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300875 证券简称:捷强装备 公告编号:2021-012
天津捷强动力装备股份有限公司2020年年度报告摘要
一、重要提示
本年度报告摘要来自年度报告全文,为全面了解本公司的经营成果、财务状况及未来发展规划,投资者应当到证监会指定媒体仔细阅读年度报告全文。全体董事亲自出席了审议本次年报的董事会会议。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对本年度公司财务报告的审计意见为:标准的无保留意见。本报告期会计师事务所变更情况:公司本年度会计师事务所无变更,为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非标准审计意见提示
□ 适用 √ 不适用
董事会审议的报告期普通股利润分配预案或公积金转增股本预案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经本次董事会审议通过的普通股利润分配预案为:以76,795,963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3元(含税),送红股0股(含税),以资本公积金向全体股东每10股转增0股。董事会决议通过的本报告期优先股利润分配预案
□ 适用 √ 不适用
二、公司基本情况
1、公司简介
股票简称 | 捷强装备 | 股票代码 | 300875 | |
股票上市交易所 | 深圳证券交易所 | |||
联系人和联系方式 | 董事会秘书 | 证券事务代表 | ||
姓名 | 刘群 | 高倩 | ||
办公地址 | 天津市北辰区滨湖路3号 | 天津市北辰区滨湖路3号 | ||
传真 | 022-86878698 | 022-86878698 | ||
电话 | 022-86878696 | 022-86878696 | ||
电子信箱 | jqzb@tjjqzb.com | jqzb@tjjqzb.com |
2、报告期主要业务或产品简介
报告期内,公司的主营业务及主要产品未发生重大变化。
公司是国内军方新一代核化生洗消车辆装备中液压动力系统的核心供应商,主要从事核化生安全装备核心部件的研发、生产和销售,为军队及军用核化生安全总装企业提供液压动力系统等核化生安全装备核心系统产品以及相关专业的技术服务。公司的主要产品为应用于各通用型号装备军用核化生洗消车辆的液压动力系统及核化生安全防护装具中某型面具送风器的充电器及电池组,产品向下游总装企业销售,并指导总装企业在对应车型中安装调试,最终的车辆产品依照军方对新一代核化生洗消车辆的装备计划而逐步向各相关部队进行装备。
公司建立了覆盖核化生安全领域“侦察、防护、洗消”主要环节的研发布局,并不断丰富核化生安全系列产品、完善装备支援保障服务体系,未来逐步发展成为具有全面能力的核化生安全及应急救援装备供应商。
3、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1)近三年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公司是否需追溯调整或重述以前年度会计数据
□ 是 √ 否
单位:元
2020年 | 2019年 | 本年比上年增减 | 2018年 | |
营业收入 | 268,479,606.43 | 245,045,898.09 | 9.56% | 170,299,144.11 |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 | 100,084,822.71 | 95,131,336.92 | 5.21% | 61,892,349.08 |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扣除非经常性损益的净利润 | 94,156,688.71 | 90,587,144.89 | 3.94% | 70,175,722.50 |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 -54,876,435.00 | 185,203,330.29 | -129.63% | -63,094,058.14 |
基本每股收益(元/股) | 1.56 | 1.65 | -5.45% | 1.15 |
稀释每股收益(元/股) | 1.56 | 1.65 | -5.45% | 1.15 |
加权平均净资产收益率 | 14.39% | 32.91% | -18.52% | 49.22% |
2020年末 | 2019年末 | 本年末比上年末增减 | 2018年末 | |
资产总额 | 1,458,508,446.33 | 449,225,291.48 | 224.67% | 286,910,066.20 |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资产 | 1,363,710,801.61 | 336,621,789.26 | 305.12% | 241,490,452.34 |
(2)分季度主要会计数据
单位:元
第一季度 | 第二季度 | 第三季度 | 第四季度 | |
营业收入 | 1,391,947.95 | 114,078,098.81 | 66,483,105.27 | 86,526,454.40 |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 | -5,646,257.99 | 54,014,564.06 | 24,862,099.07 | 26,854,417.57 |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扣除非经常性损益的净利润 | -5,797,923.13 | 51,749,193.79 | 24,815,611.23 | 23,389,806.82 |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 69,007,220.67 | -36,637,143.06 | -41,136,154.62 | -46,110,357.99 |
上述财务指标或其加总数是否与公司已披露季度报告、半年度报告相关财务指标存在重大差异
□ 是 √ 否
4、股本及股东情况
