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电魂网络: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公告
公告日期:2021-04-16
证券代码:603258           证券简称:电魂网络           公告编号:2021-026
                杭州电魂网络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
 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是根据财政部发布的《关于修订印发<企业会计准则第 21 号
—租赁>的通知》财会〔2018〕35 号)以下简称“新租赁准则”),对公司的会计政
策、相关会计科目核算和财务报表部分列报项目进行适当的变更和调整。
    一、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概述
    (一)变更原因
    (1)会计准则变更
    2018 年 12 月 7 日,财政部发布《关于修订印发<企业会计准则第 21 号—租赁>
的通知》(财会〔2018〕35 号),要求在境内外同时上市的企业以及在境外上市并
采用国际财务报告准则或企业会计准则编制财务报表的企业,自 2019 年 1 月 1 日起
施行;其他执行企业会计准则的企业自 2021 年 1 月 1 日起施行。按照上述要求,公
司将自 2021 年 1 月 1 日起执行《新租赁准则》。
    (二)变更审议程序
    公司于 2021 年 4 月 14 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三十二次会议和第三届监事会第
二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议案》。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
票上市规则》的相关规定,公司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二、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对公司的影响
    (一)会计政策变更的主要内容
    (1)会计准则变更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前,公司执行财政部 2006 年颁布的《企业会计准则第 21 号
                                      1
—租赁》(以下简称“原租赁准则”),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后,公司执行财政部于 2018
年修订并发布的《企关于修订印发<企业会计准则第 21 号—租赁>的通知》。本次会
计政策变更的主要内容有:
    1、承租人会计处理由双重模型修改为单一模型。原租赁准则要求以风险和报酬
转移为基础将租赁划分为融资租赁与经营租赁,对经营租赁承租人不确认相关资产
和负债。新租赁准则取消承租人关于融资租赁与经营租赁的分类,要求承租人对所有
租赁(选择简化处理的短期租赁和低价值资产租赁除外)确认使用权资产和租赁负
债,并分别确认折旧和利息费用。
    2、改进出租人的租赁分类原则及相关会计处理。新租赁准则总体上继承了现行
准则中有关出租人的会计处理规定,保留了融资租赁与经营租赁的双重模型,即出租
人的租赁分类是以租赁转移与标的资产所有权相关的风险和报酬的程度为依据的。
在分类方面,新租赁准则强调了要依据交易的实质,而非合同的形式,有关融资租赁
与经营租赁分类的规定更原则化,并增加了可能导致租赁被分类为融资租赁的其他
情形。同时,根据承租人会计处理的变化,调整了转租出租人对转租赁进行分类和会
计处理的有关规定。
    3、完善租赁的识别、分拆及合并等相关原则。新租赁准则对于租赁合同的合并、
分拆和修改提供了更明确的指引。例如,满足特定条件,出租人可以将多份合同合并
为一份;合同同时包含租赁和非租赁部分时,出租人应当将该合同包含的各租赁部分
和非租赁部分进行分拆。
    4、对特殊交易提供了更详细的指引。新租赁准则对于一些特殊交易,如售后回
租、 租赁、符合投资性房地产定义的使用权资产等也提供了更详细的指引。
    (二)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对公司的影响
    (1)会计准则变更
    本次会计政策的变更系公司根据财政部修订的最新会计准则进行的相应变更,
根据新旧准则衔接规定,新租赁准则允许采用两种方法:方法 1 是允许企业采用追
溯调整;方法 2 是根据首次执行本准则的累积影响数,调整首次执行本准则当年年
初留存收益及财务报表其他相关项目金额,不调整可比期间信息。同时,方法 2 提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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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了多项简化处理安排。根据过渡期政策,公司在执行新租赁准则时选择简化处理,无
需调整 2021 年年初留存收益,无需调整可比期间信息。本次执行新租赁准则对公司
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无重大影响,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
形。
       三、独立董事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意见
    经核查,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是根据财政部制定的要求进行的合理变更,使公司的
会计政策符合财政部、中国证监会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等相关规定,能够客观、公允地
反应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符合公司和所有股东的利益。本次会计政策变更的
决策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没有损害公司及中小股东的权
益。因此,我们同意公司本次会计政策变更。
       四、监事会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意见
    经审核,公司监事会认为: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是根据财政部制定的要求进行的合
理变更,符合相关规定,相关决策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本
次会计政策变更不会对公司财务报表产生重大影响,不存在损害公司及中小股东利
益的情形。因此,同意公司本次会计政策变更。
       五、备查文件
    1.第三届董事会第三十二次会议决议;
    2.第三届监事会第二十五次会议决议;
    3.独立董事关于第三届董事会第三十二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特此公告。
                                            杭州电魂网络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1 年 4 月 16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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