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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丰电子:关于会计政策和会计估计变更的公告
公告日期:2021-04-16
证券代码:300666           证券简称:江丰电子          公告编号:2021-045
                  宁波江丰电子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会计政策和会计估计变更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
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宁波江丰电子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1 年 4 月 15 日
召开了第三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第三届监事会第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
会计政策和会计估计变更的议案》。根据相关规定,本次会计政策和会计估计变
更事项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具体情况如下:
       一、本次会计政策变更的概述
    1、变更原因
    2018 年 12 月 7 日,财政部发布了《关于修订印发<企业会计准则第 21 号——
租赁>的通知》(财会〔2018〕35 号)(以下简称“新租赁准则”),根据财政部
要求,在境内外同时上市的企业以及在境外上市并采用国际财务报告准则或企业
会计准则编制财务报表的企业,自 2019 年 1 月 1 日起施行;其他执行企业会计
准则的企业自 2021 年 1 月 1 日起施行。
    2、变更前公司所采用的会计政策
    本次变更前,公司执行财政部发布的《企业会计准则——基本准则》和各项
具体会计准则、企业会计准则应用指南、企业会计准则解释公告以及其他相关规
定。
    3、变更后公司所采用的会计政策
    本次变更后,公司按照财政部于 2018 年 12 月修订并发布的《企业会计准则
第 21 号—租赁》(财会[2018]35 号)的相关规定执行。除上述会计政策变更外,
其他未变更部分,仍按照财政部前期颁布的《企业会计准则——基本准则》和各
项具体会计准则、企业会计准则应用指南、企业会计准则解释公告以及其他相关
规定执行。
    4、变更日期
    公司根据财政部发布的《关于修订印发<企业会计准则第 21 号——租赁>的
通知》(财会〔2018〕35 号)(以下简称“新租赁准则”),自 2021 年 1 月 1 日
起施行。
    5、本次会计政策变更的主要内容
    新租赁准则的会计政策变更及影响内容如下:
    (1)新租赁准则下,除短期租赁和低价值资产租赁外,承租人将不再区分
融资租赁和经营租赁,所有租赁将采用相同的会计处理,均须确认使用权资产和
租赁负债;
    (2)对于使用权资产,承租人能够合理确定租赁期届满时取得租赁资产所
有权的,应当在租赁资产剩余使用寿命内计提折旧。无法合理确定租赁期届满时
能够取得租赁资产所有权的,应当在租赁期与租赁资产剩余使用寿命两者孰短的
期间内计提折旧。同时承租人需确定使用权资产是否发生减值,并对已识别的减
值损失进行会计处理;
    (3)对于租赁负债,承租人应当计算租赁负债在租赁期内各期间的利息费
用,并计入当期损益;
    (4)对于短期租赁和低价值资产租赁,承租人可以选择不确认使用权资产
和租赁负债,并在租赁期内各个期间按照直线法或其他系统合理的方法计入相关
资产成本或当期损益;
    (5)按照新租赁准则及上市规则要求,在披露的财务报告中调整租赁业务
的相关内容。根据新租赁准则,公司自 2021 年 1 月 1 日起对所有租入资产按照
未来应付租金的最低租赁付款额现值(选择简化处理的短期租赁和低价值资产租
赁除外)确认使用权资产及租赁负债,并分别确认折旧及未确认融资费用,不调
整可比期间信息。
    二、本次会计估计变更的概述
    1、变更的原因
    为了更加客观公正的反映公司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体现会计谨慎性原则,
使资产折旧年限与资产使用寿命更加接近,适应公司业务发展和固定资产管理的
需要,公司评估了固定资产的使用情况和使用年限。
   近年来,公司致力于推进超高纯金属钨钼靶材制备的关键设备投入,提升装
备能力,先后向瑞典Quintus公司订制了国际先端的双两千热等静压设备,与四
川航空工业川西机器有限责任公司合作,联手打造了国内首创的超大规格热等静
压设备,这二台大型设备均属于订制化设备,需要经过较长周期的生产,安装和
调试,同时设备拥有更长的使用寿命,上述设备的引进和合作打造,标志着公司
的设备装备将一次性跻身国际设备领先水平之列,填补我国在该领域的设备短板,
为电子材料领域提供了新的设备保障能力,具有重大战略意义。鉴于公司大型设
备的不断增加,公司出于谨慎性考虑,决定将公司设备类固定资产预计使用年限
进行调整,将设备类固定资产的使用年限由目前的10年调整为10-15 年。
    2、变更前后采用的会计估计
       类别           折旧方法     原折旧年限(年)    变更后折旧年限(年)
房屋及建筑物         年限平均法           20                   20
机器设备             年限平均法           10                  10-15
运输设备             年限平均法           4                     4
电子设备及其他       年限平均法          3-5                   3-5
固定资产装修         年限平均法           5                     5
    3、变更日期
    本次会计估计变更,自 2020 年 1 月 1 日开始执行。
    三、本次会计政策和会计估计变更对公司的影响
    1、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对公司的影响
    根据新旧准则衔接规定,公司自 2021 年 1 月 1 日起按新准则要求进行会计
报表披露,不追溯调整 2020 年可比数。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对公司财务状况、经
营成果和现金流量无重大影响。
    2、本次会计估计变更对公司的影响
    根据《企业会计准则第 28 号——会计政策、会计估计变更和差错更正》的
相关规定,本次会计估计变更采用未来适用法进行会计处理,不会对以前年度财
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产生影响,本次会计估计变更无需对已披露的财务报告进行追
溯调整。另外,公司需要进行折旧年限会计估计变更的固定资产从 2021 年开始
计提折旧,不会对公司 2020 年度及以前各年度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产生影响,
亦不会对公司已披露的财务报表产生影响。公司本年度预计按变更后折旧年限的
部分新增设备具体金额暂无法准确预估,此项会计估计变更将对 2021 年度及以
后年度公司业绩产生积极影响。但不会对 2021 年度及以后年度归属于上市公司
股东的净利润产生重大影响。
    三、董事会意见
    公司董事会认为: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是根据财政部修订及颁布的最新会计准
则进行的合理变更,符合相关规定,执行会计政策变更能够客观、公允地反映公
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本次会计估计变更是公司根据固定资产实际使用情况
和使用年限进行的合理变更,决策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等规定,
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因此,我们同意本次对会计政策和会计政策
的变更。
    四、独立董事意见
    经核查,独立董事一致认为:公司依据财政部的有关规定和要求,对公司进
行会计政策和会计估计变更,公司变更后的会计政策和会计估计符合财政部、中
国证监会、深圳证券交易所的相关规定,能够客观、公允地反映公司的财务状况
和经营成果,符合公司和所有股东的利益。本次会计政策和会计估计变更的决策
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没有损害公司及中小股东
的利益,同意公司本次会计政策和会计估计变更。
    五、监事会意见
    公司监事会认为:本次会计政策和会计估计变更是根据财政部修订及颁布的
最新会计准则以及公司固定资产实际情况进行的合理变更,符合相关规定,执行
会计政策和会计估计变更能够客观、公允地反映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相
关决策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等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所有股
东利益的情形。同意公司实施本次会计政策和会计估计变更。
 六、备查文件
1、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决议;
2、公司第三届监事会第五次会议决议;
3、独立董事关于第三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特此公告。
                               宁波江丰电子材料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1 年 4 月 15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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