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洽洽食品:独立董事年度述职报告 下载公告
公告日期:2021-04-16

洽洽食品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2020年度述职报告

各位董事:

本人作为洽洽食品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独立董事,严格按照《公司法》、《关于在上市公司建立独立董事制度的指导意见》等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独立董事工作制度》的规定,勤勉、忠实、尽责地履行职责,充分发挥独立董事作用,维护公司整体利益和全体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现将2020年度履职情况作简要报告:

一、出席公司董事会和股东大会会议情况

2020年度,公司第四届董事会共召开了六次会议,第五届董事会召开了七次会议,本人亲自出席了任期内的8次会议,认真履行了独立董事勤勉尽责义务。本人出席会议情况如下:

姓名应出席会议次数实际出席会 议次数现场出席会 议次数通讯表决出席会议次数
周学民88注171

注1:2020年8月3日,因个人原因,申请辞去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独立董事以及相关委员会职务,辞职后不再在公司担任其他任何职务。

2020年度,公司召开股东大会四次,分别是2020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2019年度股东大会,2020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2020年三次临时股东大会,本人亲自列席了四次股东大会。

本人认为,2020年公司董事会和股东大会的召集和召开程序符合法定要求,对重大经营事项履行了合法有效的决策程序,并由独立董事提出专业、独立的意见和建议。本人本着勤勉务实和诚信负责的原则,对公司报告期内董事会各项议案及公司其他事项认真审议后,均投了赞成票,没有提出异议。

二、发表独立意见情况

2020年度,本人恪尽职守、勤勉尽责,详细了解公司运作情况,并就相关事项发表了独立意见如下:

会议时间独立意见意见类型
2020年1月15日关于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四次临时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同意
2020年4月8日关于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七次临时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同意
2020年4月22日关于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八次临时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同意
2020年4月27日关于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九次临时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同意
2020年5月12日关于第五届董事会第一次临时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同意
2020年7月16日关于第五届董事会第二次临时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同意

上述独立董事意见全文披露于巨潮资讯网。

三、专业委员会履职情况

本人作为公司审计委员会主任委员和提名委员会委员,报告期内,积极参加会议,主持召开审计委员会会议,对公司 2020年定期报告和内部审计工作进行了全程监督审查,与公司财务总监、审计机构、内审人员进行了充分沟通并提出了相关意见;作为提名委员会委员,严格审核公司高管人员的任职资格,对聘任的公司高管的议案进行了审议,确保公司管理层的稳定和经营管理能力的提高。

四、对公司进行现场调查的情况

2020年度,本人利用召开董事会、股东大会的时机及其他时间对公司进行不定期现场检查及访谈,了解公司日常经营管理、规范运作及内部控制等基本情况;检查公司关联方资金往来、关联交易、投资项目进展等情况。并且本人积极与其他董事、公司管理层多次交流,听取了他们对于目前经营状况、公司发展规划的想法和意见,根据自己对宏观政策环境的关注和理解,积极对企业经营方面等工作提出建议和意见。

五、保护投资者权益方面所做的工作

2020年度,本人对董事会审议的相关议案,尤其是涉及中小投资者利益的议案,均要求公司提供相关资料进行审核,并在此基础上利用自身的专业知识,独立、客观、审慎的行使表决权,出具事前认可意见及独立意见,切实维护了公司和广大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

2020年度,本人持续关注公司的信息披露情况,督促公司严格按照《证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等相关法律法规和文件的要求进行信息披露,确保公司信息披露的公平、公正、真实、准确、完整。

六、其他事项

(一)未提议召开董事会;

(二)未提议聘用或解聘会计师事务所;

(三)未独立聘请外部审计机构和咨询机构。

本人于2020年8月3日因个人原因离职,不再担任公司的独立董事,感谢公司董事会、经营层和相关人员一直以来对本人工作的支持和配合。

独立董事:周学民

二〇二一年四月十五日

洽洽食品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2020年度述职报告

各位董事:

本人作为洽洽食品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独立董事,严格按照《公司法》、《关于在上市公司建立独立董事制度的指导意见》等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独立董事工作制度》的规定,勤勉、忠实、尽责地履行职责,充分发挥独立董事作用,维护公司整体利益和全体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现将2020年度履职情况作简要报告:

一、出席公司董事会和股东大会会议情况

2020年度,公司第四届董事会召开了六次会议,第五届董事会召开了七次会议,本人亲自出席了任期内的6次会议,认真履行了独立董事勤勉尽责义务。出席会议情况如下:

姓名应出席会议次数实际出席会 议次数现场出席会 议次数通讯表决出席会议次数
喻荣虎6651

注:本人第四届董事会任期结束

2020年度,公司召开股东大会四次,分别是2020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2019年度股东大会,2020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2020年三次临时股东大会,本人亲自列席了2020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2019年度股东大会。

