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海洋王:关于修订《独立董事制度》的公告 下载公告
公告日期:2021-04-16

股票代码: 002724 股票简称:海洋王 公告编号: 2021-041

海洋王照明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修订《独立董事制度》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海洋王照明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1年4月14日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修订<独立董事制度>的议案》,现将相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独立董事制度》部分条款修订情况

公司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上市公司章程指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及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结合公司实际情况,拟对《独立董事制度》进行修订。具体修订内容如下:

新条款原条款
第一条 为进一步完善公司治理结构,促进公司规范运作,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关于在上市公司建立独立董事制度的指导意见》、《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 、《深圳证券交易所独立董事备案办法》以及其他相关法律、法规、规章、规范性文件及《海洋王照明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制定本制度。第一条 为进一步完善公司治理结构,促进公司规范运作,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关于在上市公司建立独立董事制度的指导意见》、《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小企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 、《深圳证券交易所独立董事备案办法》以及其他相关法律、法规、规章、规范性文件及《海洋王照明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制定本制度。
第四条 公司独立董事应当具备与其行使职权相适应的任职条件。担任独立董事应当符合下列基本条件: (一)根据法律、行政法规及其他有关第四条 公司独立董事应当具备与其行使职权相适应的任职条件。担任独立董事应当符合下列基本条件: (一)根据法律、行政法规及其他有关
规定,具备担任公司董事的资格。 (二)具有《关于在上市公司建立独立董事制度的指导意见》所要求的独立性。 (三)具备上市公司运作的基本知识,熟悉相关法律、行政法规、规章及规则。 (四)具有五年以上法律、经济或者其他履行独立董事职责所必需的工作经验。 (五)独立董事在被提名前,原则上应当取得中国证监会认可的独立董事资格证书。尚未取得的,应当书面承诺参加最近一次独立董事培训并取得本所认可的独立董事资格证书,并予以公告。 (六)公司章程规定的其他条件。规定,具备担任公司董事的资格。 (二)具有《关于在上市公司建立独立董事制度的指导意见》所要求的独立性。 (三)具备上市公司运作的基本知识,熟悉相关法律、行政法规、规章及规则。 (四)具有五年以上法律、经济或者其他履行独立董事职责所必需的工作经验。 (五)公司章程规定的其他条件。
第五条 下列人员不得担任公司独立董事: (一)在公司或者其附属企业任职的人员及其直系亲属、主要社会关系(直系亲属是指配偶、父母、子女等,主要社会关系是指兄弟姐妹、配偶的父母、子女的配偶、兄弟姐妹的配偶、配偶的兄弟姐妹等); (二)直接或间接持有公司已发行股份1%以上或者是公司前十名股东中的自然人股东及其直系亲属; (三)在直接或间接持有公司已发行股份5%以上的股东单位或者在公司前五名股东单位任职的人员及其直系亲第五条 下列人员不得担任公司独立董事: (一)在公司或者公司附属企业任职的人员及其直系亲属、主要社会关系(直系亲属是指配偶、父母、子女等;主要社会关系是指兄弟姐妹、岳父母、儿媳女婿、兄弟姐妹的配偶、配偶的兄弟姐妹等); (二) 直接或间接持有公司已发行股份1%以上或者是公司前十名股东中的自然人股东及其直系亲属; (三) 在直接或间接持有公司已发行股份5%以上的股东单位或者在公司前五名股东单位任职的人员及其直系亲