(1)普通股股东和表决权恢复的优先股股东数量及前10名股东持股情况表
单位:股
报告期末普通股股东总数 | 21,088 | 年度报告披露日前一个月末普通股股东总数 | 18,844 | 报告期末表决权恢复的优先股股东总数 | 0 | 年度报告披露日前一个月末表决权恢复的优先股股东总数 | 0 | ||||||
前10名股东持股情况 | |||||||||||||
股东名称 | 股东性质 | 持股比例 | 持股数量 | 持有有限售条件的股份数量 | 质押或冻结情况 | ||||||||
股份状态 | 数量 | ||||||||||||
潘峰 | 境内自然人 | 25.41% | 19,515,000 | 19,515,000 | |||||||||
毛建强 | 境内自然人 | 11.97% | 9,195,000 | 9,195,000 |
天津戎科科技中心(有限合伙) | 境内非国有法人 | 5.22% | 4,006,500 | 4,006,500 | ||
苏州中金卓誉股权投资中心(有限合伙) | 境内非国有法人 | 5.17% | 3,971,963 | 3,971,963 | ||
乔顺昌 | 境内自然人 | 4.77% | 3,665,620 | 3,665,620 | ||
姚骅 | 境内自然人 | 4.16% | 3,192,500 | 3,192,500 | ||
马雪峰 | 境内自然人 | 3.75% | 2,877,500 | 2,877,500 | ||
资桂娥 | 境内自然人 | 3.73% | 2,867,500 | 2,867,500 | ||
钟王军 | 境内自然人 | 2.24% | 1,722,500 | 1,722,500 | ||
天津壹合科技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 境内非国有法人 | 2.11% | 1,620,000 | 1,620,000 | ||
上述股东关联关系或一致行动的说明 | 1、潘峰、钟王军系夫妻关系; 2、潘峰、毛建强、马雪峰为基于《一致行动协议书》约定的一致行动人关系; 3、潘峰、钟王军和马雪峰均为天津戎科的合伙人,其中潘峰认缴比例为1%且担任执行事务合伙人,钟王军认缴比例为98%,马雪峰认缴比例为1%; 4、公司未知其他上述股东是否存在关联关系或一致行动。 |
(2)公司优先股股东总数及前10名优先股股东持股情况表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无优先股股东持股情况。
(3)以方框图形式披露公司与实际控制人之间的产权及控制关系
5、公司债券情况
公司是否存在公开发行并在证券交易所上市,且在年度报告批准报出日未到期或到期未能全额兑付的公司债券否
三、经营情况讨论与分析
1、报告期经营情况简介
2020年度,公司继续立足技术优势和研发积累,聚焦于军事需求、公共安全、环境保护等核化生安全及应急救援领域,
围绕构建“平战一体的核化生安全装备全产业链”布局的整体战略,全面推进、落实工作任务,为军队提供先进的核化生安全装备和全寿命管理服务,为社会提供核化生安全整体解决方案和专业化服务。报告期内,公司实现营业总收入26,847.96万元,同比增加9.56%;实现营业利润11,259.61万元,同比增加4.29%;实现利润总额11,524.42万元,同比增加2.88%;实现归属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10,008.48万元,同比增加5.21%。主营产品核化生安全装备液压动力系统实现销售收入24,330.46万元,同比增长26.18%。
2、报告期内主营业务是否存在重大变化
□ 是 √ 否
3、占公司主营业务收入或主营业务利润10%以上的产品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单位:元
产品名称 | 营业收入 | 营业利润 | 毛利率 | 营业收入比上年同期增减 | 营业利润比上年同期增减 | 毛利率比上年同期增减 |
液压动力系统 | 243,304,626.68 | 150,256,137.88 | 61.76% | 26.18% | 25.27% | -0.45% |
4、是否存在需要特别关注的经营季节性或周期性特征
□ 是 √ 否
5、报告期内营业收入、营业成本、归属于上市公司普通股股东的净利润总额或者构成较前一报告期发生重大变化的说明
□ 适用 √ 不适用
6、面临退市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7、涉及财务报告的相关事项
(1)与上年度财务报告相比,会计政策、会计估计和核算方法发生变化的情况说明
√ 适用 □ 不适用
2017年7月5日,财政部发布了《企业会计准则第14号—收入》(财会【2017】22号)(以下简称“新收入准则”)。要求境内上市企业自2020年1月1日起执行新收入准则。本公司于2020年1月1日执行新收入准则,对会计政策的相关内容进行调整。新收入准则要求首次执行该准则的累积影响数调整首次执行当年年初(即2020年1月1日)留存收益及财务报表其他相关项目金额,对可比期间信息不予调整。在执行新收入准则时,本公司仅对首次执行日尚未完成的合同的累计影响数进行调整。
上述会计政策的累积影响数如下:
因执行新收入准则,本公司合并财务报表相应调整2020年1月1日合同负债901,616.80元、预收款项-901,616.80元。相关调整未影响本公司合并财务报表中归属于母公司股东权益金额。本公司母公司财务报表相应调整2020年1月1日合同负债871,528.30 元、预收款项-871,528.30元。相关调整未影响本公司母公司财务报表中股东权益金额。
(2)报告期内发生重大会计差错更正需追溯重述的情况说明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无重大会计差错更正需追溯重述的情况。
(3)与上年度财务报告相比,合并报表范围发生变化的情况说明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无合并报表范围发生变化的情况。
天津捷强动力装备股份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签署:潘峰
2021年4月1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