融产品、为期货公司提供中间介绍业务。本公司控股子公司财达期货主要从事商品期货经纪、金融期货经纪、资产管理业务(金融资产除外)、期货投资咨询业务。财达期货子公司财达投资主要从事基差交易、仓单服务和合作套保等业务。

1-2-40

报告期内,公司各业务分部营业收入情况如下表所示:

单位:万元

项 目2020年度2019年度2018年度
金额比例 (%)金额比例 (%)金额比例 (%)
证券经纪86,245.5442.0867,151.6137.0355,537.6138.02
证券自营28,745.1314.0231,991.8517.6421,788.7214.92
信用交易28,850.0114.0727,450.7615.1434,913.0823.90
投资银行27,024.6013.1820,822.6011.4812,996.388.90
资产管理3,686.481.802,765.951.531,049.510.72
期货业务19,919.179.7220,508.4311.3114,973.8810.25
公司总部及其他10,993.295.3610,615.495.854,827.303.30
结构化主体6,537.043.196,101.233.365,168.573.54
抵销-7,022.30-3.42-6,081.89-3.35-5,189.12-3.55
合 计204,978.96100.00181,326.03100.00146,065.93100.00

(二)发行人所属行业的竞争情况

我国证券公司数量众多,各项业务竞争十分激烈,行业竞争格局呈现以下特征:1、行业集中度较高,行业整合成为趋势;2、传统业务竞争激烈,创新业务发展迅速;3、证券行业专业服务能力有待提高;4、其他金融机构财富管理业务与证券行业竞争加剧;5、证券市场开放与外资证券公司的竞争加剧。

(三)发行人在行业中的竞争地位

公司是唯一一家河北省内注册的法人证券公司。经过十余年的发展,公司已成为具有独特区域优势的综合性证券公司,公司先后被授予“河北省金融贡献奖”,“先进纳税人”称号以及“河北省五一奖状”,多次被评为“河北省明星企业”、“诚信纳税A级企业”、“河北省诚信企业”、“河北十大和谐企业”、“河北省最具影响力企业”,荣获“最具发展潜力证券公司”、“中国证券投资者调查十佳证券公司”、“河北网民最信赖的证券品牌”、“河北省服务名牌”、“冀商最喜爱证券公司”等诸多荣誉称号。2020年,公司在证券公司分类评价中被评为B类BBB级。

根据中国证券业协会公布的数据,公司2019年总资产排名51名,净资产排

1-2-41

名56名,净资本排名45名;公司2019年营业收入排名第52名,其中代理买卖证券业务收入(含席位租赁)排名第38名,公司传统经纪业务基础较好。近年来,公司坚持市场化原则,持续加大专业、高效的业务团队的引进和培养力度,公司固定收益融资业务发展较快,债券主承销家数和主承销金额2019年较2017年均有较大幅度提升。与同行业相比,公司证券自营、资产管理等业务起步较晚,有较大发展空间,收入结构将会进一步优化。2017年-2019年,公司的行业排名情况如下表所示:

项 目行业排名
2019年2018年2017年
营业收入525152
代理买卖证券业务收入(含席位租赁)383835
净利润386452
总资产514853
净资产565655
净资本454654
债券主承销家数424476
债券主承销金额444277

数据来源:中国证券业协会,Wind资讯。注:债券主承销家数和金额2019年排名来源Wind资讯,其余数据来源中国证券业协会,证券业协会尚未公开发布2020年度证券公司经营业绩排名。

五、发行人业务及生产经营有关的资产权属情况

(一)公司主要固定资产情况

1、基本情况

本公司的固定资产主要包括房屋及建筑物、电子及通讯设备、运输设备、办公及其他设备,公司各项固定资产目前使用状况良好,未用做抵押或担保。

截至2020年12月31日,本公司固定资产账面情况具体如下:

单位:万元

项 目账面原值累计折旧账面净值
房屋及建筑物30,396.1416,934.2313,461.92
电子及通讯设备18,651.1716,750.661,900.51

1-2-42

项 目账面原值累计折旧账面净值
运输设备492.10448.9043.20
办公及其他设备4,492.863,808.97683.89
合计54,032.2737,942.7516,089.51

2、主要固定资产的成新率,现有电子及通讯设备能够满足经营需要报告期各期末,发行人主要固定资产的成新率如下:

项 目2020年 12月31日2019年 12月31日2018年 12月31日
房屋及建筑物44.29%48.92%53.66%
电子及通讯设备10.19%13.33%11.41%
运输设备8.78%11.21%13.63%
办公及其他设备15.22%15.17%13.96%
固定资产合计29.78%33.38%34.79%
固定资产(除房屋及建筑物外)11.12%13.64%11.98%

注:成新率=账面净值/账面原值。

如上,报告期各期末,发行人固定资产(除房屋及建筑物外)成新率分别为

11.98%、13.64%和11.12%,成新率水平总体较稳定。

报告期各期末,发行人电子及通讯设备账面价值分别为2,215.88万元、2,504.03万元和1,900.51万元,成新率分别为11.41%、13.33%和10.19%,成新率总体较为稳定;同时,报告期各期,发行人新增电子及通讯设备分别为1,348.79万元、1,875.32万元和782.15万元,2018年-2019年新增电子及通讯设备呈上升趋势。公司的电子及通讯设备主要是服务器、机柜、交换机、显示器、路由器、电脑等设备,报告期内及时更新换代、日常运维良好,能够满足发行人经营发展需要。

(二)公司自有及租赁房产情况

1、自有房屋情况

截止本招股说明书摘要签署日,本公司及控股子公司、分支机构自有房产共计62处,建筑面积共计68,764.52平方米。其中58处、建筑面积为60,545.40平

1-2-43

方米的房屋,已经取得《不动产权证书》(简称“不动产证”)或《房屋所有权证》(简称“房产证”),具体情况如下表所示:

序号房屋所有权人不动产权证书/ 房屋所有权证号房地坐落建筑面积(m2)抵押情况
1财达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冀(2016)石家庄市不动产权第0083985号桥西区自强路35号丰辉大厦2301220.84
2财达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冀(2016)石家庄市不动产权第0083986号桥西区自强路35号丰辉大厦2302171.34
3财达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冀(2016)石家庄市不动产权第0083987号桥西区自强路35号丰辉大厦2303173.68
4财达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冀(2016)石家庄市不动产权第0083988号桥西区自强路35号丰辉大厦2304172.18
5财达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冀(2016)石家庄市不动产权第0083989号桥西区自强路35号丰辉大厦2305143.08
6财达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冀(2016)石家庄市不动产权第0083990号桥西区自强路35号丰辉大厦2306198.20
7财达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冀(2016)石家庄市不动产权第0083991号桥西区自强路35号丰辉大厦2307188.95
8财达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冀(2016)石家庄市不动产权第0083992号桥西区自强路35号丰辉大厦2308174.60
9财达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冀(2016)石家庄市不动产权第0083993号桥西区自强路35号丰辉大厦2309167.08
10财达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冀(2016)石家庄市不动产权第0083994号桥西区自强路35号丰辉大厦2401265.07
11财达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冀(2016)石家庄市不动产权第0083996号桥西区自强路35号丰辉大厦2402171.34
12财达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冀(2016)石家庄市不动产权第0083997号桥西区自强路35号丰辉大厦2403173.68
13财达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冀(2016)石家庄市不动产权第0083998号桥西区自强路35号丰辉大厦2404172.18
14财达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冀(2016)石家庄市不动产权第0083999号桥西区自强路35号丰辉大厦2405143.08
15财达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冀(2016)石家庄市不动产权第0084000号桥西区自强路35号丰辉大厦2406198.20
16财达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冀(2016)石家庄市不动产权第0084001号桥西区自强路35号丰辉大厦2407188.95
17财达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冀(2016)石家庄市不动产权第0084002号桥西区自强路35号丰辉大厦2408174.60
18财达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冀(2016)石家庄市不动产权第0084003号桥西区自强路35号丰辉大厦2409167.08
19财达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冀(2016)石家庄市不动产权第0084004号桥西区自强路35号丰辉大厦2501220.46
20财达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冀(2016)石家庄市不动产权第0084005号桥西区自强路35号丰辉大厦2502169.46
21财达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冀(2016)石家庄市不动产权第0084006号桥西区自强路35号丰辉大厦2503174.57
22财达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冀(2016)石家庄市不动产权第0084007号桥西区自强路35号丰辉大厦2504171.81

1-2-44

序号房屋所有权人不动产权证书/ 房屋所有权证号房地坐落建筑面积(m2)抵押情况
23财达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冀(2016)石家庄市不动产权第0084008号桥西区自强路35号丰辉大厦2505143.44
24财达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冀(2016)石家庄市不动产权第0084009号桥西区自强路35号丰辉大厦2506198.69
25财达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冀(2016)石家庄市不动产权第0084010号桥西区自强路35号丰辉大厦2507187.35
26财达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冀(2016)石家庄市不动产权第0084011号桥西区自强路35号丰辉大厦2508174.51
27财达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冀(2016)石家庄市不动产权第0084012号桥西区自强路35号丰辉大厦2509165.64
28财达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冀(2016)石家庄市不动产权第0084013号桥西区自强路35号丰辉大厦2601220.46
29财达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冀(2016)石家庄市不动产权第0084014号桥西区自强路35号丰辉大厦2602169.46
30财达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冀(2016)石家庄市不动产权第0084015号桥西区自强路35号丰辉大厦2603174.57
31财达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冀(2016)石家庄市不动产权第0084016号桥西区自强路35号丰辉大厦2604171.81
32财达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冀(2016)石家庄市不动产权第0084017号桥西区自强路35号丰辉大厦2605143.44
33财达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冀(2016)石家庄市不动产权第0084018号桥西区自强路35号丰辉大厦2606198.69
34财达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冀(2016)石家庄市不动产权第0084019号桥西区自强路35号丰辉大厦2607187.35
35财达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冀(2016)石家庄市不动产权第0084020号桥西区自强路35号丰辉大厦2608174.51
36财达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冀(2016)石家庄市不动产权第0084021号桥西区自强路35号丰辉大厦2609165.64
37财达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冀(2017)张家口市不动产权第0005867号张家口市桥西区明德南街170号714.58
38财达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冀(2017)张家口市不动产权第0005869号张家口市桥西区明德南街170号4,894.40
39财达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京(2017)海不动产权第0047147号海淀区首体南路20号4、5号楼2层201,1层1024,938.73
40财达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冀(2017)秦海不动产权第0037213号海港区河北大街49号4,415.14
41财达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冀(2017)秦山不动产权第0002848号山海关区关城南路52号3,112.39
42财达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冀(2017)衡水市不动产权第0046422号享园小区中心街以东、河北路以北1幢1-2层1,789.98
43财达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冀(2017)衡水市不动产权第0046419号享园小区中心街以东河北路以北1幢1层东数4号17.84
44财达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冀(2017)廊坊市不动产权第0003097号廊坊市广阳区建设北路77号9,369.81

1-2-45

序号房屋所有权人不动产权证书/ 房屋所有权证号房地坐落建筑面积(m2)抵押情况
45财达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冀(2016)沧州市不动产权第00071406号运河区水月寺大街14幢4,181.21
46财达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冀(2016)石家庄市不动产权第0083839号桥西区中山西路188号中华商务中心301号699.06
47财达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冀(2016)石家庄市不动产权第0083836号桥西区中山西路188号中华商务中心304号332.37
48财达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冀(2016)石家庄市不动产权第0083844号桥西区中山西路188号中华商务中心302号720.50
49财达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保定莲池北大街证券营业部冀(2017)保定市不动产权第0002267号保定市莲池北大街23号11,386.99
50财达证券有限责任公司唐山市房权证开平区(国)字第00507号开平新城新苑路1,143.56
51财达证券有限责任公司涿房权证开字第27360号开发区东兴北街3,285.42
52财达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佳木斯长安东路证券营业部黑(2018)佳木斯市不动产权第0016985号前进区怡安社区线务站020#0单元1-5层109室1,878.17
53财达投资(天津)有限公司津(2017)保税区不动产权第1001808号天津空港物流加工区高尔夫球场以北汇津广场2号楼50173.10
54财达投资(天津)有限公司津(2017)保税区不动产权第1001809号天津空港物流加工区高尔夫球场以北汇津广场2号楼502336.01
55财达投资(天津)有限公司津(2017)保税区不动产权第1001810号天津空港物流加工区高尔夫球场以北汇津广场2号楼503222.15
56财达期货有限公司房地产津地字101031106890号和平区君隆广场1,2号楼西安道2号-501192.36
57财达期货有限公司房地产津地字101031106889号和平区君隆广场1,2号楼西安道2号-502182.82
58财达期货有限公司房地产津地字101031106888号和平区君隆广场1,2号楼西安道2号-503182.82

截止本招股说明书摘要签署日,本公司已经取得不动产证(或房产证)的58处房屋中,56处房屋的不动产证登记的权利人为本公司或控股子公司、分支机构,2处房屋尚待办理房产证登记权利人变更为股份公司的相关手续。

1-2-46

在本公司已经取得不动产证(或房产证)的房屋中,5处房屋所对应的土地存在如下问题:

(1)本公司拥有的位于保定市莲池北大街23号的房屋,面积为11,386.99平方米,其所对应的土地性质为划拨地。

解决进展:发行人已经取得冀(2017)保定市不动产权第0002267号《不动产权证书》,不存在产权纠纷,由公司占有、使用。目前,公司正在与保定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积极沟通协商办理该等土地划拨转出让手续。

(2)本公司拥有的位于沧州市运河区水月寺大街14幢的房屋,面积为4,181.21平方米,土地性质为出让地,为2007年打包购买的原河北证券破产资产之一,不动产证中无土地信息。

解决进展:公司已取得房地产开发商出具的沧国用(2008)00226号《土地使用证书》,根据该证书记载,该处房产对应土地的使用权人为沧州恒顺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用途为商业、住宅用地。该处房产的不动产权证中虽然无土地信息,对应土地的使用权利人为房地产开发商,但该等房产已办理产权证书,权属清晰,不存在产权纠纷,由公司占有、使用,使用情况符合土地规划要求以及土地证书的证载用途。

(3)本公司拥有的位于唐山市开平新城新苑路的房屋,面积为1,143.56平方米,由于历史原因,房产证中无土地信息。

解决进展:公司已于2006年在唐山市开平区土地局提交了该土地权属证书相关申请文件,并缴纳土地出让金97,677元。由于历史原因,当时未能办理土地权属证明。目前发行人正在与唐山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开平区分局积极沟通办理该处土地权属证书相关事宜。

(4)本公司拥有的位于衡水享园小区中心街以东、河北路以北1幢1-2层房屋,面积为1,789.98平方米,根据不动产证书,权利类型为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房屋所有权,权利性质为划拨/存量单位房,为2007年打包购买的原河北证券破产资产之一。

1-2-47

解决进展:该处房产为发行人2007年打包购买的原河北证券破产资产之一,非公司经营用房,该处房产所对应的土地权证由衡水市经济适用住房发展中心持有,目前暂不能分割、转让。

(5)本公司拥有的位于衡水享园小区中心街以东、河北路以北1幢1层东数4号(车库),面积为17.84平方米,根据不动产证书,权利类型为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房屋所有权,权利性质为划拨/存量单位房,为2007年打包购买的原河北证券破产资产之一。

解决进展:该处房产为发行人2007年打包购买的原河北证券破产资产之一,非公司经营用房,该处房产所对应的土地权证由衡水市经济适用住房发展中心持有,目前暂不能分割、转让。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房地产管理法》的规定,公司占有、使用上述5处房屋不存在实质性法律障碍;如果因土地使用权的原因导致该等房屋占用范围内的土地被拍卖、处置,则该土地上公司的房屋也存在一并被拍卖、处置的风险。此种情形下,公司可能丧失对该等房屋的所有权,但有权取得被拍卖处置房屋的变现款项。第(1)、(2)、(3)处房产虽为公司经营性用房,如果由于该等土地使用权的权属原因导致需要搬迁时,公司可以在相关区域内找到替代性的经营场所,该等搬迁不会对公司的整体经营和财务状况产生重大不利影响。第(4)、

(5)处房产为公司非经营性用房,不会对公司经营情况产生不利影响。报告期内,发行人不存在因上述房屋产权瑕疵受到行政处罚的情形。

本公司4处房屋尚未获得房屋所有权证,建筑总面积共计8,219.12平方米,具体情况如下:

(1)本公司自有的位于唐山市路北区裕华道西侧、朝阳道北侧、龙泽路西侧6号商业楼1单元31号房的房屋尚未取得房产证,面积为1,901.51平方米。该处房屋为财达有限于2014年5月30日与唐山建科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签署《商品房买卖合同》购买取得,该《商品房买卖合同》已在唐山市房地产交易中心备案。

解决进展:该处房产由公司向房地产开发商购买取得,签署了《商品房买卖合同》,并已在唐山市房地产交易中心备案,根据合同约定,由房地产开发商(出

1-2-48

卖人)办理房屋所有权证。由于房地产开发商的原因,该处房产尚未办理房屋产权证书。因此,公司购买取得该处房产已履行有关手续,未办理产权证书并非公司的原因,从取得该处房产至今实际占有、使用,未发生产权纠纷。

(2)本公司自有的位于邯郸市丛台路北侧、串城街东侧的房产尚未取得房产证,面积为5,233平方米。该处房屋为2007年打包购买的原河北证券破产资产之一。

解决进展:由于该处房产为2007年打包购买的原河北证券破产资产之一,原河北证券在2006年被撤销前,尚未取得该等房产的房产证,但已取得邯郸市国土资源局丛台分局出具的《国有土地使用证》,地类(用途)为商务金融用地。但由于历史原因,有关建筑施工资料原件遗失,该处房产的产权证书办理尚无进展。

(3)本公司自有的位于秦皇岛市海宁路70号的房产尚未取得房产证,面积为904.87平方米,为2006年购买取得。

解决进展:该处房产由公司向房地产开发商购买取得,签署了《房屋买卖协议》,根据协议约定,由房地产开发商(出卖人)办理《房屋产权证》和《土地使用权证》。但由于房地产开发商手续原因,至今未办理产权证书,并非公司的原因。公司从取得该处房产至今实际占有、使用,未发生产权纠纷。

(4)本公司自有的位于石家庄槐中路华脉新村6A-106室的房产尚未取得房产证,面积为179.74平方米。该处房产因历史原因,尚未办理房屋产权证。

解决进展:该处房产非公司的经营用房。由于历史原因,有关资料已缺失,该处房产的产权证书办理尚无进展。

上述4处房产未办理产权证书,并非发行人主观故意不办理或故意规避法律、法规的规定。公司从取得上述房产至今实际占有、使用,未发生产权纠纷。第(1)、(2)、(3)处房产虽为公司经营性用房,如果由于该等房屋权属原因导致需要搬迁时,公司可以在相关区域内找到替代性的经营场所,该等搬迁不会对公司的整体经营和财务状况产生重大不利影响。第(4)处房产为公司非经营性用房,不会对公司经营情况产生不利影响。报告期内,发行人不存在因上述房屋产权瑕疵受到行政处罚的情形。

1-2-49

2、房屋租赁情况

截止本招股说明书摘要签署日,本公司及控股子公司、分支机构向第三方共承租124处房屋作为经营场所使用。具体如下:

财达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招股说明书摘要

1-2-50

(1)本公司总部的房屋租赁

本公司总部共承租了12处房屋,详细情况如下:

序号出租方房屋所有权人房屋权属证明租赁房屋地址面积 (m2)租赁期间
1上海陆家嘴金融贸易区联合发展有限公司上海陆家嘴金融贸易区联合发展有限公司沪房地浦字(2013)第079638号上海市浦东新区竹林路101号/世纪大道1528号陆家嘴基金大厦11层1101单元469.112018.05.01-2021.04.30
上海市浦东新区竹林路101号/世纪大道1528号陆家嘴基金大厦7层701、704单元1,063.732021.02.01-2024.01.31
2孙丽莲孙丽莲深房地字第3000370912号深圳市深南大道4019号航天大厦A座1401240.222020.01.01-2022.12.31
3深房地字第3000370913号深圳市深南大道4019号航天大厦A座1402120.90
4深房地字第3000370921号深圳市深南大道4019号航天大厦A座1403122.75
5深房地字第3000370914号深圳市深南大道4019号航天大厦A座1411房间232.82
6石家庄市丰辉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石家庄市丰辉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石房权证西字第450000326号石家庄市自强路35号丰辉大厦第二层、第三层3,344.002018.11.10-2028.11.09
7晋商信融(北京)实业发展有限公司晋商信融(北京)实业发展有限公司京(2018)丰不动产权第0045375号中国北京市丰台区丽泽金融商务区金泽西路8号院1号楼晋商联合大厦15层1503单元及1504单元1,101.322018.08.01-2028.07.31
8中国北京市丰台区丽泽金融商务区金泽西路8号院1号楼晋商联合大厦15层1501单元及1502单元986.282018.07.01-2028.06.30

财达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招股说明书摘要

1-2-51

序号出租方房屋所有权人房屋权属证明租赁房屋地址面积 (m2)租赁期间
9石家庄圣庭物业服务有限公司石家庄市丰辉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石房权证西字第450000326号石家庄市自强路35号庄家金融大厦地下负三层北侧933.002011.08.26-2021.08.25
10绿城物业服务集团有限公司济南高新分公司济南高新控股集团有限公司高新(国用)(2014)第0500029号济南市高新区经十东路7000号汉峪金融商务中心A5-5栋一层101号320.002019.09.01-2025.02.28
11王宝玉王宝玉郑房权证字第1501112007号郑州市郑东新区金水东路33号美盛中心写字楼16层1601号345.602019.08.10-2025.08.09
12青岛海洋投资集团有限公司青岛海洋投资集团有限公司鲁(2019)青岛市黄岛区不动产权第0031165号、第0031192号开发区漓江西路877号内1栋内办公10层247.112020.12.02-2022.08.31

(2)本公司控股子公司、分支机构的房屋租赁

本公司控股子公司、分支机构共向第三方承租了112处房屋,详细情况如下:

序号承租方出租方房屋所有权人房屋权属证明租赁房屋地址面积 (m2)租赁期间
1财达证券股份有限公司石家庄中华北大街证券营业部石家庄市华兴企业集团有限公司石家庄市华兴企业集团有限公司石房权证新字第350000605号石家庄中华北大街183号853.002021.01.01-2025.12.31
2财达证券股份有限公司石家庄新华路证券营业部河北华海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河北华海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石房权证新字第390000558号石家庄市新华区新华路华海广场写字楼一层104号、三层307、308、309、310、311、312、313、315-1653.552019.07.01-2024.06.30
3财达证券股份有限公司石家庄槐北路证券营业部石家庄市瑞和房产经纪有限公司石家庄市瑞和房产经纪有限公司石房权证裕字第550000564号石家庄裕华区槐北路309号嘉实蓝岸商务楼4楼862.692020.08.01-2021.07.31

财达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招股说明书摘要

1-2-52

序号承租方出租方房屋所有权人房屋权属证明租赁房屋地址面积 (m2)租赁期间
4财达证券股份有限公司石家庄工农路证券营业部河北同圆检测技术服务有限公司河北同圆检测技术服务有限公司预售商品房合同备案书NO:2017011115320464170石家庄市桥西区工农路558号安惠小区16号综合楼0301674.912020.01.19-2023.01.18
5财达证券股份有限公司石家庄自强路证券营业部石家庄市丰辉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石家庄市丰辉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石房权证西字第450000326号石家庄市桥西区自强路35号丰辉大厦第2层908.002018.11.10-2028.11.09
6财达证券股份有限公司石家庄分公司石家庄市丰辉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石家庄市丰辉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石房权证西字第450000326号石家庄市自强路35号丰辉大厦第二层1,185.002018.11.10-2028.11.09
7财达证券股份有限公司石家庄长征街证券营业部河北滕泰房地产开发集团有限公司河北滕泰房地产开发集团有限公司长安区长征街101号金角湾大厦房间号110、210325.002019.09.01-2022.08.31
8财达证券股份有限公司石家庄东岗路证券营业部河北银柏商贸有限公司河北银柏商贸有限公司石房权证裕字第550000768号石家庄市东岗路46号世奥花苑3-1032商业94.342017.02.01-2023.01.31
9财达证券股份有限公司石家庄鹿泉北斗路证券营业部石家庄厚德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石家庄厚德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冀(2017)鹿泉区不动产权第20170007958号石家庄市鹿泉区北斗路与翠屏大街交口的厚德福城169.232020.11.01-2023.10.31
10财达证券股份有限公司石家庄晋州中兴路证券营业部张立刚张立刚房权证晋私字第02341000232号河北省晋州市中兴路244号158.002019.04.30-2024.04.29
11财达证券股份有限公司石家庄新乐新华路证券营业部王志国王志国河北省新乐市新华路南侧新乐宾馆对面舒心家园自西向东第二套商铺(由新乐市新华路南新北巷14排10号房产置换而来)180.002019.01.01-2023.12.31

财达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招股说明书摘要

1-2-53

序号承租方出租方房屋所有权人房屋权属证明租赁房屋地址面积 (m2)租赁期间
12财达证券股份有限公司石家庄井陉建设北路证券营业部高保生高保生井陉县房权证微水镇字第0130007812号井陉县建设北路西侧56号(大槐树南侧)137.702021.04.01-2022.03.31
13财达证券股份有限公司石家庄正定燕赵南大街证券营业部王常山石家庄极正医药药材有限公司正定县房权证正定镇字第0130011860号正定县正定镇燕赵南大街91号360.002018.04.01-2021.03.31(注)
14财达证券股份有限公司石家庄裕华西路证券营业部石家庄瑞吉山房地产经纪有限公司石家庄市西里木器有限责任公司石房权证西字第450000998桥西区裕华西路73号1,532.002018.09.01-2023.08.31
15财达证券股份有限公司石家庄建设南大街证券营业部河北德服物业服务有限公司石家庄市燃料总公司石房权证东字第212001497号建设南大街82号德福大厦B座1层321.002021.03.15-2024.03.14
德福大厦B座6层160.00
16财达证券股份有限公司石家庄无极中昌路证券营业部田立斌田立斌石无房权证城区字第043004181号石家庄市无极县中昌路西段盛祥园小区独立三层临街门市252.002019.03.21-2022.03.20
17财达证券股份有限公司石家庄栾城华兴街证券营业部安书军安书军栾房权证字第1230004492号栾城县汇华路南侧、华兴街西侧沿街商业A段110.022019.06.07-2021.06.06
18财达证券股份有限公司石家庄广安大街证券营业部石家庄大远东房地产有限公司石家庄大远东房地产有限公司广安大街10-1号美东国际A座商务会馆第二层880.002018.04.01-2023.03.31
19财达证券股份有限公司石家庄裕华路证券营业部石家庄江山金地房地产开发有限责任公司石家庄裕华东路171号1,600.002019.02.01-2021.12.31

财达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招股说明书摘要

1-2-54

序号承租方出租方房屋所有权人房屋权属证明租赁房屋地址面积 (m2)租赁期间
20财达证券股份有限公司秦皇岛迎宾路证券营业部深圳市彩之家房地产策划有限公司秦皇岛分公司秦皇岛泛亚实业有限公司秦皇岛市房权证秦房字第000033442号秦皇岛市迎宾路83号泛亚大厦第3层301、302、303、304号1,228.082013.06.01-2023.05.31
21财达证券股份有限公司秦皇岛抚宁迎宾路证券营业部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秦皇岛分行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抚宁支行秦抚房字第7908号抚宁县迎宾路中段135.002020.06.01-2022.05.31
22财达证券股份有限公司秦皇岛昌黎学院路证券营业部赵自伟赵自伟冀(2019)昌黎县不动产权第0000377号碣阳大街北侧、规划学院路西侧(富临广场商业楼)西-7号332.882021.03.01-2022.02.28
23财达证券股份有限公司秦皇岛峨眉山中路证券营业部秦皇岛国融企业管理咨询有限公司秦皇岛开发区国有资产经营有限公司秦皇岛市房权证秦开房字第20006595号秦皇岛市经济技术开发区峨眉山中路9号285.002020.05.01-2025.04.30
24财达证券股份有限公司承德都统府大街证券营业部承德市民族民俗博物馆有限公司承德市民族民俗博物馆有限公司承房权证双桥公字第6709号承德市都统府大街9号1,690.002020.06.06-2023.06.05
25财达证券股份有限公司承德宽城金山街证券营业部徐铁超徐铁超宽房权证房登字第2015-053号宽城镇世纪路佳利花园2号楼9号底商109铺位303.272019.05.19-2024.05.18
26财达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唐山曹妃甸证券营业部唐山海澳商贸有限公司唐山海澳商贸有限公司海房权证股份字第200700004号海澳大酒店北侧底商400.002019.10.01-2022.09.30
27财达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唐山国防道证券营业部唐山市路南区机关事务管理局唐山市路南区人民政府唐山市路南区路南财经大厦一层北厅828.832017.02.01-2027.04.30

