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银轮机械股份有限公司2020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刘海生)
各位股东及代表:
本人作为浙江银轮机械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独立董事,本人严格按照《公司法》《证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关于在上市公司建立独立董事的指导意见》《公司章程》及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和要求,忠实履行独立董事职责,积极出席相关会议,勤勉、审慎、认真地行使独立董事的权利,切实维护了公司和股东尤其是社会公众股股东的利益。现将2020年度履行独立董事职责的情况述职如下:
一、2020年度出席会议情况
2020年度,公司董事会会议、股东大会的召集召开符合法定程序,重大经营决策和其他重大事项均按相关规定履行了相关程序,合法有效。2020年度,在董事会召开前,本人认真研究各项议案,按时出席了所有董事会会议,与会期间充分发挥专业知识,认真审议会议议案,提出合理化建议,并以谨慎的态度行使表决权,充分发挥了独立董事的作用,维护了公司和中小股东的权益。我对公司董事会本年度审议的各项议案及公司其他事项均表示赞成,无提出异议、反对和弃权的情形。本人出席会议的情况如下:
出席董事会会议情况:
应出席董事会 次数 | 亲自出席次数 | 委托出席次数 | 缺席次数 | 是否连续两次未亲自出席会议 |
9 | 9 | 0 | 0 | 否 |
二、发表独立董事意见情况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关于在上市公司建立独立董事制度的指导意见》等相关规定,作为公司独立董事,本人对下列事项发表了独立意见:
序号 | 日期 | 事 项 | 意见类型 |
1 | 2020年1月4日 | 关于对外投资暨关联交易的议案 | 同意 |
2 | 2020年4月14日 | 关于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购买理财产品的议案 | 同意 |
3 | 2020年4月29日 | 关于2019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独立意见 | 同意 |
4 | 关于公司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独立意见 | 同意 | |
5 | 关于2019年度公司内部控制的自我评价报告的独立意见 | 同意 | |
6 | 关于公司对外担保情况及关联方占用资金情况的独立意 | 同意 |
见 | |||
7 | 关于 2020 年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独立意见 | 同意 | |
8 | 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独立意见 | 同意 | |
9 | 关于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延期的独立意见 | 同意 | |
10 | 2020年7月21日 | 关于董事会换届选举的独立意见 | 同意 |
11 | 2020年8月7日 | 关于聘任高级管理人员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 同意 |
12 | 2020年8月15日 | 关于 2020 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独立意见 | 同意 |
13 | 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理财的独立意见 | 同意 | |
14 | 关于公司对外担保情况及关联方占用资金情况的独立意见 | 同意 | |
15 | 关于公司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 同意 | |
16 | 2020年12月23日 | 关于使用募集资金向上海银轮热交换系统有限公司增资的独立意见 | 同意 |
17 | 关于增加募集资金投资项目(DPF 国产化建设项目)实施地点的独立意见 | 同意 | |
18 | 关于调整回购股份用途的独立意见 | 同意 | |
19 | 关于第二期员工持股计划(草案)的独立意见 | 同意 |
三、保护投资者合法权益方面所做的工作
