同庆楼餐饮股份有限公司关于补选独立董事和非独立董事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一、关于董事辞职情况
同庆楼餐饮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独立董事刘林先生因个人原因申请辞去公司独立董事及提名委员会主任委员、战略委员会委员职务,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1年1月20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同庆楼关于独立董事辞职的公告》(公告编号:2021-002);公司非独立董事王美凤女士因个人原因申请辞去公司非独立董事及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委员职务,其辞职后将不再担任公司任何职务,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1年3月6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同庆楼关于董事辞职的公告》(公告编号:2021-007)。
二、关于提名非独立董事和独立董事候选人的情况
为完善公司治理结构,保证公司董事会的规范运作,根据《公司法》、中国证监会《关于在上市公司建立独立董事制度的指导意见》及《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经公司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审核,公司于2021年4月15日召开的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补选公司独立董事的议案》、《关于补选公司非独立董事的议案》,同意补选张晓健先生(简历附后)为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及提名委员会主任委员、战略委员会委员;同意补选章伟女士(简历附后)为公司第二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及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委员职务。上述两位董事候选人任期自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本届董事会届满日止。
三 、 独立董事发表的独立意见
经审阅本次独立董事候选人张晓健先生、非独立董事候选人章伟女士的个人
履历及相关资料,公司独立董事认为上述候选人的教育背景、任职经历、专业能力等符合相关规定,未发现其有《公司法》等规定的不得担任上市公司董事的情形,也不存在被中国证监会确定为市场禁入者且尚在禁入期的情形,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也未曾受到中国证监会和证券交易所的处罚或惩戒,其中独立董事候选人亦符合独立性要求。上述候选人的提名程序、提名人资格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董事会表决程序合法有效。公司独立董事同意提名张晓健先生为独立董事候选人、提名章伟女士为非独立董事候选人,并同意将上述议案提交股东大会审议,其中独立董事候选人任职资格尚需经上海证券交易所审核无异议后,方可提交股东大会选举。特此公告。
同庆楼餐饮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2021年4月16日
附件:
独立董事候选人张晓健先生简历
张晓健,男,1970年9月出生,中国国籍,厦门大学法学学士,一级律师。1996年10月至今担任安徽天禾律师事务所合伙人,拥有26年执业律师经历,获得“全国优秀律师”“全国司法行政系统劳动模范”称号。
非独立董事候选人章伟女士简历
章伟,女,1981年4月出生,中国国籍,高中学历。1999年8月至2011年1月,曾任杭州新开元大酒店前厅主管、总经理助理、酒店总经理;2011年2月至今担任同庆楼酒店总经理、区域总经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