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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丰电子:独立董事关于第三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相关事项的事前认可意见 下载公告
公告日期:2021-04-16

一、关于续聘2021年度审计机构的事前认可意见

我们对《关于续聘2021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进行了认真的审阅和核查,认为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具有从事证券、期货业务资格,具备为上市公司提供审计服务的经验与能力。其在担任公司审计机构期间,遵循《中国注册会计师独立审计准则》等相关规定,勤勉尽职,严格遵循独立、客观、公正的审计准则,公允合理地发表了独立审计意见。我们同意续聘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21年度审计机构,并将该议案提交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审议。

二、关于2021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事前认可意见

我们对《关于2021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议案》进行了认真的审阅和核查,公司(包括合并范围内的公司,下同)2021年度拟与关联方宁波创润新材料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创润新材”)、同创普润(上海)机电高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同创普润”)、宁波兆盈医疗器械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兆盈医疗”)、上海戎创铠迅特种材料有限公司、Soleras Advanced Coatings, LLC(以下简称“Soleras”)、宁波阳明工业技术研究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阳明工业技术研究院”)、宁波赢伟泰科新材料有限公司、宁波江丰泰森智能装备有限公司发生日常关联交易额度累计总金额不超过人民币28,626.00万元(不含税金额,下同,不包括以实际发生额结算的电费等费用),2020年度与关联方创润新材、同

创普润、兆盈医疗、Soleras、宁波蔚蓝梦想贸易有限公司、景德镇华迅特种陶瓷有限公司以及阳明工业技术研究院实际发生日常关联交易总金额确认为人民币13,336.35万元。我们认为上述日常关联交易符合公司业务发展和生产经营所需,属于正常的商业交易行为,关联交易遵循了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关联交易定价均在公允的交易基础上协商确定,价格公平合理,遵循市场公平交易原则,且均已履行了法律法规、公司章程中规定的批准程序,未损害中小股东的利益,不会影响上市公司业务的独立性。因此,我们一致同意将《关于2021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议案》提交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审议。

(以下无正文,次页为签字页)

(本页无正文,为宁波江丰电子材料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关于第三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相关事项的事前认可意见的签字页)

________________ ________________ ________________费维栋 先生 张杰 女士 刘秀 女士

年 月 日


  附件:公告原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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