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300265 证券简称:通光线缆 编号:2021-017债券代码:123034 债券简称:通光转债
江苏通光电子线缆股份有限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江苏通光电子线缆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于2021年4月13日上午9点在公司会议室以现场表决方式召开。本次会议的通知于2021年4月2日以书面、通讯方式通知全体董事。本次会议应出席董事7名,实际出席董事7名,本次会议的通知、召开以及参会董事人数均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规则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本次董事会由公司董事长张忠先生主持,会议审议了会议通知所列的以下事项,并通过决议如下:
一、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0年度总经理工作报告>的议案》
与会董事在认真听取公司总经理薛万健先生所作《2020年度总经理工作报告》后认为:该报告真实、客观地反映了2020年度公司管理层落实董事会各项决议、生产经营的情况、逐步落实各项管理制度等方面的工作及所取得的成果。
表决结果:7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
二、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0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董事会认为,公司《2020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依据董事会2020年度工作情况及公司2020年度经营状况进行编写,反映了董事会2020年度在执行股东大会决议及经营管理等方面的工作成果。《2020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详见中国证监会指定的创业板信息披露网站。
独立董事唐正国先生(历任)、毛庆传先生、何贤杰先生(历任)、李成榕先生、刘志耕先生分别向董事会提交了《2020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具体内
容详见中国证监会指定的创业板信息披露网站),并将在2020年度股东大会上进行述职。表决结果:7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本议案尚需提请股东大会审议。
三、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0年年度报告全文及摘要的议案》公司2020年年度报告全文及摘要详见中国证监会指定的创业板信息披露网站。《2020年年度报告披露提示性公告》刊登在《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
表决结果:7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本议案尚需提请股东大会审议。
四、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0年度财务决算报告>的议案》
公司《2020年度财务决算报告》客观、真实地反映了公司2020年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具体内容详见中国证监会指定的创业板信息披露网站。
表决结果:7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
本议案尚需提请股东大会审议。
五、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0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
公司独立董事发表了明确同意的独立意见。《关于2020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公告》详见中国证监会指定的创业板信息披露网站。
表决结果:7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
本议案尚需提请股东大会审议。
六、审议通过《关于<2020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的议案》
公司2020年度募集资金的存放与使用均符合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深圳证券交易所对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的相关要求,不存在违规使用募集资金的行为,亦不存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形。
公司独立董事对本议案发表了明确同意的独立意见。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
殊普通合伙)对公司的专项说明出具了《募集资金年度存放与使用情况鉴证报告》。公司保荐机构长城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发表了核查意见。《2020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及相关文件详见中国证监会指定的创业板信息披露网站。
表决结果:7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
七、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0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的议案》针对《2020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公司独立董事发表了独立意见,公司审计机构立信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特殊普通合伙)出具了鉴证报告,公司保荐机构长城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发表了核查意见。上述文件详见中国证监会指定的创业板信息披露网站。表决结果:7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
八、审议通过《关于续聘公司2021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
鉴于立信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特殊普通合伙)在公司2020年度审计工作中表现出专业的执业能力,工作勤勉、尽责,公司同意续聘立信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21年度审计机构,聘期一年。该议案经公司独立董事事前认可,并发表了明确同意的独立意见。上述意见与《关于续聘2021年度审计机构的公告》详见中国证监会指定的创业板信息披露网站。表决结果:7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本议案尚需提请股东大会审议。
九、审议通过《关于2021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议案》
