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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联锐视:2020年年度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下载公告
公告日期:2021-04-15

公告编号:2021-012证券代码:833645 证券简称:安联锐视 主办券商:民生证券

珠海安联锐视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0年年度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一)会议召开情况

1.会议召开时间:2021年4月13日

2.会议召开地点:安联锐视 1 号会议室(广东省珠海市国家高新区科技六路 100号)

3.会议召开方式:现场和通讯方式

4.会议召集人:董事会

5.会议主持人:董事长徐进先生

6.召开情况合法、合规、合章程性说明: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公司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召开程序、出席会议人员和召集人的资格、会议表决程序等相关事项均符合《公司法》等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规定,表决结果合法、有效。

(二)会议出席情况

出席和授权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股东共17人,持有表决权的股份总数51,600,000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00%。

(三)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出席或列席股东大会情况

1.公司在任董事9人,出席9人;

2.公司在任监事3人,出席3人;

3.公司董事会秘书出席会议;

二、议案审议情况

(一)审议通过《关于2020年年度报告及其摘要的议案》

1.议案内容:

4.公司总经理李志洋、副总经理张锦标、副总经理宋庆丰列席了会议。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珠海安联锐视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公司制订了《珠海安联锐视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0年年度报告》及《珠海安联锐视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0年年度报告摘要》。

2.议案表决结果:

同意股数51,600,000股,占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00%;反对股数0股,占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弃权股数0股,占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

3.回避表决情况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珠海安联锐视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公司制订了《珠海安联锐视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0年年度报告》及《珠海安联锐视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0年年度报告摘要》。本议案不涉及关联交易,无需回避表决。

(二)审议通过《关于2020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1.议案内容:

本议案不涉及关联交易,无需回避表决。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珠海安联锐视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公司董事会提交了《珠海安联锐视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0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

2.议案表决结果:

同意股数51,600,000股,占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00%;反对股数0股,占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弃权股数0股,占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

3.回避表决情况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珠海安联锐视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公司董事会提交了《珠海安联锐视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0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本议案不涉及关联交易,无需回避表决。

(三)审议通过《关于2020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1.议案内容:

本议案不涉及关联交易,无需回避表决。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珠海安联锐视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公司监事会提交了《珠海安联锐视科技

2.议案表决结果:

同意股数51,600,000股,占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00%;反对股数0股,占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弃权股数0股,占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

3.回避表决情况

股份有限公司2020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本议案不涉及关联交易,无需回避表决。

(四)审议通过《关于2020年度财务决算报告的议案》

1.议案内容:

本议案不涉及关联交易,无需回避表决。公司根据实际情况,总结了公司2020年度财务状况,编制了《珠海安联锐视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0年度财务决算报告》。

2.议案表决结果:

同意股数51,600,000股,占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00%;反对股数0股,占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弃权股数0股,占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

3.回避表决情况

公司根据实际情况,总结了公司2020年度财务状况,编制了《珠海安联锐视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0年度财务决算报告》。本议案不涉及关联交易,无需回避表决。

(五)审议通过《关于2021年度财务预算报告的议案》

1.议案内容:

本议案不涉及关联交易,无需回避表决。

公司根据《珠海安联锐视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0年度财务决算报告》并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和后续发展计划,制定了《珠海安联锐视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1年度财务预算报告》。

2.议案表决结果:

同意股数51,600,000股,占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00%;反对股数0股,占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弃权股数0股,占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

3.回避表决情况

公司根据《珠海安联锐视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0年度财务决算报告》并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和后续发展计划,制定了《珠海安联锐视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1年度财务预算报告》。本议案不涉及关联交易,无需回避表决。

(六)审议通过《关于2020年度利润分配方案的议案》

1.议案内容:

润8,018.86万元,未分配利润为28,560.03万元。 鉴于公司正在申报首次公开发行 A 股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且于2021年1月6日获得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委2021年第1次会议审议通过,目前处于等待注册过程中,因此,公司暂不进行利润分配。公司将根据证券主管部门的审核要求及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上市的进度情况适时另行制定利润分配方案。

2.议案表决结果:

同意股数51,600,000股,占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00%;反对股数0股,占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弃权股数0股,占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

3.回避表决情况

(七)审议通过《关于2020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的议案》

1.议案内容:

本议案不涉及关联交易,无需回避表决。

公司根据《企业内部控制基本规范》(财会[2008]7号)及其配套指引和其他内部控制监管相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要求,结合公司内部控制制度和评价办法,在内部控制日常监督和专项监督的基础上,对公司截至2020年12月31日与财务报表相关的内部控制有效性进行了评价,并出具了《珠海安联锐视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2020年12月31日与财务报表相关的内部控制的自评报告》。

2.议案表决结果:

同意股数51,600,000股,占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00%;反对股数0股,占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弃权股数0股,占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

3.回避表决情况

公司根据《企业内部控制基本规范》(财会[2008]7号)及其配套指引和其他内部控制监管相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要求,结合公司内部控制制度和评价办法,在内部控制日常监督和专项监督的基础上,对公司截至2020年12月31日与财务报表相关的内部控制有效性进行了评价,并出具了《珠海安联锐视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2020年12月31日与财务报表相关的内部控制的自评报告》。本议案不涉及关联交易,无需回避表决。

(八)审议通过《关于批准报出公司经审计的2020年度财务报告的议案》

1.议案内容:

2.议案表决结果:

同意股数51,600,000股,占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00%;反对股数0股,占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弃权股数0股,占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

3.回避表决情况

中天运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了公司财务报表,包括2020年12月31日的合并及母公司资产负债表,2020年度的合并及母公司利润表、合并及母公司现金流量表、合并及母公司股东权益变动表,以及财务报表附注,并出具《珠海安联锐视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审计报告》(中天运[2021]审字第90167号)。本议案不涉及关联交易,无需回避表决。