本人认为,2020年公司董事会和股东大会的召集和召开程序符合法定要求,对重大经营事项履行了合法有效的决策程序,并由独立董事提出专业、独立的意见和建议。本人本着勤勉务实和诚信负责的原则,对公司报告期内董事会各项议案及公司其他事项认真审议后,均投了赞成票,没有提出异议。

二、发表独立意见情况

2020年度,本人恪尽职守、勤勉尽责,详细了解公司运作情况,并就相关事项发表了独立意见如下:

会议时间独立意见意见类型
2020年1月15日关于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四次临时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同意
2020年4月8日关于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七次临时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同意
2020年4月22日关于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八次临时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同意
2020年4月27日关于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九次临时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同意

上述独立董事意见全文披露于巨潮资讯网。

三、对公司进行现场调查的情况

2020年度,本人利用召开董事会、股东大会的机会及其他时间对公司进行了实地考察,深入了解公司经营情况,并与董事、监事、管理层进行沟通,及时了解公司发生的重大事项、生产经营、募投项目建设、可转换公司债券发行进展、投资者关系管理等信息,共同分析公司所面临的国内外竞争环境和市场形势、行业发展趋势和休闲食品行业新技术新工艺等信息,对公司总体发展战略和重大研发、投资项目提出了建设性意见。

四、保护投资者权益方面所做的工作

2020年度,本人对董事会审议的相关议案,尤其是涉及中小投资者利益的议案,均要求公司提供相关资料进行审核,并在此基础上利用自身的专业知识,独立、客观、审慎的行使表决权,出具事前认可意见及独立意见,切实维护了公司和广大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

2020年度,本人持续关注公司的信息披露情况,督促公司严格按照《证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等相关法律法规和文件的要求进行信息披露,确保公司信息披露的公平、公正、真实、准确、完整。

五、专业委员会履职情况

本人作为公司第四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委员、提名委员会委员和薪酬和考核委员会主任委员,报告期内,积极参加会议,参加审计委员会会议,对公司 2020定期报告和内部审计工作进行了全程监督审查,与公司财务总监、审计机构、内审人员进行了充分沟通并提出了相关意见;作为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主任委员,本人认真了解公司薪酬情况和绩效考核体系建设和执行情况,积极就执行劳动工资相关法规政策情况进行监督审查,了解听取各方意见,监督和核查董事、高管履职情况,积极有效的履行了独立董事的职责,促进了董事会决策的科学性和客观性,切实的维护了公司和广大社会公众股股东的利益。

六、其他事项

(一)未提议召开董事会;

(二)未提议聘用或解聘会计师事务所;

(三)未独立聘请外部审计机构和咨询机构。

本人于2020年5月12日因任期届满离职,不再担任公司的独立董事,感谢公司董事会、经营层和相关人员一直以来对本人工作的支持和配合。

独立董事:喻荣虎

二〇二一年四月十五日

洽洽食品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2020年度述职报告

各位董事:

作为洽洽食品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独立董事,2020年度,根据《公司法》、《证券法》、《关于在上市公司建立独立董事制度的指导意见》、《公司章程》、《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公司独立董事制度》及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和要求,恪尽职守,勤勉尽责,维护公司整体利益及全体股东的合法权益,积极发挥独立董事的作用,较好地维护了公司及社会公众股东的合法权益。现将2020年度履职情况汇报如下:

一、出席会议情况

2020年度,公司第四届董事会召开了六次会议,第五届董事会召开了七次会议,本人出席会议情况如下:

姓名应出席会议次数实际出席会 议次数现场出席会 议次数通讯表决出席会议次数
徐景明1313121

2020年度,公司召开股东大会四次,分别是2020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2019年度股东大会,2020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2020年三次临时股东大会,本人亲自列席了四次股东大会。

本人认为,2020年公司董事会和股东大会的召集和召开程序符合法定要求,对重大经营事项履行了合法有效的决策程序,并由独立董事提出专业、独立的意见和建议。本人本着勤勉务实和诚信负责的原则,对公司报告期内董事会各项议案及公司其他事项认真审议后,均投了赞成票,没有提出异议。

二、发表独立意见情况

2020年度,本人恪尽职守、勤勉尽责,详细了解公司运作情况,并就相关事项发表了独立意见如下:

2020年1月15日关于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四次临时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同意
2020年4月8日关于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七次临时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同意
2020年4月22日关于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八次临时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同意
2020年4月27日关于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九次临时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同意
2020年5月12日关于第五届董事会第一次临时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同意
2020年7月16日关于第五届董事会第二次临时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同意
2020年8月10日关于第五届董事会第三次临时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同意
2020年8月27日关于第五届董事会第四次临时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同意
2020年10月16日关于第五届董事会第五次临时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同意
2020年11月30日关于第五届董事会第七次临时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同意

