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300265 证券简称:通光线缆 编号:2021-021债券代码:123034 债券简称:通光转债
江苏通光电子线缆股份有限公司2020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及相关格式指引的规定,江苏通光电子线缆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将2020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专项说明如下: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核准江苏通光电子线缆股份有限公司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的批复》(证监许可[2019]1315号)核准,公司向社会公开发行面值总额29,700万元可转换公司债券,期限为6年。募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297,000,000.00元,扣除发行费用7,200,000.00元(含增值税),实际到位资金为人民币289,800,000.00元;募集资金总额扣除不含税发行费用10,028,018.87元,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286,971,981.13元。上述资金到位情况已经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验证,并出具了信会师报字[2019]第11991号《江苏通光电子线缆股份有限公司验证报告》。
截至2020年12月31日,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如下(金额单位:元):
(一)资金募集情况 | |
募集资金总额 | 297,000,000.00 |
减:直接扣除的承销费用 | 7,200,000.00 |
募集资金实际到账 | 289,800,000.00 |
减:支付的发行费 | 3,429,700.00 |
加:税金置换 | 601,681.13 |
募集资金净额 | 286,971,981.13 |
(二)募集资金使用情况 | |
减:以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自筹资金的金额 | 22,525,511.70 |
减:直接投入募投项目 | 13,531,773.69 |
减:暂时补充流动资金 | 0.00 |
加:利息收入扣除手续费净额 | 1,344,885.75 |
(三)募集资金余额 | 252,259,581.49 |
二、募集资金存放和管理情况
为规范募集资金的管理和使用,保护投资者利益,本公司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等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制定了《江苏通光电子线缆股份有限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对募集资金的专户存储、审批使用、管理与监督作了明确的规定。公司和长城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长城证券”)与中国民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南京分行(以下简称“民生南京分行”)于2019年11月25日签订了《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公司及江苏通光强能输电线科技有限公司与江苏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南通分行、长城证券于2019年12月18日签署了《募集资金四方监管协议》,公司及通光光缆与民生南京分行、长城证券于2020年11月30日签署了《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公司及四川通光光缆有限公司与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海门支行、长城证券于2020年12月21日签署了《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明确了各方的权利和义务,对募集资金的使用严格实施审批和监管。
截至2020年12月31日,募集资金在银行账户的存储情况如下:
账户 | 账号 | 余额(元) |
中国民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海门支行 | 631588934 | 15,007,119.92 |
江苏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海门支行 | 50320188000248261 | 88,542,541.57 |
中国民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海门支行 | 632536256 | 47,000,000.00 |
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海门支行 | 539175557956 | 101,709,920.00 |
小计 | 252,259,581.49 |
注:上述存款余额中,已计入募集资金专户利息收入1,345,195.40元(其中2020年度利息收入1,250,837.58元),已扣除手续费309.65元(其中2020年度手续费80.00元)。
三、本年度募集资金的实际使用情况
(一)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资金使用情况
公司2020年度募集资金实际使用情况详见附表1《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二)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实施地点、实施方式变更情况
公司不存在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实施地点、实施方式变更情况。
(三)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置换情况
2019年12月9日经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第四届监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自筹资金的议案》,同意以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的自筹资金22,525,511.70元。上述置换资金经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对投资项目实际使用自筹资金情况进行了鉴证,并出具了《江苏通光电子线缆有限公司以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自筹资金的鉴证报告》(信会师报字[2019]第ZB12025号)。独立董事对该事项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公司;保荐机构长城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发表了核查意见,同意公司本次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的自筹资金事项。
(四)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情况