财达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招股说明书摘要

1-2-55

序号承租方出租方房屋所有权人房屋权属证明租赁房屋地址面积 (m2)租赁期间
28财达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唐山华岩路证券营业部中煤科工集团唐山研究院有限公司中煤科工集团唐山研究院有限公司唐山房权证路北(文)字第101002393号唐山华岩路储煤库临街部分第二层和第一层北侧12米1,832.002021.02.01-2022.01.31
29财达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唐山新城道证券营业部唐山万隆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唐山万隆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唐房权证丰润区字第201302804-05号唐山市丰润区新城道36号帝景豪庭640.522019.09.01-2024.08.31
30财达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唐山新华西道证券营业部唐山恒辉医疗投资有限公司河北省通信公司唐山市分公司唐山房权证路南(友)第101000843唐山市新华西道110号943.802019.01.01-2022.12.31
31财达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唐山翔云道证券营业部唐山市财政局财会培训中心唐山市财政局唐山房权证路北(文)字第101000746号唐山市路北区祥云道6号1,226.672018.06.27-2021.06.26
32财达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唐山迁安惠宁大街证券营业部郭伟华、付晶华郭伟华迁安市房权证迁安镇字第200902466-01号唐山迁安市惠宁大街48号625.002020.06.01-2023.05.31
33财达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唐山乐亭大钊路证券营业部乐亭县财政局乐亭县财政局乐房权证城国字第201500604号唐山市乐亭县大钊路63号817.872018.09.01-2021.08.31
34财达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唐山迁西景忠西街证券营业部宝升昌(唐山)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宝升昌(唐山)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迁房权证迁西字第201300731号迁西县宝升昌步行街36号303.812016.05.31-2021.05.31
35财达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唐山南堡开发区证券营业部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唐山分行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唐山分行唐山房权证字第501001382号唐山南堡开发区博雅园101楼希望路193-6号350.00无固定期限
36财达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唐山滦州燕山张建华、王保林张建华、王保林滦私房权证新城字第29695号滦县新城新华3楼东楼101室89.122018.03.01-2023.02.28

财达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招股说明书摘要

1-2-56

序号承租方出租方房屋所有权人房屋权属证明租赁房屋地址面积 (m2)租赁期间
37北路证券营业部王玉莲王玉莲滦私房权证新城字第21248号滦县新城新华三楼东楼201室89.122018.03.01-2023.02.28
38财达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唐山古冶京山道证券营业部唐山建业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古冶分公司唐山建业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唐山市房权证古冶区字第股份0223号唐山古冶区京山道15-35号372.272019.12.15-2022.12.14
39财达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唐山遵化文化北路证券营业部杨金武杨金武遵化房权证遵镇字第25988号遵化市文化北路101号904.002020.03.01-2025.02.28
40财达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唐山丰南青年路证券营业部唐山市丰南区财政局唐山市丰南区财政局唐山市丰南区青年路145号1,790.002021.01.01-2021.12.31
41财达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唐山玉田北环路证券营业部玉田县人民政府招待所国网冀北玉田县供电公司玉田县北环路1139号450.002019.03.01-2022.02.28
42财达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唐山友谊路证券营业部唐山翼东商贸有限公司唐山市兴盛房地产开发有限责任公司冀唐国用(2008)第4863号唐山市路北区友谊路与翔云道交叉口西南角凤凰世嘉D-1区7号260.002019.07.01-2022.06.30
43财达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廊坊文安西环路证券营业部郭玉川郭玉川房权证文字第32896号廊坊市文安县西环路石油公司宿舍北侧198.002019.01.01-2021.12.31
44财达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廊坊霸州迎宾道证券营业部姚义姚义廊房权证霸字第36316号霸州市迎宾道南侧、天祥路西侧迎宾山水花园西侧商业-1-07号249.902020.01.01-2022.12.31
45财达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廊坊三河迎宾南路证券营业部张智张智冀(2017)三河市不动产权第0012966号三河市燕郊镇京哈公路南侧迎宾路西侧商办楼150.002019.03.01-2022.02.28

财达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招股说明书摘要

1-2-57

序号承租方出租方房屋所有权人房屋权属证明租赁房屋地址面积 (m2)租赁期间
46财达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廊坊三河泃阳西大街证券营业部刘端敏刘端敏三河市房权证泃字第D024437号三河市京哈公路北商住楼11号424.462009.01.01-2025.12.31
47财达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廊坊新华路证券营业部蔡艳君蔡艳君廊房权证字第200804047号廊坊市广阳区永丰道北、新华路东新华广场16号店438.272016.07.01-2021.06.30
48财达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廊坊万庄友好街证券营业部中国石油集团渤海钻探工程有限公司井下作业分公司中国石油集团渤海钻探工程有限公司廊坊广阳区万庄石油矿区友好街与文化路东北角井下综合楼一层390.002021.01.01-2021.12.31
49财达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保定瑞安路证券营业部河北秀兰房地产集团有限公司河北秀兰房地产集团有限公司保定市房权证字第U201300233号保字市恒祥北大街秀兰锦观城12号楼15号门脸753.342019.08.15-2022.08.14
50财达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保定徐水振兴西路证券营业部张连喜、刘凤英张连喜、刘凤英徐水县房权证县城字第00015489号保定市徐水县振兴西路322号220.002021.01.01-2025.12.31
51财达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保定安国药都北大街证券营业部焦铮焦铮安国市房权证药都北大街字第0300286号安国市药都北大街121号602.002019.09.01-2024.08.31
52财达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保定蠡县永盛南大街证券营业部张兰房、杜志昌张兰房、杜志昌蠡房权证城内字第005375号保定市蠡县永盛南大街739号660.002020.01.01-2024.12.31
53财达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保定易县朝阳西路证券营业部富建华富建华易房房权证易城字第20050817922号易县朝阳西路41号220.002019.05.01-2021.04.30

财达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招股说明书摘要

1-2-58

序号承租方出租方房屋所有权人房屋权属证明租赁房屋地址面积 (m2)租赁期间
54财达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保定朝阳南大街证券营业部保定市金泰花园酒店(普通合伙)刘梅、张亚峰、宋国强保定市房权证字第200518534号保定市朝阳南大街164号门脸1,702.002019.01.01-2024.12.31
55财达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保定高阳三利大街证券营业部任淑乾任淑乾高阳三利大街43号140.002018.07.01-2023.06.30
56财达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保定定州兴定西路证券营业部定州市安源国际大厦管理有限公司河北万都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安立辉定州市房权证西城区字第0524204号定州市兴定西路172号安源大厦200.002020.05.26-2023.05.26
57财达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保定涿州甲秀路证券营业部王峥中国石油集团东方地球物理勘探有限责任公司河北省涿州市贾秀路E-36191.002019.02.01-2022.01.31
58财达证券股份有限公司沧州维明路证券营业部王庆瑞王庆瑞、张淑华房权证沧字第00029864号沧州市解放西路万泰阳光花园2号楼107铺193.932018.01.15-2023.01.14
59财达证券股份有限公司沧州青县新华路证券营业部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青县支行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青县支行房权证第清州镇字第759号青县新华路工商银行西配楼500.00无固定期限
60财达证券股份有限公司沧州解放中路证券营业部沧州日报社沧州日报社房权证沧字第2004597号沧州市解放中路269号1,767.402019.11.01-2024.10.31
61财达证券股份有限公司沧州黄骅迎宾大街证券营业部任洪生、刘建荣任洪生、刘建荣冀2018黄不动产权第0005890号黄骅市205国道东331.062019.04.07-2025.04.06

财达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招股说明书摘要

1-2-59

序号承租方出租方房屋所有权人房屋权属证明租赁房屋地址面积 (m2)租赁期间
62财达证券股份有限公司沧州河间新华北路证券营业部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河间支行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河间支行河房权证瀛字第037000142号河间市新华北路东侧706.20无固定期限
63财达证券股份有限公司沧州任丘建设中路证券营业部任丘市畅达物资设备有限公司朱再民、赵桂恋任丘市房权证任油字第7190号任丘市建设路商务局西侧930.002012.02.20-2022.02.20
64财达证券股份有限公司沧州泊头裕华中路证券营业部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泊头支行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泊头支行房权证字第G637号泊头市裕华路314.002013.11.01-2023.11.01
65财达证券股份有限公司衡水人民东路证券营业部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衡水分行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衡水分行衡房权证河西字第4-0146号衡水市人民东路139号1,586.002020.11.01-2021.10.31
66财达证券股份有限公司衡水红旗大街证券营业部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衡水新华支行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衡水新华支行衡房权证河西字第4-0156号衡水市红旗大街358号240.00无固定期限
67财达证券股份有限公司衡水冀州兴华大街证券营业部孙凤恩孙凤恩冀建字第00004442号衡水市蓟州区兴华北大街43号262.392019.05.01-2022.05.01
68财达证券股份有限公司衡水育才大街证券营业部衡水广厦商务有限公司衡水广厦商务有限公司衡房权证河西区字第008011号衡水市育才南大街219号2幢530.002017.07.01-2023.06.30
69财达证券股份有限公司邢台宁晋兴宁街证券营业部刘同庆刘同庆房权证宁城房字第10706号河北省宁晋县兴宁街43号465.002019.06.01-2022.05.31
70财达证券股份有限公司邢台郭守敬北路证券营业部邢台市青年影院地区青年影院邢市字第040841号邢台市郭守敬北路181号2,080.002017.05.10-2022.05.09

财达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招股说明书摘要

1-2-60

序号承租方出租方房屋所有权人房屋权属证明租赁房屋地址面积 (m2)租赁期间
71财达证券股份有限公司邢台新华路证券营业部邢台中润商务服务有限责任公司邢台中润商务服务有限责任公司邢房权证桥东字第211273号邢台市桥东区新华北路219号800.002017.06.01-2027.05.31
72财达证券股份有限公司邢台沙河健康街证券营业部段进廷段进廷沙房权证市区字第2014S2993号沙河市健康街东段路南侧270.002019.10.19-2024.10.18
73财达证券股份有限公司邢台巨鹿新华北街证券营业部张俊彩张俊彩巨房权证县城字第20121304号邢台市巨鹿县新华北街199号160.002020.02.01-2025.01.31
74财达证券股份有限公司邯郸人民路证券营业部中国联通集团河北省通信有限公司邯郸市分公司河北省通信公司邯郸市分公司邯房权证字第0101041580号邯郸市丛台区光明北大街42号千禧大厦五层1,200.002018.05.15-2023.05.14
75财达证券股份有限公司邯郸滏河大街证券营业部河北天任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河北天任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2016)邯房预售字第00675邯郸市滏河南大街288号滏瑞特时代广场(新东方城市广场)2楼984.002017.05.15-2022.05.14
76财达证券股份有限公司邯郸人民西路证券营业部邯郸市和心物业服务有限公司邯郸市和心物业服务有限公司邯市国用(2012)第F010002号邯郸市复兴区人民西路99号宝利大厦5层1485.192018.07.01-2023.08.31
77财达证券股份有限公司邯郸联纺东路证券营业部刘蓬刘蓬冀(2017)邯郸市不动产权第0009478号邯郸市丛台区联纺东路518-7号166.882017.08.01-2022.07.31
78财达证券股份有限公司邯郸武安中兴路证券营业部河北省武安市冶金矿山集团有限公司河北省武安市冶金矿山集团有限公司武房公房权证字第1006452号武安市中兴路南侧1659号东综合楼598.002018.11.01-2021.10.31

财达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招股说明书摘要

1-2-61

序号承租方出租方房屋所有权人房屋权属证明租赁房屋地址面积 (m2)租赁期间
79财达证券股份有限公司邯郸峰峰滏阳东路证券营业部赵福生邯郸市峰峰矿区职业技术教育中心邯郸房权证峰峰字第117773号邯郸市峰峰矿区釜阳东路43号351.002013.10.01-2021.09.30
80财达证券股份有限公司邯郸永年新洺路证券营业部刘永辉刘永辉新洺路55号燃料公司综合商住楼自南向北第9、10间门市297.002018.09.01-2028.08.31
81财达证券股份有限公司邯郸光明北大街证券营业部河北三龙房地产开发集团有限公司邯郸市苏曹乡南苏曹社区居民委员会河北省邯郸市光明北大街大光明商贸中心666.002021.01.01-2025.12.31
82财达证券股份有限公司邯郸磁县朝阳北大街证券营业部刘清祥刘清祥冀(2019)磁县不动产权第0000323号磁县政通路以东、仁和路以北、平安路以南宝盛世纪名苑14号楼底商01号1-2层199.562020.05.06-2023.05.05
83财达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张家口怀来县证券营业部韩胜荣韩胜荣怀房权证沙私字第2006-0039号沙城镇存瑞东街龙翔啤酒饮料有限公司综合楼八号300.002019.06.01-2024.05.31
84财达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上海黄浦区九江路证券营业部上海华盛商务大厦有限公司上海华盛建设(集团)有限公司沪房地黄字(2005)第006046号黄浦区九江路399号20楼01A/01B/02/03/10B室473.452017.06.15-2022.06.14
85财达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佳木斯西林路证券营业部吕静吕静佳房权证向字第2012010064号佳木斯西林路280号245.252019.07.01-2024.06.30
86财达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佳木斯富锦新开路证券营业部洪芳洪芳富房权证富锦市字2016002030号富锦市新开社区45组宏达商服楼000108门156.722019.05.20-2024.05.19
87财达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天津江都路证券营业部天津市华驰租赁有限公司天津市华驰租赁有限公司房地证津字第105031008159号河北区鹤山里3号楼北侧2-3层1,930.002021.01.01-2021.12.31

财达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招股说明书摘要

1-2-62

序号承租方出租方房屋所有权人房屋权属证明租赁房屋地址面积 (m2)租赁期间
88财达证券股份有限公司深圳滨河路证券营业部河北财达投资管理服务中心河北财达投资管理服务中心深房地字第3000655286号深圳市福田区滨河路与彩田路交汇处A栋塔楼A2310号127.382018.08.01-2023.07.31
89深房地字第3000655248号深圳市福田区滨河路与彩田路交汇处A栋塔楼A2312号215.79
90深房地字第300656472号深圳市福田区滨河路与彩田路交汇处A栋塔楼A2311号268.29
91财达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宿迁沭阳深圳东路证券营业部李金生李金生沐阳县房权证沐城字第0146130号沐阳县巴黎新城60商(凯旋大厦)第1层107号房、第二层207号房三处租赁房产面积共计345.00㎡2021.03.09-2026.03.08
92沐阳县房权证沐城字第0146131号沐阳县巴黎新城60商(凯旋大厦)第二层205号房
93沐阳县房权证沐城字第0146133号沐阳县巴黎新城60商(凯旋大厦)第1层106号房
94财达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北京知春路证券营业部北京蓟航科创科技发展有限公司北京蓟航科创科技发展有限公司X京房权证海字第185170号海淀区知春路17号一层036144.002020.11.10-2023.11.09
95财达证券股份有限公司莆田镇和路证券营业部福建鑫和投资有限公司福建鑫和投资有限公司莆房权证荔城字第L201113781号莆田市荔城区镇海街道八二一南街380号鑫和大厦(原建福大厦)6层东边292.002018.05.01-2023.04.30
96财达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商丘神火大道证券营业部石素英石素英商丘市房权证2012字第0100343号商丘市雎阳区神火大道东北海路北帝景花园北苑4#5#楼商业用房南数2号铺212.042020.02.27-2022.02.26
97财达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上海浦东新区长岛路证券营业部上海振丰长岛房产开发有限公司上海振丰长岛房产开发有限公司沪房地浦字2009第085473号上海市长岛路1230号352.752013.07.01-2023.06.30
98财达证券股份有限公司铜陵义安大道证券营业部刘文斌、刘文冲刘文斌、刘文冲房地权证铜房2013字第005708-2号义安大道北段1287号财富广场A2501室268.572019.12.01-2022.11.30

财达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招股说明书摘要

1-2-63

序号承租方出租方房屋所有权人房屋权属证明租赁房屋地址面积 (m2)租赁期间
99财达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合肥潜山路证券营业部安徽合钻商业经营管理有限公司李子龙房地权证合蜀字第8140115539号合肥市蜀山区潜山路320号新华金融广场B幢办1305484.032018.10.10-2021.10.09
100财达证券股份有限公司长沙芙蓉中路证券营业部长沙恒诚业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长沙恒诚业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长国用(2014)第123536号观沙岭街道茶子山东路112号湘江财富中信D栋7层01-03号232.412019.11.01-2025.10.31
101财达证券股份有限公司苏州开平路证券营业部苏州市吴江城市建设开发有限公司苏州市吴江城市建设开发有限公司苏(2019)苏州市吴江区不动产权第9008034号江苏省苏州市吴江区开平路789号金城大厦1801室118.472020.10.01-2023.09.30
102财达证券股份有限公司海口龙昆南路证券营业部海南江平投资有限公司海南江平投资有限公司、海口市龙华区城西镇仁里村经济社(其它共有)琼(2017)海口市不动产权第0019050号海南省海口市龙华区龙昆南路146号城西商务中心第七层795.002017.09.01-2022.08.31
103财达证券股份有限公司邢台威县中华大街证券营业部董书芳董书芳威房权证2009字第228号邢台市威县中华大街西侧门市楼二层3间240.002019.10.15-2024.10.14
104财达期货有限公司徐福强徐福强房地证津字第101021205171号天津市和平区君隆广场1、2号楼河北路252号-503381.262020.01.01-2022.12.31
105房地证津字第101021205172号天津市和平区君隆广场1、2号楼河北路252号-504

财达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招股说明书摘要

1-2-64

序号承租方出租方房屋所有权人房屋权属证明租赁房屋地址面积 (m2)租赁期间
106财达期货有限公司济南市历城区国有资产运营有限公司济南市历城区国有资产运营有限公司鲁(2019)济南市不动产权第0191114号、鲁(2019)济南市不动产权第0191076号、鲁(2019)济南市不动产权第0191077号、鲁(2019)济南市不动产权第0191078号华信路3号鑫苑鑫中心7号楼历城金融大厦275.402019.06.25-2024.06.24
107财达期货有限公司徐贵云徐贵云(2020)和平区不动产权第1002906号天津市和平区诚基经贸中心3-1-282850.992020.09.03-2021.09.02
108财达期货有限公司唐山营业部唐山锦绣新天地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唐山锦绣新天地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唐山房权证路北(凤)字第505006110号新天地·汇金中心3楼1308室169.932019.12.30-2021.12.29
109财达期货有限公司石家庄营业部韩景韩景201407001-2号《购房合同》石家庄市裕华西路128号乐活时尚广场B座1604、1605室182.002020.05.05-2023.05.04
110财达期货有限公司邯郸营业部中国联通集团河北省通信公司邯郸市分公司河北省通信公司邯郸市分公司邯房权证字第0101041580号河北省邯郸市丛台区光明北大街42号千禧大厦5层165.002018.05.15-2023.05.14
111财达期货有限公司济南营业部济南鹏隆企业管理咨询有限公司济南鹏隆企业管理咨询有限公司鲁(2017)济南市不动产权第0000120号济南市历下区经十路9777号2号楼1301室171.762020.07.16-2021.07.15
112财达期货有限公司上海分公司上海久联集团有限公司上海久联集团有限公司沪房地市字(2002)第013213号上海市浦东新区世纪大道1500号东方大厦内1602C-1,-2,-3334.002020.9.15-2023.9.14

注:公司目前正在与出租方签订续期协议。

1-2-65

截止本招股说明书摘要签署日,发行人及其控股子公司向第三方共承租了124处合计租赁面积约为69,394.59平方米的房屋,其中,有112处合计租赁面积约为61,656.76平方米的房屋出租方已经提供该等房屋的权属证明文件及其有权出租该等房屋的函件,有12处合计租赁面积约为7,737.83平方米的房屋的出租方无法提供出租房屋的权属证明文件,具体情况如下:

财达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招股说明书摘要

1-2-66

序号承租方出租方房屋所有权人租赁房屋地址面积(m2)租赁期间租赁用途
1财达证券股份有限公司石家庄长征街证券营业部河北滕泰房地产开发集团有限公司河北滕泰房地产开发集团有限公司长安区长征街101号金角湾大厦房间号110、210325.002019.09.01-2022.08.31办公
2财达证券股份有限公司石家庄新乐新华路证券营业部王志国王志国河北省新乐市新华路南侧新乐宾馆对面舒心家园自西向东第二套商铺(由新乐市新华路南新北巷14排10号房产置换而来)180.002019.01.01-2023.12.31办公
3财达证券股份有限公司石家庄广安大街证券营业部石家庄大远东房地产有限公司石家庄大远东房地产有限公司广安大街10-1号美东国际A座商务会馆第二层880.002018.04.01-2023.03.31办公
4财达证券股份有限公司石家庄裕华路证券营业部石家庄江山金地房地产开发有限责任公司租赁房产系由石家庄江山金地房地产开发有限责任公司与第三方共同开发建造,目前由双方共同开发利用,未约定房屋权属。石家庄裕华东路171号1,600.002019.02.01-2021.12.31办公
5财达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唐山国防道证券营业部唐山市路南区机关事务管理局唐山市路南区人民政府唐山市路南区路南财经大厦一层北厅828.832017.02.01-2027.04.30办公

财达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招股说明书摘要

1-2-67

序号承租方出租方房屋所有权人租赁房屋地址面积(m2)租赁期间租赁用途
6财达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唐山丰南青年路证券营业部唐山市丰南区财政局唐山市丰南区财政局唐山市丰南区青年路145号1,790.002021.01.01-2021.12.31办公
7财达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唐山玉田北环路证券营业部玉田县人民政府招待所国网冀北玉田县供电公司玉田县北环路1139号450.002019.03.01-2022.02.28办公
8财达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廊坊万庄友好街证券营业部中国石油集团渤海钻探工程有限公司井下作业分公司中国石油集团渤海钻探工程有限公司廊坊广阳区万庄石油矿区友好街与文化路东北角井下综合楼一层390.002021.01.01-2021.12.31办公
9财达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保定高阳三利大街证券营业部任淑乾任淑乾高阳三利大街43号140.002018.07.01-2023.06.30办公
10财达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保定涿州甲秀路证券营业部王峥中国石油集团东方地球物理勘探有限责任公司河北省涿州市贾秀路E-36191.002019.02.01-2022.01.31办公
11财达证券股份有限公司邯郸永年新洺路证券营业部刘永辉刘永辉新洺路55号燃料公司综合商住楼自南向北第9、10间门市297.002018.09.01-2028.08.31办公
12财达证券股份有限公司邯郸光明北大街证券营业部河北三龙房地产开发集团有限公司邯郸市苏曹乡南苏曹社区居民委员会河北省邯郸市光明北大街大光明商贸中心666.002021.01.01-2025.12.31办公

1-2-68

上述12处租赁房产主要为发行人在各地设立的营业部,为开展经纪业务的经营办公场所。自发行人承租使用该等租赁房产至今,未发生产权纠纷,不存在因房产权属瑕疵而影响发行人正常使用租赁房产的情形。若该等租赁房产不能继续正常使用,对发行人的经营影响十分有限,具体原因如下:(1)营业部主要为客户提供证券交易服务,该等业务主要依赖客户在交易系统中操作,如无法继续租赁使用,发行人可以在相关区域内找到替代性经营性用房并搬迁,搬迁费用较低,搬迁时间较短,对营业部的日常经营影响较小。(2)该等房屋的出租方虽未提供相应房屋的权属证明文件,但出租方已在租赁合同中作出承诺或出具书面承诺函,承诺赔偿发行人因所租赁房屋存在权利瑕疵而可能遭受的损失。因此,发行人该等租赁房产权属瑕疵事项不会对发行人的经营造成重大不利影响。

发行人向第三方共承租了124处房屋均经履行发行人内部程序后与出租人订立了协议,除上述存在权属瑕疵的租赁房产外,发行人租赁的其余房产均已取得出租人出具的权属证明文件及其有权出租该等房屋的函件。发行人相关租赁房产协议存在未办理房屋租赁备案的情况,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城镇房屋租赁合同纠纷案件具体应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的相关规定,除当事人以约定办理登记备案手续为合同的生效条件外,当事人以未办理租赁合同备案登记的情形主张合同无效的,人民法院不予支持。经查验相关租赁合同,发行人正在履行的房产租赁合同均未约定以办理房屋租赁合同备案登记为合同生效要件,故相关房产租赁合同对协议双方均具有法律约束力,不会因未办理完成房产租赁备案登记手续而导致租赁违约及影响正常使用。报告期内,发行人不存在因租赁房屋未办理租赁登记备案而受到房屋主管部门行政处罚的情形。

(三)公司主要无形资产情况

本公司拥有的无形资产主要包括土地使用权、商标、软件、交易席位费、域名等。

截至2020年12月31日,本公司无形资产账面情况具体如下:

单位:万元

项 目账面原值累计摊销账面净值
土地使用权1,971.58764.261,207.32
交易席位费3,401.003,364.3336.67

1-2-69

项 目账面原值累计摊销账面净值
软件23,353.5214,878.878,474.65
合计28,726.1019,007.469,718.63

1、土地使用权

截止本招股说明书摘要签署日,本公司共拥有8宗土地,具体情况如下:

(1)本公司拥有的位于涿州开发区东兴北街的26.06亩(折合17,373.33平方米)土地,该处土地使用权类型为出让,目前尚需办理更名为股份有限公司的手续。

(2)本公司拥有的位于涿州开发区东兴北街的8.054亩(折合5,369.33平方米)土地,已与涿州开发区管理委员会签署《协议书》,根据该协议,因开发区规划调整,调整了涿州营业部土地使用权的地界,调整后,土地面积较《土地使用证》增加了8.054亩,涿州营业部付给涿州开发区管理委员会35万元土地使用费(含土地出让金),将该等土地用于绿化。目前,公司正在与当地政府部门协调,办理该项土地的不动产权证。

解决进展:该等土地未办理不动产权证书主要系规划调整所致,地上无经营办公用建筑物。目前公司正在与涿州开发区管委会等部门积极沟通,办理该项土地的不动产权证,该处土地的产权证书办理尚无进展。

(3)本公司拥有的位于秦皇岛市海港区河北大街49号的2,289.81平方米土地,土地性质为出让,已取得《不动产权证书》。

(4)本公司拥有的位于秦皇岛市山海关区关城南路52号的3,424.01平方米土地,土地性质为出让,已取得《不动产权证书》。

(5)本公司拥有的位于佳木斯市怡安社区线务站020#的土地,共用宗地面积为1,593.66平方米,土地性质为出让,已取得《不动产权证书》。

(6)本公司拥有的位于保定市莲池北大街23号的土地,共用宗地面积为3,640.30平方米,土地性质为划拨,已取得《不动产权证书》,公司正在与当地政府部门协调,办理土地出让手续。

解决进展:发行人已经取得冀(2017)保定市不动产权第0002267号《不动

1-2-70

产权证书》,不存在产权纠纷,由公司占有、使用。目前,公司正在与保定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积极沟通协商办理该等土地划拨转出让手续。

