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直真科技:2020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下载公告
公告日期:2021-04-15

北京直真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0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2020年,北京直真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监事会根据《公司法》、《公司章程》、《监事会议事规则》等相关法律、法规要求,本着对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负责的原则,认真履行有关法律、法规所赋予的监督职责,积极开展工作,重点从公司依法运作、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履行职责、公司财务检查等方面行使监督职能,有效维护公司及股东的合法权益,提高公司规范运作水平。现将2020年度主要工作报告如下:

一、报告期内监事会工作情况

(一)报告期内,在公司全体股东、董事会和经营层的大力支持下,监事会列席了历次董事会和股东大会会议,积极参与了公司重大决策的讨论,依法监督董事会和股东大会审议的议案和会议召开程序,对董事会执行股东大会的决议、履行诚信义务进行了监督;

(二)报告期内,监事会对公司的生产经营情况进行了监督和检查,认为公司的各项业务的生产经营认真执行了董事会的决议,未发现违规操作行为;

(三)报告期内,监事会共独立召开了五次会议,监事会会议的召集、召开、表决程序规范,各项会议资料保存完整。具体如下:

1、2020年3月5日,召开北京直真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第四届监事会第五次会议,审议通过:

1) 审议《2019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2) 审议《2019年度财务决算报告》;

3) 审议《2020年度财务预算报告》;

4) 审议《关于公司2017年度、2018年度、2019年度财务报告的议案》;

5) 审议《关于会计差错更正的议案》;

6) 审议《关于审核确认公司2019年关联交易事项的议案》;

7) 审议《关于公司2019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的议案》;

8) 审议《关于2020年度使用自有闲置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

9) 审议《关于向中国银行申请人民币1000万元综合授信的议案》;10) 审议《关于实际控制人为公司申请银行授信提供关联担保的议案》;

11) 审议《关于2020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议案》。

2、2020年6月25日,召开北京直真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第四届监事会第六次会议,审议通过:

1) 《关于调整2020年度与南天信息间预计交易金额的议案》。

3、2020年10月13日,召开北京直真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第四届监事会第七次会议,审议通过:

1) 《关于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

4、2020年10月21日,召开北京直真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第四届监事会第八次会议,审议通过:

1) 《关于公司2020年第三季度报告的议案》。

5、2020年12月22日,召开北京直真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第四届监事会第九次会议,审议通过:

1) 《关于以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自筹资金的议案》;

2) 《关于增加闲置自有资金现金管理额度以及延长额度期限的议案》;

3) 《关于修改<监事会议事规则>的议案》。

二、监事会对2020年度有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一) 公司依法运作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监事会严格按照《公司法》、《证券法》、《公司章程》、《监事会议事规则》等有关法律法规及公司治理制度,列席公司股东大会、列席董事会会议,对会议的召开程序、决议事项进行监督,并对董事会对股东大会决议的执行情况、公司董事和高管履行职务的情况进行了监督。

监事会认为,公司董事会能够严格按照《公司法》、《证券法》、《公司章程》、《董事会议事规则》及其他法律法规要求进行规范运作,认真执行股东大会的各项决议,组织落实股东大会交办的各项任务,并及时履行了信息披露义务;公司在经营过程中,决策程序合法合规,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勤勉履行各自职责,未发现违反法律法规、《公司章程》或其他损害公司利益和股东利益的行为。

(二) 检查公司财务的情况

公司监事会认真履行财务检查的职能,对公司财务制度执行情况、经营活动情况进行了监督检查,对公司2020年度审计报告中所列的资产负债表、利润表、股东权益变动表、现金流量表以及财务报表附注进行了审查,认为公司建立了完善的财务管理制度和控制措施、公司的财务状况良好、公司的财务报告能够真实反映公司2020年度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

(三) 募投资金使用情况

报告期内,监事会对公司募集资金的存放、使用情况进行了监督和检查。

监事会认为,公司募集资金额的存放、管理和使用程序符合严格按照法律法规、深交所的监管要求、以及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等有关规定,募集资金实际使用合法合规,不存在违反法律法规、损害公司及公司股东利益的情况。

(四) 关联交易情况

报告期内,监事会对公司发生的关联交易事项进行了核查。

监事会认为公司发生的关联交易的决策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其公平性依据等价有偿、公允市价的原则定价,没有违反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不存在损害公司和股东利益的情形。

(五) 信息披露情况

报告期内,监事会对公司履行信息披露管理制度的情况进行了核查。

监事会认为,公司制定了《信息披露管理制度》,并严格遵守信息披露的相关法律法规和规定,根据公司实际情况真实、准确、完整、及时发布会议决议等例行或临时公告,忠实履行信息披露义务,确保投资者及时了解公司重大事项,最大程度地保护投资者利益。

(六) 公司内控制度执行情况

监事会对公司2020年度的内控制度及执行情况进行了审核。

监事会认为,公司建立了完善的内部控制体系,并能得到有效执行;内部控制体系符合国家相关法律法规要求以及公司实际需要,对公司经营管理起到了较好的风险防范和控制作用。公司编制的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全面、客观、准确地反映了公司内部控制制度的建设及运行情况。

三、监事会2021年度工作计划

监事会将继续严格执行《公司法》、《证券法》、《公司章程》以及公司各项管理制度等有关规定,忠实履行监事会的职责。

2021年度监事会的工作计划主要有以下几方面:

(一)积极参加公司董事会、股东大会等重要会议,督促公司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勤勉尽责,防止有损公司利益的行为发生,切实维护公司和股东的权益;

(二)加强与内部审计、外部审计机构的沟通,定期或不定期检查公司财务情况,定期了解和审阅财务报告,对公司的财务运作情况实施监督,防范经营风险;

(三)跟踪公司的战略目标和业务规划,拓展工作思路,加强相关法律法规的学习,提升自身专业业务能力,不断提高监督效率,积极督促公司内部控制体系的建设和有效运行。

北京直真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2021年4月13日


  附件:公告原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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