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300516 证券简称:久之洋 公告编号:2021-011
湖北久之洋红外系统股份有限公司2020年年度报告摘要
一、重要提示
本年度报告摘要来自年度报告全文,为全面了解本公司的经营成果、财务状况及未来发展规划,投资者应当到证监会指定媒体仔细阅读年度报告全文。除下列董事外,其他董事亲自出席了审议本次年报的董事会会议
未亲自出席董事姓名 | 未亲自出席董事职务 | 未亲自出席会议原因 | 被委托人姓名 |
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对本年度公司财务报告的审计意见为:标准的无保留意见。本报告期会计师事务所变更情况:公司本年度会计师事务所由变更为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非标准审计意见提示
□ 适用 √ 不适用
董事会审议的报告期普通股利润分配预案或公积金转增股本预案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经本次董事会审议通过的普通股利润分配预案为:以180000000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1.03元(含税),送红股0股(含税),以资本公积金向全体股东每10股转增0股。董事会决议通过的本报告期优先股利润分配预案
□ 适用 √ 不适用
二、公司基本情况
1、公司简介
股票简称 | 久之洋 | 股票代码 | 300516 | |
股票上市交易所 | 深圳证券交易所 | |||
联系人和联系方式 | 董事会秘书 | 证券事务代表 | ||
姓名 | 陆磊 | 杨岸 | ||
办公地址 | 武汉市江夏区庙山开发区明泽街9号 | 武汉市江夏区庙山开发区明泽街9号 | ||
传真 | 027-59601202 | 027-59601202 | ||
电话 | 027-59601200 | 027-59601200 | ||
电子信箱 | market@hbjir.com | 343484330@qq.com |
2、报告期主要业务或产品简介
公司成立至今始终秉承军工文化,以国防装备建设为使命,精准于红外激光产业研究,依托科技创新与系统应用,公司业务领域涵盖红外热像仪及以红外成像为核心的系统集成光电产品、激光类产品、光学元件及膜系镀制、星体跟踪器等四大业务板块。
(1)红外热像仪及以红外成像为核心的系统集成光电产品
公司曾完成我国首台非制冷红外热像仪、首台连续大变焦反扫红外热像仪的研制。先后研制开发成功全系列红外热像仪,涵盖:短波、中波、长波、扫描、凝视、制冷、非制冷、单兵、系统化等产品;公司凭借完备的红外、激光、光学等自主核心技术优势,研制开发以红外为核心,集侦察、测距、定位、定向等多功能于一体的系列化多功能观测仪。截至目前,公司已研制生产数万套红外产品,广泛应用于陆海空天等国防领域以及安防监控、森林防火等民用领域,各类产品经历了用户检
验试验考验,性能表现优异,质量稳定可靠,获得用户好评。
(2)激光类业务
公司专注于信息激光和有限拓展能量激光,信息激光方面公司专注于铒玻璃、光纤、半导体激光等新型激光模块的研制;能量激光方面公司跟踪皮秒激光技术的应用与发展,以激光光源为基础,聚焦远程激光照明设备的应用研究。公司在激光应用领域耕耘多年,技术积累丰富,已形成系列化多脉冲激光测距技术,突破了TEC、小TEC、多波长组合等多种激光照射激光器体制,产品覆盖激光测距、激光照射、激光告警、激光通信、激光对抗等。
(3)光学元件及膜系镀制业务
光学加工技术一直是公司的核心技术之一,公司已形成传统光学与现代光学制造相结合的光学零件研制和生产格局,致力于先进光学制造、光学膜系设计与镀制、智能光学系统设计与制造等研制,公司光学零件数字化加工制造覆盖从φ5mm-φ350mm的各类光学平面镜、棱镜、球面透镜及一些特殊的非球面光学元件加工;光学镀膜技术和条件处于国内先进水平,膜系具备从紫外到红外波段的增透膜、反射膜、分光膜、滤光膜等常用光学薄膜和ITO膜、类金刚石膜、电磁屏蔽膜等特殊功能薄膜的研制和生产能力。特别是类金刚石薄膜、中波和长波红外光学薄膜等具有光学性能好、耐恶劣环境能力强、使用寿命长等优点。
(4)星体跟踪器业务
光学星体跟踪器是以自然星体和人造星体(统称天体)为信标,通过收集天体在可见光或射电波段辐射的能量,经天体成像、自动跟踪、目标提取和识别、坐标矢量计算之后,输出光学星体跟踪器装载平台所需的高精度测量数据,属于姿态测量和航向定位器件。其具有全自主、全天时、小型化、测量精度高且误差不随时间积累等特点。星体跟踪器作为一种独立、隐蔽性高、抗干扰能力强的高精度自主式导航产品,在军民用导航领域中均占有重要地位。公司的系列光学星体跟踪器产品应用环境涵盖大气层内、大气层外,光谱范围包括可见光、近红外等波段,工作模式涵盖单天体、多天体识别、多传感器组合。产品覆盖多种航行应用平台,已经被广泛应用,市场占有率国内领先。
