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直真科技:北京直真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公司章程》修订对照表 下载公告
公告日期:2021-04-15

《公司章程》修订对照表

修改条款修订前修订后
封面公司英文名称Beijing ZhiZhen Technology Company LimitedBeijing ZZNode Technologies Company Limited
第四条公司注册名称:北京直真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公司英文名称:Beijing ZhiZhen Technology Company Limited公司注册名称:北京直真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公司英文名称:Beijing ZZNode Technologies Company Limited
第十八条公司设立之时,公司的股本结构及股东认购股份情况如下:公司设立之时,公司的股本结构及发起人认购股份情况如下:
序号股东姓名认购股份数(股)认购比例
序号发起人姓名认购股份数(股)认购比例
1王飞雪3,569,00035.69%
1王飞雪3,569,00035.69%
2金建林3,517,00035.17%
2金建林3,517,00035.17%
3袁 隽2,107,00021.07%
4胡 旦500,0005.00%
5王德杰155,0001.55%
6刘 伟102,0001.02%
7刘 澎50,0000.50%
合计10,000,000100%
3袁 隽2,107,00021.07%
4胡 旦500,0005.00%
5王德杰155,0001.55%
6刘 伟102,0001.02%
7刘 澎50,0000.50%
合计10,000,000100%
第六十八条第一款
股东大会由董事长主持。董事长不能履行职务或不履行职务时,由副董事长主持,副董事长不能履行职务或者不履行职务时,由半数以上董事共同推举的一名董事主持。
第一百O七条董事会由九名董事组成,包括六名非独立董事及三名独立董事,设董事长一名。董事长由董事会以全体董事的过半数选举产生。董事会由九名董事组成,包括六名非独立董事及三名独立董事,设董事长一名,副董事长一名。董事长、副董事长由董事会以全体董事的过半数选举产生。
第一百一十四条董事长不能履行职务或者不履行职务的,由半数以上董事共同推举一名董事履行职务。公司副董事长协助董事长工作,董事长不能履行职务或者不履行职务的,由副董事长履行
职务;副董事长不能履行职务或者不履行职务的,由半数以上董事共同推举一名董事履行职务。
第一百六十九条监事会应当包括股东代表和适当比例的公司职工代表,其中职工代表的比例不低于三分之一。监事会中的职工代表由公司职工通过职工代表大会、职工大会或者其他形式民主选举产生。监事会应当包括股东代表和适当比例的公司职工代表,其中职工代表的比例不低于三分之一。监事会中的职工代表由公司职工通过职工代表大会、职工大会或者其他形式民主选举产生。股东代表由股东大会选举产生。
第二百二十条董事会可依照章程的规定,制订章程细则。章程细则不得与章程的规定相抵触。董事会可依照章程的规定,制订章程细则。章程细则不得与章程的规定相抵触。本章程中的各项条款与法律、法规、规章不符的,以法律、法规、规章的规定为准。

2021年4月15日


  附件:公告原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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