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晶丰明源半导体股份有限公司2020年度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履职情况报告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规则适用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上市公司治理准则》、《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等有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上海晶丰明源半导体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议事规则》的规定,作为上海晶丰明源半导体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审计委员,现就2020年度工作情况汇报如下:
一、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基本情况
第一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由三名委员组成,分别为孙文秋先生、冯震远先生、胡黎强先生,其中孙文秋先生任主任委员。2020年5月,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进行了换届选举,第二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由三名委员组成,分别为赵歆晟先生、冯震远先生、胡黎强先生,其中赵歆晟先生任主任委员。审计委员会各成员具有能够胜任审计委员会工作职责的专业知识和工作经验。
二、报告期内董事会审计委员会会议召开情况
2020年度,公司审计委员会共召集4次会议,全体委员均亲自出席会议,无缺席情况。
召开时间 | 会议届次 | 会议议案 |
2020.4.17 | 第一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十五次会议 | 1、《关于<2019年度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履职报告>的议案》 2、《关于<2019年年度报告>及摘要的议案》 3、《关于<2019年度财务决算报告>的议案》 4、《关于<2019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的议案》 5、《关于<募集资金2019年度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的议案》 6、《公司2019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 7、《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 8、《关于公司使用暂时闲置自有资金购买理财产品的议案》 9、《关于公司开展票据池业务的议案》 |
2020.4.24 | 第一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十六 | 《关于<2020年第一季度报告>的议案》 |
次会议 | ||
2020.08.07 | 第二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一次会议 | 1、《关于<2020年半年度报告>及摘要的议案》 2、《关于<募集资金2020年半年度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的议案》 |
2020.10.22 | 第二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二次会议 | 《关于<2020年第三季度报告>的议案》 |
(五)协调管理层、内部审计部门及相关部门与外部审计机构的沟通报告期内,为更好的使管理层、内部审计部门与外部审计机构进行充分有效的沟通,审计委员会积极协调工作,提高审计效率,降低审计成本,提升内部审计人员的业务素质和水平,充分发挥审计监督职能。
四、总体评价
报告期内,董事会审计委员会严格按照《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规则适用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上市公司治理准则》、《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等有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董事会审计委员会议事规则》的规定,勤勉、尽责的发挥审查、监督作用,认真履行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的职责。2021年,我们将继续遵循独立、客观、公正的职业准则,更好的完成公司及董事会的各项委托。
上海晶丰明源半导体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审计委员会2021年4月13日
赵歆晟(签字):
2021年4月13日
胡黎强(签字):
2021年4月13日
冯震远(签字):
2021年4月1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