本人积极参加公司董事会,事先对公司介绍的情况和提供的资料进行仔细审查,客观发表自己的意见与观点,并利用自己的专业知识做出独立、公正的判断。在发表独立意见时,不受公司和主要股东的影响,切实保护中小股东的利益。关注公司的信息披露工作,确保公司能够按照《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规范信息披露行为,促进公司依法规范运作,维护公司股东及其利益相关人的合法权益,保证披露信息的真实、准确、完整、及时、公平。
密切关注公司经营决策,与公司保持了良好沟通,了解公司的经营状况、资金往来情况、关联交易情况、内部控制制度的完善及执行情况、股东大会及董事会决议的执行情况等相关事项,运用所擅长的专业知识和实践经验,积极为公司的发展、管理及资本运作出谋划策,帮助董事会做出独立、客观、科学的决策。
四、对公司现场调查情况
报告期内,利用参加董事会以及现场办公等机会,通过查阅有关资料,并与相关人员进行问询、讨论,对公司的生产经营、财务状况及内部控制等情况进行了解并交换意
见,多次听取了公司管理层对于经营状况和规范运作方面的汇报,监督和核查董事、高管履职情况,对每次董事会审议的议案和有关材料进行了认真审核。密切关注公司的公司治理、内部控制有效性及生产经营过程中潜在法律风险的防范,规范运作,有效地履行了独立董事的职责。
五、专业委员会履职情况
本人作为审计委员会的召集人,积极参加审计委员会会议,审议公司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公司定期报告、内审部门日常审计和专项审计等事项。详细了解公司财务状况和经营情况,严格审查公司内部控制制度及执行情况,对公司财务状况和经营情况实施了有效的监督。在年度报告编制过程中,审计委员会与审计机构协商确定年度财务报告审计工作时间安排,对公司财务报表进行审阅并形成书面意见;督促审计机构按时提交审计报告,确保公司年报信息的披露质量。 作为薪酬与考核委员会的召集人和提名委员会的委员,本人积极关注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任职情况,检查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履职情况,在日常工作中努力为公司寻求适合公司发展人选,认真履行委员会职责,对拟聘任的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候选人的任职资格进行了审核。对公司考核与激励机制进行充分了解,对公司高管等薪酬制度与实施情况进行了审核,切实地履行薪酬与考核委员会的职责。
六、其他工作情况
1、无提议召开董事会的情况;
2、无提议召开临时股东大会情况;
3、无提议聘用或解聘会计师事务所的情况;
4、无独立聘请外部审计机构和咨询机构等;
七、联系方式
电子邮件:h9696@126.com
以上是本人在2020年度履行职责情况的汇报。在此对公司董事会、经营层以及其他工作人员对本人2020年度履行独立董事工作给予的支持表示感谢!
独立董事:刘海生 2021年4月15日
浙江银轮机械股份有限公司2020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彭颖红)
各位股东及代表:
本人作为浙江银轮机械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独立董事,本人严格按照《公司法》《证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关于在上市公司建立独立董事的指导意见》《公司章程》及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和要求,忠实履行独立董事职责,积极出席相关会议,勤勉、审慎、认真地行使独立董事的权利,切实维护了公司和股东尤其是社会公众股股东的利益。现将2020年度履行独立董事职责的情况述职如下:
一、2020年度出席会议情况
作为独立董事,本人在董事会召开之前积极详细的了解了整个公司的生产经营情况,为董事会的召开做了充分的准备工作。本人认为,2020年公司董事会和股东大会的召集与召开均符合法定程序要求,对重大经营事项做出了合法有效的决策程序,并由独立董事提出专业、独立的意见和建议。在对董事会各项议案及公司其他事项认真审议后,均投了赞成票,没有提出异议。本人出席会议的情况如下:
出席董事会会议情况:
应出席董事会 次数 | 亲自出席次数 | 委托出席次数 | 缺席次数 | 是否连续两次未亲自出席会议 |
9 | 9 | 0 | 0 | 否 |
1、对董事会各项议案及公司其他事项均没有提出异议;
2、对各次董事会会议审议的相关议案均投了赞成票;
二、发表独立董事意见情况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关于在上市公司建立独立董事制度的指导意见》等相关规定,作为公司独立董事,本人对下列事项发表了独立意见:
序号 | 时间 | 事项 | 意见类型 |
1 | 2020年1月4日 | 关于对外投资暨关联交易的议案 | 同意 |