(7)本公司拥有的位于廊坊市广阳区建设北路77号的2,140.08平方米土地,土地性质为出让,已取得《不动产权证书》。

(8)本公司拥有的位于张家口市桥西区明德南街170号的土地,共有宗地面积2,395.55平方米,土地性质为出让,已取得《不动产权证书》。

目前公司正在积极推进解决上述土地权属瑕疵问题。上述第(2)处土地未办理土地权属证书系规划调整所致,其地上无经营办公用建筑物,该等土地存在的权属瑕疵不会对公司的经营和财务状况产生重大不利影响。上述第(6)处土地上房屋为公司经营性用房,如果由于该等土地使用权的权属原因导致需要搬迁时,公司可以在相关区域内找到替代性的经营场所,该等搬迁不会对公司的整体经营和财务状况产生重大不利影响。报告期内,发行人不存在因上述土地权属瑕疵而受到行政处罚的情形。

2、商标

截止本招股说明书摘要签署日,本公司共取得47份商标注册证。注册商标的具体情况如下:

序号商标名称所有权人注册号/ 申请号类别取得时间取得 方式有无质押等他项权利
1财达证券16456481第36类2016年4月21日原始取得
2财达证券14486981第36类2016年1月14日原始取得
3财达证券14486999第36类2016年6月14日原始取得
4财达证券14487060第37类2015年7月21日原始取得
5财达证券14487079第37类2015年7月21日原始取得
6财达证券14487153第38类2015年7月21日原始取得
7财达证券14487189第38类2015年7月21日原始取得
8财达证券14487270第39类2016年5月28日原始取得

1-2-71

序号商标名称所有权人注册号/ 申请号类别取得时间取得 方式有无质押等他项权利
9财达证券14487285第39类2016年5月28日原始取得
10财达证券14487336第40类2015年6月14日原始取得
11财达证券14487496第42类2015年6月14日原始取得
12财达证券14487513第42类2015年6月14日原始取得
13财达证券14487555第43类2015年6月14日原始取得
14财达证券14487575第43类2015年6月14日原始取得
15财达证券14487609第44类2015年6月14日原始取得
16财达证券14487621第44类2015年6月14日原始取得
17财达证券14487666第45类2015年6月14日原始取得
18财达证券14487686第45类2015年6月14日原始取得
19财达证券14703539第35类、第36类、第37类2016年4月7日原始取得
20财达证券14707453第35类、第36类、第37类、第38类、第39类、第40类、第41类、第42类、第43类、第44类、第45类2016年5月28日原始取得
21财达证券14708730第35类、第36类、第37类、第39类2015年9月7日原始取得
22财达证券14708825第36类、第37类、第38类、第39类2016年8月14日原始取得
23财达证券14709494第40类、第41类、第42类、第43类、第44类、第45类2015年6月28日原始取得
24财达证券14710632第1类、第2类、第3类、第4类、第52015年9月7日原始取得

1-2-72

序号商标名称所有权人注册号/ 申请号类别取得时间取得 方式有无质押等他项权利
类、第6类
25财达证券14711277第7类、第8类、第9类、第10类、第11类、第12类2015年8月14日原始取得
26财达证券14716527第13类、第14类、第15类、第16类2015年9月7日原始取得
27财达证券14717072第17类、第18类、第19类、第20类、第21类2015年9月7日原始取得
28财达证券14717811第22类、第24类、第26类、第27类2015年8月14日原始取得
29财达证券14720921第28类、第29类、第30类、第31类、第33类、第34类2015年10月14日原始取得
30财达证券14721125第30类2016年6月28日原始取得
31财达证券14487352第40类2015年6月14日原始取得
32财达证券14487423第41类2015年6月14日原始取得
33财达证券14487449第41类2015年6月14日原始取得
34财达证券14707612第35类、第36类、第37类、第39类、第40类、第41类、第42类、第43类、第44类、第45类2017年5月21日原始取得
35财达证券14706726第38类、第39类、第41类、第45类2017年5月21日原始取得
36财达证券14709372第40类、第41类、第42类、第43类、第44类、第2017年5月21日原始取得

1-2-73

序号商标名称所有权人注册号/ 申请号类别取得时间取得 方式有无质押等他项权利
45类
37财达证券14709409第40类、第41类、第42类、第43类、第44类、第45类2017年5月21日原始取得
38财达证券14709454第40类、第41类、第42类、第43类、第44类、第45类2017年5月21日原始取得
39财达证券14708718第35类、第36类、第37类、第39类2016年11月7日原始取得
40财达证券14708983第39类2017年5月21日原始取得
41财达证券14717227第16类、第17类、第19类、第21类2017年5月21日原始取得
42财达证券14711017第7类、第9类、第11类2017年5月21日原始取得
43财达证券14709634第40类、第41类、第42类、第43类2017年2月14日原始取得
44财达证券14717649第24类、第25类2016年3月7日原始取得
45财达证券14710776第1类、第5类、第6类2016年3月7日原始取得
46财达证券14708798第35类、第36类、第37类、第39类2017年5月21日原始取得
47财达证券14707444第37类、第38类、第39类、第40类、第41类、第42类、第43类、第44类、第45类2016年6月7日原始取得

3、软件

截至2020年12月31日,本公司无形资产中软件的账面原值为23,353.52万元,累计摊销14,878.87万元,账面净值为8,474.65万元。

1-2-74

4、交易席位费

截至2020年12月31日,本公司交易席位费的账面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项 目账面原价累计摊销账面价值
上海证券交易所1,920.751,920.75-
其中:A股1,884.001,884.00-
B股36.7536.75-
深圳证券交易所1,430.251,430.25-
其中:A股1,393.501,393.50-
B股36.7536.75-
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有限责任公司50.0013.3336.67
合计3,401.003,364.3336.67

5、域名

截止本招股说明书摘要签署日,本公司共拥有8项域名注册证。该等域名的具体情况如下:

序号域名持有人
1财达证券.中国财达证券
2财达期货.中国财达证券
3财达基金.中国财达证券
4万点网.商标财达证券
5财达.商标财达证券
6财达证券.商标财达证券
7s10000.com财达证券
8cdzq.com财达证券

(四)发行人固定资产、无形资产规模及其与发行人经营规模的适应性

1、固定资产

发行人的固定资产主要包括房屋及建筑物、电子及通讯设备、运输设备、办公及其他设备。报告期各期末,发行人固定资产账面情况具体如下:

1-2-75

(1)2020年12月31日

单位:万元

项 目账面原值累计折旧账面净值
房屋及建筑物30,396.1416,934.2313,461.92
电子及通讯设备18,651.1716,750.661,900.51
运输设备492.10448.9043.20
办公及其他设备4,492.863,808.97683.89
合计54,032.2737,942.7516,089.51

(2)2019年12月31日

单位:万元

项 目账面原值累计折旧账面净值
房屋及建筑物30,396.1415,525.4514,870.69
电子及通讯设备18,787.2916,283.262,504.03
运输设备492.10436.9655.14
办公及其他设备4,655.903,949.73706.17
合计54,331.4336,195.4018,136.03

(3)2018年12月31日

单位:万元

项 目账面原值累计折旧账面净值
房屋及建筑物30,381.0514,077.2716,303.78
电子及通讯设备19,422.0717,206.182,215.88
运输设备492.10425.0167.09
办公及其他设备5,239.554,508.17731.38
合计55,534.7736,216.6419,318.13

报告期各期末,发行人固定资产账面原值分别为55,534.77万元、54,331.43万元和54,032.27万元,若不考虑房屋及建筑物,固定资产账面原值分别为25,153.72万元、23,935.29万元和23,636.12万元,报告期内总体保持稳定。发行人固定资产中,房屋及建筑物占比最大,主要是公司自有房产,用于公司总部、营业部及子公司的办公使用。同时,公司通过租赁的形式在各地租赁房屋用于大部分营业部的日常经营办公,能够满足公司的经营需要。公司的电子及通讯设备主要是服务器、机柜、交换机、显示器、路由器、电脑等设备,报告期

1-2-76

内及时更新换代、日常运维良好,能够满足公司经营需要。公司固定资产规模与公司所处的证券行业相匹配,符合发行人的行业特点。

2、无形资产

发行人拥有的无形资产主要包括土地使用权、商标、软件、交易席位费、域名等,其中商标和域名无账面价值。报告期各期末,发行人无形资产账面情况具体如下:

(1)2020年12月31日

单位:万元

项 目账面原值累计摊销账面净值
土地使用权1,971.58764.261,207.32
交易席位费3,401.003,364.3336.67
软件23,353.5214,878.878,474.65
合计28,726.1019,007.469,718.63

(2)2019年12月31日

单位:万元

项 目账面原值累计摊销账面净值
土地使用权1,971.58738.221,233.35
交易席位费3,401.003,364.3336.67
软件18,973.1912,439.976,533.22
合计24,345.7716,542.527,803.24

(3)2018年12月31日

单位:万元

项 目账面原值累计摊销账面净值
土地使用权1,971.58697.931,273.65
交易席位费3,401.003,364.3336.67
软件16,117.6010,422.105,695.51
合计21,490.1814,484.357,005.83

报告期各期末,发行人无形资产账面原值分别为21,490.18万元、24,345.77万元和28,726.10万元,若不考虑土地使用权,无形资产账面原值分别为19,518.60万元、22,374.19万元和26,754.52万元,报告期内主要因新购软件较多,总体呈

1-2-77

上升趋势。

发行人无形资产中,软件占比最大,系公司业务运行与管理的重要载体,用于满足客户证券交易、运营管理、合规管理与风险控制、会计核算、资金清算、第三方存管、售后服务和产品研发等需求,公司软件在报告期内及时更新升级、并根据新业务发展需求及时新购软件,日常运维良好,能够满足公司经营需要。公司交易席位费主要系公司拥有的沪深交易所和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交易席位,主要为客户提供证券交易服务以及证券自营使用。发行人无形资产规模与公司所处的证券行业相匹配,符合发行人的行业特点。

综上所述,发行人主营证券经纪、证券自营、信用交易、投资银行、资产管理和期货业务等资本市场业务,其固定资产、无形资产规模符合发行人的行业特点,能够满足发行人经营发展需要,与发行人的经营规模相适应。

(五)报告期内发生的信息技术事件情况、报告情况、处置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发生一起信息技术事件,系公司同花顺网上行情联通站点发生上海行情延时及无分时线故障,该事件对公司客户影响不大,未产生严重后果。具体情况如下:

1、信息技术事件情况

2019年3月13日上午,公司同花顺网上行情联通站点发生上海行情延时及无分时线故障。公司信息技术中心获悉上述情况后,立即启动故障处理程序。一方面,公司按程序切换至备份行情发送服务器,并通知同花顺工程师进行远程技术支持;另一方面,积极引导客户登陆大智慧行情系统、同花顺网上行情电信站点或手机行情系统浏览行情。

当日11时30分,公司信息技术中心对停用的问题服务器进行处理,清除行情发送服务器缓存后重新启动;12时50分,故障全部处理完毕,同花顺网上行情联通站点恢复正常。

2、报告情况

公司根据《证券期货业信息安全事件报告与调查处理办法》(证监会公告[2012]46号)的有关规定,于事故发生当日两次向河北证监局上报《财达证券股

1-2-78

份有限公司网络信息安全事件情况报告书》;并于当日向河北证监局提交《关于2019年3月13日同花顺网上行情故障的汇报》。

3、处置情况

该故障范围为使用同花顺PC方式联通站点行情服务,故障于当日12点50分全部处理完毕,对客户影响不大,此事件未产生严重后果。

为有效防止此类事件发生,公司信息技术中心仔细梳理事件流程。故障定位为:同花顺网上交易联通站点发送行情的服务器软件故障,进一步影响了部分行情主站对分时线的处理。据此,做出下列整改方案:一是完善监控系统、细化监控参数,增加自动化监控点,加大关键时间点的人工巡检频率,及早发现问题。二是调整网上交易行情传输备份机制,实现更智能的自动切换,减少人为干预。三是加强运维人员技术能力培养,提高技术业务水平,完善应急预案,更快更好的处理解决问题。

除上述以外,报告期内,公司未发生其他信息技术事件。

(六)公司主要业务资质

本公司所处的证券行业实行严格的市场准入制度。截止本招股说明书摘要签署日,公司所从事的业务均已获得相关主管部门颁发的许可证书或资格证书。

公司拥有与开展证券业务相适应的资质牌照,各主要业务资格如下:

1、经营证券期货业务资格

(1)本公司持有中国证监会于2016年7月29日核发的《经营证券期货业务许可证》(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130000738711917Q)。

(2)本公司已设立112家证券营业部和17家分公司。本公司下属分公司及证券营业部均持有中国证监会颁发的《经营证券期货业务许可证》。

(3)本公司子公司财达期货持有中国证监会于2018年8月30日核发的《经营证券期货业务许可证》(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1200001000230581)。

(4)财达期货已设立2家分公司和6家期货营业部。财达期货下属分公司及期货营业部均持有中国证监会颁发的《经营证券期货业务许可证》。

1-2-79

2、其他主要业务资格

(1)本公司取得的其他主要业务资格

序号资质内容业务许可文件名称文号/证件号批准/ 备案机构
1证券经纪业务资格关于同意河北财达证券有限责任公司开业的批复证监机构字[2002]81号中国证监会
2证券投资咨询和证券自营业务资格关于核准河北财达证券经纪有限责任公司证券投资咨询和证券自营业务资格的批复证监许可[2009]1206号中国证监会
3证券投资基金销售业务资格关于核准河北财达证券经纪有限责任公司证券投资基金销售业务资格的批复证监许可[2009]1469号中国证监会
4参与全国银行间同业拆借中心组织的债券交易资格关于湖北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等25家机构加入全国银行间债券交易系统的公告中汇交公告[2011]46号全国银行间同业拆借中心
5全国银行间债券市场准入备案中国人民银行全国银行间债券市场准入备案通知书-中国人民银行上海总部
6融资融券业务资格关于核准财达证券有限责任公司融资融券业务资格的批复证监许可[2012]775号中国证监会
7证券资产管理业务和证券承销业务资格关于核准财达证券有限责任公司证券资产管理业务和证券承销业务资格的批复冀证监发[2012]63号河北证监局
8融资融券业务交易权限关于同意开通财达证券有限责任公司融资融券交易权限的函上证会字[2012]141号上海证券交易所
9约定购回式证券交易权限关于确认财达证券有限责任公司约定购回式证券交易权限的通知上证会字[2012]263号上海证券交易所
10债券质押式报价回购交易权限关于确认财达证券有限责任公司债券质押式报价回购交易权限的通知上证会字[2013]34号上海证券交易所
11从事债券质押式报价回购业务试点关于财达证券有限责任公司从事债券质押式报价回购业务试点的无异议函机构部部函[2013]10号中国证监会
12约定购回式证券交易权限关于约定购回式证券交易权限开通的通知深证会[2013]21号深圳证券交易所
13保荐机构资格关于核准财达证券有限责任公司保荐机构资格的批复证监许可[2013]147号中国证监会
14进入全国银行间同业拆借市场中国人民银行上海总部关于财达证券有限责任公司进入全国银行间同业拆借市场的批复银总部函[2013]21号中国人民银行上海总部
15参与转融通业务关于申请参与转融通业务的复函中证金函[2013]115号中国证券金融股份有限公司
16与证券交易、证券投资活动有关的财务顾问关于核准财达证券有限责任公司与证券交易、证券投资活动有关的财务顾问业务和代销金融产品冀证监发[2013]27号河北证监局

1-2-80

序号资质内容业务许可文件名称文号/证件号批准/ 备案机构
业务和代销金融产品业务资格业务资格的批复
17为期货公司提供中间介绍业务资格关于报备并公示为期货公司提供中间介绍业务资格的证明-河北证监局
18证券资产管理业务参与股指期货交易资格关于财达证券有限责任公司证券资产管理业务参与股指期货交易的备案函冀证监函[2013]98号河北证监局
19股票质押式回购交易权限关于股票质押式回购交易权限开通的通知深证会[2013]63号深圳证券交易所
20作为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主办券商从事推荐业务和经纪业务主办券商业务备案函股转系统函[2013]639号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有限责任公司
关于同意财达证券有限责任公司作为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主办券商从事推荐业务和经纪业务的公告股转系统公告[2013]30号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有限责任公司
21股票质押式回购业务交易权限关于确认财达证券有限责任公司股票质押式回购业务交易权限的通知上证会字[2013]109号上海证券交易所
22开展中小企业私募债券承销业务关于反馈证券公司中小企业私募债券承销业务试点实施方案专业评价结果的函中证协函[2013]988号中国证券业协会
关于证券公司中小企业私募债券承销业务试点实施方案专业评价结果的公告(第9号)-中国证券业协会
23保险兼业代理业务资格保险兼业代理业务许可证机构编码:130000738711917000中国银保监会河北监管局
24参与转融券业务试点资格关于参与转融券业务试点的通知中证金函[2014]123号中国证券金融股份有限公司
25作为做市商在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从事做市业务主办券商业务备案函股转系统函[2014]841号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有限责任公司
26证券自营业务参与股指期货交易业务关于财达证券有限责任公司证券自营业务参与股指期货交易的备案函冀证监函[2014]146号河北证监局
27在机构间私募产品报价与服务系统的参与人注册及业务权限报价系统参与人名单公告(第八批)-中证机构间报价系统股份有限公司
28港股通业务交易权限关于同意开通财达证券有限责任公司港股通业务交易权限的通知上证函[2014]581号上海证券交易所

1-2-81

序号资质内容业务许可文件名称文号/证件号批准/ 备案机构
29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期权交易参与人资格关于财达证券有限责任公司成为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期权交易参与人的通知上证函[2015]133号上海证券交易所
30股票期权自营交易权限关于开通股票期权自营交易权限的通知上证函[2015]197号上海证券交易所
31开展互联网证券业务关于同意开展互联网证券业务试点的函中证协函[2015]115号中国证券业协会
32证券质押登记业务代理资格代理证券质押登记业务资格确认函-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

(2)子公司取得的其他主要业务资格

序号资质内容业务许可文件名称文号/证件号批准/ 备案机构
1上海期货交易所会员上海期货交易所《会员证书》编号:0561106140681上海期货交易所
2大连商品交易所会员大连商品交易所《会员证书》证书编号:DCE00037大连商品交易所
3郑州商品交易所会员郑州商品交易所《会员证书》编号:0265郑州商品交易所
4金融期货经纪业务资格《关于核准财达期货有限公司金融期货经纪业务资格的批复》证监许可[2012]1568号中国证监会
5中国金融期货交易所交易会员中国金融期货交易所《交易会员证书》会员号:0287中国金融期货交易所股份有限公司
6资产管理业务登记《关于财达期货有限公司资产管理业务予以登记的通知》中期协备字[2016]8号中国期货业协会
7设立风险管理公司备案《关于财达期货有限公司设立风险管理公司予以备案的通知》中期协备字[2016]38号中国期货业协会
8上海国际能源交易中心会员上海国际能源交易中心《会员证书》编号No:1022017060580681上海国际能源交易中心股份有限公司
9风险管理公司试点业务备案(基差交易和仓单服务)《关于财达投资(天津)有限公司试点业务予以备案的通知》中期协备字[2016]50号中国期货业协会
10风险管理公司试点业务备案(合作套保)《关于财达投资(天津)有限公司试点业务予以备案的通知》中期协备字[2017]4号中国期货业协会
11期货投资咨询业务《关于核准财达期货有限公司期货投资咨询业务资格的批复》津证监许可[2018]3号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天津监管局

1-2-82

六、同业竞争和关联交易情况

(一)同业竞争情况

1、公司与控股股东及其控制的其他企业之间的同业竞争情况

(1)公司的控股股东

截止本招股说明书摘要签署日,唐钢集团持有本公司股份105,263.1050万股,占本次发行前总股本的38.35%,是本公司的控股股东。河钢集团通过子公司唐钢集团间接持有本公司股份105,263.1050万股,通过子公司河钢控股间接持有本公司股份6,228.00万股,通过子公司河北财投间接持有本公司股份328.40万股,通过子公司达盛贸易间接持有本公司股份257.00万股,合计持有本公司股份112,076.5050万股,占本次发行前总股本的40.83%,是本公司的间接控股股东。

(2)公司与控股股东的同业竞争状况

公司控股股东唐钢集团的主要业务范围为:资产经营:外经外贸(详见进出口商品目录);冶金技术开发、咨询、服务;机电修理;职业技工;教育培训;职业技能服务;互联网数据服务;互联网接入服务;以下限分支经营:矿山开采;焦化产品;钢铁冶炼;钢材轧制;钢材加工;金属废料和碎屑加工、销售;建筑安装;工程设计研究;普通货运、危险货物运输(2类1项、2类2项、第3类);货运站(场)经营(仓储、配载、理货、信息服务、装卸);国际货运代理;煤气、二次及多次能源、资源再利用产品生产和销售;节能、新材料技术推广服务;合同能源管理;机械设备及其零部件修理;液压设备、液压管件的生产、维修;劳务输出;电子产品、建材(木材、石灰除外)、钢材批发、零售;信息技术管理及相关咨询;计算机软件开发、硬件集成及系统服务;计算机及辅助设备、办公设备、计算机耗材、工业自动化控制系统装置、通讯设备批发、零售;焦炭、煤焦油、纯苯、甲苯、二甲苯、重苯、苯酚生产销售;住宿、生活美容、理发、正餐、预包装食品零售;食品经营、餐饮及配送服务;日用品、五金交电、橡胶制品、炊具、家具、灯具、文具用品、服装、电子产品、化妆品及卫生用品、针纺织品、花卉、装饰材料、卫生洁具、百货、陶瓷制品批发及零售;烟酒、国内版图书零售;洗衣服务;汽车租赁;房地产租赁经营;物业管理(以上各项涉及

1-2-83

法律、法规专项审批的,未经批准,不得经营)***(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公司间接控股股东河钢集团的主要业务范围为:对所投资企业资产进行运营管理(其所投资行业包括:钢铁及其深加工行业、钒钛及其深加工行业、采矿业、国际、国内贸易;房地产开发、机电设备制造及机械加工业、餐饮服务业、再生资源利用行业、建筑安装行业、物流服务行业、煤化工行业、旅游业);冶金技术研发及咨询服务;资产租赁;钢材、炉料、金属及非金属矿石、焦炭、耐火材料销售;自营和代理商品和技术的进出口业务(国家限制或禁止经营的除外);货物装卸搬运;餐饮服务;人力资源服务。(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本公司与唐钢集团、河钢集团不存在实质性同业竞争。

(3)公司与控股股东控制的其他企业的同业竞争状况

唐钢集团控制的其他主要子公司的经营范围请参见招股说明书“第五节 发行人基本情况”之“七、发起人、持有本公司5%以上股份的主要股东”之“(二)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之“1、控股股东”的相关内容。

河钢集团控制的其他主要子公司的经营范围请参见招股说明书“第五节 发行人基本情况”之“七、发起人、持有本公司5%以上股份的主要股东”之“(二)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之“2、间接控股股东”的相关内容。

为完善公司业务体系,促进业务转型升级,实现业务协同发展,公司以自有资金1亿元出资,全资设立财达资本,其经营范围为股权投资;与股权投资相关的财务顾问业务。(“1、未经有关部门批准,不得以公开方式募集资金;2、不得公开开展证券类产品和金融衍生品交易活动;3、不得发放贷款;4、不得对所投资企业以外的其他企业提供担保;5、不得向投资者承诺投资本金不受损失或者承诺最低收益”;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依批准的内容开展经营活动。)财达资本于2019年11月20日登记成立,截止目前,尚未开展投资业务。

截止本招股说明书摘要签署日,公司间接控股股东河钢集团下属控股子公司河钢集团投资控股有限公司已取得私募基金管理人备案,并成立了私募基金石家

1-2-84

庄走出去股权投资基金中心(有限合伙)。此外,唐钢集团、河钢集团控制的企业中,河北财达投资管理服务中心、北京长城河钢产业发展基金(有限合伙)、唐山方信投资有限责任公司、上海惠唐郅和投资有限公司、嘉兴冀石股权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经营范围与财达资本存在相似之处。唐钢集团、河钢集团下属控股子公司从事投资业务,与财达资本从事的直接投资业务具有相似性,但两者在业务上不存在实质性竞争:

①股权投资业务系一般公司的通常业务,不属于需中国证监会许可的业务。而证券公司的股权投资业务需要监管部门许可,业务的开展受中国证监会等证券行业监管机构的监督管理。

②唐钢集团、河钢集团下属控股子公司主要投资定位是钢铁行业产业升级,主要在钢铁上下游进行产业投资。石家庄走出去股权投资基金中心(有限合伙)主要定位为投资“一带一路”海外项目,北京长城河钢产业发展基金(有限合伙)主要定位为投资钢铁产业升级项目,嘉兴冀石股权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主要拟投资铁矿项目。而财达资本业务定位主要为通过参与市场化的投资项目,以退出赚取投资差价为目的,投资对象并无特定行业及区域的限制。二者之间的业务定位存在差异。

③从股权投资业务的广度来看,投资业务已成为市场经济下企业经营的常见业务,具有普遍性。直接投资领域很广、标的众多,截止本招股说明书摘要签署日,财达资本未与河钢集团控制的投资企业就任何项目产生竞争。

④唐钢集团、河钢集团下属从事投资业务的子公司与财达资本均建立了较为完善的公司治理结构和投资决策体制,在业务、人员、资产、机构、财务、投资决策等方面相互独立,能够有效防范双方在开展股权投资业务时产生利益冲突。

综上,唐钢集团、河钢集团部分下属控股子公司从事投资业务与财达资本从事的直接投资业务不构成实质性竞争。

2、避免同业竞争的承诺

为避免同业竞争,控股股东唐钢集团与间接控股股东河钢集团出具了《关于避免同业竞争的承诺函》,主要内容如下:

1-2-85

“1、本公司确认,于本承诺函签署之日,本公司及本公司直接、间接控制的公司、企业(包括但不限于独资经营、合资经营、合作经营以及直接或间接拥有权益的其他公司或企业)不存在与财达证券及其控股子公司构成实质性同业竞争的业务和经营。

2、本公司承诺,自本承诺函签署之日起,本公司将严格遵守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及中国证监会的要求,采取有效措施,保证本公司及本公司直接、间接控制的公司、企业未来不会在境内和境外以任何形式从事或参与与财达证券及其控股子公司构成竞争或可能构成竞争的业务和经营。

3、本公司保证,自本承诺函签署之日起,不利用对财达证券的控制关系,从事或参与从事损害财达证券、财达证券子公司以及财达证券其他股东利益的行为。

4、本承诺自签署之日起将持续有效,直至本公司不再为财达证券的控股股东/间接控股股东之日止。

5、自本承诺函出具之日起,本承诺函及本承诺函项下的说明、承诺不可撤销。”

(二)关联交易

1、关联方

根据《公司法》《企业会计准则》《上市规则》《证券公司股权管理规定》等相关规定,截止本招股说明书摘要签署日,公司的主要关联方包括:

(1)本公司控股股东及其有关的关联方

本公司控股股东唐钢集团、间接控股股东河钢集团具体情况请参见本招股说明书摘要“第三节 发行人基本情况”之“八、发行人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的简要情况”的相关内容。

本公司控股股东唐钢集团和间接控股股东河钢集团控制的下属企业均为公司的关联方。唐钢集团及河钢集团主要一级子公司情况,请参见招股说明书“第三节 发行人基本情况”之“七、发起人、持有本公司5%以上股份的主要股东”之“(二)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的相关内容。

1-2-86

本公司控股股东、间接控股股东的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与上述公司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关系密切的家庭成员,以及上述人员直接或者间接控制的企业,或者由上述人员担任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除发行人及其子公司以外的法人或其他组织,均为本公司的关联方。

(2)本公司的子公司

本公司子公司具体情况请参见本招股说明书摘要“第三节 发行人基本情况”之“十、发行人控股、参股公司情况”的相关内容。

(3)本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其有关的关联方

本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等系公司的关键管理人员,上述人员的基本情况请参见本招股说明书摘要“第三节 发行人基本情况”之“七、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的相关内容,与上述公司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关系密切的家庭成员,以及上述人员直接或者间接控制的企业,或者由上述人员担任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除发行人及其子公司以外的法人或其他组织,均为本公司的关联方。

(4)公司截止目前除控股股东外的其他股东及其关联方

根据中国证监会2019年7月5日公布施行的《证券公司股权管理规定》(证监会令[第156号令]),证券公司应当按照穿透原则将股东及其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关联方、一致行动人、最终权益持有人作为自身的关联方进行管理。