公司于2019年12月9日分别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第四届监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同意公司在保证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正常进行的前提下,使用不超过人民币14,000万元的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使用期限为自本次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不超过12个月。独立董事对该事项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公司保荐机构长城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发表了核查意见,同意公司本次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事项。截至2020年11月9日,公司已将使用的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募集资金人民币14,000万元全部归还至公司募集资金专用账户,并将上述募集资金的归还情况通知了保荐机构及保荐代表人。至此,本次使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事项已完成。
(五)节余募集资金使用情况
公司不存在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节余资金用于其他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或非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情况。
(六)超募资金使用情况
公司不存在超募资金。
(七)尚未使用的募集资金用途及去向
存放公司募集资金三方监管账户资金总额252,259,581.49元。将分别用于“年产7000公里防火电缆新建项目”、“年产4800公里OPGW光缆技改项目”和“年产7200公里OPGW光缆和6000吨铝包钢项目”及“永久补充流动资金”。
(八)募集资金使用的其他情况
公司不存在募集资金使用的其他情况。
四、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资金使用情况
(一) 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情况表
2020年5月13日,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第四届监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变更部分募集资金用途的议案》。2020年12月18日,公司召开2020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和 2020 年第一次债券持有人会议,分别审议通过《关于变更部分募集资金用途的议案》,同意公司将原用于“高端器件装备用电子线缆扩建项目”和“年产 200 公里能源互联领域用中压海底线缆新建项目”的募集资金(包括银行存款利息扣除银行手续费等的净额,其中“募集资金”所产生的利息收入全部计入“永久补充流动资金”项目中)用于“年产4800 公里 OPGW 光缆技改项目”、“年产7200公里 OPGW 光缆和6000 吨铝包钢项目”、“永久补充流动资金”。
2020年度,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情况表详见附表2。
(二)未达到计划进度及变更后的项目可行性发生重大变化的情况
无
(三)变更后的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无法单独核算效益的原因及其情况
无
(四)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已对外转让或置换情况
本公司不存在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已对外转让或置换情况
五、募集资金使用及披露中存在的问题
报告期内,公司募集资金的使用情况均及时、真实、准确、完整地披露,募集资金的存放、使用和管理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
六、专项报告的批准报出
本专项报告业经公司董事会于2021年4月13日批准报出。
附表:1、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2、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情况表
江苏通光电子线缆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1年4月13日
附表1:
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编制单位: 江苏通光电子线缆股份有限公司 2020年度
单位: 万元
募集资金总额 | 28,697.20 | 本年度投入募集资金总额 | 1,141.67 | |||||||
报告期内变更用途的募集资金总额 | 16,760.48 | 已累计投入募集资金总额 | 3,605.73 | |||||||
累计变更用途的募集资金总额 | 16,760.48 | |||||||||
累计变更用途的募集资金总额比例 | 58.40% | |||||||||
承诺投资项目和超募资金投向 | 是否已变更项目(含部分变更) | 募集资金承诺投资总额 | 调整后投资总额(1) | 本年度投入 金额 | 截至期末累计投入金额(2) | 截至期末投资进度(%) (3)=(2)/(1) | 项目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日期 | 本年度实现的效益 | 是否达到预计效益 | 项目可行性是否发生重大变化 |
承诺投资项目 | ||||||||||
高端器件装备用电子线缆扩建项目 | 是 | 10,250.00 | 不适用 | 是 | ||||||
年产7000公里防火电缆新建项目 | 否 | 12,950.00 | 11,947.20 | 741.67 | 3,205.73 | 26.83 | 2022年3月31日 | 否 | 否 | |
年产200公里能源互联领域用中压海底线缆新建项目 | 是 | 6,500.00 | 不适用 | 是 | ||||||
年产4800公里OPGW光缆技改项目 | 否 | 4,700.00 | 2021年7月31日 | 否 | 否 |
年产7200公里OPGW光缆和6000吨铝包钢项目 | 否 | 10,571.00 | 400.00 | 400.00 | 3.78 | 2022年5月31日 | 否 | 否 | ||
永久补充流动资金 | 否 | 1,489.48 | 不适用 | 不适用 | 不适用 | |||||
承诺投资项目小计 | 29,700.00 | 28,707.68 | 1141.67 | 3,605.73 | 12.56 | |||||
超募资金投向 | 无 | |||||||||
归还银行贷款(如有) | ||||||||||
补充流动资金(如有) | ||||||||||
超募资金投向小计 | 无 | |||||||||
合计 | 29,700.00 | 28,707.68 | 1141.67 | 3,605.73 | 12.56 | |||||
未达到计划进度或预计收益的情况和原因(分具体项目) | 年产7000公里防火电缆新建项目未达到计划进度的情况和原因: 公司为提高募集资金投入的有效性,在确保项目产品防火电缆及时投放市场的前提下,根据整体市场的开拓情况,把控募投项目的建设进度。防火电缆产品市场如轨道交通等行业进入门槛较高,公司作为市场的新进入者,防火电缆产品的供货业绩需要一定时间的积累,市场开拓进程较为缓慢。 目前,本项目按照计划已经完成主体厂房及配套辅助工程的建设,生产设备在确保满足市场开拓要求的基础上逐步增加配置,公司已具备氧化镁防火电缆和云母带防火电缆两类防火电缆市场供给能力,并已经完成多个小批量订单。 公司基于审慎性原则,结合当前部分募投项目实际进展情况,在募投项目实施主体、募集资金用途及投资项目规模不发生变更的情况下,经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第五届监事会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将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日期调整至2022年3月31日。 | |||||||||
项目可行性发生重大变化的情况说明 | 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资金到账后,公司和通光强能积极协调推进项目建设,但因外部环境变化,配套条件未达到项目启动要求。 1、高端器件装备用电子线缆扩建项目 公司持续进行装备线缆的研发创新、技术升级、工艺及设备的改进,截至目前,公司已完成4种规格稳相电缆的研制,但工艺和设备仍需要时间来优化和稳定;另外,虽然民用飞机材料国产化进程在不断推进中,但推进过程较为缓慢,公司的产品正准备进行客户方的产品鉴定试验,到正式商用尚需较长的过程。 |
