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002218 证券简称:拓日新能 公告编号:2021-016
深圳市拓日新能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0年年度报告摘要
一、重要提示
本年度报告摘要来自年度报告全文,为全面了解本公司的经营成果、财务状况及未来发展规划,投资者应当到证监会指定媒体仔细阅读年度报告全文。除下列董事外,其他董事亲自出席了审议本次年报的董事会会议
未亲自出席董事姓名 | 未亲自出席董事职务 | 未亲自出席会议原因 | 被委托人姓名 |
非标准审计意见提示
□ 适用 √ 不适用
董事会审议的报告期普通股利润分配预案或公积金转增股本预案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2020年度不派发现金红利,不送红股,不以公积金转增股本。待公司本次非公开发行A股股票完成后,将尽快按照监管部门的要求与《公司章程》规定进行利润分配相关事宜。董事会决议通过的本报告期优先股利润分配预案
□ 适用 √ 不适用
二、公司基本情况
1、公司简介
股票简称 | 拓日新能 | 股票代码 | 002218 | |
股票上市交易所 | 深圳证券交易所 | |||
联系人和联系方式 | 董事会秘书 | 证券事务代表 | ||
姓名 | 龚艳平 | 梁景陶 | ||
办公地址 | 深圳市南山区侨香路香年广场A栋802-804 | 深圳市南山区侨香路香年广场A栋802-804 | ||
电话 | 0755-86612300 | 0755-29680031 | ||
电子信箱 | gongyanping@topraysolar.com | liangjingtao@topraysolar.com |
2、报告期主要业务或产品简介
拓日新能是中国光伏行业中率先实现装备自制化、工艺自主化、产品多样化、市场全球化的自主创新型高新技术企业,是国内较早可同时生产三种太阳电池芯片并且拥有自主研发核心技术的新能源企业。公司成立十九年来,始终坚持持续创新、稳健发展,主要从事高效太阳电池、高效光伏组件、多样化便携型太阳能电源及太阳能照明系统、光伏玻璃、光伏胶膜材料、光伏电站支架等产品的研发与生产、分布式及地面光伏电站的设计、建设及运维等业务。拓日新能以开拓、创新、务实、高效为理念,专注于新能源光伏产业,为全球80多个国家提供便携型太阳能清洁能源,也为“一带一路”沿线的缺电国家提供了改善民生的清洁照明产品。拓日新能在分布式及地面光伏电站的EPC承揽建设和运维方面,具备成熟的技术创新能力及丰富的安装运维实力。 截止目前,公司拥有“广东深圳、陕西渭南、四川乐山、陕西西安、新疆喀什、青海西宁、青海海西”七大生产基地及超过530MW光伏电站。公司先后承担并完成了国家七个部委研发项目,并获得国家级高新
技术企业、工信部智能光伏试点示范项目企业、“连续十三年”深圳知名品牌和广东省优秀企业等荣誉。截至报告期末,公司获国家知识产权局授权专利612项,其中发明专利59项,实用新型542项,外观专利11项,同时,公司拥有广东、陕西和四川三大省级技术中心与深圳市工业设计中心,拥有坚实的科技研发基础。
报告期内,公司主营业务未发生重大变化,主要经营模式未发生重大变化。
3、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1)近三年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公司是否需追溯调整或重述以前年度会计数据
□ 是 √ 否
单位:元
2020年 | 2019年 | 本年比上年增减 | 2018年 | |
营业收入 | 1,360,533,506.75 | 1,053,891,907.66 | 29.10% | 1,120,744,645.68 |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 | 165,745,910.95 | 77,942,256.81 | 112.65% | 88,912,412.61 |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扣除非经常性损益的净利润 | 100,974,044.66 | 58,883,922.18 | 71.48% | 75,316,298.59 |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 394,228,789.42 | 327,168,639.96 | 20.50% | 67,922,876.36 |
基本每股收益(元/股) | 0.134 | 0.063 | 112.70% | 0.07 |
稀释每股收益(元/股) | 0.134 | 0.063 | 112.70% | 0.07 |
加权平均净资产收益率 | 5.47% | 2.67% | 2.80% | 3.11% |
2020年末 | 2019年末 | 本年末比上年末增减 | 2018年末 | |