3、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1)近三年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公司是否需追溯调整或重述以前年度会计数据
□ 是 √ 否
单位:元
2020年 | 2019年 | 本年比上年增减 | 2018年 | |
营业收入 | 722,748,579.21 | 572,701,055.91 | 26.20% | 505,110,772.93 |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 | 68,138,776.68 | 62,280,706.06 | 9.41% | 62,684,897.71 |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扣除非经常性损益的净利润 | 59,423,128.59 | 56,934,256.27 | 4.37% | 60,998,784.36 |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 273,256,832.82 | 88,986,522.18 | 207.08% | 46,337,315.48 |
基本每股收益(元/股) | 0.3785 | 0.3460 | 9.39% | 0.3482 |
稀释每股收益(元/股) | 0.3785 | 0.3460 | 9.39% | 0.3482 |
加权平均净资产收益率 | 6.17% | 4.89% | 1.28% | 5.13% |
2020年末 | 2019年末 | 本年末比上年末增减 | 2018年末 | |
资产总额 | 1,498,077,154.48 | 1,220,563,534.61 | 22.74% | 1,423,838,894.44 |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资产 | 1,132,560,271.25 | 1,077,021,494.57 | 5.16% | 1,248,583,788.51 |
(2)分季度主要会计数据
单位:元
第一季度 | 第二季度 | 第三季度 | 第四季度 | |
营业收入 | 70,766,348.26 | 112,813,053.78 | 90,125,132.78 | 449,044,044.39 |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 | 1,598,917.93 | 20,347,240.48 | 1,920,308.23 | 44,272,310.04 |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扣除非经常性损益的净利润 | 1,360,264.34 | 14,862,501.85 | 1,061,810.38 | 42,138,552.02 |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 -33,224,533.25 | -17,822,694.73 | -78,514,163.17 | 402,818,223.97 |
上述财务指标或其加总数是否与公司已披露季度报告、半年度报告相关财务指标存在重大差异
□ 是 √ 否
4、股本及股东情况
(1)普通股股东和表决权恢复的优先股股东数量及前10名股东持股情况表
单位:股
报告期末普通股股东总数 | 17,836 | 年度报告披露日前一个月末普通股股东总数 | 16,972 | 报告期末表决权恢复的优先股股东总数 | 0 | 年度报告披露日前一个月末表决权恢复的优先股股东总数 | 0 | ||||||
前10名股东持股情况 | |||||||||||||
股东名称 | 股东性质 | 持股比例 | 持股数量 | 持有有限售条件的股份数量 | 质押或冻结情况 | ||||||||
股份状态 | 数量 | ||||||||||||
华中光电技术研究所 | 国有法人 | 58.25% | 104,850,000 | ||||||||||
北京派鑫科贸有限公司 | 境内非国有法人 | 12.75% | 22,953,897 | ||||||||||
王学谦 | 境内自然人 | 0.66% | 1,183,350 | ||||||||||
