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300449 证券简称:汉邦高科 公告编号:2021--020
北京汉邦高科数字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2020年年度报告摘要
一、重要提示
本年度报告摘要来自年度报告全文,为全面了解本公司的经营成果、财务状况及未来发展规划,投资者应当到证监会指定媒体仔细阅读年度报告全文。除下列董事外,其他董事亲自出席了审议本次年报的董事会会议
未亲自出席董事姓名 | 未亲自出席董事职务 | 未亲自出席会议原因 | 被委托人姓名 |
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对本年度公司财务报告的审计意见为:标准的无保留意见。本报告期会计师事务所变更情况:公司本年度会计师事务所由变更为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非标准审计意见提示
□ 适用 √ 不适用
董事会审议的报告期普通股利润分配预案或公积金转增股本预案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计划不派发现金红利,不送红股,不以公积金转增股本。董事会决议通过的本报告期优先股利润分配预案
□ 适用 □ 不适用
二、公司基本情况
1、公司简介
股票简称 | 汉邦高科 | 股票代码 | 300449 | |
股票上市交易所 | 深圳证券交易所 | |||
联系人和联系方式 | 董事会秘书 | 证券事务代表 | ||
姓名 | 李明 | 于洪丹 | ||
办公地址 | 北京市海淀区地锦路9号院13号楼 | 北京市海淀区地锦路9号院13号楼 | ||
传真 | 010-57985745 | 010-57985745 | ||
电话 | 010-57985711 | 010-57985711 | ||
电子信箱 | hbgkzhqb@hbgk.net | hbgkzhqb@hbgk.net |
2、报告期主要业务或产品简介
报告期内公司从事的主要业务
多年深耕,公司积累了数字音视频领域深厚的技术实力和丰富的行业应用经验,逐步形成了数字音视频在各个生态场景的智能应用能力,包括基于数字视频监控网络的行业智能应用和智慧城市建设;广电、
互联网数字视频媒体的监测、监控业务,及基于数字水印技术的数字音视频分发、版权保护的应用。
立足公司核心技术优势,形成业务模式清晰的三大块主营业务。
(一)智能安防业务
智能安防业务是公司传统业务,具有深厚的技术积累和品牌优势,经过近三年的战略调整,公司的智能安防业务聚焦于金融、公安和社区安防领域,提供软硬件一体化综合解决方案。公司参与众多的平安城市和雪亮工程的建设,荣获“智慧城市”优秀解决方案提供商等诸多荣誉,获得客户的高度认可。公司在智能安防业务方面经过深度打磨,细化、提升为更加清晰的业务模式,即为金融、公安、社区等领域提供视频安防整体解决方案。
1.金融类业务
公司作为国内最早进入数字视频监控行业的公司之一,为银行等金融类客户提供安防产品与服务。公司与中国农业银行、中国工商银行、中国邮政储蓄银行、中国民生银行、中国光大银行、其他商业银行等具有长期、良好的业务合作。2013年以来公司已经持续为中国工商银行提供安防产品与服务。2019年9月公司再次成为中国工商银行总行安全防范设备采购的入围供应商。报告期公司公司作为工总行入围供应商继续为工商银行系统提供金融类安防产品与服务。
2.公安类业务
公司结合自身优势,针对公安客户的实际需求,提供贴心的“一对一”定制化产品开发和专业化的整体解决方案,满足行业客户的差异化需求。同时通过多年来项目积累,已经打造出相对完善的系统平台系列产品,如“多维数据侦查防控系统”,系统能及时有效采集、整合、分析各类情报数据,对各类采集设备数据、社会数据、各警种数据进行有效整合;重点做好精准布控报警,准确预测预警以及警情高效利用;提供好各类事前、事中、事后综合分析研判工具,使之成为日常警务工作的利器和抓手。如“立体化扁平化可视化指挥调度系统”,以网格、人口、房屋、学校社会组织、网格员、公共安全视频探头等数据资源为底图,在此基础上依次接入和叠加调度资源、应急资源等信息,并可在此GIS地图上完成多种调度指令、指挥操作,实现可视化的指挥调度。
3.智慧社区类
