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300265 证券简称:通光线缆 编号:2021-027债券代码:123034 债券简称:通光转债
江苏通光电子线缆股份有限公司关于调整部分募投项目计划进度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江苏通光电子线缆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1年4月13日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审议、第五届监事会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部分募投项目计划进度的议案》。根据公司目前募投项目的实施进度,在募投项目实施主体、募集资金用途及投资项目规模不发生变更的情况下,调整部分募投项目计划进度,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核准江苏通光电子线缆股份有限公司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的批复》(证监许可[2019]1315号)核准,江苏通光电子线缆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19年11月4日向社会公开发行面值总额2.97亿元可转换公司债券,期限6年。本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的募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2.97亿元,扣除与本次可转换公司债券发行相关的发行费用人民币1,002.80万元(不含税),共计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28,697.20万元。上述资金到位情况已经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验证,并出具了信会师报字[2019]第11991号《江苏通光电子线缆股份有限公司验证报告》。
根据公司《创业板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说明书》中披露的募集资金用途,本次募集资金主要用于以下三个项目:
单位:万元
序号 | 项目名称 | 计划总投资 | 募集资金拟投入额 |
1 | 高端器件装备用电子线缆扩建项目 | 11,285.57 | 10,250.00 |
2 | 年产7000公里防火电缆新建项目 | 17,201.64 | 11,947.20 |
3 | 年产200公里能源互联领域用中压海底线缆新建项目 | 10,000.00 | 6,500.00 |
合计 | 38,487.21 | 28,697.20 |
2020年5月13日,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第四届监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变更部分募集资金用途的议案》。2020年12月18日,公司召开2020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和2020年第一次债券持有人会议,分别审议通过《关于变更部分募集资金用途的议案》,同意公司将原用于“高端器件装备用电子线缆扩建项目”和“年产200公里能源互联领域用中压海底线缆新建项目”的募集资金(包括银行存款利息扣除银行手续费等的净额,其中“募集资金”所产生的利息收入全部计入“永久补充流动资金”项目中)用于“年产4800公里OPGW光缆技改项目”、“年产7200公里OPGW光缆和6000吨铝包钢项目”、“永久补充流动资金”。变更后,募集资金主要用于以下四个项目:
单位:万元
序号 | 项目名称 | 计划总投资 | 募集资金拟投入额 |
1 | 年产7000公里防火电缆新建项目 | 17,201.64 | 11,947.20 |
2 | 年产4800公里OPGW光缆技改项目 | 4,700 | 4,700 |
3 | 年产7200公里OPGW光缆和6000吨铝包钢项目 | 10,571 | 10,571 |
4 | 永久补充流动资金 | 1,489.48 | 1,489.48 |
合计 | 32,472.64 | 28,707.68 |
二、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进度情况
截至2021年4月9日,公司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序号 | 项目名称 | 募集资金拟投入额 | 募集资金累计投入额 | 投资进度(%) |
1 | 年产7000公里防火电缆新建项目 | 11,947.20 | 3661.87 | 30.65% |
2 | 年产4800公里OPGW光缆技改项目 | 4,700 | 1706.72 | 36.31% |
3 | 年产7200公里OPGW光缆和6000吨铝包钢项目 | 10,571 | 2681.89 | 25.37% |
4 | 永久补充流动资金 | 1501.30 | 1501.30 | 100% |
合计 | 28,719.50 | 9,551.78 | — |
注:“永久补充流动资金”项目投入额包含公司募集资金(开户主体:江苏通光电子线
缆股份有限公司;存储银行:中国民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南京分行;账号:631588934)产生的利息11.82万元。
三、部分募投项目计划进度调整的具体情况和原因
公司为提高募集资金投入的有效性,在确保项目产品防火电缆及时投放市场的前提下,根据整体市场的开拓情况,把控募投项目的建设进度。防火电缆产品市场如轨道交通等行业进入门槛较高,公司作为市场的新进入者,防火电缆产品的供货业绩需要一定时间的积累,市场开拓进程较为缓慢。
目前,“年产7000公里防火电缆新建项目”按照计划已经完成主体厂房及配套辅助工程的建设,生产设备在确保满足市场开拓要求的基础上逐步增加配置,公司已具备氧化镁防火电缆和云母带防火电缆两类防火电缆市场供给能力,并已经完成多个小批量订单。
公司基于审慎性原则,结合当前部分募投项目实际进展情况,在募投项目实施主体、募集资金用途及投资项目规模不发生变更的情况下,拟对募投项目“年产7000公里防火电缆新建项目”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日期进行调整,具体如下:
项目名称 | 调整前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日期 | 调整后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日期 |
年产7000公里防火电缆新建项目 | 2020年12月31日 | 2022年3月31日 |
