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明星电力:四川明星电力股份有限公司2020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 下载公告
公告日期:2021-04-16

四川明星电力股份有限公司2020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

各位董事:

我们作为四川明星电力股份有限公司(简称“公司”)的独立董事,严格按照《公司法》《证券法》和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治理准则》《关于加强社会公众股股东权益保护的若干规定》及公司《章程》《独立董事工作制度》等相关规定,对公司重大决策事项发表客观、公正的独立意见,切实履行决策和监督职责,有力地维护了公司和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现将2020年度履职情况报告如下。

一、独立董事的基本情况

我们均取得独立董事任职资格,熟悉上市公司运作知识,具有良好的职业素养,在各自的专业领域都积累了丰富的经验。

(一)工作履历、专业背景和在公司任职情况

陈宏,男,1956年9月生,通信工程专业研究生学历。曾任电子科技大学经济与管理学院工商管理系主任,现任电子科技大学经济与管理学院教授、博士生导师。自2015年2月16日起,任公司独立董事、提名委员会召集人、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委员。

何云,男,1967年9月生,会计学专业研究生学历,管理学博士。曾任新疆财经大学会计学院教授,现任四川师范大学商学院教授。自2015年2月16日起,任公司独立董事、审计委员会召集人、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委员、提名委员会委员。

吴开超,男,1963年5月生,政治经济学研究生学历,博士。曾任西南财经大学经济学院副院长,现任西南财经大学经济学院教授。

自2015年2月16日起,任公司独立董事、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召集人、审计委员会委员。

(二)在其他单位任职情况

姓名任职单位职务任期起始日期任期终止日期
陈宏电子科技大学经济与管理学院教授1999年7月9日
何云四川师范大学商学院教授2005年10月21日
新疆青松建材化工(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2018年1月25日2021年1月24日
新疆南天城建(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2018年3月23日2021年3月22日
派特罗尔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2018年8月27日2021年8月26日
鹏博士电信传媒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2020年5月14日2023年5月13日
四川观想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2020年6月21日2023年6月20日
吴开超西南财经大学经济学院教授2006年12月30日
四川路桥建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2018年9月18日2021年9月14日
四川阆中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2018年7月15日2021年7月14日
四川邻水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2018年9月19日2021年9月18日

(三)是否存在影响独立性的情况说明

我们符合中国证监会《关于在上市公司建立独立董事制度的指导意见》对独立董事独立性的相关规定,我们及相关亲属均不在公司持有股份或享有权益,不存在影响独立性的情形。

二、独立董事年度履职情况

(一)出席会议情况

报告期内,我们按时出席公司董事会及各专门委员会会议,无委托出席和缺席情况。对日常关联交易、利润分配、会计政策变更、公

开挂牌转让控股子公司股权和债权、续聘会计师事务所、公司及子公司建设项目投资等事项发表了独立意见。我们审慎行使表决权,对所有议案均投出了赞成票,没有反对和弃权的情况。我们还出席了公司召开的股东大会,并与出席现场会议的中小股东进行了交流。报告期内,我们出席会议情况如下:

姓名董事会股东大会
本年应参加次数亲自出席次数委托出席次数缺席次数是否连续两次未亲自参加会议本年应参加次数亲自出席次数
陈宏12120022
何云12120022
吴开超12120022

(二)在各专门委员会中履行职责情况

公司董事会下设战略、审计、提名、薪酬与考核委员会等四个专门委员会,根据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治理准则》的相关规定,我们在审计、提名、薪酬与考核委员会中任职,并结合各自的专业特长,分别担任上述专门委员会的召集人。报告期内,我们根据《董事会专门委员会议事规则》的相关规定,召集召开相关专门委员会。

审计委员会召开了9次会议。我们审议了财务报告、会计政策变更、日常关联交易、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全资子公司计提预计负债等议案,并对年审会计师事务所开展工作情况进行了督促和评估,向董事会提出了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建议。

提名委员会召开了1次会议。我们对拟聘高级管理人员的任职资格和职业素养进行了审查,向董事会提出了提名建议。

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召开了1次会议。我们根据公司《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管理制度》的相关规定,对制度适用范围内的董事、监事、高