根据上述规定,本公司截止目前除控股股东外的其他股东及其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其他股东及其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控制的其他企业,本公司截止目前除控股股东外的其他股东的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其直接或间接控制的企业,或者由上述人员担任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除发行人及其子公司以外的法人或其他组织,亦均为本公司的关联方。

(5)报告期内,与公司发生关联交易的关联方及关联关系

报告期内,与本公司存在交易或往来余额的主要关联方及关联关系如下:

关联方名称与本公司关系的性质
河钢集团本公司间接控股股东

1-2-87

关联方名称与本公司关系的性质
唐钢集团本公司控股股东
国控运营公司持股5%以上的股东
秦皇岛财信公司股东
河北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河北银行”)公司董监高担任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公司
河钢控股公司股东,河钢集团间接控制的公司
河北财投公司股东,河钢集团间接控制的公司
达盛贸易公司股东,河钢集团间接控制的公司
河北燕山大酒店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燕山大酒店”)河钢集团控制的公司
邯郸钢铁集团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邯钢集团”)河钢集团控制的公司
河钢集团财务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河钢财务”)河钢集团控制的公司
河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河钢股份”)河钢集团间接控制的公司
唐钢华冶(天津)钢材营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唐钢华冶”)唐钢集团控制的公司
方信投资唐钢集团控制的公司
河北唐银钢铁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唐银钢铁”)唐钢集团控制的公司
河北钢铁集团矿业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河钢矿业”)唐钢集团控制的公司
唐山钢铁集团金恒企业发展总公司带钢金属加工厂(以下简称“金属加工厂”)唐钢集团间接控制的公司
河北电机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河北电机”)公司董监高担任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公司
北京络神万兴信息技术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络神万兴”)公司董监高担任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公司
河北建投公司股东
唐山港口公司股东
河北冠卓检测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冠卓检测”)本公司股东国控运营间接控制的河北国控检测认证有限公司持股35%的公司
国傲远辉(北京)投资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国傲远辉”)本公司股东国傲投资的董监高控制的公司
河北欧德投资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欧德投资”)本公司股东国傲投资的董监高控制的公司
邯郸县财盛家政服务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邯郸财盛”)本公司股东邯郸计算机持股45.45%的公司
河北省资产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河北资产”)本公司股东河北建投控制的公司
河北建投交通投资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河北建投交通”)本公司股东河北建投持股47.57%的公司
唐山沿海兴农投资基金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以下简称“沿海兴农”)本公司股东河北建投间接出资、股东唐山金海控股股东唐山金融发展集团有限公司出资的公司
中冀投资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冀投资”)本公司股东荣盛控股控制的荣盛房地产发展股份有限公司持股46%的公司
河北太行国宾馆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太行国宾馆”)本公司股东河北建投持股30.37%的公司
关联自然人公司董监高及其关系密切的家庭成员;母公司董监高及其关系密切的家庭成员;间接控股公司的法人的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

1-2-88

2、关联交易

(1)经常性关联交易

①提供代理买卖服务

公司部分关联方在公司下属证券、期货营业部开设账户,公司为其提供代理买卖证券、期货服务并收取佣金收入,上述服务参考一般商业条款进行。报告期内,公司为主要关联方提供代理买卖服务收取手续费及佣金收入如下:

单位:万元

关联方名称关联交易内容2020年度2019年度2018年度
关联自然人手续费及佣金9.794.523.08
络神万兴手续费及佣金-0.030.21
国傲远辉手续费及佣金--0.74
邯钢集团手续费及佣金0.140.721.61
邯郸财盛手续费及佣金--1.32
河北财投手续费及佣金0.830.491.69
达盛贸易手续费及佣金3.774.088.63
河北电机手续费及佣金14.965.849.97
河钢矿业手续费及佣金9.468.908.75
欧德投资手续费及佣金9.9116.208.48
唐银钢铁手续费及佣金-0.02-
河钢财务手续费及佣金--0.02
河钢集团手续费及佣金16.2516.5041.06
秦皇岛财信手续费及佣金-0.090.05
方信投资手续费及佣金6.634.4211.13
唐钢集团手续费及佣金-0.030.08
唐山港口手续费及佣金--1.41
沿海兴农手续费及佣金0.160.480.00
中冀投资手续费及佣金--0.11
合 计-71.9062.3298.35

②投资收益

报告期内,公司购买关联方发行的债券,取得债券利息收入如下:

单位:万元

1-2-89

关联方名称关联交易内容2020年度2019年度2018年度
河钢集团债券利息收益504.72504.72107.86
河钢股份债券利息收益192.4518.98-
国控运营债券利息收益625.6915.82-
河北资产债券利息收益57.9886.55-
合 计-1,380.84626.07107.86

注:本公司2018年购买河钢集团发行的18河钢集MTN009中期票据,面值10,000.00万元;2019年购买河钢股份发行的19河钢01债券,面值5,000.00万元;购买国控运营发行的19冀控D1债券,面值10,000.00万元;购买河北资产发行的19冀资01债券,面值5,000.00万元;2020年购买河北资产发行的20冀资03企业债,债券面值1,000.00万元。

③向关联方购买商品和接受劳务

报告期内,公司向关联方购买商品和接受劳务的交易如下:

单位:万元

关联方名称关联交易内容2020年度2019年度2018年度
燕山大酒店会议费、住宿费11.0518.0342.44
太行国宾馆会议费0.384.335.24
唐钢华冶钢材441.241,136.792,793.57
合 计-452.671,159.162,841.25

注:公司与唐钢华冶的钢材采购交易为财达投资开展基差交易产生的现货买卖交易,财达期货从事的基差交易请参见招股说明书“第六节 业务和技术”之“四、公司主营业务情况”之“(六)期货业务”。

④向关联方销售商品

报告期内,公司向关联方销售商品:

单位:万元

关联方名称关联交易内容2020年度2019年度2018年度
唐钢华冶钢材-86.84271.99
合 计--86.84271.99

注:公司与唐钢华冶的钢材销售交易为财达投资开展基差交易产生的现货买卖交易,财达投资从事的基差交易请参见招股说明书“第六节 业务和技术”之“四、公司主营业务情况”之“(六)期货业务”。

⑤关联租赁

报告期内,本公司向主要关联方出租资产收取的租赁收入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承租方名称租赁资产种类2020年度2019年度2018年度

1-2-90

承租方名称租赁资产种类2020年度2019年度2018年度
河北财投房产1.251.251.25
合 计-1.251.251.25

报告期内,本公司向主要关联方租赁资产支付的租赁费用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出租方名称租赁资产种类2020年度2019年度2018年度
河北财投房产47.6247.6242.06
合 计-47.6247.6242.06

⑥关联方购买本公司发行的资产管理计划

报告期内,公司向关联方出售资产管理计划等金融产品。报告期各期末,本公司主要关联方持有公司发行的资产管理计划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关联方名称2020年12月31日2019年12月31日2018年12月31日
持有份额期末市值持有份额期末市值持有份额期末市值
河北财投--100.00100.22100.0081.02
方信投资3,799.893,959.503,799.593,855.883,999.343,129.35
达盛贸易--404.06404.28404.06385.08
唐银钢铁20,002.7018,295.5610,001.8013,770.48--
河钢集团20.0020.0020.0019.99--
关联自然人1,036.551,048.66300.00300.00530.03441.31
合 计24,859.1423,323.7214,625.4518,450.855,033.444,036.76

⑦回购交易

报告期内,公司与关联方进行的债券质押式回购业务情况如下:

a.2020年

单位:万元

关联方名称关联交易内容本期回购金额本期利息支出
河北银行回购交易2,241,780.00160.34
合 计2,241,780.00160.34

⑧关键管理人员报酬

报告期内,公司发生的关键管理人员报酬情况如下:

1-2-91

单位:万元

项目2020年度2019年度2018年度
董监高薪酬606.21835.50734.24

(2)偶发性关联交易

①承销债券

2019年,公司与广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签署承销团协议,共同为国控运营非公开发行公司债券提供承销服务,公司取得承销收入764.15万元。2019年、2020年,公司承销河北资产发行的公司债券,分别取得承销收入

566.04万元、452.83万元。

2020年,公司承销河北建投交通发行的公司债券,取得承销收入13.08万元。

②受托资产管理

2019年、2020年,公司作为管理人受托管理河钢集团的委托资产,取得资产管理业务手续费净收入45.21元、93.25元。

③财务顾问业务

2018年,公司为冠卓检测提供改制为股份有限公司及新三板挂牌的财务顾问服务,取得财务顾问收入54.72万元。

④关联方购买公司承销的证券

公司关联方河北银行2020年购买公司承销的唐山三友化工股份有限公司2020年公开发行公司债券(第一期)(疫情防控债)2,000.00万元,任丘市建设投资集团有限公司2020年非公开发行公司债券(第一期)15,000.00万元,河北建投交通投资有限责任公司公开发行2020年公司债券(面向专业投资者)(第一期)9,000.00万元。

(3)关联方应收应付款项

报告期各期末,公司关联方应收应付款项余额如下:

①应收项目

单位:万元

1-2-92

项目名称2020年12月31日2019年12月31日2018年12月31日
账面余额坏账准备账面余额坏账准备账面余额坏账准备
应收款项:
络神万兴59.1329.5659.1329.5659.1311.83
合计59.1329.5659.1329.5659.1311.83
预付账款:
唐钢华冶10.92-----
合计10.92-----

②应付项目

单位:万元

项目名称2020年12月31日2019年12月31日2018年12月31日
应付账款:
燕山大酒店0.03-0.39
合计0.03-0.39

3、关联交易对公司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的影响

报告期内公司发生的关联交易的价格主要依据市场价格或与非关联第三方交易价格执行,关联交易价格公允,具体如下:

公司为关联方提供代理买卖证券服务所收取佣金费率系根据公司的佣金费率政策确定,费率水平处于公司的整体费率区间之内;公司向关联方支付的债券回购、收益凭证利息系根据市场利率水平确定,与同时期同类型产品或其他非关联方利率水平一致;公司购买关联方发行的债券利率系由市场化方式确定,与持有关联方债券的其他非关联投资者利率水平一致;公司向燕山大酒店、太行国宾馆购买相关服务的价格水平系根据其市场价格确定,与市场价格不存在显著差异;公司与唐钢华冶的钢材购销交易主要系财达投资开展基差交易产生的现货买卖交易,其价格参照“我的钢铁网”等公开报价在天津地区的市场价格确定,与非关联方购销价格不存在显著差异;公司与关联方的关联租赁租金价格系根据市场水平确定,与物业坐落地及周边写字楼每平方米日租金价格不存在显著差异;公司关联方购买公司发行并管理的资管产品,与公司非关联方购买同类资管产品合同条款无差异;公司承销关联方公司债券承销费用系参考行业水平确定,与承销团其他成员(如有)费率水平一致;公司受托管理关联方委托资产收取管理费

1-2-93

的费率水平系参考行业一般收费确定,与公司同类第三方业务费率不存在显著差异;公司为冠卓检测改制为股份有限公司及新三板挂牌的财务顾问服务,价格参考行业一般收费且与公司向非关联方提供类似服务的价格不存在显著差异;关联方购买公司承销的债券系发行人和簿记管理人根据向合格投资者利率询价的结果确定最终的票面利率并向合格投资者发行债券,关联方认购债券的利率与非关联方认购债券利率一致。报告期内,本公司经常性关联交易为公司正常业务经营所致,且占同期营业收入的比例均较小,对公司财务状况及经营成果未产生重大影响。报告期内,本公司偶发性关联交易是本公司基于经营管理和业务发展的需要,根据商业原则开展的,未对本公司财务状况和经营业绩产生重大影响。

4、报告期内关联交易履行的程序及独立董事对本公司关联交易的评价意见公司分别于2019年11月15日和2019年12月6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和2019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对公司2017年、2018年的关联交易予以确认,认为该等关联交易的发生有其必要性,其定价原则遵循了市场规律,按照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确定的,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审议相关议案时,关联董事、关联股东已回避表决。2020年3月25日,发行人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对公司2019年关联交易进行了确认,认为该等关联交易的发生有其必要性,其定价原则遵循了市场规律,按照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确定的,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审议相关议案时,关联董事已回避表决。根据《公司章程》,公司2019年关联交易未达到提交股东大会审议的标准,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2021年3月19日,发行人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五次会议对公司2020年度关联交易进行了确认,认为该等关联交易的发生有其必要性,其定价原则遵循了市场规律,按照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确定的,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审议相关议案时,关联董事已回避表决。根据《公司章程》,公司2020年关联交易未达到提交股东大会审议的标准,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本公司独立董事对公司报告期内的关联交易情况发表了独立意见,认为公司在报告期内发生的关联交易系按照市场原则进行,价格公允、且履行了相关法律

1-2-94

程序,不存在损害公司和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况。

七、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

姓名本公司职务性别年龄任期起止日期简要经历兼职情况
翟建强董事长、党委书记562018年12月-2021年12月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硕士研究生学历,正高级会计师。1986年7月至1992年3月任河北省财政厅科员;1992年4月至1994年12月任河北省财政厅国债服务中心副主任科员;1995年1月至2002年3月历任河北财达证券公司总经理助理、副总经理;2002年4月至2010年2月历任财达经纪有限副总经理、总经理、董事;2010年2月至2016年7月历任财达有限总经理、董事、副董事长、董事长、党委书记、党委副书记;2016年7月至2016年10月任本公司董事长、党委副书记;2016年11月至今任本公司董事长、党委书记。中国证券业协会第六届理事会理事
张明副董事长、总经理、董事会秘书、党委常委522018年12月-2021年12月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硕士研究生学历,中级经济师。1993年8月至1996年8月任河北新兴铸管石家庄公司办公室主任;1996年8月至2002年3月历任河北财达证券公司办公室职员、石家庄和平东路证券营业部经理、公司总经理助理、经纪业务部经理;2002年4月至2010年2月历任财达经纪有限总经理助理、经纪业务部经理、业务总监、副总经理、董事会秘书;2010年2月至2016年7月历任财达有限副总经理、董事会秘书、总经理、董事、党委常委;2016年7月至今任本公司总经理、副董事长、董事会秘书、党委常委。上海证券交易所会员理事; 上海证券交易所会员自律管理委员会委员; 河北证券业协会监事会监事长; 财达资本管理有限公司董事长
温建国董事582018年12月-2021年12月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大学学历,工商管理硕士,会计师。1981年8月至1990年10月历任秦皇岛港务局财务处干部、副主任科员;1990年10至1995年2月历任秦皇岛港务局生活福利公司财务科副科长、科长;1995年2月至1995年12月任秦港银港集装箱公司财务部经理;1995年12月至2003年4月历任秦皇岛港务局财务处副处长、处长;2003年4月至2009年7月历任秦皇岛港务集团有限公司财务部部长、董事、总会计师;2009年7月至2020年10月任河北港口集团有限公司董事、总会计师、党委常委;2020年10月至今任冀中能源集团有限责任公司总会计师、党委常委;2014年4月至2016年7月任财达有限董事;2016年7月至今任本公司董事。冀中能源集团有限责任公司总会计师、党委常委; 河北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董事
庄立明董事542018年12月-2021年12月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大学本科学历,会计师。1986年7月至1993年7月任河北省商业厅审计处外派审计科员;1993年7月至1999年7月任河北华联商厦深州商场副经理;1999年7月至2000年12月任河北省贸易厅财审处会计;2000年12月至2004年3月任河北省商贸集团财审处主任科员;2004年3月至2007年1月任河北省工贸资产经营有限公司财务监督处副处长、财务监督部副部长;2007年1月至2016年11月历任国控运营财务监督部部长、副总会计师、董事;2016年11月至今任国控运营董事、总会计师;2017年9月至今任本公司董事河北省国有资产控股运营有限公司董事、总会计师
张元董事、副总经理562018年12月-2021年12月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硕士研究生学历,正高级政工师。1980年10月至1992年12月在中国人民解放军服役;1993年1月至1999年8月历任中国人民解放军陆军学院教练营摩步二连司务长、院-

1-2-95

姓名本公司职务性别年龄任期起止日期简要经历兼职情况
务部军需处助理员;1999年8月至1999年10月任河北省财政厅国债服务中心秘书;1999年11月至2002年4月任河北财达证券公司总经理办公室行政管理员、秘书;2002年4月至2010年2月历任财达经纪有限总经理办公室行政管理员、秘书、石家庄青园街证券营业部副总经理、公司总经理办公室主任;2010年2月至2016年7月历任财达有限总经理办公室主任、副总经理;2016年7月至2017年6月任本公司副总经理;2017年6月至今任本公司董事、副总经理。
唐建君董事、副总经理、财务负责人472018年12月-2021年12月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大学本科学历,高级会计师,注册会计师。1995年9月至2000年10月历任保定天威集团有限公司内审部审计员、资产财务部会计、党群工作部党务干事;2000年10月至2006年2月任唐山钢铁股份有限公司财务处会计;2006年2月至2008年8月历任唐钢集团资产财务部会计、高级主办;2008年8月至2014年6月历任河钢集团资产财务部资金管理处副处长、处长、资产财务部主任会计师、河钢集团财务有限公司财务总监;2014年6月至2017年8月任河钢集团财务有限公司董事、总经理;2017年8月入职财达证券并于2017年12月任本公司董事;2018年1月至今任本公司董事、副总经理、财务负责人。财达资本管理有限公司董事
张晓刚职工董事562018年12月-2021年12月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大学本科学历,高级经济师。1987年7月至1997年12月任唐钢修建公司科员;1998年1月至2003年10月任唐钢集团董事会秘书室科员;2003年11月至2010年3月历任唐钢集团劳动人事处投资经理、企业管理处投资经理;2010年4月至2011年7月任河北钢铁股份有限公司证券部资本运营处处长;2011年8月至2016年6月历任河钢集团资本运营部资本运作处处长、投资管理部境外投资高级经理;2016年7月至2017年8月任本公司董事会办公室副主任;2017年9月至今任本公司职工董事、董事会办公室副主任。河北财达投资管理服务中心总经理; 河北达盛贸易有限公司执行董事、总经理; 北京络神万兴信息技术有限公司董事
龙传喜独立董事492018年12月-2021年12月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大学本科学历,注册会计师。1993年7月至1999年3月历任首钢总公司冷轧带钢厂财务科科员、科长;1999年4月至今任致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经理、总监、合伙人;2016年6月任财达有限独立董事;2016年7月至今任本公司独立董事。致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合伙人
李世银独立董事562018年12月-2021年12月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博士研究生学历,副教授。1987年6月至1989年9月任宁夏大学教师;1989年9月至1992年9月就读于中国人民大学;1992年9月至今历任中国人民大学教师、副教授;2016年6月任财达有限独立董事;2016年7月至今任本公司独立董事。中国人民大学副教授
张宏斌独立董事522018年12月-2021年12月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大学本科学历,律师。1990年7月至1996年1月任煤炭工业部石家庄煤矿设计研究院经济师;1996年2月至1998年11月任河北三和律师事务所律师;1998年12月至今任河北三和时代律师事务所律师、高级合伙人;2017年9月至今任本公司独立董事。河北三和时代律师事务所律师、高级合伙人
李长皓独立董事382020年8月-2021年12月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硕士研究生学历,律师。2008年7月至2010年9月任北京市中闻律师事务所律师助理;2010年10月至2012年7月任北京市炜衡律师事务所律师;2012年8月至今任国浩律师(北京)事务所律师、合伙人;2020年8月至国浩律师(北京)事务所律师、合伙人

1-2-96

姓名本公司职务性别年龄任期起止日期简要经历兼职情况
今任本公司独立董事。
付继松监事会主席、职工监事、党委副书记572018年12月-2021年12月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大学本科学历,正高级政工师。1983年8月至1985年12月任邯郸矿务局技术员、助理工程师;1985年12月至2003年8月历任河北省煤炭工业厅、煤炭工业局、煤炭工业办公室秘书、副主任科员、办公室副主任、行业管理一处处长、综合处处长; 2003年8月至2013年2月历任河北省国资委宣传处处长、办公室主任;2013年2月至2014年3月任财达有限党委书记;2014年4月至2016年7月任财达有限党委书记、董事;2016年7月至2016年11月任本公司党委书记、董事;2016年11月至2017年2月任本公司党委副书记、董事;2017年2月至今任本公司监事会主席、党委副书记。-
孟玉梅监事552018年12月-2021年12月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硕士研究生学历,高级会计师。1989年8月至2003年2月历任京唐港务局财务主管、副处长;2003年2月至2009年10月历任唐山港口投资有限公司财务经理、总会计师;2009年10月至今任唐山港口实业集团有限公司董事、总会计师;2014年4月至2016年7月任财达有限监事;2016年7月至今任本公司监事。唐山港口实业集团有限公司董事、总会计师; 唐山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 唐山浩淼水务有限公司董事; 唐山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监事; 北京唐港投资管理有限公司监事
徐立果职工监事552018年12月-2021年12月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大学本科学历。1987年9月至1990年5月任石家庄光电设备厂助理工程师;1990年6月至1996年6月任民盟河北省委主任科员;1996年7月至1999年5月任河北省经贸委主任科员;1999年6月至2002年5月历任河北省经贸委副总调度长、新疆巴州经贸委副主任(援疆);2002年6月至2003年8月任河北省经贸委办公室副主任;2003年9月至2014年3月任河北省国资委调研员;2014年4月任河钢集团职员;2014年4月至2015年3月任财达有限职员;2015年4月至2015年7月任财达有限职工监事;2015年8月至2016年7月任财达有限职工监事、总经理办公室主任;2016年7月至2018年4月任本公司职工监事、总经理办公室主任;2018年4月至今任本公司职工监事。-
苏动监事512018年12月-2021年12月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大学专科学历,会计师。1987年9月至1998年9月任石家庄轴承设备股份有限公司财务主管;1998年9月至2000年9月任浙江帅康电器公司石家庄分公司财务部部长;2000年9月至2004年1月任河北新兴格力电器销售有限公司财务部部长;2004年1月至2013年1月任保定京海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副总经理;2013年1月至2017年10月任石家庄鹏泰置业投资有限公司副总经理;2013年1月至今任国傲投资监事、财务总监;2017年7月至今任本公司监事。河北国傲投资集团有限公司监事、财务总监; 河北电机股份有限公司董事; 河北普傲汽车科技有限公司董事、财务总监; 江苏德澳压缩机制冷技术有限公司董事; 河北富州农业发展有限公司监事; 保定京海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监事; 河北邦硕教育科

1-2-97

姓名本公司职务性别年龄任期起止日期简要经历兼职情况
技有限公司监事; 石家庄卡弗特鞋业有限责任公司监事; 河北耀泰商贸有限公司监事; 中科宇能科技发展有限公司监事; 北京乾元亨九和酒业有限公司监事; 河北欧德投资有限公司监事、财务总监; 保定华阳可再生资源开发有限公司监事; 保定市新联合物业管理有限公司监事; 京海互联网科技发展有限公司监事; 法澳供应链管理邢台有限公司监事; 天津市鹏龙九州汽车销售服务有限公司董事
李建海监事492018年12月-2021年12月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大学本科学历,律师,经济师。1995年11月至2004年11月历任石家庄建工集团有限公司三分公司合同预算科科员、办公室主任;2004年11月至2005年8月任石家庄建工集团有限公司法律事务部副部长;2005年8月至今历任国控运营资产管理中心项目经理、法律事务部副部长、部长;2018年6月至今任本公司监事。河北省国有资产控股运营有限公司法律事务部部长; 邢台钢铁有限责任公司监事; 石家庄仲裁委员会仲裁员
郭爱文副总经理532018年12月-2021年12月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硕士研究生学历,高级会计师。1989年8月至1993年6月任石家庄市食品公司职员;1993年6月至1995年12月任石家庄市食品集团公司批发经营公司财务科长;1995年12月至2002年4月历任河北财达证券公司华西营业部主管会计、河北财达证券公司财务部经理、总经理助理;2002年4月至2010年2月历任财达经纪有限财务负责人、合规负责人;2010年2月至2016年7月历任财达有限合规负责人、副总经理;2016年7月至今任本公司副总经理。财达期货有限公司董事长
刘洪斌副总经理582018年12月-2021年12月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大学本科学历。1985年7月至1989年12月历任甘肃省第六建筑工程公司办公室秘书、团委副书记;1989年12月至1996年12月历任甘肃省经济体制改革委员会科员、副主任科员、主任科员;1996年12月至2002年12月历任甘肃省证券委员会办公室/甘肃省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中国证监会兰州特派员办事处(现甘肃证监局)主任科员、副处长、调研员;2002年12月至2010年2月任中国证监会石家庄特派员办事处/河北证监局调研员;2010年2月至2012年1月任河北省证券-

1-2-98

姓名本公司职务性别年龄任期起止日期简要经历兼职情况
期货业协会专职高级顾问;2012年1月至2016年7月任财达有限副总经理;2016年7月至今任本公司副总经理。
李华素合规负责人、法务总监532018年12月-2021年12月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大学本科学历,高级经济师。1988年7月至1989年11月任无极县郭庄镇土地管理所所长;1989年11月至1991年4月任无极县司法局律师;1991年4月至1993年7月任石家庄有色金属加工厂职员;1993年7月至2007年3月历任河北证券债券业务部总经理助理、法律事务部副总经理、总经理、企业总法律顾问(总裁助理);2007年3月至2010年2月历任财达经纪有限稽核监察部职员、法律事务部总经理;2010年2月至2016年7月历任财达有限法律事务部总经理、法务总监、首席风险官、合规负责人;2016年7月至2018年6月任本公司合规负责人、首席风险官、法务总监、法律事务部总经理;2018年6月至今任本公司合规负责人、法务总监、法律事务部总经理。-
常平信息技术负责人、首席信息官582018年12月-2021年12月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大学本科学历,高级工程师。1983年8月至1987年1月任红峰机械厂技术员;1987年1月至1991年7月任石家庄建筑机械厂技术员;1991年7月至1995年1月任石家庄职工大学讲师;1995年1月至2007年3月历任河北证券工程师、信息技术部副总经理;2007年3月至2010年2月任财达经纪有限信息技术中心高级工程师、副总经理;2010年2月至2016年7月历任财达有限信息技术中心高级工程师、副总经理、总经理、公司总经理助理、信息技术负责人;2016年7月至2019年8月任本公司信息技术负责人,2019年8月至今任本公司信息技术负责人、首席信息官。-
刘丽首席风险官462018年12月-2021年12月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大学本科学历。1995年7月至1996年7月任石家庄市化工厂职员;1996年7月至2002年4月历任河北财达证券公司华西营业部职员、资产管理部职员、网络部职员;2002年4月至2010年2月历任财达经纪有限总经理办公室文秘、副主任;2010年2月至2016年7月历任财达有限总经理办公室副主任、董事会办公室主任、经纪业务管理总部总经理、总经理助理;2016年7月至2018年6月任本公司总经理助理、经纪业务管理总部总经理;2018年6月至2018年9月任本公司首席风险官、总经理助理;2018年9月至今任本公司首席风险官、总经理助理、风险管理部总经理。财达期货有限公司董事; 河北省证券期货业协会副会长、常务理事
赵景亮副总经理422020年2月起履职硕士研究生学历,特许金融分析师。2005年8月至2015年9月历任中信银行金融市场部资金业务部交易员、金融市场部投资管理部投资经理、总经理助理;2015年9月至2019年11月历任民生加银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专户理财一部副总监、总监;2019年11月入职财达证券并于2020年2月任本公司副总经理。-

截止本招股说明书摘要签署日,本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其近亲属未以任何方式直接或间接持有公司股份。

截止本招股说明书摘要签署日,本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均无与公司存在利益冲突的对外投资。

1-2-99

2020年,公司现任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从本公司领取薪酬的情况如下表所示:

姓名本公司职务2020年从公司领取 薪酬的情况(万元)2020年是否从关联方领取薪酬
翟建强董事长、党委书记35.61
张明副董事长、总经理、董事会秘书、党委常委35.61
温建国董事-
庄立明董事-
张元董事、副总经理30.30
唐建君董事、副总经理、财务负责人30.30
张晓刚职工董事56.49
龙传喜独立董事7.14
李世银独立董事7.14
张宏斌独立董事7.14
李长皓独立董事2.38
付继松监事会主席、职工监事、党委副书记35.61
孟玉梅监事-
徐立果职工监事30.30
苏动监事-
李建海监事-
郭爱文副总经理30.3
刘洪斌副总经理30.30
李华素合规负责人、法务总监30.30
常平信息技术负责人、首席信息官60.19
刘丽首席风险官62.36
赵景亮副总经理120.00