2 | 2020年4月14日 | 关于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购买理财产品的议案 | 同意 |
3 | 2020年4月29日 | 关于2019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独立意见 | 同意 |
4 | 关于公司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独立意见 | 同意 | |
5 | 关于2019年度公司内部控制的自我评价报告的独立意见 | 同意 |
6 | 关于公司对外担保情况及关联方占用资金情况的独立意见 | 同意 | |
7 | 关于 2020 年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独立意见 | 同意 | |
8 | 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独立意见 | 同意 | |
9 | 关于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延期的独立意见 | 同意 | |
10 | 2020年7月21日 | 关于董事会换届选举的独立意见 | 同意 |
11 | 2020年8月7日 | 关于聘任高级管理人员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 同意 |
12 | 2020年8月15日 | 关于 2020 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独立意见 | 同意 |
13 | 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理财的独立意见 | 同意 | |
14 | 关于公司对外担保情况及关联方占用资金情况的独立意见 | 同意 | |
15 | 关于公司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 同意 | |
16 | 2020年12月23日 | 关于使用募集资金向上海银轮热交换系统有限公司增资的独立意见 | 同意 |
17 | 关于增加募集资金投资项目(DPF 国产化建设项目)实施地点的独立意见 | 同意 | |
18 | 关于调整回购股份用途的独立意见 | 同意 | |
19 | 关于第二期员工持股计划(草案)的独立意见 | 同意 |
三、保护投资者合法权益方面所做的工作
1、充分发挥工作中的独立性
本人严格按照有关法律法规、《公司章程》和《独立董事工作制度》的规定履行职责,按时参加公司董事会,会前对公司介绍的情况和提供的资料进行仔细审查,客观发表自己的意见与观点,并利用自己的专业知识做出独立、公正的判断,发表独立意见,切实保护中小股东的利益。
2、持续关注公司的信息披露工作
持续关注公司的信息披露工作,确保公司能够按照《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规范信息披露行为,促进公司依法规范运作,维护公司股东及其利益相关人的合法权益,保证披露信息的真实、准确、完整、及时、公平。
3、密切关注公司经营决策,履行督导职责
与公司保持了良好沟通,了解公司的经营状况、资金往来情况、关联交易情况、内
部控制制度的完善及执行情况、股东大会及董事会决议的执行情况等相关事项,运用所擅长的专业知识和实践经验,积极为公司的发展、管理及资本运作出谋划策,帮助董事会做出独立、客观、科学的决策。
四、对公司现场调查情况
报告期内,利用召开董事会及其他时间的机会对公司及子公司进行了实地考察,深入了解公司经营情况,并与董事、监事、管理层进行沟通,掌握公司经营运作状况,有效地履行了独立董事的职责。
五、专业委员会履职情况
本人作为投资战略委员会召集人和审计委员会的委员,积极参加公司2020年度战略研讨会,认真审议公司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公司定期报告、内审部门日常审计和专项审计等事项。严格审查公司内部控制制度及执行情况,对公司财务状况和经营情况实施了有效的监督。在年度报告编制过程中,审计委员会与审计机构协商确定年度财务报告审计工作时间安排,对公司财务报表进行审阅;督促审计机构按时提交审计报告,确保公司年报信息的披露质量。结合个人专业知识,对公司发展战略提出建议。
六、其他工作情况
1、无提议召开董事会的情况;
2、无提议召开临时股东大会情况;
3、无提议聘用或解聘会计师事务所的情况;
4、无独立聘请外部审计机构和咨询机构等;
七、联系方式
电子邮件:yhpeng@sjtu.edu.cn
以上是本人在 2020年度履行职责情况的汇报。在此对公司董事会、经营层以及其他工作人员对本人2020年度履行独立董事工作给予的支持表示感谢!