王瑞琦 | 境内自然人 | 0.23% | 414,831 | ||||||||||
牛方全 | 境内自然人 | 0.22% | 401,100 | ||||||||||
邵强 | 境内自然人 | 0.20% | 362,250 | ||||||||||
香港中央结算有限公司 | 境外法人 | 0.20% | 357,336 | ||||||||||
许盈 | 境内自然人 | 0.17% | 298,500 | ||||||||||
刘碧波 | 境内自然人 | 0.17% | 297,100 | ||||||||||
王友国 | 境内自然人 | 0.16% | 296,900 | ||||||||||
上述股东关联关系或一致行动的说明 | 未知前10名股东之间是否存在关联关系或一致行动。 |
(2)公司优先股股东总数及前10名优先股股东持股情况表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无优先股股东持股情况。
(3)以方框图形式披露公司与实际控制人之间的产权及控制关系
5、公司债券情况
公司是否存在公开发行并在证券交易所上市,且在年度报告批准报出日未到期或到期未能全额兑付的公司债券否
三、经营情况讨论与分析
1、报告期经营情况简介
2020年是“十三五”收官之年也是公司发展进程中极不平凡的一年,面对疫情冲击、竞标竞谈任务挣揽、科研装备集中交付等复杂形势,公司在股东和董事会的正确领导下,以党建统领全局,以公司高质量发展战略为纲要,带领全体员工奋发有为推进市场经营、科研生产、技术创新等中心工作,严管控、强执行,疫情防控和生产经营实现“双胜利”。公司上下众志成城、克难攻坚,圆满完成全年科研生产经营目标。公司全年实现营业收入7.2亿元,净利润6,813.88万元。
(一)疫情防控,危机中抢先机
2020年,面对突发新冠疫情,公司快速反应科学统筹,制定针对性措施,一手抓疫情防控,及时调整产业布局,全力以赴备产赶产红外测温仪,竭尽所能参与到武汉市防疫防控工作中,积极承担社会责任;一手抓生产经营,于危机中抢先机,迅速统筹疫情防控与生产经营,确保供应链稳定和生产经营有序开展,以“咬定青山不放松”的韧劲,完成全年既定目标任务,运营质量稳中有升。
(二)市场经营,固盘拓城
公司坚持以市场经营为龙头,深化市场战略,挖潜基本盘市场潜力,在增量市场以技术至高点抢占新市场领域,在存量市场深耕挖潜加快装备迭代升级,于竞争中开拓应用产业新局面。2020年,公司积极参与各军兵种多类型产品竞标,红外观测设备再次击败对手,进一步扩大传统领域市场份额;小型激光照射器披荆斩棘,开辟激光照射领域实现激光技术经济增长新动力;便携式全景制冷红外设备打破行业壁垒,首次突破新领域列装;多功能手持侦查设备以绝对优势中标,市场意义重大,前景可观。传统领域方面,市场份额稳步上升,多型号定型产品持续取得订单。公司参与的国家工信部组织的高质量发展专项,金刚石车床和航天光学元件微激光辅助加工系统两个项目联合申报成功中标,由此公司将获得高端加工设备,进一步提升公司高端光学加工能力;公司的“现场级多波段红外成像光谱仪”项目入选中国船舶集团有限公司“双创”项目,为加快红外成像光谱仪技术发展,推动光谱仪产业化提供重要平台和产业支持。
(三)技术创新,久久为功
公司围绕“单机系统化、系统智能化”的创新思路,聚焦红外技术、激光技术、光学工程三大方向,持续加大自主创新科
技投入,技术攻关久久为功、进展有力,创新成果丰硕。红外技术方面,1K×1K分辨率100Hz达到工程应用水平;2K×2K分辨率60Hz帧频超高清红外图像处理平台研制成功。激光技术方面,持续丰富多脉冲激光测距产品,基于铒玻璃激光器的多脉冲测距模块完成研制;国内首次完成了手持产品的激光测距与激光通信一体化设计,共享全部光、机、电平台,实现发射共光源,接收共孔径;在远程激光测距技术方面取得突破,接收探测灵敏度提升3倍以上。光学工程和膜系技术方面,离轴三反多光合一多功能光学系统设计技术突破多项关键技术,实现光电全固态设计;折反式多波段长焦距共口径光学系统突破多项技术,实现了大口径大压缩比折反系统高容积率光机设计;完成f110mm~1500mm 超长焦距连续变焦镜头完成研制;大尺寸电磁屏蔽光窗研制技术取得突破。2020年,公司新受理发明专利40项,授权发明专利20项,新受理及授权实用新型17项,外观专利13项;发表科技论文22篇,国防科技报告39篇;项目通过中国船舶集团有限公司科技与信息化部成果鉴定4项。
(四)科研生产,提质增效