四、重新论证募集资金投资项目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的相关规定:超过最近一次募集资金投资计划的完成期限且募集资金投入金额未达到相关计划金额50%的,上市公司应当对该项目的可行性、预计收益等重新进行论证,决定是否继续实施该项目。因此,公司对本次募投项目“年产7000公里防火电缆新建项目”进行了重新论证。
(一)项目建设的必要性
公司主要产品包括光纤光缆、输电线缆和装备线缆。本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年产7000公里防火电缆新建项目”是在公司现有主营业务的基础上,结合行业发展趋势和公司未来发展战略,对公司现有产品结构的进一步完善和补充,提升公司的盈利能力、行业地位和整体竞争力。
通过多年的研究开发与技术积淀,公司具备项目实施的主要技术以及产业化生产的工艺解决方案,项目的顺利实施有良好的技术优势。另外,公司在人才、管理、营销网络等方面颇具规模,在国内同行中具有一定优势,为本项目产品规模化发展提供了坚实基础。行业内项目产品在相关产业或行业得到了成功应用及产业化推广,公司项目产品的各项技术性能指标均达到了设计标准,并在实际应用过程中不断进行改进和完善。
(二)项目建设的可行性
1、需求端对电缆性能及附加功能要求逐步提升,防火电缆产品市场将进一步扩大
《民用建筑电气设计规范》明确规定“A.火灾自动报警系统保护对象分级为特级的建筑物,其消防设备供电干线及分支干线,应采用矿物绝缘电缆;B.火灾自动报警保护对象分级为一级的建筑物,其消防设备供电干线及分支干线,宜采用矿物绝缘电缆;当线路的敷设保护措施符合防火要求时,可采用有机绝缘耐火类电缆”;《地铁设计规范》明确规定“火灾时需要保证供电的配电线路应采用耐火铜芯电缆或矿物绝缘耐火铜芯电缆”;《建筑设计防火规范》明确规定“新建、扩建和改建的厂房、仓库、民用建筑、城市交通隧道等建筑的消防配电线路宜与其他配电线路分开敷设在不同的电缆井、沟内;确有困难需要敷设在同一电缆井、沟内时,应分别布置在电缆井、沟的两侧,且消防配电线路应采用矿物绝缘类不燃性电缆”。该等标准的推广有望进一步拓宽防火电缆的应用范围。
2、高层建筑防火重视程度逐步提高,防火电缆需求将持续增长
根据应急管理部信息,2019年高层建筑火灾呈多发之势。2019年全国共接报火灾23.3万起,造成1,335人死亡、837人受伤、直接财产损失达36.12亿元;其中,高层建筑发生火灾6,974起,同比上升10.6%。据统计,我国每年在建建筑面积130多亿平方米,高层建筑已达62万多栋,开通地铁等轨道交通的城市已有40座、里程6,700多公里,城市火灾的防控压力及难度将持续增大。
高层建筑火灾起因以电气原因为主,而电气起火多数系电线电缆原因,主要起火因素如下:首先,电缆的接头触点氧化、松动和接触不良,造成电阻增大,产生过热或打火而引发火灾事故。其次,施工、安装中留下了不易察觉的隐患,也会给电线电缆火灾事故埋下祸害。
近年来,各行业对电气防火、高层建筑防火的重视程度不断提升,防火类特种电缆已越来越广泛地应用于高层建筑、购物中心、星级酒店、医院、剧场、会议中心、图书馆、博物馆、政府机关、机场、高铁站、地铁、轻轨等人口密集、对防火要求较高的场所。未来,为进一步切实保障人民财产安全,对防火电缆的使用需求有望进一步提升。根据国际市场研究机构Research And Markets发布的防火电缆全球市场展望报告,2017年全球防火电缆市场达到16.2亿美元,预计到2026年,全球防火电缆有望达到24.1亿美元。
五、募集资金投资项目重新论证的结论
公司认为本次募投项目符合公司战略规划,仍然具备投资的必要性和可行性,公司将继续实施该项目。公司将密切关注相关环境变化,并对募集资金投资进行适时安排。
六、部分募投项目计划进度调整对公司的影响
本次部分募投项目计划进度调整是根据项目实际实施情况作出的审慎决定,未改变项目的内容、投资总额、实施主体,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和损害其他股东利益的情形,不会对募投项目的实施造成实质性的影响。本次对部分募投项目计划进度调整不会对公司的正常经营产生不利影响,符合公司长期发展规划。公司将加强对项目建设进度的监督,使项目按新的计划进行建设,以提高募集资金的使用效益。
七、专项意见
1、独立董事意见
独立董事认为:公司本次拟对部分募投项目计划进度调整的事项,是公司根据项目实际情况而做出的审慎决定,不涉及项目的内容、投资总额、实施主体的变更,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况。上述事项履行了必要的审批程序,符合《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司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因此,我们同意公司调整部分募投项目计划进度。
2、监事会意见
监事会认为:公司本次关于部分募投项目计划进度调整的事项,未改变公司募集资金的用途和投向,募投项目投资总额、建设内容未发生变化,募投项目实施的环境及背景均无重大变化。公司部分募投项目计划进度调整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实施,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形,符合中国证监会、深圳证券交易所关于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的有关规定,符合公司及全体股东的利益,也有利于公司的长远发展,同意公司调整部分募投项目计划进度。
3、保荐机构核查意见
公司本次关于部分募投项目延期的事项已经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审议通过,独立董事发表了明确同意意见,履行了必要的审批程序。通光线缆本次募投项目延期的事项,是公司根据项目实际进展情况作出的审慎决定,不涉及项目实施主体、实施方式、主要投资内容的变更,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等相关规定,亦符合公司长远发展的需要,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形。长城证券对公司本次部分募投项目延期的事项无异议。
八、备查文件
1、第五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决议;
2、第五届监事会第二次会议决议;
3、独立董事对相关事项发表的独立意见;
4、长城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江苏通光电子线缆股份有限公司部分募投项目延期的核查意见。
特此公告。
江苏通光电子线缆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1年4月1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