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直真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鉴证报告 二○二○年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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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北京直真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0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
使用情况专项报告的鉴证报告
信会师报字[2021]第ZB10322号
北京直真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全体股东:
我们接受委托,对后附的北京直真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直真科技”) 2020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专项报告(以下简称“募集资金专项报告”)执行了合理保证的鉴证业务。
一、管理层的责任
直真科技管理层的责任是按照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证监会公告[2012]44号)、《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2020年修订)》以及《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业务办理指南第11号——信息披露公告格式(2021年修订)》的相关规定编制募集资金专项报告。这种责任包括设计、执行和维护与募集资金专项报告编制相关的内部控制,确保募集资金专项报告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二、注册会计师的责任
我们的责任是在执行鉴证工作的基础上对募集资金专项报告发表鉴证结论。
三、工作概述
我们按照《中国注册会计师其他鉴证业务准则第3101号——历史财务信息审计或审阅以外的鉴证业务》的规定执行了鉴证业务。该准则要求我们遵守职业道德规范,计划和实施鉴证工作,以对募集资金专项报告是否在所有重大方面按照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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监会公告[2012]44号)、《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2020年修订)》以及《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业务办理指南第11号——信息披露公告格式(2021年修订)》的相关规定编制,在所有重大方面如实反映直真科技2020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获取合理保证。在执行鉴证工作过程中,我们实施了包括询问、检查会计记录等我们认为必要的程序。我们相信,我们的鉴证工作为发表鉴证结论提供了合理的基础。
四、鉴证结论
我们认为,直真科技2020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专项报告在所有重大方面按照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证监会公告[2012]44号)、《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2020年修订)》以及《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业务办理指南第11号——信息披露公告格式(2021年修订)》的相关规定编制,在所有重大方面如实反映了直真科技2020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
五、报告使用限制
本报告仅供直真科技为披露2020年年度报告的目的使用,不得用作任何其他目的。
立信会计师事务所 中国注册会计师:
(特殊普通合伙)
中国注册会计师:
中 国·上海 二O二一年四月十三日
北京直真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0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专项报告
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证监会公告[2012]44号)、《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2020年修订)》以及《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业务办理指南第11号——信息披露公告格式(2021年修订)》的相关规定,本公司就2020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作如下专项报告:
一、 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一) 实际募集资金金额、资金到位情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核准北京直真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的批复》(证监许可[2020]2103号文)核准,并经深圳证券交易所同意,公司向社会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2,000.00万股,每股发行价格为人民币23.40元,募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468,000,000.00元,扣除承销及保荐费用人民币38,620,000.00元(不含税)后,已缴入募集的股款为人民币429,380,000.00元,于2020年9月18日缴入公司募集资金专用账户。款项扣除公司为本次股票发行所支付的预付保荐费、审计验资费、律师费、用于本次发行的信息披露费、发行手续费及印刷费用合计人民币21,214,648.92元(不含税),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408,165,351.08元。具体情况如下:
开户银行 | 账号 | 入账日期 | 金额(元) |
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北京清华园支行 | 110906323110304 | 2020年9月18日 | 84,500,000.00 |
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北京清华园支行 | 110906323110105 | 2020年9月18日 | 49,870,000.00 |
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北京望京融科支行 | 110906323110807 | 2020年9月18日 | 68,380,000.00 |
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北京望京融科支行 | 110906323110608 | 2020年9月18日 | 226,630,000.00 |
合计 | 429,380,000.00 |
上述资金到位情况业经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验,并出具了信会师报字[2020]第ZB11660号《验资报告》。公司对募集资金采取了专户存储制度。