公司通过多年的技术沉淀和市场运营,为推进智慧平安示范社区建设,开发建设了一套智慧平安社区智能防控系统。为社会安防信息中心、社会安全防范支队情报分析大队、派出所指挥调度室、社区民警提供各类信息展示、查询统计、分析研判、颜色预警于一体的应用信息系统,全面提升社区警务信息化工作水平,实现对社区实有人员、实有车辆信息的实时、精确掌控,实现对重点关注人员的动态管控,有效预防社区高发侵财类案件的发生,提高社区居民的安全感和满意度,改变从事后研判到事前预警的转变,为全面建成智慧城市提供基础保障。
公司充分利用云计算、物联网、大数据和视频分析技术等前沿科技,开发建设智慧平安社区智能防控系统。系统基于主流成熟平台技术,采用组件技术、数据库技术,充分体现了平台软件系统的安全性、先进性、可扩展性、可移植性等。平安社区智能防控系统的组成包括,平安社区智能防控平台,平安社区业主APP,平安社区物业APP,平安社区社区管理系统。系统主要应用方向分为三类,分别是面向公安、面向社区居民、面向小区物业。
与目前市场上大部分以物业侧为主的智慧社区软件相比,公司从治安管理需求入手,相关的数据采集和分析均按照国家标准建设,更符合各方面的需求,目前已经在天津、北京、宁夏、山东、青海等多省市应用,在市场上得到高度认可。
例如,在本次新冠病毒疫情期间,天津宝坻区作为天津疫情最严重的的地区之一,采用了公司在智慧平安社区软件基础上开发的“宝坻通”疫情防控软件平台,作为宝坻区疫情防控的重要支撑系统,很好的实现了对重点人群以及重点社区的防控管理。
(二)广电监测业务
广播电视监测是指对广播电视播出的信号质量、节目内容监听、监看以及对传输过程中的重要业务指标进行监测。公司在广电监测领域深耕多年,有着深厚的技术积累和行业经验,研发了具有领先水平的监测系统平台,形成一个完整的监测业务支撑体系,实现了在广播电视和新媒体监测领域中,质量监测、节目内容监听监看、广告内容监测、监测预警信息发布等于一体的技术先进、功能齐全、反应快捷、数字化、网络化、高度自动化的监管系统。
公司凭借深厚的广电监测行业实战经验,不断深挖客户需求,实现产品与服务的创新升级,满足行业发展提出的新的要求。公司为客户提供广播电视监测产品和服务,辅助客户做到播出内容和播出质量的可管可控。公司广电监测业务的主要客户为国家和地方广电主管部门、广播电视播出机构以及广电网络运营商等。
(三)数字水印技术研发与应用
数字水印技术的基本原理是,将与原始音视频媒体信息内容相关或不相关的一些标识信息直接嵌入数字对象(音频、视频、图片、文本等)内容当中,但是不能影响原音视频媒体内容的使用价值,并且不能容易的被人的感知系统所察觉。通过这些隐藏在音视频媒体内容中的标识信息,可以确认内容原始版权拥有者、实际购买者,或者音视频媒体是否真实完整。
数字水印技术的鲁棒性特征(是指经过拍摄、转码压缩、视频内容编辑如添加网站标识等OSD、 叠加字幕、剪切、位移等,水印信息可正确检出。)具有独特的确权和追溯能力,可以为内容安全和知识产权保护提供关键技术支撑。
公司自 2007 年起致力于数字水印算法的研究,已经掌握了数字水印的运用原理及核心算法,构建了较高的知识产权壁垒。近些年来持续的研发投入和推广应用,目前已经形成了基于视频、音频、图片等比较完善的数字水印应用技术体系,是行业内少数掌握数字水印核心技术的企业之一。
公司的数字水印软件产品主要包括水印嵌入和水印检出两个部分,以软件库的形式存在,通过与客户的业务(或软件)系统集成的方式完成视频、音频、图像、文档等多媒体内容的水印嵌入和检出。核心水印软件与核心水印设备采用相同的数字水印算法,其数字水印的技术特性,如安全性、不可见、鲁棒性、盲检测、水印容量和可证明性等都与核心水印设备特性保持一致。
公司数字水印技术研发模式主要分为核心产品研发及项目定制研发两类。核心产品研发具有持续性,且研发成果均为公司的核心技术成果或技术储备,是公司技术优势的有力保障。项目定制研发需要结合具体需求对数字水印系统表层的调整,该类研发一般根据项目特征及客户需求,对公司的产品的接口及功能进行相应调整,以满足客户需求并实现顺利对接。
公司的数字水印技术可以在盗版追溯、媒资管理、安全保护、防伪验真等多方面有众多衍生应用。应用方式包含但不限于软件系统、硬件集成、芯片嵌入以及云端服务等。应用端已获得国家广电总局、CCTV及地方台、电影技术质量检测所、亚马逊等客户认可。
公司数字水印技术的商业模式目前以“传统模式”为主,大体分两类:
(1)直销模式:招投标方式,公司获悉招标公告后,研究决策,制定方案参与投标。中标后,与客户签订销售合同及运维服务。非招标方式,发挥公司核心技术及具有口碑效应的产品和服务获取客户粘性,市场人员、技术人员、维护人员在服务过程中与潜在客户直接对接,深刻地理解并快速响应客户需求。
(2)分销模式:对于公司业务尚未拓展的新区域市场,公司采用区域系统集成商分销模式。在分销模式下,通过对系统集成商进行软件授权的方式,由系统集成商根据公司的指导进行采购后,嵌入数字水印软件并对最终用户进行销售。
