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000513、01513 证券简称:丽珠集团、丽珠医药 公告编号:2021-035
丽珠医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为控股附属公司丽珠单抗提供融资担保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担保情况概述
基于控股附属公司珠海市丽珠单抗生物技术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丽珠单抗”)经营业务的发展需要,2021年4月15日,丽珠医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丽珠集团”)召开了第十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为控股附属公司丽珠单抗提供融资担保的议案》,同意公司为丽珠单抗向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等银行申请最高不超过人民币共计100,500.00万元整或等值外币的授信融资提供连带责任担保。详情如下:
被担保对象 | 公司所占股权比例 | 授信银行名称 | 币种 | 最高担保金额(元) | 担保期限(年) | 担保类型 | 备注 |
珠海市丽珠单抗生物技术有限公司 | 51% | 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 RMB | 105,000,000 | 1 | 连带责任担保 | |
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 RMB | 200,000,000 | 1 | 与集团共用额度 | |||
交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 RMB | 100,000,000 | 1 | ||||
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 RMB | 300,000,000 | 1 | 与集团共用额度 | |||
中国民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 RMB | 100,000,000 | 1 | ||||
中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 RMB | 200,000,000 | 1 | 与集团共用额度 | |||
合计 | RMB | 1,005,000,000 |
本次担保金额共计人民币100,500.00万元,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归属于母公司股东净资产(1,210,724.19万元)的比例约为8.30%。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相关规定,本次担保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另,根据《香港联合交易所有限公司证券上市规则》的相关规定,为控股附属公司丽珠单抗提供担保构成关连交易,审议本议案时,关连股东健康元药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深圳市海滨制药有限公司及天诚实业有限公司需回避表决。
二、被担保人基本情况
公司名称:珠海市丽珠单抗生物技术有限公司
成立日期:2010年07月02日
注册地点:珠海市金湾区创业北路38号单抗大楼法定代表人:朱保国注册资本:145,333万元人民币经营范围:生物医药产品及抗体药物的技术研究、开发,从事上述产品的生产销售及进出口业务,并提供相关技术转让、技术咨询和技术服务(以上不涉及外商投资准入特别管理措施内容,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与本公司关系:本公司控股附属公司最近一年又一期主要财务指标:
单位:人民币元
项目 | 2020年12月31日(经审计) |
资产总额 | 818,463,586.41 |
负债总额 | 263,066,233.02 |
银行贷款总额 | 130,000,000.00 |
流动负债总额 | 233,632,506.04 |
净资产 | 555,397,353.39 |
2020年度(经审计) | |
营业收入 | 1,052,831.57 |
利润总额 | -218,561,549.54 |
净利润 | -218,561,549.54 |
珠海市丽珠单抗生物技术有限公司不是失信被执行人。
三、担保协议的主要内容
截至目前,公司分别与交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交通银行”)、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招商银行”)及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农业银行”)签订了担保协议。详情如下:
(一)与交通银行签署的《保证合同》主要内容:
1、被担保人:珠海市丽珠单抗生物技术有限公司
2、担保方式:连带责任担保
3、担保期限:经公司股东大会审议批准后发生之日起1年内有效。
4、担保金额:5,000.00万元
截至目前担保余额为3,210.68万元。
(二)与招商银行签署的《最高额不可撤销担保书》主要内容:
1、被担保人:珠海市丽珠单抗生物技术有限公司
2、担保方式:连带责任担保
3、担保期限:经公司股东大会审议批准后发生之日起1年内有效。
4、担保金额:30,000.00万元
截止目前担保余额为10,000.00万元。
(三)与农业银行签署的《最高额度保证合同》主要内容:
1、被担保人:珠海市丽珠单抗生物技术有限公司
2、担保方式:连带责任担保
3、担保期限:经公司股东大会审议批准后发生之日起1年内有效。
4、担保金额:6,000.00万元
截止目前担保余额为4,133.70万元。
四、董事会意见
1、本次担保是为了满足公司附属公司丽珠单抗经营业务的资金需要,公司承担的担保风险在可控范围内,本次担保符合公司整体利益。
2、丽珠单抗的另一股东——健康元药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间接持有丽珠单抗33.07%股权)需出具《反担保承诺书》,承诺为本公司在丽珠单抗担保责任范围内提供33.07%的连带保证责任,保证期至丽珠集团的保证责任结束之日止,保证本次担保公平、对等。
3、公司董事会同意授权公司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人就公司授信融资及为附属公司提供担保签署有关文件。
五、累计对外担保数量及逾期担保的数量
截至2021年3月31日,公司对控股附属公司的担保总余额为109,675.59万元,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归属于母公司股东净资产(1,210,724.19万元)的比例为9.06%;公司对合并报表外单位提供的担保总余额为2,900.00万元。公司无逾期担保,无涉及诉讼的担保,不存在因被判决败诉而应承担的担保金额。
六、备查文件目录
1、丽珠医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第十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
2、丽珠医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关于第十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审议事项的独立意见。
丽珠医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1年4月1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