上述独立董事意见全文披露于巨潮资讯网。

三、对公司进行现场调查的情况

本人作为公司独立董事,忠实履行独立董事职务。报告期内,本人对公司生产经营状况、管理和内控制度等建设和执行情况、董事会决议执行情况、信息披露执行情况进行现场检查,在现场检查中未发现异常情形和重大缺陷。

四、保护投资者权益方面所做的工作

2020年度,本人对董事会审议的相关议案,尤其是涉及中小投资者利益的议案,均要求公司提供相关资料进行审核,并在此基础上利用自身的专业知识,独立、客观、审慎的行使表决权,出具事前认可意见及独立意见,切实维护了公司和广大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

2020 年度,本人持续关注公司的信息披露情况,督促公司严格按照《证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等相关法律法规和文件的要求进行信 息披露,确保公司信息披露的公平、公正、真实、准确、完整。

五、专业委员会履职情况

本人作为公司第四届战略委员会委员、提名委员会主任委员。报告期内,积极参加会议,主持召开提名委员会会议,对公司董事、高管的提名及履职经历进行了认真审议讨论,提出了相关意见,并提交董事会审议;作为战略委员会委员,对公司战略进行充分了解和分析,参与公司战略评审会,对公司战略规划和发展提出了自己的建议,积极有效的履行了独立董事的职责,促进了董事会决策的科学性和客观性,切实的维护了公司和广大社会公众股股东的利益。

六、其他事项

(一)未提议召开董事会;

(二)未提议聘用或解聘会计师事务所;

(三)未独立聘请外部审计机构和咨询机构。

2021年,本人将一如既往勤勉、尽责地工作,利用自己的专业知识和经验为公司发展提供更多有建设性的建议,加强与公司董事会、监事会、经营管理层之间的沟通与协作,为董事会的决策提供参考意见,从而提高公司决策水平和经营绩效,维护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不受侵害。

独立董事:徐景明

二〇二一年四月十五

洽洽食品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2020年度述职报告

各位董事:

作为洽洽食品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独立董事,2020年度,根据《公司法》、《证券法》、《关于在上市公司建立独立董事制度的指导意见》、《公司章程》、《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公司独立董事制度》及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和要求,恪尽职守,勤勉尽责,维护公司整体利益及全体股东的合法权益,积极发挥独立董事的作用,较好地维护了公司及社会公众股东的合法权益。现将2020年度履职情况汇报如下:

一、出席会议情况

本人于2020年5月12日被选举为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独立董事。2020年度,公司第五届董事会召开了七次会议,任期内本人出席会议情况如下:

姓名应出席会议次数实际出席会 议次数现场出席会 议次数通讯表决出席会议次数
汪大联7770

2020年度,公司召开股东大会四次,分别是2020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2019年度股东大会,2020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2020年三次临时股东大会,本人列席三次股东大会。

本人认为,2020年公司董事会和股东大会的召集和召开程序符合法定要求,对重大经营事项履行了合法有效的决策程序,并由独立董事提出专业、独立的意见和建议。本人本着勤勉务实和诚信负责的原则,对公司报告期内董事会各项议案及公司其他事项认真审议后,均投了赞成票,没有提出异议。

二、发表独立意见情况

2020年度,本人恪尽职守、勤勉尽责,详细了解公司运作情况,并就相关事项发表了独立意见如下:

2020年5月12日关于第五届董事会第一次临时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同意
2020年7月16日关于第五届董事会第二次临时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同意
2020年8月10日关于第五届董事会第三次临时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同意
2020年8月27日关于第五届董事会第四次临时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同意
2020年10月16日关于第五届董事会第五次临时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同意
2020年11月30日关于第五届董事会第七次临时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同意

上述独立董事意见全文披露于巨潮资讯网。

三、对公司进行现场调查的情况

本人作为公司独立董事,忠实履行独立董事职务。报告期内,本人对公司生产经营状况、管理和内控制度等建设和执行情况、董事会决议执行情况、信息披露执行情况进行现场检查,在现场检查中未发现异常情形和重大缺陷。。

四、保护投资者权益方面所做的工作

2020年度,本人对董事会审议的相关议案,尤其是涉及中小投资者利益的议案,均要求公司提供相关资料进行审核,并在此基础上利用自身的专业知识,独立、客观、审慎的行使表决权,出具事前认可意见及独立意见,切实维护了公司和广大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

2020 年度,本人持续关注公司的信息披露情况,督促公司严格按照《证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等相关法律法规和文件的要求进行信 息披露,确保公司信息披露的公平、公正、真实、准确、完整。