注:1、上述领取薪酬包括基本工资、奖金、福利费等;

2、由于河北省国资委暂未对委属企业2019年度负责人薪酬进行核定,上述部分人员领取的薪酬只包括预发的基本年薪和绩效年薪,不含2019年负责人薪酬清算兑现和2015-2018年任期激励收入;3、李长皓于2020年8月任公司独立董事并领取薪酬。

八、发行人控股股东及其实际控制人的简要情况

截止本招股说明书摘要签署日,唐钢集团持有本公司股份105,263.1050万股,占本次发行前总股本的38.35%,是本公司的控股股东,其基本情况如下:

1-2-100

类 别基本情况
企业名称唐山钢铁集团有限责任公司
企业住所唐山路北区滨河路9号
法定代表人王兰玉
成立日期1995年12月28日
注册资本553,073.12万元
实收资本553,073.12万元
经营范围资产经营:外经外贸(详见进出口商品目录);冶金技术开发、咨询、服务;机电修理;职业技工;教育培训;职业技能服务;互联网数据服务;互联网接入服务;以下限分支经营:矿山开采;焦化产品;钢铁冶炼;钢材轧制;钢材加工;金属废料和碎屑加工、销售;建筑安装;工程设计研究;普通货运、危险货物运输(2类1项、2类2项、第3类);货运站(场)经营(仓储、配载、理货、信息服务、装卸);国际货运代理;煤气、二次及多次能源、资源再利用产品生产和销售;节能、新材料技术推广服务;合同能源管理;机械设备及其零部件修理;液压设备、液压管件的生产、维修;劳务输出;电子产品、建材(木材、石灰除外)、钢材批发、零售;信息技术管理及相关咨询;计算机软件开发、硬件集成及系统服务;计算机及辅助设备、办公设备、计算机耗材、工业自动化控制系统装置、通讯设备批发、零售;焦炭、煤焦油、纯苯、甲苯、二甲苯、重苯、苯酚生产销售;住宿、生活美容、理发、正餐、预包装食品零售;食品经营、餐饮及配送服务;日用品、五金交电、橡胶制品、炊具、家具、灯具、文具用品、服装、电子产品、化妆品及卫生用品、针纺织品、花卉、装饰材料、卫生洁具、百货、陶瓷制品批发及零售;烟酒、国内版图书零售;洗衣服务;汽车租赁;房地产租赁经营;物业管理(以上各项涉及法律、法规专项审批的,未经批准,不得经营)***(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股东构成及控制情况河钢集团持有其100%股权

唐钢集团最近一年及一期(2019年及2020年1-9月)的主要财务数据(合并口径)如下:

单位:万元

项 目2020年9月30日/2020年1-9月2019年12月31日/2019年度
总资产29,082,658.8327,538,554.19
净资产6,702,194.376,445,859.37
净利润-31,320.60177,592.68

注:唐钢集团2019年财务数据已经审计,2020年1-9月财务数据未经审计,2020年财务报表及审计报告尚在编制中。

截止本招股说明书摘要签署日,河北省国资委通过控股股东唐钢集团间接持有本公司38.35%的股权,通过国控运营间接持有本公司16.09%的股权,通过河

1-2-101

北港口间接持有本公司12.39%的股权,通过河钢控股间接持有本公司2.27%的股权,通过河北建投间接持有本公司1.46%的股权,通过国控投资间接持有本公司1.09%的股权,通过河北财投间接持有本公司0.12%的股权,通过达盛贸易间接持有本公司0.09%的股权,合计间接持有本公司71.86%的股权,是本公司的实际控制人。河北省国资委成立于2003年8月27日,办公地址为河北省石家庄市裕华东路45号,河北省国资委代表河北省政府对省国有大中型骨干企业履行出资人职能。

九、发行人财务会计信息及管理层讨论与分析

(一)合并报表

1、合并资产负债表

单位:元

项目2020年 12月31日2019年 12月31日2018年 12月31日
资产:
货币资金9,358,521,623.258,595,196,901.676,601,369,172.07
其中:客户资金存款7,928,965,947.017,396,813,227.655,373,451,311.89
结算备付金4,371,021,901.663,154,757,082.532,742,512,574.91
其中:客户备付金3,406,843,599.612,342,993,846.782,034,679,496.60
拆出资金---
融出资金5,741,076,616.953,893,657,786.033,310,762,549.66
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资产--13,066,464,491.60
衍生金融资产---
存出保证金294,909,143.08171,608,391.27352,897,601.15
应收款项133,484,021.32158,611,059.14366,106,800.50
合同资产---
应收利息--398,082,492.78
买入返售金融资产2,187,684,120.113,169,684,220.764,742,650,382.36
持有待售资产---
可供出售金融资产--859,733,958.82
持有至到期投资---
金融投资:

1-2-102

项目2020年 12月31日2019年 12月31日2018年 12月31日
交易性金融资产16,157,746,163.3414,321,927,835.18-
债权投资---
其他债权投资---
其他权益工具投资80,000,000.0030,000,000.00-
长期股权投资---
投资性房地产70,522,251.8077,427,653.4383,962,979.87
固定资产160,895,125.62181,360,307.70193,181,301.81
在建工程---
无形资产97,186,331.1778,032,448.6870,058,272.32
开发支出---
商誉17,910,191.6317,910,191.6317,910,191.63
递延所得税资产309,553,255.68245,078,227.94256,710,413.71
其他资产155,556,981.52119,120,815.2176,559,671.78
资产总计39,136,067,727.1334,214,372,921.1733,138,962,854.97
负债:
短期借款---
应付短期融资款1,313,395,946.71-1,000,000,000.00
拆入资金-200,064,444.44-
交易性金融负债100,505,244.57--
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负债---
衍生金融负债---
卖出回购金融资产款7,835,481,585.266,558,589,278.817,469,700,316.00
代理买卖证券款11,020,035,073.559,501,763,921.557,368,953,256.91
应付职工薪酬558,976,526.80633,053,940.19537,150,539.33
应交税费157,463,325.649,916,048.59111,007,775.45
应付款项41,661,759.2483,425,175.0035,426,540.52
合同负债1,268,867.92--
应付利息--102,164,938.74
持有待售负债---
预计负债---
长期借款---
应付债券7,881,425,643.847,379,753,529.126,498,750,000.00

1-2-103

项目2020年 12月31日2019年 12月31日2018年 12月31日
其中:优先股---
永续债---
递延所得税负债34,452,406.1747,847,839.9718,220,765.29
其他负债1,263,193,840.391,129,127,657.951,534,317,847.31
负债合计30,207,860,220.0925,543,541,835.6224,675,691,979.55
股东权益:
股本2,745,000,000.002,745,000,000.002,745,000,000.00
其他权益工具---
其中:优先股---
永续债---
资本公积3,414,948,597.523,414,948,597.523,414,948,597.52
减:库存股---
其他综合收益-290,000.00-160,000.00-136,438,672.94
盈余公积233,513,039.37181,496,926.38131,743,885.74
一般风险准备880,930,894.68827,247,046.82775,928,441.94
交易风险准备877,333,513.38825,317,400.39775,564,359.74
未分配利润772,562,069.12672,865,631.78752,481,212.45
归属于母公司股东权益合计8,923,998,114.078,666,715,602.898,459,227,824.45
少数股东权益4,209,392.974,115,482.664,043,050.97
股东权益合计8,928,207,507.048,670,831,085.558,463,270,875.42
负债和股东权益总计39,136,067,727.1334,214,372,921.1733,138,962,854.97

2、合并利润表

单位:元

项 目2020年度2019年度2018年度
一、营业总收入2,049,789,593.711,813,260,306.571,460,659,256.36
利息净收入94,136,129.77136,603,086.39240,847,618.02
其中:利息收入820,741,800.85731,660,727.04764,535,748.68
利息支出726,605,671.08595,057,640.65523,688,130.66
手续费及佣金净收入1,037,602,895.61765,323,328.86577,834,215.09
其中:经纪业务手续费净收入732,129,898.22544,273,411.33438,010,475.62
投资银行业务手续费净收入271,530,809.07207,563,699.77131,824,312.26

1-2-104

项 目2020年度2019年度2018年度
资产管理业务手续费净收入30,838,584.8411,225,276.576,417,082.55
投资收益(损失以“-”号填列)821,035,174.14622,389,338.57436,842,554.85
其中:对联营企业和合营企业的投资收益---
以摊余成本计量的金融资产终止确认收益(损失以“-”号填列)---
净敞口套期收益(损失以“-”号填列)---
其他收益3,231,873.431,523,193.60928,230.77
公允价值变动收益(损失以“-”号填列)-67,603,296.79108,764,674.9378,849,912.73
汇兑收益(损失以“-”号填列)-870,210.78206,549.08559,597.54
其他业务收入162,352,328.48178,387,172.68124,852,929.81
资产处置收益(损失以“-”号填列)-95,300.1562,962.46-55,802.45
二、营业总支出1,323,629,650.31990,543,490.101,361,225,838.03
税金及附加20,849,192.1014,852,423.4816,475,408.12
业务及管理费812,296,391.66923,135,868.18793,935,548.85
信用减值损失336,747,867.20-114,826,057.12-
资产减值损失--432,806,038.01
其他资产减值损失---
其他业务成本153,736,199.35167,381,255.56118,008,843.05
三、营业利润(亏损以“-”号填列)726,159,943.40822,716,816.4799,433,418.33
加:营业外收入14,558,477.9416,827,249.525,397,662.45
减:营业外支出21,194,979.2521,380,058.331,538,860.16
四、利润总额(亏损总额以“-”号填列)719,523,442.09818,164,007.66103,292,220.62
减:所得税费用187,517,020.60208,917,918.6729,617,318.16
五、净利润(净亏损以“-”号填列)532,006,421.49609,246,088.9973,674,902.46
(一)按经营持续性分类
1、持续经营净利润(净亏损以“-”号填列)532,006,421.49609,246,088.9973,674,902.46
2、终止经营净利润(净亏损以“-”号填列)---
(二)按所有权归属分类
1、归属于母公司股东的净利润(净亏损以“-”号填列)531,912,511.18609,173,507.0073,632,352.15
2、少数股东损益(净亏损以“-”号填列)93,910.3172,581.9942,550.31
六、其他综合收益的税后净额-130,000.00-70,000.00-19,097,954.32
归属母公司股东的其他综合收益-130,000.00-70,000.00-19,090,618.62

1-2-105

项 目2020年度2019年度2018年度
的税后净额
(一)不能重分类进损益的其他综合收益-130,000.00-70,000.00-170,000.00
1、重新计量设定受益计划变动额-130,000.00-70,000.00-170,000.00
2、权益法下不能转损益的其他综合收益---
3、其他权益工具投资公允价值变动---
4、企业自身信用风险公允价值变动---
(二)将重分类进损益的其他综合收益---18,920,618.62
1、权益法下可转损益的其他综合收益---
2、其他债权投资公允价值变动---
3、可供出售金融资产公允价值变动损益---18,920,618.62
4、金融资产重分类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金额---
5、其他债权投资信用减值准备---
6、现金流量套期储备(现金流量套期损益的有效部分)---
7、外币财务报表折算差额---
归属于少数股东的其他综合收益的税后净额---7,335.70
七、综合收益总额531,876,421.49609,176,088.9954,576,948.14
归属于母公司股东的综合收益总额531,782,511.18609,103,507.0054,541,733.53
归属于少数股东的综合收益总额93,910.3172,581.9935,214.61
八、每股收益:
(一)基本每股收益(元/股)0.190.220.03
(二)稀释每股收益(元/股)0.190.220.03

3、合并现金流量表

单位:元

项目2020年度2019年度2018年度
一、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
为交易目的而持有的金融资产净减少额-642,306,096.71-
融出资金净减少额--997,493,303.75
收取利息、手续费及佣金的现金2,007,703,396.321,692,864,711.921,467,228,989.00
拆入资金净增加额-200,000,000.00-
回购业务资金净增加额1,926,467,839.33761,041,544.742,495,325,985.46

1-2-106

项目2020年度2019年度2018年度
代理买卖证券收到的现金净额1,517,900,613.102,131,970,143.78-
收到其他与经营活动有关的现金412,422,580.25713,398,717.88189,591,262.55
经营活动现金流入小计5,864,494,429.006,141,581,215.035,149,639,540.76
为交易目的而持有的金融资产净增加额931,360,030.33--
处置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资产净减少额--4,356,480,441.37
处置可供出售金融资产净减少额--629,108,713.70
融出资金净增加额1,825,186,750.23493,295,956.97
代理买卖证券支付的现金净额--1,033,908,712.71
拆入资金净减少额200,000,000.00-700,000,000.00
回购业务资金净减少额---
支付利息、手续费及佣金的现金486,624,884.33385,522,407.82402,075,073.79
支付给职工以及为职工支付的现金624,741,017.61565,686,105.58534,309,827.19
支付的各项税费249,996,242.84386,501,490.59178,552,741.05
支付其他与经营活动有关的现金609,527,504.65461,117,939.87831,325,248.97
经营活动现金流出小计4,927,436,429.992,292,123,900.838,665,760,758.78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937,057,999.013,849,457,314.20-3,516,121,218.03
二、投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
收回投资收到的现金---
取得投资收益收到的现金---
处置固定资产、无形资产和其他长期资产收回的现金净额154,964.12411,414.93464,021.62
处置子公司及其他营业单位收到的现金净额---
收到其他与投资活动有关的现金---
投资活动现金流入小计154,964.12411,414.93464,021.62
购建固定资产、无形资产和其他长期资产支付的现金65,367,658.0774,974,977.2356,383,878.68
投资支付的现金---
取得子公司及其他营业单位支付的现金净额---
支付其他与投资活动有关的现金---
投资活动现金流出小计65,367,658.0774,974,977.2356,383,878.68
投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65,212,693.95-74,563,562.30-55,919,857.06
三、筹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
吸收投资收到的现金---

1-2-107

项目2020年度2019年度2018年度
其中:子公司吸收少数股东投资收到的现金---
取得借款收到的现金---
发行债券收到的现金7,980,000,000.00800,000,000.006,950,000,000.00
收到其他与筹资活动有关的现金--400,000,000.00
筹资活动现金流入小计7,980,000,000.00800,000,000.007,350,000,000.00
偿还债务支付的现金6,178,750,000.001,000,000,000.003,401,250,000.00
分配股利、利润或偿付利息支付的现金691,573,430.93776,702,445.72596,310,422.97
其中:子公司支付给少数股东的股利、利润---
支付其他与筹资活动有关的现金-400,000,000.00-
筹资活动现金流出小计6,870,323,430.932,176,702,445.723,997,560,422.97
筹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1,109,676,569.07-1,376,702,445.723,352,439,577.03
四、汇率变动对现金及现金等价物的影响-3,366,779.33845,550.962,127,541.29
五、现金及现金等价物净增加额1,978,155,094.802,399,036,857.14-217,473,956.77
加:期初现金及现金等价物余额11,742,918,604.129,343,881,746.989,561,355,703.75
六、期末现金及现金等价物余额13,721,073,698.9211,742,918,604.129,343,881,746.98

1-2-108

(二)非经常性损益

单位:元

项目2020年度2019年度2018年度
非流动性资产处置损益-97,640.5563,050.96-55,802.45
越权审批,或无正式批准文件,或偶发的税收返还、减免---
计入当期损益的政府补助,但与企业正常经营业务密切相关,符合国家政策规定,按照一定标准定额或定量持续享受的政府补助除外14,592,234.393,238,686.393,055,349.01
计入当期损益的对非金融企业收取的资金占用费---
企业取得子公司、联营企业及合营企业的投资成本小于取得投资时应享有被投资单位可辨认净资产公允价值产生的收益---
非货币性资产交换损益---
委托他人投资或管理资产的损益---
因不可抗力因素,如遭受自然灾害而计提的各项资产减值准备---
债务重组损益---
企业重组费用,如安置职工的支出、整合费用等---
交易价格显失公允的交易产生的超过公允价值部分的损益---
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产生的子公司年初至合并日的当期净损益---
与公司正常经营业务无关的或有事项产生的损益---
除同公司正常经营业务相关的有效套期保值业务外,持有交易性金融资产、衍生金融资产、交易性金融负债、衍生金融负债产生的公允价值变动损益,以及处置交易性金融资产、衍生金融资产、交易性金融负债、衍生金融负债和其他债权投资取得的投资收益---
单独进行减值测试的应收款项减值准备转回796,790.95--
对外委托贷款取得的损益---
采用公允价值模式进行后续计量的投资性房地产公允价值变动产生的损益---
根据税收、会计等法律、法规的要求对当期损益进行一次性调整对当期损益的影响---
受托经营取得的托管费收入---
除上述各项之外的其他营业外收入和支出-18,932,060.91-6,407,897.311,067,802.29
其他符合非经常性损益定义的损益项目937,539.04139,507.21663,881.76
小计-2,703,137.08-2,966,652.754,731,230.61

1-2-109

项目2020年度2019年度2018年度
所得税影响额-675,784.27-741,663.191,182,807.65
少数股东权益影响额(税后)18,909.311,642.553,332.99
合计-2,046,262.12-2,226,632.113,545,089.97

(三)财务指标和风险控制指标

1、主要财务指标

项目2020年 12月31日2019年 12月31日2018年 12月31日
资产负债率(合并)67.62%64.44%66.83%
资产负债率(母公司)66.42%62.83%65.17%
净资产负债率(母公司)197.81%169.05%187.15%
自营证券比率(母公司)5.99%1.92%1.72%
固定资产比率(合并)1.80%2.09%2.28%
无形资产(扣除土地使用权)占归属于母公司净资产的比例0.95%0.76%0.68%
项目2020年度2019年度2018年度
总资产利润率5.57%5.66%2.82%
营业费用率39.63%50.91%54.35%
每股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元)0.341.40-1.28
每股净现金流量(元)0.720.87-0.08
利润总额(万元)71,952.3481,816.4010,329.22
净利润(万元)53,200.6460,924.617,367.49
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归属于母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万元)53,395.8861,140.017,008.73

注:1、资产负债率(合并)=(总负债-代理买卖证券款-应付货币保证金)/(总资产-代理买卖证券款-应付货币保证金)。

2、资产负债率(母公司)=(总负债-代理买卖证券款)/(总资产-代理买卖证券款)。

3、净资产负债率=(总负债-代理买卖证券款)/净资产。

4、自营证券比率=期末自营权益类证券及证券衍生品投资规模/期末净资产。

5、固定资产比率=(固定资产期末净值+期末在建工程)/期末净资产。

6、总资产利润率=(利润总额+利息支出)/期初和期末(总资产-代理买卖证券款-应付货币保证金)的平均余额。

7、营业费用率=业务及管理费/营业收入。

8、每股经营活动现金流量=经营活动现金流量净额/当期普通股股份加权平均数。

9、每股净现金流量=净现金流量/当期普通股股份加权平均数。

1-2-110

2、净资产收益率和每股收益

按照中国证监会《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编报规则第9号——净资产收益率和每股收益的计算及披露》(2010年修订)的要求,报告期公司加权平均净资产收益率及每股收益如下:

报告期报告期利润加权平均净资产收益率(%)基本每股收益 (元/股)稀释每股收益 (元/股)
2020年度归属于公司普通股股东的净利润6.050.190.19
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归属于公司普通股股东的净利润6.070.190.19
2019年度归属于公司普通股股东的净利润7.110.220.22
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归属于公司普通股股东的净利润7.140.220.22
2018年度归属于公司普通股股东的净利润0.840.030.03
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归属于公司普通股股东的净利润0.800.030.03
2017年度归属于公司普通股股东的净利润3.420.110.11
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归属于公司普通股股东的净利润3.420.110.11

3、主要监管指标(母公司口径)

根据2016年实施的《证券公司风险控制指标管理办法》及相关指标计算标准,报告期各期末,公司主要风险控制指标列示如下:

项目监管 标准预警 标准监管指标
2020年 12月31日2019年 12月31日2018年 12月31日
核心净资本(万元)--759,303.12753,314.91731,394.00
附属净资本(万元)--145,000.00156,000.00240,000.00
净资本(万元)--904,303.12909,314.91971,394.00
净资产(万元)--890,401.27865,848.16846,052.05
各项风险资本准备之和(万元)--289,897.08263,604.54288,243.09
表内外资产总额(万元)--2,656,936.272,331,573.382,430,610.27
风险覆盖率≥100%≥120%311.94%344.95%337.01%
资本杠杆率≥8%≥9.6%28.58%32.31%30.09%
流动性覆盖率≥100%≥120%549.13%1746.42%1104.29%
净稳定资金率≥100%≥120%207.65%168.57%208.56%
净资本/净资产≥20%≥24%101.56%105.02%114.81%

1-2-111

项目监管 标准预警 标准监管指标
2020年 12月31日2019年 12月31日2018年 12月31日
净资本/负债≥8%≥9.6%51.34%62.12%61.35%
净资产/负债≥10%≥12%50.55%59.16%53.43%
自营权益类证券及其衍生品/净资本≤100%≤80%5.90%1.83%1.50%
自营非权益类证券及其衍生品/净资本≤500%≤400%160.11%141.82%127.13%

截至2018年12月31日、2019年12月31日和2020年12月31日,公司上述各项风险控制指标均符合当时的监管标准。

(四)管理层讨论与分析

1、财务状况简要分析

(1)资产结构变动分析

截至2018年12月31日、2019年12月31日和2020年12月31日,公司资产总额分别为3,313,896.29万元、3,421,437.29万元和3,913,719.71万元,具体构成情况如下表所示:

单位:万元

项目2020年12月31日2019年12月31日2018年12月31日
金额比例 (%)金额比例 (%)金额比例 (%)
货币资金935,852.1623.91859,519.6925.12660,136.9219.92
其中:客户存款792,896.5920.26739,681.3221.62537,345.1316.21
结算备付金437,102.1911.17315,475.719.22274,251.268.28
其中:客户备付金340,684.368.71234,299.386.85203,467.956.14
融出资金574,107.6614.67389,365.7811.38331,076.259.99
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资产----1,306,646.4539.43
衍生金融资产------
存出保证金29,490.910.7517,160.840.5035,289.761.06
应收款项13,348.400.3415,861.110.4636,610.681.10
应收利息----39,808.251.20
买入返售金融资产218,768.415.59316,968.429.26474,265.0414.31

1-2-112

项目2020年12月31日2019年12月31日2018年12月31日
金额比例 (%)金额比例 (%)金额比例 (%)
可供出售金融资产----85,973.402.59
金融投资:
交易性金融资产1,615,774.6241.291,432,192.7841.86--
其他权益工具投资8,000.000.203,000.000.09--
投资性房地产7,052.230.187,742.770.238,396.300.25
固定资产16,089.510.4118,136.030.5319,318.130.58
无形资产9,718.630.257,803.240.237,005.830.21
商誉1,791.020.051,791.020.051,791.020.05
递延所得税资产30,955.330.7924,507.820.7225,671.040.77
其他资产15,555.700.4011,912.080.357,655.970.23
资产总计3,913,606.77100.003,421,437.29100.003,313,896.29100.00

报告期内,本公司的资产主要由货币资金、结算备付金、融出资金、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资产、买入返售金融资产、交易性金融资产构成,截至2018年12月31日、2019年12月31日和2020年12月31日,上述资产合计占公司总资产比例分别为91.93%、96.85%和96.63%。公司固定资产等长期资产占比较低,公司资产结构合理、变现能力强,流动性风险较小。

公司资产由客户资产和自有资产构成。报告期内,公司资产扣除客户存款、客户备付金后的自有资产分别为2,573,083.21万元、2,447,456.58万元和2,780,025.82万元,占比分别为77.65%、71.53%和71.03%。

(2)负债结构变动分析

截至2018年12月31日、2019年12月31日和2020年12月31日,公司负债总额分别为2,467,569.20万元、2,554,354.18万元和3,020,786.02万元,具体构成情况如下表所示:

单位:万元

项目2020年12月31日2019年12月31日2018年12月31日
金额比例 (%)金额比例 (%)金额比例 (%)
应付短期融资款131,339.594.35--100,000.004.05

1-2-113

项目2020年12月31日2019年12月31日2018年12月31日
金额比例 (%)金额比例 (%)金额比例 (%)
拆入资金--20,006.440.78--
交易性金融负债10,050.520.33---
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负债------
衍生金融负债------
卖出回购金融资产款783,548.1625.94655,858.9325.68746,970.0330.27
代理买卖证券款1,102,003.5136.48950,176.3937.20736,895.3329.86
应付职工薪酬55,897.651.8563,305.392.4853,715.052.18
应交税费15,746.330.52991.600.0411,100.780.45
应付款项4,166.180.148,342.520.333,542.650.14
合同负债126.890.00----
应付利息----10,216.490.41
应付债券788,142.5626.09737,975.3528.89649,875.0026.34
递延所得税负债3,445.240.114,784.780.191,822.080.07
其他负债126,319.384.18112,912.774.42153,431.786.22
负债合计3,020,786.02100.002,554,354.18100.002,467,569.20100.00

报告期内,公司负债主要由应付短期融资款、拆入资金、卖出回购金融资产款、代理买卖证券款、应付债券、其他负债等构成。截至2018年12月31日、2019年12月31日和2020年12月31日,上述负债合计占公司负债总额的比例分别为96.74%、96.97%和97.04%。

截至2018年12月31日、2019年12月31日和2020年12月31日,公司代理买卖证券款占负债合计的比例分别为29.86%、37.20%和36.48%,占比较大。代理买卖证券款是公司接受客户委托,代理客户买卖股票、债券和基金等有价证券而收到的款项。该项负债和客户资产存在对应关系,其波动对公司的偿债能力不会构成实质性影响。

2、盈利能力简要分析

(1)营业收入分析——按会计核算口径

按照会计核算口径划分,公司营业收入包括手续费及佣金净收入、利息净收

1-2-114

入、投资收益、其他收益、公允价值变动损益、汇兑收益、其他业务收入、资产处置收益等。报告期内,公司营业收入及其构成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项目2020年度2019年度2018年度
金额比例 (%)金额比例 (%)金额比例 (%)
手续费及佣金净收入103,760.2950.6276,532.3342.2157,783.4239.56
利息净收入9,413.614.5913,660.317.5324,084.7616.49
投资收益(损失以“-”号列示)82,103.5240.0562,238.9334.3243,684.2629.91
公允价值变动损益(损失以“-”号列示)-6,760.33-3.3010,876.476.007,884.995.40
其他收益323.190.16152.320.0892.820.06
汇兑收益(损失以“-”号列示)-87.02-0.0420.650.0155.960.04
其他业务收入16,235.237.9217,838.729.8412,485.298.55
资产处置收益(损失以“-”号填列)-9.53-0.006.300.00-5.58-0.00
合计204,978.96100.00181,326.03100.00146,065.93100.00

手续费及佣金净收入是公司营业收入的主要组成部分,2018年、2019年和2020年,公司实现手续费及佣金净收入分别为57,783.42万元、76,532.33万元和103,790.29万元,占公司当期营业收入的比例分别为39.56%、42.21%和50.62%。

公司利息收入主要包括货币资金及结算备付金、融出资金、买入返售金融资产等业务开展获取的利息。利息支出主要包括代理买卖证券款利息、卖出回购金融资产利息、拆入资金利息以及公司发行的债券、收益凭证利息等。2018年、2019年和2020年,公司实现利息净收入分别为24,084.76万元、13,660.31万元和9,413.61万元,占公司当期营业收入的比例分别为16.49%、7.53%和4.59%。

报告期内,公司投资收益主要包括公司自营业务投资的债券、基金、股票等金融资产持有期间取得的收益,以及处置上述金融资产取得的收益。2018年、2019年和2020年,公司实现投资收益分别为43,684.26万元、62,238.93万元和82,103.52万元。

2018年、2019年和2020年,公司公允价值变动损益金额分别为7,884.99万元、10,876.47万元和-6,760.33万元,占公司当期营业收入的比例分别为5.40%、