2020年,公司科研生产任务再创新高,装备交付压力自始至终,全年承担科研生产任务数百项,累计完成约5000台套单机研制、生产和交付任务。面对繁重的生产任务,面对疫情及外部形势造成的困局,公司科学统筹、充分策划,迅速拓展物资保障资源渠道,优化生产工艺提升生产效率,细化生产流程、优化工序产线,实现复杂光电产品量产流水化作业,全面提升产能,通过科学的生产管理制度实施精准调度,形成更为精细的日生产管理方法,实现工序的拉动式生产。所有订单的如期交付,不仅获得相关部门的一致好评,也创新了公司生产模式和管理理念,进一步提升了公司统筹管理大批量复杂产品生产的能力,为公司可持续高质量发展奠定了良好的基础。
(五)党建引领,固本铸魂
公司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学习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精神,把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践行“两个维护”体现到聚焦主责主业、聚焦兴装强军、推进公司规范运营的具体行动上。公司以“围绕中心抓党建、抓好党建促发展”的工作思路,持续深化党建引领,积极推进党建工作与公司中心工作深度融合,有效提升组织力、增强政治功能、发挥党支部战斗堡垒作用,党建凝聚人心,固本铸魂,坚定信念,多措并举确保公司年度任务有序推进,以高质量党建推动企业高质量发展。
2、报告期内主营业务是否存在重大变化
□ 是 √ 否
3、占公司主营业务收入或主营业务利润10%以上的产品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单位:元
产品名称 | 营业收入 | 营业利润 | 毛利率 | 营业收入比上年同期增减 | 营业利润比上年同期增减 | 毛利率比上年同期增减 |
红外热像仪 | 611,414,167.78 | 469,168,182.78 | 23.27% | 28.90% | 35.06% | -3.50% |
光学系统 | 74,068,086.50 | 30,718,410.64 | 58.53% | 17.62% | 13.17% | 1.63% |
4、是否存在需要特别关注的经营季节性或周期性特征
□ 是 √ 否
5、报告期内营业收入、营业成本、归属于上市公司普通股股东的净利润总额或者构成较前一报告期发生重大变化的说明
□ 适用 √ 不适用
6、面临退市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7、涉及财务报告的相关事项
(1)与上年度财务报告相比,会计政策、会计估计和核算方法发生变化的情况说明
√ 适用 □ 不适用
(一)重要会计政策变更
1)执行《企业会计准则第14号——收入》(2017年修订)(以下简称“新收入准则”)财政部于2017年度修订了《企业会计准则第14号——收入》。修订后的准则规定,首次执行该准则应当根据累积影响数调整当年年初留存收益及财务报表其他相关项目金额,对可比期间信息不予调整。本公司自2020年1月1日起执行新收入准则。根据准则的规定,本公司仅对在首次执行日尚未完成的合同的累积影响数调整2020年年初留存收益以及财务报表其他相关项目金额,比较财务报表不做调整。执行该准则的主要影响如下:
单位:元
会计政策变更的内容和原因 | 审批程序 | 受影响的报表项目 | 对2020年1月1日余额的影响金额 | |
合并 | 母公司 | |||
因执行新收入准则,将与销售商品或提供服务相关的预收款项重分类至合同负债 | 董事会审批 | |||
预收款项 | -338,000.00 | -338,000.00 | ||
合同负债 | 299,115.04 | 299,115.04 | ||
其他流动负债 | 38,884.96 | 38,884.96 |
原收入准则相比,执行新收入准则对2020年度财务报表相关项目的影响如下(增加/(减少)):
单位:元
受影响的资产负债表项目 | 对2020年12月31日余额的影响金额 | |
合并 | 母公司 | |
预收账款 | -15,729,792.69 | -8,859,159.66 |
合同负债 | 14,732,966.31 | 7,865,266.91 |
其他流动负债 | 996,826.38 | 993,892.75 |
2)执行《企业会计准则解释第13号》财政部于2019年12月10日发布了《企业会计准则解释第13号》(财会〔2019〕21号,以下简称“解释第13号”),自2020年1月1日起施行,不要求追溯调整。
①关联方的认定
解释第13号明确了以下情形构成关联方:企业与其所属企业集团的其他成员单位(包括母公司和子公司)的合营企业或联营企业;企业的合营企业与企业的其他合营企业或联营企业。此外,解释第13号也明确了仅仅同受一方重大影响的两方或两方以上的企业不构成关联方,并补充说明了联营企业包括联营企业及其子公司,合营企业包括合营企业及其子公司。