属; (四)在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附属企业任职的人员及其直系亲属; (五)为公司及其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或者其各自附属企业提供财务、法律、 咨询等服务的人员,包括但不限于提供服务的中介机构的项目组全体人员、各级复核人员、在报告上签字的人员、合伙人及主要负责人; (六)在与公司及其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或者其各自附属企业有重大业务往来的单位任职的人员,或者在有重大业务往来单位的控股股东单位任职的人员; (七)最近十二个月内曾经具有前六项所列举情形之一的人员; (八)最近十二个月内,独立董事候选人、其任职及曾任职的单位存在其他影响其独立性情形的人员; (九)中国证监会、深圳证券交易所认定的不具有独立性的其他人员。属; (四)最近一年内曾经具有前三项所列举情形的人员; (五)为公司或者公司附属企业提供财务、法律、咨询等服务的人员及其直系亲属和主要社会关系; (六)公司章程规定的其他人员; (七)法律、法规、规章及规范性文件认定的其他人员。
第十四条 为了充分发挥独立董事的作用,独立董事享有以下权利: (一)独立董事享有与其他董事同等的知情权。凡须经董事会决策的事项,公司必须按法定的时间提前通知独立董事并同时提供足够的资料,独立董事认为资料不充分的,可以要求补充。当2名或2名以上独立董事认为资料不充分第十四条 为了充分发挥独立董事的作用,独立董事享有以下权利: (一)独立董事享有与其他董事同等的知情权。凡须经董事会决策的事项,公司必须按法定的时间提前通知独立董事并同时提供足够的资料,独立董事认为资料不充分的,可以要求补充。当2名或2名以上独立董事认为资料不充分
或论证不明确时,可联名书面向董事会提出延期召开董事会会议或延期审议该事项,董事会应予以采纳。 公司向独立董事提供的资料,公司及独立董事本人应当至少保存 5 年。 (二)独立董事享有以下特别职权: 1、重大关联交易(指公司拟与关联人达成的总额高于300万元或高于公司最近经审计净资产值的5%的关联交易)应由独立董事认可后,提交董事会讨论;独立董事作出判断前,可以聘请中介机构出具独立财务顾问报告,作为其判断的依据; 2、向董事会提议聘用或解聘会计师事务所; 3、向董事会提请召开临时股东大会; 4、提议召开董事会; 5、独立聘请外部审计机构和咨询机构; 6、在股东大会召开前公开向股东征集投票权,但不得采取有偿或者变相有偿方式进行征集。 独立董事行使上述职权应当取得全体独立董事的二分之一以上同意。 (三)《公司法》和其他相关法律、法规赋予董事的其他权力。 (四)出现下列情形之一的,独立董事应当发表公开声明: 1、被公司免职,本人认为免职理由不当的;或论证不明确时,可联名书面向董事会提出延期召开董事会会议或延期审议该事项,董事会应予以采纳。 公司向独立董事提供的资料,公司及独立董事本人应当至少保存 5 年。 (二)独立董事享有以下特别职权: 1、重大关联交易(指公司拟与关联人达成的总额高于300万元或高于公司最近经审计净资产值的5%的关联交易)应由独立董事认可后,提交董事会讨论;独立董事作出判断前,可以聘请中介机构出具独立财务顾问报告,作为其判断的依据; 2、向董事会提议聘用或解聘会计师事务所; 3、向董事会提请召开临时股东大会; 4、提议召开董事会; 5、独立聘请外部审计机构和咨询机构; 6、可以在股东大会召开前向股东征集投票权。 独立董事行使上述职权应当取得全体独立董事的二分之一以上同意。 (三)《公司法》和其他相关法律、法规赋予董事的其他权力。 (四)出现下列情形之一的,独立董事应当发表公开声明: 1、被公司免职,本人认为免职理由不当的; 2、由于公司存在妨碍独立董事依法行
2、由于公司存在妨碍独立董事依法行使职权的情形,致使独立董事辞职的; 3、董事会会议材料不充分时,两名以上独立董事书面要求延期召开董事会会议或延期审议相关事项的提议未被采纳的; 4、对公司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涉嫌违法违规行为向董事会报告后,董事会未采取有效措施的; 5、严重妨碍独立董事履行职责的其他情形。使职权的情形,致使独立董事辞职的; 3、董事会会议材料不充分时,两名以上独立董事书面要求延期召开董事会会议或延期审议相关事项的提议未被采纳的; 4、对公司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涉嫌违法违规行为向董事会报告后,董事会未采取有效措施的; 5、严重妨碍独立董事履行职责的其他情形。

除上述修订外,《独立董事制度》其他条文保持不变。本次修订事项尚需提交 2020 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特此公告。

海洋王照明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2021年4月16日


  附件:公告原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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