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韩建河山:关于2020年度拟不进行利润分配的公告 下载公告
公告日期:2021-04-16

北京韩建河山管业股份有限公司关于2020年度拟不进行利润分配的公告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北京韩建河山管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2020年度拟不进行利润分配,不以未分配利润向股东送红股,也不以资本公积转增股本;

? 本次利润分配预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批准。

一、2020年度利润分配方案内容

经公司审计机构信永中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2020年公司合并报表实现归属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2847.35万元,截至2020年12月31日母公司期末可供分配利润为人民币7511.25万元。

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审议通过2020年年度利润分派方案,公司拟不派发现金红利,不以未分配利润向股东送红股,也不以资本公积转增股本。

本次利润分配方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二、本年度不进行利润分配的原因

公司于2021年1月30日披露了《关于非公开发行股票申请获得中国证监会核准批复的公告》(公告编号2021-003),收到了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出具的《关于核准北京韩建河山管业股份有限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的批复》(证监许可[2021]191号)。

根据《证券发行与承销管理办法》第十八条规定“上市公司发行证券,存在利润分配方案、公积金转增股本方案尚未提交股东大会表决或者虽经股东大会表决通过但未实施的,应当在方案实施后发行。相关方案实施前,主承销商不得承销上市公司发行的证券。”因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工作正在有序推进中,如公司

实施利润分配将与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的时间产生冲突,所以为保证公司非公开发行的顺利实施,同时考虑公司现有资金需求、经营资金周转等因素,公司2020年度不进行利润分配,也不以未分配利润向股东送红股,也不以资本公积转增股本。

三、未分配利润的用途和计划

公司2020年度未分配利润累积滚存至下一年度,以满足公司生产经营和发展对营运资金的需求。公司自上市以来严格按照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积极以现金分红、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等形式回报投资者。公司始终重视对投资者的合理投资回报,公司在符合利润分配原则、保证公司正常经营和长远发展的前提下,将积极采取现金分红形式回报投资者。今后,公司仍将一如既往的重视以现金分红方式对股东进行回报,严格遵守相关法律法规以及《公司章程》的规定,综合考虑与利润分配相关的各种因素,从有利于公司发展和股东回报的角度出发,积极履行公司的利润分配政策,与广大投资者共享公司发展的成果。

四、公司履行的决策程序

(一)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公司于2021年4月15日召开的第四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0年度利润分派预案的议案》,同意将本议案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该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二)独立董事意见

公司独立董事对2020年年度利润分配预案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认为公司2020年度拟不进行利润分配的预案是根据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项目的实施进度并结合了公司生产经营和发展对营运资金的需求提出的,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同意公司2020年度利润分配方案,并同意将该议案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三)监事会意见

公司于2021年4月15日召开的第四届监事会第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0年度利润分派预案的议案》,同意将本议案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监事会认为本次利润分配预案是根据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项目的实施进度

兼顾了公司发展,有利于公司的正常经营和健康发展,有利于公司的长远发展,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关于现金分红政策的要求,不存在损害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五、相关风险提示

本次利润分配预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批准。敬请广大投资者理性判断,并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北京韩建河山管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1年4月15日


  附件:公告原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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