(二) 募集资金使用及结余情况
截至2020年12月31日,公司募集资金账户余额为人民币217,438,652.69元。使用募集资金专户收支具体情况如下:
收支原因 | 金额(元) |
实际募集资金到位金额 | 429,380,000.00 |
减:审计验资费、律师费等 | 21,214,648.92 |
募集资金小计 | 408,165,351.08 |
加:利息收入扣减手续费净额 | 1,906,437.54 |
减:累计投入募投项目 | 102,633,135.93 |
其中:置换预先投入到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自筹资金 | 74,887,378.57 |
减:使用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 | 90,000,000.00 |
截至2020年12月31日,募集资金账户余额 | 217,438,652.69 |
二、 募集资金存放和管理情况
(一) 募集资金的管理情况
为规范募集资金管理,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 、《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 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以及《北京直真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的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公司制定了《北京直真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公司依照该制度对募集资金实行专户存储,专款专用。
根据该制度及深圳证券交易所有关规定,公司与保荐机构中德证券有限责任公司与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北京银谷大厦支行、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北京清华园支行、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北京望京融科支行签署了《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协议中明确了各方的权利和义务,所有的协议与深圳证券交易所三方监管协议范本均不存在重大差异。报告期内协议得到了切实履行。
(二) 募集资金专户存储情况
截至2020年12月31日,募集资金存放专项账户的存款情况如下:
募集资金开户银行 | 账户类别 | 账号 | 金额(元) |
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北京清华园支行 | 活期专户 | 110906323110304 | 57,940,696.66 |
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北京清华园支行 | 活期专户 | 110906323110105 | 45,045,381.51 |
募集资金开户银行 | 账户类别 | 账号 | 金额(元) |
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北京望京融科支行 | 活期专户 | 110906323110807 | 47,442,150.72 |
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北京望京融科支行 | 活期专户 | 110906323110608 | 44,413,119.04 |
中国银行北京银谷大厦支行 | 活期专户 | 331170705474 | 7,797,524.45 |
中国银行北京银谷大厦支行 | 活期专户 | 333770704496 | 14,799,780.31 |
合 计 | 217,438,652.69 |
三、 本年度募集资金的实际使用情况
(一) 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资金使用情况
本公司2020年度募集资金实际使用情况详见附表《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二) 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实施地点、实施主体、实施方式变更情况
本报告期内,公司不存在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情况。
(三) 募投项目先期投入及置换情况
经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第四届监事会第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以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自筹资金的议案》。在本次募集资金到账前,为保证募投项目的顺利实施,公司以自筹资金进行项目建设。于2020年10月10日,公司以自筹资金预先投入募集资金项目的实际金额为74,887,378.57元。公司使用存放于募集资金专户的74,887,378.57元置换公司自筹资金预先投入募集资金项目金额。
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对公司以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自筹资金事项进行了专项审核, 并出具了信会师报字[2020]第ZB11788 号《关于北京直真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自筹资金预先投入募投项目的鉴证报告》。
(四) 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情况
本报告期间,公司不存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情况。
(五) 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情况
2020年10月13日,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 第四届监事会第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该议案已经2020年10月30日召开的 2020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同意公司在确保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计划正常进行和募集资金安全情况下,使用闲置募集资金不超过人民币3亿元进行现金管理。
截至 2020年12月31日,本公司闲置募集资金用于现金管理的情况如下:
发行银行 | 产品名称 | 产品类型 | 金额(元) | 期限 | 预期收益率 |
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北京银谷大厦支行 | 对公结构性存款20201554H | 保本保最低收益型 | 57,000,000.00 | 92天 | 1.50%或3.50% |
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北京银谷大厦支行 | 对公结构性存款20201554H | 保本保最低收益型 | 33,000,000.00 | 92天 | 1.50%或3.50% |
合 计 | 90,000,000.00 |
(六) 节余募集资金使用情况
本报告期间,公司不存在节余募集资金使用情况。
(七) 超募资金使用情况
