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834261 证券简称:一诺威 主办券商:东吴证券
山东一诺威聚氨酯股份有限公司2020年年度权益分派预案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为保障公司生产经营的正常运行,增强抵御风险的能力,实现公司持续、稳定、健康发展,更好地维护全体股东的长远利益,山东一诺威聚氨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1年4月15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第三届监事会第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0年度权益分派预案的议案》,此议案尚需提交2020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一、权益分派预案情况
根据公司2021年4月15日披露的2020年年度报告,截至2020年12月31日,挂牌公司合并报表归属于母公司的未分配利润为713,351,478.96元,母公司未分配利润为377,147,534.68元。母公司资本公积为156,839,913.57元(其中股票发行溢价形成的资本公积为100,300,000元,其他资本公积为56,539,913.57元)。
公司本次权益分派预案如下:公司目前总股本为65,300,000股,拟以权益分派实施时股权登记日应分配股数为基数(如存在回购股份的则以总股本减去回购股份后的股份数为基数),以未分配利润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12.25元(含税),以资本公积向全体股东每10股转增10股(其中以股票发行溢价所形成的资本公积每10股转增10股,无需纳税;以其他资本公积每10股转增0股,需要纳税)。
本次权益分派共预计派发现金红利79,992,500元,转增65,300,000股,如股权登记日应分配股数与目前预计不一致的,公司将采用分派总额不变原则对本次
公告编号:2021-010权益分派方案进行调整,后续将发布公告说明调整后的分派比例。
实际分派结果以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公司核算的结果为准。上述权益分派所涉个税依据《关于继续实施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挂牌公司股息红利差别化个人所得税政策的公告》(财政部 税务总局 证监会公告2019年第78号)执行。
二、审议及表决情况
本次权益分派预案经公司2021年4月15日召开的董事会审议通过,该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0年度股东大会审议,最终预案以股东大会审议结果为准,分派方案将在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2个月内实施。
三、其他
本次权益分派预案披露前,公司严格控制内幕信息知情人的范围,并对内幕信息知情人履行保密和严禁内幕交易的告知义务,本次权益分派预案尚需经股东大会批准后确定,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四、备查文件目录
(一)《山东一诺威聚氨酯股份有限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决议》
(二)《山东一诺威聚氨酯股份有限公司第三届监事会第五次会议决议》
山东一诺威聚氨酯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2021年4月1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