元成环境股份有限公司第三届监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元成环境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三届监事会第十四次会议监事会于2021年4月14日下午16点30分在浙江省杭州市庆春东路2-6号杭州金投大厦15楼公司会议室召开,并于2021年4月2日以电子邮件、电话的形式发出会议通知。会议应出席监事3名,实际出席3名。会议召开符合法律法规、《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规定。
会议由全体监事参会,全体与会监事经认真审议和表决,形成以下决议:
一、 审议通过《元成环境股份有限公司2020年年度报告及摘要》,同意公司2020年年度报告及摘要。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0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议案表决情况:本议案有效表决票3票,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二、 审议通过《元成环境股份有限公司2020年度财务决算报告》,同意公司2020年度财务决算报告。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0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议案表决情况:本议案有效表决票3票,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三、 审议通过《元成环境股份有限公司2020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同意公司2020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0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议案表决情况:本议案有效表决票3票,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四、 审议通过《元成环境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公司2020年度利润分配的议案》,同意公司董事会提议2020年度利润分配预案为:以2020年12月31日公司总股本285,142,060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股利0.6元人民币(含税),共计派发现金股利17,108,523.6元人民币(含税)。本议案尚需提交2020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议案表决情况:本议案有效表决票3票,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五、 审议通过《元成环境股份有限公司关于2021年度对外担保预计授权的议案》,同意提请公司股东大会授权公司董事会,在本议案自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一年内,公司对报表合并体系内的全资子公司和非全资控股子公司融资、授信、履约等业务提供担保预计,额度不超过60,000万人民币,其中公司2021年度对全资子公司担保额度不超过5,000万元,对控股非全资子公司(含合并体系内孙公司)的担保额度不超过55,000万元,并授权公司董事长在担保预计额度内作出决策、全权办理与担保有关的具体事宜。本议案需提交2020年度股东大会审议。议案表决情况:本议案有效表决票3票,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六、 审议通过《元成环境股份有限公司关于2021年度对合并体系内子公司提供财务资助的授权的议案》,同意提请公司股东大会授权公司董事会,在本议案自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一年内,公司对报表合并体系内控股非全资子公司提供包括但不限于股东借款、委托贷款等形式的财务资助,额度最高不超过10,000万元,在此额度内可循环使用,对其收取相应的资金使用费率参考当年商业银行贷款利率(含税),本议案尚需提交2020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议案表决情况:本议案有效表决票3票,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七、 审议通过《元成环境股份有限公司关于申请2021年度融资额度授权的议案》,同意提请公司股东大会授权公司董事会,在本议案自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一年内,公司(包括公司下属全资、控股子公司、项目公司)在融资额度不超过15亿元范围内向银行等金融机构或其他机构(含公司)申请融资及综合授信等事宜,业务范围包括但不限于流动资金贷款、项目贷款、并购贷款、委托贷款、信用证、银行承兑汇票、保理等,融资期限以签订的相关协议为准,并授权董事长或其指定的授权代理人在上述授信额度内作出决策、办理相关手续、签署相关协议等,本议案尚需提交2020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议案表决情况:本议案有效表决票3票,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八、 审议通过《元成环境股份有限公司关于2020年度日常关联交易完成情况及2021年度额度预计授权的议案》,同意提请公司股东大会授权公司董事会,在本议案自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一年内,公司及下属公司(全资子公司)预计将与公司参股子公司浙江越龙山旅游开发有限公司及其下属公司发生日常关联交易,额度不超过48,000万元。本议案尚需提交2020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议案表决情况:本议案有效表决票3票,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九、 审议通过《元成环境股份有限公司2020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同意公司2020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本议案尚需提交2020年度股东大会审议议案表决情况:本议案有效表决票3票,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十、 审议通过《元成环境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为公司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购买责任险的议案》,同意为公司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购买责任险。本议案尚需提交2020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议案表决情况:本议案有效表决票3票,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十一、 审议通过《元成环境股份有限公司关于续聘2021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同意公司续聘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21年度财务审计机构和内控审计机构,本议案尚需提交2020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议案表决情况:本议案有效表决票3票,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特此公告。
元成环境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2021年4月1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