结合几年来应用市场多样化需求及合作模式创新的思考,公司积极探索数字水印技术商业化推广的“拓展模式”,大体分两类:
(1)量身定制,构建生态,终生维护:比如在网络内容安全监控领域,通过与头部企业/主流平台合作,为其网络媒体提供软硬件结合的一体化解决方案,构建基于数字水印技术的闭环生态,提供高效的全域管控功能(内容合规性、数据收集、数据分析……)。产品研发阶段仅收取合理的成本费用,在持续合作中向客户收取服务费、维护费、系统升级开发费用等。
(2)特许授权,共同运营,收益分成:例如在版权保护领域(包括书籍、电影、电视媒体、互联网媒体等),与版权方或运营方结盟长期合作,提供版权保护技术服务。(a)长期授权,收益分账;(b)“合作方投资/共同投资/与第三方共同投资”多种选择,形成“资本+技术”合作平台。'壞?
3、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1)近三年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公司是否需追溯调整或重述以前年度会计数据
□ 是 √ 否
单位:元
2020年 | 2019年 | 本年比上年增减 | 2018年 | |
营业收入 | 423,878,084.01 | 515,414,228.13 | -17.76% | 526,085,767.84 |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 | 47,702,411.62 | -519,181,341.07 | 109.19% | 10,986,518.56 |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扣除非经常性损益的净利润 | -27,810,440.88 | -546,552,275.92 | 94.91% | 7,500,910.29 |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 154,338,305.84 | -9,202,379.00 | 1,777.16% | 78,967,951.64 |
基本每股收益(元/股) | 0.16 | -1.71 | 109.36% | 0.04 |
稀释每股收益(元/股) | 0.16 | -1.71 | 109.36% | 0.04 |
加权平均净资产收益率 | 3.34% | -41.10% | 44.44% | 0.68% |
2020年末 | 2019年末 | 本年末比上年末增减 | 2018年末 | |
资产总额 | 1,402,637,147.00 | 1,741,559,221.95 | -19.46% | 2,289,679,372.65 |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资产 | 915,893,533.24 | 927,143,239.36 | -1.21% | 1,464,455,004.99 |
(2)分季度主要会计数据
单位:元
第一季度 | 第二季度 | 第三季度 | 第四季度 | |
营业收入 | 54,613,935.36 | 23,474,293.26 | 46,080,463.63 | 299,709,391.76 |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 | 12,726,773.70 | 16,072,753.63 | 6,043,446.83 | 12,859,437.46 |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扣除非经常性损益的净利润 | 12,680,256.44 | -48,055,776.44 | -6,689,927.69 | 14,255,006.81 |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 -24,589,854.98 | 85,646,879.55 | 17,139,831.86 | 76,141,449.41 |
上述财务指标或其加总数是否与公司已披露季度报告、半年度报告相关财务指标存在重大差异
□ 是 √ 否
4、股本及股东情况
(1)普通股股东和表决权恢复的优先股股东数量及前10名股东持股情况表
单位:股
