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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乳业:2020年度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履职报告 下载公告
公告日期:2021-04-15

新希望乳业股份有限公司2020年度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履职报告

新希望乳业股份有限公司(简称“公司”、“本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依照《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工作制度》的有关规定,本着勤勉尽责的原则认真履行职责。现对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2020年度的履职情况汇报如下:

一、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基本情况

2016年12月15日至2020年6月15日,公司第一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成员由董事杨志达先生、Liu Chang女士、黄永庆先生组成,设主任委员一名,由具备会计和财务管理相关专业经验的独立董事杨志达先生担任。

2020年6月16日,董事会审计委员会进行换届选举。公司第二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成员由董事杨志达先生、Liu Chang女士、黄永庆先生组成,设主任委员一名,由具备会计和财务管理相关专业经验的独立董事杨志达先生担任。

二、董事会审计委员会于2020年度审议事项

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于2020年度召开了三次会议,具体情况如下:

1、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于2020年4月24日召开了公司第一届审计委员会第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①《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2019年履职报告》②《公司2019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③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议案④《对外审机构2019年度审计工作的总结报告》⑤《公司募集资金2019年度存放与使用情况专项报告》⑥《公司2020年第一季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专项报告》

⑦《公司2019年度财务决算报告》⑧关于公司2020年第一季度财报告的议案

⑨关于确认2019年度日常关联交易及2020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议案⑩关于公司聘请2020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审计部2019年度工作报告》?《审计部2020年第一季度工作报告》。

2、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于2020年8月26日召开了公司第二届审计委员会第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①《2020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

报告》②《2020年半年度财务报告》③《2020年上半年审计部工作报告》④《规范运作情况检查报告》⑤关于开展外汇套期保值业务的议案。

3、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于2020年10月27日召开了公司第二届审计委员会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①《公司2020年第三季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②《公司2020年第三季度财务报告》③《公司2020年第三季度审计部工作报告》④《2020年第三季度公司规范运作情况检查报告》。

三、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履职情况

1、监督及评估外部审计机构工作

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与外部审计机构就审计范围、审计计划、审计方法进行了讨论和沟通,认真听取、审阅了外部审计机构对公司年报审计的总体策略及工作计划,对外部审计机构的独立性和专业性进行了评估。

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认为:2020年度,公司聘请的毕马威华振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在为公司提供财务审计服务工作中,恪尽职守,遵循独立、客观、公正的执业准则,完成了公司委托的各项工作。因此,向董事会提交了《关于聘请2021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建议继续聘请毕马威华振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21年度审计机构,负责公司2021会计年度的审计工作,由董事会根据具体工作情况决定其报酬。

2、指导内部审计工作

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审阅了公司年度内部审计工作计划,监督检查公司内部审计计划实施,审阅内部审计工作报告,评估内部审计工作成果,督促重大、重要问题的整改,指导内部审计部门的有效运作。

2020年,审计部在常规工作的基础上,加强了公司规范运作的检查,同时紧跟1000万及以上的大型工程项目投资过程管理和结算审计复核,根据工程投资项目从立项到招标过程管控中的审计发现,督促工程管理中心新修订完善《工程管理制度》和《工程项目招投标实施细则》、根据结算审计中签证管理问题,要求新增《工程项目预算控制管理办法》。为进一步践行阳光正向、廉洁自律的企业文化,增强各级管理人员反舞弊意识和风险识别能力,审计部通过总经理会议和公司红头文件对2020年查处案件进行了案情通报和警示教育,并启动为期一周的线上线下廉洁文化周宣传活动。

2020年度,公司审计部在合规性审查、反舞弊行动和改善管理、挖掘潜力、降低生产成本、提高经济效益等方面起到积极的促进作用。

3、审阅公司的财务报告并对其发表意见

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认真审阅了公司财务报告,认为公司的2020年度财务报告已经按照企业会计准则、企业会计准则应用指南、企业会计准则解释公告以及其他相关规定编制,选择和运用了恰当的会计政策,并进行了合理的会计估计,公允地反映了公司2020年12月31日的财务状况及2020年度的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

审计委员会认为,公司财务报告是真实、完整和准确的,不存在相关的欺诈、舞弊行为及重大错报的情况。

4、评估内部控制的有效性

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依照《公司章程》《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工作制度》《企业内部控制基本规范》及配套指引的相关要求,对公司内部控制设计合理性及执行有效性进行了评估,对公司内部审计及内部控制自我评价工作进行了监督检查,并审阅了2020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认为报告客观、真实、准确地反映了公司2020年度的内部控制情况,不存在与财务报表和非财务报表相关的重大和重要缺陷。

5、协调管理层、内部审计部门及相关部门与外部审计机构的沟通

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认真履行职责,协调管理层、内部审计部门及相关部门与外部审计机构就公司财务状况与经营成果、审计工作计划、审计工作进展及完成情况进行了沟通。协调内部相关部门对外部审计工作的配合,督促外部审计工作及时有效完成。

四、总体评价

2020年,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依照《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工作制度》的有关规定,从切实维护股东权益和公司利益的角度出发,恪尽职守、勤勉尽责,充分发挥了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的职能。

(本页无正文,为新希望乳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2020年度履职报告签字页)

杨志达 Liu Chang 黄永庆

2021年4月13日


  附件:公告原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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