五、专业委员会履职情况

本人作为公司第五届审计委员会委员、提名委员会委员、薪酬与考核委员会主任委员,报告期内,积极参加会议,对公司高管的提名及履职经历进行了认真审议讨论,提出了相关意见,并提交董事会审议;作为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主任委员,本人认真了解公司薪酬情况和绩效考核体系建设和执行情况,积极就执行劳动工资相关法规政策情况进行监督审查,了解听取各方意见,监督和核查董事、高管履职情况,积极有效的履行了独立董事的职责,促进了董事会决策的科学性和客观性,切实的维护了公司和广大社会公众股股东的利益。本人积极有效的履行了独立董事的职责,促进了董事会决策的科学性和客观性,切实的维护了公司和广大社会公众股股东的利益。

六、其他事项

(一)未提议召开董事会;

(二)未提议聘用或解聘会计师事务所;

(三)未独立聘请外部审计机构和咨询机构。

2021年,本人将一如既往勤勉、尽责地工作,利用自己的专业知识和经验为公司发展提供更多有建设性的建议,加强与公司董事会、监事会、经营管理层之间的沟通与协作,为董事会的决策提供参考意见,从而提高公司决策水平和经营绩效,维护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不受侵害。

独立董事:汪大联

二〇二一年四月十五日

洽洽食品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2020年度述职报告各位董事:

作为洽洽食品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独立董事,2020年度,根据《公司法》、《证券法》、《关于在上市公司建立独立董事制度的指导意见》、《公司章程》、《公司独立董事制度》及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和要求,恪尽职守,勤勉尽责,维护公司整体利益及全体股东的合法权益,积极发挥独立董事的作用,较好地维护了公司及社会公众股东的合法权益。现将2020年度履职情况汇报如下:

一、出席会议情况

本人于2020年8月3日被补选为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独立董事。2020年度,公司第五届董事会召开了七次会议,任期内出席会议情况如下:

姓名应出席会议次数实际出席会 议次数现场出席会 议次数通讯表决出席会议次数
李姚矿5550

2020年度,公司召开股东大会四次,本人亲自列席了2020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本人认为,2020年公司董事会和股东大会的召集和召开程序符合法定要求,对重大经营事项履行了合法有效的决策程序,并由独立董事提出专业、独立的意见和建议。本人本着勤勉务实和诚信负责的原则,对公司报告期内董事会各项议案及公司其他事项认真审议后,均投了赞成票,没有提出异议。

二、发表独立意见情况

2020年度,本人恪尽职守、勤勉尽责,详细了解公司运作情况,并就相关事项发表了独立意见如下:

2020年8月10日关于第五届董事会第三次临时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同意
2020年8月27日关于第五届董事会第四次临时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同意
2020年10月16日关于第五届董事会第五次临时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同意
2020年11月30日关于第五届董事会第七次临时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同意

上述独立董事意见全文披露于巨潮资讯网。

三、对公司进行现场调查的情况

本人作为公司独立董事,忠实履行独立董事职务。报告期内,本人对公司生产经营状况、管理和内控制度等建设和执行情况、董事会决议执行情况、信息披露执行情况进行现场检查,在现场检查中未发现异常情形和重大缺陷。。

四、保护投资者权益方面所做的工作

2020年度,本人对董事会审议的相关议案,尤其是涉及中小投资者利益的议案,均要求公司提供相关资料进行审核,并在此基础上利用自身的专业知识,独立、客观、审慎的行使表决权,出具事前认可意见及独立意见,切实维护了公司和广大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

2020 年度,本人持续关注公司的信息披露情况,督促公司严格按照《证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等相关法律法规和文件的要求进行信 息披露,确保公司信息披露的公平、公正、真实、准确、完整。

五、专业委员会履职情况

本人作为公司第五届审计委员会主任委员、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委员,报告期内,积极参加会议。作为审计委员会委员,主持召开审计委员会会议,对公司 2020年定期报告和内部审计工作进行了全程监督审查,与公司财务总监、审计机构、内审人员进行了充分沟通并提出了相关意见;作为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委员,本人认真了解公司薪酬情况和绩效考核体系建设和执行情况,积极有效的履行了独立董事的职责,促进了董事会决策的科学性和客观性,切实的维护了公司和广大社会公众股股东的利益。

六、其他事项

(一)未提议召开董事会;

(二)未提议聘用或解聘会计师事务所;

(三)未独立聘请外部审计机构和咨询机构。

2021年,本人将一如既往勤勉、尽责地工作,利用自己的专业知识和经验为公司发展提供更多有建设性的建议,加强与公司董事会、监事会、经营管理层之间的沟通与协作,为董事会的决策提供参考意见,从而提高公司决策水平和经营绩效,维护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不受侵害。

独立董事:李姚矿二〇二一年四月十五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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