公司独立董事对该事项发表事前认可意见,同意将本项议案提交董事会审议,并发表了明确同意的独立意见。公司保荐机构长城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发表了明确同意的核查意见。上述意见与《关于2021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公告》详见中国证监会指定的创业板信息披露网站。
关联董事张忠先生、张强先生回避表决。
表决结果:5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
本议案尚需提请股东大会审议,关联股东通光集团有限公司、张忠先生、薛万健先生回避表决。
十、审议通过《关于公司及子公司向银行申请授信并接受关联人为公司提供担保暨关联交易的议案》
公司独立董事对该事项发表事前认可意见,同意将本项议案提交董事会审议,并发表了明确同意的独立意见。公司保荐机构长城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发表了明确同意的核查意见。上述意见与《关于公司及子公司向银行申请授信并接受关联人为公司提供担保暨关联交易的公告》详见中国证监会指定的创业板信息披露网站。
关联董事张忠先生、张强先生回避表决。
表决结果:5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
十一、审议通过《关于为子公司申请银行授信额度提供担保额度预计的议案》
公司独立董事对本议案发表了明确同意的独立意见,公司保荐机构长城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发表了明确同意的核查意见。上述意见与《关于为子公司申请银行授信额度提供担保额度预计的公告》详见中国证监会指定的创业板信息披露网站。
表决结果:7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
本议案尚需提请股东大会审议。
十二、审议通过《关于全资子公司开展期货套期保值业务的议案》
公司独立董事对本议案发表了明确同意的独立意见。公司保荐机构长城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发表了明确同意的核查意见。上述意见与《关于全资子公司开展期货套期保值业务的公告》详见中国证监会指定的创业板信息披露网站。
表决结果:7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
十三、审议通过《关于公司非独立董事薪酬方案的议案》
根据公司《董事、监事薪酬管理制度》,结合公司经营规模等实际情况并参照行业薪酬水平,公司非独立董事2021年度薪酬提案如下:
1、内部董事(张忠先生、雷建设先生、徐军先生)的薪酬由基本薪酬和绩效薪酬构成。基本薪酬依据公司相关规定,按月发放;绩效薪酬由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依据其年度经营管理考核的结果确定具体金额,并于年度终了后一次性发放。公司不向内部董事另行发放董事津贴。
2、外部董事(张强先生)的薪酬:公司不承担其薪酬,不提供津贴。
公司2020年度非独立董事薪酬情况详见公司《2020年年度报告》“第九节 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和员工情况”之“四、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报酬情况”部分相关内容。
公司独立董事对本议案发表了明确同意的独立意见。
公司非独立董事张忠先生、张强先生、雷建设先生、徐军先生回避表决。上述董事回避表决后,非关联董事人数不足董事会成员的半数。因此,董事会决定将本议案提请公司股东大会审议,关联股东通光集团有限公司、张忠先生回避表决。
十四、审议通过《关于公司独立董事薪酬方案的议案》
根据公司《董事、监事薪酬管理制度》,结合公司经营规模等实际情况并参照行业薪酬水平,公司第五届独立董事薪酬提案如下:
独立董事津贴为每人每年60,000元(税前),不另行发放薪酬。任职津贴自股东大会批准任职当月起计算,每年支付一次。独立董事因参加公司董事会以及其他按照《公司章程》和有关法律、法规行使职权所需的合理费用,可在公司据实报销。独立董事不再担任职务或自愿放弃享受或领取津贴的,自次月起停止向其发放相关津贴。
公司2020年度独立董事薪酬情况详见公司《2020年年度报告》“第九节 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和员工情况”之“四、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报酬情况”部分相关内容。
表决结果:4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公司独立董事李成榕先生、毛庆传先生、刘志耕先生回避表决。
本议案尚需提请股东大会审议。
十五、审议通过《关于公司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方案的议案》
根据公司相关薪酬制度规定,结合公司经营规模等实际情况并参照行业薪酬水平,公司高级管理人员2021年度薪酬提案如下:
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的薪酬分为基本薪酬和绩效薪酬两部分。基本薪酬按照月度发放;绩效薪酬结合公司年度经营指标、利润目标达成情况及其本人所担任职务的工作性质、年度绩效考核完成情况等因素综合评定后统一发放。
公司2020年度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情况详见公司《2020年年度报告》“第九节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和员工情况”之“四、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报酬情况”部分相关内容。
公司独立董事对本议案发表了明确同意的独立意见。
表决结果:7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
十六、审议通过《关于不对2020年度计提奖励基金的议案》
根据公司《奖励基金管理办法》的规定及公司生产经营实际情况,决定不对2020年度计提奖励基金。公司独立董事对该事项发表明确同意的独立意见。
表决结果:7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
十七、审议通过《关于调整部分募投项目计划进度的议案》
公司独立董事对本议案发表了明确同意的独立意见,公司保荐机构长城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发表了明确同意的核查意见。上述意见与《关于调整部分募投项目计划进度的公告》详见中国证监会指定的创业板信息披露网站。
表决结果:7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
十八、审议通过《关于提议召开公司2020年度股东大会的议案》
同意公司定于2021年5月12日下午13点30分,在江苏省南通市海门区公司三楼会议室,召开公司2020年度股东大会。
《关于召开2020年度股东大会的通知》详见中国证监会指定的创业板信息披
露网站。
表决结果:7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
特此公告。
江苏通光电子线缆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1年4月1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