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603388 证券简称:元成股份 公告编号:2021-011
元成环境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公司2020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每股分配金额
A股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0.6元(含税)。
●本次利润分配以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登记的总股本为基数,具体日期将在权益分派实施公告中明确。
●在实施权益分派的股权登记日前公司总股本发生变动的,公司拟维持分配总额不变,相应调整每股分配比例,并将另行公告具体调整情况。
●本年度公司现金分红比例低于30%的原因说明:鉴于公司目前正处于成长阶段,公司业务的拓展及经营发展对资本投入需求较大。公司拟定的2020年度利润分配预案是根据公司所处行业及实际情况制定,兼顾了公司的可持续发展和对股东的合理回报,有利于增强公司的可持续发展能力。
一、利润分配方案内容
经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截至2020年12月31日止,公司期末可供股东分配利润为人民币76,302,313.74元。经董事会决议,公司2020年度拟以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登记的总股本为基数分配利润。本次利润分配方案如下:
公司拟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人民币0.6元(含税)。截至2020年12月31日,公司总股本285,142,060股,以此计算合计拟派发现金红利人民
币17,108,523.60元(含税)。本年度公司现金分红数额占公司2020年度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比例为18.41%。
如该分配方案披露之日起至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期间,因可转债转股/回购股份/股权激励授予股份回购注销/重大资产重组股份回购注销等致使公司总股本发生变动的,公司拟维持分配总额不变,相应调整每股分配比例。如后续总股本发生变化,将另行调整。
本次利润分配方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二、本年度现金分红比例低于30%的情况说明
报告期内,上市公司实现盈利92,916,066.42元,母公司累计未分配利润为527,734,468.51元,上市公司拟分配的现金红利总额为17,108,523.60元(含税),占本年度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比例低于30%,具体原因分项说明如下:
(一)上市公司所处行业情况及特点
从行业发展来看,一方面2020年在基础投资速度放缓、去杠杆、严控政府隐性负债及外部不确定性增加等影响叠加下,行业的发展遭遇了较大的挑战和压力。另一方面公司所处行业属于重资金驱动型,在业务的承揽和项目实施过程中往往需 先投入资金推动项目的建设,再根据该项目约定的进度支付情况申请相关款项, 由于需要投入完成一定工程量后才能申请款项存在一定的时间差,以往按工程进度的支付比例不足以覆盖公司的前期投入,相当比例的回款支付需要在工程建设完成后,普遍存在先垫资投入再回款,减少利润分配的比例将资金投入到经营中符合公司的整体利益和长期发展。
(二)上市公司发展阶段和未来资金需求
公司所处行业为生态环境建设行业,随着生态文明、振兴乡村、城镇化、“碳达峰”、“碳中和”等国 家战略的推进,给公司带来重大发展机遇和巨大的发展空 间,公司将积极进行业务拓展,抓住历史的发展机遇,充裕合理的现金流有利于公司的可持续的健康发展,促进企业的创造更大的价值。
(三)上市公司盈利水平及资金需求
单位:元
主要会计数据 | 2020年度 | 2019年度 | 2018年度 |
营业收入 | 714,763,820.37 | 1,007,890,013.01 | 1,244,331,972.84 |
归属于母公司股东的净利润 | 92,916,066.42 | 136,548,143.59 | 135,376,643.30 |
归属于母公司股东的净资产 | 1,086,158,823.80 | 1,037,225,458.23 | 904,599,825.32 |
资产总额 | 3,027,866,277.67 | 2,937,720,624.41 | 2,615,520,702.87 |
(1)独立董事对公司2020年度利润分配方案的独立意见
公司独立董事对2020年度利润分配方案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独立董事认为:该利润分配方案符合中国证监会《关于进—步落实上市公司现金分红有关事项的通知》(证监发[2012]37号)、《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现金分红指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我们同意公司2020年度利润分配方案,同意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2)独立董事对公司2020年度现金分红水平合理性的独立意见
我们作为公司的独立董事,根据《关于上市公司建立独立董事制度的指导意见》、《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现金分红指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就公司2020年度利润分配方案进行了认真核查,对现金分红水平较低的合理性进行了分析,并发表独立意见如下:
我们认为,公司2020年度拟分配的现金红利总额占公司本年度合并报表中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净利润的18.41%,低于30%,主要原因是目前整体融资环境偏紧,流动性不足,公司休闲旅游项目等方面的开展有较大资金需求,为避免营运资金周转的风险并使公司及股东利益最大化,结合公司股东回报规划(2019年-2021年),根据当期的实际经营情况及2021年的经营计划,公司拟订了2020年度的利润分配方案。
该方案系根据当期的实际经营情况及2020年的经营计划制定;公司留存未分配利润将主要用于将主要用于公司休闲旅游项目等方面的开展,同时公司滚存适量的未分配利润能相应减少公司对外借款,从而降低公司资产负债率和财务成本,实现公司有质量、可持续发展和股东利益最大化。
综上所述,我们认为公司是在综合考虑目前的所处发展阶段和未来发展规划的前提下制定上述现金分红方案。该方案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现金分红水平合理,兼顾了投资者的合理回报和公司的可持续发展,符合公司股东回报规划(2019年-2021年)规定及公司长远发展需要。
(三)监事会意见
公司于2021年4月14日召开第三届监事会第十四次会议,以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元成环境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公司2020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并发表意见:监事会认为本次利润分配预案与公司实际经营业
绩相匹配,在保证公司健康持续发展的前提下,综合考虑了公司目前总体运营情况、所处成长期的发展阶段、未来业务发展需要、提升股票流动性以及给广大股东创造持续稳定的收益,符合《公司法》、《证券法》、《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现金分红指引》、《公司章程》和《元成环境股份有限公司上市后三年分红回报规划》等法律法规的相关规定。本议案尚需提交2020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四、相关风险提示
(一)现金分红对公司影响
本次利润分配方案结合了公司发展阶段、未来的资金需求等因素,不会对公司经营现金流产生重大影响,不会影响公司正常经营和长期发展。
(二)其他风险说明
本次利润分配方案尚需提交公司2020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方可实施,敬请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元成环境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1年4月1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