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飞天诚信:监事会决议公告 下载公告
公告日期:2021-04-16

证券代码:300386 证券简称:飞天诚信 公告编号:2021-014

飞天诚信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第四届监事会第八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监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飞天诚信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或简称“公司”)第四届监事会第八次会议于2021年4月14日在北京市海淀区学清路9号汇智大厦B楼17层飞天诚信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会议室举行。会议通知于2021年4月2日以专人送达和电话的方式向全体监事发出,会议应出席监事3人,实际出席监事3人。会议的召开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规定。

二、监事会会议决议情况

本次会议由监事会主席田端先生主持,全体与会监事一致审议并通过以下议案:

1、 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0年度报告>及其摘要的议案》;经审核,监事会认为董事会编制和审核的公司《2020年年度报告》及其摘要符合法律、行政法规和中国证监会规定的程序,报告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地反映了公司2020年度的实际经营情况,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公司《2020年年度报告》全文及其摘要的具体内容详见同日中国证监会指定的信息披露网站的公告。

表决结果:赞成3票,反对0票,弃权0票。本议案尚需提交2020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2、 审议通过《关于2020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2020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的具体内容详见同日中国证监会指定的信息披露网站上的公告。

本议案尚需提交2020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表决结果:赞成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3、 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0年度财务决算报告的议案》;

经全体监事认真核查认为:财务决算报告客观地反映了公司 2020年度的财务及经营成果。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 2020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表决结果:赞成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4、 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0年度利润分配方案的议案》;

经天职国际会计师事务所审计,公司2020年度母公司的净利润为33,289,933.21元,扣减法定盈余公积后,本年度可供投资者分配的利润为29,960,939.89元。公司董事会拟以2020年度实现的可供分配利润的27.91%向股东分配现金股利,即以2020年末总股本418,044,000股为基数,每10股派发现金股利0.2元(含税),总计派发8,360,880元。

公司监事会认为:在保证公司正常经营和长远发展的前提下,更好的兼顾股东的即期利益和长远利益,《2020年度利润分配方案》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 2020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表决结果:赞成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5、 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0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的议案》;

公司按照《公司法》《证券法》及证监会、深圳证券交易所的有关规定及其他相关法律法规,已建立了相应的内部控制制度并有效执行,并不断完善;公司已建立较为完善的内部控制制度,内部审计部门及人员配备齐全到位;公司生产经营管理各个方面都有相应的规章制度,在公司运行中均能够得到切实执行,公司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真实、客观地反映了公司内部控制制度的建设及运行情况。

表决结果:赞成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6、 审议通过《关于续聘2021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

经审议,监事会同意续聘天职国际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2021年度审计机构。

本议案尚需公司2020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表决结果:赞成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7、 审议通过《关于2020年度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议案》;

经审核,公司监事会认为:公司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符合《企业会计准则》和公司的会计政策等相关规定,依据充分,审批程序合法合规,资产减值准备计提公允、合理,符合公司实际情况,同意对本次资产减值准备的计提。

表决结果:赞成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8、 审议通过《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议案》;

经审核,公司监事会认为:公司本次会计政策的变更符合财政部的相关规定,相关决策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等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同意公司本次会计政策变更。

表决结果:赞成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9、 审议通过《关于2021年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议案》;

经审核,公司监事会认为:公司预计2021年度日常关联交易是基于公司正常经营需要所进行的,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符合公司经营发展的需要,不会影响公司独立性,不会对公司财务及经营状况产生重大不利影响,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

表决结果:赞成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10、 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

经审核,监事会认为: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内容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等相关

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本次激励计划的实施将有利于公司的持续发展,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本议案尚需公司2020年度股东大会审议。表决结果:赞成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11、 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办法>的议案》

经审核,监事会认为:公司《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办法》符合国家的有关规定和公司的实际情况,能确保公司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的顺利实施,将进一步完善公司治理结构,形成良好、均衡的价值分配体系,建立股东与公司管理人员及核心骨干人员之间的利益共享与约束机制。

本议案尚需公司2020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表决结果:赞成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12、 审议通过《关于核实<公司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名单>的议案》

对公司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名单进行初步核查后,监事会认为:列入公司本次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名单的人员具备《公司法》《公司章程》等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规定的任职资格,不存在最近12个月内被证券交易所认定为不适当人选的情形;不存在最近12个月内被中国证监会及其派出机构认定为不适当人选的情形;不存在最近12个月内因重大违法违规行为被中国证监会及其派出机构行政处罚或者采取市场禁入措施的情形;不存在具有《公司法》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情形的情形;不存在具有法律法规规定不得参与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的情形,符合《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规定的激励对象条件,符合《飞天诚信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规定的激励对象范围,其作为公司本次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的主体资格合法、有效。

公司将通过公司内部办公系统或者其他途径,在公司内部公示激励对象的姓名和职务,公示期不少于10天。监事会在充分听取公示意见后,于股东大会审

议股权激励计划前5日披露激励对象核查说明。

三、备查文件

1、经与会监事签字的第四届监事会第八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飞天诚信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监事会2021年4月16日


  附件:公告原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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