报告期末普通股股东总数 | 33,870 | 年度报告披露日前一个月末普通股股东总数 | 28,477 | 报告期末表决权恢复的优先股股东总数 | 0 | 年度报告披露日前一个月末表决权恢复的优先股股东总数 | 0 | ||||||
前10名股东持股情况 | |||||||||||||
股东名称 | 股东性质 | 持股比例 | 持股数量 | 持有有限售条件的股份数量 | 质押或冻结情况 | ||||||||
股份状态 | 数量 | ||||||||||||
王立群 | 境内自然人 | 20.44% | 60,955,640 | 52,455,640 | 质押 | 57,120,520 | |||||||
冻结 | 2,631,735 | ||||||||||||
北京青旅中兵资产管理有限公司-青旅中兵军工精选私募投资基金 | 其他 | 5.13% | 15,300,000 | 0 | |||||||||
赵林 | 境内自然人 | 2.00% | 5,953,500 | 0 | |||||||||
刘海斌 | 境内自然人 | 1.17% | 3,488,101 | 0 |
李朝阳 | 境内自然人 | 1.12% | 3,349,888 | 0 | ||
宁波汉银投资咨询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 境内非国有法人 | 0.65% | 1,934,207 | 0 | ||
姜河 | 境内自然人 | 0.54% | 1,620,159 | 0 | ||
段广志 | 境内自然人 | 0.48% | 1,445,160 | 0 | ||
曹芳 | 境内自然人 | 0.48% | 1,433,500 | 0 | ||
天津滨河汇鼎信息技术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 境内非国有法人 | 0.47% | 1,398,600 | 0 | ||
上述股东关联关系或一致行动的说明 | 不适用 |
(2)公司优先股股东总数及前10名优先股股东持股情况表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无优先股股东持股情况。
(3)以方框图形式披露公司与实际控制人之间的产权及控制关系
5、公司债券情况
公司是否存在公开发行并在证券交易所上市,且在年度报告批准报出日未到期或到期未能全额兑付的公司债券否
三、经营情况讨论与分析
1.报告期经营情况简介
报告期内,公司实现营业收入【42,387.81】万元,比上年同期下降【17.76】%,利润总额【4,668.39】万元,上年同期利润总额【-48,534.71】万元;归属于公司普通股股东的净利润【4,770.24】万元,上年同期净利润为【-51,918.13】万元;扣非后归属于公司普通股股东的净利润【-2,781.04】万元,上年同
期净利润为【-54,655.23】万元,同比减亏【94.91】%;经营活动产生的净现金流为【15,433.83】万元,上年同期为【-920.24】万元。
报告期,受疫情影响业务开展和处置银河伟业导致口径变化,公司三费降低明显。其中,管理费用【3436】万元,同比降低【45】%,销售费用【2163】万元,同比降低【40】%,财务费用【800】万元,同比降低【38】%。本报告期非经常性损益约为【7,551】万元,主要影响因素是,处置子公司股权,计提应收账款、其它应收账款、长期资产减值,金石威视原股东业绩补偿等。
2.报告期内主营业务是否存在重大变化
□ 是 √ 否
3.占公司主营业务收入或主营业务利润10%以上的产品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单位:元
产品名称 | 营业收入 | 营业利润 | 毛利率 | 营业收入比上年同期增减 | 营业利润比上年同期增减 | 毛利率比上年同期增减 |
解决方案 | 192,238,707.77 | 91,853,354.09 | 47.78% | -53.23% | -72.34% | 36.07% |
音、视频产品 | 47,723,589.31 | 9,444,979.08 | 19.79% | 47.80% | 180.56% | -37.95% |
其他设备 | 167,259,183.16 | 22,341,979.83 | 13.36% | 195.76% | 223.13% | -7.34% |
数字水印业务 | 16,656,603.77 | 13,986,792.46 | 83.97% | 7.02% | 252.55% | -11.16% |