6.00%和-3.30%。

1-2-115

2018年、2019年和2020年公司实现其他业务收入分别为12,485.29万元、17,838.72万元和16,235.23万元,占公司当期营业收入的比例分别为8.55%、

9.84%和7.92%。报告期内,公司其他业务收入主要系财达投资于2016年12月20日取得基差交易试点业务备案,报告期内开展基差交易从事的现货买卖收入。财达投资从事的基差交易请参见招股说明书“第六节业务和技术”之“四、公司主营业务情况”之“(六)期货业务”。

(2)营业收入分析——按经营分部口径

公司营业收入按业务分部划分为证券经纪业务、证券自营业务、信用交易业务、资产管理业务、投资银行业务、期货业务等。报告期内,公司经营分部口径的营业收入主要构成和变动情况如下所示:

单位:万元

项目2020年度2019年度2018年度
金额比例 (%)金额比例 (%)金额比例 (%)
证券经纪86,245.5442.0867,151.6137.0355,537.6138.02
证券自营28,745.1314.0231,991.8517.6421,788.7214.92
信用交易28,850.0114.0727,450.7615.1434,913.0823.90
资产管理3,686.481.802,765.951.531,049.510.72
投资银行27,024.6013.1820,822.6011.4812,996.388.90
期货业务19,919.179.7220,508.4311.3114,973.8810.25
公司总部及其他10,993.295.3610,615.495.854,827.303.30
结构化主体6,537.043.196,101.233.365,168.573.54
抵销-7,022.30-3.43-6,081.89-3.35-5,189.12-3.55
合计204,978.96100.00181,326.03100.00146,065.93100.00

2018年、2019年和2020年,公司证券经纪业务收入分别为55,537.61万元、67,151.61万元和86,245.54万元。2019年,证券市场回暖,市场交易量增幅较大,受益于此,公司证券经纪业务收入较上年同期增加较大。2020年,A股市场交投活跃,沪深两市成交量同比增加较大,公司2020年实现证券经纪业务收入较上年同期增加19,093.93万元,增幅为28.43%。

2018年、2019年和2020年,公司证券自营业务收入分别为21,788.72万元、31,991.85万元和28,745.13万元。其中,2019年,公司自营业务债券规模增加使

1-2-116

得公司持有的债券投资利息增加较多,同时,A股市场回暖,公司权益类证券投资收益及持仓股票公允价值变动收益有所增加。2020年,公司证券自营业务收入同比略有降低,主要系公司持有的20永煤SCP003债券发生实质性违约,同时受到债券市场多起债券违约的影响,信用债市场行情走低,导致公司债券业务收入降低。

报告期内,公司信用交易业务主要包括融资融券、股票质押式回购交易、转融通业务等,信用交易业务收入主要为各类业务实现的利息净收入。2018年、2019年和2020年,公司信用交易业务收入分别为34,913.08万元、27,450.76万元和28,850.01万元。2019年,公司信用交易业务收入较上年同期减少7,462.32万元,降幅为21.37%,主要系公司缩减股票质押式回购业务规模所致。2020年公司股票质押式回购业务规模进一步下降,股票质押业务利息收入有所减少,同时,受市场行情影响,公司融资融券余额增加,融资融券业务利息收入同比增长,信用交易业务收入较上年同期增加1,399.25万元,增幅为5.10%。

2018年、2019年和2020年,公司资产管理业务收入分别为1,049.51万元、2,765.95万元和3,686.48万元。2019年,公司资产管理业务收入较上年同期增加1,716.45万元,增幅为163.55%,主要系公司资产管理产品的数量和受托管理资产规模同比增加较大所致。2020年,公司资产管理业务收入较上年同期增加

920.53万元,增幅为33.28%,主要系公司资产管理产品数量和受托管理资产规模进一步增加所致。

2018年、2019年和2020年,公司投资银行业务收入分别为12,996.38万元、20,822.60万元和27,054.60万元。其中,2019年,公司上述债券业务及财务顾问业务进一步发展,投资银行业务实现收入20,822.60万元,同比大幅增加。2020年,公司投资银行业务收入同比增加6,202.01万元,增幅为29.78%,主要系公司大力发展债券承销业务,公司债券承销业务收入增长较快,财务顾问业务、新三板业务平稳发展。

2018年、2019年和2020年,公司期货业务收入分别为14,973.88万元、20,508.43万元和19,919.17万元。2019年,公司期货业务收入同比增加5,534.56万元,增幅为36.96%,主要系财达投资开展基差交易从事的现货买卖收入增加

1-2-117

所致。2020年,公司期货业务收入同比降低589.26万元,降幅为2.87%,主要系期货业务基差交易的现货买卖收入略有下降所致。

(3)营业支出分析

公司营业支出包括税金及附加、业务及管理费、信用减值损失、资产减值损失和其他业务成本。报告期内,公司营业支出的构成和变动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项目2020年度2019年度2018年度
金额比例 (%)金额比例 (%)金额比例 (%)
税金及附加2,084.921.581,485.241.501,647.541.21
业务及管理费81,229.6461.3792,313.5993.1979,393.5558.33
资产减值损失----43,280.6031.80
信用减值损失33,674.7925.44-11,482.61-11.59--
其他业务成本15,373.6211.6116,738.1316.9011,800.888.67
合计132,362.97100.0099,054.35100.00136,122.58100.00

(4)净利润分析

2018年、2019年和2020年,公司实现净利润分别为7,367.49万元、60,924.61万元和53,200.64万元,实现归属于母公司股东的净利润分别为7,363.24万元、60,917.35万元和53,191.25万元。

2019年,A股市场回暖,市场成交量同比增加,公司经纪业务手续费净佣金收入以及自营业务证券投资收益同比增加较大,同时,A股市场回升使得公司信用交易业务担保资产价值回升,公司原计提的资产减值损失转回。2020年,公司部分股票质押回购交易客户计提信用减值损失较大,导致公司净利润同比下降。

3、现金流量简要分析

报告期内,公司的现金流量主要情况如下表所示:

单位:万元

项目2020年度2019年度2018年度
经营活动现金流入小计586,449.44614,158.12514,963.95
经营活动现金流出小计492,743.64229,212.39866,576.08

1-2-118

项目2020年度2019年度2018年度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93,705.80384,945.73-351,612.12
投资活动现金流入小计15.5041.1446.40
投资活动现金流出小计6,536.777,497.505,638.39
投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6,521.27-7,456.36-5,591.99
筹资活动现金流入小计798,000.0080,000.00735,000.00
筹资活动现金流出小计687,032.34217,670.24399,756.04
筹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110,967.66-137,670.24335,243.96
现金及现金等价物净增加额197,815.51239,903.69-21,747.40
期末现金及现金等价物余额1,372,107.371,174,291.86934,388.17

2018年、2019年和2020年,公司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分别为-351,612.12万元、384,945.73万元和93,705.80万元。公司经营活动现金流量受股票市场影响较大,主要是客户资金变动与市场行情具有较高程度的相关性。

2018年、2019年和2020年,公司投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分别为-5,591.99万元、-7,456.36万元和-6,521.27万元,报告期内,公司购建固定资产、无形资产和其他长期资产支付的现金较大,导致投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为负。

2018年、2019年和2020年,公司筹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分别为335,243.96万元、-137,670.24万元和110,967.66万元。报告期内,为支持融资融券、股票质押式回购等业务发展,公司适时发行公司债、次级债券、收益凭证等,扩宽融资渠道。

4、公司持续经营能力和发展前景分析

报告期内,公司顺应行业发展的需要,结合自身实际,提出了创新发展、转型升级的基本战略。经过报告期内各项业务的发展,公司资本实力逐步增强,创新业务快速发展,业务结构不断优化,服务客户、服务实体经济、服务地方发展的能力显著增强。

未来,公司将把握雄安新区建设的历史机遇,充分发挥金融服务的专业优势,增强金融服务实体经济能力,为河北雄安新区以及全省发展迈向更高层次作出自己的贡献,更好服务京津冀协同发展,服务实体经济发展大局。

1-2-119

公司将致力于实现“一流投资银行,卓越金融服务”的发展愿景,根据行业发展环境变化、行业发展趋势和公司自身发展需要,继续坚持创新转型发展战略,努力发挥融资、投资、交易、托管和支付等投资银行功能,提升研究、投资、融资、产品研发、资产管理、风险管理、客户服务等核心业务能力,不断提高服务实体经济投融资需要和满足居民财富管理需求的能力。公司将在严把风控、强化管理、拓展市场、提升服务,在做精、做细、做优、做强经纪业务的基础上,大力发展创新业务,持续优化业务结构,大力加强经纪业务与各项新业务的协同联动,全面推进“大营销”、“大资管”、“大投行”策略的落地实施。通过不懈努力,把公司发展成为功能完善、内控严密、运营安全、效益显著的优质大中型证券公司。

(五)股利分配政策

1、公司上市前的股利分配政策

公司当年税后利润按以下顺序分配:

(一)弥补以前年度亏损。

(二)提取税后利润的10%列入公司法定公积金。法定公积金累计额为公司注册资本50%以上的,可以不再提取。

(三)按照税后利润的10%提取一般风险准备金,按照税后利润的10%提取交易风险准备金,用于弥补证券交易的损失。

(四)经股东大会决议,可以提取任意公积金。

(五)按照股东持有的股份比例分配。

股东大会违反前款规定,在公司弥补亏损和依法提取法定公积金、法定准备金之前向股东分配利润的,股东必须将违反规定分配的利润返还公司。

公司持有本公司股份不参与利润分配。

公司的公积金用于弥补公司的亏损、扩大经营或转为增加公司资本。但是,资本公积金将不用于弥补公司的亏损。法定公积金转为资本时,所留存的该项公积金不得少于转增前公司注册资本的25%。

1-2-120

2、本公司最近三年股利分配情况

(1)2018年利润分配情况

2019年6月20日,公司2018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关于审议2018年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以公司截至2018年12月31日的总股数2,745,000,000股计算,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1.50元,合计派发现金红利总额(含税)为411,750,000.00元。

(2)2019年利润分配情况

2020年6月19日,公司2019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关于审议2019年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以公司截至2019年12月31日的总股数2,745,000,000股计算,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1.00元,合计派发现金红利总额(含税)为274,500,000.00元。

公司自设立以来就十分重视股东回报,2017年-2019年均以现金形式向股东派发股利。2019年,公司实现归属于母公司股东的净利润60,917.35万元,同比大幅增加,2020年上半年新冠肺炎疫情爆发,为支持股东实体经济发展,考虑股东诉求,公司制定了上述利润分配方案。同时,公司2019年现金分红金额低于2017年、2018年的水平,公司不存在突击进行大额现金分红的情形。保荐机构认为:公司上述现金分红具有必要性和合理性,履行了相应的决策程序,实施上述现金分红不会对公司的财务状况、生产运营构成不利影响。

(3)2020年利润分配情况

截止本招股说明书摘要签署日,公司未就2020年利润分配事宜作出决议。

3、本次发行前滚存未分配利润的分配方案

经本公司2019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本次公开发行股票前,公司可根据相关股东大会决议进行利润分配,留存的未分配滚存利润由本次公开发行股票后的新老股东按照发行后的持股比例共同享有。

4、本次发行后的股利分配政策

本次发行后,本公司将根据《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规定进行股利分配。根据经本公司2019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的公司首次公开发行A股股票

1-2-121

并上市后适用的《公司章程(草案)》,本公司本次发行后的股利分配政策如下:

(一)公司当年税后利润按以下顺序分配:

1、弥补以前年度亏损。

2、提取税后利润的10%列入公司法定公积金。法定公积金累计额为公司注册资本50%以上的,可以不再提取。

3、按照税后利润的10%提取一般风险准备金,按照税后利润的10%提取交易风险准备金,用于弥补证券交易的损失。

4、经股东大会决议,可以提取任意公积金。

5、按照股东持有的股份比例分配。

股东大会违反前款规定,在公司弥补亏损和依法提取法定公积金、法定准备金之前向股东分配利润的,股东必须将违反规定分配的利润返还公司。

公司持有本公司股份不参与利润分配。

(二)公司重视对投资者的合理投资回报,制定持续、稳定的利润分配政策。

1、公司采取现金、股票方式或者现金和股票相结合的方式进行利润分配,并在具备现金分红条件时,优先考虑现金分红的利润分配方式,具体分配比例由董事会根据公司经营状况和中国证监会的有关规定拟定,由股东大会审议决定;

2、在符合分红条件的情况下,公司原则上每年度分配一次利润,但公司根据盈利情况及资金需求情况可以进行中期分红;

3、如董事会在公司盈利的情况下未做出年度现金利润分配预案,公司应根据监管要求,在定期报告中披露原因;

4、如公司股东存在违规占用公司资金的情形,公司在进行利润分配时,将先从该股东应分配的现金红利中扣减其占用的资金。

(三)公司在制定利润分配方案特别是现金分红方案时,董事会应当认真研究和论证公司现金分红的时机、条件和最低比例、调整条件及其决策程序等事宜,独立董事应当发表明确意见。

独立董事可以征集中小股东的意见,提出分红提案,并直接提交董事会审议。

1-2-122

股东大会在审议董事会提交的利润分配方案特别是现金分红方案前,应当通过公开渠道与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进行沟通和交流,充分听取中小股东的意见和诉求。

(四)公司制定利润分配方案时,应综合考虑内外部因素,尽可能保证每年利润分配规模不低于当年实现的归属于母公司股东净利润的10%。

在当年盈利且累计未分配利润为正,现金流满足公司正常经营和长期发展,且实施现金分红不会影响公司持续经营的情况下,公司可采取现金方式实施利润分配。公司应综合考虑行业特点、公司所处发展阶段、经营模式、盈利水平以及是否有重大资金支出安排等因素,区分下列情形,执行差异化的现金分红政策:

1、公司发展阶段属成熟期且无重大资金支出安排的,进行利润分配时,现金分红在该次利润分配中所占比例最低应达到80%;

2、公司发展阶段属成熟期且有重大资金支出安排的,进行利润分配时,现金分红在该次利润分配中所占比例最低应达到40%;

3、公司发展阶段属成长期且有重大资金支出安排的,进行利润分配时,现金分红在该次利润分配中所占比例最低应达到20%。

公司发展阶段不易区分但有重大资金支出安排的,可以按照前项规定处理。

(五)公司在经营情况良好,并且董事会认为公司每股收益、股票价格与公司股本规模不匹配、发放股票股利有利于公司全体股东整体利益时,并在考虑公司成长性、每股净资产的摊薄等因素的基础上,采取股票方式进行利润分配。以股票方式分配股利时,由股东大会作出决议,并报中国证监会等有关主管机关批准。

(六)如出现下列任一情况,公司董事会在进行详细论证,独立董事发表明确意见,并经出席公司股东大会的全体股东所持表决权的2/3以上通过时,可以对前述现金分红政策进行调整:

1、相关法律法规或证券监管部门对上市公司的利润分配政策发生变化或调整时;

2、净资本风险控制指标出现预警时;

1-2-123

3、公司经营状况恶化时;

4、董事会建议调整时。

(七)公司的公积金用于弥补公司的亏损、扩大经营或转为增加公司资本。但是,资本公积金将不用于弥补公司的亏损。法定公积金转为资本时,所留存的该项公积金不得少于转增前公司注册资本的25%。

十、发行人控股、参股公司情况

截止本招股说明书摘要签署日,本公司拥有2家控股一级子公司及1家控股二级子公司,具体情况如下:

(一)财达期货有限公司

类 别基本情况
名称财达期货有限公司
住所天津市和平区君隆广场1、2号楼西安道2号501-503
注册资本50,000万元
实收资本50,000万元
法定代表人孙鹏
成立日期1996年3月1日
经营范围商品期货经纪;金融期货经纪;资产管理业务(金融资产除外)、期货投资咨询业务(以上范围内国家有专营专项规定的按规定办理)。(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股东构成及控制情况财达证券持有其99.20%的股权,北京华德正业科技发展有限责任公司持有其0.80%的股权

财达期货最近一年的主要财务数据(合并口径)如下:

单位:万元

项 目2020年12月31日
总资产123,385.32
负债合计70,767.91
净资产52,617.41
归属于母公司股东净资产52,617.41
项 目2020年度
营业总收入19,919.17

1-2-124

营业利润1,469.95
利润总额1,769.72
净利润1,173.88
归属于母公司股东的净利润1,173.88
经营活动现金流量5,409.77

注:财达期货上述财务数据已经中审众环审计。

截至2020年12月31日,财达期货共设有2家期货分公司,具体如下:

分公司名称营业场所经营范围成立日期
财达期货有限公司济南分公司济南市历城区东风街道办事处华信路3号鑫苑鑫中心7号楼304-307室商品期货经纪;金融期货经纪。(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2019/9/12
财达期货有限公司上海分公司中国(上海)自由贸易试验区世纪大道1500号1602C-1,-2,-3室商品期货经纪,金融期货经纪。(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2020/10/22

截至2020年12月31日,财达期货共设有6家期货营业部,具体如下:

序号营业部名称营业场所成立日期
1北京首体南路营业部北京市海淀区首体南路20号国兴大厦D座二层西侧(201)2001/3/13
2邯郸营业部河北省邯郸市丛台区人民路千禧大厦5楼520室2014/7/3
3石家庄营业部河北省石家庄市桥西区裕华西路128号乐活时尚广场B座1605室2014/7/11
4天津营业部天津自贸试验区(空港经济区)高尔夫球场以北汇津广场2号楼5032016/6/21
5唐山营业部河北省唐山市路北区汇金中心3楼1308室2017/3/31
6济南营业部济南市历下区经十路9777号鲁商国奥城2-13012018/7/16

(二)财达投资(天津)有限公司

类 别基本情况
名称财达投资(天津)有限公司
住所天津自贸试验区(空港经济区)高尔夫球场以北汇津广场2号楼-502
注册资本10,000万元
实收资本10,000万元

1-2-125

类 别基本情况
法定代表人孙鹏
成立日期2016年5月10日
经营范围以自有资金对农、林、牧、渔业、采矿业、制造业、建筑业、批发和零售业、交通运输、仓储和邮政业、信息传输、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金融业、房地产业、租赁和商务服务业进行投资;投资管理;批发零售业;代办仓储服务;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从事计算机领域内的技术开发、技术咨询、技术服务、技术转让;商务信息咨询;市场信息咨询与调查;国内货运代理;自有房屋租赁(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股东构成及控制情况财达期货持有其100%的股权

财达投资最近一年的主要财务数据如下:

单位:万元

项 目2020年12月31日
总资产9,588.15
净资产9,416.09
项 目2020年度
净利润26.20

注:财达投资上述财务数据已经中审众环审计。

(三)财达资本管理有限公司

类 别基本情况
名称财达资本管理有限公司
住所北京市丰台区金泽西路8号院1号楼-4至22层101内15层1504
注册资本10,000万元
实收资本10,000万元
法定代表人魏新柱
成立日期2019年11月20日
经营范围股权投资;与股权投资相关的财务顾问业务。(“1、未经有关部门批准,不得以公开方式募集资金;2、不得公开开展证券类产品和金融衍生品交易活动;3、不得发放贷款;4、不得对所投资企业以外的其他企业提供担保;5、不得向投资者承诺投资本金不受损失或者承诺最低收益”;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依批准的内容开展经营活动。)
股东构成及控制情况财达证券持有其100%的股权

财达资本系本公司新设立的私募投资基金子公司,已于2020年5月27日完成证券公司私募基金子公司备案登记。财达资本最近一年的主要财务数据如下:

1-2-126

单位:万元

项 目2020年12月31日
总资产10,449.69
净资产10,206.04
项 目2020年度
净利润206.04

注:财达资本上述财务数据已经中审众环审计。

1-2-127

第四节 募集资金运用

一、本次发行募集资金总量

公司于2019年10月25日召开的2019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上市的议案》。根据该议案,公司拟公开发行股票数量不超过50,000万股人民币普通股(A股)。最终发行股票数量将由公司根据相关规定及实际情况与主承销商协商确定。本次发行募集资金总量将根据询价后确定的每股发行价格乘以发行股数最终确定。

本次发行募集资金扣除发行费用后,将全部用于补充公司的营运资金。本公司拟使用本次公开发行募集资金用于补充公司的营运资金的金额为181,454.27万元。

二、本次发行募集资金用途

公司于2019年10月25日召开的2019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用途的议案》。本次发行募集资金扣除发行费用后,将全部用于补充公司的营运资金,扩大业务规模,进一步优化收入结构,分散风险,提升公司资本回报能力,促进公司战略目标和发展规划的实现,实现股东利益最大化。根据公司发展目标,计划重点使用方向将包括但不限于如下方面:

(一)进一步巩固传统经纪业务

1、优化网点布局,拓展公司业务辐射区域

公司目前的营业网点地域分布较为集中,河北省外的营业网点较少,整体网点布局不尽合理。公司将适当增设营业网点,加快建设轻型低成本的营业部和理财中心,优化调整当前网点布局,拓展公司业务的辐射区域,尽快完善优化公司的经纪业务网络。

2、提高综合服务能力,搭建财富管理中心

公司将加强营销工作力度,开辟多渠道营销网络,加大对投资咨询、财富管

1-2-128

理等服务能力培养的资金支持,打造以投资顾问为主体的综合理财服务团队,不断提高为客户提供综合理财解决方案的能力,将部分营业网点改造升级为区域性的财富管理中心,为客户提供更加优质的财富管理服务,提高公司传统经纪业务的竞争力。

3、加大金融科技投入,构筑综合金融服务体系

公司将加大金融科技投入,根据公司整体规划,以线上平台为切入点,以用户为中心,以科技为驱动力,整合线上线下资源,建立“直销+O2O”互联网运营体系,构筑综合金融服务体系;提升用户体验,提高服务效率,加大推广应用,探索服务新模式;助力提升两率和推动公司业务转型。

(二)扩大资本中介业务的资金配置规模

融资融券、股票质押回购等资本中介业务已成为证券公司重要稳定的收入来源。由于资本中介业务对于公司净资本的要求较高,公司将在合规经营、风险可控的前提下,扩大公司资本中介业务的资金配置规模,优化业务结构,加快业务发展。

(三)适当增加证券投资业务规模

目前,公司已经建立并执行严格的投资决策、风险评估、风险限额等方面的风险监控机制和制度体系,有效地控制了自营业务风险。公司将在严谨完善的研究体系和投资决策体系下,视市场情况适当增加自营业务的投资规模,丰富自营业务类型,提高自营业务投资的收益率和稳定性,使之成为公司重要而稳定的盈利来源。

(四)加大对资产管理业务的投入

公司将以客户需求为导向,完善投融资功能定位。公司将进一步加大资产管理业务平台建设的资金投入,并通过市场化途径引进优秀投研、营销和产品设计开发人才,不断提高资管团队的产品设计能力和主动管理能力,提升产品业绩,打造品牌效应,实现规模与收入双增长,将资产管理业务打造为公司新的盈利增长点,提升资产管理水平和服务实体经济的能力。

1-2-129

(五)全面提升投资银行业务实力

投资银行业务作为证券公司传统业务之一,在证券公司整体业务体系中占据重要地位。公司投资银行业务取得资质较晚,目前尚处于发展阶段。公司将进一步加大对投资银行业务的投入,通过本次募集资金扩充承销业务资金实力,吸引更多优秀人才,打造公司专业高端的投资银行人员队伍,提高投资银行业务综合服务能力,塑造具有财达证券特色的投资银行核心竞争力,增强投资银行业务执行能力和持续发展能力。

根据中国证监会关于证券公司风险控制指标的管理要求,证券公司承销股票或债券的,应按照承担包销义务的承销金额的一定比例计算风险资本准备。投资银行业务作为公司发展的重要业务之一,为提高公司投资银行的业务实力,本次募集资金部分将用于投资银行风险准备金,扩大投资银行业务的业务规模,增强承销实力,有利于公司抓住更多股权及债权融资的承销机会,并提高单一项目的承销规模上限。

随着多层次资本市场建设的日臻完善,资本市场运行制度的进一步健全,股权、债权以及并购重组等业务将全面发展,在这种情况下,更强的资本实力,将为公司投资银行业务发展提供更大的支持,提升投资银行业务的综合实力。

(六)加强合规风控能力和信息技术系统建设

公司将利用本次募集资金,加大合规风控的投入,保障公司合规与风险管理规范有效。一是加强合规风控专业队伍建设,保障风控合规人员的配置水平;二是加强合规风控系统投入,加大合规风险管理的系统建设力度,持续完善全面风险管理系统功能,实现市场风险、信用风险、流动性风险、声誉风险、操作风险的识别、监测与预警的信息化管理,完善业务监控系统的监测报告和分析功能,实现合规风控全覆盖,确保公司持续健康、高效稳定地发展。

公司将利用本次募集资金,持续加大信息技术系统建设投入,优化完善信息技术基础设施和架构,尤其是要充分利用私有云及虚拟化技术,建设支持公司各项业务持续发展的高效基础业务平台;提高网上交易系统的负荷能力和处理速度,完善交易系统软件功能,建设AI智能语音客服系统,为投资者提供更为全

1-2-130

面和高效的线上服务;推动投行类业务信息化管理体系建设,提高投行类业务的标准化和规范化水平,提升执业质量;进一步加强公司数据中心的建设,提高公司大数据的运用能力,完善公司数据治理结构,保证数据安全;加强信息系统安全和信息系统备份能力建设,建立起统一框架下的信息系统安全管理体系,有效管理风险,确保信息系统安全、高效、稳定;提高、完善公司智能运营维护的科学性、全面性和严密性,持续提高后台的服务能力和保障能力,为公司各项业务的协同发展提供有力的信息技术支持。

(七)支持期货子公司业务发展

目前,在期货行业以净资本为核心指标的监管体系下,期货公司的业务规模与净资本规模紧密相关。面对着行业快速发展所带来的机遇和挑战,为进一步提高财达期货的市场竞争力,此次募集资金将部分用于补充财达期货资本金,以把握期货行业的创新发展机会,使财达期货业务规模、盈利能力、发展前景再上新台阶。

(八)培育其他创新型业务

公司已设立私募投资基金子公司,将正式开展私募投资基金业务。未来,公司将根据市场形势、公司战略和监管要求等,审慎评估,适时通过并购或设立子公司的形式开展另类投资业务和公募基金业务等。公司通过布局其他创新型业务,一方面可以增加公司收入来源、改善公司收入结构,扩展业务范围;另一方面也可以与公司其他业务板块形成良好的协同互动,进一步提升公司整体市场竞争力。

三、本次募集资金运用对财务状况及经营成果的影响

本次募集资金的运用,对公司的财务状况及经营成果产生的影响主要表现在以下几个方面:

首先,本次募集资金用于补充公司的营运资金,将会使得公司的净资本和净资产得到增加。同时,预计本次发行股票价格高于公司发行前每股净资产,本次发行完成后,公司的每股净资产预计将会增加。

1-2-131

其次,随着净资本实力的提升,公司业务开展的范围得到扩展,与净资本挂钩的各项业务空间将扩大,风险管理和内部控制能力得到提高,经营治理能力得到提升,公司综合实力和盈利能力将会得到长期的发展,从而有利于促进公司战略目标和发展规划的实现。

最后,由于证券行业开展的业务可能会受到宏观经济、市场环境、监管政策以及公司管理水平等因素的制约,公司业务规模的扩大需要一定的时间和过程,因此,本次募集资金运用直接产生的效益可能无法在短期内明显体现。

综上所述,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上市将有利于公司增加资本并补充公司营运资金,从而有效的优化收入结构,加快新业务发展,培育新的利润增长点,增加公司各项业务的竞争实力,以优良的业绩努力为股东创造良好的回报。

1-2-132

第五节 风险因素和其他重要事项

一、风险因素

除本招股说明书摘要“第一节 重大事项提示”之“九、本公司特别提醒投资者注意“风险因素”中的下列风险”中披露的风险外,投资者应考虑下述风险因素:

