旗天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收到持股5%以上股东《关于不谋求公司控制权的承诺函》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为了维持和确保旗天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控制权稳定,持有公司17.08%的股东费铮翔先生出具了《关于不谋求公司控制权的承诺函》。具体内容公告如下:
本人费铮翔,现持有公司112,914,093股股份,持股比例为17.08%,就公司控制权相关事宜,本人特作承诺如下:
1、本人认可刘涛对公司的经营和管理能力以及对公司战略方针等经营管理事项的重大影响,本人认可刘涛为公司的实际控制人。
2、本人承诺不通过任何形式扩大在上市公司的股份表决权,包括但不限于直接或间接增持股份(但因上市公司以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等被动因素除外)、接受委托或征集投票权、联合其他股东达成一致行动关系等。
3、本人承诺不谋求公司的实际控制权。
4、本人承诺不参与任何可能影响刘涛作为公司实际控制人地位的活动。
5、本人承诺不参与公司的经营管理。
6、本人承诺不参与公司董事的提名,并承诺在公司股东大会会议表决中对刘涛提名的董事投同意票。
特此公告。
旗天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2021年4月1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