合计 | 423,878,084.01 | 137,627,105.46 | 32.47% | -17.76% | -32.19% | 14.37% |
4.是否存在需要特别关注的经营季节性或周期性特征
□ 是 √ 否
5.报告期内营业收入、营业成本、归属于上市公司普通股股东的净利润总额或者构成较前一报告期发生重大变化的说明
√ 适用 □ 不适用
报告期内,公司较上年同期扭亏为盈主要原因是:(1)上年同期因子公司业绩承诺未完成导致计提商誉减值准备约3.45亿元,本报告期子公司业绩符合预期不存在减值的情形。(2)剥离亏损单元、切断亏损源头。公司于2020年6月30日将持有的子公司北京银河伟业数字技术股份有限公司的100%股权转让给湖南全通智能科技有限公司。银河伟业上年同期纳入合并范围的亏损约1.46亿元,本报告期银河伟业1-6月纳入合并范围的净利润约-4200万元,本报告期减少亏损1.04亿元。(3)通过优化资源配置控制成本提升公司整体盈利能力,公司报告期主营业务毛利总额较上年同期增加4400多万元。(4)通过控制费用类支出以降本增效,公司报告期费用支出较上年同期节约6600多万元。
6.面临退市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7.涉及财务报告的相关事项
(1)与上年度财务报告相比,会计政策、会计估计和核算方法发生变化的情况说明
√ 适用 □ 不适用
1.重要会计政策变更
(1)执行《企业会计准则第14号——收入》(2017年修订)(以下简称“新收入准则”)
财政部于2017年度修订了《企业会计准则第14号——收入》。修订后的准则规定,首次执行该准则应当根据累积影响数调整当年年初留存收益及财务报表其他相关项目金额,对可比期间信息不予调整。本公司自2020年1月1日起执行新收入准则。根据准则的规定,本公司仅对在首次执行日尚未完成的合同的累积影响数调整2020年年初留存收益以及财务报表其他相关项目金额,比较财务报表不做调整。执行该准则的主要影响如下:
会计政策变更的内容和原因 | 审批程序 | 受影响的报表项目 | 对2020年1月1日余额的影响金额 | |
合并 | 母公司 |
将与收入相关不满足无条件收款权的应收账款重分类至合同资产,将与收入相关的的预收款项重分类至合同负债。 | 董事会审议 | 应收账款 | -19,970,839.51 | -6,007,757.16 |
其他应收款 | -3,609,323.22 | |||
合同资产 | 8,122,040.92 | 1,454,669.83 | ||
其他非流动资产 | 15,458,121.81 | 4,553,087.33 | ||
预收款项 | -73,182,047.82 | -2,353,924.99 | ||
合同负债 | 68,724,248.60 | 2,083,119.47 | ||
其他流动负债 | 4,457,799.22 | 270,805.52 |
与原收入准则相比,执行新收入准则对2020年度财务报表相关项目的影响如下(增加/(减少)):
受影响的资产负债表项目 | 对2020年12月31日余额的影响金额 | |
合并 | 母公司 |
合同资产 | 7,662,058.97 | 2,685,321.88 |
其他非流动资产 | 7,340,231.57 | 1,057,332.96 |
应收账款 | -12,964,574.75 | -3,742,654.84 |
其他应收款 | -2,037,715.79 |
合同负债 | 3,364,520.76 | 1,236,878.01 |
其他流动负债 | 298,795.60 | 160,794.13 |
预收款项 | -3,663,316.36 | -1,397,672.14 |
(2)执行《企业会计准则解释第13号》
财政部于2019年12月10日发布了《企业会计准则解释第13号》(财会〔2019〕21号,以下简称“解释第13号”),自2020年1月1日起施行,不要求追溯调整。
①关联方的认定
解释第13号明确了以下情形构成关联方:企业与其所属企业集团的其他成员单位(包括母公司和子公司)的合营企业或联营企业;企业的合营企业与企业的其他合营企业或联营企业。此外,解释第13号也明确了仅仅同受一方重大影响的两方或两方以上的企业不构成关联方,并补充说明了联营企业包括联营企业及其子公司,合营企业包括合营企业及其子公司。
②业务的定义
解释第13号完善了业务构成的三个要素,细化了构成业务的判断条件,同时引入“集中度测试”选择,以在一定程度上简化非同一控制下取得组合是否构成业务的判断等问题。本公司自2020年1月1日起执行解释第13号,比较财务报表不做调整,执行解释第13号未对本公司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产生重大影响。