独立董事:彭颖红2021年4月15日
浙江银轮机械股份有限公司2020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俞小莉)
各位股东及代表:
本人作为浙江银轮机械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独立董事,本人严格按照《公司法》《证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关于在上市公司建立独立董事的指导意见》《公司章程》及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和要求,忠实履行独立董事职责,积极出席相关会议,勤勉、审慎、认真地行使独立董事的权利,切实维护了公司和股东尤其是社会公众股股东的利益。根据公司2020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本人自2020年8月6日起担任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独立董事,现将2020年度履行独立董事职责的情况述职如下:
一、2020年度出席会议情况
2020年度,公司董事会会议、股东大会的召集召开符合法定程序,重大经营决策和其他重大事项均按相关规定履行了相关程序,合法有效。2020年度,在董事会召开前,本人认真研究各项议案,按时出席了所有董事会会议,与会期间充分发挥专业知识,认真审议会议议案,提出合理化建议,并以谨慎的态度行使表决权,充分发挥了独立董事的作用,维护了公司和中小股东的权益。我对公司董事会本年度审议的各项议案及公司其他事项均表示赞成,无提出异议、反对和弃权的情形。本人出席会议的情况如下:
出席董事会会议情况:
应出席董事会 次数 | 亲自出席次数 | 委托出席次数 | 缺席次数 | 是否连续两次未亲自出席会议 |
4 | 4 | 0 | 0 | 否 |
二、发表独立董事意见情况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关于在上市公司建立独立董事制度的指导意见》等相关规定,作为公司独立董事,本人对下列事项发表了独立意见:
序号 | 时间 | 事项 | 意见类型 |
1 | 2020年8月7日 | 关于聘任高级管理人员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 同意 |
2 | 2020年8月15日 | 关于 2020 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独立意见 | 同意 |
3 | 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理财的独立意见 | 同意 |
4 | 关于公司对外担保情况及关联方占用资金情况的独立意见 | 同意 | |
5 | 关于公司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 同意 | |
6 | 2020年12月23日 | 关于使用募集资金向上海银轮热交换系统有限公司增资的独立意见 | 同意 |
7 | 关于增加募集资金投资项目(DPF 国产化建设项目)实施地点的独立意见 | 同意 | |
8 | 关于调整回购股份用途的独立意见 | 同意 | |
9 | 关于第二期员工持股计划(草案)的独立意见 | 同意 |
三、保护投资者合法权益方面所做的工作
本人严格按照有关法律、法规、公司《章程》和《独立董事工作制度》的规定履行职责,按时参加公司董事会,事先对公司介绍的情况和提供的资料进行仔细审查,客观发表自己的意见与观点,并利用自己的专业知识做出独立、公正的判断。在发表独立意见时,不受公司和主要股东的影响,切实保护中小股东的利益。
与公司保持良好沟通,密切关注公司经营决策、经营状况、资金往来情况、关联交易情况、内部控制制度的完善及执行情况、股东大会及董事会决议的执行情况等相关事项,积极为公司的发展、管理及资本运作出谋划策。
持续关注公司的信息披露工作,确保公司能够按照《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规范信息披露行为,促进公司依法规范运作。
认真督促年报的编制工作,与会计师进行充分沟通,关注年报编制的工作安排及审计工作进展情况,确保公司年报及审计报告等全面反映公司的真实情况。
四、对公司现场调查情况
2020年度,本人多次对公司进行实地现场考察,深入了解公司的生产经营管理、募集资金使用、业务发展、财务状况和内部控制情况,同时通过电话和邮件,积极与公司其他董事、监事、高管人员及相关工作人员保持密切联系,时刻关注国际经济形势以及外部市场变化对公司经营状况的影响,关注传媒、网络有关公司的相关报道,及时获悉公司各重大事项的进展情况,定期审阅公司提供的信息报告,在充分掌握实际情况的基础上,对公司面对行业及市场变化等问题提出解决建议,并对公司的未来发展战略提供决策参考意见。
五、专业委员会履职情况
本人作为提名委员会的召集人、薪酬与考核委员会的委员和投资战略委员会的委
员,积极关注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任职情况,检查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履职情况,认真履行委员会职责,对拟聘任的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候选人的任职资格进行了审核。根据《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实施细则》的要求,制定及审查公司董事的津贴标准方案,对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工作情况进行评估、审核,提出合理化建议,积极履行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委员的职责。本人积极参加公司2020年度战略研讨会,认真审议战略委员会审议的各相关议案,对公司的战略发展及经营规划等提出建议,积极履行战略委员会委员的职责。
六、其他工作情况
1、无提议召开董事会的情况;
2、无提议召开临时股东大会情况;
3、无提议聘用或解聘会计师事务所的情况;
4、无独立聘请外部审计机构和咨询机构等;
七、联系方式
电子邮件:
yuxl@zju.edu.cn以上是本人在 2020年度履行职责情况的汇报。在此对公司董事会、经营层以及其他工作人员对本人2020年度履行独立董事工作给予的支持表示感谢!