资产总额 | 6,515,708,848.11 | 6,273,018,176.67 | 3.87% | 6,332,746,085.12 |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资产 | 3,093,778,937.66 | 2,961,358,294.99 | 4.47% | 2,883,271,914.62 |
(2)分季度主要会计数据
单位:元
第一季度 | 第二季度 | 第三季度 | 第四季度 | |
营业收入 | 176,604,487.88 | 461,308,727.30 | 361,962,558.49 | 360,657,733.08 |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 | 69,655,922.91 | 23,779,094.57 | 47,999,356.73 | 24,311,536.74 |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扣除非经常性损益的净利润 | 17,409,745.33 | 17,562,325.84 | 49,520,713.17 | 16,481,260.32 |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 23,906,679.64 | 64,451,773.10 | 45,947,918.38 | 259,922,418.30 |
上述财务指标或其加总数是否与公司已披露季度报告、半年度报告相关财务指标存在重大差异
□ 是 √ 否
4、股本及股东情况
(1)普通股股东和表决权恢复的优先股股东数量及前10名股东持股情况表
单位:股
报告期末普通股股东总数 | 69,310 | 年度报告披露日前一个月末普通股股东总数 | 69,229 | 报告期末表决权恢复的优先股股东总数 | 0 | 年度报告披露日前一个月末表决权恢复的优先股股东总数 | 0 | |||||
前10名股东持股情况 | ||||||||||||
股东名称 | 股东性质 | 持股比例 | 持股数量 | 持有有限售条件的股份数量 | 质押或冻结情况 | |||||||
股份状态 | 数量 | |||||||||||
深圳市奥欣投资发展有限公司 | 境内非国有法人 | 31.73% | 392,290,360 | 质押 | 187,500,000 | |||||||
喀什东方股权投资有限公司 | 境内非国有法人 | 10.88% | 134,497,418 | 质押 | 92,000,000 | |||||||
陈五奎 | 境内自然人 | 2.19% | 27,086,400 | 20,314,800 | 质押 | 21,880,000 | ||||||
秦皇岛宏兴钢铁有限公司 | 境内非国有法人 | 1.03% | 12,717,000 | |||||||||
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华泰柏瑞中证光伏产业交易型开放式指数证券投资基金 | 其他 | 0.72% | 8,882,600 | |||||||||
西藏自治区投资有限公司 | 国有法人 | 0.68% | 8,421,060 | |||||||||
JPMORGAN CHASE BANK,NATIONAL | 境外法人 | 0.43% | 5,290,375 |
ASSOCIATION | ||||||
王岩莉 | 境内自然人 | 0.32% | 4,000,044 | |||
施连宝 | 境内自然人 | 0.32% | 4,000,000 | |||
易方达基金-中央汇金资产管理有限责任公司-易方达基金-汇金资管单一资产管理计划 | 其他 | 0.32% | 3,899,000 | |||
上述股东关联关系或一致行动的说明 | 深圳市奥欣投资发展有限公司、喀什东方股权投资有限公司和陈五奎先生存在关联关系。其他股东之间未知是否存在关联关系,也未知是否属于《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规定的一致行动人。 | |||||
参与融资融券业务股东情况说明(如有) | 不适用 |
(2)公司优先股股东总数及前10名优先股股东持股情况表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无优先股股东持股情况。
(3)以方框图形式披露公司与实际控制人之间的产权及控制关系
5、公司债券情况
公司是否存在公开发行并在证券交易所上市,且在年度报告批准报出日未到期或到期未能全额兑付的公司债券否
三、经营情况讨论与分析
1、报告期经营情况简介
(一)公司总体经营情况回顾:
2020年,“新冠疫情”及国际贸易形势变化给企业发展带来了巨大的挑战与冲击,公司凭借全产业链优势逆流而上,并交出一份优良的成绩单。各分部营业总收入184,702.64万元,分部间合并抵消48,649.29万元,抵消后合并营业收入实现136,053.35万元,比上年同期增长29.10%;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16,574.59万元,比上年同期增长112.65%;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39,422.88万元,较上年同期增长
20.50%。其中,公司归母净利润、经营现金流净额等均创上市多年来新高。
本年度公司业绩上升的主要原因:1、公司收购昭通茂创能源开发有限公司100%股权后产生的交易收益提升公司业绩;2、受益于2020年光伏市场需求旺盛、光伏玻璃市场价格大幅增长,公司积极拓展海内外业务,玻璃、组件销量上涨,光伏电站发电效益较上年同期也有所提升,促进了公司业绩的增长。
2020年是“十三五”规划收官之年,光伏行业发展蓬勃,四季度装机表现亮眼。根据行业统计数据显示,2020年国内新增装机规模同比增长60%,新增装机量48.2GW,其中第四季度新增装机量达到30GW,截止报告期末国内光伏累计装机量达253GW,同比增长23.5%,连续6年居全球首位。
(二)报告期内,公司完成了以下工作:
1、推进平价项目开发建设,扩大公司电站版图,持续提升发电收入
2020年,公司继续积极开发建设电站项目,自持电站装机规模超过530MW;其中报告期内公司新增电站30MW,取得广东地区200MW平价项目指标,与央企在青海联合中标100MW项目。此外,公司继续利用产业落地的优势,在全国重点地区拓展平价上网的电站项目,为公司未来电站版图的持续增长以及上游产能的释放打下良好的基础。5月份公司启动非公开发行A股股票项目,用于投资连州200MW平价项目的建设,项目建成后公司在保持适度的资产负债率基础上进一步扩大电站规模。
报告期内,公司通过自身技术改造,提高技术运维的水平,同时克服限电的影响,使得光伏电站的发电收入继续保持稳定增长。2020年公司实现电费收入43,344.76万元,同比增长5.83%。随着“十四五”规划的出台,光伏新增装机需求将会持续增加,公司未来将更加积极地开拓电站项目,增强电站开发建设和运维服务能力,继续扩充公司在可再生能源领域布局的版图。
2、大力拓展“一带一路”市场,成功调整销售策略,出口业绩翻倍增长
2020年,新冠疫情全球爆发,国际贸易形势愈加严峻,公司不断调整海外的销售方向和策略,深度拓展“一带一路”沿线市场,聚焦于大客户,生产的光伏产品通过中欧班列源源不断地送往沿线地区,有力地提升在沿线地区的品牌影响力。同时,公司管理层认真研究市场形势,调整销售策略,聚焦大客户的供应链配套,提升了产品的销量与毛利。报告期内,公司出口收入实现4.4亿元,同比增长100.06%;毛利率达到25.07%,较上年同期增长9.71个百分点。公司光伏产品种类齐全,销售网络覆盖八十多个国家,出口销售是重要的收入来源。公司在疫情与中美贸易冲突的双重压力下,抓住机遇、调整策略,稳住外贸基本盘,搭建国内国际双循环相互促进的销售布局,有力促进了出口业绩的逆势增长。
3、辅材板块逐渐发力,玻璃产能、销量和毛利均呈持续大幅增长的态势
公司作为全产业链布局企业,会根据政策和市场变化不断调整自身的重点布局方向,以适应竞争激烈的行业格局。近年主要聚焦毛利较高的电站建设开发与以玻璃为代表的辅材板块生产,光伏玻璃作为光伏组件的上游原料,是光伏组件生产的必备材料,公司光伏玻璃生产有着天然气及原材料等成本优势,在强度、透光率等方面处于行业领先水平。目前公司光伏玻璃产能日熔量900T/D,公司一号玻璃产线正在落实技改,完成后日熔量可达到1200T/D。
2020年下半年,光伏玻璃市场供不应求,价格大幅增长,公司除了部分自用外,不断调整销售策略,比以往更加聚焦大客户和大订单,与行业组件龙头达成长单合作协议,玻璃的销售收入及毛利率得到大幅提升。此外,公司大力拓展其他辅材领域,2020年第四季度公司完成收购光伏胶膜材料的资产,形成新的业绩增长点。未来,公司将会继续根据市场需求适度扩张光伏玻璃产能,提高生产效率,降低生产成本,不断提升玻璃的核心竞争力。
4、调整融资结构,加强账款管控力度
报告期内,公司按期全额兑付“17拓日债”,并归还多笔短期借款;在融资渠道的拓展上,积极推动新增长期融资的落地,债务结构逐渐优化。此外,公司启动非公开发行股票项目,其中2.7亿元募集资金将用于补充流动资金,将有望进一步降低公司负债率和改善公司资金面。同时公司继续推行资金使用计划
审批制度,资金使用规划更加规范合理。
在账款管控方面,一方面加大应收账款回款力度,强力收回多笔应收账款。报告期内,公司收购云南昭通30MW光伏电站,以此收回9,296.48万元应收账款,也增加了公司电站持有规模,为公司创造更多的发电收入。另一方面公司减少承接需大额垫资的订单,严控新增放账的风险;同时调整销售策略,订单订金收入比例大幅提高,以确保公司现金流的安全稳健。通过上述措施,公司连续两年的经营现金流均实现向好的态势,大大增强了行业风险的抵御能力和产能扩充能力。
5、整合盘活资产,提高资产效益