(3)执行《碳排放权交易有关会计处理暂行规定》
财政部于2019年12月16日发布了《碳排放权交易有关会计处理暂行规定》(财会[2019]22号),适用于按照《碳排放权交易管理暂行办法》等有关规定开展碳排放权交易业务的重点排放单位中的相关企业(以下简称重点排放企业)。该规定自2020年1月1日起施行,重点排放企业应当采用未来适用法应用该规定。本公司自2020年1月1日起执行该规定,比较财务报表不做调整,执行该规定未对本公司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产生重大影响。
(4)执行《新冠肺炎疫情相关租金减让会计处理规定》
财政部于2020年6月19日发布了《新冠肺炎疫情相关租金减让会计处理规定》(财会〔2020〕10号),自2020年6月19日起施行,允许企业对2020年1月1日至该规定施行日之间发生的相关租金减让进行调整。按照该规定,对于满足条件的由新冠肺炎疫情直接引发的租金减免、延期支付租金等租金减让,企业可以选择采用简化方法进行会计处理。本公司对于属于该规定适用范围的租金减让全部选择采用简化方法进行会计处理,并对2020年1月1日至该规定施行日之间发生的相关租金减让根据该规定进行相应调整。
2.重要会计估计变更
本报告期公司重要会计估计未发生变更。
3.首次执行新收入准则调整首次执行当年年初财务报表相关项目情况
合并资产负债表
项目 | 上年年末余额 | 年初余额 | 调整数 | ||
重分类 | 重新计量 | 合计 | |||
合同资产 | 8,122,040.92 | 8,122,040.92 | 8,122,040.92 |
其他非流动资产 | 31,252,114.22 | 46,710,236.03 | 15,458,121.81 | 15,458,121.81 |
应收账款 | 605,668,452.87 | 585,697,613.36 | -19,970,839.51 | -19,970,839.51 | |
其他应收款 | 27,970,442.60 | 24,361,119.38 | -3,609,323.22 | -3,609,323.22 |
合同负债 | 68,724,248.60 | 68,724,248.60 | 68,724,248.60 |
其他流动负债 | 107,025,000.00 | 111,482,799.22 | 4,457,799.22 | 4,457,799.22 |
预收账款 | 73,182,047.82 | -73,182,047.82 | -73,182,047.82 |
母公司资产负债表
项目 | 上年年末余额 | 年初余额 | 调整数 | ||
重分类 | 重新计量 | 合计 | |||
合同资产 | 1,454,669.83 | 1,454,669.83 | 1,454,669.83 |
其他非流动资产 | 21,066,273.00 | 25,619,360.33 | 4,553,087.33 | 4,553,087.33 |
应收账款 | 242,782,387.13 | 236,774,629.97 | -6,007,757.16 | -6,007,757.16 |
合同负债 | 2,083,119.47 | 2,083,119.47 | 2,083,119.47 | ||
其他流动负债 | 64,025,000.00 | 64,295,805.52 | 270,805.52 | 270,805.52 |
预收账款 | 2,353,924.99 | -2,353,924.99 | -2,353,924.99 |
(2)报告期内发生重大会计差错更正需追溯重述的情况说明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无重大会计差错更正需追溯重述的情况。
(3)与上年度财务报告相比,合并报表范围发生变化的情况说明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于2020年6月30日将持有的子公司北京银河伟业数字技术股份有限公司的100%股权转让给湖南全通智能科技有限公司。2020年6月30日为出售日,北京银河伟业数字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不再纳入公司合并范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