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代码:600710 公司简称:苏美达
苏美达股份有限公司2020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
苏美达股份有限公司全体股东:
根据《企业内部控制基本规范》及其配套指引的规定和其他内部控制监管要求(以下简称企业内部控制规范体系),结合本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内部控制制度和评价办法,在内部控制日常监督和专项监督的基础上,我们对公司2020年12月31日(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基准日)的内部控制有效性进行了评价。
一. 重要声明
按照企业内部控制规范体系的规定,建立健全和有效实施内部控制,评价其有效性,并如实披露内部控制评价报告是公司董事会的责任。监事会对董事会建立和实施内部控制进行监督。经理层负责组织领导企业内部控制的日常运行。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本报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报告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公司内部控制的目标是合理保证经营管理合法合规、资产安全、财务报告及相关信息真实完整,提高经营效率和效果,促进实现发展战略。由于内部控制存在的固有局限性,故仅能为实现上述目标提供合理保证。此外,由于情况的变化可能导致内部控制变得不恰当,或对控制政策和程序遵循的程度降低,根据内部控制评价结果推测未来内部控制的有效性具有一定的风险。
二. 内部控制评价结论
1. 公司于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基准日,是否存在财务报告内部控制重大缺陷
□是 √否
2. 财务报告内部控制评价结论
√有效 □无效
根据公司财务报告内部控制重大缺陷的认定情况,于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基准日,不存在财务报告内部控制重大缺陷,董事会认为,公司已按照企业内部控制规范体系和相关规定的要求在所有重大方面保持了有效的财务报告内部控制。
3. 是否发现非财务报告内部控制重大缺陷
□是 √否
根据公司非财务报告内部控制重大缺陷认定情况,于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基准日,公司未发现非财务报告内部控制重大缺陷。
4. 自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基准日至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发出日之间影响内部控制有效性评价结论的因素
□适用 √不适用
自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基准日至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发出日之间未发生影响内部控制有效性评价结论的因素。
5. 内部控制审计意见是否与公司对财务报告内部控制有效性的评价结论一致
√是 □否
6. 内部控制审计报告对非财务报告内部控制重大缺陷的披露是否与公司内部控制评价报告披露一致
√是 □否
三. 内部控制评价工作情况
(一). 内部控制评价范围
公司按照风险导向原则确定纳入评价范围的主要单位、业务和事项以及高风险领域。
1. 纳入评价范围的主要单位包括:江苏苏美达集团有限公司、苏美达国际技术贸易有限公司、江苏
苏美达成套设备工程有限公司、江苏苏美达五金工具有限公司、江苏苏美达机电有限公司、苏美达
船舶有限公司、江苏苏美达轻纺国际贸易有限公司、江苏苏美达家用纺织有限公司、江苏苏美达伊
顿纪德管理咨询有限公司、江苏苏美达能源控股有限公司等下属公司。
2. 纳入评价范围的单位占比:
指标 | 占比(%) |
纳入评价范围单位的资产总额占公司合并财务报表资产总额之比 | 100 |
纳入评价范围单位的营业收入合计占公司合并财务报表营业收入总额之比 | 100 |
公司董事会根据企业内部控制规范体系对重大缺陷、重要缺陷和一般缺陷的认定要求,结合公司规模、行业特征、风险偏好和风险承受度等因素,区分财务报告内部控制和非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研究确定了适用于本公司的内部控制缺陷具体认定标准,并与以前年度保持一致。
2. 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缺陷认定标准
公司确定的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缺陷评价的定量标准如下:
指标名称 | 重大缺陷定量标准 | 重要缺陷定量标准 | 一般缺陷定量标准 |
内部控制缺陷可能导致财务报告错报的重要程度 | 错报>3000万元 | 1000万元<错报≤3000万元 | 错报≤1000万元 |
缺陷性质 | 定性标准 |
重大缺陷 | 1、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存在重大舞弊,严重影响财务报告准确性 2、公司审计与风险控制委员会和内控管理部门对财务报告内控监督无效 3、财务报告正式披露前发生重大泄露 4、外部审计发现当期财务报告存在重大错报,而内部控制在运行过程中未能发现该错报 |
重要缺陷 | 1、对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舞弊行为进行了内部约束,但内部控制措施不完备,或内控体系能够及时发现但不能及时制止 2、财务报告正式披露前部分信息发生泄露 3、公司审计与风险控制委员会和内控管理部门发现财务报告存在错报,但未能及时纠正 |
一般缺陷 | 不构成重大缺陷或重要缺陷的其他内部控制缺陷 |
指标名称 | 重大缺陷定量标准 | 重要缺陷定量标准 | 一般缺陷定量标准 |
内部控制缺陷可能导致财产损失的大小 | 损失>3000万元 | 1000万元<损失≤3000万元 | 损失≤1000万元 |
缺陷性质 | 定性标准 |
重大缺陷 | 1、违反国家法律、法规或规范性文件,受到重大处罚 2、公司没有明确的战略目标和战略管理体系 3、缺乏民主决策程序或形同虚设,如缺乏“三重一大”决策程序 4、多项重要业务缺乏制度控制或制度系统性失败 5、内部控制评价的重大缺陷未得到整改 |
重要缺陷 | 1、因轻微违规受到监管部门的处罚 2、公司战略目标不清晰,战略计划不明确 3、虽然进行了民主决策,但执行中存在违背决议的情况 4、个别重要业务制度控制不完善或制度系统存在设计不合理 5、公司频繁地发生大额诉讼案件 |
一般缺陷 | 不构成重大缺陷或重要缺陷的其他内部控制缺陷 |
2.4. 经过上述整改,于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基准日,公司是否发现未完成整改的非财务报告内部控制重
大缺陷
□是 √否
2.5. 经过上述整改,于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基准日,公司是否发现未完成整改的非财务报告内部控制重
要缺陷
□是 √否
四. 其他内部控制相关重大事项说明
1. 上一年度内部控制缺陷整改情况
□适用 √不适用
2. 本年度内部控制运行情况及下一年度改进方向
√适用 □不适用
2020年,是公司“十三五”战略规划的收官之年,站在此关键时点上,公司认真落实国务院国资委关于加强中央企业内部控制体系建设与监督工作的相关要求以及国机集团的各项工作部署,紧紧围绕 “稳中求进,奋发有为,高质量推进改革发展迈上新台阶”这个主题,抓住“强内控、防风险、促合规”这一中心目标不放松,聚焦制度全面建设、优化闭环管理、流程风险管控、增强协同合力的重点工作,持续提升内控风控治理能力。2021年,“十四五”战略规划正式开局,公司将继续抓好“强内控、防风险、促合规”的目标不松懈,增强内控意识、内控机制、内控能力在经营活动的全方位渗透,不断夯实规范化、制度化、流程化的内控管理基础,加强精细化管控手段,提升外部环境应变能力,做到严格监管、规范运作、全面覆盖、有效执行,突出公司内控体系良性运行的价值体现。
3. 其他重大事项说明
□适用 √不适用
董事长(已经董事会授权):杨永清
苏美达股份有限公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