级管理人员2019年度履职能力和履职效果进行了评议。

(三)到公司实地调研情况

2020年,公司积极落实国家支持企业复工复产下调电价政策,公司经营业绩面临不小压力,我们通过到公司实地调研,或通过电话、微信等方式,与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相关工作人员保持密切联系,重点关注生产经营、降本增效、财务状况、项目投资进度等工作,发挥专业所长建言献策,为公司健康稳定发展贡献力量。

(四)公司配合独立董事工作情况

公司始终全力支持我们的工作。相关会议召开前,公司精心准备会议材料,并通过电子邮件提前送达,便于我们有充裕的时间了解议案背景。当新冠肺炎疫情形势严峻时,董事会会议还采取“现场+视频+电子签名”的方式召开,保证了我们与其他参会人员的充分交流,又实现了线上秒速签署会议资料,确保我们能够依法高效履职。

三、独立董事年度履职重点关注事项的情况

(一)关联交易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发生的关联交易均为日常关联交易。一是公司和控股子公司与控股股东购电、售电业务;二是关联方为公司提供金融服务。我们均发表了事前认可意见及独立意见,认为购售电关联交易有利于公司的持续稳健发展和经营业绩的提高,价格以四川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批准价格为准,是公允的。金融服务日常关联交易定价政策明确、公允,有利于优化公司财务管理,提高资金使用效益。审议上述关联交易事项时,关联方回避了表决,程序合法、有效,不会损害本公司和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的利益。

(二)对外担保及资金占用情况

经我们核查,报告期内,公司没有为控股股东及其关联方、公司持股50%以下的其他关联方、任何非法人单位或个人提供担保。公司资金不存在被控股股东及其关联方占用的情况。

(三)募集资金的使用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没有募集资金的行为。

(四)高级管理人员提名以及薪酬情况

报告期内,我们对聘任副总经理的事项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我们认为,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的任职资格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对上市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的任职要求;不存在被中国证监会确定为市场禁入者并且禁入尚未解除的情形;聘任高级管理人员的提名、审议、表决程序均符合国家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我们根据董事会经营目标完成情况,对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2019年度薪酬考核情况进行了审查。我们认为,公司高级管理人员薪酬考核符合公司《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管理制度》的相关规定,考核结果客观、公正。相关董事回避表决,程序合法、有效,不存在损害公司和股东利益的情形。

(五)业绩预告及业绩快报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主动发布了公司2019年度、2020年半年度业绩快报公告。经我们审查,业绩快报公告符合《上海证券交易所临时公告格式指引》的相关要求,与公司实际披露的定期报告不存在较大差异。

(六)聘任或者更换会计师事务所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续聘信永中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20年度财务审计机构和内部控制审计机构。我们认为,该事

务所具有为公司提供年度财务和内控审计服务的经验和能力,能够遵照勤勉、独立、客观、公正的执业准则为公司提供审计服务,续聘该事务所有利于外部审计工作的连续性和稳定性,有利于保障公司审计工作质量,不会损害公司和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的利益。

(七)现金分红及其他投资者回报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根据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3号—上市公司现金分红》及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实施了2019年度利润分配方案,即以公司总股本421,432,670股为基数,每股派发现金红利0.05元(含税),共计派发现金红利21,071,633.50元。我们认为,分配方案既考虑了全体股东的当前利益,又兼顾了公司对网络改造、项目投资所需资金的实际承受能力,是公司和全体股东当前利益和长远利益的有机统一,不会损害中小股东的利益。

(八)公司及股东承诺履行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及股东不存在承诺事项,也不存在承诺延续至本报告期尚未履行完毕的情况。

(九)信息披露的执行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严格按照法律法规和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的相关规定,高质量履行信息披露义务。共发布定期报告4份,临时公告59份,未发生补充更正情形。公司2019-2020年度信息披露工作获上海证券交易所最好等级A级评价。

(十)内部控制的执行情况

我们对公司内部控制建设情况进行了核查,认为公司现有的内部控制制度已基本覆盖了公司运营的各层面和各环节,形成了较为完善的内部控制体系,能够保证公司各项业务活动规范有序开展。截至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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