宁波江丰电子材料股份有限公司关于2020年年度报告的提示性公告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宁波江丰电子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1年4月15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2020年度报告及摘要的议案》。
为了使广大投资者全面了解公司的经营情况、财务状况等信息,公司《2020年年度报告》及《2020年年度报告摘要》于2021年4月16日在中国证监会指定的创业板信息披露网站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披露,敬请投资者注意查阅。
特此公告。
宁波江丰电子材料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1年4月1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