截止报告期末,公司拥有超530MW电站资产,电站持有量居民营企业前列。为提高固定资产利用率,公司积极引入长期融资租赁,有效盘活固定资产与调整债务结构。此外,公司拥有国内七大产业基地,生产基地大多所处的地理位置优越,升值潜力大,可用作投资性地产及研发办公租赁等用途。因此公司积极围绕整合资产、提高资产利用率的战略,将部分厂房作为出租物业使用。其中,公司光明工业园围绕“生态智能产业园”的定位而进行深度打造,至今已完成工业园近1/3的面积对外出租,引入多家上市公司,形成产业集群和协同的效应。同时,工业园出租业务也为公司贡献了持续稳定的利润和现金流。
2、报告期内主营业务是否存在重大变化
□ 是 √ 否
3、占公司主营业务收入或主营业务利润10%以上的产品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单位:元
产品名称 | 营业收入 | 营业利润 | 毛利率 | 营业收入比上年同期增减 | 营业利润比上年同期增减 | 毛利率比上年同期增减 |
晶体硅太阳能电池芯片及组件 | 508,901,847.00 | 22,763,028.50 | 4.47% | 38.69% | 41.01% | -1.57% |
电费收入 | 433,447,645.02 | 266,482,731.79 | 61.48% | 5.83% | 5.44% | 0.14% |
光伏太阳能玻璃 | 360,617,518.45 | 113,330,887.07 | 31.43% | 82.65% | 45.16% | 17.71% |
4、是否存在需要特别关注的经营季节性或周期性特征
□ 是 √ 否
5、报告期内营业收入、营业成本、归属于上市公司普通股股东的净利润总额或者构成较前一报告期发生重大变化的说明
□ 适用 √ 不适用
6、面临退市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7、涉及财务报告的相关事项
(1)与上年度财务报告相比,会计政策、会计估计和核算方法发生变化的情况说明
√ 适用 □ 不适用
1、财政部于 2017 年颁布了修订后的《企业会计准则第 14 号—收入》(以下简称“新收入准则”)。
本公司于2020年1月1日起执行新收入准则以及通知,对会计政策相关内容进行调整。
新收入准则取代了财政部于 2006 年颁布的《企业会计准则第 14 号—收入》及《企业会计准则第15号—建造合同》(统称“原收入准则”)。在原收入准则下,本公司以风险报酬转移作为收入确认时点的判断标准。新收入准则引入了收入确认计量的“五步法”,并针对特定交易或事项提供了更多的指引,在新收入准则下,本公司以控制权转移作为收入确认时点的判断标准,具体收入确认和计量的会计政策参见附注四、(二十四)。本公司根据首次执行新收入准则的累计影响数,调整2020年1月1日的留存收益及财务报表相关项目金额,对可比期间信息不予调整,本公司仅对在首次执行日尚未完成的合同的累计影响数进行调整。
2、本公司执行新收入准则对 2020 年 1 月 1 日合并资产负债表及母公司资产负债表各项目的影响汇总如下:
1)合并资产负债表
项目 | 会计政策变更前2019年12月31日余额 | 新收入准则影响 | 会计政策变更后2020年1月1日余额 |
负债: | |||
预收款项 | 50,519,165.61 | -28,342,338.83 | 22,176,826.78 |
合同负债 | 27,290,213.84 | 27,290,213.84 |
其他流动负债 | 1,052,124.99 | 1,052,124.99 |
2)母公司资产负债表
项目 | 会计政策变更前2019年12月31日余额 | 新收入准则影响 | 会计政策变更后2020年1月1日余额 |
负债: | |||
预收款项 | 97,158,549.22 | -93,688,223.36 | 3,470,325.86 |
合同负债 | 84,050,111.44 | 84,050,111.44 |
其他流动负债 | 9,638,111.92 | 9,638,111.92 |
(2)报告期内发生重大会计差错更正需追溯重述的情况说明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无重大会计差错更正需追溯重述的情况。
(3)与上年度财务报告相比,合并报表范围发生变化的情况说明
√ 适用 □ 不适用
本期纳入合并财务报表范围的主体较上期相比,增加5户:
本期新纳入合并范围的子公司、特殊目的主体、通过受托经营或承租等方式形成控制权的经营实体
名称 | 变更原因 |
连州宏日盛新能源科技有限公司 | 新设合并 |
深圳市宏日恒新能源科技有限公司 | 新设合并 |
连州宏日恒新能源科技有限公司 | 新设合并 |
澄城县东益新能源有限公司 | 新设合并 |
昭通茂创能源开发有限公司 | 收购 |
本期纳入合并财务报表范围的主体较上期相比,减少1户:
名称 | 变更原因 |
深圳市天加利互联网金融服务有限公司 | 注销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