本报告期间,公司不存在超募资金使用情况。
(八) 尚未使用的募集资金用途及去向
截至2020年12月31日,本公司除置换预先投入到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自筹资金、按照董事会决议使用90,000,000.00元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外,剩余募集资金暂存募集资金专户。
(九) 募集资金使用的其他情况
无。
四、 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资金使用情况
本报告期间,公司不存在变更募投项目的资金使用情况。
五、 募集资金使用及披露中存在的问题
2020年公司已按照《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以及《北京直真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北京直真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的相关规定管理募集资金专项账户,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按计划实施。公司募集资金的存放、使用与管理合法、有效,且严格履行了信息披露义务,不存在未及时、不真实、不正确、不完整披露的情况,不存在募集资金存放、使用、管理及披露违规情形。
六、 保荐人对公司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所出具专项核查报告的结论性意见
保荐机构中德证券有限责任公司对公司2020年度募集资金存放和使用进行了核查,核查结论性意见如下:
北京直真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0年度募集资金的存放与使用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等有关法规的规定,对募集资金进行了专户存储及专项使用,募集资金的存放与使用情况合法合规。
七、 专项报告的批准报出
本专项报告业经公司董事会于2021年4月13日批准报出。
附表: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北京直真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二〇二一年四月十三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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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表:
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编制单位:北京直真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0年度 单位: 元
募集资金总额 | 408,165,351.08 | 本年度投入募集资金总额 | 102,633,135.93 | |||||||
报告期内变更用途的募集资金总额 | 已累计投入募集资金总额 | 102,633,135.93 | ||||||||
累计变更用途的募集资金总额 | ||||||||||
累计变更用途的募集资金总额比例 | ||||||||||
承诺投资项目和超募资金投向 | 是否已变更项目(含部分变更) | 募集资金承诺投资总额 | 调整后投资总额(1) | 本年度投入 金额 | 截至期末累计投入金额(2) | 截至期末投资进度(%) (3)=(2)/(1) | 项目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日期 | 本年度实现的效益 | 是否达到预计效益 | 项目可行性是否发生重大变化 |
承诺投资项目 | ||||||||||
1.下一代基础网络综合支撑系统 | 否 | 85,590,000.00 | 85,590,000.00 | 41,596,887.60 | 41,596,887.60 | 48.60 | 2022年2月 | 不适用 | 不适用 | 否 |
2.新一代家庭客户业务端到端支撑保障系统 | 否 | 84,500,000.00 | 84,500,000.00 | 27,018,055.92 | 27,018,055.92 | 31.97 | 2022年2月 | 不适用 | 不适用 | 否 |
3.新一代集团客户业务端到端支撑保障系统 | 否 | 87,710,000.00 | 87,710,000.00 | 16,197,011.74 | 16,197,011.74 | 18.47 | 2022年2月 | 不适用 | 不适用 | 否 |
4.企业平台化经营管理支撑系统 | 否 | 53,330,000.00 | 53,330,000.00 | 12,708,935.69 | 12,708,935.69 | 23.83 | 2022年2月 | 不适用 | 不适用 | 否 |
5.研发中心 | 否 | 49,870,000.00 | 49,870,000.00 | 5,112,244.98 | 5,112,244.98 | 10.25 | 2022年2月 | 不适用 | 不适用 | 否 |
6.补充流动资金 | 否 | 47,165,351.08 | 47,165,351.08 | - | - | 不适用 | 不适用 | 不适用 | 否 | |
承诺投资项目小计 | 408,165,351.08 | 408,165,351.08 | 102,633,135.93 | 102,633,135.93 | ||||||
合计 | 408,165,351.08 | 408,165,351.08 | 102,633,135.93 | 102,633,135.93 | ||||||
未达到计划进度或预计收益的情况和原因(分具体项目) | 不适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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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可行性发生重大变化的情况说明 | 无 |
超募资金的金额、用途及使用进展情况 | 不适用 |
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地点变更情况 | 无 |
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方式调整情况 | 无 |
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先期投入及置换情况 | 在本次募集资金到账前,为保证募投项目的顺利实施,公司以自筹资金进行项目建设。于2020年10月10日,公司以自筹资金预先投入募集资金项目的实际金额为74,887,378.57元。公司使用存放于募集资金专户的74,887,378.57元置换公司自筹资金预先投入募集资金项目金额,具体见三、(三)募投项目先期投入及置换情况. |
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情况 | 不适用 |
项目实施出现募集资金结余的金额及原因 | 不适用 |
尚未使用的募集资金用途及去向 | 截至2020年12月31日,本公司除置换预先投入到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自筹资金、按照董事会决议使用90,000,000.00元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外,剩余募集资金暂存募集资金专户。具体见三、(八)尚未使用的募集资金用途及去向。 |
募集资金使用及披露中存在的问题或其他情况 | 无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