相关事项的事前认可意见
根据中国证监会《关于上市公司建立独立董事制度的指导意见》、《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及《公司章程》、《独立董事工作制度》等相关法律法规、 规章制度的规定,作为同庆楼餐饮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独立董事,我们已事前收到了拟提交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审议的《关于2020年日常关联交易执行情况及2021年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议案》和《关于续聘2021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本着谨慎的原则,基于独立判断的立场,我们对上述议案进行了事前审查,现发表书面意见如下:
1、关于2020年日常关联交易执行情况及2021年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事前认可意见
公司独立董事事先认真审阅了《关于2020年日常关联交易执行情况及2021年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议案》以及关联交易的相关资料,并就相关事宜和关注的问题与公司管理层进行了深入的探讨,认为议案所述关联交易是基于公司日常经营发生,并遵循市场化定价原则,我们一致同意提交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进行审议,关联董事沈基水、吕月珍需要回避表决。
2、关于续聘2021年度审计机构的事前认可意见
根据对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相关情况的了解,我们认为其在为公司提供审计服务过程中,严格遵循独立、客观、公正的执业准则,具备从事证券等相关业务资格、执业资质,具有多年为上市公司提供审计服务的经验与胜任能力,能够满足公司审计业务的要求,为保持公司审计工作的连续性和稳定性,我们一致同意提交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进行审议。
同庆楼餐饮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王玉瑛、卓敏、刘林
2021年4月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