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西永东化工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公开发行可转债发审委会议准备工作告知函回复
的公告
山西永东化工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近日收到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出具的《关于请做好山西永东化工股份有限公司公开发行可转债发审委会议准备工作的函》(以下简称“《告知函》”)。公司会同相关中介机构对《告知函》中提出的问题进行了认真研究和逐项落实,并按照《告知函》的要求对相关问题进行了回复和说明,现将《告知函》的回复内容予以公开披露,具体内容详见2021年04月16日刊登于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公司与中德证券有限责任公司<关于请做好山西永东化工股份有限公司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发审委会议准备工作函>的回复》。公司将按照相关要求将上述回复材料及时报送至中国证监会。公司本次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事项尚需获得中国证监会核准,能否获得核准及最终获得核准的时间均存在不确定性。公司将根据中国证监会对该事项的审核进展情况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广大投资者关注后续公告并注意投资风险。特此公告。
山西永东化工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二一年四月十五日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