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银轮机械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公告
浙江银轮机械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1年4月13日召开第八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议案》。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财政部(以下简称“财政部”)的最新规定,公司将对企业会计政策内容进行变更。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等有关规定,本次会计政策变更事项无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具体情况如下:
一、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概述
1.变更的原因
财政部于2018年12月发布了《关于修订<企业会计准则第21号——租赁>的通知》(财会〔2018〕35 号)(以下简称“新租赁准则”),2019年12月发布了《企业会计准则解释第13号》(财会〔2019〕21 号)《碳排放权交易有关会计处理暂行规定》(财会〔2019〕22 号),2020年6月发布了《新冠肺炎疫情相关租金减让会计处理规定》(财会〔2020〕10号)。由于上述会计准则及规定的修订与发布,公司拟对执行的会计政策内容进行相应变更。
2.变更前采用的会计政策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前,公司执行财政部于2006年2月15日颁布的《企业会计准则——基本准则》和 38 项具体会计准则及财政部2014年1月以来修订或新发布的具体会计准则及其他相关规定。
3.变更后采用的会计政策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后,公司符合财政部最新发布相关会计准则及其他相关规定的要求。
4.变更的日期
新租赁准则自2021年1月1日起施行,《企业会计准则解释第13号》自2020年1月1日起施行,《碳排放权交易有关会计处理暂行规定》自2020年1月1日起施行,《新冠肺炎疫情相关租金减让会计处理规定》自2020年6月19日起施行。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二、本次会计政策变更的主要内容
1.新租赁准则相关会计政策变更
(1)新租赁准则下,除短期租赁和低价值租赁外,承租人将不再区分融资租赁和经营租赁,所有租赁均采用相同的会计处理,均需确认使用权资产和租赁负债;
(2)对于使用权资产,承租人能够合理确定租赁期届满时将取得租赁资产所有权的,应当在租赁资产剩余使用寿命内计提折旧。无法合理确定租赁期届满时能够取得租赁资产所有权的,应当在租赁期与租赁资产剩余使用寿命两者孰短的期间内计提折旧。同时承租人需确定使用权资产是否发生减值,并对已识别的减值损失进行会计处理;
(3)对于租赁负债,承租人应当计算租赁负债在租赁期各期间的利息费用,并计入当期损益;
(4)对于短期租赁和低价值资产租赁,承租人可以选择不确认使用权资产和租赁负债,并在租赁期内各个期间按照直线法或其他系统合理的方法计入相关资产成本和当期损益;
(5)根据新旧准则衔接规定,企业可以选择自2021年1月1日起对所有租入资产按照未来应付租金的最低付款额现值(选择简化处理的短期租赁和低价值租赁除外)确认使用权资产及租赁负债,并分别确认折旧及未确认融资费用,不调整可比期间信息。根据新旧准则衔接规定,公司自2021年1月1日起执行新租赁准则,不追溯调整以前年度可比数据,本次会计政策变更不会对公司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产生重大影响。
2.执行《企业会计准则解释第13号》
财政部于2019年12月10日发布了《企业会计准则解释第13号》(财会〔2019〕21号,以下简称“解释第13号”),自2020年1月1日起施行,不要求追溯调整。
①关联方的认定
解释第13号明确了以下情形构成关联方:企业与其所属企业集团的其他成员单位(包括母公司和子公司)的合营企业或联营企业;企业的合营企业与企业的其他合营企业或联营企业。此外,解释第13号也明确了仅仅同受一方重大影响的两方或两方以上的企业不构成关联方,并补充说明了联营企业包括联营企业及其子公司,合营企业包括合营企业及其子公司。
②业务的定义
解释第13号完善了业务构成的三个要素,细化了构成业务的判断条件,同时引入“集中度测试”选择,以在一定程度上简化非同一控制下取得组合是否构成业务的判断等问题。
本公司自2020年1月1日起执行解释第13号,比较财务报表不做调整,执行解释第13号未对本公司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产生重大影响。
3.执行《碳排放权交易有关会计处理暂行规定》
财政部于2019年12月16日发布了《碳排放权交易有关会计处理暂行规定》(财会[2019]22号),适用于按照《碳排放权交易管理暂行办法》等有关规定开展碳排放权交易业务的重点排放单位中的相关企业(以下简称重点排放企业)。该规定自2020年1月1日起施行,重点排放企业应当采用未来适用法应用该规定。
本公司自2020年1月1日起执行该规定,比较财务报表不做调整,执行该规定未对本公司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产生重大影响。
4.执行《新冠肺炎疫情相关租金减让会计处理规定》
财政部于2020年6月19日发布了《新冠肺炎疫情相关租金减让会计处理规定》(财会〔2020〕10号),自2020年6月19日起施行,允许企业对2020年1月1日至该规定施行日之间发生的相关租金减让进行调整。按照该规定,对于满足条件的由新冠肺炎疫情直接引发的租金减免、延期支付租金等租金减让,企业可以选择采用简化方法进行会计处理。
三、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对公司的影响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是公司根据财政部发布的相关规定和要求进行,变更后会计政策能够客观、公允的反映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规定和公司实际情况。预计上述准则及规定的实施不会对公司财务报表产生重大影响。
四、董事会关于会计政策变更合理性的说明
董事会认为: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是根据财政部修订及颁布的最新会计准则及规定进行的合理变更,符合相关规定,不会对公司当期和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前的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产生重大影响,也不涉及以前年度损益追溯调整。执行变更后的会计政策,能够客观、公允地反映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符合公司及全体股东的利益,同意本次公司会计政策变更。
五、备查文件
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浙江银轮机械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2021年4月1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