②业务的定义
解释第13号完善了业务构成的三个要素,细化了构成业务的判断条件,同时引入“集中度测试”选择,以在一定程度上简化非同一控制下取得组合是否构成业务的判断等问题。本公司自2020年1月1日起执行解释第13号,比较财务报表不做调整,执行解释第13号未对本公司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产生重大影响。
3)执行《碳排放权交易有关会计处理暂行规定》 财政部于2019年12月16日发布了《碳排放权交易有关会计处理暂行规定》(财会[2019]22号),适用于按照《碳排放权交易管理暂行办法》等有关规定开展碳排放权交易业务的重点排放单位中的相关企业(以下简称重点排放企业)。该规定自2020年1月1日起施行,重点排放企业应当采用未来适用法应用该规定。本公司自2020年1月1日起执行该规定,比较财务报表不做调整,执行该规定未对本公司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产生重大影响。
4)执行《新冠肺炎疫情相关租金减让会计处理规定》财政部于2020年6月19日发布了《新冠肺炎疫情相关租金减让会计处理规定》(财会〔2020〕10号),自2020年6月19日起施行,允许企业对2020年1月1日至该规定施行日之间发生的相关租金减让进行调整。按照该规定,对于满足条件的由新冠肺炎疫情直接引发的租金减免、延期支付租金等租金减让,企业可以选择采用简化方法进行会计处理。本公司对于属于该规定适用范围的租金减让全部选择采用简化方法进行会计处理,并对2020年1月1日至该规定施行日之间发生的相关租金减让根据该规定进行相应调整。本公司作为承租人采用简化方法处理相关租金减让冲减本期销售费用合计人民币204,000.00元。
(二)重要会计估计变更
1)公司对会计估计变更适用时点的确定原则为了更准确地对金融工具中应收款项进行后续计量,进一步完善公司应收款项的风险管控措施,更加客观公允地反映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对应收款项计提坏账准备的会计估计进行变更。本次会计估计变更自2020年10月1日起执行。变更前具体组合及计量预期信用损失的方法:
(1)应收票据
项目 | 确定组合的依据 | 计量预期信用损失的方法 |
银行承兑汇票 | 承兑人为风险较小的银行 | 以银行承兑汇票中承兑银行的信用评级作为信用风险特征,此组合一般不存在预期信用损失 |
商业承兑汇票 | 信用风险特征 | 以商业承兑汇票中承兑公司的信用评级、公司性质等作为信用风险特征 |
(2)应收账款
项目 | 确定组合的依据 | 计量预期信用损失的方法 |
应收账款组合1-单项组合 | 信用风险自初始确认后显著增加 | 参考历史信用损失经验,结合当前状况以及对未来经济状况的预测,编制应收账款账龄与整个存续期预期信用损失率对照表,计算预期信用损失 |
应收账款组合2-信用风险特征 | 账龄组合 | 参考历史信用损失经验,结合当前状况以及对未来经济状况的预测,编制应收账款账龄与整个存续期预期信用损失率对照表,计算预期信用损失 |
(3)其他应收款
项目 | 确定组合的依据 | 计量预期信用损失的方法 |
账龄组合 | 根据以前年度与之相同或相类似的应收款项组合的实际损失率为基础,结合现时情况确定组合计提坏账准备的比例 | 参考历史信用损失经验,结合当前状况以及对未来经济状况的预测,编制其他应收款账龄与整个存续期预期信用损失率对照表,计算预期信用损失 |
其他组合 | 与政府补助相关及风险较小的债权 | 参考历史信用损失经验,结合当前状况以及对未来经济状况的预测,通过违约风险敞口和整个存续期预期信用损失率,该组合预期信用损失率为0 |
变更后具体组合及计量预期信用损失的方法见第十二节(五)11、应收票据,12、应收账款,14、其他应收款。
2)本期主要会计估计变更公司此次会计估计变更采用未来适用法进行会计处理,无需追溯调整,对公司以往年度财务报表无影响。公司基于2020年12月31日应收款项的余额及结构基础上进行测算,本次会计估计变更将会使预期信用损失减少324.22万元,导致利润总额增加
324.22万元。
(2)报告期内发生重大会计差错更正需追溯重述的情况说明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无重大会计差错更正需追溯重述的情况。
(3)与上年度财务报告相比,合并报表范围发生变化的情况说明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无合并报表范围发生变化的情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