青岛海尔生物医疗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公司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内幕信息知情人及激励对象买卖公司股票情况的
自查报告
本公司监事会及全体监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青岛海尔生物医疗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1年3月25日召开了第一届董事会第二十七次会议、第一届监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青岛海尔生物医疗股份有限公司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等相关议案,并于2021年3月26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了相关公告及文件。根据《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青岛海尔生物医疗股份有限公司信息披露事务管理制度》及相关内部保密制度的规定,公司对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以下简称“本激励计划”或“激励计划”)采取了充分必要的保密措施,同时对本激励计划的内幕信息知情人进行了必要登记。根据《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以下简称“《管理办法》”)《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科创板上市公司信息披露业务指南第4号——股权激励信息披露》等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要求,公司对本激励计划内幕信息知情人及激励对象在激励计划草案公告前六个月内买卖公司股票的情况进行了自查,具体情况如下:
一、核查的范围与程序
1、核查对象为本激励计划的内幕信息知情人与激励对象(以下简称“核查对象”)。
2、本激励计划的内幕信息知情人与激励对象均填报了《内幕信息知情人登记表》。
3、公司向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就核查对象在本激励计划草案公告前六个月(2020年9月25日—2021年3月25日,以下简称“自查期间”)买卖公司股票情况进行了查询,并由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出具了书面的查询证明。
二、核查对象买卖公司股票的情况说明
根据证券登记结算有限公司上海分公司出具的《信息披露义务人持股及股份变更查询证明》及《股东变更明细清单》,在激励计划自查期间,核查对象买卖公司股票情况如下:
序号 | 姓名 | 职务 | 交易区间 | 合计买入(股) | 合计卖出(股) |
1 | 刘丽丽 | 业务骨干 | 20210104-20210323 | 11,509 | 11,509 |
2 | 李春静 | 业务骨干 | 20210204-20210322 | 200 | 400 |
3 | 韩润虎 | 管理骨干 | 20201021-20201130 | 608 | 0 |
4 | 纪成理 | 业务骨干 | 20201207-20210319 | 1,000 | 1,000 |
5 | 吕倩倩 | 业务骨干 | 20201015-20210311 | 900 | 900 |
特此公告。
青岛海尔生物医疗股份有限公司
2021年4月1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