(九)审议通过《关于续聘中天运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2021年度

审计机构的议案》

1.议案内容:

本议案不涉及关联交易,无需回避表决。

中天运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是公司2020年度财务审计机构,公

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研究认为,中天运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能坚持公 正、客观、实事求是的原则,对审计工作认真、负责,较好地完成了公司2020年度财务审计工作。为了保障公司财务审计工作的延续性,提议续聘中天运会计 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负责公司2021年度审计工作。

2.议案表决结果:

同意股数51,600,000股,占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00%;反对股数0股,占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弃权股数0股,占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

3.回避表决情况

(十)审议通过《关于2021年度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方案的议案》

1.议案内容:

本议案不涉及关联交易,无需回避表决。根据《公司章程》和公司实际经营发展情况,并参照行业、地区薪酬水平,

经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提议,公司拟订了《珠海安联锐视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议案表决结果:

同意股数51,600,000股,占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00%;反对股数0股,占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弃权股数0股,占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

3.回避表决情况

2021年度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方案》。本议案不涉及关联交易,无需回避表决。

(十一)审议通过《关于向上海浦东发展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珠海分行申办授信额

度的议案》

1.议案内容:

本议案不涉及关联交易,无需回避表决。

根据公司的资金需求和资金调配需要,公司拟向上海浦东发展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珠海分行申请2021年至2022年综合授信额度(信贷业务品种)人民币12,000万元,期限60个月(实际融资品种、金额、期限以银行的最终审批结果为准)。

上述授信业务以公司名下位于珠海市科技创新海岸金珠路东、科技八路南侧的土地(粤房地权证珠字第0100126077号)和位于珠海市高新区科技六路100号1号厂房、2号厂房、3号厂房、2号门卫室(粤(2017)珠海市不动产权第002879号、粤(2017)珠海市不动产权第002880号、粤(2017)珠海市不动产权第002881号、粤(2017)珠海市不动产权第002882号)以及二期宿舍精工车间进行抵押,由公司实际控制人徐进、公司控股股东北京联众永盛科贸有限公司为本公司提供连带责任保证担保,并由公司董事长徐进代表公司与银行签署相关的法律文件。 2.议案表决结果。

同意股数51,600,000股,占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00%;反对股数0股,占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弃权股数0股,占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

3.回避表决情况

(十二)审议通过《关于向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珠海市分行申办授信额度

的议案》

1.议案内容:

珠海市分行申请2021年至2022年期间人民币3000万元授信额度,该授信额度拟用于流动资金贷款、资金交易业务、贸易融资、科技外贸贷款等。由公司实际控制人、董事长徐进和自然人股东、董事、总经理李志洋为公司提供连带责任保证担保,并由公司董事长徐进代表公司与银行签署相关的法律文件。

2.议案表决结果:

同意股数51,600,000股,占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00%;反对股数0股,占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弃权股数0股,占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

3.回避表决情况

(十三)审议通过《关于向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珠海香洲支行申办授信额

度的议案》

1.议案内容:

本议案中涉及的关联担保为关联方提供的无偿担保,属于《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挂牌公司治理规则》及公司章程规定的免于按照关联交易审议的情形,因此,关联股东无需回避表决。

根据公司的资金需求和资金调配需要,公司拟向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珠海香洲支行申请2021年至2022年期间人民币2000万元授信额度,该授信额度用于信贷业务(信贷业务品种包括但不限于贷款业务、贸易融资贷款业务、国内信用证、进口信用证、分行代客资金交易业务、远期结售汇保证金额度、银行承兑汇票、银行承兑汇票贴现、保函、进口押汇、出口押汇、打包放款等);由公司实际控制人、董事长徐进和自然人股东、董事、总经理李志洋为公司提供连带责任保证担保,并由公司董事长徐进代表公司与银行签署相关的法律文件。

2.议案表决结果:

同意股数51,600,000股,占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00%;反对股数0股,占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弃权股数0股,占本次股

公告编号:2021-012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

3.回避表决情况

(十四)审议通过《关于向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珠海分行申办授信额度的议案》

1.议案内容:

本议案中涉及的关联担保为关联方提供的无偿担保,属于《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挂牌公司治理规则》及公司章程规定的免于按照关联交易审议的情形,因此,关联股东无需回避表决。

根据公司的资金需求和资金调配需要,公司拟向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珠海

分行申请 2021 年至 2022 年期间人民币 3000 万元授信额度,该授信额度用于信贷业务(信贷业务品种包括但不限于贷款业务、贸易融资贷款业务、国内信用证、进口信用证、分行代客资金交易业务、远期结售汇保证金额度、银行承兑汇票、银行承兑汇票贴现、保函、进口押汇、出口押汇、打包放款等)。由公司董事长徐进代表公司与银行签署相关的法律文件。

2.议案表决结果:

同意股数51,600,000股,占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00%;反对股数0股,占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弃权股数0股,占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

3.回避表决情况

三、律师见证情况

(一)律师事务所名称:北京市中伦律师事务所

(二)律师姓名:冯泽伟、李博然

(三)结论性意见

本议案中涉及的关联担保为关联方提供的无偿担保,属于《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挂牌公司治理规则》及公司章程规定的免于按照关联交易审议的情形,因此,关联股东无需回避表决。公司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召开程序、出席会议人员和召集人的资格、会议表决程序等相关事项均符合《公司法》等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规定,表决结果合法、有效。

四、备查文件目录

(二)《北京市中伦律师事务所关于珠海安联锐视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0年年度股东大会的法律意见书》。

珠海安联锐视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2021年4月15日


  附件:公告原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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