武汉塑料工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第六届第八次监事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公司于2011年4月10日以电邮和传真方式向全体监事发出了关于召开第六届第八次监事会通知,会议于2011年4月20日以通讯表决方式召开,公司现有监事4人,参加表决监事4人,会议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规定。经各位监事审议,全票通过了以下议案。
1、关于公司推荐监事候选人的议案
由于工作变动原因,按照《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规定,公司第一大股东武汉经开投资有限公司推荐张文盛先生为公司第六届监事会监事候选人。现将张文盛先生情况介绍如下:
张文盛,男,1968年出生,大学本科学历,工学士,管理工程师,中共党员。曾任武汉汽车工业总公司助理工程师,武汉开发区管委会汽车市场建设管理办公室项目主管,武汉开发区发展总公司总经办主任、投资部经理,武汉新城置业公司副总经理。2003年8月起任职于武汉经开投资有限公司,先后任资产管理部部长、资本运营部部长。
张文盛先生未持有武汉塑料(000665)的股票,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深圳证券交易所惩戒,与公司存在关联关系,其任期自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本届监事会届满之日止。
公司独立董事对于本次推荐监事候选人发表独立意见如下:
根据《公司法》、《公司章程》和《关于在上市公司建立独立董事的指导意见》等有关规定的要求,公司独立董事钟朋荣、游达明、刘大洪、周仁俊对推荐公司监事候选人发表如下独立意见:公司监事候选人张文盛先生的任职资格、提名方式和聘任程序均合法有效。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下次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方可生效。
2、关于公司2011年第1季度报告
公司监事会根据《公司法》、《证券法》所赋予的职权,对公司2011年第1季度报告进行了认真细致的审核,现提出如下审核意见:
(1)公司2011年第1季度报告的编制和审议程序符合法律、法规和公司内部管理制度的有关规定;
(2)公司2011年第1季度报告真实反映了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
(3)我们保证2011年第1季度报告所载资料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特此公告
武汉塑料工业集团股份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二0一一年四月二十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