独立董事:俞小莉2021年4月15日
浙江银轮机械股份有限公司2020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刘信光)
各位股东及代表:
本人作为浙江银轮机械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独立董事,本人严格按照《公司法》《证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关于在上市公司建立独立董事的指导意见》《公司章程》及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和要求,忠实履行独立董事职责,积极出席相关会议,勤勉、审慎、认真地行使独立董事的权利,切实维护了公司和股东尤其是社会公众股股东的利益。根据公司2020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本人自2020年8月6日起不再担任公司独立董事,现将2020年度履行独立董事职责的情况述职如下:
一、2020年度出席会议情况
报告期内,本人积极参加公司召开的董事会,列席公司股东大会,认真审阅会议相关材料,积极参与各议案的讨论并提出合理建议,为董事会正确、科学决策发挥积极作用。公司董事会、股东大会的召集召开符合法定程序,重大经营决策事项和其他重大事项均履行了相关的审批程序,未损害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的利益。因此,本人对公司董事会各项议案及公司其他事项均没有提出异议。本人出席会议的情况如下:
出席董事会会议情况:
应出席董事会 次数 | 亲自出席次数 | 委托出席次数 | 缺席次数 | 是否连续两次未亲自出席会议 |
5 | 5 | 0 | 0 | 否 |
1、对董事会各项议案及公司其他事项均没有提出异议;
2、对各次董事会会议审议的相关议案均投了赞成票;
二、发表独立董事意见情况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关于在上市公司建立独立董事制度的指导意见》等相关规定,作为公司独立董事,本人对下列事项发表了独立意见:
序号 | 时间 | 事项 | 意见类型 |
1 | 2020年1月4日 | 关于对外投资暨关联交易的议案 | 同意 |
2 | 2020年4月14日 | 关于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购买理财产品的议案 | 同意 |
3 | 2020年4月29日 | 关于2019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独立意见 | 同意 |
4 | 关于公司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独立意见 | 同意 | |
5 | 关于2019年度公司内部控制的自我评价报告的独立意 | 同意 |
见 | |||
6 | 关于公司对外担保情况及关联方占用资金情况的独立意见 | 同意 | |
7 | 关于 2020 年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独立意见 | 同意 | |
8 | 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独立意见 | 同意 | |
9 | 关于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延期的独立意见 | 同意 | |
10 | 2020年7月21日 | 关于董事会换届选举的独立意见 | 同意 |
三、保护投资者合法权益方面所做的工作
作为公司独立董事,本人严格按照有关法律法规、《公司章程》和《独立董事工作制度》的规定履行职责,参加公司的董事会会议,认真审议各项议案,客观发表自己的意见与观点,并利用自己的专业知识做出独立、公正的判断,切实保护中小股东的利益。本人持续关注公司的信息披露工作及公众传媒等渠道对公司的报道,督促公司严格、规范地按照《公司法》《证券法》《股票上市规则》及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的有关规定,进行信息管理和信息披露,保护投资者的合法权益。
四、对公司现场调查情况
作为独立董事,本人通过参加会议、现场考察、电话沟通等方式,了解公司生产运营状况、管理情况,同时利用参加公司董事会、股东大会的时间进行现场考察,了解公司的生产运营情况,对董事会审议事项进行充分的审核,对公司有关资料进行认真审阅,在充分了解情况的基础上独立、客观、审慎地行使表决权。
五、专业委员会履职情况
本人作为投资战略委员会,严格履行工作职能,报告期内,公司战略委员会勤勉尽责的履行职责,对公司战略发展规划等事项提出合理建议。积极参加公司2020年度战略研讨会,充分利用专业知识和经验,对公司发展战略提出意见和见解,对公司长期发展战略和重大投资决策进行审议并提出自己的建议,发挥了独立董事的监督作用。作为提名委员会委员,按照《独立董事工作制度》《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工作细则》等相关制度的规定参加会议,根据公司实际情况,对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的聘任等事项进行了认真审查,并按照有关规定对任职资格进行了审核,发表审查意见和建议。
六、其他工作情况
1、无提议召开董事会的情况;
2、无提议召开临时股东大会情况;
3、无提议聘用或解聘会计师事务所的情况;
4、无独立聘请外部审计机构和咨询机构等;
七、联系方式
电子邮件:lxg822@163.com以上是本人在2020年度履行职责情况的汇报。在此对公司董事会、经营层以及其他工作人员对本人2020年度履行独立董事工作给予的支持表示感谢!
独立董事:刘信光2021年4月1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