非经营性资金占用及其他关联资金
往来情况专项说明
绍兴贝斯美化工股份有限公司容诚专字[2021]200Z0025 号
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中国·北京
关于绍兴贝斯美化工股份有限公司非经营性资金占用及其他关联资金往来情况专项说明
容诚专字[2021]200Z0025 号
绍兴贝斯美化工股份有限公司全体股东:
我们接受委托,依据中国注册会计师审计准则审计了绍兴贝斯美化工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贝斯美”)2020 年 12 月 31 日的合并及母公司资产负债表,2020 年度的合并及母公司利润表、合并及母公司现金流量表和合并及母公司所有者权益变动表以及财务报表附注, 并于 2021 年 4 月 14 日出具了容诚审字[2021]200Z0017 号的无保留意见审计报告。
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规范上市公司与关联方资金往来及上市公司对外担保若干问题的通知》(2017 年修订)的要求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业务办理指南第 2 号——定期报告披露相关事宜》的规定,贝斯美管理层编制了后附的绍兴贝斯美化工股份有限公司 2020 年度非经营性资金占用及其他关联资金往来情况汇总表(以下简称汇总表)。如实编制和对外披露汇总表并保证其真实、准确、完整是贝斯美管理层的责任。
我们对汇总表所载资料与本所审计贝斯美 2020 年度财务报表时所复核的会计资料和经审计的财务报表的相关内容进行了核对,在所有重大方面没有发现不一致。除了对贝斯美实施 2020 年度财务报表审计中所执行的对关联方交易有关的审计程序外,我们并未对汇总表所载资料执行额外的审计程序。为了更好地理解贝斯美的非经营性资金占用及其他关联资金往来情况,后附汇总表应当与已审计的财务报表一并阅读。
本专项说明仅供贝斯美年度报告披露之目的使用,不得用作任何其他目的。
附件:绍兴贝斯美化工股份有限公司 2020 年度非经营性资金占用及其他关联资金往来情况汇总表。
(此页无正文,为贝斯美容诚专字[2021]200Z0025号报告之签字盖章页。)
容诚会计师事务所
(特殊普通合伙)
容诚会计师事务所 (特殊普通合伙) | 中国注册会计师:潘胜国 中国注册会计师:秦 啸 | |
中国·北京 | 中国注册会计师:叶伟伟 | |
2021 年 4 月 14 日
附件:
绍兴贝斯美化工股份有限公司2020年度非经营性资金占用及其他关联资金往来情况汇总表编制单位:绍兴贝斯美化工股份有限公司 单位:元
非经营性资金占用
非经营性资金占用 | 资金占用方名称 | 占用方与上市公司的关联关系 | 上市公司核算的会计科目 | 2020年初占用资金余额 | 2020年度占用累计发生金额(不含利息) | 2020年度占用资金的利息(如有) | 2020年度偿还累计发生金额 | 2020年末占用资金余额 | 占用形成原因 | 占用性质 |
现大股东及其附属企业 | ||||||||||
小计 | ||||||||||
前大股东及其附属企业 | ||||||||||
小计 | ||||||||||
总计 | ||||||||||
其他关联资金往来 | 资金往来方名称 | 往来方与上市公司的关联关系 | 上市公司核算的会计科目 | 2020年初往来资金余额 | 2020年度往来累计发生金额(不含利息) | 2020年度往来资金的利息(如有) | 2020年度偿还累计发生金额 | 2020年末往来资金余额 | 往来形成原因 | 往来性质 |
大股东及其附属企业 | ||||||||||
上市公司的子公司及其附属企业 | 江苏永安化工有限公司 | 上市公司的子公司 | 其他应收款 | 35,551,116.00 | 17,176.25 | 35,568,292.25 | 借款 | 非经营性往来 | ||
宁波贝斯美新材料科技有限公司 | 上市公司的子公司 | 其他应收款 | 6,700,000.00 | 10,400,000.00 | 17,100,000.00 | 借款 | 非经营性往来 | |||
关联自然人及其控制的法人 | ||||||||||
其他关联人及其附属企业 | ||||||||||
总计 | 42,251,116.00 | 10,417,176.25 | 35,568,292.25 | 17,100,000.00 |
公司法定代表人:陈峰 主管会计工作的负责人:屠汶君 会计机构负责人:屠汶君