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北久之洋红外系统股份有限公司关于调整独立董事津贴的公告
湖北久之洋红外系统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1年4月13日召开了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独立董事津贴的议案》,该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具体内容如下:
随着公司规模和业务的不断发展及规范化运作要求的持续提高,独立董事工作强度增大,专业素质要求提高。为进一步完善公司薪酬管理制度、有效调动独立董事积极性,公司拟将独立董事津贴调整为每年人民币7万元(含税),独立董事参加公司董事会、股东大会及按《公司法》、《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行使职权时发生的必要费用由公司另行支付。
该津贴标准为税前金额,其所涉及的个人应缴纳的有关税费统一由公司代扣代缴。调整后的独立董事津贴标准自2021年1月1日开始执行。
公司独立董事就此事项发表了明确同意的独立意见:本次调整独立董事津贴是根据中国证监会《关于在上市公司建立独立董事制度的指导意见》、《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结合公司所处地区和同行业上市公司薪酬水平做出的,符合相关规定和公司的实际经营情况。公司审议本次调整独立董事津贴事项的表决程序合法有效,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符合公司及全体股东的利益。因此,我们同意本次独立董事津贴调整,并将该事项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特此公告。
湖北久之洋红外系统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2021年4月15日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