2、年产200公里能源互联领域用中压海底线缆新建项目 公司综合利用各下属子公司的技术、生产资源,实现了小长度中压海底电缆的生产和销售,由于公司尚未具备高压海底电缆的生产条件,在市场竞争过程中暂无法取得较大的订单;另一方面,受市场竞争和项目产品生产量的影响,项目产品毛利率和收益率较低。 | |
超募资金的金额、用途及使用进展情况 | 无 |
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地点变更情况 | 无 |
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方式调整情况 | 无 |
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先期投入及置换情况 | 2019年12月9日经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第四届监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自筹资金的议案》,同意以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的自筹资金22,525,511.70元。上述置换资金经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对投资项目实际使用自筹资金情况进行了鉴证,并出具了《江苏通光电子线缆有限公司以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自筹资金的鉴证报告》(信会师报字[2019]第ZB12025号)。独立董事对该事项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公司保荐机构长城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发表了核查意见,同意公司本次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的自筹资金事项。 |
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情况 | 2019年12月9日,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第四届监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同意公司在保证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正常进行的前提下,使用不超过人民币14,000万元的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使用期限为自本次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不超过12个月。独立董事对该事项发表了明确同意的独立意见。公司保荐机构长城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发表了核查意见,同意公司本次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事项。截至2020年11月9日,公司已将使用的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募集资金人民币14,000万元全部归还至公司募集资金专用账户,并将上述募集资金的归还情况通知了保荐机构及保荐代表人。至此,本次使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事项已完成。 |
项目实施出现募集资金结余的金额及原因 | 无 |
尚未使用的募集资金用途及去向 | 存放公司募集资金三方监管账户资金总额252,259,581.49元。将分别用于“年产4800公里OPGW光缆技改项目”、“年产7000公里防火电缆新建项目”和“年产7200公里OPGW光缆和6000吨铝包钢项目”和“永久补充流动资金”。 |
募集资金使用及披露中存在的问题或其他情况 | 无 |
附表2:
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情况表编制单位:江苏通光电子线缆股份有限公司 2020年度
单位:万元
变更后的项目 | 对应的原承诺项目 | 变更后项目拟投入募集资金总额(1) | 本年度实际投入金额 | 截至期末实际累计投入金额(2) | 截至期末投资进度(%)(3)=(2)/(1) | 项目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日期 | 本年度实现的效益 | 是否达到预计效益 | 变更后的项目可行性是否发生重大变化 |
年产4800公里OPGW光缆技改项目 | 年产200公里能源互联领域用中压海底线缆新建项目 | 4,700 | 0.00 | 0.00 | 0.00 | 2021年 7月31日 | 不适用 | 否 | |
年产7200公里OPGW光缆和6000吨铝包钢项目 | 高端器件装备用电子线缆扩建项目 | 10,571 | 400.00 | 400.00 | 3.78 | 2022年 5月31日 | 不适用 | 否 | |
永久补充流动资金 | 年产200公里能源互联领域用中压海底线缆新建项目 | 1,489.48 | 0.00 | 0.00 | 0.00 | 不适用 | 不适用 | 否 | |
合计 | 16,760.48 | 400.00 | 400.00 | 2.39 | |||||
变更原因、决策程序及信息披露情况说明(分具体项目) | 变更原因: 公司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资金到账后,公司和通光强能积极协调推进项目建设,但因外部环境变化,配套条件未达到项目启动要求。 1、高端器件装备用电子线缆扩建项目 公司持续进行装备线缆的研发创新、技术升级、工艺及设备的改进,截至目前,公司已完成4种规格稳相电缆的研制,但工艺和设备仍需要时间来优化和稳定;另外,虽然民用飞机材料国产化进程在不断推进中,但推进过程较为缓慢,公司的产品 |
正准备进行客户方的产品鉴定试验,到正式商用尚需较长的过程。 2、年产200公里能源互联领域用中压海底线缆新建项目 公司综合利用各下属子公司的技术、生产资源,实现了小长度中压海底电缆的生产和销售,由于公司尚未具备高压海底电缆的生产条件,在市场竞争过程中暂无法取得较大的订单;另一方面,受市场竞争和项目产品生产量的影响,项目产品毛利率和收益率较低。 决策程序及信息披露情况说明: 2020年5月13日,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第四届监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变更部分募集资金用途的议案》,同意公司将用于“高端器件装备用电子线缆扩建项目”和“年产200公里能源互联领域用中压海底线缆新建项目”的募集资金变更用途,用于“年产4800公里OPGW光缆技改项目”、“年产7200公里OPGW光缆和6000吨铝包钢项目”和“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独立董事对该事项发表了明确同意的独立意见。公司保荐机构长城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发表了核查意见,同意公司变更部分募集资金用途事项。 2020年12月18日,公司召开 2020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和 2020 年第一次债券持有人会议,分别审议通过《关于变更部分募集资金用途的议案》,同意公司将原用于“高端器件装备用电子线缆扩建项目”和“年产 200 公里能源互联领域用中压海底线缆新建项目”的募集资金(包括银行存款利息扣除银行手续费等的净额,其中“募集资金”所产生的利息收入全部计入“永久补充流动资金”项目中)用于“年产4800 公里 OPGW 光缆技改项目”、“年产 7200 公里 OPGW 光缆和 6000 吨铝包钢项目”、“永久补充流动资金”。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在中国证监会指定的创业板信息披露网站披露的公告。 | |
未达到计划进度或预计收益的情况和原因(分具体项目) | 不适用 |
变更后的项目可行性发生重大变化的情况说明 | 不适用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