(一)与行业和公司业务有关的风险

1、创新业务风险

目前我国证券市场尚处于发展、规范阶段,受市场成熟度和政策环境的限制,金融创新始终处于探索过程中。本公司已陆续开展了股指期货、股票期权交易、收益凭证及IB业务等,但公司收入仍主要来源于证券经纪业务、证券自营业务、信用交易业务等传统业务。本公司需持续拓展新业务,增加利润增长点,提升竞争优势,减少对传统业务的依赖,但现有业务的经营特点与风险特征可能与新业务存在差异。一方面,受资本规模、管理水平、人才储备等因素的影响,对于创新业务,公司可能存在相关业务资格不获批准的风险;另一方面,如果公司创新业务布局不合理,可能导致资金使用效率下降,盈利能力下降的风险。

同时,由于创新业务推出时间较短,相关监管政策、产品设计、人才培养、制度建设、风险控制、技术支持等方面仍处于探索阶段,如果公司未能有效控制上述经营风险,可能导致创新业务失败、盈利下降甚至亏损。

(二)管理风险

1、合规风险

合规风险是指因经营管理或员工的执业行为违反法律、法规或相关监管部门的规定而使公司受到法律制裁、被采取监管措施,从而造成公司遭受财务或声誉损失的风险。

证券公司受到中国证监会及行业自律组织的严格监管,随着证券市场的日趋成熟,证券行业监管制度和监管手段也在不断完善。除《证券法》《公司法》等

1-2-133

法律外,证券监管部门颁布了多项规章和其他规范性文件,对证券公司及其子公司的合规运营进行规范;同时,证券公司作为金融机构,还应遵循其他相关金融法规,并接受相应监管部门的管理。如果本公司及控股子公司、分支机构未能遵守法律、法规及监管机构的相关规定、业务准则,将会承受法律风险或者监管处罚,包括但不限于:警告、罚款、没收违法所得、撤销相关业务许可、责令关闭等。公司还可能因违反法律法规及其他规定而被监管机构采取监管措施,包括但不限于:限制业务活动,责令暂停部分业务,停止批准新业务,限制分配红利,限制向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支付报酬和提供福利,限制转让财产或者在财产上设定其他权利,责令更换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或者限制其权利,责令控股股东转让股权或限制有关股东行使股东权利,责令停业整顿,指定其他机构托管、接管或者撤销等。上述监管措施及处罚等都会对本公司的经营业绩和财务状况产生不利影响。

此外,作为中国境内的金融机构,公司须遵守适用的反洗钱、反恐怖主义及其他相关法律法规。公司有可能因无法完全杜绝被不法分子利用进行洗钱及其他违法或不当活动,从而引致有权机构施加处罚的风险。

2、风险管理与内部控制风险

风险管理体系和内部控制制度的健全有效是证券公司持续、稳定、健康发展的重要基础。公司业务始终处于动态发展的环境中,用以识别和监控风险的模型、数据信息可能会受到证券市场的发展、业务规模的扩张以及产品的创新等因素的制约而难以实时保持准确和完整,从而存在无法预见所有风险的可能。

同时,公司风险管理和内部控制政策和流程未必能够有效降低不可预测的风险,采用的降低风险的策略和技术方法未必充足和有效,以及不能根据分支机构数量的增多、业务范围的扩张、业务创新及金融产品种类的不断丰富而及时调整、完善风险管理和内部控制制度和流程,从而因风险管理和内部控制失效而对公司经营业绩和财务状况造成不利影响。

此外,公司风险管理和内部控制的有效性也取决于员工的实际执行能力。由于本公司业务范围广、规模较大、分支机构众多,公司不能完全确保员工在实际执行过程中不出现操作不当、职务舞弊或违法违规等情形。如果出现上述情况,

1-2-134

公司的经营业绩和财务状况或将受到不利影响。

3、人才流失及储备不足风险

证券行业属于知识密集型行业,证券公司发展的关键在于人才的储备和积累。近年来我国证券公司发展迅速、对优秀人才的需求也日益迫切,加剧了人才的竞争。若本公司的激励机制和人才队伍建设不能适应行业的发展变化,无法为员工打造良好的职业发展平台、建立合理的薪酬激励政策、营造健康、和谐的工作氛围,以稳定现有的优秀人才,并积极引进更多的金融领域优秀人才,公司则可能面临人才流失的风险,进而对公司的战略发展和经营管理带来不利影响。

此外,如果任何高级管理人员和其他核心骨干人员离职后继续开展与公司有竞争关系的业务,可能导致客户流失,亦可能导致公司业务面临更加激烈的竞争,从而可能对公司经营业绩和财务状况造成不利影响。

4、信息技术风险

信息技术系统是证券公司业务运行与管理的重要载体,客户证券交易、公司管理、会计核算、网上交易、资金清算、第三方存管、售后服务和产品研发等多个方面均需要信息技术系统的支持。信息系统的安全性、有效性及合理性将对证券公司的业务发展起到至关重要的作用。

本公司不能排除因人为或突发事件发生导致软硬件故障、通信中断、病毒攻击、数据丢失或泄露等情况。若未能及时有效妥善地解决该问题,将使本公司的正常业务受到干扰或导致数据信息丢失,从而可能对本公司的声誉、竞争力和经营业绩造成不利影响。

此外,随着新业务的推出和公司业务规模的扩张,对信息技术系统的要求日益增强。为了适应业务的发展和保持在竞争中的有利地位,本公司需要不断投入资金进行技术升级和更新,在一定程度上增加了公司的经营成本。如果本公司未能及时有效的更新和提升信息系统,或者因新技术引发无法预料的系统缺陷,将对本公司的竞争力和经营业务产生不利影响。

5、净资本管理风险

1-2-135

根据2016年6月中国证监会修订的《证券公司风险控制指标管理办法》,净资本为证券公司的核心风险控制指标之一。净资本与负债规模挂钩,与各项风险准备之和挂钩,与证券自营业务、信用交易业务挂钩,还与新业务资格的取得挂钩。如果因新业务的拓展、证券市场的大幅波动、业务经营中的突发事件导致本公司未能符合净资本监管要求,监管部门可能会处罚公司或者限制公司业务规模、不批准新业务资格,从而可能对公司经营业绩和财务状况造成不利影响。

6、流动性风险

流动性风险主要是指公司无法以合理成本及时获得充足资金,以偿付到期债务、履行其他支付义务和满足正常业务开展的资金需求的风险。本公司在业务经营的开展过程中可能存在因资产负债结构不匹配、投资银行业务大额包销、证券自营业务投资规模过大,以及交易对手或客户违约等对公司流动资金形成影响和压力,如果公司不能及时以合理的成本获得足额资金,将会对公司带来流动性风险。同时,本公司金融资产配置情况也可能给公司带来流动性风险,剧烈的市场波动将导致公司资产不能以合理价格对所持资产进行变现,也会给公司经营带来不利影响。

2016年6月,中国证监会修订了《证券公司风险控制指标管理办法》。2016年12月,为配合《证券公司风险控制指标管理办法》及配套规则实施,中国证券业协会针对《证券公司流动性风险管理指引》《证券公司压力测试指引(试行)》及《证券公司风险控制指标动态监控系统指引》多项自律规则进行了修订,对证券公司的流动性覆盖率和净稳定资金率等流动性风险监管指标作出了明确要求。

若未来经营环境出现变化或受到其他不可抗力的影响等,本公司可能出现流动性不足,导致资金周转困难,对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产生不利影响,甚至对本公司的持续经营产生影响。

7、操作风险

操作风险是指由不完善的或有问题的内部操作流程或程序、有缺陷的信息技术系统、不当员工行为以及其他外部事件给公司造成损失的风险。操作风险广泛存在于各个业务部门,由于各业务的性质和特点差异化较大,对操作风险控制的程度和要求也不同。特别是近年来创新业务的发展使得公司业务流程日益复杂,

1-2-136

风险管理能力和人员素质差异较大,涉及的操作风险管理难度显著提高。因此公司存在因操作风险控制不力,从而给公司的声誉、经营活动带来重大不利影响的风险。

8、员工道德风险

对于证券公司而言,人力资源为核心生产经营要素,员工道德风险相对其他行业更为突出。本公司可能无法完全杜绝员工不当的个人行为,如果员工向公司刻意隐瞒风险、进行未经授权或超过权限的交易或其他行为、不恰当地使用或披露保密信息、弄虚作假、玩忽职守等,且本公司未能及时发现并防范,则可能会导致公司的声誉和财务状况受到不同程度的损害,甚至会导致公司面临诉讼和监管处罚。

9、信用风险

信用风险是指因交易对手无法履约或其信用评级、履约能力等改变而给公司带来损失的可能性。本公司所面临的信用风险主要来自信用交易业务、证券自营的固定收益业务、期货经纪业务等。公司提供的诸多金融服务均建立在相关方诚信自律的基础上,如果客户或交易对手等有隐瞒或虚报事实、违约、信用等级下降等情形,而本公司未能及时发现并有效处置,则可能对本公司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造成不利影响。同时,客户或交易对手拖欠大额款项或者严重违约也可能使公司面临信用风险。

另外,本公司在业务开展过程中可能与不同的经济主体、法律主体签订合约,由于社会经济关系的复杂性及各个交易对手的差异性,在各种经济活动中难免产生一些不确定性,有可能产生少数个别的违约事件,给公司造成一定的信用风险。

10、分类监管评级变动的风险

中国证监会对国内证券公司开展以风险管理能力为基础,结合市场竞争力和持续合规状况的监管评级。根据证券公司分类监管规定,中国证监会将证券公司分为A(AAA、AA、A)、B(BBB、BB、B)、C(CCC、CC、C)、D、E等5大类11个级别。本公司2017年被评为B类BBB级、2018年被评为B类BBB级、2019年被评为B类BBB级、2020年被评为B类BBB级。本公司面临因监管评级变动而引发的风险,如果未来监管部门下调本公司监管评级,公司风险资

1-2-137

本准备比例或者证券投资者保护基金的准备金率可能会提高,公司亦存在不符合新业务的申请条件或无法获得业务资格的可能,从而对公司的整体经营业绩及竞争实力产生不利影响。

11、未能妥善保护客户个人信息的风险

目前,我国对保护客户个人信息制定了多项法律法规。如果本公司未能妥善保护客户个人信息,监管部门可能会处罚公司或者对公司采取其他措施,本公司亦可能需要为未能妥善保护客户个人信息而产生的损失承担赔偿责任,而这种未能妥善保护客户个人信息亦可能导致社会或者客户对公司运营或者品牌造成负面印象,从而对公司声誉以及公司业务开展及前景造成重大不利影响。

12、自有房产及租赁物业产权不完善的风险

截止本招股说明书摘要签署日,本公司自有房产共计62处,其中取得不动产证(房产证)的房产共58处,尚未取得房屋所有权证的房产4处。上述取得不动产证(房产证)的58处自有房产中有5处自有房产未取得土地使用权证书。公司自有房产的具体情况请参见招股说明书“第六节 业务和技术”之“五、主要固定资产和无形资产情况”之“(二)公司自有及租赁房产情况”的相关内容。公司可能因房屋产权、土地使用权的瑕疵导致权利不受保护或发生纠纷。

截止本招股说明书摘要签署日,本公司共向第三方承租124处房屋,其中12处房屋出租方未提供该等房屋的权属证明文件,具体情况请参见招股说明书“第六节 业务和技术”之“五、主要固定资产和无形资产情况”之“(二)公司自有及租赁房产情况”的相关内容,该等房屋主要作为本公司营业部的经营场所。本公司可能存在由于第三方提出异议导致租赁权利受到质疑,或租赁合同到期后出租方不再向本公司出租房屋,相关营业部需重新选择经营场所,从而导致额外搬迁成本或影响公司业务经营的风险。

(三)其他风险

1、募集资金运用风险

本次发行股票的募集资金扣除发行费用后,拟全部用于补充公司营运资金,扩大业务规模,优化业务结构,提高公司的市场竞争力和抗风险能力。受宏观经

1-2-138

济及货币政策变化、证券市场行情变化、证券市场竞争环境变化、政策和法律法规变化以及本公司的经营管理能力等因素影响,募集资金运用的进度及收益均存在不确定性。本次发行股票后,募集资金使用并产生效益需要一定的过程和时间,在募集资金使用产生效益之前,公司利润实现和股东回报仍主要依赖公司现有业务。在公司总股本和净资产均有所增长的情况下,基本每股收益、稀释每股收益等即期回报财务指标存在被摊薄的风险。

2、股东资格无法获得监管机构批准的风险

根据《证券公司股权管理办法》等相关监管规定,应经但未经监管部门批准或未向监管部门备案的股东,不得行使股东大会召开请求权、表决权、提名权、提案权、处分权等权利。因此,投资者存在购买本公司股份达到监管部门审批或备案的标准,而股东资格未能获得监管机构批准的风险。

3、股东股权质押的风险

截止本招股说明书摘要签署日,国控运营及子公司国控投资、邯郸鹏博等3名股东合计持有的本公司57,655.25万股股份设定了质押,该等质押股份总数占本公司发行前股份总数的21.00%。若相关股东不具备清偿能力而导致约定质权实现,将导致其股东甚至主要股东变更的风险。具体的情况请参见招股说明书“第五节 发行人基本情况”之“七、发起人、持有本公司5%以上股份的主要股东”之“(三)控股股东和实际控制人直接或间接持有发行人的股份是否存在质押或其他有争议的情况”的相关内容。

4、部分员工缴纳机关事业流动人员养老保险的风险

由于历史原因,本公司部分员工养老保险参保类型为机关事业流动人员养老保险,相应缴费基数及比例参照《河北省流动人员养老保险实施办法》(冀人发字[1996]33号)《河北省人事厅关于流动人员养老保险有关问题的补充通知》(冀人发字[1997]201号)等相关规定。公司按照上述规定为该部分员工按时足额缴纳了养老保险。

在政府部门推动机关事业流动人员养老保险制度改革的背景下,如果政府相关部门后续对机关事业流动人员养老保险政策进行改革或公司在深入研究调研

1-2-139

后能够制定合理方案并经国资监管部门批准,公司将依照政府部门出台文件或国资监管部门批复,为上述员工变更办理企业职工养老保险,由此公司承担的社保支出可能会有所增加,对公司未来经营业绩造成一定影响。

5、重大疫情等不可抗力风险

2020年初,新冠疫情爆发,对社会经济秩序、各行各业的正常经营活动带来了不利影响,也造成了证券市场一定程度的波动。尽管国内已有效控制新冠疫情,但若新冠疫情在全球范围内持续蔓延且得不到有效控制,或者今后出现其他重大疫情、重大自然灾害等突发事件,均可能对证券市场造成不利影响,进而对公司经营业绩产生负面影响。

二、其他重要事项

(一)重大合同

截至2020年12月31日,本公司及子公司正在履行的合同金额在1,000万元以上的合同,或者虽未达到前述标准,但对发行人或其子公司经营活动、未来发展或财务状况具有重要影响的合同情况如下:

1、集合资产管理计划托管协议

截至2020年12月31日,本公司正在履行的重大集合资产管理计划托管协议共计27份,具体如下:

序号合同名称管理人托管人
1财达证券稳达一号集合资产管理计划托管协议财达有限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2财达证券稳达三号集合资产管理计划托管协议财达有限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3财达证券季季稳利集合资产管理计划托管协议财达有限平安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4财达股票质押1号集合资产管理计划托管协议财达证券平安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5财达股票质押2号集合资产管理计划托管协议及其补充协议财达证券平安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分行
6财达股票质押3号集合资产管理计划托管协议及其补充协议财达证券平安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分行
7财达股票质押5号集合资产管理计划托管协议及补充协议财达证券平安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分行
8财达股票质押6号集合资产管理计划托管协议财达证券平安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分行
9财达股票质押8号集合资产管理计划托管协议财达证券平安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分行

1-2-140

序号合同名称管理人托管人
10财达鑫享1号集合资产管理计划托管协议财达证券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重庆市分行
11证券行业支持民企发展系列之财达证券1号集合资产管理计划托管协议财达证券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武汉分行
12财达鑫享2号集合资产管理计划托管协议财达证券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重庆市分行
13财达尊享半年增利1号集合资产管理计划托管协议财达证券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武汉分行
14财达尊享半年增利2号集合资产管理计划托管协议财达证券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武汉分行
15财达尊享半年增利3号集合资产管理计划托管协议财达证券中国民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16财达尊享5号集合资产管理计划托管协议财达证券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武汉分行
17财达冀合2号集合资产管理计划托管协议财达证券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武汉分行
18财达鑫享3号集合资产管理计划托管协议财达证券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天津分行
19财达科创板主题投资集合资产管理计划托管协议财达证券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重庆市分行
20财达创新1号集合资产管理计划托管协议财达证券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重庆市分行
21证券行业支持民企发展系列之财达证券5号集合资产管理计划托管协议财达证券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武汉分行
22证券行业支持民企发展系列之财达证券6号集合资产管理计划托管协议财达证券中国民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23财达冀合3号集合资产管理计划托管协议财达证券中国民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24财达燕山5号FOF集合资产管理计划托管协议财达证券中国民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25财达智慧星1号集合资产管理计划托管协议财达证券中国民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26财达创新2号集合资产管理计划托管协议财达证券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重庆市分行
27财达鑫宏1号集合资产管理计划托管协议财达证券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重庆市分行

2、发行人认购的集合资产管理计划资产管理合同

截至2020年12月31日,发行人作为委托人认购的重大集合资产管理计划包括财达证券稳达一号集合资产管理计划、财达证券稳达三号集合资产管理计划、财达证券季季稳利集合资产管理计划、证券行业支持民企发展系列之财达证券5号集合资产管理计划、财达冀合3号集合资产管理计划、财达创新2号集合资产管理计划。

3、定向及单一资产管理计划管理合同

截至2020年12月31日,本公司正在履行的重大定向及单一资产管理合同(含补充协议)共计26份,具体如下:

1-2-141

序号合同名称委托人管理人托管人
1财达龙江强债1号定向资产管理计划资产管理合同、补充协议、补充协议二龙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财达证券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天津分行
2财达格力电器增持定向资产管理计划资产管理合同及补充合同河北京海担保投资有限公司财达有限/财达证券渤海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3财达证券鑫益2号单一资产管理计划资产管理合同及补充协议杭州期盈投资管理有限公司(代期盈策略一号私募投资基金)财达证券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天津分行
4财达证券鑫益5号单一资产管理计划资产管理合同杭州钧富投资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代钧富湖畔2号私募证券投资基金)财达证券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天津分行
5财达证券鑫益6号单一资产管理计划资产管理合同杭州钧富投资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代钧富湖畔3号私募证券投资基金)财达证券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天津分行
6财达证券鑫益7号单一资产管理计划资产管理合同及补充协议深圳市大华信安资产管理企业(有限合伙)(代“信安稳盈宝二期私募证券投资基金”)财达证券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天津分行
7证券行业支持民企发展系列之财达证券2号单一资产管理计划资产管理合同财达证券财达证券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天津分行
8证券行业支持民企发展系列之财达证券4号单一资产管理计划资产管理合同邯郸市建设投资集团有限公司财达证券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天津分行
9财达睿成1号单一资产管理计划资产管理合同万柏投资管理(北京)有限公司(代万柏强债3号私募证券投资基金)财达证券平安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广州分行
10财达鑫利2号单一资产管理计划资产管理合同财达期货有限公司财达证券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天津分行
11财达证券鑫益1号单一资产管理计划资产管理合同杭州期盈投资管理有限公司(代期盈策略五号私募投资基金)财达证券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天津分行
12财达证券鑫益8号单一资产管理计划资产管理合同深圳市大华信安资产管理企业(有限合伙)(代信安进取私募证券投资基金)财达证券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天津分行
13财达证券鑫益9号单一资产管理计划资产管理合同深圳市大华信安资产管理企业(有限合伙)(代信安御天一号私募证券投资基金)财达证券恒泰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14财达证券鑫诚2号单一资产管理计划资产管理合同深圳市小四喜资产管理有限公司财达证券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天津分行
15财达证券鑫诚3号单一资产管理计划资产管理合同深圳市小四喜资产管理有限公司财达证券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天津分行
16财达鑫荣1号单一资产管理计划资产管理合同及补充合同河北正定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财达证券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天津分行
17财达久久盈1号单一资产管理计划资产管理合同深圳前海玖瀛资产管理公司代玖瀛5号私募证券投资基金财达证券恒泰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18财达睿成2号单一资产管理计划资产管理合同万柏投资管理(北京)有限公司(代万柏礼赞)财达证券平安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广州分行
19财达燕山智选FOF1号单一资产管理计划资产管理合同申万宏源证券有限公司财达证券兴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1-2-142

序号合同名称委托人管理人托管人
20财达证券财惠达1号单一资产管理计划资产管理合同杭州期盈投资管理有限公司(期盈策略八号私募投资基金)财达证券中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广州分行
21财达证券惠源1号单一资产管理计划资产管理合同及补充协议麦富容财达证券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长沙分行
22财达明世1号单一资产管理计划资产管理合同明世伙伴基金管理(珠海)有限公司(代明世伙伴胜杯1号1期私募证券投资基金)财达证券平安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广州分行
23财达冀资1号单一资产管理计划资产管理合同邯郸市建设投资集团有限公司财达证券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天津分行
24财达睿金6号单一资产管理计划资产管理合同及补充协议、补充协议(二)贵州花溪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财达证券平安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25财达证券惠源2号单一资产管理计划资产管理合同及补充协议未来穿戴科技有限公司财达证券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长沙分行
26财达睿金9号单一资产管理计划资产管理合同富滇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财达证券光大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4、债券承销协议、财务顾问协议及合作协议

截至2020年12月31日,公司正在履行的重大债券承销协议、财务顾问协议及合作协议包括:与15家公司签订了债券承销协议,与3家公司签订了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上市合作协议,具体如下:

序号合同类型事项
1债券承销协议与某公司签署的《2019年面向合格投资者公开发行公司债券承销协议》
2债券承销协议与某公司签署的《2018年公司债券承销协议》
3债券承销协议与某公司签署的《2019年非公开发行公司债券承销协议》
4债券承销协议与某公司签署的《2019年非公开发行公司债券承销协议》
5债券承销协议与某公司签署的《2019年**公司公司债券承销协议》
6债券承销协议与某公司签署的《2020年非公开发行项目收益专项公司债券承销协议》
7债券承销协议与某公司签署的《2020年非公开发行公司债券承销协议》
8债券承销协议与某公司签署的《2020年非公开发行公司债券承销协议》
9债券承销协议与某公司签署的《2020年非公开发行公司债券承销协议》
10债券承销协议与某公司签署的《2020年非公开发行公司债券承销协议》
11债券承销协议与某公司签署的《2020年非公开发行公司债券承销协议》
12债券承销协议与某公司签署的《关于**公司公开发行公司债券之承销团协议》
13债券承销协议与某公司签署的《2020年非公开发行公司债券承销协议》
14债券承销协议与某公司签署的《2019年非公开发行公司债券承销协议》

1-2-143

序号合同类型事项
15债券承销协议与某公司签署的《2020年非公开发行项目收益专项公司债券承销协议》
16合作协议与某公司签署的《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上市之合作协议》
17合作协议与某公司签署的《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上市之合作协议》
18合作协议与某公司签署的《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上市之合作协议》

5、第三方存管协议

截至2020年12月31日,本公司正在履行的重大第三方存管协议具体如下:

序号合同名称合同对方
1证券客户交易结算资金一般存管银行存管协议中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2证券客户交易结算资金一般存管银行存管协议之补充协议中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石家庄分行
3财达证券公司客户交易结算资金委托招商银行存管协议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4财达证券有限责任公司客户交易结算资金委托上海浦东发展银行存管协议及补充协议上海浦东发展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5财达证券有限责任公司客户交易结算资金委托华夏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存管协议华夏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6客户交易结算资金委托华夏银行存管补充协议华夏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石家庄分行
7财达证券有限责任公司客户交易结算资金委托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协办存管协议及补充协议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河北省分行
8客户交易结算资金存管协议(一般存管银行协议)及补充协议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河北省分行
9财达证券有限责任公司客户交易结算资金委托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存管协议及补充协议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10财达证券有限责任公司客户交易结算资金委托中国光大银行存管协议及补充协议中国光大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11财达证券有限责任公司客户交易结算资金委托中国民生银行存管协议中国民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12客户交易结算资金委托民生银行存管补充协议(2020年签署)中国民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石家庄分行
13财达证券有限责任公司客户交易结算资金委托兴业银行存管协议兴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14《财达证券有限责任公司客户交易结算资金委托兴业银行存管协议》的补充协议兴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石家庄分行
15财达证券有限责任公司客户交易结算资金委托交通银行存管协议交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16客户交易结算资金委托交通银行存管补充协议交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河北省分行
17客户交易结算资金委托交通银行存管补充协议(2020年签署)交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河北省分行
18财达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客户交易结算资金委托上海银行存管协议及补充协议上海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19财达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客户交易结算资金委托中国建设银行存管协议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河北省分行
20财达证券有限责任公司客户信用资金委托中国建设银行存管协议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河北省分行
21财达证券有限责任公司客户信用资金委托中国工商银行存管协议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河北省分行

1-2-144

序号合同名称合同对方
22财达证券有限责任公司客户信用资金委托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存管协议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23财达证券有限责任公司客户信用资金委托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存管协议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24财达证券有限责任公司客户信用资金委托交通银行存管协议交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25客户信用资金委托交通银行存管补充协议交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河北省分行
26证券公司与中国工商银行银衍转账业务合作协议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河北省分行
27股票期权交易资金转账业务合作协议书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河北省分行
28招商银行同业活期存款业务合作协议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北京分行
29交通银行银衍转账总协议交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30交通银行银衍转账分协议交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河北省分行
31财达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客户信用资金委托兴业银行存管协议兴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6、转融通业务合同

截至2020年12月31日,本公司与证金公司签订了一份《转融通业务合同》及一份《转融通业务合同之补充合同》。

7、股票质押式回购交易协议书

截至2020年12月31日,本公司正在履行的1,000万元以上的股票质押式回购交易协议书包括:与11家企业签订了股票质押式回购交易协议书,与6名自然人签订了股票质押式回购交易协议书。

8、财达期货正在履行的重大合同

截至2020年12月31日,财达期货正在履行的重大资产管理合同共有9份,具体如下:

序号合同名称管理人托管人
1财达期货兴正1号资产管理计划资产管理合同及其补充协议财达期货兴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2财达期货兴正2号资产管理计划资产管理合同及其补充协议财达期货兴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3财达期货兴正3号资产管理计划资产管理合同财达期货兴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4财达期货兴正4号资产管理计划资产管理合同财达期货兴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5财达期货兴正5号资产管理计划资产管理合同财达期货兴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6财达期货兴正6号资产管理计划资产管理合同财达期货兴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1-2-145

序号合同名称管理人托管人
7财达期货灵活配置1号混合型集合资产管理计划资产管理合同财达期货国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8财达鑫利2号单一资产管理计划资产管理合同财达证券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天津分行
9财达创新2号集合资产管理计划资产管理合同财达证券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重庆市分行

其中,财达期货作为委托人认购的重大资产管理计划为财达鑫利2号单一资产管理计划、财达创新2号集合资产管理计划。

9、财达投资正在履行的重大合同

截至2020年12月31日,财达投资正在履行的重大合同具体如下:

财达投资购销合同
序号合同名称交易对方商品名称
1钢材购销合同天津启润投资有限公司热轧卷板
2工矿产品购销合同浙江杭钢国贸有限公司普卷、低合金、花纹
3物资销售合同杭州热联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热轧卷板

注:财达投资购销合同主要系财达投资从事基差交易发生的热轧卷板的购销合同,财达投资从事的基差交易请参见招股说明书“第六节业务和技术”之“四、公司主营业务情况”之“(六)期货业务”。

10、财达资本正在履行的重大合同

截至2020年12月31日,财达资本正在履行的重大合同具体如下:

序号合同名称合同对方
1北京财达先进物流产业一期投资管理中心(有限合伙)之有限合伙协议及补充协议北京燕赵汇金国际投资有限公司

(二)对外担保

截至2020年12月31日,公司不存在对外担保事项。

(三)重大诉讼和仲裁

1、重大诉讼和仲裁

本公司尚未了结的涉诉标的金额在1,000万元以上的诉讼和仲裁,或者虽未达到前述标准,但对发行人或其子公司经营活动、未来发展或财务状况具有重要影响的诉讼和仲裁如下:

1-2-146

(1)与山东英达钢结构有限公司质押式证券回购纠纷

因山东英达钢结构有限公司违反《股票质押式回购交易业务协议》《股票质押式回购交易协议书》的约定,发行人以质押式证券回购纠纷为案由,于2018年7月5日向河北省高级人民法院提起诉讼,请求法院判令:(1)山东英达钢结构有限公司向发行人偿还融资本金16,329万元及融资期间利息525.2495万元,以及自2017年6月1日起至本息还清之日止的违约金(违约金计算方式:以本金16,329万元为基数,按照每日0.05%,根据逾期天数计算);(2)发行人对质押的2,780万股斯太尔动力股份有限公司股票享有优先受偿权;(3)本案诉讼费、保全费、律师费由山东英达钢结构有限公司承担。

2019年5月24日,河北省高级人民法院作出(2018)冀民初68号《民事判决书》,判决:(1)英达钢构于本判决生效之日起十日内偿还发行人本金16,329万元,利息525.2495万元及违约金(以16,329万元为基数,按照每日0.05%,自2017年6月1日起计算至全部清偿完毕止);(2)发行人对质押的2,780万股斯太尔动力股份有限公司股票享有优先受偿权;(3)山东英达钢结构有限公司于判决生效之日起十日内给付公司律师费6万元。判决生效后,发行人已申请强制执行。

2021年2月26日,发行人收到东营市东营区人民法院作出的(2021)鲁0502破申1号裁定受理英达钢构破产清算案的民事裁定书。截止目前,发行人正准备进行债权申报。

根据公开资料,英达钢构成立于2005年,注册资本15,600万人民币,是一家专门从事钢结构设计、加工、制作与安装的专业化施工企业。

截至2020年12月31日,英达钢构质押于公司的标的证券*ST斯太(000760)市值为4,086.60万元,处于限售状态。公司应收英达钢构股票质押式回购交易本息合计金额16,854.25万元,公司已计提减值准备15,977.50万元,减值准备计提充分。

(2)与周某某、童某质押式证券回购纠纷

因周某某违反《股票质押式回购交易业务协议》《股票质押式回购交易协议书》的约定,公司以质押式证券回购纠纷为案由,于2018年8月14日向河北省

1-2-147

高级人民法院提起诉讼,请求法院判令:(1)周某某向发行人偿还融资本金22,100万元及利息(自2018年6月27日起至本息还清之日止,按年利率6%计算),以及自2017年12月27日起至本息还清之日止的违约金(违约金计算方式为,以本金22,100万元为基数,按照每日0.05%计算);(2)童某对其配偶周某某的上述债务承担连带赔偿责任;(3)发行人对周某某质押的1,639.08万股巴士在线股份有限公司股票以及1,000万股金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股票享有优先受偿权;(4)本案诉讼费、保全费、律师费以及其他实现债权的费用由周某某及童某承担。

经发行人申请,2018年7月2日,河北省石家庄市中级人民法院作出(2018)冀01财保39号《民事裁定书》,裁定冻结周某某、童某名下9,700万元银行存款或查封、扣押、冻结同等价值的其他财产。

河北省高级人民法院于2020年8月25日作出(2018)冀民初89号民事判决书,判决周某某自判决生效之日起支付公司回购交易金额22,100.00万元,以及相应的利息和违约金;公司对周某某质押的1,639.08万股巴士在线股票及1,000万股金亚科技股票的拍卖、变价款享有优先受偿权;周某某支付公司律师费11.50万元。

2020年10月15日,周某某已向河北省高级人民法院递交上诉状,截至目前,本案处于二审诉讼阶段。

截至2020年12月31日,周某某质押于公司的标的证券ST巴士(002188)市值为4,458.29万元,处于限售状态;补充担保物金亚科技(400087.OC,原金亚退(300028))市值为317.48万元,为股转系统股票。公司应收周某某股票质押式回购交易本息合计金额22,796.15万元,公司已计提减值准备18,975.53万元,减值准备计提充分。

(3)与科迪食品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质押式证券回购纠纷

因科迪食品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违反《股票质押式回购交易业务协议》《股票质押式回购交易协议书》的约定,公司以质押式证券回购纠纷为案由,于2019年7月1日向河北省石家庄市中级人民法院提起诉讼,请求法院判令:(1)科迪食品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向发行人偿还融资本金8,466.5328万元,并支付自2018年9月1日起至还本付息日止的利息(利息计算方式:以本金8,600万元为基数,

1-2-148

按照年利率6.5%计算);(2)科迪食品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融资本金8,600万元为基数,按照每日0.03%,支付自违约之日起至还清之日止的违约金;(3)科迪食品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融资本金8,600万元为基数,自解除限售日2018年7月3日起至解除限售手续止,按照每日0.01%支付违约金;(4)科迪食品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支付因违约延长已经质押给发行人的河南科迪乳业股份有限公司股票的限售期而产生的违约金430,000元;(5)科迪食品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办理质押给发行人的3,420万股河南科迪乳业股份有限公司股票的解除限售手续;(6)发行人对质押的3,420万股河南科迪乳业股份有限公司股票享有优先受偿权;(7)本案诉讼费、保全费、律师费由科迪食品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承担。科迪食品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提出管辖权异议,河北省石家庄市中级人民法院作出(2019)冀01民初806号《民事裁定书》驳回管辖异议申请。科迪食品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不服裁定提起上诉,河北省高级人民法院已于2019年11月4日作出(2019)冀民辖终153号《民事裁定书》,裁定驳回科迪食品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上诉,维持原裁定。

2020年3月18日,河北省石家庄市中级人民法院作出(2019)冀01民初806号《民事判决书》,判决:(1)科迪食品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于判决生效之日起十日内向财达证券偿还融资本金8,404.972835万元及利息147.20375万元;(2)科迪食品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于判决生效之日起十日内向财达证券支付未按期回购股票的违约金(自2018年7月4日至付清之日止,以8,404.972835万元为基数,按日万分之三计算);(3)科迪食品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于判决生效之日起十日内向财达证券支付未办理解除限售手续期间的违约金(自2018年7月3日至完成解除限售手续止,以8,404.972835万元为基数,按日万分之一计算);(4)科迪食品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于判决生效之日起十日内向财达证券支付擅自承诺延长限售股票期的违约金43万元;(5)科迪食品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于判决生效之日起十日内向财达证券支付5万元律师费;(6)财达证券对科迪食品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质押的河南科迪乳业股份有限公司3,420万股股票及相应孳息在前述判决债权金额内享有优先受偿权;(7)科迪食品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于判决生效之日起十日内办理完毕河南科迪乳业股份有限公司3,420万股股票的解除限售手续;

(8)驳回财达证券其他诉讼请求。

1-2-149

判决生效后,发行人于2020年12月1日向河北省石家庄市中级人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发行人于2021年2月26日收到河南省商丘市中级人民法院作出的(2020)豫14破8号之五关于科迪食品破产重整案的申报债权通知书,发行人已申报债权。2021年4月7日召开第一次债权人会议。

2021年3月18日,发行人收到石家庄市中级人民法院作出的(2020)冀01执831号执行裁定书,因科迪食品破产重整,财产暂时无法处置,法院裁定终结本次执行程序,待发现可供执行财产时恢复执行。

科迪食品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是以速冻食品、方便面食品和液态奶生产、加工、销售为主的食品企业集团。根据公开信息,2019年科迪集团下属公司曾出现资金压力。

截至2020年12月31日,科迪集团质押于公司的标的证券科迪乳业(002770)市值6,087.60万元,处于限售状态。公司应收科迪集团股票质押式回购交易本息合计金额8,552.18万元,公司已计提减值准备3,682.10万元,减值准备计提充分。

(4)与金花投资控股集团有限公司、西安秦岭国际高尔夫俱乐部有限公司及西安智康物业管理服务有限公司质押式证券回购纠纷

因金花投资控股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金花投资”)违反《股票质押式回购交易业务协议》《股票质押式回购交易协议书》的约定,财达证券以质押式证券回购纠纷为案由,向河北省石家庄市中级人民法院对金花投资、西安秦岭国际高尔夫俱乐部有限公司及西安智康物业管理服务有限公司提起诉讼,请求法院判令:(1)判令金花投资支付融资本金149,508,992.25元及自2017年12月21日至本金还清期间的利息(利息按照6.2%的利率标准,以219,555,361.1元本金为基数)、违约金(违约金以初始交易额2.9亿元为基数,按照0.05%/日计算至实际清偿之日止);(2)判令财达证券对金花投资质押的8,500万股四川宏达股份有限公司股票享有优先受偿权;(3)判令财达证券对西安秦岭国际高尔夫俱乐部有限公司名下的户国用(2013)第94号、户国用(2013)第67号两宗土地使用权享有优先受偿权;(4)判令财达证券对西安智康物业管理服务有限公司持有的6%金花投资股权享有优先受偿权;(5)判令本案诉讼费、保全费、律师费由被告承担。

1-2-150

2020年6月27日,石家庄市中级人民法院作出(2020)冀01民初9号《民事判决书》,判令:①金花投资集团有限公司于判决生效之日起十日内向发行人偿还本金149,508,992.25元及利息(利息以本金149,508,992.25元为基数,自2017年12月21日至实际付清之日止,按年利率6.2%计算);②金花投资集团有限公司于判决生效之日起十日内向发行人支付未按期购回股票的违约金(违约金计算方式为:2018年2月8日至2019年9月20日,以初始交易金额2.9亿元为基数,按日万分之三为计算比例;2019年9月21日至实际还清期间,以尚欠本金数额149,508,992.25元为基数,以日万分之三为计算比例,计算至实际付清之日止。)

③金花投资集团有限公司于判决生效之日起十日内向发行人支付律师费30,000元;④发行人对金花投资集团有限公司质押的30,800,999股四川宏达股份有限公司股份及相应孳息依法享有优先受偿权,在前述第一、二、三项所确定的债权范围内有权以折价、拍卖或变卖所得价款优先受偿;⑤发行人对西安智康物业管理服务有限公司持有的6%金花投资控股集团有限公司的股权享有优先受偿权,在前述第一、二、三项所确定的债权范围内有权以折价、拍卖或变卖所得价款优先受偿;⑥驳回发行人的其他诉讼请求。

截至目前,(2020)冀01民初9号《民事判决书》已生效,发行人已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2021年2月2日,河北省石家庄市中级人民法院作出(2020)冀01执614号之四执行裁定书,裁定对被执行人持有的1200万元商联卡进行拍卖。截至目前,本案处于执行阶段。

根据公开资料,金花集团业务涉足投资、制药、商贸、高科技、酒店及高尔夫、教育等领域与产业。

截至2020年12月31日,金花集团质押于公司的标的证券宏达股份(600331)市值为6,807.02万元,为流通股;金花集团股东西安智康物业管理服务有限公司,以其持有的金花集团6%股权为金花集团在公司的借款提供担保,法院已裁定对金花投资持有的1200万元商联卡进行拍卖。截至2020年12月31日,公司应收金花集团股票质押式回购交易本息合计金额15,370.03万元,公司已计提减值准备8,563.01万元,减值准备计提充分。

(5)与振发能源集团有限公司、江苏振发控股集团有限公司及中启能能源科技发展无锡有限公司质押式证券回购纠纷

1-2-151

因振发能源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振发能源”)违反《股票质押式回购交易业务协议》《股票质押式回购交易协议书》的约定,2019年9月,财达证券以质押式证券回购纠纷为案由,向河北省石家庄市中级人民法院对振发能源、江苏振发控股集团有限公司及中启能能源科技发展无锡有限公司提起诉讼,请求法院判令:(1)判令振发能源支付融资本金16,881万元及利息(其中,本金3,063万元的利息自2017年7月21日起算至实际支付完本金之日止,年利率为6.3%;本金8,518万元的利息自2017年12月12日起算至实际支付完本金之日止,年利率为6.6%;本金5,300万元的利息自2017年12月19日起算至实际支付完本金之日止,年利率为6.6%)、违约金(其中,本金3,063万元的违约金自2017年7月21日起算至实际支付完本金之日止,按0.05%/日的标准计算;本金8,518万元的违约金自2018年12月7日起算至实际支付完本金之日止,按0.05%/日的标准计算;本金5,300万元的违约金自2018年12月14日起算至实际支付完本金之日止,按0.05%/日的标准计算);(2)判令财达证券对质押的2,259万股珈伟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股份享有优先受偿权;(3)判令江苏振发控股集团有限公司在《股权质押合同》约定的质押担保范围内对上述债务承担连带清偿责任,且财达证券对江苏振发控股集团有限公司所质押的股权享有优先受偿权;(4)判令中启能能源科技发展无锡有限公司在《抵押合同》约定的担保范围内对上述债务承担连带清偿责任;(5)判令本案诉讼费、保全费、律师费等实现债权的费用由被告承担。提起诉讼后发行人修改诉讼请求再次向河北省石家庄市中级人民法院提交起诉书,将上述第(1)项诉讼请求中违约金条款修改为“违约金(违约金自2018年7月3日起至实际清偿之日止,按照合同约定的0.05%/日计算)”,将上述第

(2)项诉讼请求修改为“判令发行人对质押的2,250万股珈伟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股份享有优先受偿权”。

2020年7月8日,河北省石家庄市中级人民法院作出(2020)冀01民初37号《民事判决书》,判令振发能源支付融资本金16,881万元及利息、违约金(截至2018年6月20日,利息282.3779万元;自2018年6月21日至2018年7月3日,以3,063万元为基数按照年利率6.3%、以8,518万元为基数按照年利率6.6%、以5,300万元为基数按照年利率6.6%分别计算利息;自2018年7月4日至实际

1-2-152

清偿之日止以16,881万元为基数按照年利率24%计算利息及违约金,以上金额再扣减654.949451万元),支付律师费12万元;②判令财达证券对振发能源质押的450万股珈伟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股份在融资本金3,063万元及相应利息、违约金范围内优先受偿,对振发能源所质押的1,100万股伟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股份在融资本金8,518万元及相应利息、违约金范围内优先受偿,对振发能源质押的700万股伟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股份在融资本金5,300万元及相应利息、违约金范围内优先受偿;③财达证券对江苏振发控股集团有限公司质押的振发能源6%的股权在判决第①项确定的债权范围内享有优先受偿权;④判令中启能能源科技发展无锡有限公司在《抵押合同》约定的担保范围内对判决第①项确定的债务承担连带清偿责任;⑤驳回财达证券的其他诉讼请求。2020年8月20日,振发能源集团有限公司及中启能能源科技发展无锡有限公司不服一审判决,向河北省高级人民法院提起上诉,请求法院撤销(2020)冀01民初37号《民事判决书》第①项及第④项判决内容,驳回发行人要求振发能源集团有限公司支付违约金以及要求中启能能源科技发展无锡有限公司对振发能源集团有限公司的债务承担连带责任的诉讼请求。因振发能源和中启能能源科技发展无锡有限公司逾期缴纳诉讼费,法院按撤回上诉处理。截止目前,该判决已生效,发行人已申请强制执行,本案处于执行阶段。根据公开资料,振发能源主要从事太阳能光伏电站投资运营及模块能源集成业务,是首批通过国家发改委审核备案的节能服务企业,实收资本300,000万元。截至2020年12月31日,振发能源质押于公司的标的证券珈伟股份(300317,现更名为珈伟新能)市值为18,922.50万元,为流通股;振发能源股东江苏振发控股集团有限公司以其持有的振发能源6%股权为振发能源在公司的借款提供担保;中启能能源科技发展无锡有限公司以其拥有的建筑面积138,337.28m2不动产权为振发能源在公司的借款提供担保。截至2020年12月31日,公司应收振发能源股票质押式回购交易本息合计金额16,988.53万元,振发能源所抵押的珈伟新能股价在2020年末上升,年末抵押物价值和履约保障比提升较大,公司预期信用损失相应降低,因此将振发能源股票质押回购减值准备转回,计提减值准备金额为0。

1-2-153

(6)与华讯方舟科技有限公司、河北华讯方舟装备技术有限公司、深圳市狼翔投资有限公司、林某某、李某某、深圳市华讯方舟投资有限公司、深圳市金森宝能计算机科技有限公司、深圳市馨谷景科技有限公司、深圳市利利安科技有限公司质押式证券回购纠纷因华讯方舟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华讯科技”)违反《股票质押式回购交易业务协议》《股票质押式回购交易协议书》的约定,公司以质押式证券回购纠纷为案由,向河北省石家庄市中级人民法院提起诉讼,请求法院判令:(1)华讯科技向发行人偿还融资本金40,000万元及利息(利息以本金40,000万元为基数,自2019年12月21日起至本金实际清偿之日止,按年利率8.3%计算);(2)华讯科技支付自2020年3月17日起至实际清偿之日止的违约金(违约金计算方式为,以本金40,000万元为基数,按照每日0.03%计算);(3)河北华讯方舟装备技术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华讯装备”)按担保总额的20%支付违约金;(4)华讯装备、深圳市狼翔投资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狼翔投资”)、林某某、李某某对融资本金、利息和违约金承担连带保证责任;(5)发行人对华讯科技质押的12,569.5802万股华讯方舟股份有限公司股票享有优先受偿权;(6)本案诉讼费、保全费、律师费以及其他实现债权的费用由华讯科技、华讯装备、狼翔投资、林某某、李某某承担。2020年5月,发行人依法追加深圳市华讯方舟投资有限公司为被告。2020年7月13日,发行人向深圳市中级人民法院申请执行异议,申请将12,569.5802万股华讯方舟股份有限公司股票变更为可售性冻结,现正等待深圳市中级人民法院执行异议结果。一审开庭前,发行人收到河北省石家庄市中级人民法院送达的华讯科技提出的管辖权异议申请。2020年8月26日,石家庄中院作出(2020)冀01民初155-1号民事裁定书,裁定驳回华讯科技的管辖权异议。

2020年11月23日,发行人依法向河北省石家庄市中级人民法院申请追加深圳市金森宝能计算机科技有限公司、深圳市馨谷景科技有限公司、深圳市利利安科技有限公司为被告。并要求其对申请人诉讼请求中的融资本金、利息和违约金、诉讼费、律师费等承担连带保证责任。

1-2-154

发行人于2021年1月11日,收到广东省深圳市中级人民法院作出(2020)粤03破申603号关于深圳市华讯方舟投资有限公司的听证通知书,并于2021年1月12日对深圳市华讯方舟投资有限公司破产重整进行了听证调查。

截止目前,本案处于一审诉讼阶段。

截至2020年12月31日,华讯科技质押于公司的标的证券华讯方舟(000687)市值为21,242.59万元,为流通股;华讯装备以其拥有的90,904.21m2土地使用权及地上建筑物等不动产为华讯科技在公司的借款提供担保;狼翔投资以其拥有的建筑面积3,206.23m2房屋产权为华讯科技在公司的借款提供担保;林某某及其配偶李某某以其拥有的建筑面积1,614.86m2的房屋产权为华讯科技在公司的借款提供担保;深圳市华讯方舟投资有限公司、深圳市金森宝能计算机科技有限公司、深圳市馨谷景科技有限公司、深圳市利利安科技有限公司为华讯科技在公司的本息等债务提供无条件、不可撤销的连带责任保证。截至2020年12月31日,公司应收华讯科技股票质押式回购交易本息合计金额42,148.78万元,公司已计提减值准备20,906.19万元,减值准备计提充分。

(7)与龚某某、关某某质押式证券回购纠纷

因龚某某违反《股票质押式回购交易业务协议》《股票质押式回购交易协议书》的约定,公司向广东省深圳市中级人民法院申请诉前财产保全,广东省深圳市中级人民法院于2021年2月9日作出(2021)粤03财保25号《民事裁定书》,裁定查封、扣押、冻结被申请人龚某某名下价值13,413.63万元的财产。

2021年3月9日,发行人以质押式证券回购纠纷为案由,向河北省石家庄市中级人民法院提起诉讼,请求法院判令:(1)龚某某、关某某向发行人偿还融资本金11,117.00万元及本息偿还完毕日止的利息(利息计算方式:2019年3月21日至本息偿还完毕之日止,以本金11,117.00万元为基数,按照年利率9%计算,截止2021年3月1日利息金额暂计1,976.05万元),以及自2019年1月31日起至本息还清之日止的违约金(违约金计算方式:以11,117.00万元为基数,按照日利率0.03%计算,自2019年1月31日起计算至本息偿还完毕日止。截至2021年3月1日的违约金暂计为2,534.68万元),截至2021年3月1日,本息及违约金暂计15,627.72万元;(2)发行人对龚某某、关某某质押的3,035万股三

1-2-155

五互联股票(股票代码300051,其中1,051万股流通股,1,984万高管锁定股)享有优先受偿权;(3)本案诉讼费、保全费、律师费及其他实现债权的费用由龚某某、关某某承担。河北省石家庄市中级人民法院已对本案立案受理。截至目前,本案处于一审诉讼阶段。截至2020年12月31日,龚某某质押于公司的标的证券三五互联(300051)市值为15,933.75万元,为流通股。公司应收龚某某股票质押式回购交易本息合计金额11,273.61万元,公司已计提减值准备15.72万元,减值准备计提充分。

财达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招股说明书摘要

1-2-156

2、其他未决诉讼及仲裁

除上述重大诉讼和仲裁外,截止本招股说明书摘要签署日,公司其他未决诉讼情况如下表所示:

序号案由原告/申请人被告/被申请人基本情况诉讼请求最新进展
1租赁合同纠纷财达证券保定莲池北大街证券营业部保定中宏会展服务有限公司、石某、胡某某、裴某某被告未按照双方签署的《房屋租赁合同》向原告支付房租。1、判令保定中宏会展服务有限公司给付原告房租48万元,逾期付款违约金129,600元,水电费1,316元,石某、胡某某及裴某某承担连带赔偿责任; 2、诉讼费用由被告负担。2020年6月29日,保定市莲池区人民法院作出(2020)冀0606民初861号民事判决书,判决被告石某、胡某某、裴某某偿还原告租赁费、违约金、水电费443,716元,驳回原告其他诉讼请求。 石某、胡某某、裴某某不服一审判决,提起上诉。 2020年11月10日,河北省保定市中级人民法院作出(2020)冀06民终4886号民事判决,驳回上诉,维持原判。截至目前,发行人正准备申请强制执行。
2股票回购合同纠纷财达证券陈某某被告未履行向原告作出的回购原告通过提供做市服务持有的深圳恒安兴智联生活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股票的相关承诺。1、判令被告向原告支付股票回购款本金833,400元; 2、判令被告向原告支付自2017年8月16日起至还清之日止的违约金(以本金833,400元为基数,按年10%的比例计算); 3、诉讼费由被告承担。2020年8月27日,河北省石家庄市桥西区人民法院做出(2020)0104民初1195号民事判决书,判决陈某某于判决生效后十日内支付公司股票回购款833,400.00元及相应违约金。 截止目前,该判决已生效,尚待发行人申请强制执行。

财达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招股说明书摘要

1-2-157

序号案由原告/申请人被告/被申请人基本情况诉讼请求最新进展
3融资融券合同纠纷财达证券刘某某被告未按约向原告偿还融资融券业务所欠融资本金、利息、手续费、罚息等款项。1、判令被告向原告支付融资款89,010.23元以及融资期间利息3,860.08元; 2、判令被告按照每日罚息率0.0358%,根据逾期天数向原告支付罚息; 3、本案诉讼费由被告承担。2020年8月25日,河北省石家庄市桥西区人民法院作出(2020)冀0104民初5738号《民事判决书》,判决被告向原告支付借款本金89,010.23元、利息3,860.08元及罚息;案件受理费由被告承担。 截止目前,该判决已生效,发行人正在准备申请强制执行。
4融资融券合同纠纷财达证券贾某某被告未按约向原告偿还融资融券业务所欠融资本金、利息、手续费、罚息等款项。1、判令被告向原告支付融资款2,860,773.82元以及融资期间利息937,213.73元; 2、判令被告向原告支付融资款到期之日起至实际清偿之日止的罚息; 3、本案诉讼费由被告承担。截至目前,本案已立案,法院已对贾某某财产采取保全措施。 案件审理过程中,双方达成和解。发行人于2021年3月3日收到石家庄市桥西区人民法院作出的(2020)冀0104民初7874号调解书。 截至目前,尚待被告支付相关融资款及利息。
5融资融券合同纠纷财达证券贾某某被告未按约向原告偿还融资融券业务所欠融资本金、利息、手续费、罚息等款项。1、判令被告向原告支付融资款107,839.71元以及融资期间利息23,587.09元; 2、判令被告按照每日罚息率0.0348%,根据逾期天数向原告支付罚息; 3、本案诉讼费由被告承担。截至目前,本案一审已开庭。
6劳动人事纠纷万某财达证券海口龙昆南路证券营业申请人认为被申请人未按劳动合同约定发放薪酬,申1、裁决确认申请人与被申请人自2017年9月6日至2020年9月6日截至目前,发行人正在等待开庭通知,准备应诉答辩。

财达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招股说明书摘要

1-2-158

序号案由原告/申请人被告/被申请人基本情况诉讼请求最新进展
请人由于被申请人原因未休假,被申请人未按照规定通知申请人劳动合同终止并支付赔偿金等。存在劳动关系; 2、裁决被申请人向申请人支付自2017年9月6日至2020年9月6日期间未足额发放工资合计247,869.99元; 3、裁决被申请人向申请人支付补发未休年休假工资金额49,090.90元; 4、裁决被申请人向申请人支付经济补偿金额55,044元; 5、裁决被申请人向申请人支付工时、差旅补偿金36,000元; 6、裁决被申请人向申请人补发2017年9月到2020年9月工资条,以便申请人缴纳个人所得税; 7、裁决被申请人向申请人开具离职证明; 8、裁决被申请人按规定转移申请人的企业年金或者办理申领手续,并确保被申请人缴纳年金单位和个人缴纳100%转移给申请人(受益人); 9、裁决被申请人向申请人支付缴纳社保滞纳金1,992.60元。

1-2-159

第六节 本次发行各方当事人和发行时间安排

一、本次发行各方当事人情况

名称住所联系电话传真经办人或联系人
发行人: 财达证券股份有限公司石家庄市自强路35号0311-660062240311-66006200张磊
保荐机构(主承销商): 中信建投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北京市朝阳区安立路66号4号楼010-65608270010-65608451衣禹丞、郑欣
发行人律师: 北京市嘉源律师事务所北京市西城区复兴门内大街158号远洋大厦F408010-66413377010-66412855黄国宝、陈帅
会计师事务所: 中审众环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武汉市武昌区东湖路169号2-9层0311-672679690311-67267969马英强、马静
资产评估机构: 中联资产评估集团有限公司北京市西城区复兴门内大街28号凯晨世贸中心东座F4层939室010-88000066010-88000006弓国英、牛利峰
股票登记机构: 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上海市浦东新区陆家嘴东路166号021-58708888021-58899400-
申请上市证券交易所: 上海证券交易所上海市浦东新区浦东南路528号证券大厦021-68808888021-68804868-

二、本次发行上市的重要日期

1、初步询价日期:2021年4月13日

2、发行公告刊登日期:2021年4月16日

3、网上、网下申购日期:2021年4月19日

4、网上、网下缴款日期:2021年4月21日

5、股票上市日期:本次发行结束后将尽快申请在上海证券交易所挂牌交易

1-2-160

第七节 备查文件

一、备查文件

投资者可以查阅与本次公开发行有关的所有正式法律文件,该等文件也在指定网站上披露,具体如下:

(一)发行保荐书及发行保荐工作报告

(二)财务报表及审计报告

(三)内部控制鉴证报告

(四)经注册会计师核验的非经常性损益明细表

(五)法律意见书及律师工作报告

(六)公司章程(草案)

(七)中国证监会核准本次发行的文件

(八)其他与本次发行有关的重要文件

二、查阅时间

工作日上午9:00~11:30;下午13:00~17:00。

三、查阅地点

投资者在本次发行承销期间,可在本公司或保荐机构(主承销商)所在的办公地点查阅。

四、信息披露网站

本次发行的信息披露网站为上海证券交易所指定网站(www.sse.com.cn)。

1-2-161

(本页无正文,为《财达证券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招股说明书摘要》之签章页)

财达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年 月 日


  附件:公告原文
返回页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